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招标公告(阳江市教育局2024)



公告内容: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JGPC2024064Z)

项目概况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PC2024064Z
项目名称: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474,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74,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东区、阳西县)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3,874.00
-

1-2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春市)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4,774.00
-

1-3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466,052.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和营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江市教育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662-3333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662-3362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662-3362363

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90602).zip

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YJGPC2024064Z.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4-02107采购项目编号:YJGPC2024064Z项目名称: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采购人:阳江市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章投标邀请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阳江市教育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4-02107采购项目编号:YJGPC2024064Z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4,474,7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4,474,7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东区、阳西县)1(项)详见第二章否1-2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春市)1(项)详见第二章否1-3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和营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江市(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1700/index)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阳江市教育局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联系方式:0662-33330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662-33623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工电话:0662-336236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保险机构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二、项目内容:项目名称预算金额(元)数量标的提供时间中标供应商家数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14,474,700.00。(为预估价,以实际参保人数为准结算。)1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3家(1)校方责任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5元,非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7元。(2)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每学年3元。注:(1)全市的保险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①阳东区、阳西县(约5,003,874.00元);②阳春市(约5,004,774.00元);③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约4,466,052.00元)。(2)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得分高的中标人优先选择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标段,分数相同的中标人,抽签决定选择标段的顺序。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标的提供的地点在阳江市辖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业务。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各学校每年提供学生名单,10月30日前按学生人数一次性向承保公司支付保费。(学校支付保费后如果有学生转入,不需另外支付因有转入学生的保费,但同样具有承保、索赔的权利。)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阳江市校方责任险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 每学年度对中标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建立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中标人下一年继续服务的资格,并把被取消资格中标人的份额交由另外两家中标人负责。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考核细则由阳江市教育局牵头另行制定实施): 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中标人每学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相关演练不少于2次,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人数的30%,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 2.理赔服务质量。从报案电话接通率、到达现场时长、平均结案周期、小额赔案结案周期、赔付时效、客户有效投诉率等方面评价。 3.特色服务质量。从法律援助服务、人性化赔付、简易定责服务、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4.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人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人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合同签订要求(一)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同时,中标人还需与服务区域内学校(幼儿园)签订业务承保、理赔细则合同,按照上述合同规定,履行校方责任保险承保工作。 (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东区、阳西县)项1.005,003,874.005,003,874.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一2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春市)项1.005,004,774.005,004,774.00金融业详见附表二3其他商业保险服务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项1.004,466,052.004,466,052.00金融业详见附表三附表一: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东区、阳西县)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在阳江市辖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业务。承保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投标方案。3.将全市的保险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①阳东区、阳西县;②阳春市;③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4.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5元,非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7元。(2)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每学年3元。5.标段的选择: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得分高的中标人优先选择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标段,分数相同的中标人,抽签决定。6各学校每年提供学生名单,10月30日前按学生人数一次性向承保公司支付保费。(学校支付保费后如果有学生转入,不需另外支付因有转入学生的保费,但同样具有承保、索赔的权利。)7.本项目实行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赔偿限额,由阳江市教育局协调管理。8.中标人的经营区域应覆盖阳江市全部区域。(三)基本服务要求:1.承保及保全服务要求:(1)配合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保险对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有提高学生风险防范和安全教育活动计划。(2)为做好业务沟通、疑难问题解答、投诉纠纷调解、事故报案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本项目拟派任领导管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拟派任各专项负责人员不少于5人,并需要向阳江市教育局派驻至少1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娴熟)。(3)自收到投保材料后迅速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并同时做好投保花名册的登记和管理工作。(4)投保人有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做好上述事项的保全服务工作,并在接到学校批改(变更)申请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单和发票。2.理赔服务要求:(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要保证工作时间内在岗,不能因为主要理赔人员的缺勤而影响到正常的理赔工作。(2)投标人(承保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和投诉处理,对于事故报案和客户投诉,投标人(承保人)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明确答复。(3)(承保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校责险案件,小案(赔付金额3000元以内)5个工作日、中案(赔付金额3000元至2万元)7个工作日、大案(赔付金额2万元至10万元)10个工作日内,重大案件(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15个工作日内开具赔款通知书。(四)特色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阳江市教育行业的现状及风险状况,并在基础服务项目上增加以下服务内容:1.法律保障服务(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专门的法律服务小组,在发生校内人身伤害事故时,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为学校提供法律和保险服务。(2)学校和家长就(因)校内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产生纠纷时,投标人(承保人)应指派执业律师负责协调,并无偿为学校提供诉讼代理服务,若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行聘请律师,投标人(承保人)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和认可调解及判决结果。2.人性化赔付(1)对难以快速界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但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索赔案件,或者对解决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的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应制定出专门针对此类索赔案件的解决方案。方案要切实可行,充分考虑教育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索赔案件的个性。(2)投标人(承保人)建有校方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3.简易定责服务对于校方责任不明确的案件, 应当向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后做出最终定责意见。4.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为减少校内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校方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承保公司(承保人)应当协助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组建“重大事故临时处理小组”,负责协调重大事故的赔偿解决方案。对于案情经过及校方责任基本明确,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承保公司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承保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该金额的50%,用以协助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尽快平息纠纷。(五)阳江市校方责任险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每学年度对中标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建立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中标人下一年继续服务的资格,并把被取消资格中标人的份额交由另外两家中标人负责。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考核细则由阳江市教育局牵头另行制定实施):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中标人每学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相关演练不少于2次,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人数的30%,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2.理赔服务质量。从报案电话接通率、到达现场时长、平均结案周期、小额赔案结案周期、赔付时效、客户有效投诉率等方面评价。3.特色服务质量。从法律援助服务、人性化赔付、简易定责服务、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4.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人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人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分表序号项目标准权重一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525每年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2次。2每年培训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学生人数的30%。3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5二理赔服务报案电话接通率。440到达现场时长。6平均结案周期。8小额赔案结案周期8赔付时效8客户有效投诉率6三特色服务法律援助服务525人性化赔付10简易定责服务5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5四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单位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10合计100三、保险责任(一)基本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和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承保人)负责赔偿: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没有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或停止使用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对校园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不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1.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2.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3.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14.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二)扩展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校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2.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事件;3.学生在校或集体活动期间,出现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但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相应措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4.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承保人)给予死亡学生家属不少于18万元的道义性补偿;给予造成五级以上残疾的学生家属5万元的道义性补偿。5.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三)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四)关于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与标准1.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每人每次4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2.涉及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如下:医疗费、特需费用、整形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用具费、残疾等级鉴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具体释义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外伤的器具费等费用。有必要外购药品的,需医院开具相关处方或说明。(2)特需费用:挂号、检查、手术、住院等过程中发生的特需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3)整形费用:对外伤及疤痕进行修复的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4)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伙食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每天伙食补助金额。(5)营养费:以医生处方为准,指按医生要求购买以促进伤者痊愈为目的的营养品所发生的费用。(6)监护人误工费:误工费指单一监护人因照顾学生而遭受的误工损失。误工时间依据医院开具的正式假条、医生建议的休假期限、监护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进行认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月薪收入等于或少于2000元,以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为准,无正式劳动合同或个体商户等没有工作单位的按2000元支付。有正式劳动合同且月薪超过2000元的在提供收入证明、完税证明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入作为支付赔偿的标准。(7)护理费:伤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设专人护理的,可赔偿护理费。监护人自行护理的,只予以赔付误工费,若申请赔偿护理费需提供护理费专门发票。(8)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救护车费、过路过桥费等,以发票上具体乘车时间经与就诊当日相关票据核对时间后,报销就诊当日的交通费用。(9)伤残用具费:包括因外伤(如骨折)和残疾需要购买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10)残疾等级鉴定费:伤者到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的费用。(11)残疾生活补助费:确定残疾等级后,一次性支付的残疾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限额×残疾等级对应比例。(12)丧葬费:包括尸检费、火化费及其他安葬费用。(13)死亡补偿费:按照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死亡补偿费=赔偿限额×责任比例),如死亡补偿费的计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则按照不少于18万元偿付。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五、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二: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阳春市)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在阳江市辖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业务。承保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投标方案。3.将全市的保险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①阳东区、阳西县;②阳春市;③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4.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5元,非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7元。(2)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每学年3元。5.标段的选择: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得分高的中标人优先选择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标段,分数相同的中标人,抽签决定。6各学校每年提供学生名单,10月30日前按学生人数一次性向承保公司支付保费。(学校支付保费后如果有学生转入,不需另外支付因有转入学生的保费,但同样具有承保、索赔的权利。)7.本项目实行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赔偿限额,由阳江市教育局协调管理。8.中标人的经营区域应覆盖阳江市全部区域。(三)基本服务要求:1.承保及保全服务要求:(1)配合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保险对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有提高学生风险防范和安全教育活动计划。(2)为做好业务沟通、疑难问题解答、投诉纠纷调解、事故报案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本项目拟派任领导管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拟派任各专项负责人员不少于5人,并需要向阳江市教育局派驻至少1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娴熟)。(3)自收到投保材料后迅速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并同时做好投保花名册的登记和管理工作。(4)投保人有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做好上述事项的保全服务工作,并在接到学校批改(变更)申请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单和发票。2.理赔服务要求:(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要保证工作时间内在岗,不能因为主要理赔人员的缺勤而影响到正常的理赔工作。(2)投标人(承保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和投诉处理,对于事故报案和客户投诉,投标人(承保人)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明确答复。(3)(承保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校责险案件,小案(赔付金额3000元以内)5个工作日、中案(赔付金额3000元至2万元)7个工作日、大案(赔付金额2万元至10万元)10个工作日内,重大案件(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15个工作日内开具赔款通知书。(四)特色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阳江市教育行业的现状及风险状况,并在基础服务项目上增加以下服务内容:1.法律保障服务(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专门的法律服务小组,在发生校内人身伤害事故时,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为学校提供法律和保险服务。(2)学校和家长就(因)校内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产生纠纷时,投标人(承保人)应指派执业律师负责协调,并无偿为学校提供诉讼代理服务,若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行聘请律师,投标人(承保人)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和认可调解及判决结果。2.人性化赔付(1)对难以快速界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但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索赔案件,或者对解决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的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应制定出专门针对此类索赔案件的解决方案。方案要切实可行,充分考虑教育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索赔案件的个性。(2)投标人(承保人)建有校方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3.简易定责服务对于校方责任不明确的案件,应当向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后做出最终定责意见。4.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为减少校内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校方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承保公司(承保人)应当协助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组建“重大事故临时处理小组”,负责协调重大事故的赔偿解决方案。对于案情经过及校方责任基本明确,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承保公司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承保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该金额的50%,用以协助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尽快平息纠纷。(五)阳江市校方责任险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每学年度对中标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建立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中标人下一年继续服务的资格,并把被取消资格中标人的份额交由另外两家中标人负责。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考核细则由阳江市教育局牵头另行制定实施):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中标人每学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相关演练不少于2次,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人数的30%,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2.理赔服务质量。从报案电话接通率、到达现场时长、平均结案周期、小额赔案结案周期、赔付时效、客户有效投诉率等方面评价。3.特色服务质量。从法律援助服务、人性化赔付、简易定责服务、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4.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人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人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分表序号项目标准权重一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525每年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2次。2每年培训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学生人数的30%。3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5二理赔服务报案电话接通率。440到达现场时长。6平均结案周期。8小额赔案结案周期8赔付时效8客户有效投诉率6三特色服务法律援助服务525人性化赔付10简易定责服务5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5四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单位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10合计100三、保险责任(一)基本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和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承保人)负责赔偿: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没有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或停止使用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对校园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不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1.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2.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3.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14.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二)扩展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校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2.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事件;3.学生在校或集体活动期间,出现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但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相应措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4.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承保人)给予死亡学生家属不少于18万元的道义性补偿;给予造成五级以上残疾的学生家属5万元的道义性补偿。5.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三)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四)关于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与标准1.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每人每次4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2.涉及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如下:医疗费、特需费用、整形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用具费、残疾等级鉴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具体释义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外伤的器具费等费用。有必要外购药品的,需医院开具相关处方或说明。(2)特需费用:挂号、检查、手术、住院等过程中发生的特需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3)整形费用:对外伤及疤痕进行修复的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4)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伙食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每天伙食补助金额。(5)营养费:以医生处方为准,指按医生要求购买以促进伤者痊愈为目的的营养品所发生的费用。(6)监护人误工费:误工费指单一监护人因照顾学生而遭受的误工损失。误工时间依据医院开具的正式假条、医生建议的休假期限、监护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进行认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月薪收入等于或少于2000元,以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为准,无正式劳动合同或个体商户等没有工作单位的按2000元支付。有正式劳动合同且月薪超过2000元的在提供收入证明、完税证明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入作为支付赔偿的标准。(7)护理费:伤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设专人护理的,可赔偿护理费。监护人自行护理的,只予以赔付误工费,若申请赔偿护理费需提供护理费专门发票。(8)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救护车费、过路过桥费等,以发票上具体乘车时间经与就诊当日相关票据核对时间后,报销就诊当日的交通费用。(9)伤残用具费:包括因外伤(如骨折)和残疾需要购买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10)残疾等级鉴定费:伤者到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的费用。(11)残疾生活补助费:确定残疾等级后,一次性支付的残疾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限额×残疾等级对应比例。(12)丧葬费:包括尸检费、火化费及其他安葬费用。(13)死亡补偿费:按照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死亡补偿费=赔偿限额×责任比例),如死亡补偿费的计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则按照不少于18万元偿付。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五、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附表三: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在阳江市辖内由国家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方责任保险业务。承保周期: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二)总体要求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投标方案。3.将全市的保险服务划分为3个标段:①阳东区、阳西县;②阳春市;③江城区、海陵区、高新区、市直学校。4.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5元,非义务教育阶段每生/每学年7元。(2)校方责任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每生/每学年3元。5.标段的选择:经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后,按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序,得分高的中标人优先选择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标段,分数相同的中标人,抽签决定。6各学校每年提供学生名单,10月30日前按学生人数一次性向承保公司支付保费。(学校支付保费后如果有学生转入,不需另外支付因有转入学生的保费,但同样具有承保、索赔的权利。)7.本项目实行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赔偿限额,由阳江市教育局协调管理。8.中标人的经营区域应覆盖阳江市全部区域。(三)基本服务要求:1.承保及保全服务要求:(1)配合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保险对象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有提高学生风险防范和安全教育活动计划。(2)为做好业务沟通、疑难问题解答、投诉纠纷调解、事故报案以及理赔服务等工作,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本项目拟派任领导管理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拟派任各专项负责人员不少于5人,并需要向阳江市教育局派驻至少1名固定的工作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业务娴熟)。(3)自收到投保材料后迅速出具正式保单和发票,并同时做好投保花名册的登记和管理工作。(4)投保人有人员变动、名称或地址变更、合并、注销、分立、设立分校等事宜时,做好上述事项的保全服务工作,并在接到学校批改(变更)申请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单和发票。2.理赔服务要求:(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以负责人为主的校方责任保险理赔服务团队,由有经验的专业理赔人员负责具体的理赔服务工作。理赔人员要保证工作时间内在岗,不能因为主要理赔人员的缺勤而影响到正常的理赔工作。(2)投标人(承保人)应当设立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负责受理校方责任保险的事故报案、咨询、疑难问题解答和投诉处理,对于事故报案和客户投诉,投标人(承保人)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出明确答复。(3)(承保人)对收到的索赔材料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投保人反馈是否立案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对决定拒赔或者不予立案的,出具正式的书面意见。对索赔材料齐全的校责险案件,小案(赔付金额3000元以内)5个工作日、中案(赔付金额3000元至2万元)7个工作日、大案(赔付金额2万元至10万元)10个工作日内,重大案件(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15个工作日内开具赔款通知书。(四)特色服务要求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阳江市教育行业的现状及风险状况,并在基础服务项目上增加以下服务内容:1.法律保障服务(1)投标人(承保人)应当成立专门的法律服务小组,在发生校内人身伤害事故时,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为学校提供法律和保险服务。(2)学校和家长就(因)校内人身伤害事故赔偿产生纠纷时,投标人(承保人)应指派执业律师负责协调,并无偿为学校提供诉讼代理服务,若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行聘请律师,投标人(承保人)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用和认可调解及判决结果。2.人性化赔付(1)对难以快速界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但具有特殊社会意义的索赔案件,或者对解决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纠纷具有重要作用的索赔案件,保险公司应制定出专门针对此类索赔案件的解决方案。方案要切实可行,充分考虑教育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索赔案件的个性。(2)投标人(承保人)建有校方责任保险快速理赔机制和绿色理赔通道。3.简易定责服务对于校方责任不明确的案件,应当向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并在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后做出最终定责意见。4.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为减少校内发生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对校方的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承保公司(承保人)应当协助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组建“重大事故临时处理小组”,负责协调重大事故的赔偿解决方案。对于案情经过及校方责任基本明确,且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承保公司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承保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预付该金额的50%,用以协助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尽快平息纠纷。(五)阳江市校方责任险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每学年度对中标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分采取100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建立退出机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该中标人下一年继续服务的资格,并把被取消资格中标人的份额交由另外两家中标人负责。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具体考核细则由阳江市教育局牵头另行制定实施):1.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中标人每学期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相关演练不少于2次,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人数的30%,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2.理赔服务质量。从报案电话接通率、到达现场时长、平均结案周期、小额赔案结案周期、赔付时效、客户有效投诉率等方面评价。3.特色服务质量。从法律援助服务、人性化赔付、简易定责服务、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4.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人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人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服务质量年度考核评分表序号项目标准权重一安全培训教育每年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以及防灾防损培训次数不少于5次。525每年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2次。2每年培训覆盖人数不少于服务区域学生人数的30%。3每年培训经费支出不少于当年保费总额的10%。10协助阳江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举办体育比赛、运动会、汇报演出等大型活动时的安全防范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并为活动安排保险方案。5二理赔服务报案电话接通率。440到达现场时长。6平均结案周期。8小额赔案结案周期8赔付时效8客户有效投诉率6三特色服务法律援助服务525人性化赔付10简易定责服务5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机制5四用户满意度评价中标单位所服务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对中标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理赔服务、特色服务等满意度评价。10合计100三、保险责任(一)基本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和本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区域范围内,被保险人在其校(园)内或由其统一组织并带领下的校(园)外活动中(限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于疏忽或过失造成下列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承保人)负责赔偿: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和设备,没有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维修、更换或停止使用的。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对校园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不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3.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以及玩具、文具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的。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5.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6.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7.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或措施不当,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9.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及其他伤害学生的行为。10.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纪律,擅离工作岗位,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11.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或从事危及自身或者其他学生人身安全的活动,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12.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13.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未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导致其他学生感染的。14.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二)扩展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雷击、校内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质等所造成的意外伤害;2.恐怖袭击或校园内暴力犯罪事件;3.学生在校或集体活动期间,出现可能面临危险的情况,但学校没有采取足够的相应措施,导致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4.学生在校期间因疾病、意外事故导致的猝死或伤残,学校依法不承担责任,但(承保人)给予死亡学生家属不少于18万元的道义性补偿;给予造成五级以上残疾的学生家属5万元的道义性补偿。5.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学校为缩小和减少损失所支付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及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诉讼费用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三)附加校方无过失责任(四)关于校方责任保险赔偿限额、范围与标准1.赔偿限额:赔偿限额每人每次4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万元。2.涉及校方责任的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范围如下:医疗费、特需费用、整形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用具费、残疾等级鉴定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具体释义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治疗外伤的器具费等费用。有必要外购药品的,需医院开具相关处方或说明。(2)特需费用:挂号、检查、手术、住院等过程中发生的特需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3)整形费用:对外伤及疤痕进行修复的费用(仅针对在定点医院发生的)。(4)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于支付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按照国家公务员出差伙食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每天伙食补助金额。(5)营养费:以医生处方为准,指按医生要求购买以促进伤者痊愈为目的的营养品所发生的费用。(6)监护人误工费:误工费指单一监护人因照顾学生而遭受的误工损失。误工时间依据医院开具的正式假条、医生建议的休假期限、监护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进行认定。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月薪收入等于或少于2000元,以所在单位的收入证明为准,无正式劳动合同或个体商户等没有工作单位的按2000元支付。有正式劳动合同且月薪超过2000元的在提供收入证明、完税证明的基础上按照实际收入作为支付赔偿的标准。(7)护理费:伤者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设专人护理的,可赔偿护理费。监护人自行护理的,只予以赔付误工费,若申请赔偿护理费需提供护理费专门发票。(8)交通费:包括出租车费、救护车费、过路过桥费等,以发票上具体乘车时间经与就诊当日相关票据核对时间后,报销就诊当日的交通费用。(9)伤残用具费:包括因外伤(如骨折)和残疾需要购买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10)残疾等级鉴定费:伤者到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的费用。(11)残疾生活补助费:确定残疾等级后,一次性支付的残疾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限额×残疾等级对应比例。(12)丧葬费:包括尸检费、火化费及其他安葬费用。(13)死亡补偿费:按照学校应承担的责任比例计算(死亡补偿费=赔偿限额×责任比例),如死亡补偿费的计算结果低于18万元的,则按照不少于18万元偿付。四、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五、中标人放弃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阳江市教育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3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不收取。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18 其他1.其他,中小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中国工商银行阳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阳江分行、中国银行阳江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分行、广发银行阳江分行、阳江农商银行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支持,也可在“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2.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9 开标解密时长-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江市(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1700/index)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阳江市(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1700/inde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林工电话:0662-3362363传真:-邮箱:YJZFCGZX@163.COM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二路60号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邮编:5295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阳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225号电话:0662-3418693邮编:5295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和营业,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阳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投标有效期评审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2标的提供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不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无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条款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30.0分技术部分70.0分技术部分服务响应情况评审 (9.0分)1.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保险方案对本项目要求的保险的基本保险责任、扩展保险责任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4分,其他的不得分。 2.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保险方案对本项目要求的阳江市校方责任保险统一承保公司、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赔偿限额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3分,其他的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人提交的保险方案对本项目要求的阳江市校方责任险年度考核及退出机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完全响应的得2分,其他的不得分。保险服务方案评审(一)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5.0;10.0;15.0;)根据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中“(三)基本服务要求"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对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细致程度、具体程度等进行评审: 1.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 2.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 3.服务方案不完全适用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4.不提供不得分。 保险服务方案评审(二) (12.0分)根据投标人拟派任本项目领导管理小组成员(投标人本级)配备情况(3人或以上),拟派任本项目各专项负责人员(投标人本级)配备情况(5人或以上)进行评审: 以上人员需提供以下有效证明:①本科或以上(学历证复印件), 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说明),③社保有效证明材料(人员社保缴费纪录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 每提供一个全部满足要求的人员,得1.5分,满分12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保险服务方案评审(三) (16.0分)投标人结案赔付时效承诺的评审: 1)赔付金额3000元(含)以下的:赔付承诺5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4分,多一天扣1分,此项最低扣至0分; 2)赔付金额3000元至2万元(含)的:赔付承诺7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4分,多一天扣1分,此项最低扣至0分; 3)赔付金额2万元至10万元(含)的:赔付承诺10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4分,多一天扣1分,此项最低扣至0分; 4)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的:赔付承诺15个工作日以内结案得4分,多一天扣1分,此项最低扣至0分。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基层服务机构设置评审 (8.0分)投标人须承诺在阳江市内设置基层服务机构,在阳江市内(区)县级行政区域(包括江城、阳东、阳西、阳春四个行政区域)设置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服务机构,每设置一个得2分,满分8分,不设置不得分。 注:1.已设置服务机构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未设置服务机构的:承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国家法定审批时效内设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履约保障能力评审 (10.0分)根据投标人2021-2023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平均值进行评审: (1)220%(含)以上得10分; (2)200%(含)至220%(不含)得7.5分; (3)180%(含)至200%(不含)得5分; (4)150%(含)至180%(不含)得2.5分; (5)不足150%的得0.5分。 (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2021-2023年度总公司偿付能力报告(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计算平均值)商务部分同类业绩 (15.0分)根据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高1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上述评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能够获知甲乙双方法人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日期、成交金额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和服务评价证明材料(服务评价需为优秀或满意等类似正面评价并有业主方盖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计算,不重复计算分数特色服务评审 (1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5.0;10.0;15.0;)各投标人充分了解阳江市教育行业的现状及风险状况,在基础服务项目上增加以下特色服务内容(法律保障服务、人性化赔付、简易定责服务、重大事故协调处理、校园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校园安全事故预防),根据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一、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中“(四)特色服务要求"所提供的特色服务方案,对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细致程度、具体程度等进行评审: 1.特色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 2.特色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 3.特色服务方案不完全适用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 4.不提供不得分。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2.……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内付款: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_________日内付给乙方。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一份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开户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4-02107采购项目编号:YJGPC2024064Z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你方组织的“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YJGPC2024064Z],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阳江市教育局阳江市中小学校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YJGPC2024064Z]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阳江市教育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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