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作伙伴招标公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2024)



中国电信安庆分公司设备买卖(软硬件)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第三次)(变更二)

1.
招募条件

中国电信安庆分公司设备买卖(软硬件)合作伙伴招募项目(第三次)已批准,招募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招募,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已在中国电信DICT 合作伙伴库(包括电信集团合作伙伴库、安徽电信合作伙伴库、安庆电信合作伙伴库)的申请人无须参与对应专业的本次招募(集采类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2.项目概况与招募范围

2.1  项目编号:AHBXWJ20240906002。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中国电信安庆分公司设备买卖(软硬件)的合作伙伴。
2.3  服务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含七县)。
2.4  标包划分情况:包一:服务器;包二:计算机网络系统;包三:成品办公软件;包四:安全产品(网络安全或密码安全);包五:多媒体会议系统、广播系统;包六:综合布线;包七:物联网应用;包八:机房工程;包九:其它(包含但不限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通信终端)。
2.5 适用范围:本次招募结果适用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DICT项目的合作。
2.6  各标包入围原则:
通过初步审查且综合得分≥60分的申请人均被推荐为对应专业的合作伙伴并进入安庆本地合作伙伴库。
2.7  招募有效期:两年。
2.8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入围标包数。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2 申请人须至少具有1份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与中国电信及所属企业签约且包含所投标包内容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业绩证明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3.3 申请人能够提供7*24小时的运营维护支持,与我方保证7*24小时联络渠道通畅。提供有效的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参与的,须提供所投标包对应产品的产品制造商授权函(格式可自拟或参考招募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详见招募文件)。
3.6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申请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入围、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募文件的获取

4.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7日8:30至2024年9月14日17:00 (北京时间)。
4.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招募的申请人,直接下载公告附件中“招募文件”。(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下载招募文件参与项目即可)
4.3 本项目不收取招募文件费用。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上午12 时00 分 00 秒。递交申请文件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文苑路188号安庆市筑梦新区A5栋三楼会议室。
5.2 出现下列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募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募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168号
联    系    人:汪经理15305566872
电  子  邮  件:wangj40@chinatelecom.cn

第三次招募材料-设备买卖(软硬件)类.zip

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单位行贿罪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2.认定标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一例不良行为)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特别严重不良行为√针对其中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针对其中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2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通报到公司采购部门集团或省公司级纪检监察机构集团公司涉及集团级采购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应调整不良行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中国电信采购活动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如因此降到不合格级,须经决策审批通过)4.约谈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应调整不良行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中国电信采购活动2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对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的相关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通报到公司采购部门集团或省公司级纪检监察机构省公司不涉及集团级采购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应调整不良行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中国电信采购活动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如因此降到不合格级,须经决策审批通过)4.约谈5.调整涉事人员:供应商应调整不良行为涉事人员岗位,禁限期内涉事人员不得代表其参与中国电信采购活动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3串通投标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也包括中国电信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和中国电信以招标、比选等各类竞争性采购形式实施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的串通或同类行为(2)在以拍卖方式实施的中国电信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存在《拍卖法》第三十七条所指向的恶意串通行为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相应项目评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针对行为描述(2),人民法院或市场行政监督管理部作出具相关认定结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3串通投标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也包括中国电信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和中国电信以招标、比选等各类竞争性采购形式实施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的串通或同类行为(2)在以拍卖方式实施的中国电信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存在《拍卖法》第三十七条所指向的恶意串通行为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相应项目评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针对行为描述(2),人民法院或市场行政监督管理部作出具相关认定结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4虚假投标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也包括中国电信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和中国电信通过招标、比选等各类竞争性采购形式实施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的弄虚作假或同类行为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相应项目评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4虚假投标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也包括中国电信实施的非招标方式采购项目和中国电信通过招标、比选等各类竞争性采购形式实施的废旧闲置物资处置项目中的弄虚作假或同类行为2.认定标准:合同签订前发现的,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相应项目评审机构依法依规认定;合同签订后发现的,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国家相关机构或中国电信法律部门有认定的,以其认定结果为准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5合同诈骗罪1.行为描述:近5年内,供应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2.认定标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说明:每例相关的生效判决计为一例不良行为)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生效判决日起算满5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6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目认定标准的,不纳入本类目认定处理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特别重大事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6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目认定标准的,不纳入本类目认定处理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重大事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6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6%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5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6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目认定标准的,不纳入本类目认定处理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较大事故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6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2.认定标准: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定义的生产安全事故,符合“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目认定标准的,不纳入本类目认定处理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事故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5%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7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网信安全事件的(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网信安问题,并导致中国电信被***、工信部等国家部委通报或处理的2.认定标准:(1)国家工信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信部网安[2017]281号)定义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部保[2009]156号)定义的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中国电信集团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2)国家部委通报经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认定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8因供应商责任给中国电信造成网信安全风险1.行为描述:(1)所开发的信息系统存在未经中国电信授权擅自使用中国电信商标、标识情况,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2)违反《网络产品安全漏洞管理规定》未经授权探测、发布中国电信网络、信息系统及其设备漏洞的(3)违反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产品存在后门、木马和恶意程序的。对发现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4)未经中国电信授权,擅自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中国电信拥有所有权的软件(或固件)源代码的(5)未经授权对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开展渗透测试的(6)未经中国电信授权擅自登录中国电信所运营的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修改、删除等操作的(7)未经中国电信授权擅自保存中国电信运营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设备账号、口令、数据、系统结构、拓扑图等信息的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国家部委通报,经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认定针对行为描述(2)、(3)、(4)、(5)、(6)、(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9造成重大通信网络事件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一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丁的(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全网缺陷硬件更换的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工信部《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定义的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中国电信全网重大通信事故/通信网络事件定义针对行为描述(2)和(3):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特别重大事件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9造成重大通信网络事件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范围内,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的(2)供应商软件BUG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一个月内提供修复版本/补丁的(3)供应商硬件缺陷造成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通信网络重大事件及以上级别事件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全网缺陷硬件更换的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工信部《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定义的重大通信事故及以上级别通信事故;中国电信全网重大通信事故/通信网络事件定义针对行为描述(2)和(3):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重大事件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0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2.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被删除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被删除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1环保问题1.行为描述:因供应商责任造成环保问题,并导致中国电信被政府环保部门通报或处理的2.认定标准:电信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集团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2严重违法经营1.行为描述: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经营,被有关行政、司法机关处以吊销营业执照,或勒令停止营业的2.认定标准:国家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公布的结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重新取得的营业执照/准许恢复营业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重新取得的营业执照/准许恢复营业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3恶意修改合同文本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背离前期采购结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擅自对合同文本作出实质性修改;也包括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的内容擅自进行修改、篡改。采购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定向谈判等各类采购形式达成的结果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13恶意修改合同文本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中,供应商背离前期采购结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擅自对合同文本作出实质性修改;也包括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的内容擅自进行修改、篡改。采购结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比选、询价、定向谈判等各类采购形式达成的结果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14恶意扰乱采购供应链工作秩序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或其他采购工作中,以恶意投诉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采购工作进程、采购工作秩序、工作结果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或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采购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商管理和其他供应链管理工作采购实施部门或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4恶意扰乱采购供应链工作秩序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或其他采购工作中,以恶意投诉或其他非法手段,干扰采购工作进程、采购工作秩序、工作结果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或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采购管理、物流管理、质量管理、供应商管理和其他供应链管理工作采购实施部门或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5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5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5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5转包或违法/违约分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未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的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6拒绝履约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4)拒绝支付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导致重新招标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6拒绝履约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4)拒绝支付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未导致重新招标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6拒绝履约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4)拒绝支付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导致重新招标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6拒绝履约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拒绝履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经公司采购实施部门协调仍拒不改正的:(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订单/拒绝供应/中断供应(2)选择性地接受订单或供应/附加额外条件接受订单或供应(3)故意拖延供应导致采购方被迫取消订单/解除合同(4)拒绝支付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费(5)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约定的价格及其他条件签订维护保修服务、备品备件等采购合同(6)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义务配合业务、系统或数据的割接、迁移,或为相关工作设置障碍或进行阻挠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供应包括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以及实施/交付工程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未导致重新招标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7严重履约延迟问题1.行为描述:(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或相应工程项目延期等,延迟金额超过合同额的50%且延迟时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一倍,且引起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投诉、造成较大影响并被追究责任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对重点工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发生有效投诉并经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针对行为描述(2):发生有效投诉,并由中国电信相关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采购等部门参加工程协调会,进行评估认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不涉及考核周期针对行为描述所涉及的考核周期、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的计取原则:(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为合同的执行期,即自合同签订或供应商具有交付义务的时点(以较早者计)开始,至下次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为止(非周期性采购的单次合同至合同期末),如果合同执行期延长,以延长后期限为准(2)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金额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交付部分金额之和,合同额取分配份额/合同金额(含税价口径,非金额表示的折算为金额;有调整的以调整后金额为准)(3)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延迟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约定交付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约定交付天数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各次延迟部分金额占考核周期内全部延迟部分金额的比例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17严重履约延迟问题1.行为描述:(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或相应工程项目延期等,延迟金额超过合同额的50%且延迟时间超过约定交付时间一倍,且引起采购单位或使用单位投诉、造成较大影响并被追究责任的(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物资或服务交付延迟,对重点工程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2.认定标准:针对行为描述(1):发生有效投诉并经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针对行为描述(2):发生有效投诉,并由中国电信相关工程建设管理部门组织采购等部门参加工程协调会,进行评估认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或备忘录。不涉及考核周期针对行为描述所涉及的考核周期、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的计取原则:(1)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原则上为合同的执行期,即自合同签订或供应商具有交付义务的时点(以较早者计)开始,至下次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日为止(非周期性采购的单次合同至合同期末),如果合同执行期延长,以延长后期限为准(2)延迟金额及合同额:延迟金额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交付部分金额之和,合同额取分配份额/合同金额(含税价口径,非金额表示的折算为金额;有调整的以调整后金额为准)(3)延迟时间及约定交付时间:延迟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延迟天数的加权平均值,约定交付时间取各次发生交付延迟的订单/批次的约定交付天数的加权平均值,权重为各次延迟部分金额占考核周期内全部延迟部分金额的比例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0.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0.5%18严重履约质量问题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被国家或省级政府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或被国家或省级官方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8严重履约质量问题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被国家或省级政府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为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或被国家或省级官方新闻媒体曝光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情形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19严重到货检测质量问题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含备货或拟供应的产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到货质量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情况,按同一类产品口径在一个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其中到货检测结果,是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单位同级或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结果,到货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具体标准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为准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9严重到货检测质量问题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提供的产品(含备货或拟供应的产品),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产品到货质量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情况,按同一类产品口径在一个合同(或框架协议)项下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的。其中到货检测结果,是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单位同级或上级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发布的结果,到货检测结果严重不合格的具体标准以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为准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0拒绝整改履约问题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后,仍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逃避整改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或合同执行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或合同执行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20拒绝整改履约问题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经采购方要求整改后,仍拒绝或以各种方式逃避整改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采购实施或合同执行部门组织认定采购实施部门或合同执行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5%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21虚假履约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弄虚作假,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证明材料企图让中国电信相信其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相关合同义务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合同履行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合同履行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涉及集团级采购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5%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1虚假履约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中弄虚作假,使用伪造或变造的证明材料企图让中国电信相信其已经部分或全部履行相关合同义务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合同履行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组织认定合同履行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省公司不涉及集团级采购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5%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2重大问题未妥善解决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相关重大问题超出合理期限未解决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合同执行部门上报正式文件或在履约投诉平台反映,并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2重大问题未妥善解决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在相关重大问题超出合理期限未解决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合同执行部门上报正式文件或在履约投诉平台反映,并经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确认问题解决并修改记账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暂停执行份额:暂停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23拖欠农民工工资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上访到集团公司及以上层面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5.约谈23拖欠农民工工资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上访到省公司及以下层面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24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涉及党规党纪或中国电信企业工作纪律、工作管理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违纪事项,包括“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利益、其他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的严重违规违纪事项,被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求处理供应商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求采购部门处理供应商。其中“涉及”是指供应商参与上述违规违纪事项,或者虽未主动参与但是成为违规违纪事项发生或构成的原因或直接因素公司纪检监察机构集团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24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1.行为描述:供应商或其人员涉及党规党纪或中国电信企业工作纪律、工作管理规定中定义的违规违纪事项,包括“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违规“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利益、其他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的严重违规违纪事项,被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求处理供应商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为事实并要求采购部门处理供应商。其中“涉及”是指供应商参与上述违规违纪事项,或者虽未主动参与但是成为违规违纪事项发生或构成的原因或直接因素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供应商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所有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供应商分级结果为不合格25泄露中国电信商业秘密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涉及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方面,违反合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或违反其他依法或依照商业惯例负有的保密义务,对外泄露中国电信商业秘密2.认定标准:由中国电信涉密事项经办部门先行初步认定,再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组织最终认定。秘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经办的,直接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的部门牵头负责初步认定。中国电信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约定、或者应供应商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的附带保密要求或标明密级的信息资料,视同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涉密事项经办部门(初步认定)、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最终认定和信息提报)集团公司涉及集团级采购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25泄露中国电信商业秘密1.行为描述:供应商在涉及中国电信实施的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方面,违反合保密协议或合同保密条款的约定,或违反其他依法或依照商业惯例负有的保密义务,对外泄露中国电信商业秘密2.认定标准:由中国电信涉密事项经办部门先行初步认定,再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门组织最终认定。秘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经办的,直接向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的部门牵头负责初步认定。中国电信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约定、或者应供应商要求,向供应商提供的附带保密要求或标明密级的信息资料,视同供应商负有保密义务涉密事项经办部门(初步认定)、公司保密管理部门(最终认定和信息提报)省公司不涉及集团级采购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4.约谈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非集团级采购业务开票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涉及集团级采购业务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1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1%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1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其他不合规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不涉及集团级采购业务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2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2%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27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1.行为描述:第三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管理监督机构要求或按照与中国电信合同/协议或相互间一致意见,或应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向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共享输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或类似行为信息,该信息反映供应商在该第三方发生或被认定有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类似行为2.认定标准: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组织认定。第三方应该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其供应商管理信息总体上可信或应该接受的;第三方信息反映的不良行为或类似行为不需要严格符合中国电信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义,只需要行为名称或描述体现与不良相同或相近的意思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相关第三方确定的禁限期(或处罚期)结束日期。2.处理措施:参考性应用(采购实施部门或合同执行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或合同履行采取规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在采购项目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力度原则上不高于中国电信认定的可比类目处理力度,具体处理措施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如果供应商“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且处于被该第三方禁止采购/限制采购(或纳入黑名单等任何相当于禁止采购/限制采购的处理)的状态,则在中国电信与该第三方联合建设项目的范围内,中国电信有权在其认为可行的条件下,响应该第三方要求减少或避免采购、应用该供应商的产品,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相关第三方确定的禁限期(或处罚期)结束日期。2.处理措施:参考性应用(采购实施部门或合同执行部门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或合同履行采取规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在采购项目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力度原则上不高于中国电信认定的可比类目处理力度,具体处理措施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如果供应商“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且处于被该第三方禁止采购/限制采购(或纳入黑名单等任何相当于禁止采购/限制采购的处理)的状态,则在中国电信与该第三方联合建设项目的范围内,中国电信有权在其认为可行的条件下,响应该第三方要求减少或避免采购、应用该供应商的产品,且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8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处理的不良行为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中国电信需要按要求落实处罚决定结果或者应用处罚决定中的相关信息2.认定标准:有关部门招投标行政处罚结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根据处罚决定或研究结果处罚范围应当涉及中国境内全地域的严重不良行为√禁限期、处理措施原则上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决定或要求为准(必要时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具体内容【请填列于“处理决定具体内容”中,可以上传结果处理专用附件。相关附件将对外提供,请勿上传保密内容】禁限期、处理措施原则上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决定或要求为准(必要时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填列于“处理决定具体内容”中,可以上传结果处理专用附件。相关附件将对外提供,请勿上传保密内容】28按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处理的不良行为1.行为描述:供应商被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中国电信需要按要求落实处罚决定结果或者应用处罚决定中的相关信息2.认定标准:有关部门招投标行政处罚结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根据处罚决定或研究结果处罚范围仅涉及指定省地域的严重不良行为√禁限期、处理措施原则上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决定或要求为准(必要时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填列于“处理决定具体内容”中,可以上传结果处理专用附件。相关附件将对外提供,请勿上传保密内容】禁限期、处理措施原则上以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决定或要求为准(必要时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研究确定),具体内容【填列于“处理决定具体内容”中,可以上传结果处理专用附件。相关附件将对外提供,请勿上传保密内容】29涉及中国电信的供应商其他违法犯罪1.行为描述:供应商涉因涉及中国电信的行为被有关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并处以行政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相关行为直接或间接侵害中国电信权益或给中国电信造成风险,或虽然未侵犯中国电信权益、未给中国电信造成风险但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含冒用、盗用)了中国电信名义或与中国电信的合作关系(含捏造、伪造的关系)2.认定标准: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仲裁结果。符合其他不良行为类目的行为不认定为本类目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或采购实施部门集团公司省公司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的资格3.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竞争性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20%4.降级:调整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相关供应商分级结果至下一级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较大或以上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永久2.禁止采购:永久取消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1.禁限期:永久2.禁止采购:永久取消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效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较大或以上责任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26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1.行为描述:(1)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开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在中国电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未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相关的其他不合规行为,并且拒绝更换合规凭证或赔偿相应损失。其他不合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增值税发票后,供应商走逃失联的;提供虚假的发票,收据的;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扣税凭证,造成中国电信损失的2.认定标准:中国电信相关管理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行为描述(1)需要有税务机关或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定结论公司相关管理部门省公司较大或以上责任事故-事故班组人员特别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第13页,共15页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集团公司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相关专业造成施工类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管理部门集团公30生产安全责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集团公司任事故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司安委会省公司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办公室审、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批)目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首次发生-事故单位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5.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新签的合同、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5.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新签的合同、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第二次或以上发生-事故单位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5.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新签的合同、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采购: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的资格,3.取消分包资格:取消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4.取消份额:取消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5.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新签的合同、协议,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首次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第二次或以上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对所经营的单位禁止采购和取消分包资格:取消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含单一来源采购)的资格和分包资格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首次发生-事故班组人员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有人死亡-自然年内第二次或以上发生-事故班组人员严重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3年之日2.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限期内,拒绝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30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行为描述:在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认定标准:需要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作为认定依据。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定义及分级遵照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施工类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项目集团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审批)集团公司省公司一般责任事故-无人死亡-事故单位一般不良行为√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充足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1.禁限期:自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发布次日开始,终止于开始日起算满2年之日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参与所有方式采购时,针对每例行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扣减综合得分(总分)3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核增评审价格3%3.调减份额:调减当期供应商不良行为涉及有限供应源市场产品品类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针对每例行为,调减额为初始分配份额的30%1.处理规则说明:①按本规则作出的处理结果,原则上需要严格执行其各项处理措施(另有说明的除外)。如遇特殊情形,中国电信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可对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如发生与法律法规或相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一致②关于处理规则中的处理措施,对应充足供应源市场和有限供应源市场的全部各项处理措施共同构成一整套措施,除非另有说明,均需要整套执行。充足供应源市场和有限供应源市场是根据处理对象的产品品类在执行处理结果时属于哪个领域来确定(另有说明的除外)。③关于“禁限期内”和处理结果发布:处理结果发布日期以对中国电信内部发布的日期为准;不良行为信息涉国家秘密的,禁限期自处理结果审批完成次日起算,处理结果不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告发布,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如有中国电信认④处理规则中的“当期”,指以禁限期开始之日为基准日期(当基准日期早于处理结果发布次日时,以发布处理结果次日作为实际基准)。⑤处理规则中扣减综合得分的分数,是指百分制的分数;采购评审满分不是百分制的应进行换算。⑥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⑦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限制类采购措施不在采购的资格审查环节应用。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类措施在处理结果确定后合理时间内完成一次执行,只针对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发布施行后相关供应商新签订的合同、协⑧法人单位发生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对供应商下属的分公司等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有效(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为分公司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不上溯认定其法人单位发生不良行为)。2.处理范围说明:①“全集团”是指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内处理供应商。②“本省公司”是指在中国电信相关省公司范围处理供应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管理的专业公司和总部直属单位,比照省公司开展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具体以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解释为准。3.关于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则的专项说明:①本专项说明适用于对施工类生产安全事故供应商的处理。中国电信合作供应商在施工类服务之外的领域,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类目进行处理。②施工类服务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信息通信设施和通信网络等的工程施工服务。中国电信项目:指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或其所属各级企业作为项目建设单位的施工类项目。③事故单位:原则上指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结论确认,报告中表明主要责任归属于施工人员个人的或未表明主要责任归属何单位的,以报告中被给予行政处罚单位作为事故单位)。第14页,共15页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处理范围处理范围处理规则处理规则序号行为类目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信息来源行为子目行为分级全集团本省公司在充足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在有限供应源市场的禁限制期和处理措施④主要股东和高管人员、经营的单位:主要股东包括股东中的控股股东、共同控制股东、第一大持股比例股东、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业主;事故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考虑其上级法人的股东,合伙企业考虑合伙方;确定主要股东时仅考虑其中的个人,且不考虑多级股权间接控制;主要高管指事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经营是指作为相关单位的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处理规则中“经营的单位”不含在因中国电信项目同一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处理的事故单位。⑤事故班组人员,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班组(或施工队)每一位成员。⑥不良行为涉及的品类(或称涉事品类):指施工类服务,即工程施工。⑦禁止采购、取消分包资格、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限制采购、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禁止采购指取消供应商在禁限期内参与中国电信后续采购活动的资格,针对施工类生产安全事故类不良行为的禁止采购即是取消供应商在相关采购活动中的承包资格(含总承包、专业承包),该禁止适用于所有采购方式(包括单一来源采购和各类竞争性采购)。取消分包资格:指取消供应商从中国电信及其确定的承包方取得分包的资格。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针对人员、与其是否仍在事故单位工作无关。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针对在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被禁止采购的事故单位供应商,规定禁止采购期结束后的1年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期”(简称“监管期”),对供应商在监管期内新签订的中国电信施工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加收合同/协议总金额3%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内合同履行中供应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扣除加收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此类措施的有效性不受禁限期结束的影响;保证金限额: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和常规履约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合同/协议总金额的10%;保证金收取方式:单项施工合同按合同总金额一次性缴纳;集中施工框架协议可以由中国电信根据集采周期、订单安排等因素,要求按框架协议预估总金额一次性缴纳、或按订单金额随订单下达分次缴纳,具体由相关框架协议明确;保证金有效期: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与常规履约保证金一致,按框架协议预估总金额一次性缴纳的,有效期应当至所有订单完工之后;按订单金额随订单分次缴纳的,有效期应当至该订单完工之后;保证金形式:允许供应商在约定范围内以各类方式缴纳保证金,鼓励保函、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若供应商在监管期内取得分包合同,则承包方应加收该分包商分包金额3%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按前述规定执行。限制采购指在禁限期内供应商参与中国电信后续竞争性采购活动时,扣减综合评估法的总分(所列分值基于百分制,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调整为核增评审价,扣分值作为核增百分比)。⑧不同处理措施开始执行时间及适用条件说明:禁止采购、取消分包资格,自新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开始执行;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原则上自禁限期开始日期执行,建设单位可视必要性适当推迟,最迟自新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开始执行;加收履约保证金自新的单项合同或新的框架协议开始执行;取消份额、扣减份额的执行时点是在处理结果发布后(每例处理执行一次),但是否适用及如何适用,必须依据集采框架协议关于份额调整、管理的约定及所载明或引用的不良行为规则情况,其中扣减份额的基数为初始分配份额。取消分包资格、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需要由中国电信合同执行部门监管落实。针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均不受采购方式的限制(即竞争性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均适用)。⑨在考虑事故是否在某一自然年或某一时期内发生时,事故发生时间以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时间为准。4.其他说明:①当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是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部门时,可以按纪检监察机构要求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凭其提供的正式材料代为提报信息;如果涉及对是否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进行认定,可由中国电信采购部门协助完成。②行为描述及认定标准中引用的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他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文件、制度,如发生更新变化,以更新后的为准。③当中国电信发生内部机构职责调整、导致不良行为认定部门/信息提报部门需要调整变化时,以调整后的为准。④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提取该基准日期的相关处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⑤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应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应商的不良行为管理结果变化情况进行确认,如果有新增的相关禁止采购类管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⑥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明确采购标的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并按照明确的品类范围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⑦同一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类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的资格条件处理;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类⑧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一个标包/标段。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按照供应商及其分工涉及的产品品类进行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应用。⑨本表及备注中所涉及的“集团公司”是指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省公司”是指中国电信相关省级公司。第15页,共15页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版本号:V20230425)规则更新:本规则于2022年1月20日第一次更新并公开发布本规则于2023年4月25日第二次更新并公开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为中国电信汇聚优质供应资源,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遏制供应商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淘汰劣质供应商,净化采购环境,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电信采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则。第二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中国电信的采购活动为中国电信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合作开发类、合作经营类、代收费类的合作方,不属于本管理规则所指的供应商范围。第三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不良行为信息目录及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工作。第四条依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面向在完成不良行为认定并确定处理结果以后,在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进行处理的工作。针对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采购制度、采购文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按本管理规则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及后续处理;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约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和合同约定处理。依照本管理规则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形,中国电信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可对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第五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严肃认真、维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中国电信的生产供应、维护中国电信企业整体利益的原则。第六条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组织开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中国电信机构或部门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由中国电信内部规定。第八条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反映或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部门反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中涉及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第三章供应商不良行为第九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发生的列入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见附件1)的行为或事件(以下统称为“不良行为”)。第十条各类不良行为的基本事实性标准由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明确。原则上不良行为认定的信息、线索,来源于中国电信收悉的有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通知、公告,及在中国电信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第十一条电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及分级情况进行补充、调整。第四章处理对象第十二条处理对象是指由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按本管理规则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第十三条处理对象分为两类:1.供应商及其所有产品品类;2.供应商及其部分产品品类。对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适用于该供应商下属的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非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不向上追溯适用。产品分类口径以电信集团公司管理的评估产品目录为准,但电信集团公司有权对这一产品分类口径、管理方式等进行调整。第十四条处理一般针对不良行为涉及的产品品类(以下统称“涉事产品品类”)。当根据不良行为性质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时或者无法确定涉事产品品类时,处理针对所有产品品类。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单位行贿罪、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合同诈骗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经营、“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等,具体以附件2为准。第十五条针对不良行为主体及涉事产品品类的认定,有以下规则:1.当同一项业务涉及联合体各方或原厂商及其代理商等多个有关联的主体时,将不良行为的主要责任方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确实无法区分责任主次时,将各责任方均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如果由供应商确定的分销商发生与分销产品直接相关的不良行为,则认定分销商和供应商均发生不良行为。2.当不良行为涉及的具体产品是与该供应商主要产品配合使用的配件、辅助材料或服务时,原则上认定相关主要产品品类为不良行为涉事产品品类。第五章采购领域第十六条将各产品品类划分为充足供应源市场和有限供应源市场两个采购领域。原则上根据两个领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处理规则。第十七条采购领域划分实行电信集团公司和电信省公司两级管理。1.针对集团级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针对省内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2.划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对外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中国电信还可将划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3.原则上划分结果按年度发布,划分依据情况有重要变动、特殊情况的,以及有必要对划分结果补充或补正的,及时补充更正发布。划分结果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4.未发布采购领域的产品,根据参与采购竞争的供应商数量进行确定,竞争方数量不超过5家的,确定为有限供应源市场,否则确定为充足供应源市场。第六章处理规则第十八条中国电信有权对供应商发生的每一例不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明确处理结果。第十九条禁限期是处理结果有效时间范围。禁限期一般从处理结果发布之次日起算,不同的不良行为类目可设置不同长度的禁限期。部分不良行为结合其终止确认条件设置禁限期。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时间有效性以相关规定、要求为准。第二十条处理结果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涉及采购业务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件2)。处理范围为“全集团”的,在中国电信全集团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处理范围为“本省公司”的,在本省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第二十一条针对不良行为可采取的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1.禁止采购:一般指取消处理对象禁限期内参与竞争性采购资格,其中竞争性采购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针对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禁止采购的处理措施适用范围既包括竞争性采购,也包括单一来源采购。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处理对象参与竞争性采购时,扣减其采购评审的综合得分(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核增其评审价)。3.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执行份额:指取消、调减或暂停执行当期处理对象涉及的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此类处理措施为一次性执行措施,一般以禁限期开始日作为基准时间以确定当期的未执行份额情况。因暂停执行份额造成集中采购份额不能完全执行的,供应商的相关风险和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此类措施一般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一事一议合同的执行;但针对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此类措施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4.降级:下调处理对象的供应商分级。此类措施在每例行为处理结果确定后对当前分级结果执行一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5.约谈: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约见相关供应商,通过当面沟通对其进行提醒、警示、督促改进等。6.取消分包资格:指取消处理对象自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处取得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分包的资格。适用于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良行为的处理。7.禁止进入中国电信所属企业施工:指拒绝处理对象参与中国电信施工类项目的施工工作。此类措施适用于对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的事故施工班组人员的处理。8.对所经营的单位进行处理:指对处理对象所经营的单位进行处理,其中处理主要指禁止采购和/或取消分包资格等。此类措施适用于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主要股东人员和主要高管人员的处理。9.加收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针对在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被禁止采购的事故单位供应商,禁止采购期限期结束后的1年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期”(简称“监管期”),对供应商在监管期内新签订的中国电信施工服务合同或框架协议,加收合同/协议总金额3%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监管期内合同履行中供应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扣除加收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此类措施的有效性不受禁限期结束的影响。(1)保证金限额: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和常规履约保证金合计不得超过合同/协议总金额的10%。(2)保证金收取方式:单项施工合同按合同总金额一次性缴纳;集中施工框架协议可以由中国电信根据集采周期、订单安排等因素,要求按框架协议预估总金额一次性缴纳、或按订单金额随订单下达分次缴纳,具体由框架协议明确。(3)保证金有效期: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原则上与常规履约保证金一致,按框架协议预估总金额一次性缴纳的,有效期应当至所有订单完工之后;按订单金额随订单分次缴纳的,有效期应当至该订单完工之后。(4)保证金形式:允许供应商在约定范围内以各类方式缴纳保证金,鼓励保函、保单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不得指定出具保函、保单的银行、担保机构或保险机构。处于监管期内的供应商为分包商的,承包方应加收该分包商分包金额3%的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按上述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具体规则各类不良行为所对应的具体处理规则明细,包括具体禁限期、处理措施(含限制采购措施的采购评审具体扣分值、调减份额措施的具体调减比例)等详见附件2。第七章不良行为信息台账第二十三条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实现对不良行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第二十四条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分层管理。台账分为集团和省公司两个层级。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处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集团级台账,由电信集团公司统一负责记账,在全集团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关电信省级公司台账,由电信省级公司负责记账,在本省级公司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中国电信可将集团级和省级公司台账信息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共享。第八章工作流程及相关规定第二十五条不良行为管理的工作流程涉及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环节。该工作流程独立于采购过程,不受具体项目采购进程的影响。第二十六条认定结果信息中体现的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或产品品类等信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的,中国电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认定信息其他内容和所掌握的确凿证据进行调整、补充,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第二十七条关于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环节的主要规定如下:1.完成台账记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中国电信有权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进行对外公告。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管理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有关工作需要,在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与中国电信之外的单位共享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情况及处理结果信息。中国电信还可将处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2.如有中国电信认为不宜直接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中国电信有权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外公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及处理结果不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告或者遮盖供应商名称信息后公告。3.经发布的信息如有变化,以中国电信更新发布的为准。更新发布的信息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第二十八条关于处理结果应用的主要规定如下:1.处理结果应用的基本要求(1)处于有效状态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原则上自信息发布之次日开始应用,禁限期终止日期之次日停止应用(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国电信在处理结果应用前进行条件符合性判断,保证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以及应用场景所处于的采购业务范围(或采购工作范围)等具体情况与拟应用处理结果所指定的处理对象、处理范围等关键条件对应相符。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原厂商(指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软件著作权人、主要标的服务实际提供方等)委托的代理商时,原厂商或代理商中任何一方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及其责任分工涉及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i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供应商和其所属法人(若有)中任一个主体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iv.参与施工类服务采购的供应商以及参与获取分包的分包商,其任何一位或多位主要股东人员或主要高管人员与“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事故单位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并且此项相符性判断与处理结果中的主要股东或高管人员在处理结果应用时是否仍然为事故单位股东/高管无关。v.参与施工类服务作业的施工人员,其任何一位或多位人员与“造成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事故班组人员”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并且此项相符性判断与处理结果中的事故班组人员在处理结果应用时是否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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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设备买卖合作伙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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