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4)
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地区[2024]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中区
(2)招标范围:项目总面积50.11hm2。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护岸2.53km、清淤 7.47 万m3,新建巡河路 3.28km,堰坝改造 28 座,新建潜坝11座,河道缓冲带绿化种植20.98hm2,生态旱溪建设4.27hm2,林分优化种植 6.66hm2,人行透水铺装 3.15hm2,木栈道铺装 0.2hm2,广场及亲水平台0.56hm2,拆除重建连通桥2座,室外健身场地0.41hm2,绿化浇灌50.11hm2。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133001001
标段名称: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4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50.11hm2。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护岸2.53km、清淤 7.47 万m3,新建巡河路 3.28km,堰坝改造 28 座,新建潜坝11座,河道缓冲带绿化种植20.98hm2,生态旱溪建设4.27hm2,林分优化种植 6.66hm2,人行透水铺装 3.15hm2,木栈道铺装 0.2hm2,广场及亲水平台0.56hm2,拆除重建连通桥2座,室外健身场地0.41hm2,绿化浇灌50.11hm2。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07日00:00时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肖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856958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4号写字楼3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人:曲女士
电 话:0971-8569583
电 话:0971-6161402
传 真:
传 真:
2024年09月06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H国皖a01231074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标段一(标段)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招标编号:E6301000076053133001001)招标文件招标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自行招标时盖单位电子章)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电子章)日期:2024年09月0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编制使用说明一、本招标文件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招标文件》(2009版)和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青水建[2017]232号)编制,适用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文设施等新建、扩建、改建、加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招标文件》每一部分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规定,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正文后所附格式仅供参考。四、第3章“评标办法”依据省水利规定采用综合评估法,供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正文之外的其他评标因素、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评审因素、标准。本章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五、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六、第6章“图纸”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卷规定编绘,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条款”相衔接。七、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应根据加强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和合同支付管理的要求,参考下册示例,结合工程施工活动编写。“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八、本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采用标准招标文件。九、《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人的部分除特殊指明外,也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录目录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附件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二:投标文件澄清函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监理人4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8测量放线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进度计划11开工和竣工(完工)12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14试验和检验15变更16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8竣工验收(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保险21不可抗力22违约23索赔24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5合同协议书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5组织设计交底2.8其他义务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3监理人员3.4监理人的指示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3分包4.5承包人项目经理4.11不利物质条件5.材料和工程设备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4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2场内施工道路7.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3治安保卫10.进度计划10.1合同进度计划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11.开工和竣工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5承包人的工期延误11.6工期提前12.暂停施工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3.工程质量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3承包人的质量检查13.4监理人的质量检查13.5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15.变更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15.3变更程序15.4变更的估价原则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8暂估价16.价格调整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7.计量与支付17.1计量17.2预付款(1)工程进度付款17.4质量保证金17.5竣工结算17.6最终结清18.竣工验收18.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8.3验收18.4竣工清场18.5施工队伍的撤离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保修责任20.保险20.1工程保险20.5其他保险21.不可抗力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3争议评审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第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1一般规定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资格审查材料(一)、资格审查资料(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一、资格后审资料第一卷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地区[2024]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西宁市城中区(2)招标范围:项目总面积50.11hm2。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护岸2.53km、清淤7.47万m3,新建巡河路3.28km,堰坝改造28座,新建潜坝11座,河道缓冲带绿化种植20.98hm2,生态旱溪建设4.27hm2,林分优化种植6.66hm2,人行透水铺装3.15hm2,木栈道铺装0.2hm2,广场及亲水平台0.56hm2,拆除重建连通桥2座,室外健身场地0.41hm2,绿化浇灌50.11hm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133001001标段名称:南川河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标段一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4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建设内容:项目总面积50.11hm2。主要包括防洪工程、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护岸2.53km、清淤7.47万m3,新建巡河路3.28km,堰坝改造28座,新建潜坝11座,河道缓冲带绿化种植20.98hm2,生态旱溪建设4.27hm2,林分优化种植6.66hm2,人行透水铺装3.15hm2,木栈道铺装0.2hm2,广场及亲水平台0.56hm2,拆除重建连通桥2座,室外健身场地0.41hm2,绿化浇灌50.11hm2。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9月07日00:00时至2024年09月11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一)、资格审查资料(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四)、安全生产许可证十一、资格后审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账号账号其中技工技工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备注备注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截图等。(二)近1年财务状况(近1年指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表名称单位年一、注册资金二、净资产三、总资产四、固定资产五、流动资产六、流动负债七、负债合计八、营业收入九、净利润注:本表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说明书。(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合同项目描述备注合同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表后须附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合同名称合同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合同所属项目描述内容至少包括项目概况、本合同在项目中的地位(部位、合同价格所占比例)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没有填写“无”。(五)项目承诺书1、项目主体及关键性工作不分包承诺书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3、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包括内容:中标公示发布后,一经发现有在建项目或伪造项目业绩,自愿放弃中标资格)。4、投标承诺书(包括内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内容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虚假内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5、其他承诺投标人自行确定(注:承诺事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六)信誉要求关于信誉要求补充说明:1、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提供截图)。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截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修复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