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2024)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57号
3、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703
4、采购项目预算:545700.00元;最高限价:537971.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详见采购需求 %
5、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10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537971.00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1
545700.0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 包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9  月  06  日至2024年 9   月  13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5室)
3、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
4、开标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5室
)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张慧甜
电话:0731-28****1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2)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8号高科总部壹号
(3)联系人:陈文美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661054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株洲市株洲大道和宜酒店14楼1416室
(3)联系人:张慧甜 、程翠平、贺欣
(4)邮 编:412000
(5)电 话:0731-28****15
(6)电子邮箱:504285083@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9.6.zip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57号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703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政府采购政策八、其他规定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57号3、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7034、采购项目预算:545700.00元;最高限价:537971.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详见采购需求%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1.1.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537971.00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详见采购需求15457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包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9月06日至2024年9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其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5室)3、开标时间:2024年9月19日14时:30分4、开标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5室)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1.1.1.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姓名:张慧甜电话:0731-28****15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8号高科总部壹号(3)联系人:陈文美(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8661054(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地址:株洲市株洲大道和宜酒店14楼1416室(3)联系人:张慧甜、程翠平、贺欣(4)邮编:412000(5)电话:0731-28****15(6)电子邮箱:504285083@qq.com第二章磋商须知1.2.第一节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第1.2款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函》。第2.1款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张慧甜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31-28****15第2.2款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人名称: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98号高科总部壹号联系人:陈文美电话:0731-28661054第2.3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株洲大道和宜酒店14楼1416室联系人:张慧甜、程翠平、贺欣 电话:0731-28****15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3.2款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不接受第3.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5.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采购人提出的任何索赔,采购人将均不予受理。二、磋商文件第6.3款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采购需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10.3款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545700.00元第10.3款最高限价人民币:537971.00元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如超过视为不合格投标人。第10.6款报价的其他要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第11.1款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其他规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除响应文件中外,还须另备一份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第11.1款(3)提交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无。第12.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2、递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以现金方式和非供应商单位账户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托管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科技支行 账 号:810 000 256 970 000 001 联 行 号: 3135520022963、特别提示:(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 磋商保证金”。(如果“项目名称”字符过长,票据摘要填写不下的,“项目名称”中可以提取关键字符填写。)(2)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情况,各供应商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银行付款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4)开标现场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磋商保证金是否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托管账户,在评审时由磋商小组验证,不符合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无效。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银行进账单或转账凭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供应商基本账户被冻结,须提交申请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的其他账户转入磋商保证金,并提供法院出具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复印件。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磋商保证金缴纳的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磋商保证金缴纳出现失误。5、供应商不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响应。注:磋商保证金金额如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所规定的保证金计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本条金额为准。第13.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第14.1款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第15.2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一正二副,共三份,电子档一份(单独密封),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胶装装订成册,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电子档文件提倡盖章并签字后用正本扫描成PDF文件拷入U盘)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16.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57号 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703 在 2024年 月 日 : (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名称: 第18.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和宜商务酒店1415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23.4款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1、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偏离项数之和 ≥ 6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2、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第29.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详见附件6第29.3款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36.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38.3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中标金额的10% 。七、政府采购政策第40.2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最低评标价法:符合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的,对于报价,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 综合评分法: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分、价格 / 分。第40.3(1)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40.3(2)项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的价格折扣比例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3%)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第40.7款进口产品/第40.8款融资、担保详见附件1-5八、其他规定第41.1款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金额不超 5729.85 元/宗。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第42.1款其他规定本项目履约验收方式为: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附件1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一)、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二)、资料审查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四)、贷款发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五)、按期还款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六)、业务终止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国征信中心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信息进行贷前审核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供应商款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执行记录3.勾选中标订单,校融资中请0.每日将数据发送至平台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应收账款融资资金提供方2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1查看中标公...采购单位n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资金提供方n株洲市政后系统府采购网4提交融资成交信息,财政部门锁定回款账附件3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 号银行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交通银行株洲分行蒋 宁15873361819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易思宇137623166662长沙银行株洲分行曾名志137863600803农业银行株洲分行开发区支行张启慧159733366674兴业银行株洲分行张 维138073128215勃海银行株洲分行颜 震156733300116浦发银行株洲支行蔡 晨19907493171、28661018附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附件5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二节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则视为无效响应。2.定义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磋商。供应商邀请方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现场勘察5.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5.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5.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组成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7.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的,请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形式通知。三、响应文件8.一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8.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8.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8.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8.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9.响应文件的组成9.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三)保证金(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五)服务方案(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类似业绩(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十二)最终报价9.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0.报价要求10.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0.2在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1)采购需求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交纳和支付的税款和费用。(3)磋商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4)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10.3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0.5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6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1.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还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1.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12.磋商保证金12.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按以下规定办理:(1)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3.响应文件有效期13.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4.分包14.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4.2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14.3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4.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响应无效。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5.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5.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褪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5.5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为便于采购文件保存,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建议为PDF格式,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以保证其响应文件信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被透露。16.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本章第16.1款规定密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17.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18.1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拒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包括以下信息的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1)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2)供应商名称;(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人签字。1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本章第27.3款规定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前,不公开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19.磋商小组19.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19.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磋商程序20.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包括澄清)、最后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5条进行。20.2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20.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21.资格审查2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1.3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联合体参加磋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1.4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1.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保证金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未按磋商文件格式及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3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如果设定了最高限价),审查结果为不合格。4投标代表参与投标的授权书或身份证明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提供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否则,审查结果为不合格。6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及格式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8信用查询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2.符合性审查2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22.2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22.3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磋商小组应拒绝其参与磋商。序号投标人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2投标报价范围3投标有效期4投标服务承诺的范围5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对磋商文件的偏差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结论序号投标人1响应文件的组成及格式2投标报价范围3投标有效期4投标服务承诺的范围5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且对磋商文件的偏差未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结论23.偏离与实质性响应23.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3.2偏离是指响应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23.3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响应无效。23.4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其响应无效。23.5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4.澄清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磋商的规定25.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代表参加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技术标准及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将修改内容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3每轮磋商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认真、准确、完整地记录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小组书面通知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6.退出磋商26.1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代表签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2.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6.2供应商参与磋商,但未提交最后报价又未按前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对响应文件或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小组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也不得接受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7.2下列情形,磋商小组确认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可以不与供应商磋商,直接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未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的;(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实质性变动,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认为磋商文件不需发生实质性变动、不需要磋商的。27.3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逐一公布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8.不合理报价28.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9.响应文件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最后报价有算术错误的,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不确认的,其报价无效。29.4最后报价的评审(1)如果有算术错误,最后报价将按上款规定进行算术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按本章本节第40条相关规定进行价格扣除。附件6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此栏中的计分因素“投标报价”为最后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服务方案(60分)项目理解及整体实施(12分)1、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理解程度进行评审,包括项目现状、项目目标、项目重难点理解分析及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提供的技术响应与说明内容阐述清晰、详细具体;针对项目现状、项目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针对项目特点对重难点分析理解准确、并能提供有效完整详细的解决方案、方案专业性、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完全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计6分;有缺漏项、针对性不强、不结合实际、有偏离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扣2分;技术响应说明不详细具体或按磋商文件需求照抄技术内容,项目目标、重难点分析、解决方案等过于笼统、欠详细、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科学合理性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2、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架构、实施进度计划与保障、系统开发测试、调试部署及试运行、质量保证及进度保障措施、验收方案等内容,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的计6分,方案有缺漏项、针对性不强、不结合实际、有偏离不满足项目需求的每项扣2分,方案过于笼统、描述简单、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可行性较差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服务方案(60分)项目建设与设计方案(2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建设与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分析模块(含采购需求列出9个子模块)、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模块(含采购需求列出3个子模块)内容。各模块功能有详细描述、应用功能有图片展示符合项目需求,有突出重点、亮点,建设内容清晰、图文并茂能判断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计24分;有缺漏项(一个子模块2分)、针对性不强、不结合实际的每项扣2分;模块建设内容与设计方案过于笼统、描述简单、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科学合理性较差的每项扣分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服务方案(60分)算法模型搭建服务(12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算法模型搭建,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生命周期算法模型、产业宏观发展趋势预测、市场主体减少模型等内容进行评价, 算法模型有详细描述、模型计算说明、模型结果说明、模型应用功能说明,且提供算法模型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2分,有缺漏项、针对性不强、不结合实际的每处扣4分; 算法模型描述、模型计算说明、模型结果说明、模型应用功能说明过于笼统、描述简单、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科学合理性较差的每处扣分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服务方案(60分)项目服务方案(12分)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数据来源及数据服务;(2)数据归集及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方案;(3)运维服务方案;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全面可行性较高的计12分,方案有缺漏项、针对性不强、不结合实际的每处扣4分,方案过于笼统、简单、表述不清晰、专业性不强的每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商务部分(10分)项目实施团队实力(8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系统架构设计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证书的计2分;2、拟投入项目成员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软件开发(研发)类专业相关证书的每人计1分,最多计6分。说明:以上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团队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不计分。商务部分(10分)类似业绩(2分)供应商近三年(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上推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计1分,最多计2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及签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同一采购单位项目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无法判断的不计分。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排序并列。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3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的特殊情形32.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32.3符合上述情形的,本章本节相关条款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3.磋商终止3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4.重新评审34.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保密及串通行为35.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7.询问及质疑3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8.成交通知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8.3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8.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5.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9.签订合同39.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9.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9.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政府采购政策40.政策与法规40.1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40.2优先采购:(1)对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40.3价格评审优惠:(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其在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该联合体价格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0.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够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响应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40.5供应商提供的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折扣或者加分。40.6响应文件符合本章第40.1款、第40.2款、第40.3款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3)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0.7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竞争。40.8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八、其他规定41.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并在磋商文件中提供代理服务费承诺书。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株洲高新区(天元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株天财采计〔2024〕000057号3.委托代理编号:LWCGZZ24-0112-07034.采购项目预算:5457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537971.00元。二、项目基本情况株洲高新区企业数据库系统由株洲高新区企业服务局牵头建设,是基于数据和数字技术结合的经济调节数字化体系系统,也是推进政府履职数字化转型的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摸清高新区经济“家底”,把脉产业结构,客观反映经济发展新进展的目标。初步建设系统后按职能职责交办区直部门管理运维。株洲高新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将采用“平台+数据服务”的体系,平台是指以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产业发展分析“2”个模块为核心,实现产业经济的“底数清”,形成对我区经济运行进行态势研判和监测预警的能力,实现对产业和行业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发展动态的综合研判。数据服务是指通过数据调研、数据共享、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入库等服务,梳理出企业相关数据,完成产业经济资源库的数据汇聚及更新,为产业分析提供数据支撑,本项目需要提供诸如税务、统计、市监等维度的数据相关服务。三、服务要求1.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供应商至少需配备10名专业服务人员。其中开发团队不少于8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开发团队成员6人)、运维团队不少于2人。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经理)需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系统架构设计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证书,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应符合采购人的政审要求,无违法犯罪,并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4.项目组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5.拟派项目组人员须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年龄条件须符合国家用工有关规定。6.拟派项目组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7.供应商所派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能泄露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信息。供应商应教育所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8.项目组人员从采购人领取的工作设施、配件、工作服及其他物品,由采购人负责登记管理,项目完成后一并交还采购人。9.供应商全权负责派驻的项目组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退休办理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项目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提供采购人备案。用工风险与采购人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四、服务周期项目建设总周期为3个月,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企业数据库系统开发以及产业经济资源库的数据汇聚工作,3个月内完成系统的部署调试工作,并实现系统的整体运行。五、项目建设内容与要求(软件功能模块汇总表)高新区企业数据库系统平台端研发模块子模块功能系统管理模块用户资源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对系统使用用户进行维护管理,支持新增、修删除用户系统管理模块平台基础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对组织架构进行维护管理,支持新增、修改、删除组织架构产业发展分析产业结构分析包含但不限于对产业结构相关关键指标进行分析,助力了解产业结构,包括产业趋势分析及产业结构明细展示产业发展分析产业发展热力图包含但不限于以高新区“一区三园”、天元区行政区域图作为地图,充分利用企业相关数据成果,直观呈现全区产业集聚的分布情况,包括热力行业筛选和热力分布图展示产业发展分析关键指标分析 包含但不限于通过图表及表格,对产业规模、营收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分析各项指标细分行业构成,实现多个指标、各个区域维度进行交叉分析。根据指标趋势、波动幅度、对比整体,进行发展预警产业发展分析全行业指标分析包含但不限于支持对行业规模、行业增量、行业增长率排序,并按大中小行业逐级下钻,实现行业逐级筛选。可查看行业各项关键指标及其发展趋势,实现行业概览产业发展分析行业产值预测分析包含但不限于支持按地区按行业预测行业指标发展趋势,实现对行业产值预测产业发展分析风险提示包含但不限于动态挖掘与推送存在各类发展风险的行业,对行业规模变化、指标异常波动、发展偏离整体等情况进行提示,分类输出异常行业名单,辅助主管部门对发展存在异常的行业进行更精准的监测与跟踪产业发展分析行业生命周期分析包含但不限于挖掘本地朝阳行业、主导行业、成长行业、衰退行业,分析行业近年间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变化情况及分布比例产业发展分析产业园监测分析包含但不限于通过规划面积、产业业态、企业发展等维度对产业园区进行全面分析,通过产业园经济规模、产业园亩均效益等指标查看产业园经济整体发展水平产业发展分析产业扶持分析包含但不限于分析获扶企业数量及获扶资金,判断产业发展方向及政策惠及效果。通过对比扶持资金发放与经济指标增长趋势,判断扶持政策效果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经济态势展示包含但不限于展示区域GDP、规上工业增加值、人均GDP、三次产业对比、产业整体指数、重点指标监测等情况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产业发展展示包含但不限于展示行业排名榜单、企业排名榜单,对产业发展趋势的关键指标进行监测分析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企业运行展示包含但不限于展示市场主体数量和增长的变动趋势,从多个维度对企业进行预警(数据服务汇总表)高新区产业经济数据资源中心数据服务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描述数据资源中心服务业务资源盘点包含但不限于确定各类数据资源共享路径及共享方式数据资源中心服务需求调研包含但不限于对业务目标、功能需求、用户需求等方面的详细描述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数据库建设包含但不限于进行资源库设计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数据归集包含但不限于明确数据归集策略及数据归集方式,实现对企业数据库系统数据来源的对接;明确接入平台的数据资源列表(包括数据名称、接入方式等)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数据质量提升包含但不限于对多个数据表进行融合处理及相关数据清洗工作,得出满足业务需求的新数据,保障数据提供质量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数据更新包含但不限于定期从各信息资源提供部门获取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保障数据库系统数据源的鲜活度算法模型搭建服务产业分析对行业发展进行类型划分:幼小行业、朝阳行业、主导行业、衰退行业,利用产业整体发展关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产业发展生命周期阶段算法模型搭建服务产业趋势预测产业宏观发展趋势预测模型主要是基于产业宏观指标历史数据,对未来一段时间的指标数据进行预测算法模型搭建服务风险提示对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变化情况重点关注,通过建立市场主体数量减少预警模型,实现对关注产业的市场主体数量变化情况进行及时监控并预警。六、项目交付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系统部署:由中标方提供本项目系统部署所需的服务器资源,为保障数据安全性,服务器资源需报项目采购人审批同意方可进行租赁使用,租赁期限1年,本项目所需的服务器租赁资源配置要求如下所示:序号用途数量CPU内存硬盘操作系统1产业分析应用服务器2≥8核≥16G≥200G支持Centos7.9或Kylin v10或统信2驾驶舱应用服务器1≥8核≥16G≥200G支持Centos7.9或Kylin v10或统信3应用数据库服务器1≥8核≥16G≥200G支持Centos7.9或Kylin v10或统信4数据资源中心1≥8核≥16G≥800G支持Centos7.9或Kylin v10或统信七、运维及培训服务7.1运维服务7.1.1.系统维护中标单位至少提供一年免费运行维护,及时更新和升级相关的系统软件。包括系统试运行期的改正性维护,运行过程中适应性维护和完善性维护等内容。系统运行期间,在不新增功能模块情形下,中标单位对客户的需求、系统功能的调整优化,应积极响应,全力配合,且不另收费用。中标单位对本次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及软件自身的运行维护,对平台软件及功能模块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相关软件漏洞,排除故障,保障软件层面的正常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提供7*24全时段远程或现场技术服务。中标单位应根据需要对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升级,以适应对已发现问题的修正及对新硬件平台的支持。同时,还应对新的软件版本进行必要测试,以保证各信息子系统在实际应用环境中的正常使用。在软件改正性维护方面,将重点加强软件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加强软件测试及软件运行过程的测试;中标单位在适应性维护方面,应深入跟踪系统环境的变化,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积极主动地进行系统升级;在完善性维护方面,应积极组织人员,及时调整系统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以满足管理和服务需要。7.1.2.运维方式采用远程值守的模式:株洲市内进驻一支不少于2人专业维护团队,在工作时间进行日常维护;在非工作时间,通过电话、邮件和短信的方式接受故障处理任务,重大故障支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重大故障支持通过远程接入的形式进行处理。7.1.3.故障响应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壹年。软件系统出现故障,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2)提供7*24小时热线技术支持,4小时服务响应;1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7.2培训服务7.2.1在应用软件开发与实施完成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中标单位免费给系统使用用户提供各个应用系统相关的业务培训,投标时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操作手册。7.2.2免费对采购人的管理人员、使用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采购人系统使用相关人员,能够理解系统功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流程、常用功能等应用,能熟练掌握软件的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常见故障解决和升级等各个方面。7.2.3培训范围覆盖采购人相关人员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和期限由本项目采购方根据需要确定。7.2.4现场安装培训:工程师须在安装现场对采购人软件安装和基本操作培训。软件安装培训内容包括:软件的开发基础知识、软件安装的硬件基本配置、软件基本配置、具体的安装配置和操作过程,基本软件操作以及其他相关技术培训。八、验收标准8.1.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需符合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标准、规范执行。8.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项目相关剩余款项。8.3.供应商必须按照软件工程建设规范提交本项目完整的建设文档。8.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使用第三方产品必须获得正式授权,且包含在投标价格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第三方软件费用,如因此发生法律纠纷,投标人承担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项目建设成果的知识产权和资产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需移交相应技术资料。1.2.1.九、知识产权9.1.中标(成交)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中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前端页面、数据库、原始代码等。1.2.2.十、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且收到相应发票及支付申请资料后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进场服务费;(2)项目上线试运行通过初验合格之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70%;(3)项目终验合格之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后支付至合同金额97%;(4)项目运行维护服务期(质保期)满后开具相应发票及付款申请资料后支付尾款质保金3%。1.2.3.十一、其他要求中标(成交)单位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复制、传播、引用及非开发需要查询所接触到的采购人各类业务数据、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等信息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1.3.第一节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成交通知书(4)响应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1.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一、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业主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业主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中标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业主方应支付给中标方的价款。(3)“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中标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业主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中标方应当在业主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中标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业主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合同其他内容(略)7.合同的变更7.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7.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业主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中标方签订补充合同,中标方不得拒绝。7.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8.合同中止与终止8.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业主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业主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8.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中标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业主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中标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业主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方补偿。(4)如果中标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业主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9.合同转让和分包9.1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9.2中标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9.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业主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未经业主方事先书面许可,中标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1.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2.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业主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业主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3.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4.通知14.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14.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15.合同未尽事项15.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按照其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目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三、保证金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五、服务方案六、合同条款偏离表七、采购需求偏离表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九、类似业绩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最终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参加采购项目第包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4.11.4.21.4.3.二、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按第二章第11款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2-1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格式)附件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2-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2-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按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否则视为无效响应。附件2-1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格式)1.5.附件2-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需另备一份原件单独递交,无需密封,否则为无效响应。)1.6.附件2-1-2授权委托书(格式)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响应文件中提供外,还需另备一份原件单独递交,无需密封,否则为无效响应。)附件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1.1(2)项要求提供。(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附件2-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1.1(3)项要求提供。附件2-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供应商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71.81.91.101.111.121.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主营)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已办理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相关要求提供。1.14.三、保证金1、提供付款凭证复印件。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附件3-1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通知书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1.15.四、报价表及报价文件1.15.1.附件4-1报价表报价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15.2.附件4-2报价文件分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规格型号)服务内容(规格型号)单价小计备注(一)定制软件开发1系统管理1.1用户资源管理1.2平台基础管理2产业发展分析2.1产业结构分析2.2产业发展热力图2.3关键指标分析2.4全行业指标分析2.5行业产值预测分析2.6风险提示2.7行业生命周期分析2.8产业园监测分析2.9产业扶持分析3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3.1经济态势展示3.2产业发展展示3.3企业运行展示(二)数据服务1数据资源中心服务1.1业务资源盘点1.2需求调研1.3数据库建设1.4数据归集1.5数据质量提升1.6数据更新2算法模型搭建服务2.1产业分析2.2产业趋势预测2.3风险提示三服务器资源租赁四一年运行维护。。。。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如有未列明细视同总价已含。如分项报价表不够细化,供应商可自行增加明细,但分项报价表报价合计须与报价表一致。(4)最后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的,默认为同比列下浮。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16.五、服务方案备注: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16.1.采购需求响应编制说明: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售后服务和技术服务的组织及保证措施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个人简历个人信息姓名性别照片个人信息出生年月民族照片个人信息籍贯政治面貌照片个人信息毕业院校学历照片个人信息专业学位照片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个人能力专业证书、岗位工作经历等备注备注:本表后须附个人学历、学位及专业证书证明材料。1.171.181.191.201.21本项目团队人员服务承诺函我司承诺严格按照以下名单派遣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项目建设期间遵守采购人进度的考核机制:序号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本项目任职证书名称及证号备注1项目负责人2****3……备注:本表后须附个人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221.23.六、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四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24.七、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磋商文件章节条款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说明供应商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磋商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响应无效。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25.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二节第40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填写相关数据。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25.1.附件8-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25.2.附件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25.3.附件8-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1.26.九、类似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项目业主名称项目业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及签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27.十一、最后报价最后报价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报价其他内容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备注:(1)本表须按包填写,一个“包号”一份。1.28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先行加盖公章,不须装订入响应文件中,由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带至磋商现场,经磋商后填写。1.29分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规格型号)数量/单位金额(元)备注分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规格型号)服务内容(规格型号)单价小计备注(一)定制软件开发1系统管理1.1用户资源管理1.2平台基础管理2产业发展分析2.1产业结构分析2.2产业发展热力图2.3关键指标分析2.4全行业指标分析2.5行业产值预测分析2.6风险提示2.7行业生命周期分析2.8产业园监测分析2.9产业扶持分析3产业经济管理驾驶舱3.1经济态势展示3.2产业发展展示3.3企业运行展示(二)数据服务1数据资源中心服务1.1业务资源盘点1.2需求调研1.3数据库建设1.4数据归集1.5数据质量提升1.6数据更新2算法模型搭建服务2.1产业分析2.2产业趋势预测2.3风险提示三服务器资源租赁四一年运行维护。。。。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1)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响应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为总价包干,如有未列明细视同总价已含。如分项报价表不够细化,供应商可自行增加明细,但分项报价表报价合计须与报价表一致。(4)最后报价未提供分项报价表的,默认为同比列下浮。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1.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企业数据库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