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2024)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336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填写联合体协议书并附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非联合体无须提供本项内容。;(2)供应商须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本项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4210200008565[2024]01222。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00.00元。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桂湖东路84号

联系方式:

028-83977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88号1幢16层2号

联系方式:

028-83902173、028-8399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张女士

电话:

028-83902173、028-83995998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N437)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第二次).pdf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法律诉讼服务法律顾问服务1.00(项)1,000,000.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法律顾问服务项%不设定百分比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法律顾问服务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项目概述成都市新都区司法局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提供新都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辅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办理。2.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复议辅助服务1)协助开展立案审查,包括接待复议申请人、确认复议申请事项以及初步审核证据材料等事项;2)协助办理通知答复、证据补正、处理延期等事项;3)协助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答复书、证据材料等,并提出处理意见以及案件风险点;4)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研究1讨论,并就案件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决定及程序等提供法律意见;5)协助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调查、听证等工作;6)协助起草或审核行政复议决定书;7)协助办理复议案件信息登记、材料扫描、系统录入、文书送达、数据报送等工作;8)协助开展行政复议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2)代理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案件。(3)工作日轮流派遣专职律师常驻新都区司法局坐班,提供专业法律服务。(4)区司法局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三)人员配置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配备专职律师20人,应确定2-4名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需为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执业律师。2.服务律师应为执业律师,且年度考核合格。★3.合同期间需安排律师值班并接受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统筹分派坐班人员的工作内容,对坐班人员的工作成果负责审核、检查(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服务人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供应商应当保持项目服务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项目服务人员的,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采购人要求更换服务人员的,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更换人员的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更换(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7.服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职,勤勉尽责,认真办理相关法律事务,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保密要求(此项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保密内容:在服务中知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或者资料,以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2.涉及保密人员范围:供应商所有项目服务人员。3.泄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执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五)其他要求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后期服务过程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实际服务过程中若有相应调整,及时同采购人协商修订相关方案。方案包括:①专业团队配备方案、②人员管理方案、③行政复议辅助服务方案、④诉讼案件辅助服务方案、⑤法律培训服务方案、⑥响应时间。(六)商务要求1.履行合同的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率支付相应服务费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在双方确认的案件结算清单及合同履行情况后据实支付。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后1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4.验收:4.1验收方法: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2验收标准:由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5.报价要求:本项目要求填报综合折扣率;即:实际结算金额=单价限价×(1-折扣率)×实际数量。供应商的折扣率存在负数、超过百分之百或有多个报价(折扣率)的情形,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供应商填报的综合折扣率为10%,行政复议案件超过200件(不含200件)的最高限价为2600/件,则行政复议案件超过200件(不含200件)的实际结算金额为:2600元×(1-10%)×实际数量=2340元×实际数量。本项目以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服务事项及数量为准,以固定单价方式签订采购合同,支付金额按照实际服务事项及数量据实结算,但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6.行政复议辅助办理及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单个案件最高限价:行政复议案件200件以内(含200件)按3600元/件计算,超过200件按2600元/件计算,行政诉讼案件一审4000元/件、二审开庭4000元/件、二审不开庭2000元/件)。注:以上带“★”号条款及商务要求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号条款有要求的按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未作要求的以供应商服务需求偏离表的响应情况为准;商务要求以商务偏离表响应情况为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内容要求详见3.2技术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交付标准:由采购单位组织,供应商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若存在明显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2.验收、交付方法: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后,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率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其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在双方确认的案件结算清单及合同履行情况后据实支付,采购人应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本项目服务数量不定,采购人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除本合同另有具体约定外,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继续追偿。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服务期内,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服务的,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购相同或类似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付乙方的款项中予以直接扣除。4.甲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拒不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全部赔偿。5.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合理维权所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乙方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28-89396791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