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2024)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兴鸿广场三层改造工程(施工)
下载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兴鸿广场三层改造工程(施工)
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兴鸿广场三层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厦发改备思明2024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建设资金来源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厦门市鹭江道270号兴鸿广场三楼3A室及3B室;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兴鸿广场三层改造工程,建筑面积5013.82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土建部分、中央空调新风排气系统改造、消防系统、综合布线、监控设备及结构加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建安费约904.7万元;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5013.82平方米(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5013.82平方米(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元。招标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BIM技术应用费一并发布;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10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标段划分(如果有):/;2.7.质量要求:合格。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对应的施工资质标准要求。(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联合体投标:3.3.1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2021]138号)规定,本招标项目允许非本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由该企业全资或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关联企业指与该企业最终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控股指持股比例大于50%)的企业】的其中一家,组成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中:(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由上述子公司或关联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业绩为准。前述业绩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类似工程业绩(简称“企业业绩”,下同)。(3)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投标人的信用以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的信用为准。前述信用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合并简称“信用”,下同)。(4)联合体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各方之间的母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关系的证明资料。3.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除3.3.1项情形以外的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确定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1条规定的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余成员;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3.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其他资格要求:/。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709:00:00至2024-09-2310:15:00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签名系统(版本:V3.6.4及以上)(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2310: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地址:湖滨北路17号邮编:361000电子邮箱:xmjzcg@xm.icbc.com.cn电话:13087816656传真:/联系人:詹思炜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邮编:361000电子邮箱:240768047@qq.com电话:15880278609传真:/联系人:邓湘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联系电话:4009996901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电话:0592-589675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联系电话:0592-2677186、0592-26772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