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招标公告(新乡县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

2、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498,467.00元

最高限价:49846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1
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
498467
498467

49846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新乡县公安局机动车号牌制作及安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四)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六)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八)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 0373-508909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县公安局

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人:张玉英

联系方式:1856739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

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方式:0373-3069696 18637388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方式:0373-3069696 18637388288

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发布稿-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询价通知书.pdf

附件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玉英18567395577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星举18637388288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影响性条款审查结果(划)1.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制或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制或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未按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强制或者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口有回无2.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的检测报告。2.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的检测报告。2.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供应商或设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指定检测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或限定特定时间的检测报告。口有回无3.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的业绩或代理商的业绩作为实质性要求。3.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的业绩或代理商的业绩作为实质性要求。3.将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特定金额的业绩或代理商的业绩作为实质性要求。口有回无4.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实质性要求。4.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实质性要求。4.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实质性要求。口有回无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5.设置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口有回无6.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6.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6.限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名称或设置经营年限等限制条款。口有回无7.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7.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7.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设定特定金额的业绩或对代理商提出业绩要求。口有回无8.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8.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8.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回无9.提出“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未量化具体加分标准。9.提出“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未量化具体加分标准。9.提出“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的可加分,但未量化具体加分标准。口有回无10.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斥或变相排斤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排斤或变相排斥特定区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违规设立供应商库,强制进入特定有形场所交易并通过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要求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10.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斥或变相排斤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排斤或变相排斥特定区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违规设立供应商库,强制进入特定有形场所交易并通过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要求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口有回无11.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限定,指定购买特定国家或地区品牌的产品,设置不符合采购需求特点的指标,指向内资或外资企业产品。11.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限定,指定购买特定国家或地区品牌的产品,设置不符合采购需求特点的指标,指向内资或外资企业产品。口有回无12.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12.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回无其他情况说明无无采购人审查结论采购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审查人员签字:张英(单位盖章)采购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审查人员签字:张英(单位盖章)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县区)2024XJDL011号已事校同高发本张玉英共城管理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项代理机构: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橱编制时间:二零二四年九月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县区)2024XJDL011号采购人:新乡县公安局代理机构: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零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询价须知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合同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七章响应文件附件第一章询价公告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贩文件,幵亍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县区)2024XJDL011号(二)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四次)(三)采贩方式:询价(四)预算金额:498467.00元最高限价:498467.00元(五)采贩需求(包括但丌限亍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采贩内容:新乡县公安局机劢车号牌制作及安装,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采贩项目需求”。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交货地点:采贩人指定地点。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六)合同履行期限:1年。(七)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八)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九)是否与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贩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丌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贩政策。本项目与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贩。(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体有效的营业执照。2、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1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贩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贩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丌得参不本项目的政府采贩活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贩网】;三、获取采贩文件(一)时间:2024年9月10日8:30至2024年9月12日18:00(北京时间)(二)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三)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幵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与区幵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四)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五、开启(一)时间:2024年9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贩网》、《新乡市政府采贩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一)执行《政府采贩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亍政府采贩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亍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贩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四)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亍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贩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亍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贩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亍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贩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五)执行关亍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贩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贩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2(六)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七)本项目采用“远程丌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劢,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八)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0373-5089099八、凡对本次采贩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贩人信息名称:新乡县公安局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联系人:张玉英联系方式:18567395577(二)采贩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联系人:刘星丼联系方式:0373-306969618637388288(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星丼联系方式:0373-306969618637388288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9日3第二章询价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县公安局车管所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新乡县政采询价-2024-3/(县区)2024XJDL011号2采购方式询价3采购人名称:新乡县公安局地址:新乡县商务中心3号楼联系人:张玉英电话:185673955774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共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178号项目负责人:刘星举联系电话:0373-3069696186373882885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人民币498467.00元;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98467.00元;其中:(1)小型汽车号牌65元/副(含固封装置)(2)大型汽车号牌65元/副(含固封装置)(3)新能源汽车号牌65元/副(含固封装置)(4)普通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号牌35元/单面(含固封装置)(5)轻型摩托车号牌37元/单面(含固封装置)(6)低速车号牌35元/副(含固封装置)(7)挂车号牌40元/单面(含固封装置)(8)教练汽车号牌60元/副(含固封装置)备注:1、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否则其投标被拒绝。2、投标报价为8种号牌全部报价。3、最终结算以每月实际生产号牌数量乘以相对应号码牌中标单价为准。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询价公告7投标保证金免收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合同履行期限:1年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投标样品无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11付款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每月实际生产号牌数量乘以相对应号码牌中标单价,按月支付。12询价通知书获取1、详见询价公告;2、获取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3询价通知书的更正或补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询价通知书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机构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1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公告15响应文件数量及要求(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4)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6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17现场勘察不组织18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天19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0履约保证金无2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75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2验收由采购人成立3人(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5人)验收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采购人认为必要的项目,可邀请有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23有关节能产品问题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4有关进口产品问题除询价通知书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5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按照新乡市财政局<>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6监督部门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27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次询价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询价公告同为本次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27注意事项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8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1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3中标人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属于“工业”。(2)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4)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产品。(5)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7第七章响应文件附件(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地址:供应商联系人、电话:日期:年月日24一、报价声明函对贵方的询价邀请,我单位/公司愿意参加,并提供询价通知书/询价需求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现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局签章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4.询价项目要求中必需的其他证件或资料。5.我们确认并承诺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有关资料/文件/证件/说明/表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绝不提供虚假的、不合法的报价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5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授权委托人代表我/我单位参加代理机构组织的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宜: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2.现场进行报价;3.答复询价小组的质询,对响应文件予以澄清、解释。4.签订成交合同;5.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受托人无转委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如报价供应商委托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反面)26三、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7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劢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劢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我方承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五、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8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七、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注:非监狱企业的不提供。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单位/公司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9九、采购项目承诺书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2.我方将严格履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及约定的交货(完工)期保质、保量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所供产品均为原厂生产的合格产品、符合询价通知书各项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绝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需要我方可以提供相关出厂合格证明或测试报告;3.如无法按我方承诺期限如期供货,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采购人验收时如发现我方所供产品与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要求不符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更换。如因此造成交货期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我方提供的产品如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6.如询价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帐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7.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询价通知书,保证可以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询价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8.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十、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30十一、开标(报价)一览表标题内容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分包编号报价金额(小写):报价金额(大写):交货及完工期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注:交货及完工期即合同履行期限。31十二、报价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号牌种类采购牌照数量(副)采购单价(元/副含固封装置)合计(元)12345678报价金额合计(元)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注:报价金额合计=∑单价*数量。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三、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序号投报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节能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序号投报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说明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我方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提供。2、认证证书编号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认证证书编号,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3、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产品以相关产品的节能、环保认证证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均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的内容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十四、其他部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号牌制作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