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排口监测、溯源、立标招标公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2024)


    项目概况

江夏区梁子湖、鲁湖、斧头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DHJZB-2024-09-002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4-05629  3. 项目名称:江夏区梁子湖、鲁湖、斧头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108
  6. 最高限价(如有):108.0万元
  7. 采购需求: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3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01 (2)项目包名称:梁子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 (3)预算金额:50万元 (4)最高限价:50万元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02 (2)项目包名称:斧头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 (3)预算金额:20万元 (4)最高限价:20万元 第3包: (1)项目包编号:03 (2)项目包名称:鲁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 (3)预算金额:38万元 (4)最高限价:38万元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参照以上划型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网上
  3.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售价(元):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4-09-10 00:00(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4-09-20 09:30(北京时间)
  3. 地点:网上

五、开启

 1. 时间:2024-09-20 09:30
  2. 地点:网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该包段最高限价的,其该包段报价无效。 2.参加多包磋商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可以选取一个或多个包段参与磋商,但只能按顺序成交1个包(即第1包排序第1的成交候选人在其他包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第1成交候选人,依此类推)。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5.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大道 175 号 
   联系方式:027-8129817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 太子湖北路87号武汉设计广场1栋17-19楼
   联系方式:027-8428278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妮、陈璐
   电话:027-84282787
   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4-09-09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江夏区梁子湖、鲁湖、斧头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第1包:梁子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第2包:斧头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第3包:鲁湖排口监测、溯源、立标项目(最高限价:38万元)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二、项目背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基本原则核实排污口底数,以边排查、边监测、边溯源、边分类命名编码的工作方式对梁子湖、斧头湖、鲁湖入湖排口开展溯源复核以及立标工作,摸清污染源和排放口之间的排放路径,掌握污染排放强度和规律,切实查清梁子湖、斧头湖、鲁湖入湖排口存在的实际问题,为系统分类整治奠定基础,真正做到“入湖污染源链路清晰,入湖污染物可量化计算,入湖排污口可精准管控”,切实推进重点湖泊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三、工作对象1.对梁子湖342个、鲁湖259个、斧头湖123个排口及岸线外延2km范围内的排口,延伸至一级支流、支流范围内城区、集镇排污口开展复核,监测溯源,凡超地表水III类水质的入湖支流(含二级支流、河港、沟渠、排干、涵闸、泵站),采取逐步向上游进行溯源,直至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不再向上溯源,基本查清废水来源,建立重点湖泊排口清单,尤其是入湖河港、沟渠、排干、涵闸、泵站信息清单和水质监测数据台账。2.对复核排口进行重新分类、命名、编码,建立排口“一口一档”,制定排口整治“一口一策”,并根据溯源监测情况,初步构建通过排口入湖污染物总量控制模型,制定排口管控方案,为排口精准管控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提供依据,从源头管控入湖污染物。3.本次项目经费有限,拟对已经立标的35个排口相关信息进行更新,翻新标志牌,并新增立标排口不少于100个,其中,梁子湖50个、斧头湖30个、鲁湖20个。主要依据:1.入河(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HJ1232—2021);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溯源总则(HJ1313—2023);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排污口分类(HJ1312—2023)4.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5.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四、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排口监测溯源对所有排口进行深入排查,摸清排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精准统计测算通过单个排口入湖各类鱼塘、池塘、农业土地类型和面积等;采用水质监测、实地踏勘、科技勘测、标识物示踪等方式溯清排口污水状况、污水来源、责任主体、使用状态、受纳水体的环境保护要求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等信息;掌握涵闸、泵站、沟渠的数量、分布及特点等信息、污染源及排放水量、水质情况。(二)排口立标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则(试行)》的要求,对工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工业化水产养殖排污口、港口码头生产废水排污口、大型灌区退水口以及对排水状况对湖泊水环境产生影响的排口进行立标。(三)工作要求明确责任主体:对于有明确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的排污口,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相同的,由其作为责任主体;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不一致的,按“损害担责的原则”由使用权人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所有权人应配合第一责任主体进行整治;对于溯源无法确定使用权人和所有权人,或无法分清责任的排污口,由所在地街道负责开展整治。五、技术路线(一)排口核查采用人工巡查配合无人机的方式,对重点湖泊排口开展现状调查,查明排口是否依然存在;利用GPS定位设备核实和记录排口的经纬度坐标;详细记录排口的污水排放方式,对排口进行水质和水量的检测。1.调查时间调查时间按照“晴天查污水混入雨水,雨天查雨水混入污水”的原则,对设计要求的排放口污水来源进行源头调查。初步分辨类别(雨水、污水、合流排放口),记录调查时间。在排口无水的情况,在项目时间段内可再次进行调查,为排放口污染源调查工作提供依据。2.核实排口现状2019年和2020年江夏区分别开展了全市湖泊排口排查工作和全市河流排口排查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分类整治”的原则,已经对部分排口进行了整治。在本次溯源工作开展前,需对排口开展现状调查,核实是否排水及现场情况。3.排口水质监测人工巡视阶段,需对所有的存在排水的排口同步开展水质监测,间歇式排口及雨洪排口等应在满足监测条件下(排放期间或雨后)及时采样监测。首先对于本次溯源工作中存在排水的排口将采用快速检测试剂对其进行水质快速检测,现场可判断污染物的指标浓度范围,同时观察污水颜色,辨别是否带有刺激性气味,对排放水体作出初步判断。对于水质快速检测数据超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限值)的排口,将按照相关规定采集水样,并进行水质分析检测,一般包括但不限于NH4-N、COD、TP、TN,根据实际情况增测CI、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测定项目。4.阶段性成果形成对所有的排口进行监测和记录后,溯源人员采用GPS准确定位,拍照取证,形成排污口信息表,需包含排污口编号、排污口规格(需注明管径或者宽度)、排水口高程、GPS坐标、管理责任人、排水情况、巡查时间、排污口特写照片等信息等。最终建立成果表格模版如下:(二)排口溯源1.水质监测对于本次溯源工作中存在排水的排口将采用两种监测方式,分别是实验室标准化监测和现场水质快速检测。通过监测,进一步细化排口类型,基本掌握污染HJ1232-2021表A.3入河(海)排污口名录序号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影像资料序号省市县乡详细地址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名称入河(海)入河(海)受纳水体周边环境污水疑似来源排水特征异常状况同步检测结果影像资料序号省市县乡详细地址经度维度名称类型方式受纳水体周边环境污水疑似来源排水特征异常状况同步检测结果影像资料.*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注:信息填报要求与表A.2一致。程度、特征污染物、排放量等排污状况,为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撑。(1)实验室标准化监测现场溯源人员通过观察污水颜色,辨别是否带有刺激性气味和现场水质快速检测,对排放水体作出初步判断。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的要求,开展排污口采样和监测工作,水样指标为COD、氨氮表A.2第二(或三)级排查成果表序号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所在地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入河(海)排污口非排口排查过程信息排查过程信息排查过程信息排查过程信息排查过程信息影像资料k序号省市县乡详细地址地理位置地理位置名称入河(海)入河(海)受纳水体周边环境e污水疑似来源排水特征异常状况0同步检测结果认定原因描述填报人填报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状态影像资料k序号省市县乡详细地址经度维度名称类型方式受纳水体周边环境e污水疑似来源排水特征异常状况0同步检测结果认定原因描述填报人填报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审核状态影像资料k·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序号、所在地,应优先使用排查APP自动生成的数据。1)编码:排查APP生成的随机码,仅用于检索:2)行政区划:名称应符合GB/T2260的规定:3)详细地址:村、社区等组织名称后,增加典型标志物、方位、距离等特征;4)地理位置:入河(海)排污口所在位置的经度和纬度。经纬度格式为XXX.XXXXXX度,保留小数点后6位,如E116.407785,N39.907453。名称:命名按HJ1235规定执行。°入河(海):排污口在流(海)域中的位置。1)类型:区分入河排污口和入海排污口,有监测断面的河流,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至最近一个临海监测断面范围内的排污口;无监测断面的河流,原则上自入海河口下边界向上游上溯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具体可根据海水涨落潮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方式:分为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2种类型。直接排放为直接排入海洋、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湖泊的入河(海)排污口。其他均为间接排放。受纳水体:接纳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的流域、海域、水系、水体名称。周边环境:入河(海)排污口所处位置的外部环境,如“工厂、“矿井”、“村庄”农田”等。污水疑似来源:入河(海)排污口对应的疑似排污单位。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田退水”、“畜禽养殖”等。现场能够明确污水排放单位、排污口分类的,可文字描述,予以明确标注。8排水特征:入河(海)排污口排水状态,分为“排水”、“无水”“不确定”等。”异常状况:文字描述入河(海)排污口排放异常或超标的具体情形:异常,指感官异常,如“黑臭”“泡沫”、“水华”、“浑浊”等。i排查同步检测结果:1)检测对象,应包括但不限于排放量较大的、排放异常的,以及对周边环境存在明显影响的入河(海)排污口:2)水质检测,应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氨氮、总磷等指标,可选择快检试剂盒、便携仪器、实验室法等;3)水量检测,可选择流速仪法、浮标法、容器法、堰槽法等;4)不具备采样检测条件的应说明情况。j非排口认定原因:文字描述符合非排口认定要求的情形。*影像资料:包括照片、视频等,内容应与排污口或非排口登记信息一致。O和总磷。同时结合前期已开展的排口监测情况,查明排水量等信息。(2)现场水质快速检测现场水质快速检测采用芬克水质快速检测包,水质快检所需试剂为COD、氨氮、总磷三种快检试剂包,能对排口水质情况作出初步判断。2.现场溯源溯源过程中形成的城镇排水关系图件、排污口快速检测和采样监测结果、管道检测结果报告、同位素解析报告、图谱比对法溯源结果报告等有助于证明污水来源的资料,应纳入排污口档案。(1)形成排口信息表对连续排污的排污口进行监测和记录后,溯源人员采用GPS准确定位,拍照取证,然后通过目测或电子潜望镜检测等手段沿污水流动方向逆向向上追溯勘探,形成排污口信息表,需包含所属区域、排污口规格(需注明管径或者宽度)、排水口高程、GPS坐标、管理责任人、排水情况、巡查时间、排污口特写照片等信息。(2)深入溯源当溯源人员通过目测或使用电子潜望镜检测管渠时,如果发现管渠内有疑似混接点或支管暗接等结构性缺陷,需使用CCTV对该段管渠进行再次检测,进一步查明该混接点或支管暗接等结构性缺陷的具体位置、管径、水流流量、水质等。对于污水混接点或支管暗接点,需向上溯源,直到查出其具体企业或排水户。在污水来源溯源过程中,需同时利用经仪(或电子经纬仪)和水准仪(或全站仪)测量排污口、管渠、检查井等排水设施的高程、管径、走向等基本参数。(3)确定污染源点溯源人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渠溯源,可判断污染源点所在位置。查明污染源点源来源后,首先对污染源来源拍摄至少2张以上照片,其中一张为污水来源企业或排水户排出污水处近景,能够清晰地显示污水性状,另一张拍摄污染来源企业或排水户建筑物全景;其次对污水进行取样,送通过省或以上级别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水质分析;最后采用GPS定位污染点源,准确坐标点,记录污染来源排水户或企业所属行政区属、街道区属、门牌号码、单位名称等信息。3.“一口一策”信息建立通过本次溯源工作,摸清重点湖泊排口污染排放状况、特点及规律,重点溯清排口污水状况、污水来源、责任主体、使用状态、受纳水体的环境保护要求及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等信息,系统建立江夏区排污口管理基本台账,为后期整治奠定基础。表1“一口一策”信息表排污口编号:排污口编号:排污口编号:排污口编号:排污口编号:排污口编号: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名称:排污口分类: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类别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矿山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尾矿库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排污口海洋工程建筑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企事业单位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矿山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尾矿库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企业雨洪排口海洋工程建筑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农业农村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农业农村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大中型灌区排口大中型灌区排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港口码头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混入污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混入污水的城镇雨洪排口排污口分类:其他排污口其他排污口其他排污口流域:;方式:;水质类别:流域:;方式:;水质类别:流域:;方式:;水质类别:流域:;方式:;水质类别:流域:;方式:;水质类别:流域:;方式:;水质类别: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首要责任主体:;其他责任主体:;主管部门: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排水方式:连续型□;间歇型□;其他□;是否属于重点排污口:是□否□2019年开展监测情况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pH:;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pH:;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pH:;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pH:;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pH:;溯源监测情况是□;否□;(“否”的情况,不需要下面情况)COD:mg/L;氨氮:mg/L;总磷:mg/L;排污口溯源详细描述排口整治建议2019年湖泊排口排查照片溯源阶段排口排查照片4.整治方案编制溯源工作应与整治衔接,溯源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整治的问题应予以记录。在溯源过程中立行立改的,应当记录具体整治措施。在前期排污口溯源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清理合并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各类生活污水散排口、未纳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企业排污口、工矿企业设置的多个排污口、集中分布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规范整治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和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线。制订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按照整治目标倒排工期,细化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不同类型排口的整治措施要求,参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进行。附表××市(州)长江人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清单(式样)序号所在地排口基本信息排口基本信息排口基本信息排口基本信息排口基本信息排口类型排口类型溯源阶段信息溯源阶段信息溯源阶段信息溯源阶段信息溯源阶段信息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整治方案序号县(市、区)部清单编码正式命名正式编码经度纬度大类小类流域入河方式水质类别是否为超标排污口洲源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治类型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是否为重点监管标识牌树立标识牌树立完成时限是否完成整治责任主体主管部门投资估算(万元)序号县(市、区)部清单编码正式命名正式编码经度纬度大类小类流域入河方式水质类别是否为超标排污口洲源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治类型整治目标整治措施是否为重点监管是否拟树是否完成完成时限是否完成整治责任主体主管部门投资估算(万元)1口口2填表说明:1.排污口基本信息中“部清单编码”一栏,填写部交办清单中排查阶段的临时编码。2.按7大类15小类填写。若排口完全符合部里有关7类非排口的定义,则在“排口类型”一栏,大类填写非排口,小类填写对应非排口情形。3.溯源阶段信息中“入河方式”一栏,填写:一级排污口(直接入江排污口)、二级排污口(排入一级支流)、三级排污口(排入其他河流)4.溯源阶段信息中“水质类别”一栏,若为工业企业(含有污染雨水排放标准的厂区雨水排口)、污水处理设施、港口码头等根据相应的排放标准,填写:超标、达标;若为无污染雨水排放标准的工业企业雨水排口、溪流、沟渠、雨洪径流等,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填写实测地表水水质类别。5.整治方案中“整治类型”一栏填写:取缔、清理合并、规范;若为非排口,则填“/”。6.是否为重点监管:排污量大、水质差、环境影响较大的排污口应列为重点监管。7.“投资估算”一栏,对于批量整治的若干排污口,在涉及的其中一个排污口填写金额,其余相关排污口填写“与序号xx排污口属于批量整治排污口,不单独估算”。8.各地整治清单在包含以上信息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增加其它有关信息。(三)排口立标按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类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对重点湖泊排污口设置标志牌。1.确定标志牌设置位置标志牌应设在(湖)排污口附近,一个标志牌对应一个排污口,并尽可能做到安全牢固、醒目便利。设置中,还应注意考虑流域环境整体性,统筹排污口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分布情况,尽可能保持美观协调。标志牌信息应真实准确、简单易懂,便于日常监管和公众监督。对于相邻距离过近且属于同一类型的排污口,可用一个标志牌显示多个排污口信息,同时在牌面信息中增加各排污口位置示意图。2.标志牌设置要求①样式:分为立柱式、平面固定式和墩式,根据排口实际所处位置地形、气候、水文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②信息:包括图形标志、文字信息和二维码,原则上按照“左图右文”的方式排列。1)排面信息图形标志由三部分组成:顶部为排污口门标志,中间为污水标志,底部为受纳水体及鱼形标志。2)文字信息排污口类型、排污口名称、排污口编码、排污口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和监督电话。可视情增加其他信息,如排污口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水去向、所在水系示意图等。③二维码二维码应关联排污口详细信息,包括:牌面上所有信息,以及经纬度、详细地址、排水去向和排放要求。其中,排放要求可为排放标准或管理要求。各地可增加污水监测数据、受纳水体的水质目标及水质现状、所在水系示意图等信息。④材料选择标志牌应选用耐久性材料制作,具有耐候、耐腐蚀等化学性能,保证一定的使用寿命。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可选用铝塑板、薄钢板等,表面选用反光贴膜、搪瓷等;立柱可选用镀锌管等;墩式可选用水泥、石材等。⑤标志牌颜色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颜色可选用蓝色、绿色,图形标志和文字可选用白色。墩式标志牌面可选用材料原色,图形标志和文字颜色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⑥标志牌尺寸标志牌面为横纵比大于1的矩形。原则上,立柱式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面尺寸不小于640mmx400m,墩式不小于480mmx300mm。六、成果要求(一)取样监测、溯源分析、排口认定通过人工排查、监测、专业设备探查等多种方式查清排污口状况,精确定位排污源头,综合分析相关数据确认整治对象。(二)“一口一策”信息建立和方案编制根据取样监测、溯源分析、排口认定的情况,确定排口整治要求,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编制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三)排口资料信息整合,建立排口资料名录,绘制排口电子信息“一张图”。(四)排口立标,对需要规范保留的排口,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设立标识牌。(五)配合上级部门检查、核查针对上级部门开展的检查、核查等,提前了解相关情况,整理相关资料,配合相关工作。七、其他相关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本项目报价应包含各项服务以及伴随服务产生的有关费用,且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现场勘查人员、监测人员、专业设备操作人员、数据分析人员等,确保项目组人员的稳定性。4.技术服务:供应商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有义务提供其他相关服务。5.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规范、规程、规定,按国家所有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等为验收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口监测、溯源、立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