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普查招标公告(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
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并于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402000124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4-0089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宗)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
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2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19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5、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6、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7、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536-32124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联系方式:0536-2086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经理、翟经理电话:0536-2086227 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 定稿--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文件(1).pdf附件下载 需求方案.pdf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402000124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4-0089采购人: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要求第四章合同参考文本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第一章采购公告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402000124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4-0089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宗)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2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19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5、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6、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7、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536-32124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联系方式:0536-2086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经理、翟经理电话:0536-2086227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须知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人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标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标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网上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网上招标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招标(采购)文件获取(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三、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投标人(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投标人(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投标人(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投标人(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投标人(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投标人(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投标人(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提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项目编号: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供应商按项目类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2:节能环保产品明细及报价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合价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节能产品1…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节能产品报价小计:元,其中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元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环保产品1…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环保产品报价小计:元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备注: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2.此表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实际市场价格填报,若评审委员会认定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在评审时将不给予节能、环保产品的价格扣除。3.提供本表的同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时加盖响应供应商的生产厂家公章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予扣除。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审办法一、评审原则:(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的主观评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2位小数)。具体评标,由磋商小组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根据各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宣布各供应商综合得分和拟成交人。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选取;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3)磋商时需将业绩、荣誉等有关评审加分因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编制于响应文件中,以备磋商后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为全外文的,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证书或证明材料。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评审办法评分因素评分内容权重分值标准报价部分(20分)价格部分20分1、评审基准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最终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2、最终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为2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有效报价)×20×100%。3、有效报价指经评审满足采购文件编制规定,并符合采购文件项目要求的报价。报价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其响应无效。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报价部分(20分)价格部分20分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商务部分(5分)企业业绩及综合实力(本项内容编入评审一览表中,并将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资信标”模块中)5分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类似项目是指:是指供应商承担过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类似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供应商单位。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普查方案内容的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进度的措施、合理化建议、资料汇总、拍照、编校、设计、制作、实施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每出现一处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根据供应商对普查项目现状调研分析是否全面、详实,对项目工作区域环境及地质地貌环境现状分析是否全面、详实,每出现一处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根据供应商的文物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和移交;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的处理方法的内容详尽、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评审分析,每出现一处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止。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工作管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工作计划合理可行、进度安排紧凑、管理方案清晰明确的,得15分;工作计划基本完善、进度安排基本合理、管理方案基本明确的,得12分;工作计划基本完善的,得9分。技术部分(75分)技术方案(本项相关内容上传于“技术部分”模块中)15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技术支持和维护、技术培训的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完善、描述细致、措施合理,满足售后服务需求且具有积极扩充性的,得15分;方案基本完善、措施合理,可以满足售后服务需求的,得12分;工作计划相对简单的,得9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四部门负责人就《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规定原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编制时间:2024年9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背景、基本情况、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预算安排等内容: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本项目位于临朐县。本项目预算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预计预算7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详见磋商文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包含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分别明确,下同):满足采购人需求。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该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三、论证意见无四、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五、项目联系方式1、名称: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536-3212443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03室联系人:杜经理、翟经理联系方式:0536-2086227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编号:SDGP370724000202402000124进场交易编号:ZFCG-LQ-2024-0089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采购人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宗)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临朐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项目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7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全部内容,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2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9:00至2024年9月19日13:30(北京时间)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4年9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1/bidhal1/default/login.html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一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5、供应商(投标人)网上注册咨询电话:15318914578;6、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7、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朐县文化和旅游局地址:沂山路与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200米路西临朐县文化艺术中心二楼联系方式:0536-321244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沙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7399号华海大厦13楼联系方式:0536-2086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杜经理、翟经理电话:0536-2086227发布人:山东合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4年9月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文物普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