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标准物质招标公告(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2024)
标准物质采购(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委托,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350001]RXZB[TP]2024001-2、标准物质采购(三次)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标准物质采购(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
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1(标准物质):
采购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121300-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
1(批)
否
7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1年。采购人每次下达具体采购任务清单,对于液体标准物质,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后,1 个工作日内发货;对于气体标准物质,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订单后,7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9-10 至 2024-09-13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09-14 09: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金佑福珠宝店旁电梯上楼)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4-09-14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商业资产1号楼2层(金佑福珠宝店旁电梯上楼)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屏东路9-3号
联系方式:0591-87818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1号楼2层
联系方式:18059049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陈杰
电话:1805904937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0日
相关附件:
标准物质采购(三次)(240906001)-文件集.zip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标准物质采购(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09:2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陈杰
项目联系电话
18059049378
采购单位
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屏东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91-87818194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1号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59049378
附件:
附件1
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标准物质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序号规格型品牌制造商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号品牌名称产地最高限价单价数量{供标准物质{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数量}元,应商响1,商响商响商响商响700000.00元,1.0000批应}应}应}应},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开标(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标准物质70000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5903[2024]03240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采购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第1页-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标准物质采购(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2.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5903[2024]032403.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标准物质1.00700,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标准物质批元700,000.00总价(2)报价明细要求:标准物质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标准物质标准物质批元700,000.00总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填写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交易平台中填写下浮后的响应报价,作为下浮率的换算依据。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第3页-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屏东路9-3号邮编:350001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1-8781819414.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1号楼2层邮编:350013联系人:邱陈杰联系电话:18059049378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第4页-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编列内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第5页--第5页--第5页--第5页-13.2.1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13.2.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13.2.1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3.2.1-第6页--第6页--第6页--第6页-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3)谈判保证金-第7页-(3)谈判保证金-第7页-(3)谈判保证金-第7页-(3)谈判保证金-第7页-(3)谈判保证金-第7页-※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以中标/成交价为收费基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①开户名: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③帐号:35050189000709518518。(2)其他:①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送达或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将首次响应文件邮寄至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③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开标的形式,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操作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等除外)使用CA进行远程解密或现场携带CA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响应无效。④本项目最终报价采取线上提交的形式,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操作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谈判小组约定为准)使用CA进行远程线上提交或自行携带CA和电脑设备在开标现场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功的视为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⑤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⑥谈判文件关于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第9页-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1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12)其他:①本项目支持供应商通过远程线上参与谈判,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②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谈判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第10页-附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编制说明1、在此项下提交的“谈判保证金”材料可使用转账凭证复印件或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下载的有关原始页面的打印件。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电子格式。2、谈判保证金是否已提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第85页-附件5: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表附件5-1: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86页-附件5-2商务条件和其它事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采购包章节条目号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承诺是否偏离及说明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含技术和服务要求等)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条款提出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则视为供应商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相关条款要求。如有不满足或不响应或负偏离,不管是多么微小,供应商都应在响应文件中按上表格式加以如实详细说明,否则,供应商成交后才提出或者被采购人发现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按供应商虚假承诺骗取成交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如果未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或者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内容需要通过图片、视频等特殊表达;无法适用上表格式文字说明的,则供应商可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和页码索引,再另页具体提交应答。供应商代表签字:-第87页-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供应商需要提供的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如果没有特别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以及特点,提供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88页-附件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附件7-1-1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8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第90页-附件7-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供应商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供应商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供应商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供应商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供应商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供应商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供应商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若供应商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声明函,否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前,如果已向谈判小组提交上述声明函,视同为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请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4)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第91页-附件7-1-3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第92页-附件7-2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情况采购包品目号产品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93页-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说明: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文件中对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进行具体规定或附表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及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写有关资料包括如供应商单位简介、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自已认为体现自身优势,需要补充说明的其它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第94页-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类)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5903[2024]03240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采购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4年07月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标准物质采购(三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1.项目名称:标准物质采购(三次)2.备案编号:CGXM-2024-350001-05903[2024]032403.项目编号:[350001]RXZB[TP]2024001-2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00,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标准物质1.00700,000.00批工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标准物质批元700,000.00总价(2)报价明细要求:标准物质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标准物质标准物质批元700,000.00总价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填写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交易平台中填写下浮后的响应报价,作为下浮率的换算依据。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屏东路9-3号邮编:350001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1-8781819414.代理机构: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路26号文欣苑1号楼2层邮编:350013联系人:邱陈杰联系电话:18059049378附1: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节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谈判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谈判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谈判保证金 ※备注说明 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提供。 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第一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6.33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410.3.1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5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614.4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7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8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9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费以中标/成交价为收费基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的,按1.5%计算)的80%收取。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①开户名:福州市晋安瑞信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②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③帐号:35050189000709518518。 (2)其他:①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文件送达或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将首次响应文件邮寄至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③本项目开标采取远程开标的形式,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操作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特殊情况如系统故障等除外)使用CA进行远程解密或现场携带CA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响应无效。④本项目最终报价采取线上提交的形式,各供应商应按《供应商操作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以谈判小组约定为准)使用CA进行远程线上提交或自行携带CA和电脑设备在开标现场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成功的视为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⑤质疑受理的其它要求:质疑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质疑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获取谈判文件的证明文件(体现查看时间或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查看时间或获取谈判文件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为准。】在法定质疑期内质疑人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⑥谈判文件关于供应商串通投标情形条款详见《关于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10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1118.1合同签订时限: 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二、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谈判文件(无) 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若增列内容与谈判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在谈判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谈判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谈判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提交谈判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谈判地点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谈判小组在谈判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谈判,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谈判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保证金。(12)其他:①本项目支持供应商通过远程线上参与谈判,具体系统操作指南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上相关操作手册。②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谈判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逾期未解密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操作时间内完成远程签章的,视为默认。③在谈判过程中,因系统故障等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谈判的,供应商须配合等待故障处理,待故障解除后继续进行。(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一、谈判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1.3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谈判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谈判小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谈判小组成员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谈判程序2.1谈判程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第14条“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无(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项目,则此文本框中用于填写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由采购人根据谈判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编制和明确规定)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评定成交的最后价格排序和成交候选人推荐。三、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3.1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如果谈判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1.1根据财政部及福建省财政厅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价格扣除规则如下: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小型、微型企业产品 项目 适用对象 比例 描述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均为小型、微型企业15.0000%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的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按照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小微企业的扣除比例执行。其他:无※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情形外,不能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任何调整。(3)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审价(即价格扣除后的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b.评审价相同的并列。c.其他:无。3.1.2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上文3.1.1款规定的价格扣除规则计算后,得出的价格称为最后报价评审价。3.1.3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按照以下方式和顺序进行处理:(1)谈判文件可以约定出现并列最低评审价情形时的优先顺序规则,具体规则为:无。(2)谈判文件未约定优先顺序规则时,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3)采购人代表放弃自行选择确定权利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四、评审报告4.1谈判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二)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三)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四)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谈判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谈判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谈判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谈判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谈判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谈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谈判。(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谈判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谈判文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谈判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谈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声明(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谈判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3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谈判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谈判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谈判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谈判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负责提交谈判保证金,其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文件载明的谈判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谈判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可在谈判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谈判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谈判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谈判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谈判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谈判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谈判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4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谈判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谈判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谈判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纸质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5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谈判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谈判13.评审和谈判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谈判,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谈判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谈判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评定成交标准进行评审和谈判,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谈判程序以及评定成交标准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将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标准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谈判。14.2在进入谈判阶段之前,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谈判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谈判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谈判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技术符合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商务符合性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三、商务条件”中内容出现负偏离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价格符合性:无14.3谈判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阶段。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谈判过程中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6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谈判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定成交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参考文本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谈判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详见须知前附表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谈判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谈判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谈判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谈判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7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谈判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8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谈判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供应商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项目标的说明:本项目为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预算70万元,该预算价为暂定价,具体总额以后续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下浮率),即所有货物只能有一个相同的下浮率报价。供应商就根据谈判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和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参加报价。该项目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发生数来确定,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供货期限说明:2.1本项目合同期1年,供货期限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时,则合同终止。供货期限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即将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但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货商、采购人确须依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追加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至采购人确定新的供货商为止,供应商应充分知晓因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2.2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作为采购人标准物质采购的供应商,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3、报价要求:(本项为实质性要求)3.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因电子交易平台无法填写下浮率,只能填写金额,因此电子交易平台中填写下浮后的响应报价,作为下浮率的换算依据。[例如:下浮率为10%,响应报价=采购包预算总价70万元*(1-10%)=63万元,即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价部分录入下浮后的响应报价:63万元(计算过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总价不作为成交金额,仅作为本项目价格评审的依据及单价下浮率的计算依据,最终的合同金额为本项目的采购包预算总价。3.2本项目采购包1核心产品为供货目录清单中标“▲”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核心产品的品牌。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3.3谈判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后,将按照1-(所报的最终响应报价÷采购包预算总价)计算成交下浮率(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并以此下浮率作为本项目的结算依据。3.4采购包1结算价格确定方式:供货目录中已列出的货物,以采购人提供的单价为基准价。若出现供货目录未列出的货物,双方协商后,共同市场询价,书面确认基准价。3.5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包含但不限货款、运费、包装、装卸、检测、管理、人工、保险等一切费用和税金。本采购包1预算金额为采购人预估采购金额,成交供应商每月结算数量以采购人每月实际采购量为准,每月结算单价=基准价×(1-下浮率),每月实际结算金额=结算单价*实际采购量。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供货目录清单液体标物清单基准价:序号标物等级标物名称浓度、不确定度等综合单价(元)1一级标准粘度液(2)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0079mm2/s,动力黏度:1.6234mPa·s,Urel(k=2):0.16%2342一级标准粘度液(5)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5.0208mm2/s,动力黏度:4.0814mPa·s,Urel(k=2):0.16%2343一级标准粘度液(1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9.9462mm2/s,动力黏度:8.0694mPa·s,Urel(k=2):0.16%2344一级标准粘度液(2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0.621mm2/s;动力黏度:17.179mPa·s;Urel(k=2):0.21%2345一级标准粘度液(5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52.335mm2/s,动力黏度:44.574mPa·s,Urel(k=2):0.21%2346一级标准粘度液(1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102.46mm2/s,动力黏度:87.726mPa·s,Urel(k=2):0.27%2347一级标准粘度液(2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08.07mm2/s,动力黏度:179.11mPa·s,Urel(k=2):0.27%2348一级标准粘度液(5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557.52mm2/s,动力黏度:542.13mPa·s,Urel(k=2):0.33%2349一级标准粘度液(10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1100.1mm2/s,动力黏度:1070.7mPa·s,Urel(k=2):0.33%23410一级标准粘度液(20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131.5mm2/s,动力黏度:2074.8mPa·s,Urel(k=2):0.39%23411一级标准粘度液(50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5076.5mm2/s,动力黏度:4945.0Urel(k=2):0.39%23412一级标准粘度液(1000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10230mm2/s,动力黏度:9964.0mPa·s,Urel(k=2):0.44%23413一级铈(Ce)溶液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1000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0.4%8114一级液体水分标准物质水分:1.001%,不确定度:0.013%9015一级微粒粒度标准物质(颗粒)数量平均粒径:498.2 nm,体积平均粒径:498.7 nm90016一级铜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0μg/ml 不确定度:1μg/ml3617一级硫化物溶液标准物质89.2 ug/ml19018一级尿素纯度标准物质99.8%45019一级蔗糖纯度标准物质标准值99.7%,扩展不确定度0.8%(k=2)45020一级水质浊度标准物质400NTU,U=3%,k=210421一级人血清中电解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Cl:质量分数:34.99×10-4;K:质量分数:246×10-6;Na:质量分数:8.06×10-6;Li:质量分数:3032×10-6;iCa2+:0.89mmol/L117022一级人血清中电解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Cl:质量分数:39.15×10-4;K:质量分数:198×10-6;Na:质量分数:5.33×10-6;Li:质量分数:3385×10-6;iCa2+:0.76mmol/L117023一级人血清中电解质成分分析标准物质Cl:质量分数:43.72×10-4;K:质量分数:151×10-6;Na:质量分数:2.74×10-6;Li:质量分数:3703×10-6;iCa2+:0.64mmol/L117024一级标准粘度液(2)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0079mm2/s,动力黏度:1.6234mPa·s,Urel(k=2):0.16%23425一级标准粘度液(5)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5.0208mm2/s,动力黏度:4.0814mPa·s,Urel(k=2):0.16%23426一级标准粘度液(1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9.9462mm2/s,动力黏度:8.0694mPa·s,Urel(k=2):0.16%23427一级标准粘度液(20)定值温度:20℃;运动黏度:20.621mm2/s;动力黏度:17.179mPa·s;Urel(k=2):0.21%23428一级硫化物溶液标准物质89.2 ug/ml19029一级尿素纯度标准物质99.80%45030一级蔗糖纯度标准物质标准值99.7%,扩展不确定度0.8%(k=2)45031一级水质浊度标准物质400NTU,U=3%,k=210432二级气质联用仪校准用混合溶液标准物质八氟萘3.00μg/ml,不确定度2%;六氯苯 3.00μg/ml,不确定度2%;硬脂酸甲酯 3.00μg/ml,不确定度2%;30033二级液相色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萘-甲醇溶液)1.00*10-4g/ml,U=4%,k=26334二级液相色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萘-甲醇溶液)1.00*10-7g/ml ,4%(k=2)6335二级红外油份仪用溶液标准物质1000mg/L,U=3%,k=26336二级银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3237二级水中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1000mg/L; 不确定度:2%5438二级钡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1%7239二级铟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1%4540二级五日生化耗氧量(BOD5)溶液标准物质1000mg/L 5%不确定度7241二级砷形态混合溶液标准物质见标物证书45042二级氯化钾电导率溶液标准物质1410 μS/cm(25℃) 扩展不确定度:0.25%(k=2)16243二级氯化钾电导率溶液标准物质标物配制值:147.3 μS/cm(25℃) 扩展不确定度:0.25%(k=2)9944二级ICP-MS仪器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铯)Cs 10.0 μg/L±0.6 μg/L6345二级ICP-MS仪器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铯)Cs 20.0 mg/L±0.6 mg/L6346二级水中氰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50.0μg/ml 不确定度:1%10847二级水中氨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100 μg/mL; U=2%(k=2)3648二级水中二氧化硅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二氧化硅含量:100ug/m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8149二级盐酸容量分析用标准物质c(HCl)=(0.1009+-0.0001)mol/L3650二级微粒粒度标准物质数量平均粒径5.00um,体积平均粒径:5.01μm108051二级邻苯二甲酸氢钾pH标准物质25℃,pH=4.00 U=0.01,k=36852二级混合磷酸盐pH标准物质25℃,pH=6.86 U=0.01,k=39053二级硼砂pH标准物质25℃,pH=9.18 U=0.01,k=36854二级气相色谱仪检定用标准物质(正十六烷-异辛烷溶液)102ng/uL6355二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标准物质(Cu)量值;(0.50;1.00;3.00;5.00)μg/mL 相对不确定度:1%(k=2)44156二级聚苯乙烯红外波长标准物质共26个吸收峰数据。90057二级中高温黏度标准物质定值温度(℃) 运动黏度(mm2/s) 动力黏度(mPa·s) 20 9.894 8.027 25 8.429 6.810 30 7.248 5.832 40 5.523 4.407 50 4.339 3.433 60 3.513 2.756 80 2.452 1.891 100 1.827 / Urel%=0.50(20℃);0.40(25℃~100℃),k=254058二级中高温黏度标准物质定值温度(℃) 运动黏度(mm2/s) 动力黏度(mPa·s) 20 208.0 179.1 25 152.7 131.0 30 114.5 97.82 40 68.13 57.80 50 43.33 36.50 60 29.11 24.34 80 15.11 12.45 100 9.008 / Urel/%=0.63(20℃~30℃) 0.50(40℃~100℃),k=254059二级中高温黏度标准物质定值温度(℃) 运动黏度(mm2/s) 动力黏度(mPa·s) 20 2461 2130 25 1584 1367 30 1048 901.0 40 496.3 423.7 50 258.6 219.3 60 146.1 123.0 80 57.33 47.60 100 27.72 / Urel (k=2)/%=(0.50-0.80)54060二级窄分布聚苯乙烯分子量标准物质Mw=17.24*10000 g/mol,u=0.6%81061二级窄分布葡聚糖分子量标准物质Mw=3050 g/mol U=7.6%,k=29062二级阴离子洗涤剂(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1000μg/mL(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2%7263二级微粒粒度标准物质数量平均粒径15.33um,体积平均平均粒径15.60um。108064二级气相色谱仪检定用标准物质(苯-甲苯溶液)5.00mg/mL,不确定度3%6365二级气相色谱仪检定用标准物质(甲基对硫磷-无水乙醇溶液)10.1ng/uL6366二级火焰光度计用标准物质线性相关系数:优于0.999 浓度值(K):(0.0100~0.200)mmol/L 不确定度:1%(k=2)43267二级异辛烷中八氟萘标准物质100pg/μL.; 不确定度3%6368二级异丙醇水溶液中利血平标准物质1.00μg/m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2%(k=2)13569二级原子荧光光度计用砷、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20.0)ng/mL 不确定度:3%(k=2)54070二级汞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3671二级微粒粒度标准物质数量平均粒径:607.5nm 体积平均粒径:608.3 nm108072二级铅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3273二级水中硝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1000μg/ml 不确定度:0.7%3674二级水中氟成分分析标准物质1000μg/mL,U=1%3675二级化学需氧量(CODCr)测定仪检定用标准溶液50mg/L4576二级水中碘离子溶液标准物质100mg/L7277二级异辛烷中1,2,4-三氯苯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9 μg/mL ; U=4%(k=2)9078二级ICP检定用标准溶液见证书54079二级三聚甲醛扩散管扩散率:2.02 ug/min200080二级三聚甲醛扩散管扩散率:1.94 ug/min200081二级三聚甲醛扩散管扩散率:0.94 ug/min200082二级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5.00μg/mL,U=5.0%,k=26383二级甲醇中胆固醇溶液标准物质200μg/mL ,U=2.0%,k=26384二级ICP-MS仪器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铍、铟、铋)Be10.0μg/L,In10.0μg/L,Bi10.0μg/L;U=0.6μg/L11785二级异辛烷中二苯甲酮标准物质浓度:10ng/μl,U=3%(k=2)6386二级异辛烷中硬脂酸甲酯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 ng/μ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10087二级化学需氧量(铬法)成分标准物质CODCr标准值100mg/L 不确定度2%4588二级氯化钠容量分析用标准物质0.1000mol/L+-0.0002mol/L3689二级锂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1%7290二级紫外分光光度计用标准物质不同条件下的标准物质透射比(%τ)的标准值与不确定度见证书。8191二级氢氧化钠容量分析用溶液标准物质C(NaOH) =0.1003mol/L6392二级甲醇中微量水分标准物质0.105%10093二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检定用标准物质(Cd)(0.50~5.00)ng/m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2%(k=2)37894二级色度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度),相对不确定度k=2 ,基体 (V/V): 500度,相对不确定度1%(k=2),基体:10%HCl9095二级化学需氧量(CODCr)测定仪检定用标准溶液1000mg/L,Urel=0.6%, k=24596二级生化分析仪检定用吸光度溶液标准物质吸光度:0.5,1.0(吸光度波长为340nm)7297二级橙黄G(Orange G)吸光度溶液标准物质(生化分析仪线性误差校准用溶液)吸光度:0.323~3.306 (吸光度波长为505nm)120098二级氯化钴溶液标准物质(生化分析仪校准用溶液)浓度:2.0g/L~10.0g/L72099二级混合磷酸盐pH标准物质温度:25℃时,pH=6.8690100二级硼砂pH标准物质温度:25℃时,pH=9.1868101二级血细胞标准物质白细胞(WBC)浓度 7.34×10^9个/L;红细胞(RBC)浓度 3.98×10^12个/L;500102二级人血清中葡萄糖标准物质 3.37mmol/L900103二级人血清中葡萄糖标准物质7.32mmol/L900104二级人血清中葡萄糖标准物质12.57mmol/L900105二级定量PCR仪校准用标准物质拷贝数:1.12×10^3~1.05×10^71000106二级人血清无机成分电解质标准物质K+:(1.938~7.18)mmol/L;Na+:(116.8~159.3)mmol/L;1600107二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冻干粉)标准物质50U/L600108二级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冻干粉)标准物质100U/L600109二级气质联用仪校准用混合溶液标准物质八氟萘3.00μg/ml,不确定度2%;六氯苯 3.00μg/ml,不确定度2%;硬脂酸甲酯 3.00μg/ml,不确定300110二级液相色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萘-甲醇溶液)1.00*10-4g/ml,U=4%,k=263111二级液相色谱仪检定用溶液标准物质(萘-甲醇溶液)1.00*10-7g/ml ,4%(k=2)63112二级红外油份仪用溶液标准物质1000mg/L,U=3%,k=263113二级银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32114二级水中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标准值:1000mg/L; 不确定度:2%54115二级开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16.8℃;扩展不确定度6.6℃(k=2)360116二级开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39.3℃;扩展不确定度4.4℃(k=2)360117二级开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65.8℃;扩展不确定度5.2℃(k=2)360118二级开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221.2℃;扩展不确定度8.0℃(k=2)360119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70.8℃;扩展不确定度4.0℃(k=2)360120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94.4℃;扩展不确定度2.4℃(k=2)360121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10.5℃;扩展不确定度5.4℃(k=2)360122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42.2℃;扩展不确定度4.4℃(k=2)360123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49.2℃;扩展不确定度4.2℃(k=2)360124二级闭口闪点标准物质150mL/瓶;标准值 158.6℃;扩展不确定度4.6℃(k=2)360125二级定量PCR仪校准用标准物质1.12×101copy/μL~1.05×107copy/μL1000126二级粘质沙雷氏菌标准物质2mL 粘质沙雷氏菌标准值 1.07×10^10 CFU/mL,扩展不确定度0.20×10^10 CFU/mL (k=2)1000127二级枯草芽孢杆菌芽孢计数标准物质100mL枯草芽孢杆菌芽孢计数标准物质 5.3×10^41.4×10^4(CFU/mL)2000128二级电解质分析仪用溶液标准物质K+:(1.50~7.50)mmol/L;Na+:(100~180)mmol/L;Cl-:(80.0~160.0)mmol/L;Li+:(0.40~2.00)mmol/L;iCa2+:(0.50~2.50)mmol/L750129二级尿液分析仪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pH:5.5~7.5;尿蛋白:0~2.0g/L;尿糖:0~42mmol/L;比重:0.997~1.028270130二级血细胞标准物质白细胞(WBC)浓度 3.12×10^9个/L;红细胞(RBC)浓度 2.38×10^12个/L;血红蛋白(HGB)浓度 67.2g/L;血小板(PLT)浓度 112×10^9个/L500131二级血细胞标准物质白细胞(WBC)浓度 17.2×10^9个/L;红细胞(RBC)浓度 5.32×10^12个/L;血红蛋白(HGB)浓度 152g/L;血小板(PLT)浓度 395×10^9个/L500132二级生化分析仪校准用溶液标准物质—杂散光340nm,50g/L72气体标物清单基准价:序号标物等级标物名称浓度、不确定度等体积综合单价(元)1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2.00ppm;N2:平衡气;(Urel=2%;k=2)4L8152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5.00ppm;N2:平衡气;(Urel=2%;k=2)4L8153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8.00ppm;N2:平衡气;(Urel=2%;k=2)4L8154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20.0ppm;N2:平衡气;(Urel=1%;k=2)4L5455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50.0ppm;N2:平衡气;(Urel=1%;k=2)4L5456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80.0ppm;N2:平衡气;(Urel=1%;k=2)4L5457一级氮中二氧化硫SO2:60.0ppm;N2:平衡气;(Urel=1.5%;k=2)4L7078一级氮中二氧化硫SO2:17.5ppm;N2:平衡气;(Urel=1.5%;k=2)4L7079一级氮中一氧化氮NO:37.0ppm;N2:平衡气;(Urel=0.5%;k=2)4L70710一级氮中一氧化氮NO:120ppm;N2:平衡气;(Urel=1%;k=2)4L70711一级空气中苯C6H6:2.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4L94112一级空气中苯C6H6:5.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4L94113一级空气中苯C6H6:8.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4L94114一级空气中苯C6H6:2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4L94115一级空气中苯C6H6:5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4L94116一级空气中苯C6H6:80.0ppm;Air:平衡气;(Urel =2%;k=2)2L94117一级空气中甲烷CH4:2.50%;Air:平衡气;(Urel = 1%;k=2)8L77018一级氦中甲烷H4:10.0ppm;He:平衡气;(Urel = 1%;k=2)2L169719一级氮中氨NH3:200ppm;N2:平衡气;(Urel = 2%;k=24L137320一级氮中氨NH3:500ppm;N2:平衡气;(U rel = 2%;k=2)4L137321一级氮中氧O2:15.0%;N2:平衡气;(U rel = 0.5%;k=2)8L70722一级空气中甲烷CH4:0.25% Air:平衡气(U rel = 0.5%;k=2)4L59923一级氮中二氧化硫SO2:100PPM;N2:平衡气;(U rel = 1%;k=2)4L70724一级氮中一氧化氮NO:100PPM;N2:平衡气;(U rel = 1%;k=2)4L70725一级空气中甲烷CH4:0.500%;Air:平衡气;(Urel= 1%;k=2)4L59926一级空气中甲烷 CH4:2.00%;Air:平衡气;(Urel= 1%;k=2)4L59927一级空气中甲烷 CH4:3.00%;Air:平衡气;(Urel= 1%;k=2)4L59928一级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SO2:28.0ppm;N2:平衡气;(Urel=1.5%;k=2)4L70729一级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SO2:10.0ppm;N2:平衡气;(Urel=1.5%;k=2)4L70730一级氮中一氧化氮NO:60.0ppm;N2:平衡气;(Urel=1%;k=2)4L70731一级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NO2:80.0ppm;N2:平衡气;(Ur=1.5%;k=2)4L128232一级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NO2:50.0ppm;N2:平衡气;(Ur=1.5%;k=2)4L128233一级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NO2:20.0ppm;N2:平衡气;(Ur=1.5%;k=2)4L128234一级空气中丙酮C3H6O:217ppm;Air:平衡气;(Urel=2%;k=2) 8L121135一级空气中一氧化碳CO:180ppm;Air:平衡气;(Urel=0.7%;k=2)8L77036一级空气中乙醇C2H50H:55.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144037一级空气中乙醇C2H50H:220.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144038一级空气中乙醇C2H50H:330.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144039一级空气中乙醇(带瓶)C2H50H:55.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411040一级空气中乙醇(带瓶)C2H50H:220.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411041一级空气中乙醇(带瓶)C2H50H:330.0ppm;Air:平衡气;(Urel=1%;k=2)10L411042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0.500%;N2:平衡气;(Urel=1%;k=2)4L54543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5.00%;N2:平衡气;(Urel=0.5%;k=2)4L54544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10.0%;N2:平衡气;(Urel=0.5%;k=2)4L54545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18.0%;N2:平衡气;(Urel=0.1%;k=2)4L54546一级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O2:20.8%;N2:平衡气;(Urel=0.1%;k=2)4L54547一级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C3H8:200ppm;CO:0.500%;CO2:3.60%;NO:300ppm;N2:平衡气; (Urel=1%;k=2)4L176948一级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C3H8:960ppm;CO:2.40%;CO2:6.00%;NO:900ppm;N2:平衡气; (Urel=1%;k=2)4L176949一级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C3H8:0.192%;CO:3.60%;CO2:7.20%;NO:0.180%;N2:平衡气; (Urel=1%;k=2)4L176950一级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C3H8:0.320%;CO:4.80%;CO2:12.0%;NO:0.300%;N2:平衡气; (Urel=1%;k=2)4L176951一级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NO2:50.0ppm;N2:平衡气;(Urel =1.5%;k=2)4L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物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