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 沿海工业园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招标公告(滨海县应急管理局2024)



项目概况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 JSZC-320922-JNZX-G2024-004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
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滨海县应急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滨海县行政办公中心西附属楼五楼
联系人:严蓉晖
联系电话:13512595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育才路166号)3楼代理服务窗口
联系人:朱正英、纪玮
联系电话:18252287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正英、纪玮
电话:18252287009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采购文件.doc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招标公告.docx

滨海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三次)采购单位:滨海县应急管理局二〇二四年九月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4章项目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2.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3.预算价:100万元4.最高限价:100万元5.采购需求: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7.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4年9月18日截止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4.售价:免费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文件将以将数据电文形式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苏采云”系统。3.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644194999、3262271258)。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出具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含税)。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滨海县行政大楼西辅楼四、五楼联系人:严先生联系手机号码:13512595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手机号码:18252287009联系邮箱:3468313068@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1825228700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分散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交易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4)项目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招标文件的询问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提出。8.2针对“苏采云”系统有关的询问,投标人应联系系统开发公司,采购人不负责答复。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采购人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9.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投标文件中包含外文内容的,应主动提供简体中文译本。10.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构成(一)商务部分11.1法人授权书(格式附后)11.2投标函(格式附后)11.3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11.4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附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查询截图。(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要求材料11.5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后)11.6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11.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格式附后)11.8综合评分法要求提供供评委打分材料(详见综合评分表中)特别提醒:项目需求响应材料:(1)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附后)(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参数材料11.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12、投标报价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或生产企业)、型号。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12.2标的物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含相关评审、会务)的采购、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服务酬金(包含工作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等)、设备、材料、利润、管理费、税金、可报销费用(指工作人员为执行本服务项目任务而发生的工作费用等。12.3有关费用处理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需采购人支付的各项金额总和,以及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支付的服务酬金(包含工作人员工资、社会福利费、管理费、利润、外勤等特殊津贴费、专业人员驻场跟踪服务费等)、设备、材料、利润、管理费、税金、招标代理费、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含配合采购人相关工作的申报费、评审费、专家论证费等,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12.4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招标人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为13000元;(依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的收取),投标人须将此费用纳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12.5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售后服务要求(1)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企业安全检查服务全部档案资料。(3)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偿。(4)乙方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选派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6)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加班费、工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购买人身意外险,以及保障管理员的休息权利等。乙方保证其用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乙方与作业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7)乙方在安全检查服务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第三人侵害的,乙方应向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或者赔偿。若乙方因暴力抵抗、意外事件、自身行为等原因受到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及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签署16.1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2电子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制作,在线通过系统提交,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客户端和操作手册自行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作为无效投标,不予参加开标和评审。18、投标截止日期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8.2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9、迟交的投标文件19.1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0.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0.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21.2开标仪式由采购人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每个投标人的解密时长为30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异,应当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提出,所有分包解密完成后5分钟未提出异议,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资格审查22.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约定,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采购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公开开标后,直至签订合同之日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在评标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24.4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25、投标的澄清25.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5.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对投标文件的评审26.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26.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为:/货物。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87号令第31条)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27.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7.1.8投标人串通投标;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7.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财政部第八十七号令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8.3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滨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28.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质疑处理29.1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9条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29.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29.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9.4.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29.4.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29.4.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29.4.4提起质疑的日期;29.4.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9.5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9.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29.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8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29.9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等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3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如遇质疑、投诉、政策调整等情形,导致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采购项目流标、重新招标等情形的,采购人将停止发放中标通知书,且不承担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任何后果。在正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供应商为完成项目付出的所有成本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31.签订合同31.l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31.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4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3、履约保证金3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33.2中标供应商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中标供应商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投标人或供应商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33.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中标供应商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违约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33.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33.4.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33.4.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33.4.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33.4.4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2)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3)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4)中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5)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6)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33.4.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4、有关说明34.1对采购文件相关条款理解产生分歧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采购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34.2在合同执行期间,非采购人原因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34.3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1)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2)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3)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4)滨海县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34.4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招标管理文件明确限制投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34.5投标人投诉时须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苏财购(2018)32号)要求在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向滨海县财政局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4.6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档案,并视情节予以公示三个月至三年,公示期间,滨海县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投标。34.7因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盐财购〔2021〕20号)规定,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相关金融机构(具体信息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浮动窗口“政采贷”栏目)申请贷款,相关金融机构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第三章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甲方:滨海县应急管理局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滨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服务性质为服务委托,而非劳务派遣。一、服务内容1.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2.服务内容: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二、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元)合同款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员费用(工资、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护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合同定价形式:总价合同三、支付方式1.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保函)。采购人按每季度支付合同款,最后一次拨付款项前须确认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出具项目完成报告,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满足要求,按中标价付清合同余款(中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3.如需向与财政部门签署融资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授信申请的,需在协作银行开立结算户作为回款专用户,作为该笔合同唯一的收款帐户,供货结束货款结算时,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款项直接支付到该账户。4.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六、产权担保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履约保证金1.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乙方若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提交本单位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评级在AA级及以上的,乙方可享受政府采购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减免(即为全免)政策(具体减免政策请参见滨办通〔2021〕73号文件)。信用报告是指乙方委托经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办理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具体事项请咨询滨海县信用办,联系电话:0515-68982013。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乙方履行合同违约时,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如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1)方式:无息退还至投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如为保函,在到期时自行失效。(2)时间: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日内。(3)条件:按合同要求全部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出具的发票。(5)不予退还情形: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视情节决定不予退还或部分不予退还。①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②中标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③中标人所供货物或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④标人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⑤中标人将合同内容转包、违法分包的;⑥中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5.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逾期无故未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服务,不得转让他人服务;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服务。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九、税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管理事项按招标内容要求以及响应单位的承诺项目阐述。十一、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在服务范围内对乙方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服务区域、服务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并审定乙方拟定的安全生产服务外包管理制度。(2)有权根据管理需要修改服务内容、工作要求以及要求乙方调整工作人员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退付或者扣减履约保证金。有权对乙方的日常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如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或者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和监督管理的,视其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采取批评教育、处分、撤换等措施,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处理。(3)有权审定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服务检查计划。(4)必须协调处理与被检查单位发生的相关事宜(5)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相关服务费用。(6)合同履行期内,当出现相关法律修正或上级行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与本合同约定不相符,甲方有权调整合同内容或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不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协助提供食宿及相关便利条件,每名专家按元/天标准由乙方负责结算。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全部企业安全检查服务全部档案资料。(3)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项目合同的规定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安全检查活动,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追偿。(4)乙方不是行政执法主体,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选派思想品德好、纪律性和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和岗中培训。(6)乙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向作业人员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加班费、工伤、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费用,为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和购买人身意外险,以及保障管理员的休息权利等。乙方保证其用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有关规定,乙方与作业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7)乙方在安全检查服务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第三人侵害的,乙方应向侵权人追究法律责任,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或者赔偿。若乙方因暴力抵抗、意外事件、自身行为等原因受到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赔偿。3.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实际合同期内扣除相关款项。(1)乙方违反国家咨询服务相关规定,特别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查报告证明和服务人员不到现场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按《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进行处理,终止安全服务合同。(2)发现在安全服务中有帮助企业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终止安全服务合同。(3)被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安全服务合同。(4)乙方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的。(5)其他严重不遵守约定事项或不服从管理的。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盐城市滨海县。十五、合同其他文件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标通知书;(3)乙方中标的投标书;(4)招标文件;(5)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财政监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甲方:滨海县应急管理局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固定电话:账号、开户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项目需求一、服务内容1.对全县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重点对下表所列34家化工企业提供:①检查企业产设施配置运行情况、生产运行管理情况、特殊作业管理情况、设备设施情况、管理人员培训情况、源头管控情况、隐患排查等内容,检查内容涵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性;②为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行动提供技术支撑;③参与滨海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事故调查;④化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⑤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安排的其他安全技术服务事项。2.专家应派驻在滨海县服务,服从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安排和管理,每天至少有两名专家常驻园区,特殊情况服从滨海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派。3.本项目购买专家服务6名,专家人家多或少于6名的作无效标处理。4.滨海县化工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地址1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江苏科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3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4江苏省盐海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5江苏馨瑞香料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6滨海三甬药业化学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7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8江苏富比亚化学品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9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0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1盐城凯利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2江苏远大仙乐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3瑞孚信江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4江苏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5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6江苏建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7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8盐城市瓯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19盐城联合伟业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0滨海吉尔多肽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1江苏尚莱特医药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2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3盐城辉煌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4江苏悦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5江苏普信制药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6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7江苏中正生化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8盐城东吴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29盐城市东港药物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30滨海雅克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31滨海东和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32滨海县安峰气体有限公司盐城滨海港经济区双裕村四组33滨海县恒亚溶解乙炔气厂滨海县通榆镇三元村二组34滨海诚和化工有限公司滨海县大套乡玉才村(大套工业园内)4、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6、项目实施期间因疫情等情况而增加的相关费用不另行计算,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7、投标人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街道、社区等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措施等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做好各种防疫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疫情防控安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新冠疫情防控安全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二、服务要求1.中标人派驻专家在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2.中标人派驻专家在接受检查任务时,应查清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状况,掌握企业的主要危险源,制定全面的安全检查表,排查安全隐患,对整改措施进行指导或建议,做好相关记录并反馈滨海县应急管理局进行日常监管。3.中标人派驻专家每次检查结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须详细列出检查依据及安全隐患清单交检查企业整改。4.中标人派驻专家负责分析隐患形成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原因,每个季度提交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并协助采购人从制度和管理上防止今后出现类似安全隐患。5.中标人派驻专家有义务对上级应急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提供整改技术指导。6.中标人派驻专家应保证技术服务质量,并对所开展的技术服务结果负责。7.中标人派驻专家不服从或未按采购人要求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视同违约,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更换专家,甚至终止合同。8.中标人派驻专家应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研讨及会议,且每年每名专家至少对采购人安全管理岗位执法人员进行两次培训教育。9.中标人派驻专家应遵守国家、省、市及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10.中标人派驻专家须保守采购人和检查企业的商业秘密。三、监督管理为了加强对中标单位的后续监督管理,使中标单位能够尽可能多地排查生产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保证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够全面整改,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采购单位向中标单位购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如下监督管理办法:1.中标人应逐一到所列企业进行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工作人员联系,必须保证到企业检查所需要的时间、装备、技术和人员,对因上述条件没有保证而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开展没有效果,根据企业数量,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2.中标人应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对因事故隐患没有排查出来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的,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并追究成交投标人的相应责任。3.中标人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完毕后,应及时提供隐患排查报告,隐患排查报告应详细说明发现的事故隐患情况、发现依据及相应的整改措施,事故隐患要符合实际,整改措施要切实可行。隐患排查报告应交采购人和被服务企业。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符合相关的专业技术要求。中标人提供虚假报告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4.中标人每到一家企业进行检查,要现场填写《滨海县应急管理局购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监督表》,明确检查的时间、地点以及专家基本情况。5.采购人将定期约谈相关被服务企业,向他们详细了解中标人的服务质量,并要求他们出具对中标人提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的评价意见,作为采购人了解中标人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并作为支付服务服务费用多少和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投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第五章定标原则与评标标准一、定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二、评标标准本项目总分值均为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价格投标价格(30分)1.评标总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经修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扣除后的总价。2.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中的最低总价。3.当投标人的评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评标总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总价)×30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人员要求学历专业14分拟派驻专家为6名,化工(化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人得1分, 学历为化工(化学)专业本科及以上的,得2分;学历为机电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的,有一人得4分,最高得14分。投标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毕业证书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人员要求职称要求14分派驻的6名专家具有化工类副高职称,有一人得2分;具有机电工程类副高职称,有一人得4分,最高得14分。投标时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职称证书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人员要求职业资格10分1. 派驻专家中需有2名专家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其中:具有三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有一人得1分;具有二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有一人得2分;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有一人得4分,最高得6分。只对2名专家评价师证书进行评分,多提供不另外加分。投标时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2.派驻专家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奖项和专利奖项10分派驻专家科研成果和论文获得过国家级机关或其下属单位科技研发类或工业应用类奖项,有一项得4分,获得过省级机关或其下属单位科技研发类或工业应用类奖项,有一项得3分,获得过市级机关或其下属单位科技研发类或工业应用类奖项,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奖项只认定1次。投标时须提供个人奖项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未体现专家姓名不得分。奖项和专利专利6分拟派驻专家有工程类发明专利,有一项得3分,最高得6分。投标时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专利证书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所提供材料未体现专家姓名不得分。专家简历专家库成员10分派驻专家为省、市、县安委办或应急管理部门专家库成员的,省级专家,有一人得2分;市级专家,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10分。注:若一人同时为不同层级的专家,只计算得分高的一项。投标时须提供各层级专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专家简历个人简历6分专家基本条件符合要求,有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方面的从业经历,从事化工、化学或安全类工作20年以上,能胜任派驻专家工作,评委酌情在4-6分之间打分。投标时须提供6位专家的个人简历,从大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直至现在的情况均需详细如实填写。同时须提供6位专家与投标人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注:(1)评分标准中设区间得分项的,其得分均包括区间两端值,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元。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该单位总得分的平均值。(2)需提供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日期: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单位此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2.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3.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4.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后九十天)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7.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8.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9.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10.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投标人开户行:账户: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投标人授权代表电话(手机号码):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分包号:投标货物名称报价小写:大写:主要货物制造商与产地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 1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小写: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3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序号设备材料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说明我公司承诺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未在表中体现正负偏离情况的,均满足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条款。投标单位公章:(盖单位公章)年月日注:1.本表只填写有偏离的参数,无偏离的参数不填写。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有偏离的技术参数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须把所投参数偏离的货物的具体型号、详细配置等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偏离情况逐项进行描述。3.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承接(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盐城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维护和更新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2-JNZX-G2024-00472.项目名称: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项目3.预算价:100万元4.最高限价:100万元5.采购需求:派驻专家人数为6人,对全县34家化工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隐患排查、安全宣讲、培训、应急响应、风险管控、事故调查、项目审查等。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全部完成委托工作内容并出具书面报告)。7.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服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发布当日不含),即2024年9月18日截止2.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3.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4.售价:免费注意事项:(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4057499.html);(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文件将以将数据电文形式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驱动、客户端等资料下载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地址:“苏采云”系统。3.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代理机构,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644194999、3262271258)。如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发现系统存在故障或各类问题,请及时主动向系统平台公司获取帮助予以解决。制作好投标文件后及时复查投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项等情形,避免因对系统不熟悉导致任何对供应商本次投标不利的后果,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5.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提供合同总价10%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待出具审计报告后按审计价一次性付清(含税)。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滨海县行政大楼西辅楼四、五楼联系人:严先生联系手机号码:135125958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联系手机号码:18252287009联系邮箱:3468313068@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女士182522870092024年9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 沿海工业园 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常驻沿海工业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