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招标公告(息县人民医院2024)



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4-09-3

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41,968.00元

最高限价:204196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息财公开-2024-09-3-1

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

2041968

2041968



204196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04196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2采购内容: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

5.3服务期限:2年;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

3.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3.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

3.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

3.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 址:息县谯楼街488号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息县人民医院

地址:息县境内

联系人:李成龙

联系方式:15303765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

联系人:鲁凌薇

联系方式:136734841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凌薇

联系方式:13673484132

定招标文件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docx

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中诺天中ZHONGNUOTIANZHONG采购人:息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6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总则102.招标文件133.投标文件154.投标185.开标196.评标207.合同授予2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29.纪律和监督2310.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标办法25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采购需求4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6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48三、授权委托书49四、商务及技术偏差表50五、资格审查资料52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55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9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60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61十、其他材料62第一章招标公告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http://ggzyjy.xinyang.gov.cn/xixia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息财公开-2024-09-3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041968.00元最高限价:2041968.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息财公开-2024-09-3-1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2041968.002041968.005.采购需求:5.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5.2采购内容: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5.3服务期限:2年;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2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3.2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官方网站3.方式: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请登录“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3.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根据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3.3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售价:0元/份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息县人民医院地址:息县境内联系人:李成龙联系电话:153037655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鲁凌薇联系电话:136734841323.监督单位信息名称: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地址:息县谯楼街488号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0376-59350274.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凌薇电话:1367348413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息县人民医院地址:息县境内联系人:李成龙 联系电话:15303765544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中诺天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3号楼9层联系人:鲁凌薇联系电话:136734841321.1.4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项目1.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1.6采购预算价采购预算价:2041968.00元备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按无效投标处理1.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3.1采购内容息县人民医院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1.3.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3.3服务期限2年1.3.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2.2.2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采购人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他所需要补充的内容3.4.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5.8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有要求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 CA 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都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CA印章或签字。3.5.9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XYTF 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2投标文件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1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不见面开标大厅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其中业主评委 1 人(为采购人在职人员或经采购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资格条件的代表),评标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7.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10其他补充内容10.1标书雷同性分析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有相同的按废标处理。10.2注意事项根据《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对上传诚信库信息的使用进行调整的通知》(信财购【2021】12号)相关规定,专家评审只需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以投标文件的响应为唯一评审依据,不再比对主体信用信息。10.3质疑相关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4技术支持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 址:河南省信阳市息县市民之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76-6369667 10.5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参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收取,具体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中规定。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招标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落实情况: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和资格审查方式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期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服务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4.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其他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1.4.3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与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9)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查询截图应清晰并显示该网页网址,查询时间为开标前3日内),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10)近三年内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企业电子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11)法律法规或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费用承担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9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1款和第2.2.2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内容,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为准。2.3.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3.2.2本项目设采购预算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3.2.3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以3.2.1条为依据由投标供应商自主报价,即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技术要求等自主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2.4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供应商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服务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具有唯一性,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变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理解为所有费用(3.2.4条所列各项等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3.2.6投标供应商负责国外生产的货物的进口手续办理(如有的话)。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货物,需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3.2.7投标总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决定因素;3.2.8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3.3小型微型企业认定及评标价格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内容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价格=报价报价报价×(1-20%)报价×(1-20%)3.3.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信财购【2022】8号)及息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息财购【2022】2号)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20%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3.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4投标有效期3.4.1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5投标文件的制作:3.5.1投标供应商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5.2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和非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软件操作手册可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或打开软件后在右上角菜单内领取。3.5.3投标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投标文件时须加盖电子签章/签名。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如无法进行电子签章/签名,投标供应商可将盖章/签名后的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将作为电子开标的唱标依据。3.5.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3.5.5投标供应商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和*.NXYTF格式)时,请使用本单位的企业CA数字证书。3.5.6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7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周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8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9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做出响应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4.1投标文件的上传4.1.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4.2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5条、第4.2条规定进行制作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ttps://ggzyjy.xinyang.gov.cn/,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供应商需在解密开始后1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供应商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供应商原因(如投标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如有异议,须在开标结束前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开标结束后,对开标记录的任何异议不再接受。5.3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和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企业电子章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应依法重新招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过程的保密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4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的功能、技术参数、兼容性等进行实地测试,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弄虚作假响应招标文件的,则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做经济处罚。中标候选人验证通过后,采购人依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7.3履约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少于3个的;(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供应商的纪律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环节的多次质疑。10.其他内容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1项规定2.1.1资格评审标准标书雷同性分析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有相同的按废标处理2.1.1资格评审标准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资料不全或不合格者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报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1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报价均不超过采购预算价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2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3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3.4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4.1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付款方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5项规定2.1.2符合性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 25 分技术标: 45 分综合标: 30 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 2.2.2(1)商务标评分标准(25分)投标报价(25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服务内容响应程度(45分)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对“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服务内容的响应,完全满足的得45分;每有一项负偏差的扣5分;扣完为止。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30分)服务方案(10分)(1)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①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10分; ②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6分; ③方案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强,得2分; ④未提供方案,得0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30分)制度管理方案(8分)(2)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制度管理方案(包含管理制度、人员考核方案、日常档案管理制度、奖励与处罚制度等)进行评审:①制度管理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8分; ②制度管理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5分; ③制度管理方案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强,得2 分; ④未提供方案,得0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30分)突发事件应急方案(7分)(3)评委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进行评审:①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详细、具体、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得7分; ②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全面,具有一定可操作性,得4分; 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够全面,操作性不强,得1 分; ④未提供方案,得0分。2.2.2(3)综合标评分标准(30分)企业业绩(5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供应商每提供一份类似业绩的得2.5分,最多得5分;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以合同协议书实际签订时间为准1.评标方法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详细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本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1.2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l.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初步评审表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3.1.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详细评审内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2评标结果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息县)》公示。附件:废标条件废标条件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1.未通过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5.属于串(围)标行为的;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有相同的;10.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仅为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乙方: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合同融资注意事项:1)供应商预进行合同融资的,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的合同账号需为合同融资行指定的账户和账号。2)预进行合同融资的合同,采购人在合同备案时,需将备案系统中供应商默认账户和账号修改为合同融资行指定的账户和账号,然后再提交合同备案。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策解读网址:http://www.hngp.gov.cn/henan/content?infoId=1601449567470800&channelCode=H6016注:1.预进行合同融资的,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的合同账号需为合同融资行指定的账户和账号。2.预进行合同融资的,请提醒采购人在合同备案时,将备案系统中供应商默认账号修改后合同融资行指定的账户和账号,然后再提交合同备案。第五章采购需求一、导诊服务1.服务范围:导诊人员分布在门诊、医技、检查、体检等科室,负责维持就诊秩序、分诊、导诊、指引、咨询、打印报告、证件复印、诊断证明盖章、门诊病历打印、自助机充值查询、包裹寄存、打印发票及检查检验结果、协助年老体弱患者就诊、失物招领、测量体温血压体重、提供各种便民服务等。上班时间是早上八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半至六点,可以弹性调配。导医应熟练掌握医院科室的设置、布局、设备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的特长、医院规章制度和便民优惠措施。导医要遵循职业形象规范、语言规范、行为规范、主动搞好医患之间、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微笑服务,恰到好处。导医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大方得体言谈举止庄重,对病人态度热情,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细心周到,做到口勤,腿勤,眼勤。导医时刻巡视自己的服务对象,及时提供导向,咨询,迎送,传达特殊信息的服务功能。2.需配备工作人员20人(含人员工资、社保);二、血库支助中心服务1.服务范围:承担取送血、血标本,取送病理标本检验标本,减少医务人员工作量,减少患者多跑路。上班时间是24小时值班。2.需配备工作人员5人(含人员工资、社保);三、急诊科担架队服务1.服务范围:负责急危重病人的转运,协助急危重病人检查、转科、入院。减轻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负担,确保急危重患者转运检查安全。2.需配备工作人员13人(含人员工资、社保);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商务及技术偏差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采购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如果我方中标,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报内容投标报价(元)大写:小写:投标有效期投标质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备 注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商务及技术偏差表(一)商务偏差表 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结论1采购内容2服务期限3服务地点4投标有效期5付款方式6质量要求7…注:“偏差结论”栏中描述为“正偏差或负偏差或无偏差”。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二)技术偏差表序号项目内容服务要求偏差描述偏差结论序号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差描述偏差结论123456…注: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如实填写本表,“偏差描述”栏中,若偏差,详细注明所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何不同,若不偏差,须注明“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在“偏差结论”栏中描述为“正偏差或负偏差或无偏差”。投标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注册资金成立时间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若有)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经营范围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在本表后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须后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附件:信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8)未曾做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此函,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工业 *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交通运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信息传输业 *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填写此项内容)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该文件之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货物的名称品牌型号是。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八、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方承诺: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公开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十、其他材料1、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采购中若获中标(成交),我们保证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2、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导诊、支助中心、担架队外包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