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业服务管理招标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2024)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响应。
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13 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
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386,76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5.采购需求:保洁服务、保安服务、餐饮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执行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16: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响应磋商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
3.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5.网上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
5.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中小企业声明函;
5.4资格条件承诺函,范本前往procure.jingyue.gov.cn下载;
5.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5.6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
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
4.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
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
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宝街1177号
联系方式:0431-85214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联系方式:0431-8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旭龙
电 话:0431-84532410
网 址:procure.jingyue.gov.cn

来源: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初审:王旭龙
复审:**
终审:田间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
年09月12日

附件信息:

6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ccjy-[2024]-00184号-01.doc314.5K

CA办理流程及方式.pdf72.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1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38.67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旭龙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4532410

采购单位
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净月区金宝街117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1-84333505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4532410

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项目要求5第三章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10一、前附表11二、总则14三、磋商文件15四、磋商响应文件16五、磋商响应19六、磋商20七、评审20八、授予合同23九、重新采购24十、纪律和监督24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26第五章评审办法29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2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51附件二:资格条件承诺函5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受采购人的委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响应。项目概况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2.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柒佰陆拾元整(¥386,760.00),本项目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5.采购需求:保洁服务、保安服务、餐饮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执行之日起12个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16: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响应磋商供应商“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下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在“附件”处上传。3.方式:“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网上下载。4.售价:0元5.网上报名资料:(以下资料须在“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的附件处提交):5.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3中小企业声明函;5.4资格条件承诺函,范本前往procure.jingyue.gov.cn下载;5.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5.6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四、响应文件提交: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2.电子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客户端”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平台要求编制、加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填写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方式。4.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注册报名。3.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分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4.若对“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服务帮助。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宝街1177号联系方式:0431-852142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联系方式:0431-8453241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旭龙电话:0431-84532410网址:procure.jingyue.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09月12日第二章项目要求1、服务地点及范围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总面积为4108.74平方米,内设停车场、员工食堂,配备完整的水电气相关设施,现需要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提供保洁服务、保安服务、餐饮服务以及维修服务。(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二、服务内容1.保洁服务2人。办公楼内公共区域、会议室、大厅、楼梯、扶手、洗手间、走廊等保洁服务、除“四害”管理和卫生消毒等。2.保安服务2人。人员进出管理、公共区域巡逻、突发事件处理、物品放行管理、现场施工管理、停车场管理、四防安全管理等。3.餐饮服务4人。其中厨师1人、助厨1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1人。负责食堂的人员配备、营养配餐的按时按需提供以及食堂的“四防”安全,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4.楼内万能工1人。负责全楼的水电气房屋等维修保养等其他楼内工作。三、服务标准及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保洁服务(1)对办公楼公共部位、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的卫生清洁服务,在会议开始前后清倒垃圾桶内的垃圾、清扫地面、擦拭办公桌、会议设备、椅子;擦拭门窗、窗台、墙壁、空调开关;并对会议室内绿植定期加水及养料;办公区域清洁服务,地面墙面的保养,对院内停车场及绿植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洁;(2)清洁公共区域的相关设施;(3)建立和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实行标准化清扫作业;(4)负责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内外墙面、停车场、庭院等的卫生清洁工作;所有公共区域保持卫生清洁,不得堆放杂物,无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按需(根据甲乙双方要求)安放物品,卫生间洁净无异味;(5)公共部位无灰尘,玻璃内侧明亮;(6)按甲方需求对公共区域和周围环境定期预防性卫生消杀;(7)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运送院内指定地点,垃圾车内卫生清洁;(8)严格控制室内苍蝇孳生地,办公室、大厅、走廊、餐厅、厨房、室内公共部分都应达到基本无蝇;(9)所有地面、墙面提供有针对性处理保养、清洁服务(可另签补充协议),保持整洁、美观;(10)冬季清雪及绿化清扫补种等。2保安服务大厅管理:保安工作时间24小时制(含节假日),需24小时在岗,每天 8:00-9:00,16:30-17:30 两个时间段在前台站岗;其他时间段负责日常人员进出管理,维持车场车辆出入顺畅及停放有序等正常秩序;下班后办公区域的巡逻;办公时间内可在前台坐着休息,禁止到值班室躺卧、午睡等;人员进出管理:(1)办公人员:正常出入;(2)办事群众:简单询问待办事项,在人员登记簿登记后引导进入;(3)控制闲散人员(含快递、参观、收废品等)进入办公楼;(4)遇较大规模人员进入需简单询问事由并及时向综合办报告。物品放行管理:(1)办公楼内大型物品搬出时,需查验由综合办公室开具的放行单后,方可放行;(2)放行单要求甲方相关负责人签字。公共区域巡逻:(1)办公楼内员工下班后保安员负责清楼,对夜间加班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关闭好门窗、关闭照明并在大门上锁;(2)主要巡视巡查:门窗关闭情况、消防通道、安全隐患、跑冒滴漏、可疑人员等。(3)如有夜间来访人员,需经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办公楼内。3餐饮服务日常管理:(1)遵循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的宗旨,三餐应提供谷薯类、新鲜蔬菜水果、鱼禽肉蛋类、奶类及大豆类等四类食物中的三类以上,努力做到饭菜色鲜味美,服务周到,方便及时。(2)食堂工作人员须分工合作,认真履行职责。(3)食堂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时间开饭,保持杯、碗、筷、盏等用具清洁卫生、放置有序和定时消毒。加强食品的管理,禁止使用腐烂变质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4)加强成本核算,购物手续清楚,并与实物相符,食堂管理员要对当天购进的食品进行查验,若发现有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除追究采购员责任外,要集中销毁,不准使用。要注意节约使用水、电、气。(5)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讲究烹调技术,注重饭菜质量,要严格管好食堂设备,餐厨用具和粮油、副食等,不得自开小灶,不准擅自在食堂请客就餐。(6)食堂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个人和食堂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工作纪律管理:(1)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2)服从上级领导,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3)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4)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大声喧哗、聊天。(5)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6)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7)餐厅服务人员要热情大方,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8)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负责人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9)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10)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员工职责(1)工作人员必须持卫生监督所健康证上岗,禁止持无效证件上岗。(2)做好个人卫生。在进入食品加工区前,必须洗手,穿着整洁,平时勤剪指甲,勤洗勤换工作服,不随地吐痰,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3)工作人员生病、皮肤破损,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私自进入食品加工区。(4)在熟食品、半成品加工区,必须戴口罩、帽子。(5)禁止在加工区域吸烟。(6)禁止将私人物品存放在加工区域内。(7)禁止将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带入食堂,违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食堂设备及用具管理:(1)食堂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2)对食堂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3)厨房内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专人保管存放,借用时做记录,归还时要点数和检查质量。(4)食堂内用具以旧换新,并需办理相关手续。(5)食堂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6)食堂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7)食堂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食堂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8)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1)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保持干燥,具有完整的防护设备,做到无鼠、无蝇、无蟑螂。(2)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保存。(3)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出入库应做好验收签字记录。(4)建立出入库食品,日清月结。(5)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6)禁止吸烟。(7)具有完整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8)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留样管理:(1)食堂所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超过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10)食堂管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防火安全:(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6)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7)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8)每天清洗炉罩炉灶,每周清洗一次油烟机滤网。(9)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10)食堂消防措施齐全、有效。(11)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和报警方法。4维修服务1、保证及时对水、电、气设备及办公设施等进行及时维修,保障机关日常畅通使用,负责水、电、气等供给工作。2、保证办公用房正常使用,保证办公设施正常运转、庭院绿化、门前三包达到规定标准;杜绝跑、冒、滴、漏,一般故障当日解决,较大设备故障两日内解决。三、服务期限自合同执行之日起12个月。四、人员岗位需求及相关要求:需保洁员2人,保安2人,餐饮服务人员4人,万能工1人,共计9人。1、基本要求:此项目人员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服从管理、有责任心、仪表端庄、服务规范、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职业要求:餐饮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或健康检查证明材料(有效期内)。3.相关待遇:成交供应商需为物业服务人员缴纳意外保险。五、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款结算。第三章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金宝街1177号联 系 人:李海沙联系电话:0431-8521422921.3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联系人:王旭龙电 话:0431-845324103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41.5项目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63.1磋商内容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章项目要求。73.2服务时间自合同执行之日起12个月。8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94.1响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本项目标的的相关服务能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供应商磋商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procure.jingyue.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磋商响应。10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118现场踏勘不组织129答疑会时间:2024年09月23日 9:00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梅街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223室注:响应磋商供应商自愿参加或不参加。1310分包不分包14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516磋商响应报价方式全费用报价法1619.1磋商响应有效期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后30天1723.3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1.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2.本项目响应磋商供应商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注: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参加投标。182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解密1.响应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将文件提交至“政采云”平台。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解密时间内用有效数字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响应磋商供应商上传的电子磋商文件因未解密而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审的,响应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923.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30时(北京时间)2025磋商地点1.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开标一室。2.响应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线上参加。2126.1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9月26日13:30至14:0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网上解密2225.5在线磋商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预计在2024年09月26日14:30~15:30(北京时间),以磋商小组线上发起时间和结束时间为准。2326.2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34.2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开户行本项目无需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项目进行采购。1.2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本须知前附表。1.3本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1.4本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本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本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3.1本次采购内容:见本须知前附表。3.2本次采购的服务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本须知前附表。4.响应磋商个的资格标准与合格条件4.1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见本须知前附表。4.2本项目是否接授联合体响应:见本须知前附表。4.3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3.1为采购人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4.3.2与本项目其他响应磋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3.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4.3.4被责令停业的;4.3.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3.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3.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5.磋商响应费用响应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其从报名直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磋商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磋商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的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现场踏勘8.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响应磋商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响应磋商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项目实施合同所涉及现场的各项资料,响应磋商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8.2采购人向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响应磋商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磋商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8.3经采购人允许,响应磋商供应商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9.答疑会9.1响应磋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答疑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便及时澄清。9.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答疑会,会上将对响应磋商供应商所提问题予以澄清,同时以媒介公告形式将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磋商响应报名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分包见本须知前附表。11.偏离见本须知前附表。三、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组成12.1本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条所述的答疑文件、第14条发出的补充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项目要求第三章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2.2除9.1内容外,采购机构在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前,以媒介公告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响应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13.磋商文件的澄清13.1响应磋商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答疑会时间将磋商文件中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递交给采购机构。13.2响应磋商供应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将对响应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疑问予以澄清。如有必要,采购中心将澄清内容形成澄清文件(包括对需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同时在发布公告媒介上发布公告,以供所有报名参加磋商的响应磋商供应商下载。13.3该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3.4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14.磋商文件的修改14.1磋商文件发出以后,在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响应磋商供应商的疑问和采购人的要求,采购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14.2采购机构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形成变更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同时在发布公告媒介上发布公告,以供所有报名参加磋商响应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下载。14.3该变更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4.4变更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变更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为使响应磋商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机构将相应延长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变更公告中予以明确。四、磋商响应文件15.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价格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且按下列顺序:15.1资格证明部分(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3)中小企业声明函;(4)响应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5)“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6)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15.2价格标部分(1)磋商响应函;(2)磋商响应首次报价表;(3)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交,格式自拟);(6)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经济文件。15.3技术标部分(1)磋商综合说明;(2)项目实施方案;(3)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情况;(4)物业管理制度;(5)应急响应方案;(6)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5.4商务标部分(1)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取得的类似项目业绩;(2)响应磋商供应商服务承诺;(3)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它商务文件。16.磋商响应报价16.1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16.2磋商响应报价为响应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6.3磋商响应报价应包括响应磋商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应缴纳的税金,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16.4由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装备和工作条件不计入报价。16.5响应磋商供应商在通过初步评审后提交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和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17.磋商响应报价表17.1响应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且在“政采云”平台提交。17.2如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为准。17.3磋商响应报价表分为磋商响应首次报价表和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18.磋商响应有效期18.1磋商文件应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在本须知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内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磋商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响应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失效。19.响应磋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响应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9.1响应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有效期限内撤回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19.2响应磋商供应商不接受按第30条规定其磋商响应报价修正的;19.3响应磋商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9.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9.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的。2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20.1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内容,响应磋商供应商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响应函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0.2磋商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时间、磋商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20.3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在规定位置处,由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响应磋商供应商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上述盖章为电子章或者鲜章。20.4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要清晰,易于辨认,且无篡改图片,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采购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响应磋商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上述盖章为电子章或者鲜章。20.5如果响应磋商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在初步评审时将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五、磋商响应2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解密21.1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磋商响应文件。21.2响应磋商供应商须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政采云”平台,并通过有效数字证书签章、加密。21.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政采云”平台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不予受理。响应磋商供应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未解密而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评审的,响应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22.磋商响应截止期22.1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22.2采购机构可按本须知第14条的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延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响应磋商供应商的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准。2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无法提交。23.2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除响应磋商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23.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磋商供应商人不足3家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由“政采云”平台自动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4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响应磋商供应商不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六、磋商24.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响应磋商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开标大厅”线上参加开标会,所有响应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25.磋商程序25.1.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响应磋商供应商须使用有效数字证书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线上对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并确认。25.2响应磋商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线上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磋商供应商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处理。25.3响应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一切后果由响应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25.4磋商小组将在符合性评审后,通过“政采云”对合格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发起磋商邀请,响应磋商供应商须通过“政采云”在线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填写最终报价,同时上传与最终报价相符的《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5.5在线磋商时间和提交最终报价的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七、评审26.磋商小组26.1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与采购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响应磋商供应商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2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确定方式见本须知前附表。26.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6.3.1采购人或响应磋商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6.3.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26.3.3与响应磋商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响应公正评审的;26.3.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7.评审原则磋商小组评审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响应磋商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评审28.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审专家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封闭式)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3本项目电子评审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响应磋商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其响应按无效处理。28.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8.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29.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需要让响应磋商供应商澄清其磋商响应文件,但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错误的修正30.1磋商小组将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改正计算错误的原则如下:当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当单价与货物数量的乘积与细目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该行填报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填报的细目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0.2磋商小组将按上述改正错误的原则调整磋商响应文件的报价。在响应磋商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响应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响应磋商供应商不接受改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1.中小微企业的划型31.1中小微企业投标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1.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1.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星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八、授予合同32.定标方式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评审的中标排序结果确定中标人。33.成交通知33.1采购机构将及时发布成交公告。33.2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获取电子成交通知书。33.3在按照本须知第36条签署了合同后,该成交通知书将形成合同的一部分。34.履约担保34.1本项目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4.2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开户行信息:见本须知前附表。34.3采购人将在成交供应商完成服务的100%,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4.4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合同签订内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采购机构将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5.合同的签署35.1成交供应商需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成交供应商、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35.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5.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至长春净月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35.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35.5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5.6本项目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立即清除,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九、重新采购36.重新采购36.1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36.1.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都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3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6.1.3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6.2磋商失败后,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应当重新组织磋商;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重新下达采购计划书。十、纪律和监督37.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磋商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8.对响应磋商供应商的纪律要求38.1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磋商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8.2响应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39.对磋商小组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们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40.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们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41.质疑与投诉41.1响应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41.2响应磋商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一、评审标准和方法的制定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评审办法。二、评审机构: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相关专家组成。与采购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与响应磋商供应商有任何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本项目的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三、评审原则: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和方法规定的内容,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审,选定成交供应商。四、评审程序分为初步评审、磋商、详细评审和最终报价。五、评审标准1.初步评审1.1资格评审标准1.1.1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1.1.2响应磋商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1.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响应磋商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1.4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1.1.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1.1.6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1.2符合性评审标准1.2.1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1.2.2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2.3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填写,无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2.4响应磋商供应商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报价,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1.2.5磋商响应报价应不高于项目预算且不低于成本价(成本价由评标委员会认定);1.2.6磋商响应服务应满足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要求;1.2.7磋商响应文件应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1.3上述要求响应磋商供应商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磋商响应无效,将不再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2.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小组分别对各响应磋商供应商的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进行综合评审,将各项指标量化为分值,对各项量化的指标逐项评审、赋分。各项指标的总分值满分为100分,按所得总分的平均分高低排列顺序。2.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响应磋商供应商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3评分标准2.3.1价格标部分(30分)响应报价为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修正后的报价)。当响应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最低报价,且评委认为其报价合理,没有低于成本价格时,该响应报价为有效最低价,作为评审基准价,得满分30分,否则为废标。其余响应磋商供应商的价格标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权值(30%)×100。当响应报价得分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3.2技术标部分(50分)(1)项目实施方案(16分)。整体方案完整,有提升方案,且有采购人未提及到服务内容的计16分;整体方案清晰、细致,响应程度合理的计11~15分;方案相对比较清晰,阐述内容罗列、简单的的计5~10分,方案逻辑不清,响应不够充足的计1~4分;方案不符合项目特点,差的计0分。(2)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6分)。保安员2人,具有保安证的每提供1人计3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计6分。(需提供保安证,否则不予认定。)(3)物业管理制度(1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企业管理服务体系、组织架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从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符合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计10~14分;符合项目特点,制度细化程度不强的计5~9分;各项制度比较笼统的计1~4分;无管理制度或不符合项目特点的计0分。(4)应急响应方案(14分)。供应商须提供拟定针对本项目的应急响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应急预案、大风天气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水浸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突发事件预案等)。应对突发事件响应等方面的方案表述,切实可行,应急响应,可造作性强的计10~14分;方案表述清晰,有可行性,相对较好的计5~9分;方案笼统,实质性不强的计1~4分;无方案或不符合项目特点,没有可行性的计0分。2.3.3商务标部分(20分)(1)类似项目业绩(10分)。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计10分。(业绩内容应包含物业和食堂餐饮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2)服务承诺(10分)。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具体明确,承诺优于本项目服务要求,能做出实质性承诺提升服务质量的计8~10分;服务承诺切实可行,但服务承诺相对较少的计4~7分;服务承诺简单的计1~3分;无服务承诺的计0分。六、竞争性磋商和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响应磋商供应商须在发起磋商邀请后在线上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具体时间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评审结束后,对三名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三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为响应磋商供应商的最后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按磋商响应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响应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后相同的,按技术标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出现技术标部分得分相同,按售后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以上均相同,按供应商确认参加磋商响应时间先后顺序排列。采购人根据成交推荐排列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上排列第一的响应磋商供应商应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其最终报价将被确定为成交价格。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部分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作为供应商代表时需提供此页)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委托人作为供应商代表时需提供此页)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本人(姓名)系(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被授权委托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磋商活动。被授权委托人在解密、评标、磋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完成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委托人无权转让授权。特此声明。被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职务:电话:(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四、响应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五、“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六、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证明材料。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标部分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磋商响应函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经研究上述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质量要求、项目需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磋商总价,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要求、项目需求的条件提供上述项目的供应。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的服务期提供服务并交付成果。我方同意本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供应商须知第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文件中标。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首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报价(元)服务时间除价格以外的优惠条件服务承诺注:1.本表除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填写外,还须在“政采云”平台填写提交。2.“政采云”平台填写提交内容须与磋商响应文件中一致。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三、磋商响应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时间:年月日响应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报价(元)服务时间除价格以外的优惠条件服务承诺注:1.本表无需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只做磋商的最终报价使用,在“政采云”最终磋商环节在线填写提交。2.磋商响应报价为磋商内容的报价总和。3.未按要求在发起时间内提交磋商响应最终报价的视为磋商响应无效。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下列格式提供)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公司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交,格式自拟);六、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他经济文件。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磋商综合说明格式自拟。响应磋商供应商应阐述但不限于企业的地理位置、场所面积,人员设备及经营情况,取得的荣誉信息等,格式自拟。二、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应阐述物业服务的工作依据、服务标准、人员管理,为保证服务工作质量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及组织措施等。三、拟派驻本项目人员情况姓 名本项目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 业专业年限职称及执业资格安排上岗起止时间注:此表后附所有物业服务人员9人的居民身份证;餐饮人员4人的健康证或健康检查证明材料;保安人员2人的保安证。四、物业管理制度供应商提供的物业管理制度,从全面、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等方面进行制定。(格式自拟)五、应急响应方案供应商可以从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定响应预案。(格式自拟)六、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长春市南关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管理采购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ccjy-[2024]-00184号-01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响应磋商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响应磋商供应商2022年至今取得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内容应包含物业和食堂餐饮服务,类似项目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三、响应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它商务文件。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附件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CA办理流程及方式CA办理网址:http://www.anxinca.com/kehu/ggzy/kh-ggziyuan-zsshenqing-gys.htmlCA办理电话:0431-85177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