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液、静推泵、除颤仪 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浏阳市金阳医院2024)
浏阳市金阳医院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项目概况
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G-202409060026
项目名称: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66,800.00元
最高限价:866,800.00元
项目总投资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②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各媒体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长沙市政府采购网(changs.ccgp-hunan.gov.cn)公告时间为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12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
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
(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
(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0731-8591081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0731-88665058、0731-88665087查询
(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浏阳市金阳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
联系方式:0731-83200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
联系方式:17373177101
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240913001)-文件集.zip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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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上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注:1.前文所称前3个月是指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2.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三、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货物说明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标段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 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格式自拟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制定方案,格式自拟。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甲方):浏阳市金阳医院采购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供应商(乙方):供应商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详见采购需求二、货物要求1.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及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设备运输到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2.1包装方式及运输1.1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2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1.4乙方应保证产品和设备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3.质量要求3.1乙方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应是原装正品,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一年,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2除颤仪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心电图机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输液泵主机质保5年;单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双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维护和零件更换等要求上门服务,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4所有设备无条件免费配合医院对接医院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套服务、软件注册码、密钥等院方所需要的软件。如对接医院系统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售后服务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1)定期维护计划;(2)对用户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4.2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4.3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协助甲方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能在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排除;(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4.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4.5在产品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派人安装调试。4.6乙方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情况,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优惠价格进行供货。5.其他要求1、安装调试1.1乙方负责产品和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送达产品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1.3乙方提供的产品保证为生产日期是1年内全新原装出厂设备,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1.4乙方产品到场后,甲方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产品数量、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符。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甲方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1.5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和设备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2、履约验收2.1验收标准: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2.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2.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5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甲方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6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3、质量保证3.1乙方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应是原装正品,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一年,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3.2除颤仪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心电图机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输液泵主机质保5年;单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双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维护和零件更换等要求上门服务,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3.4所有设备无条件免费配合医院对接医院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套服务、软件注册码、密钥等院方所需要的软件。如对接医院系统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售后服务4.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1)定期维护计划;(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4.2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4.3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协助甲方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能在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排除;(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4.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甲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4.5在产品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派人安装调试。4.6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产品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和长期供货的优惠价格和承诺。在质保期满后的3年内,如出现需要更换主要备品备件、耗材清单等情况,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内所提供的优惠价格进行供货。4.7培训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提供专业人员现场操作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能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4.8现场培训: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详见采购实施计划合同金额(大写):(小写):1.收款账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银行账号:2.付款方式:□全额☑分期序号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XX%是否为履约验收期1合同签订后,医疗设备全部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30个工作日内40%否2设备全部交付使用并经验收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30个工作日内50%是3剩余10%在设备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30个工作日内10%否合同签订后,医疗设备全部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签字确认无质量问题,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设备全部交付使用并经验收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剩余10%在设备验收合格3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3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若质保期承诺超过3年以上的,还须提供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可进行支付。可增加支付次数,每次具体金额,备注支付条件,多次支付期中要至少有1期明确为整个项目的履约验收期3.预付款保函:□是☑否4.国库集中支付□、双控账户支付□、自行支付☑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浏阳市金阳医院。3交货方式:货到采购人指定安装位置,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交钥匙项目)五、履约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采购人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是否邀请专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浏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技术响应内容;服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4)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甲方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乙方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乙方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乙方向甲方提交验收,甲方与乙方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乙方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6、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所有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和承担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调配合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施工。⒉提供施工所需工作场所。3.提供施工所需用水、电。4.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各项有关工作。5.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牧。6.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7.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8.甲方在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货款。9.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提供的产品保证为全新原装出厂设备,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一年,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详细操作说明书、进口产品报关单(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清点货物。2.乙方产品到场后,甲方组织单位有关人员,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产品数量、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是否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符。产品品牌、型号、参数、配件等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不相符的,视为虚假投标,甲方将终止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处理。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牧合格。7.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8.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9.乙方负责产品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0.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1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4.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九、违约责任1.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3.如因乙方原因逾期未交货而影响医院运营,1-5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6-20天按货款的1%/天扣除,超过20天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采购人同意后,以双方协商结果为准。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如中标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在进场验收时,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本技术要求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做出如下选择:2.1责令更换未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产品。2.2责令更换该生产批次的全部产品。2.3产品在更换后的产品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终止中标供应商到货约定直至终止合同。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五、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成交)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采购文件;(5)投标(响应)文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我/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等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或中标(成交)后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十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我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十七、我单位提供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XXXXX)。具体内容为:(1)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报价文件;(2)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3)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第1页-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第2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n\n\n\n\n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n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n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n(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n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n\n 年 月 日 \n \n\n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n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n注: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n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商务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序号商务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业绩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包号:{}{包号}包名称:{}{包名称}报价合计:{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报价合计(大写):{分项报价表中报价合计}元注: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合计”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1页-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注:本《响应报价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3.4商务要求1、产品和设备运输、保险及保管1.1中标人负责产品和设备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2中标人负责产品和设备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和设备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2、安装调试2.1中标人负责产品和设备送货上门,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2中标人送达产品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中标人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2.3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和设备资料、中文操作说明书、技术文档及采购人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3、履约验收3.1本项目按照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浏财函[2024]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3.2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投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5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后,采购人组织有关单位,会同中标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清点货物数量、品牌、配件等与本合同的约定是否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更换或补齐货物,中标人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此签单仅作为中标人交货的凭证,不作为中标人货物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中标人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安装后因产品质量问题未能通过验收的,中标人仍应当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3.6医疗设备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由货物使用单位使用1-3个月,使用无质量问题即可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验收,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和设备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中标人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4、质量保证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应是原装正品,所投产品或设备生产日期/出厂日期均不能超过一年,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应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4.2除颤仪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心电图机主机质保3年,其他配件质保1年;输液泵主机质保5年;单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双泵(注射泵)主机质保5年。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修维护和零件更换等要求上门服务,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4.4所有设备无条件免费配合医院对接医院信息系统,质保期内免费提供对接所需要的设备端口、接口文档参数、设备配套软件安装包及配套服务、软件注册码、密钥等院方所需要的软件。如对接医院系统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5、售后服务5.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1)定期维护计划;(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5.2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5.3故障响应(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故障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协助采购人排除故障。一般故障要求能在2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能在12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要求在24小时内排除;(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4)设备维修期间须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5.4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采购人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5.5在产品和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中标人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派人安装调试。5.6培训要求: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技能及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及计划。5.7现场培训:1)培训内容:产品的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及维修方法,使受培训人员能正确进行操作和常见故障排除处理,以及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技术内容。2)培训地点:产品制造厂的技术支持中心或采购用户单位所在地。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409060026二、采购项目名称: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浏阳市金阳医院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编制时间:2024年09月1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浏阳市金阳医院委托,拟对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409060026-第1页-二、采购项目名称: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三、招标项目简介采购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描述:①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②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第2页-疑投诉。(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0731-85910818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查询(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邮编:410300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31-83200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邮编:410300联系人:袁孟晗联系电话:17373177101-第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2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3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6中小企业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8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9两型(绿色)产品政策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采购标的若存在核心产品,则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说明,应当加盖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的实际损失。14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5预付款保函(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6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7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18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19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1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实质性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10项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以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为准22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3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合同将自动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示,如采购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不公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产品,具体请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26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7其他事项无2.2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2.2.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浏阳市金阳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等。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第7页-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六、“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质疑、投诉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二、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三、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要求和条件)。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或者更正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四、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第8页-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投标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投标人对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不得出现“赠与”,不得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七、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九、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第9页-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第10页-3签章要求(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开标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方案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业绩商务应答表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响应)函项目实施方案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符合性审查表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投标人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第32页-(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四、投标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更正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八、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5.4.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4.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畸高畸低、单项得分为零、报价最低、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等进行重点复核。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5.4.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为3名;(综合评分法适用)按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评标价法适用)-第33页-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4.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供应商;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5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评标细则及标准一、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标。5.6.1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适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5.6.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第34页-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技术部分40.0000分商务部分10.0000分报价得分50.0000分技术部分40.0000分商务部分10.0000分报价得分50.0000分技术部分40.0000分商务部分10.0000分报价得分50.0000分技术部分40.0000分商务部分10.0000分报价得分50.0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技术评审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的不计分。所投产品配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满分25分;技术参数内带“▲”号条款为重要条款,其他非“▲”号条款为一般条款,出现有参数不详的,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号条款每处扣3分,非“▲”号条款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注:①重要条款提供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若需求中未做要求则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封面+与技术参数相关的页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未提供视为负偏离。②一般条款提供需求中要求的证明材料,若需求中未做要求则提供产品制造商或者投标人出具的产品技术参数证明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视为负偏离。③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参数偏离表等性能描述若与证明材料、技术白皮书或检测报告或产品技术参数证明书表述不一致按负偏离扣分。投标人应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一一注明或标出对应参数条款。25.0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评审-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第35页-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实施计划及周期安排、人员配备及安排、设备配置及安装调试及措施、安全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人员技术培训等方面,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计15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无关或没有关联性、不适用本项目、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不一致、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混乱、存在歧义等情况。15.0000主观项目实施方案商务评审业绩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所投产品销售业绩。除颤仪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2分;心电图机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2分;输液泵或注射泵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个计1分,最多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计分。)6.0000客观业绩商务评审-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质保年限、设备维护维修及检验、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售后承诺和售后服务维修人员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方案详细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计4分;有缺漏项的每处扣1分,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描述不全面不符合要求的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无关或没有关联性、不适用本项目、涉及的技术规范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不一致、方案内容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混乱、存在歧义等情况。4.0000主观售后服务方案价格分投标价格得分以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50注: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0.0000客观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0000%价格扣除计算公式:评审价=响应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价格扣除比例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最低评标价法适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7废标5.7.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五、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相同品牌);废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或取消采购任务,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5.7.2出现以下情形,导致项目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第38页-(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5.8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9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二、定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编制评标情况,生成评标报告。2、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4、根据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5.10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39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开标一览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货物说明一览表详见附件:售后服务方案详见附件:业绩详见附件: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七章质疑、投诉文本附件一: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附件二:投诉书范本下载地址: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tousushufanben.zip-第40页--第41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货物类)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化交易模式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409060026二、采购项目名称: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浏阳市金阳医院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编制时间:2024年09月14日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浏阳市金阳医院委托,拟对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LYCG-202409060026二、采购项目名称: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三、招标项目简介采购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特定资格要求(描述:①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②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国家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页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下载中心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服务-供应商登记处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二)因电子招投标需要,供应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证书及签章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数字证书及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D10至D12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供应商应当加强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外设设备、软硬件及网络环境,及时下载安装用于电子投标的工具及驱动等,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供应商应合理规划获取采购文件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因上传时间不足等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提供游客方式无需登录或注册即可获取采购需求用于了解本项目,对参与本项目的可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电子采购文件。通过潜在供应商方式获取了电子采购文件的视为潜在供应商,方可对本项目进行质疑投诉。(六)本项目公告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首次发布,其他媒体发布如有与本项目公告不一致的,以首次发布的为准。(七)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服务电话:0731-85910818证书及签章服务:通过4006682666查询(八)本公告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代理机构发布,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邮编:410300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731-832003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址:浏阳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邮编:410300联系人:袁孟晗联系电话:1737317710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采购预算与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 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标处理。2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额为:捌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3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5采购人是否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1:不同意分包。6中小企业政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落实节能、环保政策要求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8落实无线局域网、信息安全产品政策要求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9两型(绿色)产品政策要求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执行该政策。10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有进口产品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采购标的若存在核心产品,则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投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在符合性审查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交的说明,应当加盖电子签章,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的2%,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金额的,投标人需赔偿超过前述金额的实际损失。14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15预付款保函 (实质性要求)不收取16是否要求提供样品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17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18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19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不足有效期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标。20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21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实质性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的项数≥ 10 项时,投标文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以技术响应/偏离表及商务响应/偏离表为准22公告发布媒体公示公告等信息在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发布,其他媒体发布与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不一致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3中标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24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采购人签订电子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以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签订后,政府采购合同将自动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公示,如采购合同内容存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不公告,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在脱敏后公告。2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享受低于市场利率的融资产品,具体请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融资平台(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finaceDetail.html)了解详情。26特别说明(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的阅读本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2)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手段取得的依据。 (3)供应商未按规定进行质疑、投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不良行为。 (4)采购文件中凡标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废标。 (6)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7其他事项无2.2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2.2.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本次采购活动。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浏阳市金阳医院。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标、唱标和记录等活动,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参与开标活动等。五、“电子评标”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评标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等活动。六、“潜在供应商”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一、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质疑、投诉文本。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3.2偏离与实质性响应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二、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三、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分为正偏离(优于要求和条件)与负偏离(不满足或不响应要求和条件)。负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或澄清公告,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或澄清公告信息,按更正或澄清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依据更正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按前述要求进行投标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三、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或者更正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四、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四、知识产权其他要求在采购需求中约定。2.4.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投标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投标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投标人自行编写,对于有格式要求的部分,应按照格式要求编写,投标人对格式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在编制投标文件前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确认,否则视为完全理解格式要求,投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对格式要求理解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责任。2.4.7投标报价(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招标文件的有关约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人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四、采用固定价格定价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五、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不得为空,不得出现“赠与”,不得超过分项的预算,否则其投标无效。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电子印章,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七、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九、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8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投标有效期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投标有效期小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有效期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4.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投标文件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应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编制投标文件。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3、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投标文件的提交一、(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二、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及开标程序一、本项目为网上开标项目。网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二、开标准备工作开标开始时间前,投标人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提早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检查确认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解密投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四、开标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是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中标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鼓励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确定合同主要内容的情况下,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合同公告前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脱敏后公告。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分包的,投标人分包承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一致。三、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四、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供分包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五、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中标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政府采购项目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签订的电子合同为准。合同双方可以根据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合同模板,依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合同的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2.6.5.1履约验收程序:按照浏阳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2.6.5.2履约验收的内容:详见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2.6.6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要求见合同文本。2.7纪律要求2.7.1评标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长沙元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函)。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六、潜在供应商或投标人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函范本详见附件二)。七、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3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3.1采购项目概况输液、静推泵、除颤仪、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采购3.2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66,8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866,8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预算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是否两型产品是否首购产品1除颤仪5.00135,7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否否2心电图机16.00486,400.00套工业是否否否否否3输液泵22.00123,2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否否4单泵(注射泵)6.0029,160.00套工业否否否否否否5双泵(注射泵)19.0092,340.00套工业否否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标的名称: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除颤仪除颤仪5台总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主机5台2心电导联线5根3成人电极片5套4除颤导电膏10支5卷式打印纸5卷6锂电池5个7AED模式5个8起搏模式5个9AED模拟训练机1台10心肺复苏模拟人1个1.具备手动除颤、心电监护功能,自动体外除颤(AED)功能。除颤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体外起搏功能,起搏分为固定和按需两种模式。具备降速起搏功能。2.▲同步除颤和手动除颤中,能量分25档以上,可通过体外电极板进行能量选择最小为1J,最大为360J。3.支持AED除颤功能,电击能量:100~360J。4.除颤充电迅速,充电至200J<3s,充电至360J<7s。5.体外除颤电极板手柄支持充电、放电、能量选择,具备充电完成指示灯。成人、小儿一体化电极板。6.病人阻抗范围:体外除颤:20~200Ω;体内除颤:15-200Ω。7.监护功能:可升级SpO2、NIBP、EtCO2监测功能,具有≥25种心律失常分析。8.支持3/5/6/12导和自动导联心电监测,并提供12导联心电静息报告输出功能。9.配备1块电池,最大可支持360J除颤210次,电池体上带有五段LED 电池电量指示装置,用于快速评估电池电量。10.具备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功能,并且具有双报警灯,分别显示生理报警和技术报警。11.彩色TFT显示屏≥7英寸, 分辨率800×480,可显示≥4道监护参数波形,有高对比度显示界面。12.体外除颤监护仪可升级配置50mm记录仪,实时记录时间有3秒、5秒、8秒、16秒、32秒、连续可供选择。13.主机具备录音功能,最大支持≥170min录音存储。14.关机状态下设备可自动运行自检,支持大能量自检(不低于200J)、屏幕、按键检测。15.要求防尘防水等级≥IP55。标的名称:心电图机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二)心电图机心电图机16台总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心电放大器16个212导心电导联线21条3无线传输背夹16个4胸电极连球21套1套6个5四肢电极夹21套1套4个6MicroUSB线16条7平板电脑16台8移动推车16台一、心电信息管理系统1.系统基本要求(1)系统软件采用纯B/S架构设计,所有医生客户端无需安装应用软件,可直接通过浏览器登录系统,软件主界面包含预约分诊、检查管理、病历管理、临床浏览、数据统计、基础设置功能模块;(2)维护与升级:维护与升级工作集中于服务器端,医生客户端无需维护,减少医院后期的维护成本,实现系统的在线维护、无缝升级;(3)▲系统完整性:登录系统后的功能模块需全面含概心电电生理检查业务的全流程,需包含以下模块预约登记、心电检查、动态心电/血压检查、电生理检查、病历管理、分析诊断、报告打印、统计分析、系统管理;提供通过包括预约、登记、叫号、采集、分析、报告、打印、手持预约下载、手持采集、手持回放等功能的“双软认定”登记测试报告证明。(4)在用户登录界面,支持用户名+密码登录、CA登录、扫码登录、人脸识别多种身份认证机制,确保身份的唯一性和安全性;(5)支持与HIS系统集成,实现从HIS当中获取患者资料;支持电子申请预约信息获取;提供接口交互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证明;(6)支持具有数字接口的心电图机设备的无缝接入,连接原始数据,实现统一存储、管理、统计检索,并支持后期购置的设备无缝连接入;(7)要求心电数据以XML标准定义的格式进行波形的存储,建立标准心电数据库,为医院开展科研教学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2.系统功能要求2.1.预约分诊2.1.1.预约登记(1)无需安装客户端软件,任意电脑中浏览器直接登录访问;(2)支持常规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电生理检查项目的预约登记,实现分诊;(3)支持直观队列可视化预约分配,清晰显示各队列号源总及已预约数量;(4)支持自动分配号源或手动选择号源;具备过号列表管理,对所有过号的检查进行列表展示,同时支持过号自动激活或手动激活功能,重新回到检查队列中;(5)支持可预约号源的自定义可视化设置,按周、日期等不同条件自定义设置;(6)支持检查号自动生成规则可视化设置,依据检查分类、检查项目分别设置;2.1.2.电子叫号(1)支持检查房间设置,用户可自定义设置房间所属科室、房间名称及房间类型;(2)具备叫号屏管理功能,支持用户对叫号屏进行修改、新增、删除;(3)支持用户自定义呼叫内容维护,可自定义新增、修改、删除呼叫内容;(4)支持横屏与竖屏两种屏,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义设置;(5)支持配置工具自定义显示参数(屏幕显示方式、检查队列/设备屏维护、过号/急诊患者字体颜色自定义、显示内容等)。2.2.检查管理(1)▲支持将静息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电生理检查多种不同类型的检查项目融合到一套系统中使用,并支持系统内直接新建静息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电生理检查;要求提供静息动态心电血压综合分析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证明及在同一界面包含静息心电、动态心电、动态血压、电生理检查模块的软件功能截图证明;(2)支持快速心电检查功能,可实现先采集心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输液、静推泵、除颤仪 心电图机相关仪器设备 医疗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