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2024)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1900-04-05-77979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8545001001
招标编号: SSIWJA12400889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万江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100%企业自筹资金
投资金额:533,275,550.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密度≤30%,容积率≤3.5,绿地率≥30%,最大建筑层数32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 100 米,总建筑面积约125949.75㎡,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约85750.53㎡,含住宅、商铺、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款约定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内容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 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自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项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的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5日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9)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万江
工期(交货期):830日历天
招标人: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江沿江路1号301室
招标人联系人:曾莹莹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2868129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兰天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路下桥段283号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本项目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文件(挂网稿):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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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评定分离专用(20240819版)试行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12400889招标编号:SSIWJA12400889JAW招标人: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盖章)SSI签发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复核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重要提示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标书。2.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能力。投标人可向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数字证书和个人数字证书)。3.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签章”及投标人“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要求签章的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124008894.投标人必须使用计算机互联网络(以下简称网络)将投标文件以jjb格式上传提交至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并在网上签到时,关联到对应的投标项目中。5.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必须为机构证书或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的业务证书。6.投标人应及时提交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网络等任何原因未能成JA功上传投标文件,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W7.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设置投标文件查询密码(用于查询投标文件递交情况、SSI撤销投标文件及签到时匹配对应的招标文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后,交易系统将自动随机生成投标文件识别码。识别码是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唯一凭证,投标人须妥善保管。识别码丢失后,投标人将无法找回投标文件,需重新上传提交。8.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匹配对应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未提交。本招标文件中签到、投标文件匹配、投标保证金关联等时间均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时间为准。9.本招标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使用指引一、制定宗旨为规范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制定了《东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通用版示范文本》(评定分离版专用)。二、制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12400889(六)《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20号令);(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八)《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十)《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十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JA(十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十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W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十四)《广东省实施办法》;SSI(十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十六)《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东府〔2022〕28号);(十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作指引》(十八)《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的通知》(东建市〔2023〕4号);(十九)《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二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及投诉处理规则》(东建市〔2024〕4号));(二十一)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属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监管范围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四、相关说明(一)本招标文件中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已选用;用“□”或“□×”标识时表示该选项未被选用。(二)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书面文件内容和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删除和修改。(三)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招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下列内容或格式直接进行填空、补充、删除、修改或重新编制:1.属于填空和标有下划线“”部分的内容。2.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办法前附表2-1”“评标办法前附表2-2”。(四)招标人如需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和第八章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其他内容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可直接在原文上进行,但须编制修改前后内容对照明细表予以说明(要求注明章节条文号和对应的内容),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单独提交该对照明细表。(五)除上述第(二)至(四)款规定外,如需对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至第三章中有可供选,12400889择条款的其他内容进行补充、删除或修改的,须统一写入本招标文件第九章。同时,应明确注明是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何部分的何章何节何条何款进行的补充、删除或修改。第九章内容与其他部分有冲突的,以第九章内容为准,但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的除外。(六)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使用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或发改局等九部制定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人应依据国家、广东省、东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JA制相关条款,如果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新的合同示范文本,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采用新的合同示范文本。W(七)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附件三”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为仅供参考。SSI(八)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地点的描述须与项目审批部门的立项文件中的一致;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的描述不得超出立项文件中的范围,且相关参数须能反映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要求。(九)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宜过短,因在这段时间内要保证开(评)标、定标、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签订合同等,一般投标有效期在90~120天之间。(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十一)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时,“招标控制价”一栏须对应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最高限价”。五、招标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和东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企业库及电子资质审查系统是为实现招标投标会议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顺利开展的辅助工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与合法性负责。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暂停、中止或终止电子交易活动:(一)交易系统因网络病毒、黑客攻击引起故障;(二)交易系统因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行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暂停电子交易活动的;(四)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形七、请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留意国家、省、市发布的最新规定,对本范本作出及时的修改,并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住建局招标办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12400889JAWSSI目录使用指引目录.............................................................................................................................................................................I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其它说明8.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40088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JA324.投标5.开标..............................................................................................................................................................W386.中标原则7.资格审查SSI8.入围筛选9.评标10.定标11.合同授予12.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纪律和监督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保函保单参考样式第三章入围筛选办法1.入围筛选依据2.入围筛选原则和目的2.1入围筛选原则2.2入围筛选目的2.3入围筛选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3.入围筛选方法和筛选因素3.1入围筛选方法3.2筛选因素4.入围筛选细则4.1入围筛选组织机构4.2入围筛选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5.入围筛选程序5.1入围筛选程序5.2入围筛选结果I选票范本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1-1(投标文件技术标)评标办法前附表1-2(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办法前附表2-1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办法前附表2-3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有效性评审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3.评审细则3.1评标组织机构3.2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4.评标程序4.1评标程序4.2技术标(暗标)有效性评审4.3技术标详细评审4.4商务标有效性评审4.5商务标详细评审4.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7评标结果第五章定标办法1.定标原则和目的.............................................................................................................................................64JA1.1定标原则1.2定标目的W,642.定标方式3.定标细则3.1定标组织机构..........................................................................................................................................SSI663.2定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4.定标程序4.1定标程序4.2定标结果附件:选票范本(票决法)推荐中标候选人选票(第轮)推荐中标候选人选票汇总表(第轮)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II第一章招标公告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SIWJA1240088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403-441900-04-05-7797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旗万安居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12400889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社区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24500.15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R2),建筑密度≤30%,容积率≤3.5,绿地率≥30%,最大建筑层数32层,最大建筑高度小于100米,总建筑面积约125949.75㎡,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约85750.53㎡,含住宅、商铺、公共配套用房和公共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约533,275,550.00JA元,投标人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限额设计。W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万江新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SSI(1)工程设计:1)含各专业方案设计(不少于3个比选方案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和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燃气、消防、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防雷接地、通风空调、防排烟、人防、园林景观、室外综合管线图、室内批量精装修设计(含所有户型包括镜像户型室内装修设计以及施工图和部品深化图,及公区室内装修设计等)、销售中心、物业中心及相关配套用房、以及样板房硬装设计、泛光照明及亮化、标识标牌导视系统、门窗及幕墙、绿建及节能设计(需要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海绵城市(含中水)、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须保证与用地红线外道路、各引入点顺接)、车位划线、BIM建模(根据项目需求)、电子报批、日照分析、隔音屏(如有)、低碳设计、空间场平图、防洪论证(如有)等;2)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甲方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含规划电子报批等),负责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含相关费用)等;3)如因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上述设计内容中的部分特殊专业(如燃气、高压变配电等)需请当地(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设计院配合(包括设计或审核出图)才能完成,则仍由设计人对设计成果的技术及质量总体负责。(2)设备材料采购:按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设备、材料。(3)工程施工:1)建筑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含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等)、主体结构、屋面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燃气工程、人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工程、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绿色建筑和海绵城市、白蚁防治工程、隔音屏工程(如有)、车位划线工程,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等;2)工程建设其他内容:①概预算编制、配合第三方审查、编制竣工图等。②协助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它配套相关报批等,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③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协助办理竣工结(决)算,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④为完成12400889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续。3)中标人不得以上述未列明的项目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4)工程管理部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工程及资料移交手续,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作。JA2.6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830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2.6.1设计总工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W①方案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SSI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概算书),及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4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④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6.2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740日历天,计划/年/月/日开工,2027年02月02日完工。■其他: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2.7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2.8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2.8.1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数为零。2.8.2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12400889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JA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甲级);W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SSI3.2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3.2.1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资格:□3.2.1.1由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具有/职称;或者具有/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2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3.2.1.2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4)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2.3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3.2.2设计负责人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登记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信息);(2)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任职)于投标人本单位。3.2.3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公示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序号拟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姓名执业或职业资格证号123456124008897891011JA12W1314SSI15填写要求:1.“投标人”名称据实填写。2.本表其余栏目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填报内容一致。三、投标人企业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人: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业绩公示表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业绩公示表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业绩公示表商务部分评审企业类似业绩公示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的时间12312400889456JA7W8SSI9填写要求: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企业类似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2.“投标人”名称据实填写。3.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资格审查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四、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格(公示用)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商务部分评审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表序号业绩项目名称任职岗位合同金额(万元)竣工(完工)时间123124008894567JA8SSIW9填写要求:1.如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内采取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审标准时,应填写并提交本表。2.“项目负责人”名称据实填写。3.本表应与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节“资格审查资料”中对应证明材料内容一致。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下内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1、增加内容:1.1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11~14.2.17款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4.2.1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投标书结构)中提供的“法人委托书”为自带节点,不作编制要求。若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14.2.12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12400889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如有新的文件以最新的文件为准;③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投标人的资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JA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对应关系换发新资质证书,则资质标准按其对应关系以及新的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如有)执行)。如有新的文件,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开标,W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通过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全国建,SSI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或相关平台等,对投标人资质进行核查。通过上述方式核查投标人已在截标时完成企业资质延续核准或资质尚在有效期内的,均视为企业资质有效,予以人工通过。14.2.1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请投标人自行更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建档相关信息。14.2.1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总包分包行为管理,中标人必须按《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东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总包分包行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法定代表人要与招标人签署《东莞市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按前述通知之附件执行),承诺不转包、不违法分包。14.2.1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外省二级建造师参加投标。14.2.16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招标人未取得项目地块使用权的,则本次招标自动终止,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投标人承诺不向招标人追究任何缔约过失责任及违约责任。14.2.17除用于实现建设工程基本功能且与建设工程不可分割的设备和材料以外的设备和材料,招标人有权另行招标或采购。1.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增加现文:2、删除内容:2.1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修改类型:删除原文:(二)近年财务状况表项目或指标单位JA()年12400889()年()年一、注册资金万元二、净资产万元三、总资产SSIW万元四、流动资产万元五、固定资产万元六、负债合计万元七、流动负债万元八、营业收入万元九、净利润万元十、现金流量净额万元十一、主要财务指标1.总资产报酬率%2.净资产收益率%3.主营业务利润率%4.资产负债率%5、流动比率%6、速动比率%注:1、本表后应附最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扫描件即可(财务报表附注等内容可不提供)。2、本表所列数据必须与本表各附件中的数据一致。3、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分别填写此表和提交财务报告,并由牵头人进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即可。2.2第几章条款号: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修改内容:3.1第一章条款号:第3.3.8款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12400889同类工程指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现文: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同类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JAW3.2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3.2款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1.3.2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度及有效期SSI履约担保的形式:1、银行履约保函;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3、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4、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5、履约保证金;6、其他11.3.2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度及有效期■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天内)。其他:。现文:11.3.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形式:额度及有效期1、银行履约保函;2、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书3、担保公司履约担保书;4、保险公司出具的建筑工程履约保证保险;5、履约保证金;6、其他额度及有效期■采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的10%作为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经双方签字确定后30日内保持有效)。其他:。3.3第二章条款号: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款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4.1相关条款的适用约定1240088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与联合体投标有关的条款、文字表述或格式适用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WJA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公开招标”时采用的条SSI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为财政项目,招标文件中与财政投资项目有关的条款或文字表述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为非财政项目,招标文件中与财政投资项目有关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4.1相关条款的适用约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中与联合体投标有关的条款、文字表述或格式适用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邀请招标”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公开招标”时采用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为财政项目,招标文件中与财政投资项目有关的条款或文字表述适用于本次招标。■本项目为非财政项目,招标文件中与财政投资项目有关的条款或文字表述不适用于本次招标(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24008893.4第二章条款号: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的“备注”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含联合体牵头人)现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详见招标公告。JA3.5第二章条款号: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备注”的第5点W修改类型:修改SSI原文:5、本表所要求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合同金额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③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等3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签字,其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需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现文:5、本表所要求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协议书等能反映总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即可)、③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等3项有效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计算时间以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的完工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签章齐全,即文件中有标注需盖章签字的地方均有相应盖章签字,其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上需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3.6第二章条款号: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修改类型:修改原文: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经独立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盈利。注:1、本表要求的报表应在投标文件的“近年财务状况表”中反映。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符合上述要求。现文: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12400889注:1、本表要求的报表应在投标文件的“近年财务状况表”中反映。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符合上述要求。3.7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三)资格审查业绩表”JA标题修改类型:修改W原文:(三)资格审查业绩表现文:(二)资格审查业绩表SSI3.8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标题,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四)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现文:(三)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3.9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标题,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现文:(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3.10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六)主要人员简历表”标题,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六)主要人员简历表现文:(五)主要人员简历表3.11第八章条款号:“一、商务标格式”中“五、资格审查资料”的“(七)投标人企业信誉情况”标题,修改类型:修改原文:(七)投标人企业信誉情况现文:(六)投标人企业信誉情况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2400889JAWSSI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