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更新改造试点招标公告(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2024)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类型
项目类别
招标方式
联系方式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房屋建筑
服务
公开招标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JG2024-4675
招标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类别
服务
建设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代理
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监督部门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招标内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服务企业-造价咨询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备案方式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日程安排
活动
开始时间
结束时间
场地
招标公告发布
2024-09-15 0:00:00
2024-10-10 10:00:00
投标登记
2024-09-15 0:00:00
2024-10-10 10:00:00
发放招标文件
2024-09-15 0:00:00
2024-10-10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
2024-09-15 0:00:00
2024-10-10 10:00:00
招标答疑提问
2024-09-15 0:00:00
2024-09-23 0:00:00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2024-10-10 9:30:00
2024-10-10 10:00:00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一阶段开标
2024-10-10 10:00:00
2024-10-10 11:00:00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投标文件解密
2024-10-10 10:00:00
2024-10-10 11:00:00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
中标单位
状态
操作
没相对应数据!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113-04-01-872111
投资项目名称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
招标项目名称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标段(包)名称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705.33平方米,建筑占地约15505平方米,新建4栋工业大厦,分别建筑限高≤79.85米、≤44.85米、≤44.85米、≤44.85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7245.6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2585.6平方米;1栋配套服务大楼,建筑限高≤79.85米,建筑面积约为35869.4平方米;1座垃圾收集站,建筑限高≤6米,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BC0517080地块及BC0517081地块各建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302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0511平方米,地下约977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含通信线网)、绿化工程、场地内原有遗留基础处理、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人防工程、室外场地、园林及绿化工程、园路(含周边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等配套设施)。
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1、设计阶段 1.方案版目标成本:根据建筑方案图,装修做法,提供单个车位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公共部位面积、门窗、栏杆、百叶、外墙材料等数据,结合以往类似业态的项目,完成目标成本估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估算表。 2.土方平衡:项目开工前,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土方平衡工作,结合项目是否有存放土方场地,考虑时间及空间因素对造价的影响,提供土方平衡建议。 3.桩基础、基坑支护方案比选:基坑支护、桩基础等方案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 4.专业方案优化:根据各专业方案图,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保温、门窗、室内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机电设备等估算指标,并提出方案优化意见。 5.限额指标:根据委托人的限额指标,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供估算对比,并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对方案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使委托方的限额指标落地。 6.价值分析: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选用的材料、机电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资料并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 7.成本指标分析:根据初设图纸计算钢筋含量、砼含量、窗地比及景观绿化等成本指标,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方案测算相比,或与同类型产品的成本指标相比,提出优化建议。 8.对标分析:单体施工图阶段计算典型楼栋钢筋、砼含量,提出优化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成本对标工作,提供含量指标对标分析。 9.配合参加设计阶段图纸审查工作,针对其对计价的影响提供意见。 10.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与编制单位完成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后提交概(预)算审核报告。 2、施工阶段 1.根据施工图准确计算工程量,协助目标成本测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测算表。 2.参加施工图审查工作,预先发现图纸的错、漏问题,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并通过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提出建议。 3.建立图纸审核的电子版书面台帐,并对下发图纸的完整性妥善管理。 4.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测算。 5.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事前估算以及完工确认,处理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估算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 ...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自签订合同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或咨询费余额支付完毕为终结。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9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15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番禺交易部2F)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
招标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3456760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天保路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
020-8488002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电话
020-3456761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附件:
(上网版)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doc
招标公告-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招标公告-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doc
招标文件-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docx
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1.11.2委托人(甲方):咨询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合同(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工程规模: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705.33平方米,建筑占地约15505平方米,新建4栋工业大厦,分别建筑限高≤79.85米、≤44.85米、≤44.85米、≤44.85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7245.6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2585.6平方米;1栋配套服务大楼,建筑限高≤79.85米,建筑面积约为35869.4平方米;1座垃圾收集站,建筑限高≤6米,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BC0517080地块及BC0517081地块各建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302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0511平方米,地下约977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含通信线网)、绿化工程、场地内原有遗留基础处理、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人防工程、室外场地、园林及绿化工程、园路(含周边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等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实际情况为准)项目总投资约4297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39024.16万元。3、服务内容: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1.方案版目标成本:根据建筑方案图,装修做法,提供单个车位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公共部位面积、门窗、栏杆、百叶、外墙材料等数据,结合以往类似业态的项目,完成目标成本估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估算表。2.土方平衡:项目开工前,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土方平衡工作,结合项目是否有存放土方场地,考虑时间及空间因素对造价的影响,提供土方平衡建议。3.桩基础、基坑支护方案比选:基坑支护、桩基础等方案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4.专业方案优化:根据各专业方案图,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保温、门窗、室内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机电设备等估算指标,并提出方案优化意见。5.限额指标:根据委托人的限额指标,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供估算对比,并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对方案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使委托方的限额指标落地。6.价值分析: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选用的材料、机电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资料并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7.成本指标分析:根据初设图纸计算钢筋含量、砼含量、窗地比及景观绿化等成本指标,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方案测算相比,或与同类型产品的成本指标相比,提出优化建议。8.对标分析:单体施工图阶段计算典型楼栋钢筋、砼含量,提出优化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成本对标工作,提供含量指标对标分析。9.配合参加设计阶段图纸审查工作,针对其对计价的影响提供意见。10.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与编制单位完成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后提交概(预)算审核报告。2施工阶段1.根据施工图准确计算工程量,协助目标成本测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测算表。2.参加施工图审查工作,预先发现图纸的错、漏问题,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并通过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提出建议。3.建立图纸审核的电子版书面台帐,并对下发图纸的完整性妥善管理。4.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测算。5.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事前估算以及完工确认,处理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估算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6.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根据甲方委托及总包合同要求,提供模拟清单或综合单价包干清单预算转固定总价编制工作,并分析含量指标、经济指标。8.对不同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测算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及合理化建议。9.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10.对于现场材料询价、定价,提供认价审批表。11.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委托人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每月实际投资进度和计划投资作比较,按月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负责按委托人要求审核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14.项目负责人会同具体经办的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等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监理单位每周组织的工程监理例会,并根据情况提出造价专业意见。15.负责审核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造价。3结算阶段1.预结算编制工作中或核对完成后,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电子版文件、指标含量表等,对结算数据进行分析。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编制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文件,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4.负责收集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相关资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5.负责建立结算台账,编制结算计划。6.项目后评估报告:对比目标成本、预算或招采成本、结算成本进行分析,对成本变动因素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包括招标后造价核对结果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成本变动因素、数额、原因分析,从设计、招标、过程管理、结算各环节的改进措施等)。4其他1.收集国家及广州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时通知甲方,对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要做出影响分析,向甲方预警。2.提供材料、设备、工程等造价信息的咨询,协助委托人获取分析当地同类产品的成本指标。3.委托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2、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咨询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业务。咨询人提供的咨询服务还需符合以下要求:1、咨询人提供以下成果资料给委托人:(具体详见服务内容表,所有书面材料要求一式三份,并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师注册章,电子光盘一式两份,成果文件要求以广联达软件提交)。2、咨询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财务、基建管理、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委托人有关投资管控与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对审核成果文件的要求,本着合理、合规节约投资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开展项目审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提供审核服务,对审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3、咨询人应派出符合要求的人员,按委托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审核工作。项目咨询人员应完整、准确、真实反映并记录审核过程中的工作情况,做好审核资料、工作底稿及相关图纸整理、归集和归档管理,并按规定格式和质量要求提供审核结论和审核成果文件。4、咨询人应服从委托方颁布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办法。合同执行过程中,委托人颁布新的管理办法、细则或操作手册的,按最新制度执行。5、咨询人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要求:(1)熟悉工程各专业的审核工作,并具备与咨询人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2)具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审核业务;(3)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内控制度、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有保证项目审核质量和进度的措施。(4)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派出的审核人员不足以按质、按期完成审核任务,咨询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增派符合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的审核人员。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派出的审核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审核人员。(5)造价咨询单位须独立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审核业务,不得将审核任务转让第三方完成,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委托方的要求按期做好已完项目的相关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审核有关情况。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1、本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包干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万元)。2、造价咨询服务费的申请支付方式:(1)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内,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20%;(2)咨询人完成概(预)算审核报告,由委托人审核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5%;(3)施工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金额占施工合同价金额比例的20%时,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4)施工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金额占施工合同价金额比例的40%时,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5)施工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金额占施工合同价金额比例的60%时,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6)施工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金额占施工合同价金额比例的80%时,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7)待本项目所有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完成后,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8)待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评审后,咨询人可申请咨询费合同价的10%;(9)咨询人完成合同内所有造价咨询任务,并提交至委托人,由委托人审核同意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咨询费结算价5%。注:1.施工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金额为实际已完工程量×合同单价×(1-投标下浮率%)后合计金额,不包括预付款及支付比例扣除。2.委托人付款前,咨询人需按向委托人开具等额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委托人,否则委托人可顺延付款。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完成或咨询费余额支付完毕为终结。七、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委托人、咨询人各份。八、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甲方盖章):咨询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开户名: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纳税人编码:纳税人编码: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提前14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二十六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其他第二十七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八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二十九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条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一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执行现行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第二条本次招标的造价咨询服务内容为: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等造价咨询投资控制工作: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1.方案版目标成本:根据建筑方案图,装修做法,提供单个车位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公共部位面积、门窗、栏杆、百叶、外墙材料等数据,结合以往类似业态的项目,完成目标成本估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估算表。2.土方平衡:项目开工前,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土方平衡工作,结合项目是否有存放土方场地,考虑时间及空间因素对造价的影响,提供土方平衡建议。3.桩基础、基坑支护方案比选:基坑支护、桩基础等方案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4.专业方案优化:根据各专业方案图,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保温、门窗、室内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机电设备等估算指标,并提出方案优化意见。5.限额指标:根据委托人的限额指标,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供估算对比,并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对方案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使委托方的限额指标落地。6.价值分析: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选用的材料、机电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资料并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7.成本指标分析:根据初设图纸计算钢筋含量、砼含量、窗地比及景观绿化等成本指标,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方案测算相比,或与同类型产品的成本指标相比,提出优化建议。8.对标分析:单体施工图阶段计算典型楼栋钢筋、砼含量,提出优化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成本对标工作,提供含量指标对标分析。9.配合参加设计阶段图纸审查工作,针对其对计价的影响提供意见。10.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与编制单位完成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后提交概(预)算审核报告。2施工阶段1.根据施工图准确计算工程量,协助目标成本测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测算表。2.参加施工图审查工作,预先发现图纸的错、漏问题,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并通过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提出建议。3.建立图纸审核的电子版书面台帐,并对下发图纸的完整性妥善管理。4.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测算。5.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事前估算以及完工确认,处理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估算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6.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根据甲方委托及总包合同要求,提供模拟清单或综合单价包干清单预算转固定总价编制工作,并分析含量指标、经济指标。8.对不同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测算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及合理化建议。9.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10.对于现场材料询价、定价,提供认价审批表。11.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委托人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每月实际投资进度和计划投资作比较,按月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负责按委托人要求审核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14.项目负责人会同具体经办的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等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监理单位每周组织的工程监理例会,并根据情况提出造价专业意见。15.负责审核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造价。3结算阶段1.预结算编制工作中或核对完成后,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电子版文件、指标含量表等,对结算数据进行分析。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编制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文件,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4.负责收集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相关资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5.负责建立结算台账,编制结算计划。6.项目后评估报告:对比目标成本、预算或招采成本、结算成本进行分析,对成本变动因素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包括招标后造价核对结果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成本变动因素、数额、原因分析,从设计、招标、过程管理、结算各环节的改进措施等)。4其他1.收集国家及广州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时通知甲方,对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要做出影响分析,向甲方预警。2.提供材料、设备、工程等造价信息的咨询,协助委托人获取分析当地同类产品的成本指标。委托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第三条委托人应向咨询人提供完整的造价咨询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第四条咨询人应在5日内对委托人提供的造价咨询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送审资料是否可进行下一步咨询工作。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第一部分第五点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第六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第八条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1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按约定向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如咨询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委托项目的造价咨询任务并向委托人提交造价文件,则按500元/天计算违约金;(2)咨询人在工作过程中收到建设单位警告处理时,按每次500元计算违约金;(3)咨询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得转包、分包或转委托,不得挂靠或被挂靠进行。咨询人有前述违约情形的,委托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咨询人时解除。同时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报酬10%的违约金;咨询人必须在3日内停止全部工作,并配合委托人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移交,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日内离场。咨询人应保证所移交的资料齐全完整,咨询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移交的资料不完整的,委托人有权处理其留在现场的材料、设备和其他物件,处理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如果引致委托人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委托人将要求咨询人赔偿实际损失。委托人在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委托人即可发包给新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接被解除的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同时,咨询人不得影响或阻碍新的造价咨询单位办理进场手续和相关工作。8.2咨询人违约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驻场办公,代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直至委托人满意其工作时方可离场。8.3咨询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未履行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或工作失误,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应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委托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费、相关争议的评审、仲裁、诉讼费用与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为减少损失而采取的必要支出的其他费用等。咨询人的赔偿金额不可超过合同酬金总价。第九条履约担保(一)咨询人提供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金额:按合同金额的5%。2、担保形式:以履约保函的形式提交。3、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4、履约保函的担保期限: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的结算评审之日止。履约保函到期但本项目未完成结算评审时,无论何种原因,咨询人承诺无条件续保,如履约保函到期咨询人不提供续保则承担逾期违约责任。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咨询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咨询人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原咨询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履约保函使用流程1、委托人在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要求之前,应书面通知咨询人,说明导致此项索赔的原因,并及时向担保单位提出索赔文件。担保单位根据履约保函的承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无须征得咨询人的同意,直接向委托人支付索赔款项。2、咨询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委托人通过履约保函向担保单位索赔履约保函金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咨询人必须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补充提交履约保函,使得本合同履行期间有效的履约保函金额不低于咨询人第一次提交的履约保函金额,同时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酬金的余额。附件一:2、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序号姓名性别学历职称/资质专业经验年限本项目担任职务备注附件二廉政协议书甲方:乙方: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价款:万元(大写:元整)签订日期:为贯彻落实勤政奉公、廉政自律工作精神,切实防范和杜绝业务工作中的各种腐败现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凡业务标的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发包、对外招租、合作、产权转让、承包、托管等)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以期共同遵守和自觉接受监督。1、在业务往来中,甲方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承诺做到:(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积极主动协助乙方开展业务并给予有效支持;(二)不接受乙方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钱财,不参与由乙方安排的高档消费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索要和接受乙方的财、物等,坚决抵制拒绝任何方式的贿赂,并对行贿人进行严肃批评;(四)不利用职权向乙方介绍或指定业务承接单位和个人,不因个人原因而故意刁难乙方;(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已、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材料、设备等产品;(六)不到乙方单位报销应由自已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项费用开支发票;(七)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主动向纪委报告和举报。2、在业务往来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承诺做到:(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开展业务;(二)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的有价证券等,不得为甲方安排高档消费品娱乐、旅游等活动;(三)不向甲方人员行贿,坚决抵制任何索要钱财的行为;(四)合同履行期间或履行完毕后,如发现本单位或本单位有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向纪委反映和举报。三、为保证上述条款的实施,甲方的上级纪律主管部门纪委有权对履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一)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政府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党纪、政纪条规,对甲、乙双方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同步发展;(二)协助和指导甲、乙双方抓好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法制教育,对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廉政教育;(三)适时对甲、乙双方的廉政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违约处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协议的,纪委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构成违纪的,甲方人员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乙方工作人员报乙方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甲、乙双方自有关合同签订和业务往来期间,纪委要适时召集双方负责人对业务廉政、廉洁监督廉政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研究和制定有关廉政规定的要求。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征得纪委同意,可签订补充条款。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纪委执两份。甲方:代表人签名(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名(盖章)纪委(盖章)年月日附件三:保密协议委托人(甲方):咨询人(乙方):鉴于乙方在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过程中,已经或将要接触或获得涉及甲方的保密资料及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向乙方披露相关保密资料,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甲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一、“保密资料”包括:(一)甲方向乙方披露或将要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甲方尚未公开的资料。(二)乙方在项目中形成的任何分析、编辑、研究、咨询成果或其他文件资料。以上资料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资料。二、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定义:专指甲乙双方与年月日签订的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三、保密义务:1.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密法规,严格控制甲方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保密资料的保护程度;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保密资料;3.乙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除依照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甲方的保密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4.如果乙方基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必需披露相关的保密资料,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5.乙方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其他泄密和使用行为。四、保密资料的使用方式和不使用义务:1.乙方只能为完成本项目而使用保密资料;2.除乙方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时而将保密资料披露给必需直接参与本项工作、必需知晓保密资料的职员之外,乙方不能将保密资料透露给其它任何人;3.乙方不能将此保密资料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4.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包括已离职员工)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五、保密资料的交回: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资料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保密资料的文件;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资料。六、知识产权: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保密资料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七、违约救济: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依如下条款处理:1.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保密资料的传播或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保密资料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同时,乙方按项目合同费用总金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九、争议和裁决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当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其中发包人、咨询人各份。正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甲方盖章):咨询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或签约代表人:地址:地址: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签订日期:202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附件四:履约保函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招标代理: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1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306-440113-04-01-8721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705.33平方米,建筑占地约15505平方米,新建4栋工业大厦,分别建筑限高≤79.85米、≤44.85米、≤44.85米、≤44.85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7245.6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2585.6平方米;1栋配套服务大楼,建筑限高≤79.85米,建筑面积约为35869.4平方米;1座垃圾收集站,建筑限高≤6米,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BC0517080地块及BC0517081地块各建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302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0511平方米,地下约977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含通信线网)、绿化工程、场地内原有遗留基础处理、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人防工程、室外场地、园林及绿化工程、园路(含周边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297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39024.16万元。2.2招标范围:2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2.2.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1.方案版目标成本:根据建筑方案图,装修做法,提供单个车位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公共部位面积、门窗、栏杆、百叶、外墙材料等数据,结合以往类似业态的项目,完成目标成本估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估算表。2.土方平衡:项目开工前,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土方平衡工作,结合项目是否有存放土方场地,考虑时间及空间因素对造价的影响,提供土方平衡建议。3.桩基础、基坑支护方案比选:基坑支护、桩基础等方案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4.专业方案优化:根据各专业方案图,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保温、门窗、室内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机电设备等估算指标,并提出方案优化意见。5.限额指标:根据委托人的限额指标,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供估算对比并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对方案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使委托方的限额指标落地。6.价值分析: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选用的材料、机电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资料并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7.成本指标分析:根据初设图纸计算钢筋含量、砼含量、窗地比及景观绿化等成本指标,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方案测算相比,或与同类型产品的成本指标相比,提出优化建议。8.对标分析:单体施工图阶段计算典型楼栋钢筋、砼含量,提出优化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成本对标工作,提供含量指标对标分析。9.配合参加设计阶段图纸审查工作,针对其对计价的影响提供意见。10.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与编制单位完成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后提交概(预)算审核报告。2施工阶段1.根据施工图准确计算工程量,协助目标成本测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测算表。2.参加施工图审查工作,预先发现图纸的错、漏问题,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并通过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提出建议。3.建立图纸审核的电子版书面台帐,并对下发图纸的完整性妥善管理。4.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测算。5.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事前估算以及完工确认,处理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估算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6.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根据甲方委托及总包合同要求,提供模拟清单或综合单价包干清单预算转固定总价编制工作,并分析含量指标、经济指标。8对不同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测算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及合理化建议。9.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10.对于现场材料询价、定价,提供认价审批表。11.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冰价03责协助委托人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每月实际投资进度和计划投资作比较,按月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负责按委托人要求审核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14.项目负责人会同具体经办的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等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监理单位每周组织的工程监理例会,并根据情况提出造价专业意见。15.负责审核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造价。3结算阶段1.预结算编制工作中或核对完成后,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电子版文件、指标含量表等,对结算数据进行分析。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编制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文件,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4负责收集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相关资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5.负责建立结算台账,编制结算计划。6.项目后评估报告:对比目标成本、预算或招采成本、结算成本进行分析,对成本变动因素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包括招标后造价核对结果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成本变动因素、数额、原因分析,从设计、招标、过程管理、结算各环节的改进措施等)。4其他1.收集国家及广州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时通知甲方,对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要做出影响分析,向甲方预警。2.提供材料、设备、工程等造价信息的咨询,协助委托人获取分析当地同类产品的成本指标。3.委托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2.2.3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或咨询费余额支付完毕为终结。2.2.4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90000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4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咨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8073925.html)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9月1日00时00分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5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9月15日00时00分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网上投标登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至2024年1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目站进行查询。产,注: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26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一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6.资格确定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多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客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网发布。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异议受理人:陈先生异议受理电话:020-3456760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关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5676081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H7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天保路5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20-8488002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监督电话:020-3456760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8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9项目代码:2306-440113-04-01-87211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申报企业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经济类型:集体防伪二维码份合作经济社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道旧水坑村BCO517080地块和BC0517081地块改造试点项目(一期)l建设类别:口基建技改口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口扩建改建口其他1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705.33平方米,建筑占地约15505平方米,新建4栋工业大厦,分别建筑限高≤79.85米、≤44.85米、≤44.85米、≤44.85米,1栋配套服务大楼,建筑限高≤79.85米,1座垃圾收集站,建筑限高≤6米:BC0517080地块及BC0517081地块各建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302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0511平方米,地下约9779.9平方米)。万美元)项目资本金:10260.82万元项目总投资:43460.77万元(折合其中:土建投资:39780.25万元区发展设备及技术投资:0.00万元;进口设备用汇:0.9T8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09月备案机关:番这发和局备案日期:2023年06月201更新日期:2024年07月10日延期至:2026年07月10日备注:提示:1.备案证明文件仅代表备案机关确认收到建设单位项目备案信息的证明,不具备行政许可效力。2.备案有效期为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项目在备案证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备案证长期有效。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招标代理: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1.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相关文件(项目代码:2306-440113-04-01-87211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CO的建设管理模式,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7705.33平方米,建筑占地约15505平方米,新建4栋工业大厦,分别建筑限高≤79.85米、≤44.85米、≤44.85米、≤44.85米;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37245.6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7305.2平方米、12585.6平方米;1栋配套服务大楼,建筑限高≤79.85米,建筑面积约为35869.4平方米;1座垃圾收集站,建筑限高≤6米,建筑面积约为200平方米;BC0517080地块及BC0517081地块各建设1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30290.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20511平方米,地下约977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含通信线网)、绿化工程、场地内原有遗留基础处理、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人防工程、室外场地、园林及绿化工程、园路(含周边道路)及市政道路接驳、项目对外接驳的外水(包括给水和雨污水接驳等)、外电(从供电部门批复的接取电源处开始,至本项目高低压配电房所有的电力设施装置及土建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2975.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人民币约39024.16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2.2.2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及其他阶段等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设计阶段1.方案版目标成本:根据建筑方案图,装修做法,提供单个车位面积、建筑面积、结构面积、公共部位面积、门窗、栏杆、百叶、外墙材料等数据,结合以往类似业态的项目,完成目标成本估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估算表。2.土方平衡:项目开工前,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土方平衡工作,结合项目是否有存放土方场地,考虑时间及空间因素对造价的影响,提供土方平衡建议。3.桩基础、基坑支护方案比选:基坑支护、桩基础等方案阶段参加方案比选工作,提供不同方案的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4.专业方案优化:根据各专业方案图,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保温、门窗、室内装修、景观绿化、消防、机电设备等估算指标,并提出方案优化意见。5.限额指标:根据委托人的限额指标,针对不同的设计方案提供估算对比,并提供详细的分析报告,对方案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使委托方的限额指标落地。6.价值分析:对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选用的材料、机电设备以及采用的标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材料和设备的选择提供造价资料并进行价值分析,提供成本分析及节省工程成本的建议。7.成本指标分析:根据初设图纸计算钢筋含量、砼含量、窗地比及景观绿化等成本指标,与该项目相关的其它方案测算相比,或与同类型产品的成本指标相比,提出优化建议。8.对标分析:单体施工图阶段计算典型楼栋钢筋、砼含量,提出优化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成本对标工作,提供含量指标对标分析。9.配合参加设计阶段图纸审查工作,针对其对计价的影响提供意见。10.负责审核并协助完成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审核,提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并与编制单位完成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后提交概(预)算审核报告。2施工阶段1.根据施工图准确计算工程量,协助目标成本测算工作,提供目标成本测算表。2.参加施工图审查工作,预先发现图纸的错、漏问题,提出方案优化意见,并通过电子版及书面形式提出建议。3.建立图纸审核的电子版书面台帐,并对下发图纸的完整性妥善管理。4.施工过程中进行成本测算。5.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进行事前估算以及完工确认,处理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的相关事项。估算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6.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确保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7.根据甲方委托及总包合同要求,提供模拟清单或综合单价包干清单预算转固定总价编制工作,并分析含量指标、经济指标。8.对不同施工方案进行经济测算分析,提供分析报告及合理化建议。9.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10.对于现场材料询价、定价,提供认价审批表。11.根据经验主动地、有预见性地提醒委托人节约费用,防范工期索赔,负责协助委托人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意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2.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每月实际投资进度和计划投资作比较,按月提交投资控制报告。13.负责按委托人要求审核各类造价管理文件,包括工程变更程序、工程款支付程序等。14.项目负责人会同具体经办的各相关专业造价工程师等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由监理单位每周组织的工程监理例会,并根据情况提出造价专业意见。15.负责审核建设工程其他费用造价。3结算阶段1.预结算编制工作中或核对完成后,提供计算底稿及审核结果、电子版文件、指标含量表等,对结算数据进行分析。2.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结算资料,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编制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文件,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3.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4.负责收集建设工程其他费用相关资料,汇总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5.负责建立结算台账,编制结算计划。6.项目后评估报告:对比目标成本、预算或招采成本、结算成本进行分析,对成本变动因素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包括招标后造价核对结果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成本变动因素、数额、原因分析,从设计、招标、过程管理、结算各环节的改进措施等)。4其他1.收集国家及广州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及时通知甲方,对可能影响项目造价的情况要做出影响分析,向甲方预警。2.提供材料、设备、工程等造价信息的咨询,协助委托人获取分析当地同类产品的成本指标。3.委托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2.2.3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或咨询费余额支付完毕为终结。2.2.4造价咨询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900000.00元。1.3.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④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3925.html)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1000201910100000001412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5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年09月15日00时00分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网上投标登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从发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1.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5.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4年10月10日9时3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4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指定开标室(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101号),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注: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6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1.6.6.资格确定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1.7.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异议受理人:陈先生异议受理电话:020-3456760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8.9.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567608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天保路5号联系人:彭工电话:020-84880027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监督电话:020-3456760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附件一:投标人声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本公司就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特此声明。声明企业:(企业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招标代理单位: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目录目录1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评标办法前附表291.评标方法342.评审标准342.1初步评审标准34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43.评标程序343.1初步评审353.2详细评审353.3投标文件的澄清363.4评标结果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7第二卷38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8第三卷4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456760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桥润招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天保路5号联系人:彭工 电话:020-84880027 1.1.4招标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4年 月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项目总投资为约42975.93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形式: / 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1、2.1.2、2.1.3的评审标准。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 / 偏差幅度: /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3.2.3报价方式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规定自行报价,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190.0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4)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情况的;(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允许他人挂靠投标或借用本公司名义投标的;(6)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虚假证明、虚假承诺/声明/保证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7)法律或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至 /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年/月/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不适用。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本项目不适用。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20 年 月 日 时 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或补充公告(如有)中的相关信息,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也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栏中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 / 5.1(B)开标时间和地点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本章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其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日历天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担保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由其他中标候选人顺次序替补。□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版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 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其他费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根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文件规定缴纳。10.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联系电话:020-34567608;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3招标监督机构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监管电话:020-3456760810.4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10.5特别提示1)《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6)为招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0.6其他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7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6、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7、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8、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9、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0、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技术方案;(6)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记录表格式)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解密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企业资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资信得分也相等,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及投标报价书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机器码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将被否决。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的工料测量业务范围。(3)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4)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5)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声明第三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对同一招标项目没有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修正无依据。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齐全或关键字迹清晰、容易辩认。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A.企业资信业绩:60分B.技术方案:10分C.投标报价:20分D.其他因素评分:1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10%)投标人总得分(满分100分)=企业资信业绩得分+技术方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取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家数大于或等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入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90%,最高投标限价]区间的投标人家数小于5家时,取所有入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项目负责人资历(5分)1.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具有建筑工程造价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获得过省级(副省级)或以上造价咨询优秀成果奖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提供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颁发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投标截止日期近1个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所提供的证书应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同一项目成果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4分)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拟配备服务人员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造价咨询服务人员配备要求表》要求的前提下:(1)每增加1名土建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加0.5分,最多加3分;(2)每增加1名安装专业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加0.5分,最多加3分;(3)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有工程造价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加2分,最多加6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本项最高得14分。【注:提供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单位为其购买投标截止日期近1个月(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一人职称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分。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不得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企业技术能力(6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参与省级或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造价定额编制(或协编),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执行的,每个专业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须提供有关造价定额成果的关键页面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作为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上述证明文件须有编制(或协编)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得分;时间以有关造价定额等成果的实施时间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的发布时间为准。行业主管部门是指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企业获奖(8分)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全过程造价咨询类成果获得省级(含副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2分,最高得8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同一项目成果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分。提供相关协会颁发的相关奖项原件扫描件,并须同时提供该行业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否则不予计分。日期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纳税信用等级(5分)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今:(1)连续5年或以上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年度纳税信用A级的,得5分;(2)连续4年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年度纳税信用A级的,得4分;(3)连续3年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年度纳税信用A级的,得3分;(4)连续1-2年被税务主管部门评为年度纳税信用A级的,得2分。(5)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符合多项情况的,按最高档次只计取一次得分;需提供税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扫描件的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企业认证(8分)投标人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履约能力评价体系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8分;具备上述其中任5项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5分;具备上述其中任3项或4项认证且均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按上述最高得分项只计算一次得分,不累计。本项最多得8分。【注: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截图(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certItemOne=A¤tPosition=undefined),不具备或不在有效期内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2.2.4(1)企业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0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14分)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工程投资额2.6亿元或以上房屋建筑类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0分)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2分)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理解: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优: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理解准确、深入,重点难点剖析到位、合理;良: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理解较准确、较深入,重点难点剖析较到位、较合理;一般: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理解不够准确、不够深入,重点难点剖析不够到位、不够合理;差: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理解不准确、不深入,重点难点剖析不到位、不合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0分)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3分)造价咨询工作实施方案: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优:实施方案具体、合同,可操作性强,并能有效把握关键节点工作;良;实施方案比较具体、合理,可操作实施,较能把握关键节点工作;一般:实施方案不够具体,但能基本把握关键节点工作。差:实施方案不具体,不能把握关键节点工作。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0分)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3分)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优: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能提出具体、有效、可行的保证措施,且保证措施全面;良: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能提出较有效、可行的保证措施,且保证措施为中等;一般: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能提出基本有效、可行的保证措施,但不够具体、全面。差:对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不能提出基本有效、可行的保证措施。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2.4(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10分)对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优得2分、良得1.5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优:合理化建议全面细致,结合实际。良:合理化建议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一般:合理化建议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差:合理化建议不全面细致,不结合实际。没有提供的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报价得分(20分)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投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0.3分,每下偏1%扣0.2分。直至扣至0分。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0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10分)投标人诚信得分=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得分(满分100分)×10%。本项最多得10分,未查询到“60日诚信分”的不得分。注: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企业诚信评价专栏上公布“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的“60日诚信分”为准。造价咨询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查询路径:https://113.108.174.239:8080/JianGuan/honesty2.do?method=honestyRank注:1、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委的评分计取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4、投标人承接过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要求中: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关键页、成果文件(如有)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反映投资额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需提供经业主或委托方确认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报告或定案表或业主评价意见表等。②业绩时间及工程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投资额,则工程投资额以造价咨询成果为准。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或实施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④同一造价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5、造价协会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如提供相关造价协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则需同时提供该造价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否则不予以计分。6、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如证书未注明专业,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均不得兼任,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近1个月(2024年8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7、关于职称证书认定的相关说明:投标人应提供由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不是由人社部门核发,则应提供核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得人社部门授权或核准备案证明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该人员在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获得该职称的信息记录网页或截图打印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资信业绩部分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以得票多的优先,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初步评审,不得直接否决投标。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另册)。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1.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1)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E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改造试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