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 电力配套工程招标公告(国家海洋信息中心2024)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TJ-2024-A-0056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预算金额: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与晨光道交口,原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印刷厂院内。项目东临泰兴南路,西侧为现有住宅楼,南临天津武警总队住宅,北临晨光道。变电室设备及安装,外部电源电缆铺设(新建)及路由协调、方案申报、电气试验、供电局验收及挂表送电手续等涉及路由破路、破绿等费用。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 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不同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四)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五)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为: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项目部人员配备:投标人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
方式:现场领取:(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领取:(1)请将报名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账号:02150401040012815、大额行号:103110015043、户名: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报名费”。(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为:**公司报名信息),发送至jlsqxtj@163.com,并致电022-88239925获取“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回传(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联系方式:王鹏 022-24015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
联系方式:周邠彧 022-88239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鹏
电 话: 022-2401523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电力配套工程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7日 09: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
预算金额
¥37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鹏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015233
采购单位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鹏 022-24015233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与洪泽路交口网信大厦1205B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邠彧 022-88239925
附件:
附件1
0056项目需求书.docx
项目需求书1.项目概况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7445.99平方米,界内建设用地面积5617.26平方米。本工程建设地下2层,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5100平方米,地上面积99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相关系统业务化运行、研发人员日常办公、高性能计算机与应急会商等功能。2.工程建设标准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技术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3、《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20114、《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1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其他现行相关专业规范及标准4.施工范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与晨光道交口,原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印刷厂院内。项目东临泰兴南路,西侧为现有住宅楼,南临天津武警总队住宅,北临晨光道。变电室设备及安装,外部电源电缆铺设(新建)及路由协调、方案申报、电气试验、供电局验收及挂表送电手续等涉及路由破路、破绿等费用。5.技术要求(一)采购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结算以采购人指定的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做出的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二)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施工方案及方法、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机械设备投入计划、新技术、新工艺、专利技术的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各工序的协调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措施等内容。(三)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四)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五)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六)投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项目需求书要求已确认。(七)投标人应结合施工环境和情况,提供经采购人认可的施工的现场平面布置及安全管理措施;(八)详细技术要求详见图纸及施工图设计说明。6.管理要求本工程可能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暂无。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遵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施工单位须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7.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另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海洋环境信息保障基地建设 电力配套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