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招标公告(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
公平竞争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项目询价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就公平竞争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考评能力的实体性考评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运营企业实施第三方考评,编制考评指标体系,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出具总体考评报告,系统总结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90.00万元。
(四)项目需求: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廉洁、科学”原则,采用“周检+月检+年总评+技术支持”的考核方式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分类进行考评。
环卫一体化项目周检、月检:每月的前3周进行周检,每月的第4周为月检。
垃圾分类考评对象:主要分别对高新区(江海区)三个街道(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八类重点场所(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垃圾产生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垃圾分类评估频次:项目服务期内,每季度从江海区上报到市分类办的八大类分类点位清单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各街道不少于20个,需包含居住小区、办公区(含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等产生源以及收运处置设施,其中,居民小区不少于10个(含物业小区、开放小区),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评估视为上一季度的季度评估。
垃圾分类评估内容:主要对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量化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文明习惯养成、保障措施九个方面,详细参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
考评人员及巡查车辆配置:组织不少于5人的质量检查考评队伍。人员配置如下:现场技术服务人员2人,现场考评人员2人,数据处理小组3人;5座或以上巡查车辆1台。
环卫一体化项目反馈报告:对每周、每月、全年的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周、月、年反馈报告,统计问题发现情况、已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对当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对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
垃圾分类考核季度报告:结合各个季度情况,形成季度考核报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
二、服务单位的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
(二)在环境卫生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
(三)与所考评的政策措施无利害关系;
(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
(五)具备考评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及须知
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询价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
(一)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将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在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发布询价公告。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30。
(三)报价方式: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局送达书面密封的报价文件材料并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73184604@qq.com(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邮寄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富民路15号。
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 0750-3837892。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
1、报价人所报总价超过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90.00万元的;
2、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报价须知要求的;
5、报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6、报价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等其他情形。
(五)确定服务单位原则:由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评审办法》确定服务单位。
附件: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三方询价文件.docx
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8日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询价文件(采购编号:JHCG-2024-01)采购人: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日期: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2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2第三部分响应人须知11第四部分采购办法24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27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就公平竞争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考评能力的实体性考评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询价。一、采购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项目。(二)项目概况: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东省卫生城市标准》、《广东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等相关规定。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运营企业实施第三方考评,编制考评指标体系,按照考评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出具总体考评报告,系统总结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成效,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三)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90.00万元。(四)项目需求:采购第三方服务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廉洁、科学”原则,采用“周检+月检+年总评+技术支持”的考核方式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分类进行考评。二、服务单位的资格和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规范;(二)在环境卫生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拥有专业的研究团队,具备评估所需的理论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和决策咨询能力;(三)与所考评的政策措施无利害关系;(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社会信誉良好;(五)具备考评所需的其他条件;三、报价及须知本项目的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即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人一旦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认可本询价方式及报价须知的所有内容。(一)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将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在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网发布询价公告。(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7:30。(三)报价方式: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局送达书面密封的报价文件材料并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73184604@qq.com(一次报出,不得更改)。邮寄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南街道富民路15号联系人:翁先生联系电话:0750-3837892(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报价无效:1、报价人所报总价超过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90.00万元;2、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的;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报价须知要求的;5、报价人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6、报价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等其他情形。(五)确定服务单位原则:由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照《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评审办法》确定服务单位。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为确保考评考评工作“公平、公正、带电、长牙”,根据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一、项目概况(一)服务时间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服务期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采购最高限价为90.00万元整(人民币)。(二)服务内容第三方服务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廉洁、科学”原则,采用“周检+月检+年总评+技术支持”的考核方式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分类进行考评。1、环卫一体化周检:每月的前3周进行周检,检查时间在工业园公司与政府方规定的作业时间随机选取,检查范围为工业园公司与政府方规定的作业范围,包括江海区下辖的3个街道(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合计社区居民委员会27个、村民委员会36个。组织现场考评人员2人,负责检查各街道的村(社区),各街道每周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检查时间不少于1.5小时;同时每周对全区的作业情况进行机动巡查,原则上每次机动巡查对每个街道不少于一条主次干道、一个社区(村)、一个公园(广场)、一个农贸市场周边、一段河道。月检:每月的第4周为月检,分为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5人,包括第三方单位考评人员2人(负责现场评分),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海区生活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负责协调和联络工作),街道城管部门工作人员1人(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社会监督员1人(负责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每个检查组负责一个街道,每个街道检查时间为半天,原则上每个街道每次月检不少于一条主次干道、一条背街小巷、一个社区(村)、一个公园(广场)、一个农贸市场周边、一段河道、一个公厕、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非物业管理小区,并通过工业园公司的智慧环卫系统核查环卫保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工作轨迹,确保作业频次。年总评:对服务单位的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2、垃圾分类考评对象:主要分别对高新区(江海区)三个街道(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八类重点场所(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垃圾产生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估频次:项目服务期内,每季度从江海区上报到市分类办的八大类分类点位清单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各街道不少于20个,需包含居住小区、办公区(含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等产生源以及收运处置设施,其中,居民小区不少于10个(含物业小区、开放小区),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评估视为上一季度的季度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对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量化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文明习惯养成、保障措施九个方面,详细参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侧重于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成效。材料核查重点是各点位的垃圾分类佐证材料和数据等的完整性、真实性;现场考评重点是各点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每月评估通过罗列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为主。每季度评估采取百分制评分,评分细则参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三)考评人员及巡查车辆配置组织不少于5人的质量检查考评队伍。人员配置如下:现场技术服务人员2人,现场考评人员3人,数据处理小组3人;5座或以上巡查车辆1台。1、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进驻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办公,具体负责协助业主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市容市貌、智慧环卫、应急管理等方面管理工作。2、现场考评人员日常在外巡查进行周检,具体负责江海区各镇街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市容市貌、智慧环卫管理等方面的固定检查和机动巡查,编制周检报告,兼做月检人员。在考评过程中如发现重要、突出的环卫问题,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3、月检人员6人:每月安排月检人员6人,在每月月末进行月检工作,负责三个街道的环卫作业质量(含水域巡查)的检查考核及量化评分,及时做好问题反馈。4、数据处理小组共3人,负责考核分数统计及撰写项目运营报告、工作报告等资料性文件。根据各小组的巡查考评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归类并统计数据,每周审核周检通报,月检后出具月检报告以及年度报告。(四)成果提交环卫一体化项目周反馈报告:对每周的不定期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周反馈报告,统计一周的问题发现情况、已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环卫一体化项目月度考核报告:结合当月的周检和月检情况,形成月度考核报告,对当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总评报告:对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垃圾分类考核季度报告:结合各个季度情况,形成季度考核报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垃圾分类年度总评报告:对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垃圾分类工作调研评估报告:针对环卫一体化项目实施以来,结合江海区垃圾分类任务清单及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情况,对江海区垃圾分类的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分类工作建议进行梳理,形成调研评估报告文件。二、采购方式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社会服务,报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报价。三、第三方考评标准1、按照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运营内容、项目作业内容、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2、按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及《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2023年版)》的考核要求。四、商务要求1、响应人资格要求响应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1.1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1.3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不超过2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中报价,否则其报价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报价将被拒绝。2、响应人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3、响应人应当在报价文件中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等文件。4、响应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5、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财务及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其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6、响应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7、响应人按照响应文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8、在选取后的整个作业期间,响应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人均不负责。9、响应人必须负责本项目现场技术服务、现场考评、数据处理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10、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项目的人工费、车辆使用费、办公场地租赁费、办公经费等等一切费用。11、采购合同由选取的响应人与采购人双方签订。12、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和市现行相关规范为验收标准。1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年。14、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一)项目总费用大写:人民币玖拾万元整(含税)小写:900000.00元(含税)(二)项目总费用为包干价2.付款方式(1)每季度支付一次,在递交了季度考核服务工作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给服务单位。(2)付款前,服务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3)若为联合体中选,联合体各成员根据内部协商的分成比例,分别向甲方开具发票。15、其他(1)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进行报价。(2)响应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随时接受采购委员会的询问,同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16、联合体报价(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报价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4)如响应人为联合体报价的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报价文件内容中的“响应人”可只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全称、报价文件内容中的“加盖响应人公章”的可由牵头人盖章,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牵头人提供,报价文件中由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可由牵头人盖章。第三部分响应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询价文件适用于本询价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2“采购人”暂无。2.3“响应人”是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2.4响应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2.5合格的响应人(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2)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3)符合本询价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2.6“成交响应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2.7“三方询价响应文件”是指:响应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工程3.1“货物”是指响应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等。询价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询价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询价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3.3“工程”是指按照招标报价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二、询价文件5.询价文件的构成5.1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询价邀请函2、采购项目内容3、响应人须知4、询价办法5、合同书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7、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询价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询价无效。6.询价文件的澄清6.1采购人、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个工作日前。不足5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6.2响应人在法定的时间内未对询价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询价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询价评审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询价的语言7.1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人与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的要求。9.响应文件编制9.1响应人对询价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响应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响应人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9.2响应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三方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如果因为响应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响应人承担。9.3响应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响应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询价报价10.1响应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工程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0.2响应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询价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询价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询价时不予核减。询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可能被视为无效响应或确定为响应/询价无效。10.3《询价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响应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响应人提交的询价价格中;10.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1.备选方案11.1只允许响应人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询价。(询价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2.联合体询价12.1组成联合体询价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13.响应人资格证明文件13.1响应人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询价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本文件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3.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4.证明询价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料:按本询价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的要求提供。15.询价·保证金本项目不设保证金。16.询价的截止期16.1询价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响应人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人或者询价评审小组应当拒收。17.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7.1响应人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17.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17.4邮件、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为了方便开启响应文件时唱标,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复印一份,加盖公章后,密封在单独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评审一览表”字样。18.3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2024年9月23日17时30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响应人印章。18.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8.5如响应人为联合体报价的,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骑缝加盖牵头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响应人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询价截止时点之后,响应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9.2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询价,但响应人必须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19.3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询价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9.4响应文件从询价评审之日起,询价有效期为3个日历天。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对于响应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五、询价评审20.询价评审仪式20.1采购人按照《询价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评审仪式。20.2评审时,由采购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宣读响应人名称、询价相关事项。21.询价评审小组的组成21.1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依法组成。22.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2.1开启响应文件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打印方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2.2开启响应文件后,采购人将组织询价评审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计算错误;响应文件签署是否合格、响应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其响应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2.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人的报价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2.4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之前,询价评审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采购项目的基本商务要求、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实质性响的响应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2.5询价评审小组确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除外),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2.6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人以他人名义报价、与其他响应人串通报价、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报价的;(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3)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无有效委托的;(4)响应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询价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5)响应报价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询价及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3.1在评审期间,询价评审小组将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且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认真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响应人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人有约束力。23.2询价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根据各响应人的询价文件进行比选。询价文件内容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响应价格。询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询价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响应人。如询价评审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以上轮次的询价。23.3除询价评审小组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外,从开启响应文件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响应人均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询价评审小组联系。如果响应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采购人和询价评审小组以提醒采购人和询价评审小组注意,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3.4询价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响应人代表必须接受询价评审小组的询价。24.评审原则24.1询价评审小组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4.2询价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人的响应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询价评审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询价评审小组在比较与评价后最后做出评审结论。25.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详见询价文件第四部分。2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6.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询价评审小组内独立进行。询价评审小组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响应人。26.2询价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询价。在询价中,询价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询价有关的其他响应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询价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询价评审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响应人。26.3在开启响应文件、评审期间,响应人不得向询价评审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6.4为保证评定的公正性,询价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响应人。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询价评审小组成员之外。26.5询价评审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27.质疑27.1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7.2提出质疑的响应人(以下简称质疑响应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响应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由联合体共同提出;3、质疑书以及证明资料应当符合本中心政府采购响应人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4、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7.3响应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响应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7.4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响应人的质疑事项应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应提供充分的能证明质疑事项成立的书面材料。质疑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印章或翻译人签字的相应中文译本。27.5质疑文件以及证明材料一式三份。27.6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27.7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拒收。27.8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27.9本中心处理质疑不向质疑响应人和其他相关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27.10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响应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27.11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27.12质疑响应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六、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询价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择优评定。28.2.本次采购,合同将授予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响应人。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29.1.根据响应或评审情况,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响应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响应人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30.成交通知书30.1.评审结束后,由采购人签发《成交通知书》。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签订合同31.1.成交响应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3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1.2.询价文件、成交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归档。七、履约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双方另行约定。第四部分评审办法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响应人成交的原则定审。由询价评审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审查,未能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才能进入评比阶段。经询价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询价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询价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以询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的评分权重及评审因素如下:一、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项目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资格审查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资格审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不超过2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中报价,否则其报价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报价将被拒绝。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无有效委托的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有有效委托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无有效委托的响应报价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无有效委托的响应有效期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无有效委托的响应文件不存在询价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二、本项目评分权重及评审因素如下:类别/权重评分项目分值说明及评分原则技术评分60分项目理解程度10根据报价人对本项目的内容、目标、要求的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1理解程度、项目背景和要求清晰明确,理解透彻的得10分;2理解程度、项目背景和要求了解,但不全面的得5分;3理解程度、项目背景和要求理解不了解或不清晰的得3分。技术评分60分监管服务方案20根据报价人提供的监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1承接本项目的监管方案完善,优势明显,技术支持度高的得20分;②承接本项目的监管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内容一般,技术支持度一般,得10分;③承接本项目的监管方案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内容及技术支持度弱,得5分。技术评分60分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合理性建议30根据各报价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综合评审:(1)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30分;(2)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完整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较为合理、针对性一般的,得20分;(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不完整、可操作性较差,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合理性、针对性较差的,得10分;(4)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商务评分30分项目负责人与项目主要管理、服务人员情况30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或任一方提供:1、人员配备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仅一人):(1)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0分,本项最高得3分。(2)报价人拟派项目成员拟派项目成员应具备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每人得3分,最高得9分。注:上述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职称证件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由报价人购买的社保证明资料。2、相关业绩1)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监管项目的监管体系研究、监管办法、考核考评管理办法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2)投标人自2022年至今曾承担城市环境类(包括生活垃圾处理、环卫保洁、市政给水、生活污水、渗滤液处理、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或考核项目的,每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同一合同不重复计分,本小项最高得14分。以上项累加计分,最高得18分。(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可由联合体一员或多名成员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价格评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小数点取后两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的价格为询价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询价报价得分=(询价基准价/最后报价)×10(1)技术评审和技术评定得分1.由采购人成立询价评审小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环卫股负责人、垃圾分类事务中心负责人共同担任,组成成员由办公室、法规股、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各安排一人参与。2.由采购领导小组对所有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后;对报价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评分表》。3.将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的《技术评分表》汇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响应人的技术评定得分。(二)价格核准1.价格核准:采购领导小组对有效响应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八、综合得分的计算:1.综合得分=商务评定得分+技术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2.在采购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3.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中选候选响应人,第二名为第二中选候选响应人,以此类推;4.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第一中选候选响应人;5.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名次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中选候选响应人。6.本项目只确定一家中选响应人。第五部分合同书格式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甲方:乙方(牵头人):乙方(联合体成员):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24年月日,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CG-2024-01)的中选结果、询价文件、中选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选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范围及内容1.1合同范围: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进行第三方考评。1.2工作内容:第三方服务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客观、廉洁、科学”原则,采用“周检+月检+年总评+技术支持”的考核方式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垃圾分类进行考评。1.2.1环卫一体化项目周检:每月的前3周进行周检,检查时间在工业园公司与政府方规定的作业时间随机选取,检查范围为工业园公司与政府方规定的作业范围,包括江海区下辖的3个街道(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合计社区居民委员会27个、村民委员会36个。组织现场考评人员2人,负责检查各街道的村(社区),各街道每周随机抽查不少于4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检查时间不少于1.5小时;同时每周对全区的作业情况进行机动巡查,原则上每次机动巡查对每个街道不少于一条主次干道、一个社区(村)、一个公园(广场)、一个农贸市场周边、一段河道。月检:每月的第4周为月检,分为3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5人,包括第三方单位考评人员2人(负责现场评分),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海区生活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工作人员1人(负责协调和联络工作),街道城管部门工作人员1人(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社会监督员1人(负责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每个检查组负责一个街道,每个街道检查时间为半天,原则上每个街道每次月检不少于一条主次干道、一条背街小巷、一个社区(村)、一个公园(广场)、一个农贸市场周边、一段河道、一个公厕、一个垃圾转运站、一个非物业管理小区,并通过工业园公司的智慧环卫系统核查环卫保洁运输车辆和人员的工作轨迹,确保作业频次。年总评:对服务单位的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1.2.2垃圾分类考评对象:主要分别对高新区(江海区)三个街道(外海街道、礼乐街道、江南街道),八类重点场所(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垃圾产生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评估频次:项目服务期内,每季度从江海区上报到市分类办的八大类分类点位清单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各街道不少于20个,需包含居住小区、办公区(含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等产生源以及收运处置设施,其中,居民小区不少于10个(含物业小区、开放小区),每季度开始的第一个月评估视为上一季度的季度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对各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量化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理、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文明习惯养成、保障措施九个方面,详细参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评估方法:主要包括材料核查和现场抽查,侧重于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成效。材料核查重点是各点位的垃圾分类佐证材料和数据等的完整性、真实性;现场考评重点是各点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每月评估通过罗列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为主。每季度评估采取百分制评分,评分细则参照《江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方案(修订版)》。1.3考评人员及巡查车辆配置组织不少于5人的质量检查考评队伍。人员配置如下:现场技术服务人员2人,现场考评人员2人,数据处理小组3人;5座或以上巡查车辆1台。1.3.1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进驻垃圾分类事务中心办公,具体负责协助业主单位开展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市容市貌、智慧环卫、应急管理等方面管理工作。1.3.2现场考评人员日常在外巡查进行周检,具体负责江海区各镇街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市容市貌、智慧环卫、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固定检查和机动巡查,编制周检报告,兼做月检人员。在考评过程中如发现重要、突出的环卫问题,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并积极配合采购人解决问题。1.3.3月检人员6人:每月安排月检人员6人,在每月月末进行月检工作,负责三个街道的环卫作业质量(含水域巡查)的检查考核及量化评分,及时做好问题反馈。1.3.4数据处理小组共3人,负责考核分数统计及撰写项目运营报告、工作报告等资料性文件。根据各小组的巡查考评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归类并统计数据,每周审核周检通报,月检后出具月检报告以及年度报告。1.4成果提交1.4.1环卫一体化项目周反馈报告:对每周的不定期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形成周反馈报告,统计一周的问题发现情况、已整改情况和未整改情况。1.4.2环卫一体化项目月度考核报告:结合当月的周检和月检情况,形成月度考核报告,对当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1.4.3环卫一体化项目年度总评报告:对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1.4.4垃圾分类考核季度报告:结合季度检查情况,形成季度考核报告,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扣分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给出建议。1.4.5垃圾分类年度总评报告:对全年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分析,进行工作总结和问题分析情况,给出建议,形成年度总评报告。第二条、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第三条、甲、乙方的责任3.1甲方的责任3.1.1向乙方提供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相关环境卫生作业承包单位、人员、设备等基础资料,为乙方提供监管考评的后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3.1.2负责派出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工作。3.1.3负责对乙方的考评工作进行监督。3.1.4负责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考核服务费用。3.2乙方的责任。3.2.1乙方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具体实施。3.2.2乙方负责现场检查、现场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周反馈报告编制工作。3.2.3乙方负责整理考核结果,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上报月度、年度考核成果。第四条、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4.1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即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总价包括人工费、车辆使用费、办公场地租赁费、办公经费等所有含税费用。4.2付款方式(1)每季度支付一次,在递交了季度考核服务工作报告并经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支付给服务单位。(2)付款前,服务单位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3)若为联合体中选,联合体各成员根据内部协商的分成比例,分别向甲方开具发票。4.3支付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第五条、违约责任5.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上报考核成果,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甲方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5.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或者交付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考核服务费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违约金最高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1%;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或者交付成果经乙方修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考核服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最高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1%。第六条、不可抗力6.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6.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其中一份原件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的另一份原件送采购人归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日期:日期:乙方(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日期:注:本范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选响应人协商确定。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封面参考格式正本/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编号:响应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自查表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资格性审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响应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人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不超过2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采购中报价,否则其报价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报价将被拒绝。□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符合性审查内容自查结论证明资料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文件签字人(或盖章)有有效委托□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报价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有效期符合询价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响应文件不存在询价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通过□不通过见响应文件第()页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在对应的□打“√”。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1.2评审项目响应资料表1技术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项目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见响应文件()页2见响应文件()页3见响应文件()页4见响应文件()页5见响应文件()页6见响应文件()页7见响应文件()页…注:响应人应根据第四部分《采购办法》中的《技术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2商务评审自查表序号评审项目内容证明文件(如有)1见响应文件()页2见响应文件()页3见响应文件()页4见响应文件()页5见响应文件()页6见响应文件()页7见响应文件()页…注:响应人应根据第四部分《采购办法》中的《商务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响应人名称(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书致: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对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CG-2024-01)的询价邀请和询价文件,我单位承诺如下:1.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单位(响应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2.我单位愿意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并在中选后按询价文件规定履行义务。3.我单位已详细查阅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果有)等全部资料。我单位完全理解询价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对询价文件不明白和误解。4.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和真实的,否则,我单位愿意放弃中选的权利,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5.询价有效期为3个日历天,自评审之日起计算。6.如果评审后我单位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我单位愿意承担贵公司由此而产生的损失。7.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要求和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理解贵公司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询价或收到的任何询价。8.与本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被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JHCG-2024-01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响应人名称报价报价(元)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小写)(大写)注:1、为了方便开启响应文件时唱标,响应人应将正本中的本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2、询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项目的人工费、车辆使用费、办公场地租赁费、办公经费等所有含税费用。3、响应人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0.00万元,询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若询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人认为有必要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四、响应人情况简介1、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3、注册资金:企业类型:4、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5、公司简介(自行描述)6、报价人获得的资质证书、认证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注: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五、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报价。现就联合体报价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报价文件编制(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签字的地方外,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报价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5、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报价联合体成员、采购人各执一份,另一份原件放入报价文件正本中。6、如中选,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a.联合体牵头人联合联合体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选项目向业主明确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成员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负责合同实施阶段服务技术的指导及相关协调工作。注:独立报价人单独报价的不须提供此协议书,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成员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主持和组织完成类似项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内容描述项目时间/ 地点项目金额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联系人/ 联系电话注: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参考第四部分采购办法),以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的情况等。2、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3、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表姓名职务学历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注:1、响应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内容和实际情况制作本表格。2、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参考第四部分采购办法),以证明上述人员的技术水平等。3、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4、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八、同类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概况项目时间/地点项目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注:1、响应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2、响应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如实提供所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材料内容参考第四部分采购办法)。3、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4、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九、本项目投入设备情况一览表本项目投入设备情况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购买时间或租赁期限性能状况是否已购买或租赁备注注:1、响应人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2、响应人如果已购买或租赁计划投入到本项目的设备,则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采购合同、发票或租赁合同等),以证明设备情况;如果没有购买或租赁的,但计划中选之后投入到本项目使用的,也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以证明设备情况。3、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十、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项目理解程度;2、监管服务方案;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合理性建议;4、响应人认为需增加的其他内容。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十一、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贵公司采购项目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CG-2024-01)询价邀请,我单位愿意参加询价响应,提供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由工商部门签发的我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有关管理部门签发的我单位法人证书;2、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采购报价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及涉嫌违规行为;4、我单位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单位提供的服务为合法的响应人所提供。本单位保证全部响应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证明文件资料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本项目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响应人或响应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终以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报价的声明函(格式自定);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参考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要求和第四部分采购办法要求)。注: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收集双方资料提供。十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江门市江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我单位同志,现任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选注的响应有效期相同。附: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注: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注册地)的(响应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响应人名称)的授权;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江门高新区(江海区)环卫一体化项目第三方考评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HCG-2024-01)的询价,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响应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注:如响应人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及签署响应文件,则本表不适用。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注:若为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一体化第三方考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