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招标公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2024)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2024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2024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情况

1.服务内容

我局委托供应商通过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对工业企业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主要是对排污单污染源废水废气监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企业监测、重金属污染重点企业监测、锅炉废气监测、土壤和沉积物监测、油气回收监测、环境振动和噪声监测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监测。监测结果为执法人员固定违法证据,供应商服务为环保执法辅助类工作,不具有行政执法权。

2.技术要求

监测项目供应商负责现场样品采集、运输、测试分析等整个监测流程,采样和分析方法必须符合污染源监测的规范;标准方法要符合相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监测质控按照《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广东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质量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等国家、省市颁布的监测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开展监督性监测涉及的检测项目,入库环境检测机构均须通过CMA资质认定。

3.成果要求

成交供应商在现场采样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检测报告和质控相关资料,报告一式两份(另提交电子报告文档)给采购人。《检测报告》上交清单应包括检测报告、检测委托单、采样取证记录、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录像的扫描电子版以及监测数据电子版。

(二)费用说明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包括交通费、差旅费、采样费、检测费、报告编制、人工劳务费、安全生产及相关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并含税金。

本项目拟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五家服务公司,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委托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提供中介服务。对五家服务商进行循环委托开展监测工作(应急监测除外),按实测项目和参照《广东省环境监测行业指导价》(发布稿)的80%进行结算。

采购人有权终止由于政府环境管理要求变化或其它一些不可控原因而取消且还没开展的检测业务。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报价供应商应当是具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报价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有曾经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包括行政处罚、通告和通报处理)或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的,则将拒绝其投标;在合同服务期内,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则取消其服务资格,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三、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办公场地和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扫描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项目实施方案、评分表(附表)及有关支撑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报送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材料的盖章扫描版通过邮箱报送,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四、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五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前五名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五、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4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陈工,0750-3899501

资料收取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李小姐,0750-3861095,jmjhhbj@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评分表.docx

-附表2024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招标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权重(%)一、技术部分(60分)(一)技术方案对项目要求分析准确,具体方案全面、详细合理;服务实施流程科学、可行、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6分;对项目要求分析较准确,具体方案较全面、较合理;服务实施流程较可行、满足用户需求,得4分;对项目要求分析基本准确,具体方案基本全面、合理;服务实施流程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2分;对项目要求分析一般,具体方案不够全面、合理;服务实施流程有一定可行性、基本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对项目要求分析不准确,具体方案不合理;服务实施流程可行性低,无法满足用户需求或未提供技术方案的,得0分。66(二)对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建议包括但不限于:1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阐述;2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监控措施;3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的建议方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充分的认识,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相关建议可行性高,得6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一定的认识,措施具体,针对性较强,相关建议可行性较高,得4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一定的认识,措施具有一定的清晰度但不具体,具有一定的针对性,相关建议有一定可行性,得2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有相关的认识但不清晰,措施不清晰,不具针对性,相关建议可行性较低,得1分;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不了解,措施不清晰,不具针对性,相关建议不具可行性,或未提供得0分。66(三)项目进度保障措施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完善、具体、全面,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合理高效、可操作性强,有计划保障,得5分;项目管理、进度安排较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较合理高效、可操作性较强,得3分;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基本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项目管理、进度安排不完善,项目管理及进度安排不合理、可操作性低,得1分;没有项目管理、进度安排,得0分。55(四)质量控制措施针对本项目有提供完善到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检测方案,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6分;针对本项目有提供较完善到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检测方案,方案较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4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够完善,有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检测方案,方案基本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2分;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不完善,未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及质量检测方案,方案大部分无法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66(五)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样检测及结果的保密措施:保密措施具体、详细,可行性高,得3分;保密措施较具体、详细,可行性较高,得2分;保密措施不够具体,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保密措施不具体,可行性低,或未提供得0分。33(六)供应商检测能力认定检测数目:供应商通过计量认证的环境类检测项目数≥1000项得7分,500项≤检测项目数<800项得5分,300项≤检测项目数<500项的得2分,检测项目数<300项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须附计量认证证书及附件复印件,含检测内容部分,并将证书检测内容中与本次招标检测内容相同的部分作出明显标记以方便评审。计量认证中同一项目,多个方法的,算一个项目)。77(六)供应商检测能力认定检测项目:水和废水、废气的监测、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废气和臭气企业的监测、重点企业重金属污染的监测、锅炉废气的监测、土壤和沉积物、噪声监测、油气回收、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监测、固废和危废的监测。每个检测项目得1分,最高得10分(投标文件中须附计量认证证书及附件复印件,含检测内容部分,并将证书检测内容中与本次招标检测内容相同的部分作出明显标记以方便评审。计量认证中同一项目,多个方法的,算一个项目)。1010(六)供应商检测能力认定分析设备:1)气相色谱仪、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3)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4)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5)气相色谱-质谱仪、6)大气预浓缩系统及苏马罐、7)液相色谱仪、8)全自动固相萃取仪、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0)原子吸收分光光谱仪、11)离子色谱仪、1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以上每提供一类设备得1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仪器设备一览表,并列出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质量、国产进口情况,并以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为证明。仪器设备一览表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仪器名称与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的名称应三者一致,不一致的设备不计分)。1212(六)供应商检测能力认定采样设备:1)自动烟尘(气)测试仪、2)烟气分析仪、3)烟气采样器、4)空气采样器、5)噪声仪。五种设备齐全的且各一台的得0.5分,每多一台加0.5分。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须附仪器设备一览表,并列出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质量、国产进口情况,并以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为证明。仪器设备一览表名称与招标文件要求的仪器名称与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的名称应三者一致,不一致的设备不计分)。55二、商务部分 (40分)(一)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供应商2021年以来承接过政府部门委托的环境类检测项目的环境监测工作,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作为得分依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010(二)供应商综合实力供应商具有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注:以上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66(三)响应情况供应商响应时间在一小时内,得10分;供应商响应时间在一小时至两小时之间,得7分;供应商响应时间在两小时至三小时之间,得4分;其他不得分。注:上述供应商实验室地址以资质认定证书所载地址为准,实验室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需一致,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导航距离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6号)”为模拟采样点。供应商应使用网页版百度地图进行耗用时间查询(打开网页版百度地图-点击地图左上角搜索栏的箭头符号-选择“驾车”-起点处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执法大队”,终点处填“投标人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证书所载地址”-点击搜索),以导航显示所用时间作为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导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无则不予计分。1010(四)项目组人员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环境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5分;项目负责人为环境类中级职称得3分(不重复算分,得分高者算分。注: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2.为本项目投入专业技术人员中,每一个环境相关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得1分(最高得4分);每一个具有第三方培训机构颁发的环境检测上岗合格证或培训证的专职检测人员得0.5分(最高不超过3分);每一个具有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资格人员得0.5分(最高得2分)注:提供上述人员清单,证书复印件及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上述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1414合计100分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