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招标公告(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2024)



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
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20000
最高限价(元):17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2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953288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39515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130980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31309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9.18稿竞争性磋商-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doc1019.1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1:0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

预算金额
¥1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72-3130980

采购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2-3953288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2-3130980

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24]1514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1.1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31.2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24]1514号)批准,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磋商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2、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采购内容数量技术要求预算金额1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人民币172万元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竞包的,除上述提供自身企业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省级公司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9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七、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递交方式: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7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作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linksgood.com/client/topic/show/llianClient3),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八、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九、磋商时间:2024年9月29日14:00(北京时间)十、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模块十三、业务咨询: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72-3130980质疑函接收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572-3130980地址: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3953288质疑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2-395150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18日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1、需求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一、充电桩设备1120KW智能直流充电桩(双枪+扫码+刷卡+5m)1. 额定功率:120KW2. 输入电压:AC380V±15%3. 输入模式:三相五线制4. 输出电压范围选择:300-750V5. 输出电流范围选择:0-300A6. 防护等级:IP54 台1227KW智能交流充电桩(扫码+刷卡+5m)1. 额定功率:7kw2. 输入电压:AC220V±15%3. 输入模式:单相三线制4. 输出电压范围选择:220V±15%5. 输出电流范围选择:0-32A6. 防护等级:IP54 台733交流桩立柱适配7KW智能交流充电桩台734低压电缆国标YJV-3*120+2*70米1305低压电缆国标YJV-3*95+2*50米3806低压电缆国标YJV-5X16米2607低压电缆国标YJV-3X6(mm)米7808配电箱含总空开、5个慢充分空开、2个快充分空开、铜排套39配电箱含总空开、5个慢充分空开、3个快充分空开、铜排套210配电箱含总空开、5个分空开、铜排套10二、充电桩安装服务11配电箱安装服务含总空开、5个慢充分空开、2个快充分空开、铜排安装服务套5 12配电箱安转服务含总空开、5个分空开、铜排、安装接地服务套10 13配电箱基础服务大配电箱基础实施服务,包括含开挖、平土、支模、混凝土基础浇筑等人工实施服务套5 14配电箱基础服务小配电箱基础实施服务,包括含开挖、平土、支模、混凝土基础浇筑等人工实施服务套10 15充电桩安装服务快充直流充电桩安装、取电、接线、调试等服务台12 16充电桩安装服务慢充交流充电桩安装、取电、接线、调试等服务台73 17充电桩基础服务120KW 充电桩基础服务,包括混凝土基础(含基础表面处理和美化)、C25砼浇筑基础(900*900*400mm,含模板、预埋件安装等)等用料及人工服务套12 18充电桩基础服务7KW 充电桩基础服务,包括混凝土基础(含基础表面处理和美化)、C25砼浇筑基础(350*250*300mm,含模板、预埋件安装等)等用料及人工服务套73 19电缆沟开挖包括电缆沟开挖、回填及恢复等人工服务米800 20电缆敷设服务国标YJV-3*120+2*70电缆敷设服务米130 21电缆敷设服务YJV-3*95+2*50电缆敷设服务米380 22电缆敷设服务YJV-3X35+2X16电缆敷设服务米260 23电缆敷设服务YJV-3X6(mm)电缆敷设服务米780 24电缆保护管及敷设服务冷镀锌钢管敷设服务(110mm含材料)米200 25电缆保护管及敷设服务PE管敷设服务(110mm含材料) 米570 26电缆保护管及敷设服务PE管敷设服务(25mm含材料) 米780 27低压电缆头制作服务热缩终端头制作服务(120mm2内五芯)套73 三、充电桩附属设施28汽车充电车位标识含补划车位线位97 29手持式灭火器外箱+2个4kg浙安灭火器套15 30汽车充电桩使用说明牌及安装一、说明牌规格1500*500*80mm,2.0铁板折弯,汽车烤漆,内容UV打印白色丝网印刷,双面;二、基础800*600*500mm基础水泥浇筑套11三、视频监控31白光全彩摄像机最低照度: 彩色:0.01 Lux @(F1.2,AGC ON),0 Lux with IR宽动态: 120 dB焦距&视场角: 4 mm,水平视场角:87.6°【6 mm(53.9°),8 mm(40.9°),12 mm(25.4°)可选】补光距离: 红外光最远可达50 m,白光最远可达30 m防补光过曝: 支持红外波长范围: 850 nm补光灯类型: 默认白光,可切换红外补光最大图像尺寸: 1920 × 1080视频压缩标准: 主码流:H.265/H.264网络存储: NAS(NFS,SMB/CIFS均支持)音频: 1个内置麦克风网络: 1个RJ45 10 M/1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启动和工作温湿度: -30 ℃~60 ℃,湿度小于95%(无凝结)供电方式: DC:12 V ± 25%,支持防反接保护;PoE:802.3af,Class 3电流及功耗: DC:12 V,0.75 A,最大功耗:9.0 W;PoE:802.3af,36 V~57 V,0.29 A~0.18 A,最大功耗:10.5 W电源接口类型: Ø5.5 mm圆口产品尺寸: 186.6 × 92.7 × 87.6 mm包装尺寸: 235 × 120 × 125 mm设备重量: 580 g带包装重量: 770 g防护: IP66台1132硬盘录像2U机架式8盘位嵌入式网络硬盘录像机,采用短机箱设计,搭载高性能ATX电源【硬件规格】存储接口:8个SATA接口,可满配8TB硬盘视频接口:2×HDMI,2×VGA网络接口:2×RJ45 10/100/1000Mbps自适应以太网口报警接口:16路报警输入,4路报警输出串行接口:1路RS-232接口,1路半双工RS-485接口USB接口:2×USB 2.0,1×USB 3.0【产品性能】输入带宽:256Mbps输出带宽:160Mbps接入能力:32路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解码能力:最大支持12×1080P显示能力:最大支持4K+1080P异源输出★支持在线检查西数硬盘的运行状态、健康状态,包括低温警报、高温警报、异步信号恢复警报、重新分配扇区技术警报,读取恢复警报、无法修复的错误警报、机械故障警报、接口CRC警报、机械故障警报、硬复位警报、软复位警报、磁头加载率警报、电源接通复位率警报、总工作负载率警报、生命周期内工作负载总量警报、上电复位警报、磁头加载计数警报、电源开启小时警报;(以***检测报告为准)台133摄像机电源台11343米立杆根535线材管材套1136立杆基础制作个537立杆安装立杆安装调试服务根538设备箱个1139安装调试监控设备安装调试服务个1140视频监控专线视频监控专线条1141视频监控专线-汇聚视频监控专线-汇聚条1四、维护42维护费年3注:1、以上配置详见技术要求2、具体采购数量以单场站采购清单汇总数为准;如有变化以分项设备清单中对应设备单价、数量相对应调整合同金额及数量。3、具体安装位置由招标人指定。一、项目说明1、投标人负责事项1.1.投标人负责智能充电桩及计费系统的服务,指导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支持。1.2.投标人负责系统的整体调试。2、招标人负责的事项2.1招标人负责本项目内必要的协调工作。3、其它3.1.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3.2投标人需派驻项目经理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场地勘查、规划、设备到货、施工、安装调试等全过程进行项目跟进,确保项目顺利完成。3.4.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场地。二、项目要求2.3.1直流充电桩技术规范2.3.1.1.1标准和规范表1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经修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表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GB/T 2421.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概述和指南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GB/T 2423.2-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4-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12h循环)GB/T 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GB/T 2423.55-200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环境测试实验Eh:锤击试验GB 402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4797.5-2008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降水和风GB/T 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3422-2013半导体电力变流器 电气试验方法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 A)GB/Z 17625.6电磁兼容 限值 对额定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的谐波电流的限制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GB/T 19826-2005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GB/T 29317-201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GB/T 29318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GB/T 2931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质量技术要求Q/GDW 1825-2013直流电能表技术规范JJG 842-1993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GB/T 29318-201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能计量JJG 1069-2011直流分流器检定规程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GB/T 18487.1-2015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 27930-2015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NB/T 33001-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2.3.2.1.2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环境条件环境温度:-20℃~50℃;相对湿度:5%~95%;海拔高度:≤2000m;大气压强:80kPa~110kPa;电源条件交流输入电压:AC380V±15%;交流电源频率:50Hz±5Hz。输出电压、电流和额定功率直流输出电压:200V-750V额定直流输出功率:120kW最大输出电流:300A低压辅助电源充电桩应能为电动汽车提供低压辅助电源,且具备过负荷、过压、过温保护功能。辅助电源电压:12V±5%辅助电源额定电流:10A;支持微信、支付宝二维码扫码收费、自带计量、计费功能、带4G功能。基本构成直流充电桩为一体式结构,基本构成包括:功率单元、计费控制单元、充电控制器、计量表计、充电接口、人机交互界面等。一机双枪: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配置两个直流充电接口,两个充电接口功率智能分配。1.3功能要求充电设定方式充电设定方式分为自动设定方式和手动设定方式两种。自动设定方式: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依据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提供的数据动态调整充电参数,执行相应动作,完成充电过程。手动设定方式:由操作人员通过外部手动控制设备设置充电方式、充电电压、充电电流等参数,充电桩根据设定参数执行相应操作,完成充电过程。充电桩采用手动设定方式时,应具有明确的操作指示信息。充电模式和连接方式充电桩采用GB/T18487.1-2015附录A中规定的充电模式4和连接方式C对电动汽车进行充电。充电接口应满足GB/T20234.1-2015和GB/T20234.3-2015的规定。控制导引和充电控制充电桩应具备控制导引功能。控制导引电路及控制原理应满足GB/T18487.1-2015中附录A的规定。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功能充电桩应具有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CAN接口,获得电池管理系统的充电参数和充电实时数据。通信协议应能满足GB/T27930-2015的规定。计量功能充电桩应具有对每个充电接口输出电能进行计量的功能。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GB/T29318-2012的相关相关要求。读卡功能充电桩应配置读卡器,应能读取用户M1卡中相关信息。显示及输入功能充电桩应配置输入和显示设备。显示信息字符清晰、完整,应不依靠环境光源即可辨认。触摸彩屏形式。触摸彩屏:显示屏分辨率800*480,亮度≥300nit,尺寸7英寸。与后台监控管理系统通信功能直流充电桩与后台监控之间通过4G或RJ45以太网实现数据通讯。具备刷卡及手机小程序充电控制功能能够实现刷卡充电功能。1.4耐气候环境要求防护等级充电桩的柜体和桩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4208-2008中IP32(室内)或IP54(室外)的规定。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保护充电桩内印刷线路板、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防锈(防氧化)保护充电桩铁质外壳和暴露在外的铁质支架、零件应采取双层防锈措施,非铁质的金属外壳也应具有防氧化保护膜或进行防氧化处理。防风保护充电桩应能承受GB/T4797.5-2008中规定的不同地区最大风速的侵袭。1.5防护要求允许温度在40℃环境温度下,充电桩可用手接触部分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50℃;——非金属部分,60℃。进风口需采用G4等级的高效过滤网,有效解决IP5×的防尘问题,提高系统可靠性。主控绝缘检测板必须加外壳,不能采用简单的裸板方案。可以用手接触但不必紧握的部分,在同样条件下允许的最高温度应为:——金属部分,60℃;——非金属部分,85℃。电击防护充电桩的电击防护应符合GB/T18487.1-2015中第7章的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充电桩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额定绝缘电压Ui(V)电气间隙(mm)爬电距离(mm)Ui≤603.03.060<Ui≤3005.06.0300<Ui≤7008.010.0注1:当主电路与控制电路或辅助电路的额定绝缘电压不一致时,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分别按其额定值选取。注2:具有不同额定值主电路或控制电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按最高额定绝缘电压选取。注3:小母线、汇流排或不同级的裸露的带电导体之间,以及裸露的带电导体与未经绝缘的不带电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不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小于20mm。接地要求充电桩的接地要求应能满足以下的规定:充电桩金属壳体应设置接地螺栓,其直径不得小于6mm,并应有接地标志。所有作为隔离带电导体的金属隔板、电气元件的金属外壳以及金属手柄等均应有效接地,连续性电阻不应大于0.1Ω。充电桩的门、盖板、覆板和类似部件,应采用保护导体将这些部件和充电桩主体框架连接,此保护导体的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接地母线和柜体之间的所有连接应躲开(或穿透绝缘层)喷漆层,以保证有效的电气连接。绝缘性能绝缘电阻用开路电压为表3规定电压的测试仪器测量,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MΩ。工频耐压充电桩非电气连接的各带电回路之间、各独立带电回路与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也可采用直流电压,试验电压为交流电压有效值的1.4倍)。试验过程中应无绝缘击穿和闪络现象。冲击电压充电桩各带电回路、各带电电路对地(金属外壳)之间,按其工作电压应能承受表3所规定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试验过程中应无击穿放电。表3绝缘试验的试验等级额定绝缘电压Ui(V)绝缘电阻测试仪器的电压等级(V)工频耐压试验电压(kV)冲击耐压试验电压(kV)≤602501.0(1.4)1.060<Ui≤3005002.0(2.8)5.0300<Ui≤70010002.5(3.5)12.0注:括号内数据为直流介质强度试验值。1.6安全要求充电桩应具备电源输入侧的过压保护和欠压保护。充电桩应具备输出过压保护。充电桩应具备输出过电流和短路保护。充电桩应具备内部过温保护,当内部温度达到保护值时,采取降功率或停止输出。充电桩的绝缘检测功能应与车辆绝缘检测功能相配合。充电过程中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充电桩应能在200ms内断开直流输出接触器,且直流输出电压应在1s内下降至60V以下。启动急停开关;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故障;控制导引故障。充电桩在启动充电时应人工确认启动。充电桩应具备软启动功能,软启动时间为3s~8s。充电桩应具备限制冲击电流功能,冲击电流不应超过额定输入电流的110%。充电桩应具备电池反接保护功能。充电桩在自动充电前,应具有电池电压检测功能。在充电过程中,充电桩应具有明显的状态指示和文字提示,防止人员误操作。充电桩在充电过程中应具有防止充电连接器意外脱落的锁止装置,锁止装置可通过专用方式(如机械或电子方式)才能打开。充电桩应具备防止电池电流倒灌功能。充电桩应具备预充电功能。当充电桩检测到电动汽车直流接触器闭合后,充电桩应检测电池端电压;充电桩检测到电池端电压后需进行预充,将功率模块输出电压升到与电池端电压测量值之差小于10V后,方可闭合充电桩输出接触器。充电桩在每个充电周期内进行接触器触点烧结检测。当检测到接触器触点出现粘连的情况后,充电桩不得继续工作。充电桩必须保证充电桩输出接触器闭合发生在车辆直流充电接触器闭合之后,其时间间隔不得低于500ms。充电桩在充电停止状态下,应保证直流输出回路处于断开状态。充电桩应具备环网充电功能。1.7充电输出要求输出电压误差在恒压状态下,直流输出电压设定在技术要求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充电桩的输出电压误差不应超过±0.5%。输出电流误差在恒流状态下,输出直流电流设定在技术要求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在设定的直流输出电流≥30A时,充电桩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1%;在设定的输出电流<30A时,充电桩的输出电流误差不应超过±0.3A。稳压精度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技术要求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输出直流电压在技术要求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桩的输出电压稳压精度不应超过±0.5%。稳流精度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压在技术要求规定的相应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流在技术要求规定的额定值的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充电桩的输出电流稳流精度不应超过±1%。纹波系数当交流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15%范围内变化,直流输出电流在技术要求规定的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时,直流输出电压在技术要求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任一数值上,充电桩的输出纹波有效值系数不应超过±0.5%,纹波峰值系数不应超过±1%。限压、限流特性充电桩在恒流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压超过限压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恒压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压的增加。充电桩在恒压状态下运行时,当直流输出电流超过限流整定值时,应能立即进入限流充电状态,自动限制其输出电流的增加。输出响应要求在充电阶段,车辆向充电桩实时发送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充电桩应最长在1s以内将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调整到与车辆发送的电池充电需求命令值相一致,充电桩根据电池充电需求参数实时调整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均流不平衡度当充电桩采用多个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并机工作时,各模块应能按比例均分负载,当各模块平均输出电流为50%~100%的额定电流值时,其均流不平衡度不应超过±5%。待机功耗在额定输入电压下,当充电桩处于待机状态时,其整机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输出功率的0.1%。效率和功率因数在额定输入电压及直流输出电压限制在3.4.1.3a)规定的相应调节范围内200-500V(取200V、350V和500V三点),调节输出电流使输出功率在20%~100%之间变化,充电桩效率和功率因数不应低于表5的要求。表5充电桩效率和功率因数输出功率功率因数效率20%≤Po<50%0.9586%50%≤Po≤100%0.9893%噪声充电桩的噪声最大值应不大于65dB。温升正常试验条件下,交流输入为额定值,在额定负载下长期连续运行,充电桩内部各发热元器件及各部位的温升不应超过表6中的规定。表6充电桩各部件极限温升部 件 或 器 件极 限 温 升(K)功率开关器件70整流变压器、电抗器(B级绝缘绕组)80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55与半导体器件的连接处的塑料绝缘线25母线连接处铜与铜铜搪锡——铜搪锡50601.8高低温和湿热性能低温性能按GB/T2423.1-2008中试验A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3.4.1.1规定的下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桩的稳流精度应符合3.4.8.4的规定。高温性能按GB/T2423.2-2008中试验Bd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3.4.1.1规定的上限值,待达到试验温度后启动充电桩,充电桩应能正常工作。试验温度持续2小时后,测试充电桩的稳流精度应符合3.4.8.4的规定。湿热性能按GB/T2423.4-2008中试验Db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温度为(40±2)℃,循环次数为2次,在试验结束前2h进行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检测,其中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Ω,介电强度按表3规定值的75%施加测量电压。试验结束后,恢复至正常大气条件,通电后检查充电桩各项功能应正常。1.9机械强度按GB/T2423.55-200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剧烈冲击能量为20J(5kg,在0.4m)。试验结束后,充电桩的IP等级不受影响,绝缘性能不应降低,门的操作和锁止点不应损坏。1.10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静电放电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2-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3-2006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4-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5-2008中第5章规定的试验等级为3级的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充电桩应能承受GB/T17626.11-2008中第5章规定的电压试验等级在0%、40%、70%的额定工作电压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电磁发射限制要求传导和辐射发射限值要求:充电桩的电源端口应符合表7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外壳端口应符合表8规定的辐射发射限值。表7传导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发射限值dB(μV)频率范围(MHz)准峰值平均值0.15~0.5(不含0.5)79660.5~307360表8辐射发射限值频率范围(MHz)在10 m测量距离处辐射发射限值dB(μV/m)频率范围(MHz)准峰值30~23040230~1000(不含230)47谐波电流限值要求:当输出功率为额定功率的50%~100%时,充电桩总谐波电流含有率不应大于8%。1.11可靠性指标充电桩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大于等于17520h,其中电源模块的MTBF大于等于30000H1.12充电桩柜体(桩体)要求充电桩柜体(桩体)应外观线条流畅、整体紧凑、简洁时尚,与安装地点周边环境相协调。充电桩柜体(桩体)应具备光纤通讯的接入功能,并确保壳体不对通信模块接收信号产生负面影响。充电桩柜体(桩体)的非接触M1卡片刷卡区域。充电桩柜体(桩体)内部线束,应排布整齐、规整,标识清楚,捆扎牢固。充电桩柜体(桩体)内元器件应布局合理,易耗易损元件方便更换。充电桩柜体(桩体)安装于户外时,应便于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日常维护。充电桩柜体(桩体)应采用抗冲击力强、抗老化的材质。充电桩柜体(桩体)表面涂覆色泽层应均匀光洁,不起泡、不龟裂、不脱落。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结构上应防止操作人员触及带电部件。人机交互的操作按键和显示界面应设置在便于人操作和查看的位置。1.13标准技术参数表技术参数表序号名称项 目单位标准参数值1直流充电桩交流输入电压VAC380V±15%2直流充电桩交流电源频率Hz50±5 Hz3直流充电桩输入功率因数≥0.98(A级设备)4直流充电桩直流电压调节范围50%~100%额定值5直流充电桩辅助电源V12V±5%6直流充电桩辅助电源A10A7直流充电桩电压精度%不超过±0.5%8直流充电桩电流精度≥30A:不超过±1%<30A:不超过±0.3A9直流充电桩稳压精度%不超过±0.5%10直流充电桩稳流精度%不超过±1%11直流充电桩纹波系数%有效值:不超过±0.5%峰值:不超过±1%12直流充电桩高频开关电源模块均流不平衡度%≤5%13直流充电桩待机功耗≤0.1%输出额定功率14直流充电桩输入冲击电流≤110%额定输入电流15直流充电桩输出过冲电压≤110%稳态输出电压16直流充电桩效率%≥93%(50-100%负载)17直流充电桩噪声dB≤65 dB18直流充电桩静电放电抗扰度3级19直流充电桩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3级20直流充电桩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3级21直流充电桩浪涌(冲击)抗扰度3级22直流充电桩谐波电流限值要求(THD)≤5%(A级设备)23防护等级≥IP5424计费系统满足充电、结算25充电桩后台运营管理系统和手机小程序充电桩后台运营管理系统、具备发卡功能,具备配套手机小程序功能26标准满足国标2011、2015标准使用条件表序号名 称单位招标人要求值1环境温度日最高温度℃501环境温度日最低温度℃-201环境温度日最大温差℃252湿度日相对湿度平均值%≤952湿度月相对湿度平均值%≤903海拔高度M≤20004耐受地震能力水平加速度G0.34耐受地震能力垂直加速度G0.155风速最大风速m/s28.52.充电桩监控管理平台要求按业务需求交付各功能模块服务,满足运营、运维、财务管理需求;提供系统数据接口,实现与现有运行系统、未来规划系统的互联互通;提供充电桩与平台交互系统;提供后期维护及需求迭代,能够根据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向上向下兼容新技术和新的业务场景;提供完善的数据分析能力,通过数字可视化技术实现业务数据的多维分析。功能要求功能具体见下表清单。模块菜单组菜单名功能描述运营管理客户卡管理客户卡信息管理对公司的所有充电客户卡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激活,冻结,接触冻结,指定使用人,作废,充电记录查询等操作运营管理计费计价策略定价策略设定充电站对外定价的策略,制定的定价策略支持设置版本,周期等方式。运营管理客户信息电站管理新建,编辑,调整和管理电站的基本信息,支持对电站的运营信息进行维护,包括开始运营,暂停运营,结算信息维护等。运营管理客户信息公司客户查询用于查询统计在该运营商的所属电站上充过电的个人用户信息运营管理客户信息充电记录明细(全部)该功能用于统计所有充电订单信息,包括充电中的订单和已完成的订单,还支持筛选出异常订单用于分析。运营管理客户信息充电成功记录明细提供充电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充电策略、订单费用等运营管理开票管理开票申请用于处理用户发起的开票申请运营管理开票管理发票管理用于查看和管理开票记录数据监控调度场站监控监控平台通过地图的方式显示充电站的布局情况,对电站总体数据进行展示。监控调度场站监控电站情况一览可以查看电站的基本信息、电站汇总数据、电站终端实时状态等信息监控调度场站监控电站实时监控对电站实时数据进行监控,并通过图形化的方式展现每个充电终端实时参数。监控调度场站监控充电实时状况监控用于展示电站的充电实时状态,用于运维人员了解现状,合理安排运维任务。统计分析业务分析电站数据分析对单个电站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实现电站充电运营的汇总信息。包括充电次数日趋势分析、充电电量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充电时长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充电利用率本月及上月日趋势分析。统计分析数据分析充电功率分时分析以充电站为检索条件,按时间维度分析功率变化情况统计分析运维统计报表终端状态明细提供终端状态明细统计报表,包括终端编号、名称、状态,状态变化时间、数据收集时间、上报时间、数据延迟时长、集控器地址、集控名称、电站编号、电站名称、所属城市、终端型号、充电接口、充电功率等统计分析运维统计报表充电失败记录明细提供充电失败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时间等统计分析运维统计报表设备故障信息提供设备故障信息统计报表,包括电站编号、电站名称、集控器编号、名称、CAN地址、终端编号、名称、故障状态、故障发生时间、恢复时间、持续时间、恢复状态等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电站基本信息提供电站详细信息查询统计,包括电站编号、名称、项目编号、所属城市、电站类型电站终端详情等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电站历史数据统计展示电站基本信息、历史订单数据。并可以做充电量日趋势分析、充电时长日趋势分析、利用率日趋势分析。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电站运营状况用于查询分析电站运营的运营汇总数据。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运营电站利用率查看运营电站的充电利用率,包括时间利用率和功率利用率等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运营终端利用率查看运营终端的充电利用率,包括时间利用率和功率利用率等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充电记录明细(全部)该功能用于统计所有充电订单信息,包括充电中的订单和已完成的订单,还支持筛选出异常订单用于分析。统计分析运营统计报表充电成功记录明细提供充电明细统计报表,包括订单编号、状态、设备信息、用户信息、充电时长、充电策略、订单费用等财务管理账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支持企业客户的新增,编辑,人员管理等功能财务管理账户管理企业账户一览查看管理企业客户信息及账户余额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账户信息汇总查看本公司所有账户的信息汇总数据,包括充值,消费,余额等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账户充值明细此报表用来展示所有充值记录明细信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账户退款明细查询所有账户的退款信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订单扣费明细用户查询每条订单的详细扣费信息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账单查看企业信用账户消费情况及生成的账单信息。并可以发起还款、查看收款单、发送邮件通知以及核销账单等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充值退款运营人员可以通过这个功能处理针对个人账户发起充值和退款申请,并根据申请的结果来完成充值和退款操作。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充值管理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管理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充值审核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审核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充值记账对个人充值订单进行记账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退款管理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管理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退款审核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审核财务管理个人收退款个人退款记账对个人退款订单进行记账安全要求系统需保证提供7天×24小时连续运行,平均年故障时间<12小时,平均故障修复时间<30分钟;系统具有操作授权及权限控制,防止非法入侵;提供运行日志管理及审计功能;服务要求(1)数据承诺该平台所有数据包括客户数据产权归招标方所有。(2)功能升级要求如投标人产品发生功能升级,需向招标人提供同步升级服务。其他要求系统须留有接口,方便对接其他系统。功能页面操作、查询,报表查询、导出等常用操作,响应迅速,方便业务人员操作。系统须支持接入到政府新能源监测平台,满足政府验收要求。系统查询、分析、统计流程可后台定制化,统计报表可通过低代码平台自定义、无需重新编程,维护方便,能够方便快速的利用已有基础数据。3、总则3.1一般规定3.1.1投标方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3.1.2投标方须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3.1.3本规范提出了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3.1.4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指标执行。3.1.5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3.1.6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3.2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3.2.1本规范仅适用于招标服务需求及服务范围中所列的设备,包括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3.2.2合同签订时,应确定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投标方应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限内向招标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3.2.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投标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招标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否则应及时向招标方通报,以便招标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3.3标准和规范3.3.1参照标准IEC726《国际电工标准》GB156-80《电器设备额定电压》GB/T12326-2008《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5497.0.4《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T18487.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1-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0234.3-2015《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GB/T27930-2015《非车载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NB/T33001-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NB/T33003-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QC/T841-2010《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QC/T842-2010《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Q/GDW233-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用要求及编制说明》Q/GDW235-2009《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通信协议及编制说明》Q/GDW236-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技术要求及编制说明》Q/GDW237-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布置设计导则及编制说明》Q/GDW238-2009《电动汽车充电站供电系统规范与编制说明》Q/GDW478-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Q/GDW488-2010《电动汽车充电站及电池更换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以上标准若出现更新或替换,以新标准为准。未明确的标准要求,也以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为准。3.4需随设备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应免费随设备提供给招标方相关资料,包括设备及配套软件的安装手册、管理维护手册以及参数配置手册等以及配套软件的安装介质。3.5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3.5.1投标方应按本规范的技术参数特性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招标方在技术参数特性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偏差表中。3.5.2提供产品性能、特点,主要生产设备、制造技术和工艺,产品检测报告、业绩证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3.7到货验收及工期3.7.1投标方负责将合同设备运送到招标方指定的安装、调试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担。3.7.2招标方依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对全部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形、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包括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等进行验收。3.7.3买卖双方对设备到货后共同配合进行开箱检查,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方负责解决。3.7.4在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和环境下,投标方负责对合同设备进行调试(所有部件模块的功能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加电实现正常运行,并达到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指标和性能。3.7.5设备到货验收及加电验收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合同要求时,招标方有拒收的权利并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3.7.6招标方随机抽取投标方产品,送具备CMA及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国网电科院、中国电科院、开普实验室等)做型式试验,如抽检不合格将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解除合同。且送检型式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虚假应标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3.7.7因抽检不合格造成设备整改,耽误工期,将按照当批次合同金额1%/天扣除违约金。3.7.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34.商务条款序号内 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3设备、安装费、软件平台使用费付款: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总价的40%;2、设备进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总价的50%;3、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款项。维护费付款方式:1、维护费分3年平均支付。★4整体质保期:3年。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编号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 财政审批编号:浔政采网申[2024]1514号3磋商内容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价为172万元,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5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6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回复。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7响应文件要求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8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 9月29 日14:00(北京时间)9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磋商时间:2024年 9月 29 日14: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 月 27 日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0磋商时间2024年9月 29 日14:00(北京时间)11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采购人详见磋商公告1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16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两份完整的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文件应附有报价明细清单)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4.2.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1.4项目资金来源: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人民币贰万零柒佰陆拾元整(¥20760元)计取,供应商综合考虑计入磋商报价(不单独列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4.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回复。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8.响应文件的签署:(一)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2.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响应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涉响应文件格式请详见第五章,未给出的格式请自拟)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1.资格文件1.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资格审查条款)1.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资格审查条款)1.3提供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资格审查条款)1.4承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资格审查条款)1.5自磋商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资格审查条款,截图模板详见附件)1.6信用承诺书;(资格审查条款)2.商务技术文件:2.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2商务响应表;2.3技术性能响应偏离表;2.4技术响应;2.5项目实施和保障措施;2.6人员资质;2.7企业资信;2.8企业实力、信誉;2.9质保期、维保期服务;2.10企业业绩;2.11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3.首次报价文件:3.1响应函;3.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3报价明细清单;3.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3.5中小企业声明函;3.6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3.8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注: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CA电子签章)。9.磋商报价说明9.1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方案;9.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磋商分二轮或多轮(最多不超过三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4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终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9.5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6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7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磋商的,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提供《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制作成一个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4.3.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密封及标记12.1供应商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包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盖章;12.2如果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此响应文件,视为未提供,并退回供应商;12.3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磋商截止时间: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13.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3.3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3.4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3.5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4.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接受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5.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6.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其他形式(数据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4.4.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参加磋商会。参加磋商会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6.3对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传输的将拒绝接收;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免费维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17.3.10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二次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或二次报价的;17.3.11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2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3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7.3.14《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的模板,或未填写完整,或未如实填写的;17.3.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7.3.16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在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19.3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5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23.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以传真、信函的形式。23.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2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4.5.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相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26.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需将合同副本分别送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和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履约保证金27.1本项目不设置。4.6.六、其他内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成交)的,自动放弃中标(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5.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范本6.(以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元)人民币,项目服务期为,项目质保期。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该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须范围。3.3乙方保证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所作的表述或者承诺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乙方提供虚假材料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履约保证金5.1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甲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或其他行为等,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并视为乙方违约。七、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选用)7.1服务质量保证期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服务质量保证金元。八、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8.1履行时间:8.2履行方式:8.3履行地点:九、款项支付:。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服务质量11.1设备配备均须中高档水平,对公共设施、设备等不得有任何破坏性影响。11.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服务工作,如未达到甲方的工作标准,甲方可酌情扣款。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14.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15.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5.2合同执行中设计采购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备案。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资格文件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资格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3.资格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被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参与项目【招标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6.1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盖章)时间:年月日4.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5.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6.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响应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或优化方案质保期服务期付款方式其他要求.....(自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性能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规定存在偏离的,应在此表中如实说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人员配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专业技术资格项目组所任职务项目经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8.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报价文件项目名称:练市镇湖嘉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响应文件名称:首次报价文件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地址:年月日9、首次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例如:(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报价明细清单;(4)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6)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响应函致:(磋商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提交包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的电子备份文件U盘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个日历天。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项目服务期,项目质保期。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全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是□ 否□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无需填写,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磋商总价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管理、保险、交通食宿费用、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凡未列入的,均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价中。▲3、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清单”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元)1234567891011121314磋商总价:人民币 元(¥ )注:1.本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投标报价须一致。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中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的当天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代理费汇款账号:账户名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分公司开户行: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201000350487030789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此声明亟须如实填写,内容完整,如有缺项、漏项的作为不提供处理。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112.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2、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3、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4、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5、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6、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商务技术分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计算方法:报价部分:3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提供不予认可。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80%)]*30。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扶持政策:2.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不提供不予认可】,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此项由磋商小组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7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附件:商务技术分:70分序号评标内容分值评分细则1 技术响应10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带★的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其他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0-10分)2 项目实施和保障措施301.项目技术方案(0-6分),方案科学、合理、实用可靠,能完全满足采购人的专业需求的得6分;方案较为完善合理得4分,方案可行性差得2分;无项目技术方案不得分。2.保证工期的方案和措施(0-6分),确保项目交货期、施工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项目过程中各阶段划分、控制等方案和措施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措施欠佳的,得4分,方案、措施可行性差得2分;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3.安装、调试、维护的方案和措施(0-6分),安装、调试、维护的各阶段的方案和措施能结合本项目特点、切实可行的,得6分;方案、措施欠佳的,得4分,方案、措施可行性差得2分;无方案无措施的不得分。4.应急方案(0-6分),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切实可行,能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的得6分,方案欠佳的得4分,方案可行性差得2分;无方案的不得分。5.项目管理工具软件(0-6分):有工期计算功能,并能根据项目类型(施工类、软件开发类)和验收时间要求计算推荐工期和计划工期的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3 人员资质11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PMP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通信工程师(互联网技术),全部具备的得3分,不全部具备得1分;本项目负责人只能指定1人。3 人员资质112.项目主要实施人员同时具有PMP、视频监控技术与运行维护高级工程师、PRINCE2 Practitioner认证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全部具备的得4分;不全部具备得1分。3 人员资质113.根据负责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除项目经理外)人员数量及配备的相关证书进行打分,技术人员具有PMP证书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通信工程师(互联网技术)或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3 人员资质11注:上述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4 企业资信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具备得5分,每少一个扣1分。投标人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服务范围:信息系统数据中心的运行和维护)的得2分。注:须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5 企业实力、信誉3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9年1月1日至今有效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授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评分:国家级:包含国务院所属的部、委、办、局授予的荣誉得3分;省级:包含省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厅)授予的荣誉得2分;市级:包含市政府所属的部、委、办、局或区、县政府授予的荣誉得1分。9 质保期、维保期服务2在湖州市设有售后服务网点的的得2分;其它形式的售后服务网点,设在浙江省内的其他地区的,得1分;(须提供售后服务网点详细的单位全称、营业执照复印件,两者不符或未提供的不得分)。9 质保期、维保期服务2售后服务承诺(2分),标人须设立故障服务热线,7* 24小时专人受理,承诺在线率在98%以上的得2分,低于的不得分。9 质保期、维保期服务2项目管理工具软件具备针对项目维护的巡检统计功能,能够统计巡检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完成情况等功能得2分,不具备得0分10企业业绩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类似项目(停车系统)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供应商:项目编号:ZJJH(采)202474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小写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是否具有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是□ 否□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人民币小写(元) 备注:如果供应商不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投标总报价扣除20%后的金额”无需填写,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情形。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磋商总价包括人员工资、设备使用费用、材料费用、管理、保险、交通食宿费用、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凡未列入的,均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价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模板信用中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CREDITCHINA.GOVCN请输入主体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信息公示信用服务联合奖惩专项治理诚信文化行业信用城市信用校园诚信信用研究信用刊物个人信用网站导航有限公司存续守信激励对象下载信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要提示如需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请查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指引如有异议请通过异议申诉系统提交申诉信息基础信息法定代表人企业类型成立日期4-登记机关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300000ee查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重点关注资质/资格风险提示其他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gov.cn首页政采法规购买服务监督检查信息公告GPA专栏PPP频道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U.CN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企业名称: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法单位:处罚日期:至查找重置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处罚结果处罚依据处罚日期公布日期执法单位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企业: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查询的时间:2019年07月02日20时22分提示:本平台信息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1526号)发布·如有疑问请联系具体执法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