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招标公告(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
招标编号:LYFW2024-182-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赋码,项目代码:2409-330825-04-01-550455。项目业主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其中土建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一次性建成,设备按一期1万吨/天配置)、拟新建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南部)企业排污水一企一管收集管网及尾水排放工程以及综合用房、道路、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2.1.2项目建设地址:城南开发区二期,开泰路西路以北。
2.1.3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
2.1.4估算投资额: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设计范围:设计包含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土建工程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及厂内管线按1万吨/天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安装位置);设计包含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纳入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各企业围墙外排口至工业污水处理厂厂界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一企一管要求设计);设计包含本工业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渠出口至衢江排污口的出水管网工程。
(2)工程设计阶段: 包括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配合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涉路施工安全评价、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评估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内部设备、系统及配套影响的安全项及外部影响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等所有专项的编制及验收工作 。
(3)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1)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2)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提供项目前期各类服务事项所需设计资料并参与项目验收;3)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5)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6)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
2.3设计周期:
(1)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报批、融资可研和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送审稿编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图审要求】。
(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②注册环保工程师;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新建或改(扩)建化工类污水处理厂规模5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图审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承载的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要求的,还须提供原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组人员其余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资格要求
1
结构专业设计人员
1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建筑专业设计人员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4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5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
自控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师或(自动化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
造价专业人员
1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8
环保专业设计人员
1
注册环保工程师
备注
1.以上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2.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5月、6月、7月、8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份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投标单位为院校下属企业,可以提供所在院校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社保证明建议按项目组人员配备表排列顺序,一人一表,连续月份体现在同一份社保证明表内。
3.6其他
浙江省外企业还须出具《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一标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6.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聪
电 话:0570-7258568
地 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0-7018388
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306室
电子邮箱:24317234@qq.com
2024年9月19日
[A330825000433001001]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招.QZZF
城南污水厂天豪电梯东侧30亩0909.dwg
招标文件正文.doc
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LYFW2024-182-030招标人(盖章):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盖章):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评标办法3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第五章设计任务书7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1第一章招标公告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序号:LYFW2024-182-03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已由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赋码,项目代码:2409-330825-04-01-550455。项目业主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活动分两阶段进行,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建设规模:拟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工业污水处理厂(其中土建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一次性建成,设备按一期1万吨/天配置)、拟新建龙游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南部)企业排污水一企一管收集管网及尾水排放工程以及综合用房、道路、绿化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2.1.2项目建设地址:城南开发区二期,开泰路西路以北。2.1.3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2.1.4估算投资额: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5000万元。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1)设计范围:设计包含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土建工程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及厂内管线按1万吨/天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安装位置);设计包含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纳入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各企业围墙外排口至工业污水处理厂厂界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一企一管要求设计);设计包含本工业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渠出口至衢江排污口的出水管网工程。(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配合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涉路施工安全评价、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评估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内部设备、系统及配套影响的安全项及外部影响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等所有专项的编制及验收工作。(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2)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提供项目前期各类服务事项所需设计资料并参与项目验收;3)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5)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6)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2.3设计周期:(1)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报批、融资可研和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送审稿编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图审要求】。(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以下资格条件之一: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②注册环保工程师;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污水处理厂规模10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新建或改(扩)建化工类污水处理厂规模5000吨/日及以上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②图审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承载的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评审要求的,还须提供原业主单位证明原件扫描件。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项目组人员其余人员配备要求:序号岗位数量资格要求1结构专业设计人员1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2建筑专业设计人员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3暖通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4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5电气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6自控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师或(自动化或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7造价专业人员1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8环保专业设计人员1注册环保工程师备注1.以上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2.项目负责人及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5月、6月、7月、8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份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投标单位为院校下属企业,可以提供所在院校缴纳的社保证明。缴纳证明中未明确表示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社保证明建议按项目组人员配备表排列顺序,一人一表,连续月份体现在同一份社保证明表内。3.6其他浙江省外企业还须出具《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5.3.2CA办理:(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龙游与衢州市本级的联通CA通用):请到当地营业厅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中《关于CA数字证书办理的通知》。(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5.3.3投标工具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洲、品茗、招天下、一标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其中擎洲投标工具请选择擎洲投标工具(衢州版)(注:擎洲软件生成组价请使用:广联达擎洲云计价平台:GCCP6.0)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客服电话4000166166;品茗公司联系方式,邱工,0571-58982003;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一标通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1-82483213。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下载领取。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5.6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方式。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00秒。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3网上开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蒋聪电话:0570-7258568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电话:0570-7018388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306室电子邮箱:24317234@qq.com2024年9月19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经济开发区金星大道2号 联系人:蒋聪 电话:0570-725856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306室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0-7018388 邮箱:24317234@qq.com 1.1.4招标项目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1.1.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城南开发区二期,开泰路西路以北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50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设计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设计规范、设计任务书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时前。请投标申请人于该截止时间前,将需澄清疑问以书面方式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地址: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306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0-7018388),电子邮箱:24317234@qq.com 。过后不予答复。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1.11.1分包本项目下的设计内容,除发包人许可外,投标人不得分包给其他单位。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见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2.2.2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澄清文件发出形式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修改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四部分组成。采用双信封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上传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资信标上传在“资信标”中,技术标上传在“技术标”中,商务标上传在“商务标正文”中)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条规定。(注:定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副本。)3.2.3报价方式设计费按总价进行报价,报价保留整数,否则报价无效。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600000元(其中①污水处理厂设计费占报价的70%;②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占报价的30%;③含融资可研费用50000元,此项费用属不可竞争费,不让利),未按规定报价的将被否决投标。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包干,并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不论建安工程费是否调整,中标后不再追加调整各类系数和费用。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范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 天3.4.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5.1.1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5.1.2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3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5.2缴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15时00分00秒,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5.3缴纳方式5.3.1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5.3.2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5.3.3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保证金其他缴纳方式联系龙游县监管办,联系电话:0570-7261080(交易科),0570-7019662(财务科)。5.3.4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70-3899008。 5.4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出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龙游县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县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5 年,指2019年1 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年,指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月 / 日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A)投标文件份数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2、定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投标文件。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4.2.1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 10 月 12 日09时00分00秒4.2.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ggzy.qz.gov.cn/)。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参与远程音视频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并能及时响应开标要求。投标人终端操作人员均被视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5.2开标程序1、投标人须准备好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时远程解密投标文件。2、开标程序 (1)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我的项目——选择标段——待招标代理开启解密后进行解密操作。(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相关信息。(5)投标人确认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开标结束前完成在线确认的投标人,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将视作自动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开标异议语音提问”或“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按钮进行异议,招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语音或文字答复,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时间截止至开标结果公布后5分钟;(6)评标进入评标环节,首先进行资格审查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技术标、资信标评审,最后进行商务报价评审及评分。(7)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布开标会议结束。3、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2)因投标人原因(包括投标人自主选择的CA证书、计价软件、投标工具等),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投标文件解密了,但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4)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4、开标时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通过该平台作出澄清回复,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澄清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的内容。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共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单位>5家(不含)的,推荐5名;若有效投标单位≤5家的,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经评审被否决后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1、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3、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质疑投诉的,进入定标环节。4、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不再递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推荐的5名中标候选人中,除中标人外综合得分最高的前2名,且技术分≥60分,给予每单位补偿2万元。其余投标人无补偿费用,对候选人进行补偿后的投标人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中的任何创意进行整合使用。7.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2%;缴纳方式: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缴纳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需在业务系统上传凭证:主体登录-投标人-我的项目-履约保证金凭证上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定标方式1、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法,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10.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 5 人。10.3定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县分中心评标室10.4是否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质询否10.5定标公告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中标候选人定标结果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10.6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单位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投标单位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10.7监督监督部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龙游县龙翔路(原香溢市场西侧)三楼联系电话:0570-7888290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电子招标投标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和电子评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设计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不见面开标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以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助解密要求。3、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异议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jyzx.ggzy.qz.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见操作手册,https://ggzy.qz.gov.cn/art/2022/9/25/art_1229684164_58682332.html),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招标人原因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询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备的硬件设施有: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软硬件具体配置要求见操作手册。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衢州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qz.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0570-3899008。10、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免责:(一)所涉开标项目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因服务器、网络等问题无法正常运行的;(二)系统安全漏洞,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存在数据泄密、损坏,系统无法运行等严重风险的;(三)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四)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11、出现第10条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继续完成项目开标活动;(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通知投标人代表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继续进行开标;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12、投标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确保在有效期内,并保证加密和解密时使用同样的CA。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系统:(一)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二)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0.13 特别提醒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2.评标中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3.各阶段专家评审费、图审(含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标、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四部分组成。3.1.1.1资格审查标内容:(1)资格审查标封面;(2)基本情况表;(3)资格审查表;(4)项目组人员配备表;(附相关人员身份证、资格(职称或注册)证、社保证明);(5)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从“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6)资格审查承诺书;(7)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8)浙江省外企业还须出具《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9)其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注:①上述资格审查标所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书,证书从相关官网下载的电子件并有发证机构电子签章的为原件。②如所填写信息与递交的附件自相矛盾或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弄虚作假的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按企业不良行为处理。3.1.1.2技术标内容:(1)技术标封面;(2)技术标部分(按技术标评分内容进行编制,格式自拟)。3.1.1.3资信标内容:(1)资信标封面;(2)资信标自评分表;(3)其他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资信标评分标准自行编制,所需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标评分标准要求为准。3.1.1.4商务标内容:(1)商务标封面;(2)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所有的价款,即完成合同规定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图纸资料费用,各阶段专家评审费、劳务、车旅、利润和税金及招标其他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3.2.3设计费报价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设计报价保留整数。报价包干,并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不论建安工程费是否调整,中标后不再追加调整各类系数和费用。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该范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3.2.4投标人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设计任务书要求。3.2.5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2.6下列内容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考虑:a.按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的修改、整合和优化设计;b.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计人员提供现场服务;c.投标人还应考虑其他为完成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具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项目负责人设计服务期限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1.1.综合评估法1.2.第一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三、评标程序和内容3.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3.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3.3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3.4对否决的投标文件列出具体理由,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作出合格定性并逐一作出优点和不足评价;3.5按招标文件约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四、评审细则4.1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式评审,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分的总分为100分。设置分值原则:资信标5分,技术标80分,商务标15分。4.2资格审查:采用通过式评审,评标委员会将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表的信息进行核对、评审。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其投标予以否决:4.2.1投标人企业资格符合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4.2.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4.2.3《基本情况表》《资格审查表》按格式要求填写并盖章,填写内容符合审查要求;4.2.4项目组人员其余人员配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项目组人员配备表”下备注的内容);4.2.5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从“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4.2.6资格审查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投标人按“资格审查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进行承诺【投标文件的格式见第六章,如不承诺或不按要求承诺的(包括关键字或句错误或缺漏或未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2.7浙江省外企业还须出具《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4.3资信标的评审(5分)4.3.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下列评分标准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各评委评分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寻求原因直到一致;如与投标人的自评分不一致须向其询标(澄清)。4.3.2具体资信标评分标准如下: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或环境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0分;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人员配置: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加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2、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3、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4、环保专业设计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5分。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件截图,社保提供资料要求详见资格审查资料。0-5分备注:投标人应按本评分表评分内容的先后顺序编制;所有涉及评分的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官网电子件截图,复印件扫描件不得分。相关电子证书从官网上获取的电子件截图,须印有二维码及发证机构电子签章。4.4技术标的评审(80分)4.4.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表,并记名。技术各项评分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分,如某张票的一个评分项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票无效。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有效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剩余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最多保留一位小数,算术平均后技术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4.4.2具体技术标评分标准如下:注:1、技术标部分宜控制在400页以内,小四号字体,1.5倍行距,对超过或盲目套用设计规范或不切实际的,或未按要求编制的技术标将酌情予以扣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范围1现状调查对化工集中区工业污水排水现状、项目建设背景、规划及存在的问题的了解和分析。0-5分2设计方案1)总体设计思路:项目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技术规范、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技术路线论证详实性。0-2分2)系统设计方案:对本工程服务范围的纳管及尾水排放系统进行总体分析、方案规划比较的符合性。0-8分3)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进水水质、排水水质标准、建设场地情况、方案的安全性等,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可按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工艺流程合理且工艺处理方案具有先进性;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性及整体风貌;自动化控制及智慧化等方面进行评价。针对本项目管网收集范围及尾水排放口位置确定管网布置方案,根据管网路径布置合理性及特殊路段处理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价。0-12分4)工程设计标准、参数选择的准确、合理,总平面、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绿化、管网、道路交通等方案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深度与招标要求的契合度等。0-5分5)设备选型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合理,满足“主流、新型、工艺先进可靠,结构坚固,便于检查、清理、润滑和维修、备品备件齐全”要求;设备设计有利于本工程设备分期建设及今后的提升改造。0-8分3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对项目设计、实施、运营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设计考虑周到、解决及预防措施妥当,提出建议合理。0-10分4投资估算经济技术指标科学合理,投资估算明晰、详细、经济。0-10分5运营成本控制运营成本的控制方案是否科学、经济,符合现行实情。0-10分6项目进度计划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满足招标要求,内容详细、表述清晰,合理可行。0-5分7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符合招标要求,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0-5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范围1现状调查对化工集中区工业污水排水现状、项目建设背景、规划及存在的问题的了解和分析。0-5分2设计方案1)总体设计思路:项目总体设计原则、设计技术规范、标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技术路线论证详实性。0-2分2)系统设计方案:对本工程服务范围的纳管及尾水排放系统进行总体分析、方案规划比较的符合性。0-8分3)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方案: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进水水质、排水水质标准、建设场地情况、方案的安全性等,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可按总平面布局的合理性;工艺流程合理且工艺处理方案具有先进性;建筑结构设计规范性及整体风貌;自动化控制及智慧化等方面进行评价。针对本项目管网收集范围及尾水排放口位置确定管网布置方案,根据管网路径布置合理性及特殊路段处理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评价。0-12分4)工程设计标准、参数选择的准确、合理,总平面、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绿化、管网、道路交通等方案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深度与招标要求的契合度等。0-5分5)设备选型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合理,满足“主流、新型、工艺先进可靠,结构坚固,便于检查、清理、润滑和维修、备品备件齐全”要求;设备设计有利于本工程设备分期建设及今后的提升改造。0-8分3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对项目设计、实施、运营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设计考虑周到、解决及预防措施妥当,提出建议合理。0-10分4投资估算经济技术指标科学合理,投资估算明晰、详细、经济。0-10分5运营成本控制运营成本的控制方案是否科学、经济,符合现行实情。0-10分6项目进度计划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满足招标要求,内容详细、表述清晰,合理可行。0-5分7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符合招标要求,内容较充实,表述较清晰,基本合理可行。0-5分2、经评委评审后,投标人的资信和技术得分合计值低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资信和技术总分值的70%,其投标报价不纳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4.5商务标评审(15分)4.5.1评分范围:本项目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资信、技术符合性评审,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投标最高限价的,且投标人的资信和技术得分合计值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置的资信和技术总分值70%的进入评分范围。4.5.2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A+B)/2A值确定:进入评分范围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为报价平均值的85%。出现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报价的,剔除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后,重新计算报价平均值,直至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为止,剔除的报价不再参与后续评审。没有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时的报价平均值作为A值。B值确定:低于A值且最接近A的两个投标报价平均值为B值;如低于A值的投标报价只有一家,此报价即为B值;没有低于A值的,则A值即为评标基准价。以上报价平均值、动态成本控制价、评标基准价计算,均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上述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未按抽取的参数计算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3)评标基准价计算过程中剔除的低于动态成本控制价的报价得零分;进入评分范围的其他报价,根据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对比,计算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的得分值。即:a.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b.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相差1个百分点扣0.5分。以上报价得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2位。4.6综合得分4.6.1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三部分得分之和。4.6.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标得分相同时,资信标得分高的优先;资信标得分也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4.6.3中标候选人推荐人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不排序。五、完成评标报告5.1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5.2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5.2.1开标记录;5.2.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5.2.3询标澄清纪要;5.2.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5.2.5推荐中标候选人;5.2.6其他建议。六、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日内,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不排序。公示结束后,无质疑投诉的,进入定标环节。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示期间,有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时,不再递补。1.3.第二节定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办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规定如下。1、定标组织组建1.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并主持定标会议。1.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说明申请回避。1.3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中标候选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中标候选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1.4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5定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组长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1.6定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应报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2、定标前考察、质询。本项目定标前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质询。3、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天内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龙游分中心召开定标会议完成定标工作,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并存档备查。并由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定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指派)在定标会议开始时可以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以及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如有)。定标委员会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问。招标人代表向定标委员会反馈的信息中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单位的内容。定标委员会的提问应在定标会现场提出,招标人代表应在定标会现场作出答复,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提问和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4、定标现场面试本项目不进行定标现场提问、面试。5、定标要素:5.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情况等;5.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5.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5.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现状调查情况、设计方案合理性及投资估算和运营成本等);5.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5.5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要素: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状况、管理水平。6、定标办法(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限制投标行为、行贿犯罪记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行为和项目负责人有无在施建设工程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将结果上报县监管办,存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违规行为的中标候选人不得进入定标环节。(2)本项目采用直接票决法定标: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中以票决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3)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4)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面试。(5)定标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游分中心。7、定标会议流程(1)所有参与定标会有关人员应签到并签署定标工作保密承诺书。所有人员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后交由监督小组保管;(2)所有人员到齐后,监督小组宣读定标会议纪律;(3)定标委员会组长宣布定标会议正式开始;(4)招标人代表介绍项目概况、招标评标情况以及对中标候选人的考察、质询情况(如有),然后现场分发定标辅助资料和选票;(5)定标委员会成员了解熟悉定标相关资料,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代表进行提问;招标人代表现场答复,答复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书面记录,并由提问和答复双方在书面记录上签字。提问和答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的实质性内容;(6)投票;(7)招标人代表及时收取并检查选票;(8)计票;(9)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投票结果;(10)定标委员会成员签署定标报告,定标会议结束。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应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8、完成定标报告8.1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8.2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8.2.1定标委员会名单;8.2.2定标程序;8.2.3定标要素8.2.3定标办法;8.2.4定标结果;9、定标结果公示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将定标结果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不少于3日。附件: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申辩机会的除外(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未回复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不见面开标以系统提示时间为准)。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4.3项、第3.6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下列情形为串通投标行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或联系方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4)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同一单位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或不同投标人与同一投标人联合投标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人员出现同一人的情况;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条件未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6.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7.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代理人无有效的委托授权书的。8.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如质量、工期、报价等不符合要求(以投标函为准)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文字表示的报价金额有漏字或错字的。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0.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11.未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7.3或3.7.4条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12.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1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清标过程中检测出制作机器码相同的。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受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业主)委托为实施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设计人”)对该项目设计投标。发包人、项目业主和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3.1.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2.工程地点:位于城南开发区二期,开泰路西路以北。3.规划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4.建筑功能:满足化工集中区的废水处理要求。5.投资估算: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工程建安费用约15000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设计范围:设计包含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土建工程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及厂内管线按1万吨/天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安装位置);设计包含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纳入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各企业围墙外排口至工业污水处理厂厂界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一企一管要求设计);设计包含本工业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渠出口至衢江排污口的出水管网工程。(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含项目申请报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参与配合项目前期环境影响评价、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排污口论证、涉路施工安全评价、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安全评估配合工作(包括不限于本项目内部设备、系统及配套影响的安全项及外部影响的)、水土保持、节能评估等所有专项的编制及验收工作。(3)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上述各设计阶段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参与各类验收;2)配合施工图纸审查工作、配合提供项目前期各类服务事项所需设计资料并参与项目验收;3)提供纸质和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4)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根据施工进度指派相应的设计人员到场服务;5)配合编制竣工图,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6)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7)设计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1.3.1.2.三、工程设计周期(1)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报批、融资可研和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送审稿编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图审要求】。(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3)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1.3.1.3.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合同总价;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费元(占合同总额的70%),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元(占合同总额的30%)。1.3.1.4.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1.3.1.5.六、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3.1.6.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1.3.1.7.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签订。1.3.1.8.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3.1.9.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执陆份,设计人执肆份,监管办、招标代理各执壹份。以下无正文。1.3.1.10.签署页,无正文: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1.3.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通用条款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09)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3.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项目投标文件、双方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浙江省及本市区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如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等)。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3.1.1.1.1.8保密保密期限:永久。1.3.1.2.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向设计人提交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文件。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1.3.1.3.3.设计人1.3.1.3.1.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设计人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规定,并按要求调整设计。(2)履约担保: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形式可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履约担保如为现金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出具,履约担保采用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办理前须由发承包双方共同认可,保函出具后,任何单位不得无故拒绝。并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前将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送至发包人审核通过(保函格式应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中的独立保函格式办理)。金额为合同价款的2%(即:元)。办理期限为合同生效后30日内(限期未办理的,每延长一天,发包人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设计人计收违约金)。保函有效期限天数为完成设计任务后三个月,否则发包人将不予接收。实际履约过程中如保函已失效,但该工程未完工时,设计人应及时办理续保,失效期满30日历天仍未办理的,发包人每天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一向设计人计收违约金,从保函失效之日起算。履约担保在施工图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如有违约则按照合同违约责任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余额退还。1.3.1.3.2.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承担总体责任。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扣除15万元违约金。如项目负责人因发生重大意外事故不适合再任等特殊情形,无法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向发包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同意更换的可不作为违约,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要有同等资质或者优于投标业绩证明,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项目负责人不称职的人员,设计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设计人拒绝更换的需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1.3.1.3.3.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认为设计人员不称职提出更换的,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14天内更换;设计人拒绝更换的承担5万元/人的违约金。1.3.1.3.4.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无专项资质的专业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及执业经历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分包工程设计费已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自行与分包人结算并支付给分包人。1.3.1.3.5.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1.3.1.4.5.工程设计要求1.3.1.4.1.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和浙江省及本市区现行有关的地方性法规、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3.1.4.2.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设计文件满足工程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要求,概算应符合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委托书以及现行规范编制深度的要求,并满足当地建设规划等部门对图纸及技术文件审查的相关要求及规定。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1.3.1.5.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1.3.1.5.1.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1.5.2.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3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7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1.3.1.5.3.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不加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U盘载体。1.3.1.6.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10天。8.3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10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4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以实际情况为准。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应为其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至工程竣工交付前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3.1.7.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本项目设计费(合同价)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不随工程变化调整,并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不论建安工程费是否调整,中标后不再追加调整各类系数和费用。合同价包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所涉及的可研(含报批、融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编制、报批审查配合、按审查和招标人意见对整个设计过程的修改、深化整合和优化设计;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和电子图纸;设计补图和工程施工阶段的变更联系单;施工配合、验收配合等相关服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设计人员进驻现场办公,提供现场服务;参与各类验收,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设计变更后的图审费用(如有)、会务费、专家论证费用(如有);图纸资料费用;利润和税金及其他有关服务和配合的全部费用。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或预付款的比例/。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0.4支付条件付款按照投标报价组成区分为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及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两部分,具体金额以投标报价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有权要求设计人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计内容与增加设计深度,若项目设计内容未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发包人可根据设计人完成情况支付对应阶段的设计费且对其余未完部分进行甩项,设计人须无条件接受。若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达到图审标准,发包人按设计人提交成果完成情况根据施工图相应节点进行支付。支付节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污水处理厂设计费支付金额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支付金额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5%(含融资可研部分费用50000元)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25%施工图(含所有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40%(其中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及专项深化占10%)所有应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0%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后30天内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清支付节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污水处理厂设计费支付金额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支付金额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5%(含融资可研部分费用50000元)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25%施工图(含所有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40%(其中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及专项深化占10%)所有应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0%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后30天内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清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1.8.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设计人所有(项目建成后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有)。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承担。1.3.1.9.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已支付预付款、设计费的,设计人应予以返还;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价款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因设计人原因引起设计周期或施工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承担2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一个月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负责另行赔偿。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5%。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应将设计文件修改至发包人要求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其造成设计文件逾期交付的按14.2.2款处理。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设计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如发生转包的违法行为,发包人有权终止设计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当工程涉及专业设计时,如设计人无相应资质或其他技术原因不能自行设计时,由设计人选择分包单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专业工程分包经发包人同意后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设计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1.3.1.10.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3.1.11.16.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1.3.1.12.16.1.1若因政策原因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终止合同,如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设计费,多退少补。1.3.1.13.16.1.2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1.3.1.14.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1.3.1.15.18.其他条款履约担保分为质量、工期、项目班子到位、廉政四部分。其中:质量占40%、工期占30%、项目班子到位率占20%、廉政占10%。如设计人有违约,发包人按合同违约责任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可相互调剂,履约担保金不足的,还可从设计费中调剂。质量违约:设计人应保证通过图纸审查,满足编标和实际施工需求,设计文件应满足工程资料归档要求。设计人拒绝调整、变更、完善设计文件的,视作违约,发包人有权扣除10%以上质量履约担保金。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负责另行赔偿。工期违约:详见本章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项目班子违约: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安排到位,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如确需更换的,设计人应事先提交更换申请,经发包人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作设计人违约,发包人有权按项目班子成员更换的比例同比例扣除项目班子到位履约担保金。造成损失的,由设计人负责另行赔偿。廉政违约:设计人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扣除全部廉政履约担保金。18.1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18.2项目开工后如发包人有需要,设计人须在工地现场设置办公室,设计单位须派相应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办公,并听从发包人安排。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由设计人自行解决。18.3设计单位须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需要设计单位完善、提交相应联系单或绘制图纸时,设计单位须予以配合。18.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完成设计任务,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培训、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18.5设计人应在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派出设计代表参加有关设计问题的专业会议和联络会议,对关键的、新的施工工艺进行指导施工,对某些关键部位,作出相应的现场检查落实;设计人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设计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参加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的验收、各阶段工程验收等工作,务求达到设计的质量要求和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18.6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设计人提供的系统配置清单产品应有至少三个或以上的同档次品牌可供选择。18.7工程开工后,设计人应派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到施工现场人数视工程进度而定,所发生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均由设计人支付。18.8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如需对部分设计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并不得追加费用;若因设计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有不配合情况,发包人有权对设计人进行相应处罚,相关处罚金额在合同价款中扣除。18.9施工图设计要求尽量不引用标准图,如确需引用,需向发包方提供标准图复印件。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由业主、施工单位或厂家另行设计或另行深化的内容。当工程涉及专业设计时,如设计人无相应资质或其他技术原因不能自行设计时,由设计人选择分包单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相应费用包含在本设计合同费用内。设计人拒绝选择分包单位,或分包单位的设计质量(深度)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分包单位实施,相关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平行发包的专业设计文件确认工作。施工图设计要求符合发包人设计意图,如不符合的要无条件修改完善。18.10设计人的设计需在发包人提供的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范围内进行,在初步设计审查时核定此限额。如施工图设计造价超过设计限额要求,设计人应免费进行调整,经多次调整后仍未达到设计限额要求的,应经过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18.11设计人应加强设计变更联系单的审核和管理,负责审核竣工图并盖章确认。按发包人的通知和期限,及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替换图必须附相关设计变更联系单,否则视作设计变更联系单未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按设计变更联系单延误出具时间扣除2000元/天违约金。18.12按发包人要求,每次项目方案汇报、项目例会、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和施工过程各类问题讨论,项目负责人均应按时参加。同时项目负责人需配合发包人及时完成设计变更单、联系单及图纸调整等资料的出具工作。18.13设计人应配合发包人做好设计服务工作,指定项目负责人承担内部协调和外部联系工作。按发包人要求,指派相关专业设计人员认真开展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时全面解答、回复、确认施工图疑问。发包人通知需要设计人参加相关会议时,设计人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检查和验收。设计人无故不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会议、检查和验收的,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处以2000元违约金。18.14工程建设期间,设计人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变更程序进行下发相应变更,不得私下与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就非发包人认可的简化施工工艺或增加无效成本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并下发工程变更,每发生一次,发包人有权处以2000元/次违约金。8.15因前期设计不合理导致后期设计变更增加造价的,发包人可对设计人酌情进行违约扣款。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设计缺陷导致的变更(累计变更金额超过项目施工合同价的2%-5%,扣除设计费的5%,累计变更金额达到项目合同价5%以上的,扣除设计费的10%)。在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后,经核查发现设计人所设计内容导致超概的扣除设计费尾款;18.16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有权要求设计人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计内容与增加设计深度,若项目设计内容未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发包人可根据设计人完成情况支付对应阶段的设计费且对其余未完部分进行甩项,设计人须无条件接受。若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达到图审标准,发包人按设计人提交成果完成情况根据施工图相应节点进行支付。18.17其他发生合同未涉及部分或增加服务,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以上所有违约扣款可直接在设计费中扣除。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8: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具体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三、各阶段服务内容1.方案设计阶段(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4)协调景观、交通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景观绿化、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环保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3、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4.施工配合阶段(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4)参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5.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项目立项和审批文件各1方案开始3天前2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区域位置图、红线图、设计范围涉及的纳管企业排污基本情况、排污口及周边市政管网图等各1方案开始3天前3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条件1方案开始3天前4工程勘察报告2初步设计开始前3天提供初步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5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若有)1 6方案设计确认单1初步设计开始3天前7初步设计确认单 1施工图设计开始3天前8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1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天内9其他设计资料1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3天前(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方案及估算成果文件1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2初步设计及概算成果文件15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45日历天内3施工图(含优化设计及专项深化)设计成果文件15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特别约定:1.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2.上述设计时间包括法定的节假日。3.图纸交付地点:提交的地点为浙江新北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蓝图、电子文件(不加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份数按发包人要求。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文件份数按照招标人实际需要需增加的在5份以内不予增加费用,并提供电子文档。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建筑专业设计人员暖通专业设计人员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电气专业设计人员自控专业设计人员造价专业人员环保专业设计人员……附件5:设计进度表(1)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8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含报批、融资可研和估算)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方案设计通过评审且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的送审稿编制,初步设计通过评审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达到图审要求】。(2)专家评审及有关部门审查的时间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可不计入设计周期,但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审批工作不能如期进行的除外。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附件6:设计费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污水处理厂设计费支付金额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支付金额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5%(含融资可研部分费用50000元)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25%施工图(含所有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40%(其中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及专项深化占10%)所有应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0%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后30天内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清支付节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污水处理厂设计费支付金额纳管工程及尾水排放工程设计费支付金额设计方案论证通过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5%(含融资可研部分费用50000元)初步设计通过批复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25%施工图(含所有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40%(其中施工图优化设计、图审及专项深化占10%)所有应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根据完成情况,支付对应设计费的10%项目竣工结算送审后30天内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设计费用一次性付清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有权要求设计人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设计内容与增加设计深度,若项目设计内容未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设计范围进行调整的,发包人可根据设计人完成情况支付对应阶段的设计费且对其余未完部分进行甩项,设计人须无条件接受。若设计人提交的初步设计达到施工图图审标准,发包人按设计人提交成果完成情况根据施工图相应节点进行支付。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设计费固定总价包干,并包含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等,不论建安工程费是否调整,中标后不再追加调整各类系数和费用。附件8:建设工程廉政合同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履行合同条款。(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处报销任何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第三条、承包人的义务(一)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并扣除全部廉政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建设市场的处理。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工程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设计补偿费的协议书发包人:设计人: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批,设计人已入围中标候选人并经公示无异议。根据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纸质设计方案及图纸、不设保护的DWG格式及PDF电子版图纸和Word版设计方案,可获设计补偿费金额人民币整(¥: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龙游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双方就投标要求、双方权利义务、设计补偿费支付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补偿费。2)发包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要求,办理设计人获得设计服务的相关手续。2.设计人责任1)提供完整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2)提供满足发包人要求的相应设计费正规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条成果的权属1)应征单位的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有权采用全部或部分内容。2)所有设计文件在评审后不退回设计人。3)发包人有权对设计成果进行任何形式的出版、展示及评价。4)设计人投标方案中的所有内容均由设计人原创,不得包含有任何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回设计补偿费,并由设计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三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四条费用与支付1.发包人将向设计人支付人民币整(¥:元)的设计补偿费。2.设计补偿费付款方式:在发包人方案审查通过并获得设计人提供的相应设计补偿费正规发票后30日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整(¥:元)。3.设计费支付开户银行:4.设计费支付账户名称:5.设计费支付账号:第五条免责条款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合同责任。2.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须立即电告对方及在14天内以空邮方式向对方提供事故发生的证明文件,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以中国法律解释。第七条其他约定1.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龙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果在中英文的文字意义上出现冲突,本协议及技术任务书和附件都以中文版本为主。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二份,设计人执二份。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日期:日期:第5章设计任务书1、项目背景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位于城南开发区二期,开泰路西路以北,根据龙游县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方案(正式划定一稿),规划范围东至城镇开发边界,南至永盛路(含),北至开泰路(不含),西至规划528国道东侧约200米处,合计约2.59平方公里,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化工园区复核认定(第五批)通过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3]243号),化工集中区规划范围近期为东至顺和路,南至永盛路(含),北至开泰路(不含),西至规划528国道东侧约250米处,合计约176.91公顷。随着入驻化工企业的增加,现有污水处理厂已满足不了整个化工集中区的废水处理要求。为推进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打造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提升、绿色化建设、智慧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示范的“五项重点工程”,削减污染负荷,进一步美化龙游县水环境、人居和工作环境,拟建设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及纳管和尾水排放工程。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及纳管和尾水排放工程由新建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各企业至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的一企一管污水收集管网、新建规模为2万吨/天(污水厂土建工程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及厂内管线按1万吨/天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安装位置)的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尾水排放工程组成。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基地位于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内,基地南侧紧邻开泰路,西侧为天豪电梯规划用地,东南侧为供热厂规划用地,东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和少量农房。地块整体呈梯形,场地较为平整,总规划用地面积约29.95亩。2、总体要求1、设计主要内容:设计包含一座日处理能力为2万吨/天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土建工程及公辅设施按2万吨/天规模设计,设备及厂内管线按1万吨/天规模设计,预留远期安装位置);设计包含龙游县经济开发区化工集中区纳入本新建工业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各企业围墙外排口至工业污水处理厂厂界的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按一企一管要求设计);设计包含本工业污水处理厂标准排放渠出口至衢江排污口的出水管网工程。本项目设计不含高压配电工程设计、燃气系统设计、5G基站设计;但设计人需配合上述相关单位完成理应涉及的工作及深化,例如高低压配电衔接等。2、设计阶段划分: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3、设计深度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对工程设计各阶段相关设计深度规定的要求。需包含设备设施环保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自控、园林绿化、智能化等专业设计,包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综合楼、门卫等民用建筑还需提供建筑节能设计专篇。4、设计工期要求:中标后15天内完善方案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获得批准之日起45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的送审稿编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之日起20天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达到图审送审深度)。5、投资估算及限额设计要求:工程总投资估算控制在18000万元以内(包含整个项目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其中收集管网和尾水排放管两子项工程的工程费用合价暂定为5000万元计入投资估算)。工业污水处理厂区(包含本项目规模2万吨/天的土建工程、道路、围墙、绿化等全厂性公用工程和一期1万吨/天的设备及室内外管线工程)采取限额设计,控制该部分工程费用设计概算限额15000万元。要求设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统一运行人数及薪酬标准、水电及药剂单价、污泥处置单价计算的直接运行成本控制在8.0元/吨水以内,运行费用单价将列入设计考核(按10000吨/天处理量进行考核,污泥按一般固废处置),具体细则在合同中约定。3、总图、规划方面指标1、总用地面积:约29.95亩,规划建筑高度(女儿墙顶)≤40米;容积率0.15~0.5;建筑密度10%~30%。2、建筑退让:低层、多层建筑山墙面后退基地边界≥5.0米,主墙面后退基地边界≥5.0米;开泰路侧建筑后退道路红线≥6.0米。3、围墙、门卫室退让:围墙宜采用透空式围墙,围墙中心线退让基地红线≥0.5米。大门应留足疏散空间,门卫室面积≤30平方米,退让红线≥0.5米。4、厂区综合考虑一定绿地,结合污水处理厂环境设计必要的乔灌木和草坪,改善内部环境的同时兼顾节约用地,控制绿地率10%~30%。5、停车位指标:依照《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指标标准》、《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置与设计规范》以及实际功能配备需要,设置合理数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及配充电桩车位个数。6、上述指标具体以宗地规划设计要点及《龙游县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为准。三、工艺要求、指标1、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进入本污水处理厂的废水主要为化工废水,包括少量生活污水(忽略),设计进水指标主要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因园区企业多、涉及生物制药、医药及中间体、农药及中间体、试剂、新型涂料、高性能助剂等行业,因此《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中未涉及或要求高于企业按所属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的指标,按企业所属行业标准要求确定的“在企业总排口满足间接排放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排放限值”执行,主要进水参数如下:表3-1主要设计进水水质表序号水质指标单位限值1水温℃402色度(稀释倍数)倍≤643悬浮物SSmg/l≤4004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5PH6.5~9.5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3507化学需氧量(CODcr)mg/l≤5008氨氮NH3-N(以N计)mg/l≤459总氮TN(以N计)mg/l≤7010总磷TP(以P计)mg/l≤811急性毒性(HgCl2毒性当量)mg/l≤0.072、设计出水水质指标设计出水水质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污染物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指标执行浙江省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设计出水指标参数如下表:表3-2设计出水水质表(日平均值)序号水质指标单位限值1化学需氧量(CODcr)mg/l≤302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103悬浮物(SS)mg/l≤104动植物油mg/l15石油类mg/l1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7总氮(以N计)mg/l≤10(12)8氨氮(以N计)mg/l≤1.5(3)9总磷(以P计)mg/l≤0.310色度(稀释倍数)倍≤3011PH6~912粪大肠杆菌群数(个/L)103注1:括号内数值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执行。3、臭气处理指标恶臭气体经净化处理后,最终出口处的硫化氢、氨和臭气等主要污染物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气筒15米高度排放标准值,厂界标准按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表3-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