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提质改造招标公告(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2024)
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8标段招标公告
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18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周自然发【2024】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白马镇大刁村、刁楼村、钱店镇大冯村、东位村、张完 乡北李庄村、大王庄村、大张庄村等3个乡镇50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377.726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7.3223公顷;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李楼乡吴庄村、虎岗乡腰刘村、张岭村、宁平镇徐桥村、韩楼村等8个乡镇、5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 377.124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62.6439公顷。
2.3 项目总投资:约42395800.00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1-16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17-18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8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8标段-16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1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18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0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其他注意事项
6.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郸城县福厚街21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890521888
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9.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394-3210816
附件:
招标文件-监理(17-18标)V1.0.doc
招标公告.pdf
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7-18标段招标文件L招标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9月1.11.21.31.41.51.6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总则82.招标文件93.投标文件104.投标125.开标136.评标137.合同授予1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49.纪律和监督1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6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17附表三:问题的澄清18附表四:中标通知书19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0附表六:确认通知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评标办法前附表221.评标方法242.评审标准243.评标程序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第一部分协议书27第二部分通用条件29第三部分专用条件38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4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1二、授权委托书52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53四、监理大纲54五、项目管理机构56六、资格审查资料59(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9(二)近年财务状况表60(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1(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62(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63七、其他材料64第1章招标公告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周自然发【2024】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2.2建设规模: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白马镇大刁村、刁楼村、钱店镇大冯村、东位村、张完乡北李庄村、大王庄村、大张庄村等3个乡镇50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77.726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7.3223公顷;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李楼乡吴庄村、虎岗乡腰刘村、张岭村、宁平镇徐桥村、韩楼村等8个乡镇、5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77.124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62.6439公顷。2.3项目总投资:约42395800.00元。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标:1-16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监理标:17-18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8个标段,具体划分为:1标段-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8标段-16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18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16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7-18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其他注意事项6.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地址:郸城县福厚街217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890521888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1936113559.监督人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1.71.81.91.101.111.121.1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地 址:郸城县福厚街217号联 系 人:杨先生电 话:15890521888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193611355 1.1.4项目名称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1.5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1.1.6建设规模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涉及白马镇大刁村、刁楼村、钱店镇大冯村、东位村、张完 乡北李庄村、大王庄村、大张庄村等3个乡镇50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377.726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7.3223公顷;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李楼乡吴庄村、虎岗乡腰刘村、张岭村、宁平镇徐桥村、韩楼村等8个乡镇、5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 377.124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62.6439公顷。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1.3.2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施工期延长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7-18标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资格: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17-18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1、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里点击“申请电子保函”,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操作方法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2、银行转帐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帐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行号:313508000025中原银行账号:17标段:41160201017000300111234618标段:411602010170003001112347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则从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3 年(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2021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必须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格式为“*.zktf”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7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tf”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4.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为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报价要求本工程设招标人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10.2其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工程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图纸;(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澄清内容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如有修改,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将修改内容予以发布。如果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修改内容,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形式报价,由投标人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市场行情,结合本企业的实力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自主报价。3.3.2投标人的监理酬金计算公式:中标人报价。3.2.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投标报价;3.2.4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格式为“*.zktf”。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4.1.1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3投标人因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方式,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出现以上任何一款现象者,按废标处理。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除开标、评标期间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监理服务期备注签名招标人控制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监理服务期:日历天。质量控制目标:符合标准。项目总监:(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和加盖单位电子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满足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总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监理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控制目标合格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3.4.1项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方法2.2详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企业资信情况:15 分项目管理机构:10 分监理大纲:45 分投标报价:3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且在招标控制价范围100%(含)到95%(不含)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不在此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当所有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不含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4(1)企业资信情况(15分)企业信用( 3分)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为 AAA 级的得 3 分;AA级的得2分,A级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2.4(1)企业资信情况(15分)企业业绩(1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多得12分。注: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2.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专业监理工程师( 6分)项目管理机构中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 2 分,最多加6分。2.2.4(2)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监理人员配置( 4 分)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低于2人得 2 分,每增加一个监理员加1分,最多加2分。2.2.4(3)监理大纲(45分)质量控制措施(10分)质量控制措施很全面,有针对性得0-10分 2.2.4(3)监理大纲(45分)工期控制措施(10分)工期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得力的得 0-10分 2.2.4(3)监理大纲(45分)投资控制措施(10分)投资控制措施很全面,有针对性得0-10分2.2.4(3)监理大纲(45分)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7分)合同信息管理与工程协调措施有针对性得 0-7分;2.2.4(3)监理大纲(45分)工程安全监督措施(8分)工程安全监督有效性强得0-8分2.2.4(4)投标报价(30分)偏差率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得满分(30分);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其有效报价偏差率每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1%,扣 1分,扣完为止。(1)分值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2)中间值计分按直线插入法计算。3.3.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企业资信情况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监理大纲得分+投标报价得分。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五名以下(含五名)评委组成时,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监理大纲和项目管理机构的优劣确定先后顺序。1.13.1.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l)企业资信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企业资信情况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3.2.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签到(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主动出示专家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监管工作人员确认其身份后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参加评标。(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管理规定以及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并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3)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第二章6.1.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3.1.2推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及负责人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评标权力。(2)评标委员会负责人除履行自己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标的职责外,主要负责以下工作:①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招标文件;②负责清标、修正;③在评审中出现不同意见时进行复核,组织讨论。④整理编写评标报告。3.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本工程的招标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合同条件,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办法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3.2初步评审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对“通过”、“不通过”的意见有分歧的,以评标委员会全体评标专家三分之二以上的意见作为结论意见。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或投标报价(修正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投标人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电子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7评标结果3.7.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3.7.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无。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无。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相关工程建设标准。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全面控制。在涉及工程延期/天内和(或)金额/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签订合同后五天提供监理规划细则一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7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9.补充条款/。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A-1勘察阶段:。A-2设计阶段:。A-3保修阶段:。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B-1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名称数量工作要求提供时间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3. 其他人员B-2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名称数量面积提供时间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3. 试验用房4. 样品用房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B-3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1. 工程立项文件2. 工程勘察文件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5. 施工许可文件6. 其他文件B-4委托人提供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提供时间1. 通讯设备2. 办公设备3. 交通工具4. 检测和试验设备第五章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委托监理的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2、监理工作主要内容2.1工程施工质量控制2.1.1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1.2建立本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2.1.3督促承包商健全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2.1.4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1.5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2.1.6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2.1.7隐蔽工程检查验收;2.1.8审核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并经委托人同意;2.1.9进行质量技术鉴定;2.1.10组织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的质量评定;2.1.11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质量的动态情况;2.1.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1.13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1.14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质量标准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验收条件。2.2工程施工进度控制2.2.1编制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2.2.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或横道图计划;2.2.3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2.2.4对施工进度实施动态控制,定期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施工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2.2.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工程施工进度的动态情况。2.3工程施工投资控制2.3.1编制工程施工年、季、月资金使用计划;2.3.2严格控制工程施工各项变更;2.3.3对主要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2.3.4核实确认承包商已完工程量,及时签认工程进度款付款凭证;2.3.5对工程建设投资实施动态控制,对实际投资与合同价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保证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2.3.6以施工合同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工程索赔。加强主动监理,减少工程索赔;2.3.7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有关工程建设投资的动态情况;2.3.8编制工程施工结算文件。2.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2.4.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施工措施;2.4.2督促承包商落实安全施工措施;2.4.3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4.4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4.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自查工作。2.5工程建设合同管理2.5.1协助委托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5.2审核分包商资格;2.5.3督促合同双方全面履行工程施工合同;2.5.4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施工合同纠纷;2.5.5定期向委托人报告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2.6工程施工信息管理2.6.1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质量信息、进度信息、投资信息、合同管理信息,为各项决策提供服务;2.6.2利用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工程施工信息档案。2.7协调工程施工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2.7.1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施工外部关系;2.7.2协调工程施工中委托人、设计单位、承包商之间的关系。2.8工程竣工后,依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向委托人提供监理合同规定套数的完整的监理数据。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监理大纲;5、项目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致:(招标人)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标书项目标段监理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详细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的话)和参考数据,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监理服务与设备,投标报价为:。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5.我方愿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数据;6.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7.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9.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及标段投 标 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号投标报价(元)小写: 大写: 质量监控目标监理服务期计划进驻日期接招标人进场通知后 日内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附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及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13.2四、监理大纲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提出监理工作大纲,建议应包含以下内容并在附表内填上相应内容:一、监理工程概况。二、监理范围和服务内容、监理依据。三、监理机构设置及岗位职责。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五、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及环境控制措施。六、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七、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八、监理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九、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十、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十一、其他。附表:拟配置本工程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专业年限(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情况表姓 名年龄性 别电话监 理资 质文化程度专业职 务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日期职 务职称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号工 作 简 历 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盖单位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拟派监理人员一览表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事专业何时从事监理工作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性别年龄职称从事专业何时从事监理工作类别证号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总监理工程师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四)正在进行的和新承接的监理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建设规模项目投资额(万元)合同价(万元或%)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实现情况项目描述备注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七、其他材料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承诺书建议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我单位所投工程,在此郑重承诺:1、保证此投标文件中所附企业资料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且与原件无误,否则我单位承担一切责任;2、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配备人员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3、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中拟投入的设备表组织进场,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4、若我单位中标,保证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合格标准,且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项目监理目标,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5、若我单位中标,承诺将工程产生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缴纳至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8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已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周自然发【2024】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郸城县境内。2.2建设规模: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白马镇大刁村、刁楼村、钱店镇大冯村、东位村、张完乡北李庄村、大王庄村、大张庄村等3个乡镇50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77.7266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57.3223公顷;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涉及李楼乡吴庄村、虎岗乡腰刘村、张岭村、宁平镇徐桥村、韩楼村等8个乡镇、5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377.124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62.6439公顷。2.3项目总投资:约42395800.00元。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施工标:1-16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监理标:17-18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8个标段,具体划分为:1标段-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8标段-16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17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一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18标段:郸城县2024年度第二批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监理;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1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时3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其他注意事项6.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6.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郸城县土地整理中心地址:郸城县福厚街217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890521888代理机构:河南泓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南侧佳利曼哈顿5号楼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31936113559.监督人监督部门: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394-32108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提质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