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健康体检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4-ZH2CFGW-14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品目预算 (人民币 元)
最高限价 (结算率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1,620,000.00
1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以及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合同包的投标。③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合同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④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由牵头方和成员方共同盖章,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投标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内容,由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的资料签字或者盖章。9.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者符合性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
联系方式:0756-8717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联系方式:刘碧仪、0756-2882702(项目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碧仪(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 话: 0756-2882702(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健康检查服务/体检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
香洲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6: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14:30
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大航海厅
预算金额
¥16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碧仪(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项目联系电话
0756-2882702(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6-8717512
代理机构名称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碧仪、0756-2882702(项目咨询)
附件:
附件1
DHH24-ZH2CFGW-143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附件2
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xlsx
附件3
(联合体投标)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xlsx
附件4
购标指引(大航海).pdf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HH24-ZH2CFGW-143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刘碧仪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1温馨提示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六、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七、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支机构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八、递交投标文件前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胶装成册、已密封完好。九、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者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十、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我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三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十一、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议投标人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4第二章用户需求书-------------------------------------------------------------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第四章评标方法与标准--------------------------------------------------------22第五章合同文本--------------------------------------------------------------3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7第七章投标人须知------------------------------------------------------------86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3第一章投标邀请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4投标邀请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HH24-ZH2CFGW-143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620,000.00元用户需求书: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620,000.00元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服务要求品目预算(人民币元)最高限价(结算率%)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1,620,000.00100.00%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5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以及牵头方和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下同一合同包的投标。③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合同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④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由牵头方和成员方共同盖章,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投标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内容,由联合体各方对自身单位的资料签字或者盖章。9.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882707,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2.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等。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或者符合性审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联系方式:0756-87175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层1901联系方式:0756-2882702(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碧仪(项目咨询)、梁倩盈(招标文件领购咨询)电话:0756-2882702(项目咨询)、0756-288270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7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者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2.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部分为关键技术参数、功能、要求,任何对这些项目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逐条响应(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者未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3.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文件中须按照“▲”条款的要求逐条响应并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若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还须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条款技术指标负偏离或者未响应,对应项将不予以计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做任何调整。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二)项目属性:服务类(三)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若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该声明函时请注意:1.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格式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2.“单位名称”指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全称;3.“项目名称”指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全称;4.“标的名称”指本项目对应合同包的“采购标的”;5.“企业名称”指承接本项目的单位(服务类与工程类项目,指投标人;货物类项目,指所投产品制造商)。(四)投标人对任何一项应当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的内容有漏报的单价,或每项投标单价中有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中标,则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五)投标人需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条款、检测报告、相关认证证书等方面的材料不真实,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六)标的情况:采购本国产品及服务。如投标人所投标的为进口产品或服务,将视为无效投标。★(七)投标人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围猎”采购人工作人员行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馈赠礼品礼金、邀请娱乐旅游消费、提供便利条件等非正常交往手段“围猎”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相关采购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相关处罚。(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明确以上内容,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八)本项目服务内容不得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如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协议意向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服务期限预算金额(人民币元)最高限价(结算率%)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620,000.00100.00%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是为香洲区税务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职工等选定2024年度干部职工常规体检、妇检和复检的医院或医疗机构。2.预算金额:人民币162.00万元。3.参检人员:包含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职工等共约710名。4.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5.按实际参检人数和体检项目结算费用。三、体检项目清单类别项目单项采购预算类别项目(元/人/次)体格检查内科26体格检查外科26体格检查身高、体重、血压26体格检查眼科26体格检查耳鼻喉科26体格检查裂隙灯检查12体格检查眼底照相80检验项目心电图26检验项目尿常规+尿沉渣30.2检验项目大便常规+隐血试验32检验项目血常规(五分类)18检验项目肝功能十二项(TP,ALB,GLB,A/G,ALT,AST,AST/ALT,r-GT,ALP,TBIL,DBIL,IBIL)61检验项目肾功三项(尿酸、肌酐、尿素氮)17.1检验项目肾功能五项(肾功四项+光抑素C+血糖)58.5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10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5第七章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6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2.2“监管部门”是指:采购项目所属监管部门。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8合格的投标人2.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2.8.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投标人。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除外;允许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9合格的货物2.9.1投标人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强制性规范。2.9.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者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2.9.4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否则不允许以进口产品参加投标。2.9.5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者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2.9.6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其他要求。2.10合格的服务: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2.11“乙方”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7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用户需求书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评标方法与标准5)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8)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被确定为投标无效。4.3投标人向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的有关本招标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者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的或者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8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已收悉,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的语言及计量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的构成7.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7.2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不接受电子公章、电子签名或者电子签章)。8.投标文件编制8.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者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8.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者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报价9.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者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所有根据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89投标价格中;2)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9.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3.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者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者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13.4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暗标除外)13.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4.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4.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4.1条和第14.2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会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者过早启封以及由此造成的风险和损失概不负责。14.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者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5.投标截止期15.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包含最后一分钟。例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9:30表示截止时间为9点30分00秒。15.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16.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17.开标17.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者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7.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当参加的投标人较多时,也可以由前三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被授权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招标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117.3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者签章确认;如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8.评标委员会18.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9.评标程序19.1投标文件初步审查(初审)。初步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19.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依据或者寻求任何外部的证据。19.1.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者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9.1.5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9.1.6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者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19.2澄清有关问题。19.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219.5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或者表述不一致的内容)需要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条款进行澄清的,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19.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20.定标20.1定标程序。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3中标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人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形式另行通知。21.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1.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或者将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方式进行采购。22.评标注意事项22.1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22.2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20.2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3.代理服务费23.1采购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23.2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金额(万元)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万元)100以下1.50%0100~5000.8%0.7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3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4.合同的订立24.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4.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5.合同的履行2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5.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6.质疑26.1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者对其他任何条款有异议,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否则视为无异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27.投诉27.1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向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八、适用法律28.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94\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n\n\n\n\n\n\n\n\n项目名称\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售价\n(人民币)\n叁佰元/套\n\n项目编号\nDHH24-ZH2CFGW-143\nDHH24-ZH2CFGW-143\nDHH24-ZH2CFGW-143\n售价\n(人民币)\n叁佰元/套\n\n供应商名称\n(名称与公章一致)\n\n\n\n\n\n\n手机号码\n\n\n\n固定电话\n\n\n电子邮箱\n\n\n\n\n\n\n所投项目包组\n(如项目有分包时)\n以“√”选择\n\n□包组1 □包组2 □包组3 …\n以“√”选择\n\n□包组1 □包组2 □包组3 …\n以“√”选择\n\n□包组1 □包组2 □包组3 …\n以“√”选择\n\n□包组1 □包组2 □包组3 …\n以“√”选择\n\n□包组1 □包组2 □包组3 …\n\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备注:获取采购/招标及相关文件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756-2882707。\n\n\n\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n\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n\n\n\n\n\n\n\n\n\n项目名称\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4年度健康体检服务项目\n售价\n(人民币)\n叁佰元/套\n\n项目编号\nDHH24-ZH2CFGW-143\nDHH24-ZH2CFGW-143\nDHH24-ZH2CFGW-143\n售价\n(人民币)\n叁佰元/套\n\n主办方单位名称\n(名称与公章一致)\n\n\n\n\n\n\n成员方单位名称\n(名称与公章一致)\n\n\n\n\n\n\n手机号码\n\n\n\n固定电话\n\n\n电子邮箱\n\n\n\n\n\n\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日\n\n\n\n (加盖公章)\n 我方确认本表所填信息准确、属实,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将由我方自行承担。\n\n\n\n 获取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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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健康体检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