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水保验收服务 水保监测服务招标公告(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2024)


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交易公告

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要求,现就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3927001)
2、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东起仁河大道,西至獐山路,全长约 390 米,标准段红线宽20 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绿化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项目核定总概算429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307万元。
3、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针对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监测服务中标单位。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1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截屏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止。
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
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
八、投标保证金(元):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71-89095217
2、招标代理: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廷     联系电话:13868180403
3、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沈心宇   联系电话:0571-86099001
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9月19日

公告.pdf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文件).zip

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公告根据建设要求,现就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工程情况1、招标项目名称: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3927001)2、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东起仁河大道,西至獐山路,全长约390米,标准段红线宽20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绿化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项目核定总概算429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307万元。3、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针对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监测服务中标单位。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1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3、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截屏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时间:20220244年99月2525日1414时0000分止。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号楼205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10号)。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20220244年99月2525日1414时0000分。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2号楼205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10号)。八、投标保证金(元):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71-890952172、招标代理: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廷联系电话:138681804033、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心宇联系电话:0571-86099001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19日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项目编号:Y3301100000013927001)招标文件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案机关:2024年9月一、招标公告根据建设要求,现就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工程情况1、招标项目名称: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招标编号:Y3301100000013927001)2、项目概况:本项目道路东起仁河大道,西至獐山路,全长约390米,标准段红线宽20米。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管线、绿化及道路附属工程等,建设地点: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项目核定总概算4297万元,其中工程费为1307万元。3、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针对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监测服务中标单位。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1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报名,投标时须单独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一份(需加盖公章,无需密封):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3、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截屏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五、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以网上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http://www.yuhang.gov.cn/)---专题专栏--余杭小额资源---小额交易招标公告栏下载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关注以上网址。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止。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七、开标时间与地点: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八、投标保证金(元):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九、联系方式:1、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71-890952172、招标代理: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廷联系电话:138681804033、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心宇联系电话:0571-86099001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9月19日二、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1招标人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2建设地点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3招标范围针对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工作,并完成招标人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的其他要求。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不得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因此,本项目选取中标单位数量2家,其中第一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第二候选人为项目水保监测服务中标单位。4服务期根据招标人要求5投标人资质等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1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7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投标担保金额本次投标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9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投标预备会:不举行,投标人疑问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9月23日16时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话:13868180403。10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肆份副本1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止12开标会地址: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号楼205室开标室(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0号)。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00分13评标标准及方法明标抽签法14其他施工工期为270天,如果工程延期,水保监测费用不增加,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费用风险。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两家中标人共同平均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共计5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中标价低于成本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三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三、投标须知1.投标人资质和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中介超市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2)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1星及以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2.本项目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行为与企业信用挂钩3.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9项所述由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到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4.投标报价:水保监测费用:按5000元/季计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最终按实结算;水保验收费用: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价,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投标函(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2);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3);④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⑤服务班子配备: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主要组成人员汇总表(附件4);⑥投标人主要仪器设备清单(附件5);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肆份,若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则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投标文件右上角上须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7.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8.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9.投标费用投标人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10.无效标书条件10.1.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1)投标书未能按照规定包装密封;2)未能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或重要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涂改未加盖公章确认的;4)未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5)投标书逾期送达的;6)未按规定的投标报价表格格式报价的;7)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文件;8)其它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严重违例的。10.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由此引起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索赔:1)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舞弊行为;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3)中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时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4)提供虚假信息的。11.开标:(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书等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3)投标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作无效标处理。(4)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代理公司主持。a.由代理公司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b.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c.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d.由代理公司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12.其他要求:(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本工程由招标人、代理公司处理招标中有异议的问题。四、评标方法和标准1.本工程采用明标抽签法,具体方法如下:(1)宣布经符合性审查后最终有效投标人名单及抽签规则。(2)确定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序号及其代表的号球(递交标书时签到的顺序号为该单位的抽签号)。(3)由招标人或投标人代表实施抽签。2.抽签规则(1)5名及以下投标人,实行一轮抽签:实施一轮抽签抽出2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一轮抽出5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2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3)11名及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一轮抽出8名投标人,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2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项目水保验收服务中标单位,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项目水保监测服务中标单位。排序第一或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应重新招标。五、计费标准、付款方式1、计费标准:本项目收费标准如下:水保监测费用:按5000元/季计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最终按实结算;水保验收费用: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价,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2、付款方式:水土保持监测费用:水土保持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不足一季度的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原则上根据水保验收要求,需提供当季《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按实结算,否则不予支付。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费用:取得验收备案回执后一次性支付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报告编制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六、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71-89095217招标代理:杭州纵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建廷联系电话:13868180403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沈心宇联系电话:0571-86099001七、合同样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甲方:乙方:根据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招标项目(标项)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编号:)和投标结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数量、价款标项名称项目内容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价(%)备注注: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交通、住宿、税金、保险、验收、编制服务及辅助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要求:提交成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第三条: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合同履行时间:乙方在签订服务合同生效后,必须按甲方每个委托项目具体要求完成的时间完成工作。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四条:验收1、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2、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项目款支付:第六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七条:售后服务在服务质保期内,乙方应该确保服务范围内的质量标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当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承诺在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小时之内到现场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并提出相应措施。第八条:乙方承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和市场风险。第九条:其他约定:第十条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交付合同标的,对超出交付期的每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2、乙方按合同要求将成果送达甲方后,经验收合格后,甲方超出付款期支付项目款的,每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合同标的、拒付项目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有重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的结论甲乙双方应当接受,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对方索赔,并签订书面处理协议书,报相关部门备案。2.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代理公司一份。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但该补充协议的内容不能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4.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括补充更正,如有)为准,上述招标文件与乙方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及记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附件与主合同的规定不一致时,以主合同为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时间:202年月日签约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封面)(明标抽签法)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投标函致:浙江余杭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粮站路(獐山路-仁河大道)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并经过澄清疑问,已充分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我方愿按水保监测费用:按5000元/季计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含),最终按实结算;水保验收费用:以初步设计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价,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利部司局函保监[2005]22号)取费标准的20%计取,同时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书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含);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表的单个项目编制费最高限价2万元(含)。费用包含在工作内容中发生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专家会务费、文件的编制报批、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2、如由我方中标,我方同意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本投标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我方承认该投标函格式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4、本投标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60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邮编: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授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投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姓 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技术职称一、项目负责人二、相关人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5:投标单位主要仪器设备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注:附仪器设备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明标抽签法)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3、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系统截屏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服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 水保验收服务 水保监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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