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红外监控枪机 喷淋及冲洗台用水监测设备 IP网络音柱 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招标公告(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单位
技术服务
6寸32倍400万智能红外球机
1.0
个
技术服务
高清红外监控枪机
5.0
套
技术服务
进出车辆冲洗监测设备
1.0
套
技术服务
出入口车辆抓拍道闸
1.0
套
技术服务
智慧工地集成终端
1.0
个
技术服务
扬尘监测设备
1.0
个
技术服务
喷淋及冲洗台用水监测设备
1.0
套
技术服务
IP网络音柱
1.0
个
技术服务
智慧行为一体机
1.0
个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
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主线起讫桩号为K11+700~K33+610,全长25.910km,桥隧比37.3%。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主线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m。起点位于荥阳市高山镇庙沟村,终点位于新密市米村镇。
2.2. 询价内容: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为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建筑工地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安装内容包括:作业现场视频监控、智慧工地集成终端、扬尘监测、进出车辆冲洗监测、出入口车辆抓拍道闸,喷淋,冲洗台用水监测及远程开启相关组件,IP网络音柱,智慧行为一体机等。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清单》 ,详见询价文件。
2.3. 服务地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4. 服务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7日内进场,完成系统调研、安装和调试,并由双方确认后正式运行,至本工程项目完工时拆除系统设备后,乙方配合甲方到市控尘办办理远程监管系统注销手续后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 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 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要求
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6、询价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20日 16 时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6.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6.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18 时至 2024 年 9 月 26 日10时 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7.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8.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83530110
9.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
联系人:李阳基
邮 箱:195223926@qq.com
电 话:18029390322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荥密高速XMSG-2标项目经理部
2024年 9 月 20日
附件1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计量规则
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增值税税率(%)
税额(元)
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元)
含增值税合价
(元)
备注
1.0
6寸32倍400万智能红外球机
高空监控,对施工现场进行预设轮巡监控,识别黄土裸露、安全帽佩戴等违规情况。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个
1.0
0.01
0.0
0.0
0.0
2.0
高清红外监控枪机
对工地主要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域、钢筋加工区等作业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可进行视频回放。(包含硬盘录像机、显示器、键盘、鼠标)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套
5.0
0.01
0.0
0.0
0.0
3.0
进出车辆冲洗监测设备
对进出洗车机车辆进行智能监控,识别车辆信息、冲洗时间。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套
1.0
0.01
0.0
0.0
0.0
4.0
出入口车辆抓拍道闸
对进出车辆车牌进行识别上报,识别内容包括车牌颜色、车牌号、出入时间等信息,并可与渣土车、砂浆车等管理平台同步完成黑白名单的管理及预警上报。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套
1.0
0.01
0.0
0.0
0.0
5.0
智慧工地集成终端
与所有工地现场数据采集设备直连,通过网络传输连接至监管平台,具有良好的稳定性、拓展性。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个
1.0
0.01
0.0
0.0
0.0
6.0
扬尘监测设备
实现实时检测现场各项扬尘及噪音数据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个
1.0
0.01
0.0
0.0
0.0
7.0
喷淋及冲洗台用水监测设备
与扬尘监测仪联动可实现数据超标自动控制喷淋降尘设备,用水量监测可提示是否损坏或冲洗时间不够。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套
1.0
0.01
0.0
0.0
0.0
8.0
IP网络音柱
与监管平台互联,实现实时播报、语音提醒等功能。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个
1.0
0.01
0.0
0.0
0.0
9.0
智慧行为一体机
本地连接所有监控设备,实时分析现场黄土裸露、安全帽佩戴、浓烟明火、违规作业等情况,自动上报、智能预警。
按实际完成数量结算
个
1.0
0.01
0.0
0.0
0.0
10.0
合计
元
0.0
报价有效期:90天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报价人联系电话:
报价日期:2024年 月 日
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询价编号:FWFA00000013780)询价文件中国交建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年9月20日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62.询价文件113.投标文件114.投标135.开标136.评标147.合同授予148.纪律和监督1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9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31.投标函1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4.授权委托书35、信用承诺书56.资格审查资料67.服务方案98.其他材料9第一章询价公告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询价公告1.询价条件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2.1.1.项目概况: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主线起讫桩号为K11+700~K33+610,全长25.910km,桥隧比37.3%。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主线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6.75m。起点位于荥阳市高山镇庙沟村,终点位于新密市米村镇。2.2.2.询价内容: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为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建筑工地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安装内容包括:作业现场视频监控、智慧工地集成终端、扬尘监测、进出车辆冲洗监测、出入口车辆抓拍道闸,喷淋,冲洗台用水监测及远程开启相关组件,IP网络音柱,智慧行为一体机等。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清单》,详见询价文件。2.3.3.服务地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2.4.4.服务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7日内进场,完成系统调研、安装和调试,并由双方确认后正式运行,至本工程项目完工时拆除系统设备后,乙方配合甲方到市控尘办办理远程监管系统注销手续后止。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3.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3.6.6.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3.7.7.其他要求3.7.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4.资格审查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询价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不进入评标环节。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发布。6、询价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16时至2024年9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6.2已在网并且已通过询价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6.3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6.4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投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3日18时至2024年9月26日10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址:http://114.255.239.58/PMS/或http://ec.ccccltd.cn)。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7.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8.监督机构监督单位:中交四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纪委办联系人:张宇鹏电话:020-835301109.联系方式询价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联系人:李阳基邮箱:195223926@qq.com电话:18029390322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荥密高速XMSG-2标项目经理部2024年9月2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询价编号FWFA000000137801.1.2询价人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采购部联系人:陈爱萍,电话:020-83530278项目部联系人:李阳基,电话:180293903221.1.3询价组织机构名称: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白云大厦1.1.4项目名称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1.3.1询价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3.2服务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7日内进场,完成系统调研、安装和调试,并由双方确认后正式运行,至本工程项目完工时拆除系统设备后,乙方配合甲方到市控尘办办理远程监管系统注销手续后止。1.3.3服务地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营业范围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服务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财务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履约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1.10.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本章及第四章合同条款相关内容1.10.4偏差√不允许□允许2.1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2.2.1投标人要求澄清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2.2.2询价人发布询价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2.3.1询价人修改询价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前二天】。形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截止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文件发送方式: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5.239.59/PMS/)发布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询价人发布的询价文件澄清内容2.询价人修改询价文件的内容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限价(单价)见第二章相关条款3.3.1投标有效期90天3.4.1投标保证金无3.5.1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3近年完成类似服务项目业绩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2023年3.5.5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详见询价公告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7.3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纸质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为PDF文件)3.7.3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无,本次询价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将制作好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5.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平台。5.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到,由询价人组建的开标成员共同在线上平台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评标专家库中抽选,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以上单数(含5人)6.3.1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施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3家7.6合同签订符合第二章合同授予7.6规定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询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询价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询价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询价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询价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期和服务地点1.3.1询价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询价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约定1.3.5本次询价计划服务期:详见合同约定。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服务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询价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询价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2)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询价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4)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服务服务;(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询价项目的询价代理机构;(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价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询价人的询价活动。(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询价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询价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询价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项目的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询价文件作出响应。1.10.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支持资料。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0.5投标文件对询价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1.11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1告知书黑名单惩戒规定:对集团及公司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集团及公司、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1.11.2情形认定依据不同失信事实及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将有关市场主体,分别列入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情形认定具体如下:(一)不廉洁行为1).贿赂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2).向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3).支付、报销应由公司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4).利用资源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5).为公司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为公司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为公司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允许公司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9).其他造成公司人员受到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10).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二)不诚信行为1).围标、串标,哄抬价格。2).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3).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4).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5).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6).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7).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8).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9).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第26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10).其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三)其他情形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5).公司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1.11.3惩戒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公司范围内实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公司黑名单的,永久禁入。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1.11.4修复机制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公司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1.11.5信用承诺书根据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书,如下: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其他廉洁要求(各单位自行增加)。(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询价文件2.1询价文件的组成本询价文件包括:(1)询价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询价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2.2询价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询价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2.2.2询价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将询价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询价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发出,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知询价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询价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询价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询价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发出,如果修改询价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知询价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询价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信用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7)服务能力说明;(8)服务方案;(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最高投标限价:无3.2.5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3.2.6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询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询价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扫描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投标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服务期、服务地点、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询价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以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投标文件到指定网址。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询价文件的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即时向投标人提示投标成功。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询价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询价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询价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按系统设置的程序开标。5.3开标异议系统上填写的报价金额须与盖章扫描件上的金额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报价表的金额为准,投标人不得有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询价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询价人或其委托的询价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询价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3)曾因在询价、评标以及其他与询价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4)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询价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询价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询价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价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询价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询价人或询价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签订合同询价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询价人提出附加条件,询价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重新询价和不再询价7.7.1重新询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人将重新询价:(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7.2不再询价按7.7.1规定重新询价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询价,或者有2家合格投标人时,对此2家进行开标和评标。8.纪律和监督8.1对询价人的纪律要求询价人不得泄漏询价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询价人串通投标,不得向询价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初步评审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 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1.1形式评审 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询价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 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服务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财务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履约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 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服务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服务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 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2详细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评标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并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询价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询价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询价文件的偏差超出询价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编制“标价比较表”。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询价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四航一-XMSG-D2-2024-***甲方: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乙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采购合同编号:四航一-XMSG-D2-2024-***本合同在如下当事人之间订立委托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因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的需要,就委托乙方提供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专项技术服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项目名称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第二条服务内容、要求和方式1、服务内容: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为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建筑工地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安装内容包括:作业现场视频监控、智慧工地集成终端、扬尘监测、进出车辆冲洗监测、出入口车辆抓拍道闸,喷淋,冲洗台用水监测及远程开启相关组件,IP网络音柱,智慧行为一体机等。具体服务项目及内容详见附件1《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K25+700-K33+610段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清单》。2、服务要求:按有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使本项目施工现场满足有关部门的控尘要求。3、服务方式: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采购、安装、调试服务;维修服务;培训指导服务。第三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技术服务工作1、乙方进行服务的地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2、乙方进行服务的进度安排:按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服务进度3、服务的期限: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7日内进场,完成系统调研、安装和调试,并由双方确认后正式运行,至本工程项目完工时拆除系统设备后,乙方配合甲方到市控尘办办理远程监管系统注销手续后止。4、技术服务的质量要求:按有关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装线性工程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满足有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控尘要求。第四条甲方提供的资料1、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后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图纸/材料),以供乙方提供技术服务时作为参考。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示说明,否则,甲方提交的下列资料仅供乙方参考,甲方对其真实性、科学性不承担任何责任。(1)技术资料名称: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提供。(2)提供的时间:根据现场实际需求提供。(3)提供的方式:拷贝或线上提供。2、乙方应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若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3、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4、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服务报告时应一并向甲方返还上述资料。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示说明或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留存。第五条协作事宜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为便于服务工作的开展,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宜:1.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服务现场保障,具体包括:人员配合保障、场地保障、环境保障、电力保障、设备安全保障等。1.2、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设备的安装和部署。1.3、甲方负责保护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不得随意移动设备,避免造成设备损坏或联网系统异常造成的相关部门的处罚。在项目未完工前,工地内如发生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按照设备市场价格出资补装。工程期结束后,所安装设备归甲方所有,自行处置。1.4、甲方负责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完工时拆除系统设备后,乙方配合甲方到市控尘办办理远程监管系统注销手续。1.5、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乙方提供服务时间,指定专人及现场保障配合乙方工作。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2.1、乙方负责本合同系统的调研、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并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与培训。2.2、乙方负责本合同设备安装与市控尘办平台数据对接。2.3、乙方负责本合同采购设备一年期质保,人为及不可抗拒造成损坏除外。2.4、乙方所派工作人员的报酬、福利待遇、各类保险、差旅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满足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并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出险后乙方应自行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服务过程中,乙方派驻人员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或相关责任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5、乙方不得私自将甲方委托的服务任务分包;2.6、自系统由双方确认后正式运行之日起,乙方提供质保服务,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2.7、保修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经乙方技术人员检测确定由于设备硬件造成,乙方负责免费维修。2.8、如发生系统设备拆迁、移位、设备非自然损坏等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上门检测费:四环内200元/次、四环外300元/次。涉及的其他费用由维修员检测评估后进行现场报价)。第六条联系人员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指定本合同的联系人为:1、甲方指定(姓名)李文华、(职务)安全总监、联系方式。2、乙方指定(姓名)、(职务)、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人承担下列责任:(1)甲方指定联系人代表甲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履行甲方职责。(2)乙方指定联系人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一切活动,对本合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签署文件、工程计量、结算支付、委托付款等进行组织实施和负责,履行乙方职责。任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服务费用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暂计(人民币)元(大写:),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暂计为:元;增值税税率%,税额暂计为:人民币元,根据乙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量。该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1)技术服务服务报酬;(2)购置相关设备、资料等费用;(3)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提交报告等费用;(4)其他一切明示或暗示的费用。2、于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或形式要求甲方再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八条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1、支付时间:甲方在乙方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并办理完结算(纸质正式版)以及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总合同额的8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20%待双方办理完完工结算后付清。2、支付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支票、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融资等形式支付。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行:账户名:账号:4、乙方须确保帐户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性,发生变动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一旦甲方将服务费用支付至本条所列帐户,即视为甲方已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收取服务费前,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本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开具服务费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1904321294开户行:建行广州昌岗路支行账号:44001430402050201440地址、电话: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020-281269836、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交易事项诚信报税,乙方向甲方提交与交易事项对应发票(加盖乙方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保证对该发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无限期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补交税款、支付相关滞纳金或税务罚款。第九条承诺与保证1、乙方承诺: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2、若乙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服务不能令人满意,甲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乙方,并给乙方3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在此期间,甲方立即停止支付所有费用,直到乙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服务服务为止。3、乙方的保证义务在本服务服务经甲方最后验收后的12个月到期。第十条实施风险责任基于乙方的丰富的专业经验及本合同第九条的承诺与保证,为此,若甲方遵循乙方符合约定要求的服务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则乙方应为此承担责任。第十一条保密义务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涉密人员范围: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3、保密期限: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4、泄密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如下:1、保密内容: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2、涉密人员范围: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3、保密期限: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4、泄密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验收标准和方法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与载体:乙方进场安装、调试设备。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系统能够正常、稳定运行,满足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控尘要求。3、验收时间:乙方完成系统安装后5个工作日内。4、验收地点: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荥阳至新密段新建工程XMSG-2标工程项目施工现场。5、验收方法:乙方每安装调试完毕一个产品后,甲方应当及时进行产品验收。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但不免除乙方后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乙方承诺所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未侵犯任何国家、企业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并保障甲方免予承受因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诉讼、仲裁、索赔或其它经济损失。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第十四条技术服务成果的归属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技术服务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乙方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本合同所指甲方提供的资料除外),但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第三人或其他任何项目。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第十五条指导与培训乙方在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技术服务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合同,但任何变更或解除均须以书面协议进行,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十八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遵循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的,应当如数支付服务费用。2、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费利息。(二)乙方的违约责任:1、拒不履行合同,应免收或退还已收取甲方服务费用并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2、未按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的,每迟延一天,应按照支付服务费用总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服务费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3、未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的,应当负责返工改进或如数补。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4、在工作时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酌减或免收服务费用。5、在工作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物品有受损的危险,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6、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成果引用、发表或提供给第三人,应支付数额为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7、对甲方交付的样品,材料及技术资料保管不善,造成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的,应赔偿损失。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让合同权利或义务的,甲方有权按照含税合同价的5%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条词语定义及解释为避免各方理解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补充内容中涉及的有关名词及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1、/。第二十一条附件双方确认,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2、可行性论证报告;3、技术评价报告;4、技术标准和规范;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技术评价服务清单7、合规保护标准条款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第二十二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未经一方预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双方各自的权利或义务。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效力与份数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双方履约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终止。2、本合同一式柒份,由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鹤瑞路83号中交四航白云大厦附件2合规保护标准条款双方同意,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构成双方之间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应共同遵守。1、公务人员的定义(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使权力的公司、组织或个人;(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四)公共企业(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企业)的官员及雇员。2、遵守反腐败法律(一)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与本协议项下进行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公平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二)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1、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4)协助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2、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3、持续义务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4、公务人员参与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股东(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最终受益人或股东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5、无私设资金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从事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下拟进行的交易相关。6、合规声明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满一年之前30天内,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7、赔偿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及股东不承担由于乙方违反本附件项下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8、终止权根据可靠消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关于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处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金或对乙方进行赔偿。9、审核权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由甲方承担。10、费用乙方履行本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项下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11、调查通知乙方同意,如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服务举报热线:020-83530312服务举报邮箱:b016@cccc4.com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服务采购投标文件询价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信用承诺书6.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2近年财务状况表6.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6.4近两年完成同类投标项目服务业绩表6.5履约信用证明6.6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服务方案8.其他材料1.投标函致:(询价人)我方已经仔细阅读(询价编号)询价文件,我方同意询价人在询价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询价编号)的投标,并已按照询价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若中标,我方接受询价人按评标办法确定的中标价,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本项目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按询价人要求本项目报价如下:询介编号投标报价(元)询介编号总价小写总价大写我方将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询价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询价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询价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询价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2.投标项目服务采购报价表(详见附件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样式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须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本人名义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兹委任(先生/女士)为(项目名称)项目授权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与贵司就事宜实施以下行为:1.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该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资格审查事宜。2.签署或确认该项目的投标文件。3.答复质询。4.依照投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5.进行合同谈判6.签署合同文件。委托期限: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履行完毕终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签名,须同时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署;3、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5、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等)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二)及时更新本单位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有效性负责。(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项目单位提前告知的管理要求,开展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发生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意投诉、行贿、干扰交易活动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自觉维护项目交易的良好秩序。(五)守合同、重信用,诚信履约,自觉接受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的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部门、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七)已认可并遵守中交集团及项目单位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以及诚信廉洁共建共享等相关规定。(八)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项目团队中无中交集团员工及其亲属(投标单位属于中交集团下属企业除外)。(九)对项目单位的让利应放在明处,不得与项目单位员工就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及违约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私下交涉。不得以回扣、酬金、佣金、奖励、津贴、兼职工资等名目,将让利转给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不报销、不支付应由项目单位员工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提供财物或者输送利益。不邮寄、赠送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有价证券、股权、股票、债券、其他金融产品、土特产、支付凭证、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房屋、车辆、古董等;不提供可能影响公平交易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为项目单位员工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得为其就业、出国、旅游度假、婚丧嫁娶、子女上学、职务晋升、工作安排、购买或装修房屋、投资入股或者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不得以各种理由提供借款或者房屋和车辆借用;不得以慈善公益捐赠、社会责任费用等名目,变相提供商业贿赂。不得向项目单位员工打听涉及中交集团、项目单位的商业秘密;在中交集团、项目单位进行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调查时,有义务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十)本人已认真阅读和认可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报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6.资格审查资料6.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 工经营范围及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 及资质证书扫描件等材料。6.2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应附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6.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1)服务质量保证措施;(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6.4近年完成同类投标项目业绩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项目描述备注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5履约信用证明6.5.1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5.2近两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6.6近两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若近年没有发生诉讼及仲裁,应附公司盖章的相关承诺书。7.服务方案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8.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清红外监控枪机 喷淋及冲洗台用水监测设备 IP网络音柱 控尘集成化管理系统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