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便携式计算机招标公告(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4)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024年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4日 09时1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162024000448
项目名称:2024年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39,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属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声明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至
2024年09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0月14日 09时1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024年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最高限价:2639400元。预算品目:便携式计算机。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月中街25号
联系方式:
028-85856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成都市双流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
85825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豫艺
电话:
85825029
成都市双流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挂网.docx
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汇总表序号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便携式计算机498台工业否二、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货物名称(标的名称)★技术参数便携式计算机1、处理器:核心数≥12,主频≥2.2GHz,三级缓存≥18MB,线程数量≥16。便携式计算机3、内存≥16G DDR5。便携式计算机4、固态硬盘≥1TB,支持双固态硬盘扩展。便携式计算机5、集成显卡或独立显卡(若配置独立显卡,显存容量≥2GB)。便携式计算机6、USB 3.0及以上的接口≥2个,Type-C接口≥2个(其中雷电4接口≥1个),HDMI接口≥1个。便携式计算机7、显示屏≥14英寸,分辨率≥2200×1400;刷新率≥60Hz,接口支持非转接HDMI,具有防蓝光模式。便携式计算机8、有线网卡数量≥1个,无线网卡数量≥1个,支持Wifi6。便携式计算机9、摄像头≥700P。便携式计算机10、配笔记本包和无线鼠标。无线鼠标支持≥2种无线连接模式(至少包括无线2.4G及蓝牙),支持同时连接≥2台设备,采用≥1300DPI分辨率光学引擎技术。便携式计算机11、金属外壳,整机重量≤1.4kg。便携式计算机12、电池容量≥60Wh。便携式计算机13、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50万小时。便携式计算机14、出厂预装正版专业版操作系统。便携式计算机15、配备协作办公软件,授权期限≥1年。办公软件具备在线创建、编辑、预览、协作、安全共享和后台管理;支持表单在线收集(提供包含考试、打卡、接龙、投票等多个表单模板);具备AI功能(至少包含主题生成PPT和文档生成PPT两种形式)。便携式计算机16、提供整机≥3年质保服务。便携式计算机17、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已经列明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未列明的须承诺完全满足“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附件: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带*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要求”(详见附件,供应商针对须针对本条款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并进行电子签章,格式自拟)。★(二)、服务要求序号 内容 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一、其他要求(一)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1.所有设备均须由供应商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含施工辅材、原设备拆除搬运、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工资等,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设备的固定安装符合施工要求,安装美观,整体走线符合施工工艺要求,如安装位置是填充材料,须进行加固处理,施工过程中如涉及破坏原建筑物,需按要求恢复。3.线材管材、设备间连接线、转接头、电源插座板等均采用经质检合格的产品。(二)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的要求1.质保期为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更换产生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全额赔偿。2.供应商须负责提供一次及以上的技术培训,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培训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培训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以采购人通知为准。3.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三)在验收时应提供正版操作系统及正版办公软件的授权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五)知识产权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流区内)3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4报价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保险、风险、所有税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全部费用。5合同价款支付(注:以下内容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1)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35% 作为预付款(乙方为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并收到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金额的 45% 作为预付款);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为中小企业的,最终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2)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真实有效合法票据后进行支付结算,若乙方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符合约定)或不提交资料凭证(资料凭证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乙方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等信息有误导致转账失败或错付,乙方承担责任。(3)本项目未支付的合同总金额不计利息。6履约验收(1)主体: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2)时间:供应商全部供货完成后,在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3)方式:自行组织(4)程序:一次性验收(5)内容和验收标准:项目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机构或质检部门等共同验收。(一)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等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二)验收程序为中标方出厂自验、货到现场清点及安装调试、最终验收三个阶段。1.出厂自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提供产品环保证明、质量合格证书,其结果符合必须本项目验收标准的要求。2. 货到现场清点及安装调试2.1对于无须安装调试的货物:乙方应当在货到现场后的 5个工作日内与使用单位对货物进行清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合同文件规定的,使用单位有权拒收。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拒收货物的更换并使之与合同及合同文件约定相符。2.2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货物。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做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所有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试用期指安装后交付使用到初验这个阶段)结束后,由设备使用单位对乙方的送货数量、种类、质量、培训服务等进行检验。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调试工作并使之合格;(2)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货物的免费更换并重新调试使之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最终验收:试用期结束且初验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准备验收资料并提交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专家小组,乙方配合,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本项目验收标准、合同约定以及样品(项目存在样品时适用)对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合格验收报告。3.1最终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本合同及合同招标文件约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使用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3.2货物达不到本合同及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拒收,并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3.3最终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收到验收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申请最终验收,乙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或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报价清单据实结算合格部分的货物,不合格部分的货物由乙方自负费用拆卸搬离现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拆除搬离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和机构进行拆除搬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4乙方对最终验收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验收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复检验,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乙方支付承担。复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按报价清单据实结算合格部分的货物,不合格部分的货物由乙方自负费用拆卸搬离现场,并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拒不拆除搬离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组织人员和机构进行拆除搬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三)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注:以下内容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 1.质保期为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更换产生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须负责提供一次及以上的技术培训,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培训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报价中)。培训时间以及具体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8其他要求在验收时应提供正版操作系统及正版办公软件的授权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保险供应商自行运输标的物或委托承运人运输的,应为该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其损毁、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供应商承担10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注:以下内容甲方指采购人,乙方指中标人)8.1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货款10%的违约金。2、甲方按项目进度付款,不得无故拖延应付款,如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如逾期未支付款项应向乙方进行合理说明,若甲方未进行合理说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0.1‰/日支付,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若非甲方原因导致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补救措施达到要求后,退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或两次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乙方保证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设备在一年内运行(使用)过程中无任何质量问题,若在一年内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同时,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2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且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在质保期内逾期响应或逾期不能完成维修的,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维修,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4、因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产生了任何的纠纷、索赔或诉讼等,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若乙方分包或转包给第三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税费、保费、赔偿款、医疗费等。(三)一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还应按另一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另一方。(四)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等费用,甲方有权从未付款中予以扣除。(五)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已支付的款项乙方应全部退还并按同期LPR向甲方支付利息(自乙方收款之日起算),未付款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8.2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三)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四)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便携式计算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