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村建设 村内基础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 示范村建设美化绿化提升招标公告(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2024)



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402000120
项目名称: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128158 万元
最高限价:331.128158 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 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工程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
1
村内基础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示范村建设美化绿化提升。
331.128158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承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采购文件;(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
3、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①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登记注册;②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系统中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相关网站,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磋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方式:1396991491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泰华府3C号楼
联系方式:1534541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森诚招标部
联系方式:15345419888
附件: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磋商文件.doc
工程量清单.pdf

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402000120招标人: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第五章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图纸65第七章技术规范66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71.1.11.1.2.关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移动APP上线试运行的通知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和交易各方主体便利度,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移动APP(V1.0)已经运行,各方交易主体可扫码下载安装,通过手机端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在线签到、文件解密、观看开标直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20830/673f0658-3ef6-493b-b24d-08f38e25ba2f.html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1.2.1.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324000202402000120项目名称: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31.128158万元最高限价:331.128158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工程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1村内基础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示范村建设美化绿化提升。331.12815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拟承建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采购文件;(6)、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9)、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4年09月23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3、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y.linyi.gov.cn)网上系统中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①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登记注册;②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系统中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自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相关网站,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投标。供应商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中的“磋商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③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各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兰陵县苍山街道办事处驻地联系方式:13969914919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天泰华府3C号楼联系方式:15345419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山东森诚招标部联系方式:153454198881.1.2.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 2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天泰华府3C号楼联系人:山东森诚招标部电话:15345419888 邮箱:SDSC1111@163.com3 项目名称 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4建设地点邓王山前村、可乐圈村、吴庙子村、尚园村等。5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31.128158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6招标范围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预算约331.128158万元,工程内容包括硬化道路、原硬化路铺设沥青面层、建设村内经典广场、节点景观、道路及景观绿化、增设太阳能灯、垃圾处理亭等。 7计划工期 30日历天8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0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风险自担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2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13分 包√不允许1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15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6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可附承诺函)17近年发生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1月1 日起至今1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1月1 日起至今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0电子化采购说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相关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9f3f10d-776e-49a2-a622-6cc77fd902c5&categoryNum=048,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0539-8770139。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结束确定成交人后,由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提供一正二副的投标文件,送至本代理机构(需提前联系),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纸质投标文件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内的投标文件相一致。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1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派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解密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 --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 进行签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投标人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特别提示: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9〕209号)和《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自2021年4月19日起,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不见面远程二次(多次)报价功能。评审委员会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各类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报价以首次报价为准,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22电子化评审注意事项①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电子签到。②开标时,投标人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③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时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④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无效标。(因电子开标系统本身原因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⑤投标人可自行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⑥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投标人自己的原因,如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公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2、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2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要求详见磋商公告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6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磋商公告2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东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管理软件系统中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人是29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31.128158 万元。1、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含首次报价)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总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恶意压低投标报价(低于市场成本价)过于明显,投标单位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将否决其投标。30报价(1)投标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可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32成交价以成交人的投标报价为准。33付款方式上级资金拨付至街道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施工单位账户,拨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问题无息支付(资金拨付具体进度以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准,施工单位不得以此影响约定的施工进度)。34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5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6招标代理费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未按约定及时向代理机构缴纳上述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形式: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或经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37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8备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39成交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体规定、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人专属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金融机构咨询)。1.总则3.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当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1.4.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4.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4.7投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1.4.8投标人应当下载磋商文件并登记确认。1.4.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1.5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8.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承担法律责任。9.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0.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采购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责任。12.1.10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0.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16.1.12偏离不允许。17.2.磋商文件18.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9.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补充、质疑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若没有,视为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的通知为准(若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5)为使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6)自磋商文件发布至正式开标前,供应商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7)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8)质疑a)投标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b)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c)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投诉处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d)投标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e)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被质疑人受理质疑后,认为质疑事项涉及其他当事人的,将质疑书副本及时送达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f)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文件20.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分为商务标函、技术标函。(可合并装订)商务标函的主要内容(1)投标函。(2)磋商报价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一览表。(5)拟投入本工程基本人员情况。(6)单项工程投标报价表。(7)工料机汇总表。(8)本工程组织机构。(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资格资质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4、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以上涉及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内容需将有关内容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11)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技术标函的主要内容(1)总体概述: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阶段划分。(2)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3)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5)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质量保证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9)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21.3.2工程计价依据及投标报价方式:3.2.1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综合单价,最终形成合价。3.2.1.1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成交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等),招标代理费、交易费、按照采购人要求接受检查等现场准备费用及现场成交公示牌制作费,并充分考虑应承担的各种风险(主要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价格上涨;施工环境变化增加的费用。如施工道路、施工场地等;气候变化而导致的施工费用增加,如下雨、下雪、刮风等;现场社会因素增加的费用等)。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界定的范围,认真核实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获取资料后应充分了解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或有其它欠缺,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山东森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待给予解答;否则,视为完全认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并依据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完成项目区内所有工程,凡图纸内已包含而投标人报价清单中未含的工程项目,也是必须实施的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2.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相应项目的单价及单价分析表,否则调价函无效。采购人不接受仅调整总价的调价函。3.2.1.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项目区各标段工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社会环境、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施工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以上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1.4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无变更,确需变更时,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性质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变更申请,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五方会审”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工程情况共同审查提出变更理由、施工方案和变更预算,形成审查意见并在工程变更审批单签字盖章,由建设单位按照权限上报审批后实施,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工程量签证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评审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否则工程量签证部分不予认可。3.2.1.5材料价格为现行市场价。对于暂估价材料,由招标人提供相应材料暂估价一览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暂估价报价,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暂估价材料采购前必须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考察确认,工程竣工结算时,暂估价材料据实进行调整材差,只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施工期间工程量清单内的除暂估价之外的材料价格一律不予调整。3.2.1.6对于措施费报价项目,凡是以项计价的措施费,按照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不再予以调整;凡是以综合单价方式计价的措施费,结算时据实调整数量。3.2.1.7安全文明施工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税金等费率按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取费标准执行,不可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结算时不可调整,社会保险费结算时按照最新有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做出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调增价款=Σ(新增项目工程量×发包方核准的相应新编综合单价)变更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2版《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价目表选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13),取费依据《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鲁建办字[2016]20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22]7号的通知)、《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临沂市建设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临建价发[2017]3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9]10号文及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造价方面的规定,人工费调整为56元/工日;3.2.1.8工程量变更价款的调整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调整:变更部分应按《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陵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兰陵政办字〔2021〕2号)规定执行,若规定发生变更请参照最新规定执行。(1)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的,按投标报价。(2)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综合单价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1)变更综合单价=新编综合单价*(1-投标综合下浮率);2)新编综合单价按照兰陵财政部门统一的计价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必须是审核后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未经审核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签订的标准与财政标准不一致的,按财政标准执行)约定编制;3)投标综合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3)投标报价中有适用于或者类似价格,但明显采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变更项目,按照以下原则确认变更综合单价:1)变更增加工程量且投标价高于市场价的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的计价标准和市场价,根据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约定,重新确认变更单价。2)因变更减少或者去掉的项目,中标单价严重采用不平衡报价的,扣减单价按照市场价(新编单价或市场询价)扣减。(4)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须报送财政委托评审单位审核。施工合同条款与经审核的招标文件规定不一致时,结算以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招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除外。(5)所有合同价款之外的工程变更款,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不予考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拨付。工程进度款拨付应按已施工完成的合同价款和合同约定的拨付比例核定拨付。(6)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3.2.2、工期、质量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3.2.2.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30天(日历日),自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计算,其投标书中的工期不得超过30天,签订合同时,据此明确具体施工工期。成交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成竣工自验,提出验收申请,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拖一天,扣1‰的工程款,影响省市验收的,该公司列入黑名单,不再拨付任何费用;不按采购人要求准备现场迎接检查和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准备现场,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3.2.2.2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3.2.2.3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3.2.2.4、付款方式:上级资金拨付至街道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施工单位账户,拨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问题无息支付(资金拨付具体进度以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准,施工单位不得以此影响约定的施工进度)。3.2.2.5结算方式以合同价加变更,成交价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单价乘以现场实际签证工程量为后续工程价款支付依据,所有变更工程量必须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财政监督共同签字为准。无各方签字或乙方私自变更不予验收。乙方完成结算报告提出验收申请后,应由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或县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道位验收。签字确认后,根据有关规定,交由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进行审计,以审计价拨付工程款。开标时,《投标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若不一致,以《投标函》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前,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失效。22.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CA锁)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主菜单“CA证书办理”栏目。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1)采购文件领取步骤: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采购文件下载菜单,选择本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注意:.LYZF格式采购文件在制作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负);2)投标人需要使用CA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在下载采购文件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格式)。3)投标文件上传方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linyi.gov.cn/)-->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企业用户登录-->使用用户名密码或CA证书登录-->选择供应商角色登录系统-->点击左侧上传投标文件菜单,选择需要投标的项目上传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详见: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9f3f10d-776e-49a2-a622-6cc77fd902c5&categoryNum=048,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请拨打电话:0539-8770063;0539-8770139。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3.4.2投标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签字或盖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4.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3.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4.投标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23.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信息或前附表。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不需派授权代理人到开标现场解密文件。投标人需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ggzyjy.linyi.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并按照其要求,在开标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因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基本操作流程如下:登录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身份)--进入本项目--点击我已阅读--投标人签到(输入信息显示签到成功--点击确定)--开标时间截止后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长为投标截止时间后10分钟以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特别提示: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9〕209号)和《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自2021年4月19日起,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不见面远程二次(多次)报价功能。评审委员会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各类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报价以首次报价为准,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二)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三)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四)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6.3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26.6.4定标方式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成交人。27.6.5成交通知书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8.6.6履约担保6.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6.6.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6.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29.7.签订合同7.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5如果根据本章规定,采购人取消了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6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0.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法律责任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成交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成交;(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1.9.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成交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成交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32.9.5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成交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成交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a.投标函按磋商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磋商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与申请资格初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没有实质性下降:(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要求:(5)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权利义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价计算详见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投标文件的初审1.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三)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五)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六)投标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澄清有关问题3.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3投标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二、详细评审1.1磋商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价和比较。1.2磋商程序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9〕209号)和《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要求,自2021年4月19日起,政府采购类项目启用不见面远程二次(多次)报价功能。评审委员会发起二次(多次)报价指令,各类供应商进行网上在线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最后报价环节的,视为供应商放弃本项目最后报价的机会,报价以首次报价为准,该行为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xwzx/008002/20210415/c4feb8ff-736a-4454-92c4-a9a35a70c024.html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进行报价。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均有不超过三次报价机会,在采购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决定。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标得分加商务标得分为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技术标优劣确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技术部分:70分;商务报价:30分。2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所有技术部分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商务报价得分的合计值为投标人最终得分。3成交候选人的确定按投标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技术部分70分评审内容总体概述10分A: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的得10分;B: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得7分;C: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得4分;D: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不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施工段划分不合理,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分A:施工布置合理且周密细致,组织机构很清晰,施工方案具体、详细、科学,施工方法先进,施工工序安排合理,施工重点难点分析突出,清晰,对项目有很好的针对性和指导作用得10分;B:施工布置合理,组织机构清晰,施工方案合理,施工方法可行,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施工重点难点分析清晰得7分;C:施工布置基本合理,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施工方法基本可行,并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施工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得4分;D:施工方案不太细致,施工方法不够详细,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A: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很具体,经济赔偿大得10分;B:针对项目实际提出较可行的保证措施。质量违约责任承诺较具体,经济赔偿较大得7分;C:具体措施基本可行,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得4分。D:具体措施不太明确,质量违约责任不清晰合理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A: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很好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得10分;B: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较清晰得7分;C: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基本清晰的4分;D: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基本的措施,采用规范不清晰合理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10分A: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环境保护体系非常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0分;B: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环境保护体系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较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7分;C: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环境保护体系基本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基本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基本可行得4分;D: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环境保护体系不太健全、污染物处理及排放基本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不合理可行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A: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大得10分;B:关键线路较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经济赔偿较大得7分;C: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4分;D:关键线路不太准确,计划编制欠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未完全满足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资源配置计划10分A:资源配备计划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很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采用先进机械设备,降噪措施很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得10分;B:资源配备计划齐全,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较合理、准确,降噪措施较好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得7分;C:资源配备计划基本齐全,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降噪措施基本满足绿色施工要求得4分;D:有资源配备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有一定的调配投入计划,降噪措施要求得2分;不提供此项不得分。商务报价30分评审内容投标报价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以上涉及评标打分的内容需将有关内容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三、定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四、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供应商所报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且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否则不予计分。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所报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节能和环保产品证书或证明材料)(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扣除)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报价=非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90%(工程类95%)。注:参与报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报价的,还须提供代理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报价=非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监狱企业产品价格×90%(工程类95%)。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规定,有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且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参与评审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90%(工程类95%)。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且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0.0.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提供的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版本为准)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第号二○二四年月日发包方:兰陵县人民政府苍山街道办事处(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组成合同的文件:1、中标通知书;2、工程招标文件及附件;3、投标书及附件;4、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开发治理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6、工程施工图纸。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本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及附件、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投标书及附件、工程施工图纸、项目规划设计及土地开发治理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兰陵县****镇(具体位置详见图纸)。3、施工内容:混凝土道路、苗木栽植、河道护坡等工程。第二条、工程量及造价1、本合同施工工程量: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以甲方、乙方、监理、设计、财政评审等五方(以下简称五方)共同认定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未经认定及未经核准的工程量、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但未经五方核准的工程量或因自身原因及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不予结算。2、本工程造价为固定综合单价,本工程总价(上限)为元,大写:,详细建设数量、内容及单价见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附后。合同内工程量据实结算,批准增加或变更的工程量由财政评审出具价格后核算。第三条、开竣工日期1、工期: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公司下达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由甲方造成的误工(须出具有效证明),工期另行协议。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结算:按验收合格单及相应的固定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变更工程量依据本合同第七条办理。2、付款方式:上级资金拨付至街道后,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施工单位账户,拨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问题无息支付(资金拨付具体进度以财政实际拨付金额为准,施工单位不得以此影响约定的施工进度)。第五条、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1、质量等级:合格及合格以上2、施工技术及要求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标准。第六条、双方责任(一)甲方1、全权负责本合同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为乙方施工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2、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检验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验收。解答工程有关技术方面问题,对违犯施工规程或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或返工。3、承担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为工程能够按质、按期完工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负责按照协议约定和县级报账提款制要求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二)乙方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部门及监督部门管理,每天如实做好施工日志及内业资料的记录,如纪录不实或记录不及时乙方必须停工整改。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组织施工,在料场、施工现场等地悬挂安全警示牌,按供电部门要求安全用电,按标准操作机械设备,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及业务主管部门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3、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定位、定量施工,未经甲方和县主管部门批准,乙方无权变更。5、要严格按照监理的要求,根据施工进度由专人整理施工资料并及时报给监理部门,不得拖延,做到工程结束资料整理完毕,否则甲方不予验收。6、负责协调施工中的内外关系、占地、占青、伐树等问题。7、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二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结算报告,甲方、中介机构对乙方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工程最终结算价以评审中心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经甲方审定后为准;中介机构的审核费用由乙方负责。8、乙方应提供合格的原始支付凭证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正式发票和相关购货证明),分别报招标人、县财政局以便报账。税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项目所在地的税收部门办理,一切税收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采取各种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区内现有工程不得损毁,如有损毁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10、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需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提供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技术资料(项目施工中需第三方检验检测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税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项目所在地的税收部门办理,一切税收由乙方承担。11、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维修。在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原材料、设备管道等质量缺陷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转、使用,由施工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施工方全部承担。第7条、工程设计变更1.工程变更实行审查制度,总价控制,扎口管理。确需变更的工程变更后,必须在成交限价以内,按照兰陵政办字【2021】2号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后,报财政部门评审认定,方可施工。2.甲方对工程设计提出的修改和补充的有关书面材料均作为乙方施工变更的有效依据。但工程累计变更增加费用必须在成交限额内调剂。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擅自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增减工程量。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有设计范围内分项工程量进行变更的,由乙方书面提出,经五方协商后共同确定,由此发生的工程量的增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但工程造价不得超该标段的成交价、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在实际实施工程中,确因工程必须附加的项目为设计缺陷或者漏项,经设计方、甲方、监理方、主管部门、乙方等5方现场论证后,确实是设计缺陷或者漏项,经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乙方再实施,按照县级批复进行结算。5、工程价款项目不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工程综合单价和价差。乙方应充分了解各种材料的产地、储量、运距、质量、价格等,充分考虑劳动力、各种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施工现场人为因素、地质环境条件、国家有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变更组价的原则,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第八条、工程质量责任l、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参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的特点,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自项目验收合格后的时间为开始时间之日计。3、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因建设工程质量原因发生的各项费用。4、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内工程的主体部分在设计使用期限内终生质量负责(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第九条、违约责任1、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3日内不开工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合同失效。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派驻监理人员的管理,自行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确认。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3、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4、除大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误工外,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无故拖延工期的,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无故拖延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程不予结算。5、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全部费用支出。6、乙方对该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内,终生质量负责的工程主体部分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全部费用支出。7、因乙方报验资料不及时、不合格或因规划变更等其他原因,甲方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待乙方根据甲方处理意见整改完成后,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乙方不服从甲方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处理意见,造成的停工、返工等造成的相关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8、乙方应详细了解相关行业部门管理规定,因违反相关部门行业规定被勒令整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9、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经甲方、监理方、招标人三方中的任意一方催告后10日内仍完不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兰陵县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一条、其他1、乙方的施工主要材料及建设的主体工程(包括合同内所有原材料、管道、机器设备等),甲方、监理方、招标人有权随机抽检,并委托省级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2、本合同一式六份,招标人、县财政局、甲方、乙方、监理公司、中介机构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面积合同造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验收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 现以施工完成,请予以验收。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无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本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满足使用功能。根据单位工程综合评分表对本工程进行评定,本工程满足合格工程标准。竣工验收组长(签字):参加竣工验收人员及单位意见建设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项目经理委托书(承包人全称)(合同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委任书致:(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代表本单位委任(职务、姓名)为(合同工程名称)的项目经理。凡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由(姓名)代表本单位全面负责。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签字)年月日3333.0.0.2.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6章图纸(另册)3435.36.说明:工程施工及质量控制必须满足国家、行业相应现行标准、规范及本磋商文件的要求,两者若有不符之处,以高者为准。由此而导致的费用,不予计量与支付。36.0.0.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兰陵县苍山街道2024年“百千工程”示范村建设项目(商务及技术)投标文件(正/副本)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月日37.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磋商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年月日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元)大写:小写:工期质量标准备注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全权代表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40.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41.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应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说明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布置,提交包括临时设施和施工道路的施工平面总图布置及其他必须的图表、文字说明书等资料,至少应包括:(1)总体概述;(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五: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五、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该表后可附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二)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年 龄学历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 称职 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六、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必填)联系方式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八、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交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九、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我方在参加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给予处罚”。十、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小型、微型企业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说明:1、填入的产品应当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须同时提供产品授权和该企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证明。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如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当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如所投产品不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则不需填写本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十一、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施工投标,若我方成交,我方在此承诺:本项目磋商文件未要求我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采购人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在经采购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并由采购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作出相关处罚。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42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十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4、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五、其他材料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本页为最后一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示范村建设 村内基础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 示范村建设美化绿化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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