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排水工程 水泥稳定碎石招标公告(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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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业主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水泥稳定碎石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新生态城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中央大道东侧,玉砂道北侧,渔航路西侧、汉蔡路南侧,起讫桩号为K0+035.673~K1+461.729,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426.056m(含新建桥梁一座,长度48米,宽度25米),红线宽度25米。随路敷设单排d600-d1500mm雨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2.5m-6.9m。污水分两段排放,随路敷设d400mm污水管道,污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3.6m-5.4m。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为水泥稳定碎石,数量2601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水泥稳定碎石质量等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
3.3代理商需有厂家的授权许可,本次招标可接受同一厂家的多家授权投标人。
3.4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5履约信用: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
截图)。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21日 8 时至   2024  年  10月 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中交二公局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FA00000109745中国交建CHINACOMMUNICATIONSCONSTRUCTION招标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开标78.联系方式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总则18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34.投标265.开标276.评标277.合同授予288.纪律和监督29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3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附件一:开标记录表30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31附件三:问题的澄清32附件四:中标通知书33附件五:确认通知34第三章评标办法35评标办法前附表351.评标方法382.评审标准393.评标程序39第四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二卷55第五章供货要求56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56二、货物需求一览表56三、质量标准56四、验收标准58五、相关服务要求59第三卷5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6目录57一、投标函58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60二、授权委托书61三、联合体协议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可忽略)62四、投标保证金63四、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64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5六、报价表67七、资格审查资料70(一)基本情况表70(二)近年财务状况表73(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4(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75(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6(六)制造商授权书77八、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78九、技术支持资料79十、相关服务计划80十一、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运输及检测机械设备表81十二、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运输队伍情况表82十三.付款说明83十四、其他资料84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中交二公局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招标人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稳定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新生态城项目”)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中央大道东侧,玉砂道北侧,渔航路西侧、汉蔡路南侧,起讫桩号为K0+035.673~K1+461.729,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426.056m(含新建桥梁一座,长度48米,宽度25米),红线宽度25米。随路敷设单排d600-d1500mm雨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2.5m-6.9m。污水分两段排放,随路敷设d400mm污水管道,污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3.6m-5.4m。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2.2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为水泥稳定碎石,数量26010吨。2.3详细数量规格、包件划分、交货地点、交货期、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1)。2.4招标编号:FA00000109745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2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近三年)。水泥稳定碎石质量等要求必须满足甲方业主招标文件的要求。3.3代理商需有厂家的授权许可,本次招标可接受同一厂家的多家授权投标人。3.4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3.5履约信用:近两年不存在违法违规和其他不良行为,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1日8时至2024年10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注册成为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114.255.239.59/PMS/)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选择“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每包件,标书款在开标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招标人指定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汇款时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三位数字以及包件号,,同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户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号:1200163540005250225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1038085048标书费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网上投标时间为:2024年10月5日17时00分至10月15日9时00分;本次招标采取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投标,不组织线下投标,不用现场递交纸质标书。同时必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于开标前通过顺丰、EMS邮寄寄出(以邮戳或物流公司单据日期为准),邮编300000,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复兴门家园9号办公楼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王耀通收,联系电话:18526875686。5.2投标人通过公告的媒介门户(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标书申请、网上报价投标。5.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同时纸质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也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供应商门户(http://114.255.239.58/PMS/)上发布。7.开标7.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会议。8.联系方式招标组织机构: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复兴门家园9号办公楼联系人:吴凡(网络注册指导)王耀通(标书费收据及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1392008971318526875686招标人: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联系人:王耀通联系电话:18526875686监督机构: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379-69986552附件1水泥稳定碎石数量清单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物资类别:水泥稳定碎石招标编号:FA00000109745分AB包件序号名称计量单位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18cm水泥稳定碎石吨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3.0Mpa/7d,骨架密实型)11000A包件218cm水泥稳定碎石吨水泥稳定碎石18cm水泥稳定碎石(3.5Mpa/7d,骨架密实型)15010B包件合计   26010注1.水泥稳定碎石清单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各施工点水泥稳定碎石需求量,具体联系人:王耀通,联系电话:18526875686。预交货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各施工点。交货日期:以招标人发货计划通知时间为准。2: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以实际送货并经招标人确认数量为准!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位于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区域,中央大道东侧,玉砂道北侧,渔航路西侧、汉蔡路南侧,起讫桩号为K0+035.673~K1+461.729,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1426.056m(含新建桥梁一座,长度48米,宽度25米),红线宽度25米。随路敷设单排d600-d1500mm雨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2.5m-6.9m。污水分两段排放,随路敷设d400mm污水管道,污水管道长约1440米,埋深约3.6m-5.4m。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招标编号FA000001097451.1.2招标人招标人 :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耀通联系电话:185268756861.1.3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复兴门家园9号办公楼联系人:吴凡1.1.4招标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经理部1.1.5工程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渔家路(嘉顺道-渔泽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自项目业主,比例100%。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详见招标公告附表。2.财务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业绩: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材料业绩:详见招标公告。5.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招标文件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1.6分包、转包√不允许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和项目要求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确认的往来函件;2.承诺招标文件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3.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2日17时前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形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文件发送方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形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的相关信息,均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并收到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文件发送方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2024年10月13日17时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形式: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的相关信息,均视为投标人已确认并收到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招标文件规定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分离3.2.2最高投标限价√无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90天3.3.2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每包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开标当日起90天。1、招标人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可以规定以下情形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一)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二)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内容。(三)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四)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00时之前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户名: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账号:1200163540005250225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31038085048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必须在摘要或者转账汇款的描述中注明招标编号的后三位数字以及包件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电汇回单)扫描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不要求3.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规定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年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业绩年份“近3年”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其他要求:招标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如中标且招标人要求时,应提供额外要求份数的投标文件。要求提供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投标文件的正本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提倡双面印刷。3.7.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7.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电子投标文件须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加密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处应加盖有“密封”字样的印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加盖有“密封”字样的印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中国交建供应链信息平台线上开标5.2开标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线上开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从中国交建评标专家库中委派6.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每包件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 1-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及期限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发布公示期限: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3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前期货款或其他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采购金额的5%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5日提交/在第一批结算款中扣除。☑不要求8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组织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被责令停业的或为中国交建系统内不合格供应商;(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0分包、转包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供货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函;(5)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投标报价资料;分项报价表;(7)投标人资格声明;(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相关服务计划;(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条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要求投标人按材料运抵项目指定地点的交货价进行报价,该报价应是完成材料的生产、储备、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风险和利润税金等所有工作在内的一切费用。3.2.3投标报价表中投标人对每项支付细目要充分考虑合同隐含的工程内容和服务,同时要考虑在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报价不予调整。3.2.4投标人应在标书中明确提出投标报价不变动的具体保障措施,证明投标人具备承担价格不变动所具备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运输、储存、资金、对市场价格的分析和判断等方面的措施。3.2.5国家和各级地**府现行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卖方支付的所有税金和应缴纳的费用,均包括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内,且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税率。3.2.6付款方式:(1)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中期支付: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支付97%款项。经双方末次结算且乙方开具全部增值税发票后,甲方将剩余材料款支付给乙方,质保金除外。(3)质量保证金: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2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2年期满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无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材料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材料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投入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或代理)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7“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8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9“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10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电子版”的字样。当正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网上电子版为准。3.6.5投标文件的正本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附加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扫描转换为PDF(30MB以内),并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或签字、加盖电子印章。报价电子版以WORD格式文件单独上传一份。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签字盖章齐全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不划分包件时不需填写包件号)。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2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天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采购寻源承办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流程线上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定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结合低价优先原则,对且具备同等供应能力的投标人优先推荐。。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将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公示,公示后视为已通知所有投标人。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同时签订安全合同、廉政合同和购销合同,缺一不可。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中交二公局纪律监察部投诉。投诉电话:0379-69986552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以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的开标情况一览表及报价明细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设备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设备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递交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材料的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材料及相关服务符合第八章“供货要求”中的要求和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及比例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支持资料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规定2.2.1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部分:12分技术部分:10分投标报价:78分(报价部分7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8分。2.2.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0.78)×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条款因素评分因素细分项评分标准2.2.4(1) 技术评审10分原材料来源(4分)原材料供应(2分)对原材料来源可靠得0.1~1分、质量标准较高得0.1~1分,本项最高得2分。2.2.4(1) 技术评审10分原材料来源(4分)质量标准、控制(2分)优选优质原料与质量控制措施可行得0.1-2分,本项最高得分2分。2.2.4(1) 技术评审10分供应方案(4分)供应组织布置(2分)总体供应运输组织及供应规划有针对性、合理、完整,能够针对项目实际情况,配置不同车型、运输力量,根据完整程度及可操作性得 0-2分。2.2.4(1) 技术评审10分供应方案(4分)工期和质量、安全保证措施(2分)节点控制、应急预案和保证措施可行、可信0.1-2分,本项最高得2分。2.2.4(1) 技术评审10分服务方案(2分)应急供应方案(2分)当因为环保等其它因素引起水泥稳定碎石供应紧张时,是否具有应急供应方案,根据完整程度和可操作性得0-2分。2.2.4(2)商务评审12分资信资质(4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资料规范齐全,最高得2分;2.2.4(2)商务评审12分资信资质(4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资料规范齐全,最高得2分,2.2.4(2)商务评审12分投标材料的业绩(6分)2021年1月以后承担过单项工程项目水泥稳定碎石供应1万吨(含1万吨)以上业绩(须提供业主证明、合同等),当一份业绩供应数量超过4万吨(含4万吨)以上时得1分,当一份业绩低于4万吨时,每1万吨供应业绩得0.2分;该项最高得6分。2.2.4(2)商务评审12分垫资要求(2分)垫资能力达到招标金额的30%得1分,每超过20%得0.5分,最高得2分。 2.2.4(3)报价分数78分计算方法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8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0.78)×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或超过招标人预期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结果结合低价优先原则,对且具备同等供应能力的投标人优先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前法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的得分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A+B+C+D。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材料采购合同使用说明:该合同适用于地材、水泥、钢材、沥青、零星材料等原材料的采购。注:1.合同中的固化条款不得随意调整、删减,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如确需修改必须经公司审批。2.红色字体为选择性条款,使用时可结合项目实际进行选择。3.针对本合同条款需说明和注意事项,在第十七条“其他”中填写;针对本合同条款之外需补充约定的事项,在第十八条“补充约定”中填写,“补充约定”内容不得与其他条款冲突。目录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1第二条材料及合同价款……………………………………………………………1第三条履约担保……………………………………………………………………2第四条质量标准……………………………………………………………………3第五条运输、卸货…………………………………………………………………4第六条验收、交付…………………………………………………………………4第七条材料包装……………………………………………………………………5第八条结算、付款、发票…………………………………………………………6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8第十条违约责任……………………………………………………………………9第十一条保密………………………………………………………………………10第十二条知识产权…………………………………………………………………10第十三条合同终止…………………………………………………………………10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10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1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1第十七条其他事宜…………………………………………………………………12第十八条补充约定…………………………………………………………………13付款协议……………………………………………………………………………14合同编号:材料采购合同甲方:(需方)乙方:(供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合作共赢、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一)本合同补充协议;(二)本合同及其附件;(三)合同履行中的会议纪要;(四)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及招标文件;(五)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以上文件相互补充或解释,若存在冲突,以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第二条材料及合同价款(一)材料基本情况: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暂定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合价(元)备注12…暂定不含税合价(元)增值税(元)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二)本合同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价款。(三)暂定合同价款=KiQi×(1+ƒ)(注:KiQi=K1Q1+K2Q2+……KnQn)其中:K为材料清单中单项不含税单价;Q为材料清单中单项暂定数量;i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n为材料清单中细目序号数量;ƒ为增值税税率。(注:当国家发布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时,不含税合价保持不变,增值税税率按调整后税率执行,价税合价随之调整。)1.合同价款为暂定价款,实际价款以双方结算确认的价款为准。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所有费用。3.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以甲方书面认可且质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4.上述单价为固定单价。①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②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以上两种单价取其一种形式。第三条履约担保(一)履约担保金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0%作为履约保证金。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①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如有);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止供应材料;③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因乙方违约被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未补足的甲方有权在当期材料结算款中扣缴补足,不足部分在下期结算中扣缴补足,直至补齐履约保证金。(二)履约保函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2.因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被甲方兑付银行保函的,乙方应在10日内向甲方另行提交相同金额银行保函。第四条质量标准(一)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若双方未明确质量标准,则乙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材料样品时,乙方应免费提供,且材料样品不得低于足够两份试验检测的数量。乙方代表对材料样品签字确认后,材料样品由甲方保管,材料样品的质量检验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检验每批次材料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依据之一。(三)双方对材料检验结果是否满足质量标准存在争议时,由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甲方或业主认可的试验检测机构鉴定。若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运输、卸货(一)由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交货。(二)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甲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三)乙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四)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责任。第六条验收、交付(一)验收1.乙方在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2.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约定含水量范围6%以内)。3.乙方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出厂材料自检,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附件的材料。甲方拒绝接收后,乙方应尽快补全相关资料或向甲方重新供应附件齐备的材料,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4.甲方对到场材料抽样检验,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5.本合同约定的验收仅为材料到场后的数量、包装、抽样检测的验收,抽检结果并不代表该批次材料全部是符合质量标准的,因此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材料存在不符合约定标准的质量缺陷,乙方仍应承担责任。6.材料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由乙方承担修复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交付1.交付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沿线场站、施工现场和其他合理周边区域。2.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最终供货期间以甲方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3.甲方每月30日前向乙方通知下月的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乙方应按该计划要求将材料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4.甲方向乙方发出材料月度数量需求计划和交付时间后,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划要求的供货时间前1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调整供货数量和时间。5.甲方因施工需要变更指定交付地点时,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依据甲方通知要求供货。甲方出具变更通知应在指定交付日期1天前通知乙方。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材料月度需求计划数量和交付时间向甲方供应,乙方应在要求交付时间前1天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卸货,甲方签署验收交接文件视为完成对材料的交付。8.材料(包括附随单据等)在交付甲方前所产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毁损、灭失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七条材料包装(一)乙方材料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部门的要求及材料本身的特性。材料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提供,并按甲方要求回收、处置。包装物费用不向甲方另外收取,乙方如对包装物有特殊回收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二)包装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第八条结算、付款、发票(一)结算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2.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2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2年期满后60日内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无预付款。(二)付款1.付款方式: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10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②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60天内支付60%款项。③最终支付:经双方末次结算且乙方开具全部发票后30天,甲方将剩余材料款支付给乙方,质保金除外。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支付款项。除非甲方同意,甲方不接受乙方单方委托向第三方付款的申请,乙方仍执意要求委托甲方向第三方付款的,甲方有权中止向乙方支付全额款项,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发票1.当月对账结束后5日内,乙方应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代开),按实际情况准确填写发票内容,方可办理结算手续。2.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上述情况导致甲方支付滞后的,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违约、利息等事宜。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发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套开等),否则因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4.本合同履行中或终止后,如发生乙方或乙方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机制向甲方主张权利并获裁判机关支持的,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先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5.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行承担。6.甲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中交(天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3103808504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账 号12001635400052502256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环湖南道4号电 话022-23924573乙方税务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开户银行账 号地 址电 话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2.按照约定支付价款。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若甲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甲方可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乙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甲方发出的需求计划供应材料。2.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抽检,材料的检验结果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应承担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责任,为相关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第2项约定逾期付款的,应自逾期日起算按逾期金额每日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如因本工程建设单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导致甲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甲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甲方3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合格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未提供单证材料款1%的违约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3项约定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乙方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与样品主要特征不符的,需向甲方支付本批次交付材料金额1%作为违约金。5.乙方超过甲方发出材料需求计划数量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超出部分,退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6.乙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乙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处罚金额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7.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每份资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8.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且乙方保证供应材料无权属方面瑕疵,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9.因本条第1-8款约定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或因乙方未向第三方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责任或垫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应付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向甲方清偿。第十一条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机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机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交付材料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法律责任。因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终止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下列任一行为,甲方可据此向乙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书,提出终止全部合同的继续履行:(一)供应的物资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伪造产品。(二)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和完成甲方的物资需求计划。(三)乙方不能保证供应导致甲方施工生产停滞。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一)双方的联系信息及送达地址如下:联系人信息甲 方乙 方联系人姓名王耀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8526875686送达地址河西区复兴门家园9号办公楼电子邮箱1109804735@qq.com(二)关于送达的特别约定1.双方预留的电话、地址、邮箱均是各类通知、协议、往来文件的有效送达方式。2.涉及诉讼或仲裁案件时甲方唯一的送达地址为甲方法人住所地。3.甲方预留送达地址为项目经理部地址的,完工后地址自动变更为甲方法人住所地。4.因一方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导致无法邮寄送达的,可通过电子邮箱送达,效力视同邮寄送达。5.双方一致同意可采取履约过程中双方日常沟通的即时通讯软件作为送达工具,产生同书面送达相同效果。采用即时通讯软件送达的,甲乙双方的发出和接收人均应是具有代理权限的人员,发出之日即为送达之日。6.送达条款为效力独立条款,其他条款的效力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双方均须依合同约定承担有效送达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在变更前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法人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不可抗力(一)甲方或乙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履行义务受阻时,应立即通知另外一方并告知详细情况,双方协商延迟履行或终止合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承担各自人员和财产损失,不向对方主张任何索赔。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三)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1.战争、暴乱、罢工、瘟疫等社会异常事件;2.地震、火灾、冰雹、台风等异常天气自然灾害;3.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的变动,政府征收、征用等强制措施,政府叫停工程等行政行为;4.电力、燃气、自来水、电信公司等供应故障导致的意外事件;5.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停工令等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事件。第十七条其他事宜(一)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或者单独的权利(包括从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乙方转让金钱债权、甲方向第三方支付后,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转让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三)甲方承接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四)作为长期向建设行业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乙方充分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甲方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于业主,因此存在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业主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向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甲方延迟向乙方支付相应租赁款项时,乙方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也不在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完毕后单独就逾期付款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五)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持2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办理末次结算并支付完毕自行终止。第十八条补充约定合同附件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应盖乙方公章)附件2: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乙方中标通知书附件4: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附件5:其他需双方共同确认的资料甲方(名称并加盖公章):乙方(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付款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合作、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基于合同,甲、乙双方就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材料供货事宜达成以下《付款协议》:一、截至年月日,乙方完成了材料的供应任务。二、甲方于年月日前,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剩余价款元,双方协商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乙方承诺: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对甲方基于业主(发包人、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所造成的未及时支付价款的行为,同意放弃对甲方提出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未付价款利息等索赔要求。三、协议条款及其它事宜的约定:1.本次协议约定的结算内容与前期合同中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2.本协议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货物需求一览表见招标公告附件2。三、质量标准1.总则1.1本次招标所描述的技术说明仅供报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做参考,其中如相关的说明、要求和工程数量等与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等有冲突的情况,应以设计文件和有关的规范、规定、验收标准为准。1.2报价人在满足本次招标的有关资质的前提下,必须熟练掌握并执行有关国家法规、行规及有关支座专业技术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做好成交后的售后服务工作。1.3报价人在成交后的供货期间,生产作业及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及国家相关安全要求,严格贯彻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规范、规程,严格按规操作。1.4招标文件中的材料规格数量仅供报价中参考用,具体供应材料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1.5本说明中的专业技术要求为主要技术指导性原则,详细的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作业规定均应遵守国家及相关行业部门的强制规范及规定。2.采购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2.1材料要求2.1.1水泥: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要求,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在6h以上。宜采用42.5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或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与生产日期,复验合格方可使用。(2)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3)集料:集料压碎值:压碎值应不大于30%。骨架密实型水泥稳定类基层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大于31.5mm(方孔筛),集料级配范围应符合下表:水泥稳定碎石级配表层次方筛孔尺寸(mm)31.5 19.09.54.752.360.60.075基层10068-8638-5823-3216-288-150-3集料中有机质含量不超过2.0%,集料中硫酸盐含量不超过0.25%。2)混合料要求(1)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的水泥剂量宜在3.5-5%的范围内,水泥的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当采用厂拌法生产时,水泥掺量应比试验剂量增加0.5%。(2)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的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上基层应≥98%,下基层应≥97%。(3)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混合料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上基层应不小于3.5MPa,下基层应不小于3.0MPa。(4)试件应在规定温度下制作和养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E51-2009有关要求。四、验收标准1、检验与验收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1.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1.3物资经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1.4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1.5买方有权对外观质量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应通知卖方及时确认并应及时退货,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1.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1.7验收标准:水泥稳定碎石按吨结算,同时进行抽样检测试验。1.8主要性能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按国家颁布执行的最新标准及相关引用标准执行。五、相关服务要求见招标公告附件1、附件2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物资品种)包件招标(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投标保证金五、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七、报价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十、技术支持资料十一、相关服务计划十二、你投入的主要加工、运输及检测机械设备表十三、你投入本合同工程的运输队伍情况表十四、付款说明十五、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提供(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8)技术支持资料;(9)相关服务计划;……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要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该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省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省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次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招标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件条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标书费、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信息表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单位收款人地址邮编开户银行账号税号买标书费金额保证金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投标文件必须附上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六、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偏差说明12345……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七、报价表(每个包件单独做一份报价表)7.1投标报价表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计价单位:元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含税综合单价(元)含税总价(元)备注12合 计税率 %投标金额总计:¥ 元,大写: 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6.2物资描述表水泥稳定碎石成本分析表序号出料规格水泥稳定碎石配合比原材料单价(市场调查)拌合运输费用其他合计费用(元/t)备注序号出料规格P.O42.5水泥t干土t碎石t水tP.O42.5水泥t干土t碎石t水t拌合费用运输费利润及其他合计费用(元/t)备注序号出料规格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7=(1*5+2*6+3*7+4*8)+9+10+11备注118cm水泥稳定碎石(3.0Mpa/7d,骨架密实型)218cm水泥稳定碎石(3.5Mpa/7d,骨架密实型)合计金额注:仅针对水泥稳定碎石以每吨投标货物作单价分析,本表中的综合单价17必须与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一致。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签字:日期:本材料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如出现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可能拒绝该投标文件。八、资格审查资料8.1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 联系方式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材料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材料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2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应附经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8.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以及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业绩证明)8.3.1投标人需对提供的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排序,按下表要求准确、据实填报。序号材料名称使用项目名称买方名称合同数量合同总额合同执行情况(是否执行完毕)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3.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材料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1.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要求提供投标材料的业绩。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3.3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材料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签约合同价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3.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2.附无诉讼及行贿受贿证明等资料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3.5生产商授权书生产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材料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生产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九、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1.原材料来源2.执行的质量标准3.误差标准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5.其他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技术支持资料1.服务方案2.检测方案3.其他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一、相关服务计划1.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或企业原材料库存、场站、运输、储罐、运输等供应能力和组织能力及应急保证供应的证明资料。应附企业产品质量检验、防腐检验报告。2.详细的供应方案3.详细的服务方案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二、拟投入的主要加工、运输及检测机械设备表名称型号、产地国功率/吨位/容积单位数量名称型号、产地国功率/吨位/容积单位合计自有租赁新购备注建议注:1.本表中仅需要填写大型的、主要的设备,备注栏简要说明自有主要机械的来源地点,租赁与新购机械的落实情况。2.“建议”一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国内外当前相应机械设备状况,可向招标人建议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先进制作方法。十三、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运输队伍情况表队伍名称运输设备人员数量组织机构及概况(队伍形成、现状及下设班组情况等)经历(曾经担任过的类似任务)目前承担的任务备注十四、付款说明响应支付条款或优于支付条款的说明及垫资承诺书。1、支付条款:我单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支付条款。2、优于支付条款的说明及垫资承诺书(承诺垫资认定:指结算金额超出垫资承诺金额后的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支付条款支付,该垫资金额直至供货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若投标人承诺为全额垫资,则表示招标人在货物购买过程中无需向投标人付款。)十五、其他资料承诺书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2、接受验收条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及扣除的条款。3、接受“质量、验收”的条款;4、我方响应支付条款;优于支付条款的说明:如:无息、无贴息接受()月承兑汇票支付方式;承诺垫资金额()万元。5、其他: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工程 水泥稳定碎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