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 财政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



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4CS)009-01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该项目为财政核心一体化系统维护项目,主要包含对系统应用、维护及指导预算单位操作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执行;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上响应,若供应商参与响应,需自行承担响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需在开启响应文件前登录新疆政府政采网“办事指南”界面详细了解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如因不会操作或操作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
地 址:和田地区财政局
联系方式:0903-2021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903-2095002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pdf740.4K

和田地区政府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4CS)009-01采购单位:和田地区财政局代理机构: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日期:2024年9月23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签订合同及合同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查阅本项目公告,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TBJZFCG(2024CS)009-01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内容在开启响应文件环节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印证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供应商须在开启响应文件前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2.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集采机构将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5.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2.响应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达的响应文件将被系统自动拒收);五、开启1.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7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本项目支持线上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平台)本项目开启响应文件页面。供应商仅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启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启响应文件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线上响应,若供应商参与响应,需自行承担响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2.供应商需在开启响应文件前登录新疆政府政采网“办事指南”界面详细了解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如因不会操作或操作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0903-2021866(转5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方式:0903-20950023.项目联方式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联系人:董女士联系方式:0903-203922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2024年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BJZFCG(2024CS)009-012采购人单位:和田地区财政局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号座机:0903-2021866(转570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903-20950024监管部门名称:和田地区财政局监督投诉电话:0903-2039229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为0元,援疆资金为75万元。6分包及成交规定☑本项目不分包。□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供应商成交包数不受限制。□本项目分为多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多包响应,但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个包。若同一供应商在2个及以上包的成交排名均第一的,按照以下规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中品目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即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中品目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中部分属于财政部门最新下发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清单目范围,对此类产品给予评审优惠,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注: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关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涉及参数指标中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依法依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进口产品响应☑不允许□允许,产品名目清单:13响应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磋商公告。12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14报价的次数报价次数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最后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以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15询问和质疑1.关于第三章采购需求、参数及第四章评标方法等内容质疑请联系采购单位。15询问和质疑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903-2021866(转8801)邮箱地址:243610384@qq.com2.关于采购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等内容质疑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903-2095002邮箱地址:htzc2095001@163.com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公开招标文件、公开招标过程及公开招标结果的范围及时效限制。2.质疑函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质疑函范本(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rwZbW+cFXei/eAvAJQ2o+Q==&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2.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6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和田地区财政局。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书请参照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投诉书范本(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338&articleId=8AgNKoBT6+eooi69tssU7w==&utm=site.site-PC-42166.1024-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1.dd6233e05eca11efbc5b930dcb75e3e2)编制。17信息公告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ht.gov.cn:8081)18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19响应文件编制、递交与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供应商使用【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于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3.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响应无效。供应商须用“项目采购-开启响应文件评审”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20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1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2报价有效期自响应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23磋商小组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24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磋商小组确定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并按照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25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及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26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由采购单位组织统一踏勘。2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无需支付代理服务费2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0日内付合同金额的50%,12月31日前付剩余的50%(具体情况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2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金额的9%(履约保证金允许以担保支票、押金证明、保险单、保函、信用证等形式提交)。3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其他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执行;2.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要求: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即:从业人员和营业收入)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1优惠率的解释(如有)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附件11:响应承诺函(统一格式)(采购人):(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在开启响应文件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见开启响应文件一览表。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以及响应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响应将被拒绝。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0、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2、我方承诺:参加此项目招磋商活动的一切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偏离情况供应商的承诺说明1服务保障要求2服务期限或者提供服务起止时间3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4能力或业绩要求5供货期6质保期7履约保证金8付款方式9响应有效期……说明:1、如供应商提交的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说明表》。2、偏离情况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超出、符合或偏离原因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统一格式)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人,清楚知晓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磋商活动,特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一、我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响应。二、我单位在本项目招标磋商活动中,未参与围标串标。三、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磋商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递交响应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响应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本人愿承担直接责任人员的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项目编号:标段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法人签名:盖公章年月日响应文件包:第包商务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附件13:商务部分资料清单由各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商务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格式自拟)。业绩一览表(若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页码备注:若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商务部分要求的其他商务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表”。2.原件、扫描件上均应电子签章(单位),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电子签章,需要扫描签字上传。3.如果是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包:第包技术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年月日附件:14技术部分资料清单由各供应商根据实际需求自行编写。目录清晰、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评审。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技术要求提供资料及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2.磋商文件其它规定或者供应商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文件和说明(若有,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驻场维护 财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