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公告(安庆市财政局2024)



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公告

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0FSCG24D03G0406 FS34080120240656号
项目名称: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
预算金额:52.87万元
最高限价:52.87万元
采购需求:市机场大道还建点项目位于市机场大道东侧,地上建筑面积32.72万平方米,地下室7.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3栋高层建筑及幼儿园、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该工程合同总价77756.67万元(其中房建工程63248.2万元其他附属工程14508.47万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复核协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转 5-2(工作日)。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 CA 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
(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5.安庆市圣埠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三个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依次为安庆市圣埠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供应商可同时投三个项目,但只能中一个项目。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先评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项目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评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如某个项目的中标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项目的排序。
6.如投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预算价编制、施工单位完工结算编审、跟踪审计、一编一审、工程项目监理等相关业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回避,否则,评标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中标结果公示后异议或投诉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实施期间,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庆市财政局
地 址: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2号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方式:0556-5288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
联 系 人:吴群
联系方式:0556-59911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0556-5288961

 

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附件

采购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为准).docx

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0FSCG24D03G0406FS34080120240656号采购人:安庆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四年九月重要提醒一、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8.利诱、欺骗采购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9.窃取项目投标人报名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二、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下述事项予以重视:1、请依据项目资格要求,自行核对营业执照合法有效。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制作机器码任一项一致的将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3、对投标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质疑、投诉行为,须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4、本项目开评标期间,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畅,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0FSCG24D03G0406FS34080120240656号项目名称: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预算金额:52.87万元最高限价:52.87万元采购需求:市机场大道还建点项目位于市机场大道东侧,地上建筑面积32.72万平方米,地下室7.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3栋高层建筑及幼儿园、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该工程合同总价77756.67万元(其中房建工程63248.2万元其他附属工程14508.47万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复核协审。合同履行期限: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之日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第1页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查询、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2)投标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QQ:4008503300。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10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第2页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申请人的联系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驱动下载”按钮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等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实行远程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5.安庆市圣埠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三个项目,开标、评标顺序依次为安庆市圣埠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机场大道还建点保障房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龙山院区项目结算复核协审服务。供应商第3页可同时投三个项目,但只能中一个项目。供应商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先评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仍然参加后续项目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后评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如某个项目的中标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项目的排序。6.如投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预算价编制、施工单位完工结算编审、跟踪审计、一编一审、工程项目监理等相关业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主动回避,否则,评标时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中标结果公示后异议或投诉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项目实施期间,终止合同,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补偿采购人的损失。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市财政局地址:安庆市宜秀区菱湖北路32号联系人:彭工联系方式:0556-52889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四楼交易一部联系人:吴群联系方式:0556-59911503.项目联系方式第4页项目联系人:彭工电话:0556-5288961附件:项目采购需求文件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1采购人安庆市财政局2.2采购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4监督管理部门安庆市财政局3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详见招标公告2、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3.2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如有)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供应商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4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本次采购第包第6页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名称具体要求内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40%,受托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按要求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在部门年度预算内,经受托单位支付申请、委托单位审核,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至受托单位公司指定账户。2服务地点安庆市3服务期限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之日止二、服务要求一览表1.项目概况市机场大道还建点项目位于市机场大道东侧,地上建筑面积32.72万平方米,地下室7.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3栋高层建筑及幼儿园、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该工程合同总价77756.67万元(其中房建工程63248.2万元其他附属工程14508.47万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复核协审。2.服务内容本次采购的造价咨询机构向安庆市财政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独立完成受托项目竣工结算复核任务。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出具工程造价复核报告。3.服务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守安庆市财政局造价复核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要求。(2)复核项目开始前,由采购人将复核资料移交给成交人、办理资料移交手续,成交人不得直接接收被复核单位提送的任何资料,不得更改送审资料、送审金额。复核项目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擅自直接联系被复核单位;遇重大事项主动报告,现场探勘、重大事项采用的审查方法、复核进度、发现重要或疑难问题、需要协调事项均应主动报告。复核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档案资料。第26页四、服务及技术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第49页五、诚信投标承诺书本单位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单位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合法分包征得采购人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提供货物、服务及派驻人员;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我单位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录入的信息真实,无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诚信投标承诺书》和有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接受处理。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评标结果公告质疑期内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十二、我方保证对本次招标活动有任何质疑或投诉,都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不针对本次招标活动提出任何质疑或投诉。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承担招标文件确定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给予的处理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50页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可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51页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对应请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不符合(对应请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备注: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52页八、供应商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1、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所要求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我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我单位不在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限内;(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第53页九、联合体协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联合体成员一名称:;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4.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5.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成员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二:(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第54页十、证明资料1、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01)及其委托代理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第55页附件01: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第56页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57页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58页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一、商务要求:序号商务条款名称具体要求内容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40%,受托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并按要求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在部门年度预算内,经受托单位支付申请、委托单位审核,一个月内支付剩余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至受托单位公司指定账户。2服务地点安庆市3服务期限自受委托之日起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复核工作之日止二、服务要求一览表1.项目概况市机场大道还建点项目位于市机场大道东侧,地上建筑面积32.72万平方米,地下室7.2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3栋高层建筑及幼儿园、社区服务等配套设施,该工程合同总价77756.67万元(其中房建工程63248.2万元其他附属工程14508.47万元)。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复核协审。2.服务内容本次采购的造价咨询机构向安庆市财政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独立完成受托项目竣工结算复核任务。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工程计价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出具工程造价复核报告。3.服务要求(1)成交人必须遵守安庆市财政局造价复核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工作要求。(2)复核项目开始前,由采购人将复核资料移交给成交人、办理资料移交手续,成交人不得直接接收被复核单位提送的任何资料,不得更改送审资料、送审金额。复核项目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人不得擅自直接联系被复核单位;遇重大事项主动报告,现场探勘、重大事项采用的审查方法、复核进度、发现重要或疑难问题、需要协调事项均应主动报告。复核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档案资料。(3)复核组组成。成交人应成立复核组开展造价审核工作,复核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复核组成员一旦提交不得随意更换,若随意更换处以1万元/人次罚款,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未能赶到现场,处以5千元/次罚款。(注:复核组成员必须为综合评分得分人员。)(4)成交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和财政工作相关规定,遵守保密制度和廉洁规定,不得泄露与被复核项目、被复核单位相关的信息、国家和商业秘密,客观公正开展复核业务,遵守回避等相关制度。(5)复核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未约定事项由采购人和成交人依法协商确定。(6)在开展复核业务过程中,成交人徇私舞弊、与被复核单位相互勾结等违反相关规定和委托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人委托关系,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赔偿责任。(7)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145号令)等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工程造价财政复核管理相关要求,受托单位应当自收到具备复核条件的工程项目价款结算资料之日起,在90日历天内作出审核结论。(8)复核结果经财政审查(不限于委托单位内部审查、审计机关审计、巡查巡视等)发现问题、产生误差,将按复核结果误差率相应减少造价咨询费,委托单位已支付全部工程造价咨询费的,有权要求受托单位退还相应减少的工程造价咨询费。(1)误差率在1%-2%(含)之间的,减少20%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2)误差率在2%-3%(含)之间的,减少50%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3)误差率在3%以上的,无条件终止本工程委托咨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咨询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算复核协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