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工地平整和清理招标公告(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4)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
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4,07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924,07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地平整和清理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24,07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其他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4楼
联系方式:0752-3271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一栋六单元
联系方式:0752-2756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2-2756998
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
相关附件: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磋商文件(2024091204).zip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zip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5日 17: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192.407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52-2756998
采购单位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2-3271628
代理机构名称
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一栋六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2-275699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1944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采购人: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磋商邀请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1944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24,07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采购包预算金额:1,924,07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工地平整和清理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1(项)详见第二章1,924,07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人才服务大厦4楼联系方式:0752-32716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一栋六单元联系方式:0752-27569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52-275699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预算:1,924,070.00元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标的提供的地点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列金额、暂估价除外)的30%拨付;2期:支付比例70%,按监理单位、采购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一次(其中当期已完善相关手续的设计变更部分为60%),该项目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竣工结算后经区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缺陷责任期)后付清。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采购人不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本工程质量均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设计要求及国家、省、市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须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成交供应商无偿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2)验收时参照国家最新现行施工验收标准验收。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24,070.00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5,295.43元。本项目按总价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并根据本项目的各项清单进行分项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响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报价时不得更改以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该费用不参与竞价,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否则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 2、报价中必须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上所有费用不管是否在响应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磋商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3、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2工期要求和规定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实际能力,在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合理、可行的前提下,对本工程的工期进行优化,缩短工期。其中雨天、节假日及因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工序颠倒造成的返工所耽误的工期,不能顺延。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可以顺延,要求本工程全部按期完成,按期完成不奖不罚。 3、若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三天起,按成交价每天罚款2‰。在施工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当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比计划施工进度慢时,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警告,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成交供应商在此期间不能将工期赶回,并被采购人认定不能按要求工期完工,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施工承包合同。原成交供应商工期延误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赶工产生的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的成交供应商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3结算方式1、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结算,以施工图内容施工,措施项目费按成交供应商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暂列金额、清单漏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分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合同形式,该固定单价为成交供应商在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最终以财政部门结算审定金额作为本工程的结算价。【(该固定单价)成交单价=成交供应商在首次清单报价书中承诺的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最终磋商总报价/首次总报价﹞】。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工地平整和清理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1.001,924,070.001,924,07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工程现场施工条件1.施工的具体位置及可交付成交供应商施工安排的用地范围见总平面图,坐标水准点由采购人负责提供。2.成交供应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施工场地边缘选择合适的施工用水、用电驳接点,并进行接驳,施工场地内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要求成交供应商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表、电表,并承担实际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3.施工范围内的临时便道及临时排水设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施工需要修筑并维护,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所需费用。上述2、3条产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成交供应商成交价范围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缴纳。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包含上述费用在内,若成交供应商报价中漏报,该项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其他费用中,其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二、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和使用材料的要求1.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本工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质量验评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成交供应商在施工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采购人要求停工和返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2.使用材料的要求(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承包人须确保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严格按先试后用原则,并应提供采购人和监理方副本各一份。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二次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2)本工程中,如果有由采购人负责供应的材料及设备,成交供应商收到图纸后,即根据工程的进度和需要及时做出由采购人供货材料的供应计划,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审定;(3)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监理单位确认及采购人认可,符合工程要求,方可订货使用。如发现货不对板和质量问题的,采购人和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中标单位承担损失;(4)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根据采购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相关制度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认可。★3三、基础管理班组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响应供应商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材料。4四、工程招标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工作内容包括清表、清淤、土石方工程以及排水工程等施工及保修(具体施工内容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工程承包方式:成交供应商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广东省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成交供应商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并按其所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包干,图纸范围内的措施项目费按其所报措施项目费总价包干。5五、工程竣工资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做好工程档案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二份、复印件二份。经监理方签收同时提交采购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6六、工程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1.本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计算,成交供应商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缺陷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并确保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处理有关缺陷事项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随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工程遗留的缺陷或其它问题。2.工程完工后,成交供应商所在合同段遗留的问题,成交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地进行处理和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如上述问题特别是与地方有关的遗留问题,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妥善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全部费用从成交供应商质量保证金中相应扣回,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7七、技术方案响应供应商需对项目的实施制定技术方案,包含以下内容:1.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方案;2.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3.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安全文明措施;4.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质量保证措施;5.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6.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7.应针对各项工程内容编制清晰、完整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下浮23%收取。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纸质响应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打印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响应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装订成册,无须密封),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响应供应商无需递交。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启时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杨先生电话:0752-2756998传真:/邮箱:hzarxm@163.com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榜花园一栋六单元邮编:5161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绩效与政府采购组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电话:0752-3278355邮编:516006传真:0752-265212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含)以上,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提交投标函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2签署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签署、盖章要求。3响应报价响应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4有效授权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有)。5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技术商务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未产生偏离。6其它无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 (8.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方案进行评分: 1.对项目总体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总体组织符合实际,总体设计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合理,综合措施科学的,得8分。 2.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论述基本完整,总体组织基本符合实际,总体设计基本符合规范,总体计划基本合理,综合措施基本科学的,得5分。 3.对项目总体认识基本全面,论述不够完整,总体组织不够符合实际,总体设计不够符合规范,总体计划不够合理,综合措施不够科学,得2分。 注:未提供施工程序总体设想及施工段划分方案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9.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1.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9分。 2.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6分。 3.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的,得3分。 注:未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0分)根据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进行评分: 1.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丰富的,得9分。 2.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的,得6分。 3.对项目关键技术不了解,对重点、难点无建议,解决方案一般可行的,得3分。 注:未提供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得分。安全文明措施 (8.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评分: 1.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采用规范正确、清晰的,得8分。 2.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正确的,得5分。 3.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力,采用规范不正确的,得2分。 注:未提供安全文明措施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 (8.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分: 1.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的,得8分。 2.针对项目实际提出的具体措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 3.针对项目实际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不可行的,得2分。 注: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进行分: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的,得6分。 2.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的,得4分。 3.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 注:未提供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障措施不得分。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进行评分: 1.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完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先进机械设备的,得6分。 2.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的,得4分。 3.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得2分。 注:未提供机械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不得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6.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进行评分: 1.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科学、系统,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得力的,得6分。 2.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基本科学、系统,具有可操作性,保障措施基本正确的,得4分。 3.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科学、不系统,或可操作性不强,或保障措施不具体的,得2分。 注:未提供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不得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 (15.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无提供不得分。服务便利性 (5.0分)根据响应供应商自签订合同到竣工验收以及保修期各阶段的服务计划、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便利性,是否能便捷的为本项目应急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分: 1.提供服务便利,响应情况快,最合理,得5分; 2.提供服务较便利,响应情况较快,方案较合理,得3分; 3.提供服务便利性差,响应情况差,得2分。 无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7年版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承包人: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规模:6.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具体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满足项目涉铁协调、征拆、建设等要求)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工程技术统一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地区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具体按工程量清单并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核结算为准。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0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5份,承包人执5份。(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备注:本合同的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和附件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为准。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按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六条;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2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2永久占地包括:1.1.3.3临时占地包括: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注明的有关标准。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1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1.4.2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1.4.3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1.4.4中标通知书;1.4.5投标文件及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1.4.6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4.7合同通用条款;1.4.8国家现行有关市政工程施工与验收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1.4.9本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4.10设计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说明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1.4.11投标书标价的工程量清单;1.4.12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施工图纸2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纸及说明资料。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工程量按实结算。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严奕文;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327162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依负责征拆工作有关部门的征地拆迁进度而定。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2.3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有关规范及规章执行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二份、复印件二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档案部门要求,按规格编制成册的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其中原件二份、复印件二份。经监理方签收同时提交发包人归档,并同时提交有关归档的证明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照档案整理有关规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等。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2.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10天。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3.3.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3.4分包3.4.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禁止分包。3.4.3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动工日。3.6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合同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文件执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安排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2隐蔽工程检查5.2.1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零事故。6.1.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6.1.3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通用条款执行。6.1.4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工程款支付比例。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有关规范要求。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七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七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3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动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如征地拆迁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给予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从延期的第三天起,按中标价每日历天罚款0.2‰,罚款最高不超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8提前竣工的奖励7.8.1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1.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无。8.2样品8.2.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3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3.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2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2变更估价10.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0.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七天。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七天。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4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4.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确定。10.4.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承包人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自行实施。暂估价包括的项目须经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发包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10.5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包括的项目须经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国资金融局、发包人等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若有发生,则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若未发生,结算时不予以支付。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除施工期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造价调整或政府强制调整价格及以下规定可调整合同价款外,其他物价变化不调整合同价款:本工程施工期间,可调工料机子项确定(即可调整工料机范围):1、水泥;2、钢筋(含各规格型号);3、砂(含填方用回填砂、细砂、中粗砂);4、石(含碎石、片石、毛石、石屑、石粉、各类石材);5、沥青混凝土(含改性沥青混合料);6、商品混凝土(含各规格型号);7、管材(含各材质、规格型号);8、电线、电缆(含各类型、规格型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波动范围超过发包人审定预算相应材料单价±5%(不含±5%)的范围时,按以下方式调整相应材料单价价差,并根据调整的材料单价价差乘以其材料月总消耗量并计入税金后按每月为计价周期进行调整,并依据每月应调整价款调整结算价,具体调整方式如下:(1)当施工期某材料市场价高于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单价,且涨幅超过5%时,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价差=(施工期某材料市场价-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预算中某材料单价×1.05)×100%;(材料市场价按惠州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确定,惠州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未含的,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为准);(2)当施工期某材料市场价低于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单价,且跌幅超过5%时,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价差=(施工期某材料市场价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定预算中某材料单价×0.95)×100%;(材料市场价按惠州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确定,惠州市及周边地区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未含的,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为准);(3)某材料每月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某材料每月结算时需调整单价价差×某材料月总消耗量)÷(1+综合折税率)×(1+增值税税率)。(4)某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最终结算价的调整值=某材料每月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之和。即:A=Am+……AnAm是某材料第m支付期间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An是某材料第n支付期间价格变化导致结算价的调整值;A是某材料价格变化导致最终结算价的调整值。某材料月总消耗量以监理单位、发包人及相关单位核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11.1条款执行。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按该工程合同价(暂估价除外)的15%拨付。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且进场施工后。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国标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工程量的计量按工程进度进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参考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本工程预算包干费按照2018版《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以分部分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具费之和为计算基础,费率按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6%。取费内容执行定额计算基础基本费率(%)备注说明预算包干费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施工机具费)6.00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预算包干费实施的内容:包括施工雨(污)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m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基础埋深2m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机电安装后补洞(槽)工料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树穴内的泥浆清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整理工程成品保护费、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和二次加工基地设施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预算包干费包含的内容不再签证)。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进行。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参考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参考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0天内。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至对应合同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发包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7%。本工程在签订合同后,承包人需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在惠州当地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户,并通过该专用账户支付工人工资。承包人在每次申请进度款时,应分别提供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及工程款支付账户,其中进度款额的5%由发包人拨付至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以保证工人工资按时足额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无。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若因财政资金不到位或因征地拆迁影响工程进度,引起工程进度款不能按合同要求或有关规定拨付的,承包人不承担因工程款延期拨付给承包人造成的各类损失(如利息、连带责任等)。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叁套送发包人,由发包人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核,办理结算的程序和时限以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结算经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审核定案后。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补充如下: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无。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的规定,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和审计审核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5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2.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15.2.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结算定案和审计审核完成后,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15天内付清。否则,依据《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义务后,根据质量缺陷的责任承担情况确定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数额。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本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正)》规定执行。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发包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承包人违反合同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承担合同10%作为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担全部损失;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每逾期一天承担合同价0.2‰违约金,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不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修复的,每次承担合同价3%作为违约金。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及相关法规文件要求执行,对由于履约不及时、非法转包、违法分、质量安全不过关、工期进度严重滞后、文明施工不到位等方面要求进行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为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且此部分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不另外计取。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9.争议解决19.1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惠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仲恺区人民法院起诉。附件1: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承包人(全称):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特订立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附件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材料管理其他人员附件4:履约担保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包人名称):鉴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341-2024-01944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响应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五、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磋商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与相关服务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惠州市安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仲恺高新区潼侨镇ZKC-034-06-01、ZKC-034-06-02、ZKC-034-12地块土方平整工程”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66号]的响应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七: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在实际操作中,供应商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块土方平整工程 工地平整和清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