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招标公告(重庆市民政局2024)



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5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YFD2024-040

二、预算金额:
23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
230,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23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件加盖公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5日 至 2024年9月30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请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46518707@qq.com(邮箱)并购买磋商文件。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9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9日 11: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16层)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10月9日 11:00
磋商地点: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16层)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
采购经办人:刘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18824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
代理机构: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360233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16层

九、附件

磋商发售登记表YFD040.docx
2023年度慈善组织审计磋商文件 -挂网版.docx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编号YFD2024-040项目名称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单位名称 (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备注相关说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工作时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供应商请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至2446518707@qq.com(邮箱),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名时由授权代理人办理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2446518707@qq.com,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报名表等相关资料,未按以上要求报名的单位,其磋商资料将不被接收。(报名资料原件请于项目开标日带到开标现场交予我方工作人员,谢谢)附:收款二维码(付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付款单位,款项名称及费用)。推荐使用微信支付于金武(**武)微信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FD2024-040项目名称: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第六篇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9-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民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慈善组织2023年度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23.000.4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件加盖公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方能参与采购活动。(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开始时间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2024年9月25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1.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2024年9月25日-2024年9月30日17:30(工作时间)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3.报名及磋商文件购买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请供应商递交《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446518707@qq.com(邮箱)并购买磋商文件。4.在报名和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16层)(六)磋商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0:30开始,2024年10月9日11:00截止。(七)磋商开始时间:同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八)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7时30分,转款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磋商保证金账户:供应商须从其公司基本账户将磋商保证金汇至以下指定账户:账号:50050110267600001694户名: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汽博支行保证金退还方式:1、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直接退还。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民政局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3-89188245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渝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3-63360233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线外城市花园1栋16层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我市现有市级慈善组织(含基金会)89家,其中慈善组织82家,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7家。按照前期市红十字基金会事件专题会议“关于加强对慈善组织的审计检查”的会议精神,今年拟按照不低于20%的抽查比例,抽取26家市级慈善组织(含基金会)进行审计检查。最终形成审计报告。二、审计范围序号基金会名称备注1重庆市巫溪县教育基金会2重庆基石教育基金会3重庆市红十字基金会4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基金会5重庆市沈铁梅文化发展基金会6重庆市南川区教育基金会7重庆邮电大学教育基金会8重庆缙云山养生慈爱基金会9重庆市渝中区教育发展基金会10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11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基金会12重庆市渝高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13重庆市巫山县教育基金会14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15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发展基金会16重庆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17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发展基金会18重庆市大足应急救助基金会19重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重庆市黔江区教育发展基金会21重庆市光明基金会22重庆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23重庆长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4重庆两江新区教育发展基金会25重庆宣传文化发展基金会26重庆山城志愿服务中心三、审计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活动管理办法》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民发〔2016〕189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241号)等要求,重点抽查慈善组织2023年度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一)内部治理情况,含重大事项决策、报批情况,工作人员兼职兼薪情况,薪酬、人事、财务等制度建设情况,档案管理情况;(二)管理经费和慈善活动支出情况;(三)专项基金、慈善项目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专项基金、慈善项目资金依法筹集和使用情况、重大慈善项目执行情况;(四)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开募捐、合作募捐情况;(五)信息公示情况(公开募捐项目公示情况、慈善组织慈善活动信息公示情况、年报公示情况);(六)资产管理情况,含保值增值投资活动情况;(七)关联交易情况;(八)根据被抽查对象的活动情况,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风险点;(九)根据被抽查对象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整改。注: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慈善组织以上工作开展延伸审计。四、审计方法本次抽查采取现场抽查,审计机构赴慈善组织,通过检查慈善组织制度建设情况、会议记录、财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走访了解相关人员等方法,结合年度工作报告等材料,对慈善组织进行检查。五、审计要求(一)合理配备审计人员根据单位体量大小和工作量大小合理配备审计人员,要求审计组组长由注册会计师担任。(二)建立并执行沟通、报告机制为保证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审计组与委托单位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1.定期沟通制度审计组现场负责人定期将审计工作情况通过集中口头汇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联系人汇报,内容主要包括目前的工作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协调的事项。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明确审计组组长,并指定与委托单位进行联系的固定人员。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审计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六、成果要求(一)起草审计报告审计组对26家抽查审计单位实施审计结束后,在综合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基础上分别撰写审计报告。(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成交供应商正式提交审计报告之前,应征求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意见。成交供应商在接到委托单位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回复意见后,要依照事实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与核实,必要时应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三)审计报告审核与审定正式审计报告由委托方审定后,由审计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总体计划在2024年12月10日前提交正式审计报告,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报告交付时间,经与委托方沟通认可确定具体时间。(四)审计报告出具对26家被审计单位分别出具审计报告。(五)审计整改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由委托方通知26家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1个月内出具整改报告提交委托方和审计组。审计组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出具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原则上26家被审计单位出具整改报告后审计组在1个月内提交正式被审计单位整改完成情况报告,若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报告交付时间,经与委托方沟通认可确定具体时间。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二、报价要求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培训费、交通费、保险费、知识产权费、餐饮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付款方式(一)26家市级慈善组织(含基金会)审计完成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采购人收到足额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全额支付合同金额。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五、其他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完整性内容完整齐全、无遗漏。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作出非负偏离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5%)15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50%)50分1.项目方案体现出对本项目能够涉及的政策及规章的熟悉程度,流程清晰、方案可行具体得15分;流程较清晰、方案较可行具体得11分;流程较一般、方案一般得7分;流程不完善、方案差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2.有详细的进度计划,时间安排合理,能高效完成审计,提供有效的阶段性分析报告提纲,计划设计科学时间安排合理得15分;计划设计较科学、时间安排较合理得11分;计划设计一般、时间安排一般得7分;计划不科学、时间安排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3.项目方案中项目管理及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得10分;项目管理及目标较明确、质量管理层级责任较清晰、质量考核体系一般得8分;项目管理及目标一般、质量管理层级责任一般、质量考核体系稍有欠缺得6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4.有针对本项目特点的分析及优化方案,能够体现出针对本项目的理解,项目理解全面、分析针对性强、优化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0分;项目理解较全面、分析针对性较强、优化方案较合理可行的得8分;项目理解一般、分析针对性一般、优化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书面方案,A4纸张单面打印不超过100页,双面打印不超过50页。3商务部分(35%)20分(一)供应商履约技术能力1.供应商近三年须完成10个审计业绩(以出具的报告数量为准),达到此基本要求得5分,每增加1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5分。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须具备3名以上注册会计师(以2024年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通告为准),达到此基本要求得5分,每增加1个注册会计师加1分,最多加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或报告关键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35%)15分(二)项目组履约技术能力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后的从业经验,1(含)年以上5年以下的得3分、5(含)年以上10年以下的得6分、10(含)年以上的得9分,同时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加3分。本项最多得12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增加一名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加3分。本项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初始注册之日起算、高级会计师以颁发证书之日起算) 。提供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U盘。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平台网站(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计算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二)服务费以现金、转账等形式支付。(三)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四)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六篇合同条款及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商务评审资料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人工费/9/10其他费用/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签署: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商务评审资料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理运行情况抽查审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