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设备招标公告(如皋市公安局2024)
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20682-2024-09-0342
项目名称:
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80000.0(元)
最高限价:
无
采购需求:
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含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如皋市公安局一楼大厅西侧111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如皋市公安局一楼大厅西侧111开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重要)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公安局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
联系方式:0513-8731612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无
地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叶向荣
电 话:0513-87316123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计划编号:320682-2024-09-0342采购人名称:如皋市公安局2024年9月25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计划编号:320682-2024-09-0342预算金额:人民币8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万元采购需求: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含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项目类型: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谈判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地点:如皋市网上商城方式: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如皋市网上商城,自行下载谈判文件。采购活动如有变更均在该网站上发布,供应商自行关注。四、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如皋市公安局一楼大厅西侧111开标室。注意: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诸多因素,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和应对措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五、开启评审时间:2024年9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评审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如皋市公安局一楼大厅西侧111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可能会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4.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踏勘前与采购人预约,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踏勘时间安排如下:2024年月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其他时间不再接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公安局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588号项目经办人姓名:叶向荣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316123项目负责人:江锋联系方式:15162830956第二章谈判须知一、参加谈判费用参加谈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的约束力1.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谈判文件并决定参加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1.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2.谈判响应文件应牢固装订,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内容及格式必须保持一致。3.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或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5.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四、谈判与评审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或评审,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谈判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3.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4.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者工程量的,采用书面谈判形式,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退出谈判。(已在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谈判方式)7.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或工程量的,以及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用当面谈判形式。(已在第一章第七条明确谈判方式)(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8.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9.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五、成交和合同1.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一)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给予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该条款不适用)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该条款不适用)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工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建筑业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300≤Z 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5≤XX批发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零售业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交通运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邮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住宿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餐饮业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信息传输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2000≤Z 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物业管理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00≤Z 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二)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上述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五)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六)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七、采购活动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将被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流标后第二次组织采购的除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7.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文件第一章。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2.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质疑回复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签收质疑函的证明材料);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提起投诉的日期。13.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九、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2.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无第三章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谈判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需采购厨房设备一批(含安装),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表所示。二、采购内容 设 备 清 单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参考图片材料说明数量单位1一大一小电磁炉1800*1100*800XHR板材:面板磨砂厚度≥1.5㎜不锈钢板一体冲压成型;侧板厚度≥1.2mm,标准防水设计、骨架:采用40mm*40mm角钢及厚4mm的不锈钢板焊接而成。炉脚采用φ50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德国进口机芯电压380V,功率15KW*1+20KW*11台2调料台1100*500*800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格栅式;配不锈钢调节脚。1台3四眼电磁炉800*800*800自8板材:面板优质磨砂≥1.5㎜不锈钢板一体冲压成型;侧板1.2mm,标准防水设计、骨架:采用≥40mm*40mm角钢及厚4mm的不锈钢板焊接而成。炉脚采用φ50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机芯电压380V,功率3KW*41台4蒸饭箱(单门)700*650*1000SUS304不锈钢不锈钢铸钢铰链,门封条采用嵌入式硅胶条,无毒、耐高温的硅橡胶作材料;轮子:采用万向活动轮;配12只(304不锈钢饭盘);配自动进水;具有定时功能,具有缺水干烧保护功能;缺水自动上水,满水自停。1台5双眼洗手池1800*700*800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门板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侧面:采用1-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采用≥1.2mm不锈钢折边为平板,不易嵌入垃圾,易清洁卫生;脚:配不锈钢调节脚2台6打荷台1800*800*800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1-1.2mm不锈钢折边为平板,不易嵌入垃圾,易清洁卫生;立柱:厚度≥1.0不锈钢圆管制作;脚:配不锈钢调节脚。2台7电磁电磁低汤炉600*700*500E板材:面板优质磨砂≥1.5㎜不锈钢板一体冲压成型;侧板≥1.2mm,标准防水设计、骨架:采用≥40mm*40mm角钢及厚4mm的不锈钢板焊接而成。炉脚采用φ50无缝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式子弹脚。机芯电压380V,功率不小于15KW1台8四门冰箱1200*700*19000整机不锈钢板,内壁全不锈钢材质,柜门配有不锈钢门铰、门锁及磁力胶边和自动回吸门;全铜管,温度范围:冷藏-5℃~+10℃,冷冻:-15℃自动除霜功能1台9工作台1500*700*800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平板式;配不锈钢调节脚。1台10碗柜1200*500*1800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门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台面:采用≥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采用≥1.2mm不锈钢折边为平板,不易嵌入垃圾,易清洁卫生;脚:配不锈钢调节脚1台11双门热风喜欢消毒柜1300*700*1900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125125逗C富温热风循环消毒柜高温热风循环消毒柜高发国结D服新康的o同洁印清动健康新生活健康新生始SUS304不锈钢板制造;热风循环,能确保消毒均匀,不留死角。可温度式旋钮设计,可定时两脚或四角带轮1台12单眼水池600*600*800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门板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侧面:采用1-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采用≥1.2mm不锈钢折边为平板,不易嵌入垃圾,易清洁卫生;脚:配不锈钢调节脚1台13留样柜660*760*1630L型加强柜体,自动除霜;电子式温控器,层架高度可调。1台14热菜台1500*700*80001、台面板≥1.0mm磨砂贴塑面不锈钢拉丝板;2、层面、侧面、围板采用≥0.8mm磨砂贴塑面不锈钢拉丝板;3、水箱厚度1.0mm4、台脚采用38*38=1.2mm不锈钢圆通,配可调节性不锈钢子弹脚,带下层板,底,储藏餐厅用具。1台15热汤台1、台面板采用304#b=1.2mm磨砂贴塑面不锈钢拉丝板;2、层面、侧面、围板采用1.0mm磨砂贴塑面不锈钢拉丝板;3、配40不锈钢圆桶,配4个重型脚轮4、设下水阀1台16双层工作台1800*700*800SUS304不锈钢板制作,台面:≥1.2mm厚的不锈钢板;下层:平板式;配不锈钢调节脚。1台17油烟净化一体机3300*1300*900板材:优质304不锈钢板,厚度为1.5.,机械分离和静电净化的双重作用,油烟进入油烟净化器一体机的一级净化分离均衡装置采用高速离心方式,对大直径油雾颗粒在重力作用,使微小油雾颗粒变大进入第三极高速离心分离装置,将剩余的有害物质进行再次分离。高压静电场采用二段式高低压分离的静电工作原理,第一级电离极板的电场使微小粒径油雾粒子荷电,成为带电微粒,这些带电微粒到达第二吸附极板后立刻被吸附且部分碳化。同时高压静电场激发的臭氧有效的缓解有害成分,起到消毒除味的作用,最后通过过滤网格栅,通过风机直接排除洁净的空气,进口UV射线灯管,油烟净化率达到:95%以上,去味率达到:95%以上。较之前升级改动,所有柜体均做加厚加固处理,机体电器采用进口设备,风机和净化器内芯得到全面升级,做工更加细化,,现为高端工程款1套三、技术要求:1、参加竞谈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同时,采购方保留对参加竞谈供应商所投产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的权利,如竞谈响应产品性能及相关条件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签合同,同时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责任。2、上述清单中凡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产品时,参加竞谈供应商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并标注响应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并附清单,否则响应无效。具体内容及清单可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也可通过“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3、上述清单中凡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包括: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种,参加竞谈供应商响应产品型号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牌型号。具体内容及清单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4、上述清单中凡属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清单的产品,需满足清单要求。5、参加竞谈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6、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竞谈响应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四、质量标准(一)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谈判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二)响应供应商须明确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等。(三)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四)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五)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六)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七)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供货时必须随产品提供出厂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原件)。(八)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九)所有成交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十)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谈判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五、交货期限和地点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方案在接到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持有单位公章。七、质量保证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年。八、售后服务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响应文件的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原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成交供应商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九、付款方式所有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十、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制造、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检验、税金等一切与之相关费用。成交价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对本项目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采购单位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由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第四章合同文本如皋市采购合同甲方:如皋市公安局乙方:根据如皋市公安局年月日对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货物及其数量如下表: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总 计(大写)¥2、质保期:三年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所有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6、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方和乙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署地的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专用条款;2、与本项目有关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通知书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公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乙方(公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供货及知识产权乙方应按竞谈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第三条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所提供产品应包含不少于三年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交付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在质量保证期内厂商应自行处理保修凭证问题,采购人不负责提供产品的保修卡、发票等保修凭证。3.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人作为售后联系人,7*8小时负责协调产品销售以及售后问题。4.应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故障报修电话为7*24小时,故障报修响应时间应在60分钟内。故障修复时间应在48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并修复。此款“修复”,是指从发现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并通知有关成交供应商后,经过相应的技术服务使设备或系统继续正常提供系统服务,才视为“修复”。5..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的任何配件,须为原设备厂家生产的;并且保证替代的零配件是新的未使用过和未经修复的。6.提供的产品若有设计缺陷,应主动召回。第四条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按乙方询价响应文件执行。第五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五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第六条货款支付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在乙方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后,并提交所需单据后2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支付货款。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3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并更换有问题商品或部件。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向合同签署地的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五章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一、封面如皋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如皋市公安局搬经派出所厨房设备采购安装计划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法人或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任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cn/index.htm)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八)谈判响应函。竞争性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贵方的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谈判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遵守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谈判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9)其他资格证明材料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谈判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序号技术指标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应当在上表的“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一栏中明确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和具体技术指标数值,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二)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23456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三)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竞争性谈判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规格技术对数单位数量图片单价金额小计大写金额:小写金额:响应供应商:日期:年月日(二)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供货一览表(分包)供货一览表(分包)序号设备名称型 号数量产地交货期备注年月日注:1、服务类项目无需提供此表2、请各参加谈判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厨房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