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纹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如东县公安局2024)



24-09-26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购置费用询价公告

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购置费用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RDCGJH-2024-06-016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RDCGJH-2024-06-0164

项目名称:

声纹实验室设备购置费用

采购方式:

询价

预算金额:

394000.0(元)

最高限价:

394000(元)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每天下午

14:00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如东县公安局二楼10210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如东县公安局二楼10210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如东县公安局

地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号

联系方式:

137737801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王新铭

电 话:

13656296616

附件:

声纹实验室设备购置费用采购询价采购文件20240924.doc

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文件_2024___年9_月___日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号邮政编码:226400目录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第二部分响应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RDCGJH-2024-06-0164)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项目概况(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月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DCGJH-2024-06-0164项目名称:如东县公安局声纹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9.4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15日内将多源数据处理工作站搭建完毕,并调试稳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9日(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方式: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公安局210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号)。五、开启时间:2024年9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如东县公安局210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线下开标。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资格审查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经办人提出。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公安局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1号联系人:杨艺曙联系方式:137737801982、项目联系人:王新铭13656296616第二部分响应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询价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响应供应商2.1满足询价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询价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响应费用4.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询价采购,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采购文件的解释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以及资格审查部分等由采购人解释。7.报价要求7.1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全部费用,如设备、标准附件、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一切有关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7.2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选择的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在供货期间提出任何增加费用的要求。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二、采购文件1.采购文件的构成1.1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询价采购公告(2)响应须知(3)项目需求(4)响应文件组成(5)附件请响应供应商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1.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2.询价采购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前按询价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3.询价采购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采购文件的修改将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公告信息。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响应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响应供应商应按“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和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响应有效期的延长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响应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的递交1.1响应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2.响应截止日期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采购人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文档的,询价小组将视其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响应文件的修改4.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响应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五、询价采购程序1.询价小组1.1开标后,采购人将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1.2询价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3询价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评审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2.响应的澄清2.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2.2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询价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作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响应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3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3.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询价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人将告知其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3.2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3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并告知响应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响应将被拒绝。3.4本采购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不完整的响应报价。响应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对所有项目分别报单价,并合计总价。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3.5询价小组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响应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3.6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不同响应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响应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响应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7响应供应商在询价采购活动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询价小组联系。4.无效响应及废标情形4.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响应供应商响应无效:(1)响应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文档的,或递交的文件不完整的;(2)同一响应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3)响应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响应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6)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7)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响应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询价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响应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4.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询价失败:(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询价失败后,对于特殊紧急的采购项目,经监管部门批准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六、成交原则1.确定成交单位1.1询价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2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的价格扣除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3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1.4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1)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均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响应产品不能同时满足“环境标志产品”和“节能产品”(只能满足其中一项),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3)如出现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且响应产品均不是“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4)对于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则其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注意:响应主要产品如为节能及环境标志产品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的各项要求。1.6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属信创产品目录内容内的,须遵照信创产品要求提供货物或服务。1.7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将在“如东县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8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恶意竞争,响应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发现的;(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如有涉及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隐瞒、欺诈或违法违规行为的。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响应,响应无效:(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见附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未参加响应活动的供应商或在响应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响应,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1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随意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询价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政府采购履约保证资金、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3.1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履约保证金支持,可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直接线上办理线上履约保证保险申请,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履约保证保险专栏。3.2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八、其它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2.采购人和询价小组不向未中标的响应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1.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响应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其内容包含:一、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多源数据处理工作站(含硬件平台),数量1套;2、音频接口,数量1个;3、音响,数量1套;4、耳机,数量1个;5、麦克风,数量1个;6、音频对录仪,数量1个;7、声纹与虹膜采集设备,数量各6套;8、光盘打印机,数量1台;9、光盘刻录机,数量1台;10、彩色打印机(含复印、扫描功能),数量1台;11、光盘粉碎机,数量1台。参数要求:以上物品详细参数如下:1、多源数据处理软件:软件支持导入多种格式音频文件,格式包含但不限于wav、mp3、amr、wma、silk、aac、flac、ape;支持音频文件的采样精度识别,支持音频声道识别;支持文件时长获取及编码格式获取;支持对音频的波形查看及剪切、编辑;具备音频自动智能降噪、语音增益,同时对音频中两人及多人语言能进行智能拆分;支持对不同音频格式文件的人工拼接及人工拆分;支持语音转写;支持检材音频与本地自建库样本进行比对,要求有自主核心算法,需出具***或具备CMA、CNAS、CAL等标识的权威部门的证明材料;经软件处理过的音频能对接***门比对平台;软件需经本单位进行试用并测试符合要求。多源数据处理平台含台式工作站与移动端,台式工作站硬件参数为处理器主频不低于6.0GHz,内存不低于128G,显存不低于20G,储存不低于SSD8TB,移动端硬件参数要求相同;显示器不低于4K144Hz刷新率,台式屏显不低于30英寸。以上硬件可采用等价值等算力硬件进行组配。2、音频接口:支持最高DSD512/PCM8kHz音频解码,支持3.5mm输出,失真低于0.0003%,噪声小于2uV,支持独立音量调节,支持电脑USB接口。3、音响:支持AUX-IN3.5mm,支持2.1立体声道,最大输出功率不低于100W,信噪比80dB,频率响应40Hz-20kHz,具备低音扬声器与卫星扬声器。4、耳机:总谐波失真低于0.05%(1kHz,100dB),支持3.5mm接口,频率响应10-41000Hz(-10dB),阻抗300欧,声压级103dB(1kHz,1Vrms)。5、麦克风:支持3.5mm接口,电脑供电,支持智能降噪、人声保真,灵敏度不低于-58+3dB。6、音频对录仪:支持3.5mm及type-C接口,支持转录微信、QQ等软件内语音,采集数据能与多源处理软件完美对接。7、声纹与虹膜采集设备:声纹信噪比大于60dB,波形失真度低于0.1%,具备噪音抑制功能,频率响应50-8kHz,采样率支持16kHz;虹膜支持活体识别功能,支持辅助对准功能,图像输出为BMP格式,虹膜半径不少于100个像素,单目虹膜图像宽640像素,高480像素,支持美瞳检测功能,支持在线及离线采集。声纹与虹膜设备采集数据均要能与公安采集录入系统完美对接且提供厂家售后服务。8、光盘打印机:黑白模式最大支持4800*600dpi分辨率,需支持彩色打印,支持USB接口与电脑连接,包含标签制作及光盘刻录软件。9、光盘刻录机:支持蓝光刻录及一键刻录,接口为USB,写入速度DVD-R16X,DVD-RW6X,DVD+R16X,DVD+RW8X,CD-R48X,CD-RW24X,DVD-RAM5X。10、彩色打印机(含复印、扫描功能):支持无边框打印,连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USB,最大支持幅面A4,支持自动双面,支持彩色打印,支持复印、扫描、打印,黑白模式最大分辨率1200*1200dpi,A4ISO黑色打印不低于20页/分钟,A4ISO彩色打印不低于10页/分钟。11、光盘粉碎机:支持5级高保密,支持碎纸、卡、光盘,支持安全触停,支持智能启停、自动休眠。服务要求:1、要保证对多源数据处理软件提供不低于3年的质保及更新,更新频率不低于一年一次,过质保后应继续保证软件功能的正常使用;2、质保期间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培训;3、5年内提供声纹鉴定或语音清洗协助服务;4、售后能快速响应,在使用方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在2小时内进行响应。二、质量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2.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3.产品的包装,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5.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6.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最终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三、采购标的的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按规定组织验收并签发验收单。如供需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本项目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以有权鉴定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四、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三年。五、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无息)。成交供应商凭采购合同、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及正式发票按规定进行资金结算。六、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通财购〔2022〕23号)精神,鼓励采购人对政府采购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的中小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开展南通市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3〕23号),直接在网上办理履约保证保险替代实质性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进一步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集中采购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NTdzbhweb/supermarket/)“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申请履约保证保险投保。七、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施工的规定,督促施工人员规范操作,采取严格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财产、相关人员人身安全。成交供应商要使用专业人员、专业工具。本项目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及要求进行制作、签署。(一正两副)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3);4.采购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6.响应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7.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8.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9.报价总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7、附件8);10.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福利企业的说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9、附件10、附件11);1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2)12.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和响应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并可以提供的其他材料。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扫描件盖公章附件4响应供应商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本次响应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供应商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响应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如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3.响应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响应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如响应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偏离的,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未填写的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本采购文件要求。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采购文件,由询价小组认定。3.响应供应商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如东县公安局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报价总表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响应货物、服务名称响应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响应供应商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品牌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小计备注(是否为主要标的123金额合计(此报价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注:1.本项目一次性报价,响应供应商必须详细报出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等。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总表中的响应总报价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各响应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总报价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填写。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4如东县政府集中采购供需合同(货物类)(仅供参考)甲方(需方):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根据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供需合同:一、货物清单序号货 物 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合计金额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三、交货时间:年月日前。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所供商品必须为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的全新正品。国家有统一技术标准的,不低于国家标准。如需方有特殊要求,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五、免费质保期为个月。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执行。六、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交货前风险及费用由供方承担。七、验收:由需方按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自乙方提出验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八、付款:由需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元,*****,满足本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乙方账户。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⒉交付使用个月后,经需方确认在此期间使用正常,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担保条款: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⒈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退货,按照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结算。⒉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则按照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日万分之结算。⒊供方交付的货物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需方有权视为不能交货或逾期交货,并由供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十一、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⒈本合同条款;⒉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⒊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⒋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三、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政府采购文件为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备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如东县财政局)备案。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附件15南通市政府采购履约保证保险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履约保证保险是南通市财政局、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和南通市行政审批局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企业现金流不足问题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后,不影响贵公司在银行的授信额度,也无需提供额外担保和大额现金质押,有助于盘活贵公司现金流。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证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集中采购项目可线下自主选择或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NTdzbhweb/supermarket/)“履约保证保险”模块在线办理履约保证保险,分散采购项目可线下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公司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开展南通市履约保证保险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3]23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服务。附件16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南通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是南通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联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纹实验室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