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物业服务外包 排污泵 充电桩招标公告(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214-JZCG-G2024-006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
项目名称: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82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4.00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2.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无锡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新吴区
联系人:吴庆凡
联系电话:159051013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清晏路29号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
联系人:华晓芸
联系电话:0510-85253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晓芸
电话:0510-85253039
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公开招标文件(暗标)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项目名称: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采购人: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二○二四年九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2)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19)第4章采购需求------------------------------------(24)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0)第6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47)第一章投标邀请受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就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JSZC-320214-JZCG-G2024-0064)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浏览招标文件,如有投标意向须在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通过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下载的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2.项目名称: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824万元4.项目最高限价:824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暗标)6.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2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获取期内的)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3.方式:请有投标意向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内及时至“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在招标文件有效获取期限内,从“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视为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4.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梅村街道办事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梅苑路108号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与净慧东路交叉口东120米联系方式:见“项目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人项目咨询联系人:黄淑艳;电话:0510-88153351采购人质疑受理联系人:黄淑艳;电话:0510-88153351交易中心项目联系人:华晓芸;电话:0510-85253039八、其他(一)供应商“账号注册”及CA办理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选择供应商版块,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需在系统中填写资质信息并提交。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jszfcg.jsczt.cn/进入界面。(2)办理“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9号、10号窗口),办理指南链接: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3)CA驱动下载:在“苏采云”系统账号登录页面,点击“驱动下载”链接中的“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可以直接下载驱动安装包,安装包中附有驱动安装手册。技术服务电话:0510-8182778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2.完成“苏采云”系统账号注册的供应商方可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CA绑定。登录“苏采云”系统,插入CA后,点击【账号设置】——【绑定CA】。3.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苏采云——“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技术支持QQ:孙先生:442456465;王先生:1476328133。(二)完成项目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查看公开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从“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文件(“项目参与”——“采购项目参与”找到需要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参与投标”——“下载文件”),完成项目参与,将“苏采云”系统中下载的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导入到“政府采购客户端”,离线按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不得超过150M)并在“苏采云”系统上传该加密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三)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四)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2.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均免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本项目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期至少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参照本章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8.招标文件的修改8.1交易中心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十五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8.2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交易中心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苏采云”系统或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因投标人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更新上传投标文件或未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承诺书、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偏离表、《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其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文件)等内容。10.2投标人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10.3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招标文件为准。10.4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按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的相关要求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是指:10.4.1技术部分不得出现能够体现投标人身份、名称的相关描述、材料、文件等内容;10.4.2技术部分不得更改,不得在其中涂改、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所属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10.4.3技术部分应当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批注或进行底纹、阴影、水印等特殊设置,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10.4.4不得有其他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承诺书和开标一览表。12.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的总额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3.分项报价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3.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4.投标偏离表14.1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视作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8.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更正公告修改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拒收19.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0.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0.2投标文件的修改20.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20.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0.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2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1.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评标委员会2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评委会依法组建,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3.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3.3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4.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及时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购人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标结束后,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确认或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25.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随时接受与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询问。2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6.1无效投标条款26.1.1未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正确操作的。26.1.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26.1.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26.1.5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无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期的。26.1.6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26.1.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种(含两种)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6.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6.1.10投标人的项目(标项、标段、分包)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标项、标段、分包)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6.1.11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6.1.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13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无法评审的。26.1.14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26.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26.1.16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26.1.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26.1.1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26.1.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26.1.2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26.1.2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6.1.22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通过“苏采云”系统(或在评标现场)给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1.2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26.1.2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6.2废标条款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6.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6.2.6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7.确定中标单位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法选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7.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单位。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7.3交易中心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7.4中标无效的确认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7.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7.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文件条件的,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7.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7.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4.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7.4.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7.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7.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7.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7.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8.质疑处理28.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8.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8.4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供应商因未按该规定以相应事项向相应机构提出质疑从而造成质疑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或其他情形导致质疑不予受理或无法受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8.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8.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8.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8.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8.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项目属性、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8.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8.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8.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8.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8.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8.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8.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或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9.中标通知书29.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0.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交易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0.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4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31.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31.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买方、需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卖方、供方、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坐落位置:;项目总建筑面积:三、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年。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内,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签订后续下年度服务合同。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第三条合同总价款一、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年(RMB元/年)。二、本合同执行期间总价不变。三、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缴纳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退付办法:。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表;二、中标通知书;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一)审定乙方编制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计划和有关费用预算等,监督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乙方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提出修改和变更建议。(二)审议、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绿化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管理服务要求乙方整改落实。(四)为乙方的管理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所必需的水、电供应。(五)对乙方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提高用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六)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指导和监督乙方做好控烟、爱国卫生等工作。(七)定期与乙方沟通协调物业管理服务相关事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履约评价,指导和督促乙方提升本物业的服务质量,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八)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一)在承接物业时,对物业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等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确认工作;对所有图、档、卡、册等资料应做好建档工作。(二)在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要求委派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能力的人员履行本合同,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做好从业人员有关政治素养方面的审核。如需调整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在岗人员要求后及时作出调整。(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报送甲方审定。(四)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和场地;确因工作需要,乙方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五)对有违反或影响本合同执行,包括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行为,乙方应及时整改。(六)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节能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进行节能管理专业培训,加大节能管理力度。(七)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对从事本物业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操作培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要求。根据甲方要求,采取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八)加强内部监督检查,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情况,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物业管理服务区域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稳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九)投保物业公众责任险。(十)乙方应在年底前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服务总结报告;合同期限届满且不再续签新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房屋、设备、档案和图纸资料,以及甲方所有的工具、物料等,并填写移交清单,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十一)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因素所致的损害构成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二)暴动、持械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三)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重大过失所致的损害;(四)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或改进物业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五)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非乙方人为的任何损坏。(六)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以上所有事项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或未尽到物业管理职责的,不在此限;四、为维护公众、甲方及物业使用人的合法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六条质量保证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管理服务能够接受质量审核。二、管理服务逐步达到接受创优评审条件。三、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四、其他管理服务质量要求按无锡市有关标准执行。第七条款项支付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按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乙方未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三、付款方式及进度安排及履约评价考核机制按招标文件执行。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三、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未能达到规定管理目标及质量保证的,未按服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内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四、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已经支付的,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五、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泄密等事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六、合同到期未续签时,乙方拒绝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有序撤场并交接的,甲方有权拒付管理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年度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造成的损失超出前述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七、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三、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四、甲乙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管理权,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做好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等。六、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接管本项目前,除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新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1个月,在此期间乙方应提供过渡期管理服务,过渡期管理服务标准和服务费标准不变。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一、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诚实信用及其他一、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严禁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二、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本项目标的物所属行业:物业管理第一部分项目技术要求为贯彻落实街道关于建立环境综合管理的“管理、责任、考核、监督”四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优化社区环境。根据相关规定,本着严谨、整洁、安全、有序、环保、节能、节约、便利的原则,选聘梅里花苑三区物业管理企业。物业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如下:(一)项目概况1、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建筑面积总计243443.3㎡(绿化面积约52000㎡),本项目服务期两年,最高限价:824万元。外包区域电梯共90台。名称梅里花苑三区总建筑面积(㎡)243443.3地下非机动车库(㎡)63867地下机动车库(㎡)46701绿化面积(㎡)52000户数(户)1902电梯数量(部)90门卫室数量(个)2机动车停车位停车位总数(个)1605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停车位数(个)370机动车停车位地下停车位数(个)1235排污泵数量排污泵总数(台)381充电桩(个)9(汽车);590(非机动车)2、物业管理的范围为:本合同是全委托合同,安置房小区及小区各出入口至主干道两侧50米距离范围内的无锡市普通住宅三级物业服务。(包括物业综合服务、清洁管理含配合所在社区垃圾分类、房屋、公用设施及设备维护和管理、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安全防范管理、电梯故障及电梯养护、配合管理、智能化管理。其余的工作需要中标人及时通知发包方并暂时协调相关利益方的关系。)3、物业管理的维修和保养: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避雷、水泵、消防设施、监控安防设施、公益性文体设施、公共照明、道路、绿地、楼道、物业用房、设备用房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由中标方负责(中标单位入驻前存在的原有问题除外),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梅村街道办事处承担。中标方在发现或者接到居民报修申请后,应第一时间通知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社区相关负责人和梅泰物业片区管理员,经共同到现场踏看、确认,由街道梅泰物业按照街道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维修。4、项目实施期: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5、中标单位使用的物业从业人员:不得少于61人。中标人配备的人员,在本物业管理项目中就业,上述人员由中标人统一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须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发放。员工必须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各项福利及津贴。6、本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由采购人提供。7、本项目的物业负责人不能任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应当获得甲方书面同意。8、物业服务费按最终中标价格标准由中标人每季度出具当地税务正规发票结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基础费用和浮动奖励费组成:基础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次季度结算本季度基础费用,浮动奖励费根据考核情况每季度结算一次。按照《无锡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服务标准》,对中标人监督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具体内容见附表一),由街道办事处(发包方)组建监督考核小组。成员组成: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居委、住户代表、梅泰物业、街道绿化公司等单位组成。每季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奖励。考核分值低于70分,则每低1分需扣除0.01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作为扣款;考核分值等于70分,没有浮动奖励费:浮动奖励费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上,则每高1分可获得0.01元/平方米/月作为浮动奖励费,封顶为0.2元/平方米/月)。附表一:1、梅村街道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外包考核标准序号项目 (分值)内容管理要求分值评分标准扣分扣分 原因1基础管理 (10分)人员管理1、小区物业经理要有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有二年以上的物业管理经验。2、物业人员按实际岗位配备到位,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服务热情主动1无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扣1分,发现一次不符合扣0.2分1基础管理 (10分)日常服务小区设置物业管理站,周一至周五8小时业务接待,设立24小时值班服务电话。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2无报修、维修回访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其他发现一次扣0.2分,维修回访不满意扣0.2分1基础管理 (10分)服务公示在小区醒目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服务电话。每半年公示一次物业服务收支情况、专项维修费情况1未按要求公示的发现一次扣1分1基础管理 (10分)投诉处理有完整的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处理发包人和使用人投诉,记录完整,满意率85%以上,无小区物业问题引发上访事件2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因物业公司责任发生上访事件的扣2分1基础管理 (10分)规章制度建立对物业人员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并上墙公布。各类物管方案、台账资料齐全完善,建立健全一户一档资料。录用人员需向物管办备案,统计的相关数据与资料及时上报物管办2发现缺少一项的扣0.5分,资料数据上报不及时每次扣0.2分1基础管理 (10分)档案管理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发包人住户基本情况、房屋维修档案、车辆出入登记档案、公共物品档案、安保巡逻档案、设施设备档案等),进行动态管理。2符合得2分;未建立档案不得分;建档不全,缺一项扣0.5分。2清洁管理(18分)共用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清洁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拭1次各层和通道的公共设施;楼梯间墙面每季度除尘1次;每季度擦1次楼梯道共用门窗玻璃;楼层通道、楼梯台阶、扶手干净,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停车、无杂物、积灰、蛛网等。以物业为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2发现一处扣0.2分2清洁管理(18分)电梯保洁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厢,每周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月对灯饰及轿厢顶部清洁1次。电梯机房及电梯轿厢内整洁,无明显积灰、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无积灰等。2发现一处扣0.2分2清洁管理(18分)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整洁、无杂物、无明显积灰,门窗、墙面整洁无破损,无乱张贴。2发现一处扣0.2分2清洁管理(18分)绿化带、道路保洁小区道路无坑洼,道板砖无损坏,无垃圾污迹杂物;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果皮、漂浮物、枯枝等。2发现一处扣0.2分2清洁管理(18分)标识、宣传牌(包含垃圾分类宣传)、塑料信报箱保洁完好、干净、无明显浮灰、污迹2发现一处扣0.2分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完好、干净、无明显浮灰、污迹1发现一处扣0.2分门卫、岗亭、河道门卫、岗亭干净、整洁,没有无关物品;门卫、门亭无闲杂人等。2发现一处扣0.2分垃圾收集与处理及垃圾桶、垃圾棚建筑垃圾有序堆放,无明显堆积。收集点及垃圾桶无污迹、无散落垃圾、无明显异味、无蚊虫滋生,垃圾桶、箱干净无积灰、污迹、完好无损2发现一次扣0.2分公共天台、屋顶每半年清理1次。1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5分。其他公共场所、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浮灰、污迹、损坏,无乱堆放、乱涂写、乱牵挂、乱晾晒现象,主次干道路灯无乱张贴、乱涂写。2发现一处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服务时限急修30分钟到位,12小时内修复;小修2日内修复,有记录2超过时限扣0.5分,无记录扣0.5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房屋管理及时处理小区居民的报修工作,按照维修管理规定执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处理。3未及时处理保修的,发现一起扣0.5分,未按照维修规定执行的每次扣0.5;发现一起质量问题未处理,扣0.5分,上不封顶。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违规装修、违章搭建、违规经营有完善的装修管理制度。发包人装修无破坏主体结构等情况。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情况,对违反规划乱搭乱建,违规经营、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4发现一处破坏主体结构、违章搭建、违规经营、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的行为扣1.5分,一周内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给排水设施自来水管网日常巡查,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1缺少巡查记录,出现问题不及时发现报修每次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给排水设施泵房整洁无杂物,各类水泵运作正常,管道及阀门配件完好、无损坏、渗漏、锈迹1发现一次因人为原因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发现一处损坏渗漏,维保不到位的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给排水设施每月清扫一次明沟,无堵塞。清扫有记录,多层安置房梅雨季节前清扫一次露台天沟;疏通一次露面窨井,化粪池每半年清理一次2未按要求做的,发现一次扣1分,限时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给排水设施窨井无损坏、无缺失,安装到位,不影响行人与车量通行2发现一处扣1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给排水设施雨水管污水、给排水管无堵塞、排水畅通1发现一处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公共照明每月检查公共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1不检查一次扣0.5分,不及时处理扣0.5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公共照明公共照明灯具开关等无损坏,使用正常1发现一处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电梯应由有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到一梯一档;有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程序。在接到报警信号半小时内设法解救乘客,排除故障,有记录。电梯灯具、风扇、按钮、对讲系统及安全设施保养到位,无异常、无损坏2无正常维护保养扣2分,其他发现一次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消防每月进行一次巡查,调试消防栓、箱、烟管器、消防水阀。消防标志等消防设备完好、齐全,确保正常使用,并及时维修,有记录,无失窃、私用等情况。灭火器定期检查更换药粉,确保有效使用2无巡查调试扣1分,设备、设施损坏不符合要求,每发现一处扣0.2分,发现私用扣1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监控每月按规定检查监控设备,有记录,如有损坏及时修复1不检查扣1分,不及时维修扣0.5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监控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处理有记录;禁止无关人员在内1发现无人值班扣1分,情况不及时处理扣0.5分,发现有无关人员一次扣0.5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其他公用设施智能道闸完好无损、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1损坏1处扣0.2分,随意改变用途扣1分,确保智能道闸正常使用,未按规定使用的每次扣0.2分3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26分)工程,广告通讯设施建设、政府工程施工,涉及到开挖破坏的必须同社区备案方可入场,不得随意增设违规商业广告。1违规开挖一处,扣0.5分,私自增设宣传设施一处扣0.5分4绿化养护与管理(满足三级养护标准)(10分)草坪、树木、花坛植物长势良好,草坪、色块、树木、花坛成活率在90%以上。如有死亡,毁绿现象能够及时补绿。2发现一处毁绿扣0.5分,不及时补绿扣1分4绿化养护与管理(满足三级养护标准)(10分)草坪、树木、花坛草坪进行季节性修剪,每年不少于3次。按时除草、施肥、浇水、防病除虫,无枯死植物出现,养护有记录;日常巡视灭蝇灭鼠设备。每月清理一次绿化带。2未按要求及时修剪的扣1分,发现一处枯枝扣0.2分,无养护记录扣0.2分4绿化养护与管理(满足三级养护标准)(10分)草坪、树木、花坛禁止在绿化带内种植、乱堆放、铺设水泥地面、违章搭建等情况。如发现要及时制止,做好协调工作,并复绿。4发现一处扣0.5分,上不封顶。4绿化养护与管理(满足三级养护标准)(10分)草坪、树木、花坛树木之间无牵线拉竿晾晒现象1发现一处扣0.5分4绿化养护与管理(满足三级养护标准)(10分)假山、亭、雕塑等建筑干净无垃圾、无明显积灰、无污迹、无损坏1发现一处扣0.2分5安全防范(20分)门岗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站岗执勤,次出入口每天5:00-22:00有人看守执勤,有值班,交接班记录;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进行登记,查验相关证件。对贵重物品、大件物品的搬出需要查验相关证件,核实身份,核对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记录3发现有离岗现象的一次扣1分,服务态度不好,发包人反映强烈的,一次扣0.5分,未按规定进行查验登记的发现一次扣1分5安全防范(20分)巡逻按规定白天巡查不少于4次,夜间巡查不少于6次。车库门、防盗电控门保持完好,及时关闭2缺一次巡逻扣0.5分,夜间车库门未关闭发现一处扣0.2分5安全防范(20分)交通秩序对小区内车辆按规定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道路畅通2发现一处乱停放的扣0.2分5安全防范(20分)交通秩序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电瓶车无乱拉乱接充电现象。2发现一处乱停放的扣0.2分,发现一处乱拉乱接充电的扣0.2分5安全防范(20分)交通秩序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无路障;对于火灾等突发事件要有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活动3有路障不畅通,发现一次扣1分,未进行消防演练活动的扣3分发现一处乱停放的扣0.2分,发现一处乱拉乱接充电的扣0.2分发现一处乱停放的扣0.2分,发现一处乱拉乱接充电的扣0.2分5安全防范(20分)游商小区内及门卫外侧无摆摊商贩、小区禁止商贩进入小区。2发现一处,扣一分,上不封顶。5安全防范(20分)汛期服从社区安排,做好抗洪防汛工作2不服从、不配合社区统一安排的扣2分5安全防范(20分)其他方面对于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危及住户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幢、单元(门)和户门标志 2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 5安全防范(20分)群租严禁破坏原有房屋结构的群租现象,有专人巡视巡查。2发现一处扣0.2分。6精细化管理(10)垃圾分类设置合理合规的垃圾收集房和协助社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4发现A类问题扣1分,B类问题扣0.5分,C类问题扣0.2分,上不封顶。未完成加倍扣。上不封顶。6精细化管理(10)工单及处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单。4发现A类问题扣1分,B类问题扣0.5分,C类问题扣0.2分,上不封顶。未完成加倍扣。上不封顶。6精细化管理(10)自主巡查处置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报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乱张贴、乱涂写、乱堆放、垃圾不入桶、装修建筑垃圾、废弃家具、游商等情况当天处理。其他事件视具体情况定。2如在规定规定时间处理不扣分,未及时处理,一次扣0.2分。7满意度测评(6分)随机抽取小区居民进行测评,各小区不少于20人,居民满意度90%以上。3每下降5%,扣1分,低于60%,不得分。7满意度测评(6分)相关部门间的考核(社区,绿化,环卫,城管,物管等相关部门)90%以上。3每下降5%,扣1分,低于60%,不得分。(二)其他物业管理要求和有关说明1、物业费包括但不限于:安置小区公共服务费;绿化养护费;电梯、消防、技防监控、泵房、风机、潜水泵、电力设施、智能化道闸系统、入户门禁等特种设施设备的维保、使用、年检、设备损坏、更换及易损耗材等费用;公共电能耗及公共水能耗费;垃圾分类(政策)服务;工具和各类耗材成本;人员工资、各类社保基金、人员管理成本以及人员意外成本、福利津贴费等法定费用;人民币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单项单处房屋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保费(除因房屋质量问题的维修);中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每平方米每月的综合单价将固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2、对于电梯、消防、技防、泵房、风机、潜水泵、入户门禁、电力设施系统等特种设施设备,中标人按照规范流程维保作业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技术等级,并且符合相关要求及规定。上述设备的维保、年检等费用都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报价中,中标人需负责以上系统日常的清洁维护保养和使用管理,并对专业公司的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协调等。3、安全管理要求:中标人按照《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7-2016《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按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巡查、检查、调试、维护、维修,以确保消防设施、电梯、人防等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所有设施能正常运行。在合同期内的消防和电梯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在维保或应急服务设备工作过程中因疏忽或失职,造成发包方设施设备的损害及人员伤残的,中标人负责赔偿。以上费用须严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最新政策规定和本项目招标的要求计算并报出,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如果发现有违法施工,室内违规装修,中标的物业公司要在第一时间制止并及时告知所属社区和上级主管部门,造成一定后果的,综合考评内扣除一定分值。5、配合社区做好所管区域内城市精细化长效管理、外来人员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汛期防讯、小区各类创建、文体活动秩序维护等工作。6、公共电能耗及公共水能耗费:公共照明电费、电梯运行电费、水泵(包括污水泵)运行电费、楼宇轮廓灯照明电费、通讯机房运行电费、绿化用水、用电费用(包括喷泉、流水景观等等)、消防系统用水、用电费用、安防、门禁、摄像头等设备设施运行费用、公共区域维修时产生的水、电费用、高压运行中产生的电压损耗。7、中标方要根据安置小区特点,针对性地提出管理理念、方法、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如房屋渗漏处理、保洁、红白喜事搭木圆堂、养宠物、接待和值守等。(三)物业管理质量考核项目1、管理小区获得省优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市优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2、合同期内管理小区获得新吴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五色榜”红榜的,每次奖励4万元;3、合同期内管理小区一年内获得市级、区级新吴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五色榜”黑榜的,第一次扣款5万元,第二次扣款10万元,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获得黑榜的,直接解除合同。以上所有考核时间范围指一个合同期内,考核范围为同一管理小区。二、管理内容及标准:(一)管理内容: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包括社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保洁工作;2.车辆的停泊及安全管理。主要负责内部和外来车辆的引导、停泊以及安全看管,包括地面所有车位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3.秩序服务:全方位维护社区正常秩序和日常安全巡查服务;4.物业管理区域内居民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5.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管理;6.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二)服务标准:无锡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三级服务为标准项目内容基本标准综合服务管理处设置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2、配置办公家具、接待前台、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综合服务人员要求1、小区经理有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经验。2、所有工作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洁规范。综合服务服务时间管理处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业务接待。综合服务日常服务1、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急修1小时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三天内完成(预约除外)。2、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四天内答复处理。3、公示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每年向业主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能耗分摊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4、制定小区房屋装修申请、验收等装修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象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5、建立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记录。6、能提供一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一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社区活动。清洁管理共用楼道保洁每周打扫1次各楼层通道和楼梯台阶、清洁1次楼梯扶手;楼梯间墙面、顶面每季度除尘1次。清洁管理电梯及电梯厅保洁每日清扫1次电梯轿厢,每周擦拭1次电梯门壁,每月对轿厢顶部清洁1次清洁管理共用卫生间保洁每日清洁2次,每周消杀1次清洁管理停车场、共用车库或车棚保洁每半月清扫1次车库,每半年进行1次地下室消杀工作清洁管理绿化带、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清洁管理标识、宣传牌、信报箱保洁标识、宣传牌每周擦拭1次,雕塑、信报箱每季度擦拭1次清洁管理休闲、娱乐、健身设施每周清洁1次清洁管理垃圾桶、果皮箱垃圾每日收集1次,垃圾桶、果皮箱每月擦拭抹2次清洁管理垃圾收集与处理小区内定点设置垃圾收集箱或点,每日定时清理1次;垃圾收集箱或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异味,每月清洗1次。清洁管理卫生消杀灭鼠、灭蚊等每年至少进行2次清洁管理公共天台、屋顶每季清理1次,保持清洁、无垃圾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公共部位门窗每月巡视楼内公共部位门窗,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并无异常声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围墙每季一次巡查围墙,发现损坏立即修复,保持围墙完好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道路、场地等每季一次巡查道路、路面、侧石、井盖等,发现损坏及时修复,保持路面无破损。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排水设施每季清扫1次排水明沟,每年对地下管井清理1次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给水设施饮用水水池(箱)每年清洗消毒1次、水质化验达标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公共部位照明灯、景观灯等保持灯具完好。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消防设施设备1、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2、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3、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其他设施每月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道、管线井道、机房以及其它共用设施设备,并及时维修养护,保证正常运行;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基本条件乔灌木生长健壮,树冠完整;花灌木按时开花结果;球、篱、地被生长无缺枝、空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草坪、灌木类、花坛成活率80%以上,每年修剪3次,除虫施肥每年1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乔木类成活率80%以上,每年修剪1次,除虫施肥每年1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人工湖、喷水池每季水面清捞1次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景观小品每半年清洁、整修1次安全防范人员要求1、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2、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够熟悉、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3、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4、配备对讲装置。安全防范门岗1、主出入口24 小时值班看守,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安全防范巡逻岗1、白天巡逻次数不少于四次,夜间重点部位巡逻二次,并有巡逻记录。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安全防范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1、小区主出入口、主干道应具备录像监控。2、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保安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3、小区应有火警、水警、警情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控制室内悬挂。安全防范车辆管理1、地面、墙面有简易标志。2、收费管理的车库内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标志牌,照明、消防器械配置齐全。(三)、岗位配置:投标人根据需要配备相应数额的专职服务人员。人员配置总数不少于61人,配置如下:序号项目名称人数配置(人)性别年龄要求上班时制总计611物业经理1男女不限30-50周岁5天8小时制2工程(水电)4男30-60周岁5天8小时制3客服/管家2男女不限25-50周岁5天8小时制4保安队长1男女不限25-50周岁5天8小时制5保安巡逻(含电梯安全员)4男做二休一12小时制6门岗12男做二休一12小时制7消监控10男女不限做二休一12小时制8保洁班长1男女不限5天8小时制9楼道保洁员3男女不限5天8小时制10外场保洁员20男女不限5天8小时制11绿化3男女不限5天8小时制三、工具和各类耗材(一)卫生保洁所需的工具(包括保洁车)、清洁剂(全能清洁剂、玻璃清洁剂、高效洁厕剂等)、各类垃圾袋、秩序维护人员所需的统一着装(着保安服、系武装带,戴保安帽),秩序维护人员配备的对讲装置、巡逻电瓶车、秩序维护人员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工具及警用器材,均由中标人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二)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小区物业管理外包项目物业公用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物业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易耗品的支出,包括设备维护所需用品、社区活动等费用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所需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四、合同解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将按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一)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出现较大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二)住户出现群体性上访,而得不到有效控制(解决),造成社区不稳定因素的;(三)连续2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的(低于60分);(四)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获得黑榜的。第二部分有关说明1.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包定,不予调整。1.2.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保险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须按规定计算并报出,投标总报价不可低于上述相关费用合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3.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4.投标人必须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1.5.服务期限:两年(具体起始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6.付款方式: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第二季度根据《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标准》,结合小区物业服务考核结果且收到中标人开具的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后,支付第一季度费用,以此类推。1.7.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梅里花苑三区。中标方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本项目中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包括可能的分布范围),并分地实施安装调试。1.8.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同时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9.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0.开标后,投标人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苏采云”系统,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解密后,在评标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标和评标结果,中途不得离开。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1.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按签约合同价的5%提供履约担保。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采用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履约保函(保险)证明。第三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1.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的,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采购人在招标(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中标(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1.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应当按《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3〕7号)文件执行。招标(采购)文件中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人均以《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提出的指标、标准为准。在政府采购合同中,采购人应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1.3.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供应商,如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请按锡财购【2022】7号文件执行。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苏采云”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出此合同有融资需求,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上勾选此合同融资贷款,设置供应商账号为空,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平台”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1.4.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电子履约保函形式,具体操作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的保险保函模块进行办理。1.5.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投标人不得违反财政部、工信部共同发布数据库、操作系统、通用服务器、工作站、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台式计算机等七种软硬件的需求标准。《需求标准》详见财库〔2023〕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5号。在满足《需求标准》的前提下,如招标文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在履约验收管理时,可对所提供的七种软硬件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1.6.根据苏财办购〔2024〕1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一部分评标方法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标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评审后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名第一,以此类推,按排名先后顺序选取3名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其中一个投标人获得评审排名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无评审排名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第二部分评标标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的项目不做价格扣除。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且存在联合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的法人与参加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投资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须在《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方是否存在上述关系,如未进行明确的亦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二、评分标准特别注意:本项目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须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制作。其中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一)商务部分1.1.3.1.1.价格(25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关于价格扣除详见本章第二部分“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1.1.3.1.2.投标人评价(12分):1)认证体系(3分):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系统,否则不得分)2)业绩(3分):至开标日之前3年内,投标人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至开标日之前3年内),有1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业绩提供合同(协议)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系统,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管理方式的得2分。(提供所用信息化系统软件的采购合同扫描件和发票,如是自主开发的软件则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4)车辆(4分)①投标人具备驾驶式扫地车有一辆得0.5分,最多得1分。②投标人配备生活垃圾清运车有一辆得0.5分,最多得1分。③投标人配备洒水车有一辆得0.5分,高压冲洗车有一辆得0.5分,两项都有得1分。④投标人配备餐厨垃圾车有1辆得0.5分,清洗吸污车有1辆得0.5分,两项都有得1分。【若设备为自有,投标文件中提供发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以及含车牌的车辆实景图片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系统,若设备为租赁,另须提供租赁协议和发票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系统,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全均不得分。注:若发票不能体现设备名称,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系统,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均不得分。】1.1.3.1.3.人员配置(13分)1项目负责人(2分):40周岁以内、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三级及以上)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证书,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扫描件(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2保安主管(2分):50周岁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三级及以上)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证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行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证书,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扫描件(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3保洁主管(1分):40周岁以内、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有效证书,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扫描件(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4其他服务人员的配置(8分):(需在物业项目经理、保安主管、保洁主管外另行配置,以下人员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a)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级保安员证(三级及以上),有一张得0.5分,最多得1分;以上资料不全者本项均不得分。(b)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有一张得0.5分,最多得3分;以上资料不全者本项均不得分。(c)具有(中级/四级)建(构)筑物消控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有一张得0.5分,最多得2分;以上资料不全者本项均不得分。(d)具有低压电工证,有一张得0.5分,最多得1分。以上资料不全者本项均不得分。(e)具有园林绿化工(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1分;以上资料不全者本项均不得分。【以上需提供身份证、有效证书,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扫描件(投标时提供网上查询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一人多个证书得分按高先得。】(二)技术部分(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人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人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服务方案(50分)在响应采购文件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下列各部分进行评价,要求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以下各部分如未见阐述则不得分:1.目标及整体设想(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2.管理服务体系(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5.管理规章制度(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日常保养使用方案(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4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12.档案资料管理(3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13.服务响应时间(3分):方案设计完整,方案科学合理,设计清晰详细,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3分;方案设计内容基本符合项目需求,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设计基本清晰得2分;方案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与格式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内容一、资格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满足中小企业政策的证明文件(如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9《联合体协议》(如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供,格式自拟)。说明:(1)上述资格证明文件1~6项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其中第3、4、5项如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如因新成立确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2)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7项,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有中小企业政策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指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参见第五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8项,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须提供相应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4)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9项,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第2、6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1、3、4、5、7(如有要求)、8(如有要求)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二、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一)符合性证明文件序号评审项目及评审要求审查因素1投标函(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2承诺书(给定格式)商务符合性3开标一览表(“苏采云”系统中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4分项报价表(给定格式)报价符合性5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技术符合性6《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技术符合性说明:(1)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1~5项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有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给定格式的要求正确填报并提供,相应格式见本章第二部分),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第6项,《采购需求》中如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须按要求提供,否则投标文件无效。(3)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上述符合性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第1~5项可由联合体主体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供。第6项按《采购需求》中的相应要求(如有)进行提供。(二)其他证明文件1.《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2.投标人认为如有其他应附的文件可自拟并自行添加。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参考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项目名称: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投标人:日期:二、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我公司(单位)针对JSZC-320214-JZCG-G2024-0064项目,兹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为我方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针对本次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以及其他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委托书自授权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特此授权委托。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说明:(1)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限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情形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字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当被授权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上述情况的单位负责人)时,只需在法定代表人处签字即可。(3)供应商为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三、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资格声明函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我公司(单位)针对本次项目JSZC-320214-JZCG-G2024-0064进行投标,并做如下声明1.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记录。2.本公司(单位)具备本次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本公司(单位)无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我公司(单位)针对本次项目的上述声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盖章):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定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项目技术要求中如对本项目标的及其所属行业进行逐一列明的,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明的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根据本《中小企业声明函》类型,项目属性为服务类的,只需按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服务部分标的及其所属行业逐一进行填报,“企业名称”应填报为提供该项服务的承建(承接)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填报的将不进行中、小、微型企业认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定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六、投标函(给定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我方收到贵方JSZC-320214-JZCG-G2024-0064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5、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决定中标者的方式。6、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8、如我方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中标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理。9、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按采购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10、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电话:;传真:;邮编:通讯地址:投标人名称(盖章):七、承诺书(给定格式):承诺书(投标人名称)针对本项目JSZC-320214-JZCG-G2024-0064在此对服务保障做如下承诺: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本公司(单位)保证中标并合同签订生效后,将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所投投标文件中做出的相应承诺将相关人员及时配置到位。3、4、5、6、…………………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注:以上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完善。)八、开标一览表(给定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梅村街道梅里花苑三区物业服务外包项目投标总报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9、分项报价表(附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元/月)报价(元/年)备注1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参照表(1)2行政办公费用(1)办公用品、耗材费参照表(2)、(3)(2)交通费(3)通信费(4)培训费(5)员工餐费(6)标识标牌等费用 (7)其他费用3服装费参照表(2)4卫生清洁费(1)保洁工具参照表(2)(2)卫生保洁耗材费参照表(3)(3)消杀防疫等费用自行列清单附后(4)其他费用5安保器械装备费参照表(2)6餐饮服务相关费用自行列清单附后7维修维保费用参照表(4)8合理利润9税金10其他支出(按需求自行列举)… …合计: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总报价除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外,还应包括体检、管理、劳务、服装、培训、通讯、安全保卫、调整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须提供按格式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表(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人数配置人员费用标准(元/月)合计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1员工工资及福利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2)XX人员自行添行明确(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4)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 …2法定计提费用(1)养老保险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2)医疗统筹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3)失业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4)工伤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5)生育按人员配置总数计算(6)……合计:注:1、以上人员费用须包括工资、社保等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本项目如有允许配置按国家规定可不缴纳社保的人员(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上表“法定计提费用”中的人员配置总数可扣除上述人员,但须提供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表(2):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物资明细表序号物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合计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产地1… …合计:表(3):投入本项目的耗材明细表序号名称品牌单价(元)每年用量单位金额(元/月)金额(元/年)产地1… …合计:表(4):投入本项目的维修维保费用明细表序号维保内容单价(元)合计费用(元/月)合计费用(元/年)备注1……合计:注:表(2)(3)(4)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投标报价中。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十、投标偏离表(给定格式):投标偏离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名称采购要求实报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服务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服务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一、项目人员配置考察表(格式)项目人员配置考察表项目编号:JSZC-320214-JZCG-G2024-0064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岗位职责人员证书名称人员经验描述(如有要求)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本表对应评分标准中的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2.上表内容须提供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经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缴纳名单扫描件;若上表中所填报人员有属于“按国家规定可不缴纳社保的人员”的,则该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上表内容须按评分标准中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证明材料均请附在本表之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外包 排污泵 充电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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