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9月26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执行编号:TJ-ZC-2024-007

二、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480,000.00元
1


预算金额总计:48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6日 至 2024年9月30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
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6日起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七、评审信息

谈判时间: 2024年10月8日 10:00
谈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梁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903560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54号
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367715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

九、附件

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发布稿.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文件编号:TJ-ZC-2024-007采购项目名称: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3-一、竞争性谈判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谈判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六、其它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5-一、项目一览表-5-※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5-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5-四、招标项目服务要求-6-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16-※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三、付款方式-16-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7-一、采购程序-17-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9-三、无效谈判-19-四、采购终止-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0-一、谈判费用-20-二、竞争性谈判文件-20-三、谈判要求-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22-五、成交通知-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2-七、签订合同-23-八、项目验收-2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4-十、交易服务费-24-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5-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6-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9-一、经济部分-30-二、技术(质量)部分-31-三、服务部分-3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5-五、其他资料-40-1.1.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1.2.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备注包1: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4811.3.二、资金预算采购预算48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谈判有关说明(一)采购文件300元/份,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6日起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三)谈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0:00(五)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10:001.6.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3-89035603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254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尹老师电话:023-6367715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1.9.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0.一、项目一览表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备注渝中区疾控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1年48万元1.11.※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服务范围: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渝中区和平路254号)。(二)服务要求:服务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和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停车管理、房屋维护、消杀除虫、灯光照明、水电维修、会议室管理、代理管理电梯、节日环境布置及其它相关服务项目。(三)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规范,并达到采购人的项目考核标准等。1.12.三、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占地面积:486.29㎡;建筑面积:5940.13㎡;停车位:8个。电梯共1台,其中客梯1台,型号MCA-1050-CO105;机房2个,其中弱电机房1个,电梯机房1个。配电房2个。安保、消防监控室设在1楼;水泵房1个,疫苗冷库1间,医废暂存间1间,污水处理设施设备1套。※(二)服务内容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为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建筑物及其停车场、门前三包等;同时包括指定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运行与维护和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管理、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停车管理、房屋维护、消杀除虫、灯光照明、水电维修、会议室管理、代理管理电梯及维护保养、节日环境布置及其它相关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所有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内的有害生物防治以及下水道、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协助街道社区进行公共卫生管理。2.采购人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包括会议室、卫生间、电梯、楼梯间、公共走廊、车库等的卫生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实施,以及各种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的内部转运。3.安保管理。主要包括:采购人所有区域的治安秩序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环境安全管理、安保设施设备管理等。4.工程设备管理区域:变配电室、水泵房、污水处理站、消防控制室、冷库、弱电机房、电梯机房等的日常运行管理及配电室值守。5.采购人所有房屋建筑的日常检查养护维修;6.供水、供电、供气、电信、消防维保、电梯维保等专业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对相关管线、设施维修养护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管理(按照各配套标准除专业单位服务区域,其他由中标人负责);7.代理管理电梯;8.会议室服务及会议所需基本设备管理;9.中心门卫室报刊管理及分发;10.物业档案资料、各类设备设施资料的保管及有关物业服务费用的财务管理;11.节日环境布置。1.13.四、招标项目服务要求※(一)管理服务应达到的各项指标1.杜绝火灾、垮塌、高处坠物等灾害责任事故,杜绝刑事治安案件,保持物管区域秩序良好;2.人员配备率100%;3.人员持证率100%;4.各类设施设备完好率100%;5.房屋门窗完好率100%;6.零星维修、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5%;7.服务有效投诉≤5%,处理率100%;8.安全、环保等工作通过相关管理部门检查;9.外来人员满意率95%以上;10.内部职工满意率95%以上。11.各种记录及时率100%,完整率100%;(二)环境卫生管理及杂勤工作1.服务范围规定保洁区域内的卫生清洁、各种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医疗废弃物的清运、归储、处置交接以及其它临时服务工作。1.1房屋建筑公共部位包括:1.1.1房屋建筑内所有公共场所的公共环境卫生,包括走廊、楼梯、露台、电梯室厅、卫生间、会议室等;1.1.2室外公共设施、停车场的环境卫生;※1.2负责寻找具有资质的公司、机构处置中心产生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不含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1.3对中心领导办公室进行的重点服务,保持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桌面整洁等服务;1.4医废暂存间、污水处理间、水泵房等的保洁和消杀。1.5定期对中心内各种垃圾分类收集、清运。1.6提供绿植及绿化服务,大厅摆放不少于4盆大型绿植(1.8m以上),其他相关楼层按要求摆放绿植,定期对绿植进行修建、除虫、清理等。1.7办公家具、办公用品、仪器设备、实验用品、疫苗、中心相关活动等搬运工作。1.8特殊情况下的突击性保洁服务。2.服务质量标准2.1提供规定时间内的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2.2根据需要对物业辖区内范围开展消毒和鼠虫防控,物业辖区内范围无蚊、蝇、虫、鼠孽生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蝇防鼠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及相关指导工作,物业辖区内范围蚊、蝇、鼠、蟑密度达到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及以上,防蝇防鼠设施全部合格,其它有害生物的危害(包括但不限于跳蚤、白蚁、红火蚁、蛇等)得到有效控制。2.3中心内垃圾用袋装收集、清运、外运;废弃物集中堆放、转运。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2.4室内墙面完好,外观整洁,如出现墙面的一般损坏或污浊,应在24小时内清理。2.5每日安排保洁人员对保洁区域进行2次清洁,除每日上班前对保洁区域进行全面清洁外,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随时清理垃圾、尘土,保持保洁区域的整洁。保证保洁人员工作规范,作风优良。2.6供应商在实施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应避免使用强酸、碱或腐蚀性强的去污清洁材料,确保各类装(修)饰材料不因保洁保养不当而受破坏。2.7在保证保洁质量的前提,根据相关保洁要求和保洁面积合理配置服务人员。2.8门前“三包”及所有公共区域的地面,无有形垃圾和建筑垃圾、无堆积杂物、无积灰、无积水和淤泥、无阻塞等。2.9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3.保洁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3.1公共场所日常服务内容:水泥、大理石、扶手、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玻璃幕墙,附体、沙发、桌子、各类宣传牌、橱窗及有关附体,天花板、栏杆、消防楼梯区域等,及时清除各种垃圾等杂物,无积灰、印迹、污渍。3.2各门厅、各楼层、公共区域、实验室等特定区域保洁服务内容: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玻璃、门及门窗框、墙壁附体,公用设施表面、普通机器设备表面(无特殊要求的)、电梯及卫生间。宣传栏、大厅等候座位、领导办公室内桌椅表面等严格按要求清洁,桌面简单整理等,并随时保持清洁。所有墙面及顶面如有污渍等应及时清除,墙面去污后及时用相同材料修补。垃圾收集、清运及时,开展日常消杀工作等。3.3屋顶等边缘区域服务内容:屋顶屋面、沟槽、地面、雨篷及边角区域,各种附体的表面。3.4水电和设备等设施类服务内容:一般机器表面清洁(有特殊规定的设备除外),消防设施、空调外壳洗尘与保洁。3.5特种设备(电梯)服务内容:保持电梯轿厢内外无果壳、纸屑等杂物,无污渍、无灰尘、手印、鞋印,表面光亮可映出人影。每天对轿厢内外用油布擦拭一次,每周用不锈钢油对轿厢内外进行轻抹保养一次。3.6不锈钢保洁服务内容:包括所有不锈钢制品、设施、设备,除有明确规定的保洁要求外,至少每二个月用不锈钢油保养一次。哑光不锈钢表面无污渍、无灰尘;镜面不锈钢表面光亮,三米内能清晰映出人影。3.7垃圾清运服务内容: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缘,每日清理二次,垃圾不在筒箱内过夜。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每周消毒一次,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垃圾清运工具应保持清洁无破损,清运过程中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再将垃圾运到垃圾转运站,其中公共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发现有形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弃物等,及时清理、收集并外运生活垃圾。上述的费用均计入服务费用。4.保洁物资4.1供应商负责提供保洁所需的工具、材料及用品。4.2供应商应保证卫生间洗手液和擦手纸的不间断供应,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采用的保洁材料及卫生用品符合采购人要求。(三)安保服务要求1.服务内容1.1拟订和督促落实有关安保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治安、反恐应急预案。※1.2组织开展安保值守和巡查。消防监控室等值守,和物管区域治安秩序、消防、环境安全(即房屋、围墙、岩、坎、楼梯、护栏、电梯等安全)等巡查。1.3处置安保突发事件。包括处置消防、环境安全、矛盾纠纷和刑事治安突发事件。1.3.1制定物业有关消防、环境安全、矛盾纠纷、刑事治安等各类安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1.3.2发生安保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1.3.3设立应急疏散等安保标识。1.3.4配合中心开展处置各类安保突发事件知识技能和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演练。※1.4管理有关安保设施设备。包括中心交付使用管理的所有治安、消防、环境安全监视、控制、灭火、排烟、送风、照明、通信、警戒、警具等技防、物防设施设备。1.4.1登记备案中心交付使用管理的所有治安、消防、环境安全监视、控制、灭火、排烟、送风、照明、通信、入侵防护、警戒、警具等技防、物防设施设备。1.4.2检查报告上述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情况,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1.4.3拟订安保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添置意见计划。1.4.4配合、督促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保企业做好物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1.5建立健全有关安保、消防管理工作档案,并符合治安、消防主管部门规定要求。1.6接受中心安保部门统一管理,执行中心安保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7开展日常消防设施检查,及时发现报告消防设施故障隐患,配合消防维保单位开展消防设施维护,督促消防维保单位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每年对消防设备设施检测1次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需做好日常维护保养。※1.8及时在消防管理系统中完成任务认领、值班交接、巡查记录。2.服务质量标准2.1拟订物业有关安保管理工作制度和消防、治安、反恐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两次,并做好记录。拟定中心公共区域、消防监控室值守、治安秩序、消防、环境、重点部位安全巡查等工作职责、管理规定等制度和消防、治安、反恐异常情况应急处置预案。2.2.安保值守巡查2.2.1中心大门实行工作时间白班值守,负责核实、登记管理出入人员、车辆,驱离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盘查处置可疑物品,接听电话,接收、登记、移交报刊、邮件,维护值守区域秩序、清洁卫生和公共设施、劝诫吸烟行为,及时发现、消除、处置安保消防隐患、火险、火灾和突发事件等,调解矛盾纠纷,制止损害工作和辖区秩序的行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份子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引导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协助中心安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安保消防突发事件,落实中心安保部门临时安排的其它有关事项,作好相关记录。2.2.2治安秩序和环境安全实行24小时单岗巡查,巡查频次不超过2小时/次。负责及时发现、消除、处置物管区域治安秩序和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维护物管区域秩序、清洁卫生和公共设施,管理辖区车辆按规定行驶和停放,盘查、驱离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盘查处置可疑物品,劝诫吸烟行为,调解矛盾纠纷,制止损害工作和辖区秩序的行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犯罪份子并报送公安机关处理,引导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协助中心安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安保消防突发事件,落实中心安保部门临时安排的其它有关事项,作好值班记录。※2.2.6消防职守巡查工作按照国家最新法规实施,目前实行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岗职守和物管区域两小时巡查制度。值守巡查人员须具备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资质证明。值守巡查人员须按法规要求每天检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报警、灭火、通信设施等正常状况,及时发现、处置、报告火警、火险、火灾和设备异常情况,通知人员和操纵设施设备扑救火灾、营救被困人员逃生疏散,做好有关记录,维护值守巡查区域秩序和清洁卫生,协助中心安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安保消防突发事件,落实中心安保部门临时安排的其它有关事项。2.2.5治安秩序值守巡查工作若遇国家法规和管理部门特别要求,则按有关要求执行。2.2.6检查报告上述安保工作情况,物业经理每周对安保值守巡查工作质量进行定时督查,形成安全工作情况周报(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并按时上报。2.3处置安保突发事件2.3.1制定有关消防、环境安全、矛盾纠纷、刑事治安等各类安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3.2发生安保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有关应急处置预案。2.3.3按照国家最新法规和有关管理部门要求设立应急疏散等安保标识。2.3.4配合中心开展处置各类安保突发事件知识技能和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演练。2.4管理有关安保设施设备2.4.1登记备案中心交付使用管理的所有治安、消防、环境安全监视、控制、灭火、排烟、送风、照明、通信、警戒、警具等技防、物防设施设备。2.4.2检查报告上述设施设备故障、损坏情况。2.4.3拟订安保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添置意见计划。2.4.4配合、督促中心消防设施设备维保企业做好物管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2.5建立健全有关安保工作档案按照国家最新法规和有关管理部门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和其它安保工作档案。2.6实行服务质量每月考核制,考核按安保考核标准执行。(四)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1.服务内容:对中心所属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2.服务质量标准2.1每半年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2.2每天检查一次污水泵、排水泵、阀门等,确保排水系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2.3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2.4每季度对楼宇排水总管进行检查。※2.5对中心污水处理相关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和运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并对中心污水处理总站废水进行消毒处理,做好记录,协助实验部门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每年对污水池清理一次。(五)供电设备管理维护1.服务内容:对中心配电房的变压器、电缆、高、低压配电柜、UPS、机房设备、电气控制柜、装饰灯、台灯、疏散指示系统、自动感应门、电线电缆、电源开关、动力插座、水泵、排污泵等低压用电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保持设施正常运行。2.服务质量标准2.1建立严格的高配配电房岗任责任制,高低配交接班制度、高低配室操作规程制度、高配倒闸操作制度、工作制度、高低配及维修巡回检查等制度。2.2实施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2.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确保高(低)压变(配)电柜操作运行正常,各计量检测表计显示正常。2.4变(配)电柜、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符合工作要求,各类表计显示正常。2.5功率因素自动补偿电容器(组)运行正常,自动切换准确可靠。2.6变(配)电系统联络切换正常。2.7负责各类照明灯具、泛光照明系统、供用电设备设施(包括配电箱柜、桥架、井道、分电箱、开关、插座等)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修理。2.8配电间保证24小时有人员响应。2.9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及技术措施,积极开展节能管理工作。2.10供电操作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操作证。服从国家电力部门的管理调度,配合电力部门完成电力设备的年检及日常安全检查。2.11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2.12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六)房屋设施日常养护维修1.服务内容: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为保持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巡查和养护维修;外墙幕墙的养护和维修。2.服务质量标准2.1确保中心房屋及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爱护办公楼内设施、设备,未经产权人同意不得对院内的结构、设施等进行改动;办公家具日常零星维修及楼宇内搬抬办公桌椅等。2.2玻璃无破裂,五金配件完好,门窗开闭灵活、密封性好、无异常声响。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不能立即修复的涉及安全性的应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2.3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地板平整不起壳、无遗缺,吊顶无污(水)渍、开缝和破损。否则应及时修复或更换。2.4屋面排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保障畅通;雨前及时巡查,排除隐患。发现过滤网及管道破损及时修复或更换。2.5发现屋面或其他防水层有气鼓、破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屋面、墙面有渗漏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专项修理。2.6及时完成房屋、设备、门锁、窗帘滑轨等各项零星维修任务,一般维修任务确保不超过24小时,确保房屋、设备维修合格率达到100%。2.7公共部分(大厅、楼道、走廊、卫生间、会议室)灯光日常维护,电工要随时进行查看,如有不明灯及时更换。办公室、会议室等灯具、电线插座等损坏,材料由采购人购备,供应商负责更换。(七)特种设备管理(电梯)1.服务内容:结合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线上加线下相结合管理电梯,负责定期年检和日常维保,并承担费用。2.服务质量标准2.1建立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2.2管辖区域内所有特种设备在办公时段有效运行,电梯准确启动、运行平稳、停层准确。轿厢内、外按钮及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维持轿厢整洁。2.3对专业人员电梯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电梯运行进行管理。2.4电梯发生一般故障时,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保单位。发生电梯困人或其它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通知专业维保单位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专业维保单位做好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2.5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及时在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完成巡查。2.6运行中,各种运行管理记录应齐全,包括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故障分析处理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值班记录、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部件大修及更换情况记录、年度运行总结等。※2.7代理实施电梯年检服务。※2.8每年组织开展电梯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八)会议服务1.服务内容1.1中心会议室服务工作,主要负责3楼会议室。1.2负责其它临时会场服务。2.服务要求根据中心需要提供会议服务,包括布置会场、绿化摆设和保养、宣传标语悬挂、搬运器材、桌椅、音响、空调、会后清场等工作。制定完备的会务服务工作流程、细则及服务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明确工作职责,保证各项会议的正常进行。(九)节日环境布置安全管理1.服务内容:按采购人要求,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环境布置及安全管理。2.服务质量标准:每个节日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环境布置,做好节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十)人员需求供应商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实际人数,但不应低于10人的总人数要求:1.人员配备数量的参考要求如下:序号岗位素质要求人数配置要求1项目经理1.年龄30~45周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2. 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物管经理岗位工作经历,并提供该人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3.语言表达清晰,普通话流利,服务意识强;4.熟悉物业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独立管理项目全过程的控制能力和专业水平,与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具有良好的外联关系,熟悉OFFICE办公软件。4.具备较好企业管理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沟通及控制能力,具有较强的突发事件及投诉事件处理能力。1每周至少组织物业团队召开例会1次紧急情况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24小时保持电话联系。2保安员1.男性50岁以内,身高170米以上;女性45岁以内,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形象端正;2.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3.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4.具有治安防范、消防操作、交通指挥技能,敢于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需持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证、保安员证上岗。5出入口门岗1人,8:00-18:00持续在岗;消防控制室每班2人,24小时在岗,物业团队自行根据情况安排轮休;保安主管24小时保持电话联系。3工程兼设备运维1.50岁以内;男,身体健康、形象端正;2.专业技术过硬,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3.通过相关专业培训,2年以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4.熟悉设施设备,熟练掌握强电、给排水、土建等专业知识,熟悉消防、电梯、弱电等专业知识,熟悉智能化、电器、机电、暖通等专业知识。5.需持电工证、电梯安全管理证上岗。1每日至少在物管区域巡查1次。紧急情况15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24小时保持电话联系。4保洁员1.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形象端正;2.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3.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4.具有从事保洁作业的相关技能,能熟练使用各类清洁器材和工具。28:00-18:00持续在岗。合计92.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如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均需配证并持相关证件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病史,无残疾及其它生理缺陷,无不良行为记录。4.各类人员需经培训,经过1个月的试用,方能正式上岗,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人员。5.其他要求5.1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各岗位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和信息,如果供应商不能提供,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5.2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项目经理提前一个月、主管级别人员提前20天、其余人员提前7天告知采购人并得到同意后才能更换,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提前做好交接班。对采购人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负违约责任。5.3按国家和重庆有关劳动法规、条例,供应商向管理服务人员提供相应工种的劳动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等待遇。为保证服务人员的技能素质、队伍的相对稳定,应保障人员的工资待遇。5.4管理服务人员上岗时须统一着装,服装样式体现岗位特色和方便不同岗位操作,需经采购人认可。5.5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定期短期培训。5.6供应商需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通过考试方式,准许上岗。5.7供应商应承诺在合同期内,为承包区域内提供物业安保、保洁、会议服务、水电与设备维护及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5.8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检查。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5.9供应商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能与承包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对讲机、电话、传真机、照相机、录像机等物品)。5.10供应商有义务帮助采购方完成除维修维护外零星的电器安装、线路铺设、改动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价中,不再另行计费。5.11每月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报告当月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情况,供采购人审核。5.12采购人除现有设备外不提供任何工作设备,所有工具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提供。5.13各供应商须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标注的内容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4.※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有效期1年。双方协商一致、中标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或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中标公司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二)服务地点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渝中区和平路254号)。(三)考核方式及标准序号基本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得分一综合管理(15分)1、人员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4发现一个扣1分,并立即替换一综合管理(15分)2、仪表整洁,着装统一,挂牌服务。2不符合不得分一综合管理(15分)3、遵守工作纪律,行为规范,文明礼貌,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被投诉1次扣1分一综合管理(15分)4、办事制度、程序、期限,规章制度完善。2制度不全扣2分一综合管理(15分)5、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专门的投诉、回访处理记录。重大事项的回访率为100%。2无投诉处理机制扣1分,无记录扣1分一综合管理(15分)6、物业服务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1不符合不得分一综合管理(15分)7、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在岗在位▲发现无故离岗的,一次扣综合管理分5分二大门安保(20分)7、不出现管辖范围内秩序混乱、人员无故聚集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5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5分二大门安保(20分)8、来客登记详细,及时回应前来办事群众的询问并正确指引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二大门安保(20分)9、来电接听及时,做好登记和转答5不符合不得分二大门安保(20分)10、对门前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车辆停放有序。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二大门安保(20分)11、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区域巡逻,并作好巡逻记录。4不符合不得分三消防安保(20分)15、实行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能操作、维修保养消防控制主机、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5不符合不得分三消防安保(20分)16、负责监控系统管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甲方,并做好值班记录5不符合不得分三消防安保(20分)17、每日巡查和夜间巡查,做好巡查记录5发现一次不符合扣1分三消防安保(20分)18、每月检查巡视消防设施系统,并做好检查记录,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23、定期对给排水、照明、消防、避雷、安保、中央空调等设备设施进行巡查、检测、调试、保养,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24、设备间卫生整洁,主要设施设备标志清楚齐全。各类设施设备管理记录完整、准确3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25、设备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范。5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26、负责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的日常管理、记录。2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27、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预案,如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响应。3无应急预案,发现一处扣0.5分;四设备设施维修保养(20分)及时响应甲方的报修2不能及时响应,发现一次扣0.5分五清洁卫生(10分)28、生活垃圾日产日清。3不符合不得分五清洁卫生(10分)29、保持内外责任区域整洁卫生。内无乱乱贴、乱画、乱堆放现象。4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2分五清洁卫生(10分)30、各类环卫设施设备清洁完好。3不符合不得分五清洁卫生(10分)32、承担垃圾分类职责,完成生活垃圾重量登记、收集、转运、交接5不符合不得分五清洁卫生(10分)33、承担医疗废物转运职责,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要求完成医疗废物转运、登记5不符合不得分七服务效果(10分)38、业主单位干部职工评价10非常满意得10分,满意得6分,基本满意得2分,不满意不得分。八一票否决1.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力,甲方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人员伤亡;2.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力,采购人被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处罚的;3.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不力,采购人的社会形象受到负面影响的,如媒体负面报道;4.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60分。▲0分合 计100(四)服务考核1.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服务未达标的情况时,每发现一次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一张《整改通知单》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采购人有权扣除500元/次的违约金(从物业费中扣除,下同);2.逾期或整改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标准,或一个月内因同一事由发出整改通知单累计三张以上的,采购人有权扣除2000元违约金;3.发生考核标准中“一票否决”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以上内容作为物业合同组成部分。试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15.※二、报价要求1、谈判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包含月工资、节假日加班、年终福利等所有费用)、人员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险)、易耗品费用(易耗工具费用、垃圾袋和清洁剂费用;物业人员制服及劳保费用)、外墙清洗费、垃圾清运费用;防鼠灭害消杀费用;培训经费;企业管理费、交通费、办公费、利润、物业企业法定税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6.※三、付款方式本项目物业服务费均采用按季度支付方式。采购人每月按照合同约定对成交人工作进行数据核实及质量考核,每季度按考核结果计算。成交人按考核确定的服务金额出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相关票据及依据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季度结算并按照程序办理上季度服务费用支付手续。3、结算原则:每季度服务费=成交报价÷4-考核扣款金额(如有)。1.17.※四、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18.※五、现场踏勘采购人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组织统一踏勘,除此之外不再组织和接待供应商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服务期限或提出额外赔偿等要求。踏勘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9.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1.20.一、采购程序(一)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二)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内容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带“※”的谈判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四)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五)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六)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七)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谈判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八)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1.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22.三、无效谈判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谈判的;(四)供应商未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所参与包保证金的;(五)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六)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七)供应商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谈判的;(九)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十)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的;(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3.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5.一、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6.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1.27.三、谈判要求(一)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1.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进行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联合体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谈判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联合体谈判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2.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7以联合体谈判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谈判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保证金(如有):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三)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谈判。(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谈判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8.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上级部门报告,上级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9.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0.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现场当场提出;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31.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2.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3.九、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6000元包干,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34.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附页: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购销合同(竞争性谈判)(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35.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36.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报价函竞争性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初始报价为大写:;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1.37.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质量)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谈判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38.三、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谈判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1.3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谈判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40.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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