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数字PCR仪招标公告(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数字PCR仪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PCR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投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HX2024-09-171
项目名称:数字PCR仪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数字PCR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内),产品具有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时间内),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投标文件
方式: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已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在本项目公告或附件中浏览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5597822
质疑联系人:朱阳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7-5559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若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899877
质疑联系人:张小真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8990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真:
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数字pcr仪招标文件.docx154.0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数字PCR仪
品目
采购单位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9: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
¥6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若迪
项目联系电话
0577-88899877
采购单位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7-55597822
代理机构名称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7-88899877
温州市政府(分散)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WZHX2024-09-171项目名称:数字PCR仪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目录2招标公告3投标邀请函6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说明9二、招标文件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五、开标和评标14六、中标和合同17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9廉洁协议书25第三部分附件27附件一投标函27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28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29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30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4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35附件六成套供货清单36附件七质量保证措施等服务承诺37附件八同类项目业绩38附件九诚信投标承诺书39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40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43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7备注:招标文件中带“▲”并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或者条款;带有下划线或深色底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着重提醒内容,请投标人审慎阅读。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委托,就所需的数字PCR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WZHX2024-09-171二、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备注1数字PCR仪数字PCR仪 1套,预算:68万元人民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内),产品具有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时间内),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内)。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2.获取地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已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在本项目公告或附件中浏览采购文件。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六、投标文件提交:1.投标文件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其中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以及一份为备份标书(用于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采用介质存储的U盘),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2.投标文件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U盘,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邮寄方式的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送达,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详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3)标书解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标书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异常可以由采购代理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处理。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作无效标。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八、开标地点:采用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九、开标、评标现场: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十、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s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400-881-7190。(3)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有关电子投标具体流程可以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搜寻相关内容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3、其他事项(1)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介绍,客服、技术支持:400-881-7190。(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投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电话:0577-55597822联系人:陈先生质疑处理联系方式:朱先生0577-5559782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联系人:杨先生手机:15868044360联系电话:0577-88899877质疑处理联系方式:张女士0577-8889906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投标邀请函: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委托就数字PCR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WZHX2024-09-1712.项目名称:数字PCR仪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递交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投标。5.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zfcg.czt.zj.gov.cn/)”在线开标。开标、评标现场: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6.采购人: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电话:0577-55597822联系人:陈先生质疑处理联系方式:朱先生0577-55597822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鹿城壹号18幢403室联系人:杨先生手机:15868044360联系电话:0577-88899877质疑处理联系方式:张女士0577-88899066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4年9月25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数字PCR仪(项目编号:WZHX2024-09-171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3采购预算▲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680000),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预算的,按无效标处理。4投放周期不低于90日历天。5投标人资质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页第2点。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7踏勘现场□组织不组织8投标预备会□召开不召开9分包不允许10偏离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标办法。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时间: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13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 月 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14开评标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一部分 “五、开标和评标”1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16投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15页,第2.7点。17履约担保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8投标人信用信息事项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小微企业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0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一、说明1.本次招标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及浙江省、市等有关政府采购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2.合格投标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2.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2.4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内),产品具有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时间内),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内)。2.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代表3.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其中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以及一份为备份标书(用于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采用介质存储的U盘),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4.1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4.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报价文件,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5.投标文件的效力:(1)电子投标文件与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完全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其中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作为强制要求提供,但供应商不上传或不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因开标解密时异常,才能启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的即为失效,不予启用。6.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6.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6.4不良信用记录指:“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7.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信标、商务标三部份分别独立制作组成。7.1资格证明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内)、投标产品的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时间内)、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内)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附件四-1-2)4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四-3)5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九)6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附件四-五)7.2技术资信标由下列部分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附件一)2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附件五)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四-4)4有效的供应商资质认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5项目实施方案6成套供货清单 (附件六-1)7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和专用工具清单(附件六-2)8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附件七-1)9同类业绩表(附件八)10投标优惠措施(如有)11公司简介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包括投标产品彩色图纸资料和技术性能、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产品的各类资质证书、检测合格证书)7.3商务标由下列部分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报价一览表 (附件二)2分项报价表 (附件三)温馨提示:为便于评委评阅,建议投标文件针对评分项响应内容关联,以便评委能更快的搜索到各评分项所对应的投标响应内容。8.▲投标报价8.1投标报价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所有的产品、设备、实施及服务价款,即材料设备费用、运费、施工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企业管理费、检测费(如有)、风险、利润、税金、验收费、防疫费用、委托第三方验收费用等全部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8.2投标人必须按附件中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均统一格式)内容填写单价、综合单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8.3本次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其他货币的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8.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任何货物或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8.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8.6投标报价报出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8.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有效期9.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投标有效。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份数:10.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10.2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逾期无效。(以邮寄形式的,建议送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1天)。10.3以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供应商必须将“备份投标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0.4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封面和内部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CA电子签章或签字)。11.2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CA电子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CA电子签章)。投标文件中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采购项目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政采云平台拒绝。1.2.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签收手续,明确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份数、提交人等信息。1.3.3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4如因故推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约束。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2.1.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2.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2.3.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3.迟交的投标文件3.1.1采购组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4.2.2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和评标1.评标委员会1.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2.开标、评标2.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在线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所有投标供应商均应在线参加开标会。未准时参加的投标供应商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项目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2.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截止投标时间止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解密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内)、投标产品的中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时间内)、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时间内)等(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要有一项审查不合格,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4评审小组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2.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供应商未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2.5.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投标文件的错误修正2.6.1《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技术资信标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包括技术资信标出现本项目的投标报价);(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中标供应商方案的;(4)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0)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中标供应方案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6)在资格审查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出项本项目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10)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12)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2.8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评分2.8.1评审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公布商务及技术资信得分情况。2.8.2对采购组织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2.9修改评审结果2.9.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9.2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3.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3.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3.2根据最终得分排序,通过书面评审报告的形式,向采购人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4.起草、签署评审报告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起草评审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评标细则详见第七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6.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六、中标和合同1.确定中标人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中标公告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中标通知书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签订合同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2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且将导致采购人对中标人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5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提供合同款的2.5%。4.6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4.7合同一式五份,其中采购人二份,中标人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一份。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提交壹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同时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式版的扫描件(PDF格式)供采购人备案用。5.合同履行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力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6.质疑与投诉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条中所规定的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6.3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6.4采购人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0577-88532725、88521948)。7.采购代理服务费7.1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按照10000元的收费标准收取,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支付,该服务费须计入投标报价。7.2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货转账。7.3采购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户名: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南汇支行账号:2010000702860237.4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详细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饶女士(0577-88899629)。第2部分合同条款说明: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中标合同》要求的内容相一致。中标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接受乙方对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主要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分项报价表(4)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5)招标内容及要求(6)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的话)(7)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件)二、合同价格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元整)设备清单: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产地制造商价格(元)所提供机型为2024年1月以后生产的最新机型三.交货时间和地点1.安装、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2.安装、交付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四.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1.到货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供货。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必须派员到现场与甲方一起开箱并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直至甲方满意为止。2.安装2.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日期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直至通过验收。货物的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2.2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甲方将对货物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3.调试货物安装就位、校准后,乙方应按事先被甲方认可的调试验收计划对货物进行调试,并对货物所标注的各项技术参数进行测试,测试报告将在货物验收完毕后提交给甲方,但乙方应对测试的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也可以要求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对货物进行功能、性能测试,乙方负责所需的一切费用。4.验收货物经过试运行考核无故障(或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均已全部排除),并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甲方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5.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货物二次验收都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退货,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6.乙方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应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五.技术文件资料的交付1.货物交货的同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1随机的易损件、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清单(如有)1.2相关的检验检测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操作手册、检修保养手册等技术资料。1.3电气原理图,各系统功能及设备制作、安装说明。六.货物质量保证和标准1.本项目所有产品应提供自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至少5年(60个月)的现场免费质保期,如厂商本身承诺的产品质保期高于此要求的则按照厂商承诺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2.货物的设计、制造、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或相应的国际标准。3.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节能环保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证书和认证标志。4.操作及分析软件终身免费升级。七.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1.维修技术服务。出现质量问题而甲方无法自行解决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维修电话或传真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电话沟通无法解决的,乙方维修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包括更换零部件),排除故障,重大质量问题一时无法解决的,乙方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应急处理预案。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2.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现场对甲方指派人员进行操作和保养培训,使其能独立操作、维护、包养。培训计划方案(培训人数、时间、地点、教材、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其费用可单独报价,计入投标总价,如免费培训需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3.质保期内,乙方需免费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回访维护保养。4.质保期满后,乙方工程技术、维修人员也须不定期的进行回访,并为甲方提供优质、优价的终身维修和产品维护保养。八.付款方式与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乙方应先开具同等金额的国家税务发票,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乙方能提供全部货款剩余60%金额的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并开具同等金额的国家税务发票,甲方将支付该款项,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该保函),无保函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剩余的60%(乙方应先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九、履约延误9.1除不可抗力外(买、卖双方明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情况不构成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误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9.2除了合同条款中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同意延误并不收取赔偿费外,乙方延误交货或提供服务将按合同条款第10条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十.违约终止合同10.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的货物和服务;(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或其投标承诺。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即行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10.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0.1条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产品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一.违约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外,如乙方发生不能按时履约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办法处以罚金:(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交货,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二(0.2%)计收,直至最终通过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为止。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延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索赔的权利。(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擅自中途单方面取消履行合同义务,应向甲方偿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按合同费的20%计算。(3)如出现以上本条前二款违约情形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预付款。(4)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延期交货或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无须罚款则不在此例。十二.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等责任。十三.不可抗力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破坏性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时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双方协商解决。十四.转让和分包及产品不可替代1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履行合同的义务。14.2产品不可替代,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货物的生产制造转交其他生产厂商代工或以其他厂商的产品替代。十五.争端的解决15.1凡有关本合同实施或与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还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15.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6.合同生效及其他16.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6.2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分的货物和服务;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整改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发出的终止合同书面通知函送达乙方,合同即时解除。十七.合同份数及其他17.1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效力。17.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印章)乙方:(印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注:以上合同条款供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作为商务参考,具体签订时,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项目情况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另行修改拟定相关合同具体条款。廉洁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增强甲乙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贯彻落实xx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乙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不向乙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四)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五)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要求、暗示及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八)不向乙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甲方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九)不违反《******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在与甲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感谢费和好处费等非正当利益;(三)不准为甲方、与甲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五)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向甲方单位举报。受理部门:纪委、监察部;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第四条相关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二条规定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党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的,一经查实,根据《关于在xx公司内部公布行贿单位名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书第一、三条规定,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除非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甲方与乙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协议书份数本廉洁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附件附件一投标函投标函致: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在线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二)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三)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价格标”;我方己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一)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二)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书(如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三)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五)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六)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名称报 价备注1大写:人民币小写:¥说明:1.此栏内报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的总报价,附件三“分项报价表”总计价相一致。2.报价均为含税价。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价格单位:元)采购编号:项目单价(元)数量总价(含税)备注主要产品(含税)(按采购内容清单逐项列出)配套材料(含税) (逐项列出)易损件、专用工具(如有)含安装、检验费(含第三方检验费)含人员培训费(如有)含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保险费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履约验收费(一次性通过)含其他总计价说明:1.总计价应与附件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总报价相一致。2.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产品价格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若没有请注明“无”。3.不提供投标明细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投标人全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附件四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全权代表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职务: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3)资格条件承诺函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现郑重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即(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2、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接受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账号注册资金(万元)企业各类认证证书证号发证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单位主要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员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从业年限……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填写采购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相关说明及要求: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4)请投标供应商按本表规定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填写本表的投标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入库供应商,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附件五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内 容招标文件条目招标文件规格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格说 明商务条款技术规格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投标人全称(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六成套供货清单(1)供货清单(或详细配置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 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产地制造商质保期注:表中详细配置栏里供应商需提供货物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此表可按原有格式进行复制。附:产品资质证明及产品规格说明书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2)随机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序号名 称型号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备注(价格)注:1投标供应商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附在技术标内。2质保期后配件价格。供应商全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七质量保证措施等服务承诺(1)质量保证措施等服务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质量保证措施、纠错措施、后续服务承诺等。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八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2021年至今同类产品项目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 采购单位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日期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1、根据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表所列业绩作为专家评分的首要依据(以评分要求为准),未列入本表的业绩将不予认可。3、投标产品纳入首台套目录三年内(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业绩分为满分。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九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州市卫生监督所)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本公司郑重承诺: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应标。3、如中标(成交),将全面忠实的履行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中所有响应与承诺,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4、我方保证提供服务单位名称与我方投标时所用单位名称一致;保证本单位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服务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始终保持有效。5、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保证绝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7、如中标(成交),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中标(成交)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供应商全称(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一、相关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提供产品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保险、现场仓储以及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及相关文件的提交、质保期维护等服务。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及主要部件的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数量、单价、合价、制造商、质保期等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采购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应予以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注明。3.投标供应商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4.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5.招标内容中要求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或者原厂授权的,投标供应商可以承诺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如逾期无法提供,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2、项目名称数字PCR仪1套▲预算:68万元人民币,超预算按无效标处理。三、内容要求1、主要用途:该设备主要用于传染病标本的定量检测分析,可以用于艾滋病、新冠病毒拷贝数检测,评价治疗效果。用于应急检测,评价病原体体感染力和传播力,有助于疫情科学防控。用于疑难标本如污水或粪便等标本的检测,可以提升阳性检出率。用于实验室能力验证质控品制备,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数字PCR以其高灵敏性和绝对定量特点,能够弥补传统检测手段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实验室对传染病诊断和研究能力。2、技术参数(1)、一体机设计:微滴生成、扩增、检测过程一体化集成设计,全自动完成检测分析,无需外接任何设备,自带触控电脑,便于实验室布置和维护管理。(2)、实验体系:芯片单孔最大上样量≥40uL;芯片单孔最大核酸模板上样量≥15uL★(3)、设备单次PCR扩增样本量≥48。单张芯片耗材使用量≤8样,样本数量灵活可调,避免试剂耗材浪费。★(4)、单孔最大微滴检测数量:≥80000个;微滴最大有效检测率(样本有效检测微滴数/生成微滴数)≥95%,提高样本检出率。(需提供说明书或软件截图证明材料)。(5)、扩增模块升降温速率:≥5度/秒,最大升降温速率≥15度/秒,支持快速PCR程序,速率可调。(6)、PCR模块具有温度梯度的功能,同时筛选≥6个不同的退火温度,加快检测体系的优化和建立。★(7)、可检测的荧光通道:≥5个,检测无需本底荧光/内参通道/定位通道。★(8)、配备高灵敏度检测器PMT检测器,非CCD/COMS无需本底荧光染料/探针即可识别阴性液滴,无需定位通道。(9)、全流程全封闭体系设计,PCR产物不经过仪器内部管路,仪器内带有消杀装置,减少污染风险。(10)、支持微滴样品回收功能,分离获得纯净的PCR产物,可用于测序分析。(11)、单孔最大检测浓度≥30万拷贝/测试(提供说明书证明材料)。(12)、具有主流病原体商品化检测试剂(配套检测病原体项目≥10项);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在2-4周内免费开发检测试剂方法学开发并验证有效;(13)、设备使用期间免费提供软、硬件升级服务;如用户需有注册证设备需求,厂家需免费提供合格设备无偿使用。(14)、配套提取仪能够一次性完成1-96个样本的提取,在不浪费试剂的情况,可通过放置深孔板的数量及规格处理1-96个样本。★(15)、配套提取仪的样本混匀方式:通过96个单独的微型电机带动磁棒保护套持续旋转使样本与试剂的混合更充分并且旋转所产生的气溶胶更少。三、配置要求:1、数字PCR一体机主机1套。2、配套安装培训试剂盒1套。3、配套试剂480测试4、配套工作站1台,用于数据处理和分析5、配套96通量核酸提取仪2台四、售后1、所投产品为2024年1月以后生产的设备。2、根据要求对客户进行培训,确保用户能够独立操作。3、厂家工程师和技术支持提供免费上门服务,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工程师24小时到现场排除故障。4、提供至少每年1次的免费上门维护保养服务,并出具维护报告;5、整机质保5年,超出质保期上门只收取配件费用。6、操作及分析软件终身免费升级。四、其他要求1、中标供应商按政府采购线上履约验收流程操作并承当(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费用。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采购人支付全部货款的4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应先开具同等金额的国家税务发票,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能提供全部货款剩余60%金额的银行、保险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包括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并开具同等金额的国家税务发票,采购单位将支付该合同款项,待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该保函。4、产品标准和规范应符合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或相应的国际标准/规范,或厂家标准/规范5、本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规定与否,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所有投标文件没有规定但投标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必要或必须的设备和材料,应在技术标表中一一列明并在商务标分项报价表中列出对应价格。6、本次标书所列的技术性能及配置均为最低要求,投标供应商可以按技术性能及配置要求选用的设备功能、配置、技术性能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7、保证所供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第五部分评标原则及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评标办法。一.总则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对落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招投标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评标工作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评标程序详见招标文件第13页“五、开标和评标”。四.评标办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70分(技术资信权值70%),商务(价格)30分(价格权值30%)。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2.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如出现有效投标人<3家时,本项目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五.评分细则1.技术资信分的评定(70分)各评委成员按下列评分内容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评定独立打分并记实名。如某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技术资信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技术资信70分序号评标内容满分分值1技术功能偏离:对应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和商务条款的偏离度。(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1、一项技术指标负偏离扣1分,带“★”技术指标和商务条款负偏离扣3分。2、带“▲”下划线的技术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按无效标处理。0-33分2投标产品的技术和性能:(投标产品技术质量水平等证明材料和正偏离等进行比较)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及配套件的设备配置表、技术指标、质量技术水平、设计方案图纸等情况进行横向比较评分:1、适用性(投标产品技术要求符合度、完善度、规范性、实用性、易用性、兼容性等方面)2,1,0分;2、可靠性(投标产品的可靠性、稳定性、耐用性等方面)3,2,1,0分。3、先进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水平先进程度,设备智能化和自动化程度)3,2,1,0分。8分3产品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及方案3,2,1,0分。 根据投标文件质量保证措施承诺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3,2,1,0分)0-6分4售后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供应商售后服务体系、后续升级方案、产品发生故障后的补救措施及响应时间长短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故障解决方案2,1,0分;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情况2,1,0分;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姓名、工作经验、资质证书情况等2,1,0分。0-16分维修成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维修服务费。根据维修成本价格给5,3,1,0分。根据技术培训方案的响应程度、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完整性等,由评委综合打分。2,1,0分增加质保服务,在原基础上每增加1年质保,得1分,最高3分。5投标机型销售业绩: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与本次投标相同型号且与不同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每个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型号,否则不计分)。 1)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产品纳入首台套目录三年内(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业绩分为满分。0-3分6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评审(1分):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投标产品主体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采购清单,并显著标识,否则不得分。0-2分7增值服务:评委对投标文件中是否有超出招标文件的增值服务进行评价2,1分,没有实质性增值服务得0分;有优惠条件的,酌情给分。0-2分2.价格评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3)▲如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标处理。(4)▲有效供应商不满足三家及以上家数,应重新组织招标活动。3.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技术资信分和商务(价格)分的总和。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价格)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该项目的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七.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投标人义务投标人应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等问题。评标结束,所有评标资料归档备查。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3、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4、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注:请投标人在该项目开标并解密后,将此表格填写完成并发送至155400207@qq.com邮箱。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PCR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