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招标公告(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 JSZC-320509-SZYJ-C2024-004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12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
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400000万元(采购包1:16.900000万元;采购包2:16.250000万元;采购包3:16.250000万元;采购包4: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一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 二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二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 三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三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 四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戏曲类演出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
采购需求:

为推动江陵街道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与落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拟以文艺汇演的形式,进入辖区各社区(村)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惠民政策的宣传演出,共需演出86场,其中综合类演出76场,戏曲类演出10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演出(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开启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磋商资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线上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0-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0-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6(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各供应商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后前往勘查现场,提前了解现场水质、排管、水电等情况,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药剂、管道、电缆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未现场勘察,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了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所需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查现场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7、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中介超市竞价为:人民币柒仟肆佰柒拾玖元整(¥7479.00),其中:
一标段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壹元整(¥2281.00);
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肆元整(¥2194.00);
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肆元整(¥2194.00);
四标段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810.00);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8、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履约保证金:无。
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
联系人:吕燕芬
联系电话:0512-63960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
联系电话:0512-63663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
电话:0512-63663868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采购内容: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四个标段)采购类别:服务类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A圣A深HLF-甜讲L1票-4H断YT47二〇二四年九月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2采购预算(元)人民币伍拾伍万肆仟元整(¥554000.00)3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勘察5响应文件份数网上响应文件 壹 份6响应货币人民币7履约保证金无8响应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截止之日算起)9网上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9网上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10开启时间开启地点2024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11评审时间评审地点2024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大楼三楼开标室目录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内容3、磋商采购程序4、评审方法及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附件格式1、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的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号(二)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伍万肆仟元整(¥554000.00)标段号标段名称场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一26场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二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二25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三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三25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四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戏曲类演出10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六)采购需求:为推动江陵街道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与落实,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拟以文艺汇演的形式,进入辖区各社区(村)开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惠民政策的宣传演出,共需演出86场,其中综合类演出76场,戏曲类演出10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七)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演出(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八)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九)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由采购人验收。(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十一)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标段开启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招标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磋商资格。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苏采云”系统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2、报名流程:(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3、在网上报名和磋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18261002950;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5、勘查现场:各供应商请自行联系采购单位后前往勘查现场,提前了解现场水质、排管、水电等情况,安装、调试、运行过程中所需的设施、设备、药剂、管道、电缆线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未现场勘察,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提高价格或降低服务质量。磋商响应报价包括了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所需费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实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勘查现场费用自理。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联系人:戴亚丽联系电话:0512-636638687、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经中介超市竞价为:人民币柒仟肆佰柒拾玖元整(¥7479.00),其中:一标段人民币贰仟贰佰捌拾壹元整(¥2281.00);二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肆元整(¥2194.00);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肆元整(¥2194.00);四标段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810.00);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8、磋商保证金:无,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9、履约保证金:无。10、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云梨路1688号联系人:吕燕芬联系方式:0512-6396053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联系方式:0512-636638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戴亚丽、顾成飞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9月26日二、采购内容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之委托,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号二、采购内容: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采购预算:人民币伍拾伍万肆仟元整(¥554000.00)标段号标段名称场次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一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一26场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元整(¥169000.00)二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二25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三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综合类演出三25场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人民币壹拾陆万贰仟伍佰元整(¥162500.00)四标段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戏曲类演出10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演出(具体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服务地点:按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三、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序号分类社区( 村 )场次(场)标段及场次(场)序号分类社区( 村 )场次(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1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西湖社区51222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新柳溪社区52213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吴淞社区52124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三里桥社区512115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山湖社区511216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叶泽湖社区521117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新港社区51228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500m²)城南社区512111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湖东社区42112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清树湾社区411113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柳胥社区41124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江兴社区41125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吴新社区411116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淞南社区411117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庞山湖社区41218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运东社区42119有大型户外广场 (面积≥200m²)雅辉社区411111无户外广场通港社区2112无户外广场淞山社区2113无户外广场联兴村2114无户外广场白龙桥社区2115无户外广场益联村211汇总8626252510(二)服务要求1、每场演出均需配备主持人一名,每场演出时长控制在45-60分钟,按照剧情、剧种、人物造型制作演出道具,演员均需穿演出服装出场,不得素颜便装演出。综合类演出每场不少于10个节目;戏曲类演出每场不少于5个节目。2、演出形式多样,有生活、接地气,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综合类演出包含但不限于歌曲节目、舞蹈节目、小品、杂技魔术等多种演出形式;戏曲类演出包含但不限于锡剧、越剧、沪剧、评弹等多个剧种。3、舞台设置:因地制宜、融入环境,舞台设计遵循简单、简洁,与举办地环境相协调、相融合。具体位置由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提供舞台的搭建、灯光、音响、背景、桌椅等的布置安排,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出每场演出节目单及节目相关视频或剧本,提前一周报采购人审核,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4、供应商负责演出团队的安全工作;负责有关舞台检测、电器检测和消防安全以及演出活动期间配套安全应急预案(包括下雨、突发事件等)。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配套服务:(1)供应商演出活动前配合做好演出场地的确认,做好当地有关部门报备、沟通协调工作;(2)宣传推广:演出活动中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宣传推广工作;(3)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包括现场照片等)收集汇总,具体按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四、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服务方案。2、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磋商响应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演出部分(演员、节目编排、主持人、化妆、演出等)所需的演员、导演、保险及各种税费;舞台搭建部分(舞台美化、舞台搭建、场地装饰等)所需的人员、主材、辅材、设计、安装、调试、拆卸、安全检测、维护、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防盗、保险各种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在从事该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4、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对采购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已中标(成交)的将取消中标(成交)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办法处理。5、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质量、安全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人员、财产责任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五、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更正公告的形式网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六、电子响应文件的组成和顺序(一)网上响应文件组成:1、目录2、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及磋商报价分析表3、资格审查响应文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复印件;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4、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4.1磋商响应函;4.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4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4.5★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必须提供,不提供为无效响应);4.6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条款偏离表);4.7供应商情况表;4.8实质性条款(如需实质性承诺等条款);4.9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5、综合评审响应文件5.1技术服务方案;5.2供应商综合实力比较;5.3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6、价格折扣响应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1★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不实质性响应)。备注:★磋商响应文件由1、2、3、4、5和6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供应商必须提交上述3、4、6款规定的资料,并须按照“响应文件组成”将相关材料上传至相应模块。否则,响应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被拒绝。(二)网上响应文件的制作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网上响应文件附件如无法加盖电子签章,请上传清晰的盖有公章的扫描件。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4、如因软件系统出现问题或其他因素导致磋商当天不能完成整个磋商程序的,可以在磋商现场进行封标,待问题解决后再继续进行下去。采购代理机构应把继续磋商程序的时间、地点通知到每个磋商供应商。5、★网上响应文件请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制作。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报名或响应失败。6、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中如采购文件已给定格式的,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7、一经磋商,除非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改。9、★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9.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0.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0.1.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服务全部内容的一切费用。10.2.磋商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分析表》中的全部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分析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如有要求)10.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4.一项磋商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10.5.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七、响应文件的递交(一)响应截止时间1、网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拒绝接收。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二)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响应文件的修改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行。2、磋商开始时间后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投标。3、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按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中承诺履行违约赔偿。八、响应无效和项目的终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的;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网上磋商响应文件无法递交的其他情况;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的情形。(二)磋商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恶意串通,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三)项目的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磋商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4、因苏采云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九、综合说明1、本次竞争性磋商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但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2、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服务费交纳账户: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811200101490041875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3、磋商说明:(1)网上报名不成功或者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实质性响应文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的不满三家的(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一)、第(四)项情形的,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得少于2家),磋商采购失败。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日起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无有效期或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无论成交与否,采购单位不承担投标(响应)单位的任何费用,所有投标(响应)响应文件均不退还。6、确定成交供应商(1)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3)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书。1)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单位可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在评审结束,现场宣布成交结果后,参与项目评审的未成交单位可当场或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未成交/成交通知书》的方式(如电子邮件、纸质寄送等),未成交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未成交/成交通知书》将载明未成交/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和排名情况。(4)磋商采购单位对未成交单位不承担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7、质疑处理(1)供应商质疑办法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邮编:215200电话:0512-63663868、18913055868联系人:戴亚丽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2)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8、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成交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9、安全: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成交单位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成交单位承担,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0、本采购文件中所称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1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12、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十、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二)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苏采云”系统可一键链接至“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三)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并告知失信供应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四)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十一、政策执行(如涉及)1、若供货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目录内的产品则必须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要求执行。采购的标的物中若有苏州市政府协议供货目录中产品的,供应商磋商时须在最新一期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江苏省协议供货成交结果中选择相应的品牌型号进行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江苏省协议供货最高限价。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相应的协议供货成交结果的网页打印页,否则为无效响应;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栏查询。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进口产品的定义为: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具体按照苏财购〔2008〕14号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3、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财购〔2019〕10号规定执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4、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5、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二、备注:本文件打“★”为实质性条款,不可偏离,如偏离响应文件无效。三、磋商采购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2.供应商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后制作响应文件准时参加磋商,网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提交。3.由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代表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5.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6.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即作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进入磋商程序;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10分钟内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CA电子公章。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最后报价表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磋商以及最后报价。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1.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四、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采购单位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报价得分加评委技术算术平均得分,为供应商的总得分。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响应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该项目成交单位,如果响应报价也相同的,则由磋商小组以抽签的方式来确定成交单位。3、本项目分标段采购,共分为四个标段,根据最终总得分排名,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供应商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成交标段按标段号顺序。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价格分和技术标的评审),也不具备本次磋商如有废标标段再次挂牌的磋商资格,同时该标段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由高到底推选排名次高的响应供应商为预中标单位。4、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办法: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优惠:(1)如供应商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注: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②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格式)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③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5、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针对监狱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给予评审加分: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价格扣除政策。注:上述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7、供应商对提供的制造商的认定证明负有核实义务及责任。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包括制造商)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将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相应处罚。二、评分标准(适用于一~四标段)本次磋商总分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15%(权重),技术与方案及其它占85%(权重)。(一)报价得分(15分)1、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磋商报价,超财政预算的磋商报价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也不得成交。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15%×100。(二)技术服务方案(68分)1、项目的理解与解读(10分):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目标和内容的理解程度比较,能够充分理解本项目需求、目标,且思路清晰得10分;基本理解本项目需求、目标,思路基本清晰的得7分;对本项目需求、目标不尽理解,不完全切合采购需求的得4分;对本项目需求、目标理解偏差大,完全不切合采购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活动策划方案比较(12分):活动策划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全面,可行性强的得12分;活动策划方案比较具体,内容比较丰富,可行性较强的得9分;活动策划方案简单,可行性一般的得6分;活动策划方案内容单一,可行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比较(9分):重点、难点分析到位且有有效解决方案的得9分;重点、难点分析到位但解决方案一般的得6分;重点、难点分析不到位解决方案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4、活动场地搭建方案比较(9分):方案内容考虑全面,工艺品质强,操作性强得9分;方案内容考虑基本全面,工艺品质较强,操作性较强得6分;方案内容简单,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5、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监督机制比较(7分):提供的预期执行方案内容全面、完善,针对性强得7分;预期执行方案内容较为详细,操作性较强,监督机制较为合理得4分;预期执行方案和监督机制简单,针对性不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6、项目组人员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比较(7分)人员配置合理,经验丰富,配合度高,切合项目要求得7分;人员配置较为合理,配合度较好,较为切合项目要求得4分;人员配置勉强符合,经验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需提供人员配置表,未提供人员配置表不得分。7、应急保障方案(7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合理、应急保障服务及时、响应迅速、与采购方需求贴合度高的得7分;方案较合理、应急保障服务较及时、响应较迅速、较符合采购方需求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一般、应急保障服务一般、响应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设备投入比较(7分):针对本项目投入的设备配置情况比较,结合项目实际,设备配置全面,投入方案完善的得7分;设备配置较全面,能够满足演出需求的得4分;有一定的设备投入,配置方案较为简单,基本满足演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三)供应商综合实力比较(17分)1、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数量8人(含)以上得5分;4至7人得3分;4人(含)以下得1分;最高得5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加盖供应商公章,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2、类似业绩(12分)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类似演出项目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完整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失、不符或不提供者,对应项不得分。)备注:1、磋商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进入综合评审程序,也不得成交。2、合同履行期限、付款步骤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3、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4.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或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如因复印件或扫描件模糊,造成无法辨认,该项不得分。5、响应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供应商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五、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甲方委托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采购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政府采购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的(标段);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3)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磋商采购文件;(5)合同附件(如有)。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服务期限:。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小写:¥);综合单价:¥元/场。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演出部分(演员、节目编排、主持人、化妆、演出等)所需的演员、导演、保险及各种税费;舞台搭建部分(舞台美化、舞台搭建、场地装饰等)所需的人员、主材、辅材、设计、安装、调试、拆卸、安全检测、维护、人工、机械、包装、运输、装卸、仓储、防盗、保险各种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在从事该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本项目按实结算,所有场次活动全部演出完成后按实际演出场次结合综合单价及考核验收情况,据实结算,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3、考核要求:考核以百分制为基准,单场次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不扣罚服务费;单场次考核得分在85~90(不含),扣减该场次服务费的10%;单场次考核得分在75~85(不含),扣减该场次服务费的20%;单场次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扣减该场次服务费的30%。注: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前,乙方均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并不产生违约责任。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等,具体以上级财政规定为准。5、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审定乙方拟定的演出方案;(2)检查监督乙方在组织各环节中的策划、实施及执行情况。(3)根据采购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验收考核。(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过程中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或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事件,造成对甲方或吴江区重大不利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不付整体费用,并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如因此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乙方亦应依法承担对第三人的损失赔偿责任。2、乙方权利与义务:(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制定相应的演出方案,并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2)乙方除应做好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3)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本项目。(4)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台账资料(包括现场照片等)收集汇总,具体按甲方实际需求为准。四、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步骤支付相应服务费用。(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不能完成合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重新组织招标,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2)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给予补偿和赔偿,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可从余款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服务工作从而影响甲方按期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赔偿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或有其他任何争议的,双方约定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五、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七、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2、如有转包和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法律规定或上级政府行政决定终止服务事项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上述解除事由发生或发现之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本合同权利和义务全部不得转让,但甲方因政府行政职能变动而转让的除外。九、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多页合同需甲、乙、采购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2、合同签订后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4、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5、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代理机构(盖章):附件: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考核验收表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 成交单位 采购项目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 标段)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 实施考核情况演出地点演出日期实施考核情况节目单明细实施考核情况考核内容分值打分实施考核情况节目数量:综合类演出每场不少于10个节目;戏曲类演出每场不少于5个节目15分实施考核情况节目时长:每场演出时长控制在45-60分钟15分实施考核情况节目单提前沟通审核14分实施考核情况界面演出形式多样性14分实施考核情况场地搭建效果14分实施考核情况演出节目效果14分实施考核情况协同配合主动性14分汇总100分甲方: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社区、村(单位盖章):验收意见:联系人签字:年 月 日乙方(单位盖章):联系人签字:年 月 日六、附件格式附件1: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公司号磋商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次采购的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总价格及明细见《磋商响应报价表》。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服务义务。3、我们同意按磋商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自磋商之日起日。4、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磋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方同意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江陵街道办事处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方式和相关对违约责任的处罚;在完成服务过程中,如我方违约,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6、我方愿意遵守磋商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方在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中所作的承诺在磋商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我方成为成交单位,我方愿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9、我们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10、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保证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11、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号(项目名称)的采购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签署之时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须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三者齐全,否则该授权委托书无效。附件3: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分析表(1)磋商报价表(总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2)磋商报价分析表(标段)采购编号:序号场次综合单价(元/场)合价(元)备注1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合计金额”应与《磋商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2、响应供应商可自行添加表格中项目明细的内容。附件4:服务要求及商务条款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采购编号∶序号项目内容采购要求响应情况选择项(偏离/响应)备注123………………………………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采购编号∶序号内容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选择项(偏离/响应)1付款步骤2服务承诺3合同履行期限4其他商务要求……………………注:供应商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5: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表(标段)磋商项目名称:磋商编号:JSZC-320509-SZYJ-C2024-0049号序号在本项目中负责的岗位(按照采购要求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资格从事本工作时间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设备一览表(标段)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自有/租赁/新购)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7: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采购编号:号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万元)甲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12345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合同)。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8: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提示:1、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项目要求,对所投服务进行详细的说明与描述,包括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特点及具体情况编写成交后拟采取的实施方案等。2、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9:安全责任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致:采购单位我(公司)承诺,如我单位成交,我方将认真履行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承诺,我方愿意负责承担所聘全部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的财产安全的全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我方全权负责。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本公司承诺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磋商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3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3年 万元 营业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附件11: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参考格式)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成交(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成交(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成交(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有)。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附件12、《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的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3:成交通知书回执(成交后提供)成交通知书回执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我们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标段)的成交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1、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2、如果我们不遵守采购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成交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宣传进社区活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