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病管理系统建设 专病科研管理系统招标公告(重庆市中医院2024)
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CQS23A00585)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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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3A00585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1202AHS
项目名称: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500,000.00元
1
项
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最高限价总计:1,5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9月27日 至 2024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
采购经办人:赵远雕
采购人电话:023-6711418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史庭茜 白喆
代理机构电话:67561982 6770350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庭茜 白喆
项目联系人电话:67561982 67703509
九、附件
附件下载: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终审稿).docx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3A00585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01202AHS招标项目名称: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4-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详细技术需求-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5-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5-二、报价要求-15-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5-四、付款方式-15-五、知识产权-16-六、培训-16-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6-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7-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7-二、评标方法-18-三、评标标准-19-四、无效投标条款-21-五、废标条款-21-第五篇投标人须知-22-一、投标人-22-二、招标文件-22-三、投标文件-22-四、开标-24-五、评标-24-六、定标-24-七、中标-25-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5-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7-十、交易服务费-27-十一、签订合同-27-十二、项目验收-28-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8-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一、合同主要条款-29-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34-一、经济文件-35-二、技术(质量)文件-37-三、商务文件-39-四、其他-42-五、资格文件-48-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专病管理系统建设项目15011工业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60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二种方式二选一)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对应的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1826030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中医院联系人:赵远雕电话:023-6711418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七支路6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史庭茜白喆电话:023-675619826770350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专病科研管理系统1套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1专病科研管理系统为核心产品。2服务器2台3存储设备2台4笔记本电脑2台5光纤交换机2台二、详细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性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一)专病科研管理系统1.1科研数据管理中心模块功能要求专科数据建模1.数据资产目录整理*收集和整合相关临床数据术语,其范围需覆盖该疾病在诊疗过程中的各个领域,创建数据资产目录树(分病种),包括基本信息、就诊信息、病历文书、诊断、检验检查、病理、治疗、随访、病种图片等信息。2.自定义指标▲支持定制疾病标准指标集,以及元数据维护,包括:字段中文名、字段code,字段说明、数据类型、值域、其他限制等3.自定义量表*支持各量表(CRF)定制,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填空、日期、矩阵、组自增、图片、文件等 数据接入1.ETL数据集成引擎*配置数据源,执行数据转化,配置任务,定时定量采集和转化数据与HIS系统数据表或视图对接,进行患者相关数据采集2.API对接※与HIS系统接口对接,进行患者相关数据采集3.患者主索引构建▲充分利用患者身份信息建立患者主索引数据模型,同时也可基于院内现有信息化体系中的患者 EMPI 体系,完成增量患者的主索引识别与绑定4.患者数据接入▲1.历史数据接入+增量数据接入▲2.多种数据接入方式:ETL数据抽取,人工数据录入,数据导入等数据安全1.数据容灾▲多硬件,多节点多活模式,全备份+增量备份模式2.数据存储▲数据库涉及患者身份证,手机号等隐私数据需要加密存储3.数据脱敏管理*1.支持针对患者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住址等隐私数据进行脱敏提取;▲2.支持对数据字段内容进行关键词替换操作,如将某数据字段内容转换成“”号展示1.2科研数据应用中心模块功能要求智慧检索1.数据概览▲1.定制多角度,各维度的数据图表的全库情况概览,如:▲2.支持查看平台内患者总数▲3.支持查看平台收入患者的就诊时间跨度▲4.支持查看平台收入患者的纳排规则▲5.支持查看平台最新数据更新时间2.简单检索*支持输入关键词快速检索与关键词相关的患者3.纳排检索▲支持纳入搜索、排除搜索两种搜索模式,且支持两种模式同时作用,快速完成科研纳排过程4.检索留存▲支持搜索历史自动留存,搜索结果留存,搜索条件留存5.离线搜索▲支持离线搜索与实时搜索,可查看搜索到的患者列表及患者详细数据。 6.检索条件组合▲1.支持以树状形式添加多个搜索条件,支持复杂条件搜索▲2.支持多个搜索条件之间的“并且”、“或者”关系灵活切换7.检索计算规则组合▲1.支持不同类型数据不同搜索规则,数值型指标采用“大于”“小于”“等于”等规则,文本型指标采用“精确等于”“包含”“不包含”等规则▲2.支持为数值型指标添加“最高”“最低”的限定搜索条件(例如:最高 白蛋白 < 40 g/L )▲3.支持为检验指标添加“高于/低于几倍正常高值/低值”的限定搜索条件(例如:淋巴细胞计数>2倍正常高值)8.检索全包含▲支持搜索条件选项包含病种所有变量,输出数据项目包含病种所有变量9.检索事件*1.支持搜索事件创建:为多个搜索条件创建事件组合,贴近实际科研纳排方式▲2.在事件结果内进行各类检索▲3.支持多事件搜索,添加新事件搜索是可选择空白搜索或复制上一个事件搜索10.精确批量检索▲支持通过住院号、病案号、门诊编号等信息,批量进行精确搜索找到目标患者。 患者数据汇总1.科研 360 全息视图▲患者全量数据查询2.患者 Timeline 视图:关键指标时序图▲支持查看患者的关键检验项目指标的时序变化图,并能对检验项目指标异常值进行特殊标记 3.患者 Timeline 视图:重点事件时间轴▲支持直观查看患者重点诊疗事件、发送的时间,支持同一时间轴跨度下查看多个重点指标的进展情况 1.3科研业务应用中心模块功能要求专病管理平台1.银屑病子系统*1.支持银屑病患者专病信息管理,提供医生及管理员对美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和查询等操作▲2.基础信息建档:其中包括患者基础信息、疾病扩展信息、全信息查询、导出和打印▲3.其他维度数据:检验、检查信息管理;皮损信息管理;病理信息管理;治疗信息管理;病种图片管理等2.荨麻疹子系统*1.支持荨麻疹患者专病信息管理,提供医生及管理员对美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和查询等操作▲2.基础信息建档:其中包括患者基础信息、疾病扩展信息、全信息查询、导出和打印▲3.其他维度数据:检验、检查信息管理;皮损信息管理;病理信息管理;治疗信息管理;病种图片管理等3.特异性皮炎子系统*1.支持特异性皮炎患者专病信息管理,提供医生及管理员对美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和查询等操作▲2.基础信息建档:其中包括患者基础信息、疾病扩展信息、全信息查询、导出和打印▲3.其他维度数据:检验、检查信息管理;皮损信息管理;病理信息管理;治疗信息管理;病种图片管理等4.白癜风子系统*1.支持白癜风患者专病信息管理,提供医生及管理员对美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和查询等操作▲2.基础信息建档:其中包括患者基础信息、疾病扩展信息、全信息查询、导出和打印▲3.其他维度数据:检验、检查信息管理;皮损信息管理;病理信息管理;治疗信息管理;病种图片管理等5.美容子系统*1.支持美容人员信息管理,提供医生及管理员对美容患者基本信息进行创建、编辑、删除和查询等操作▲2.基础信息建档:其中包括患者基础信息、疾病扩展信息、全信息查询、导出和打印▲3.其他维度数据:检验、检查信息管理;皮损信息管理;病理信息管理;治疗信息管理;病种图片管理等科研管理平台1.科研项目管理▲创建研究项目并发布,并且控制项目状态(进行中、结题)2.项目病例管理▲展示该队列下的全量病例数据,支持用户在项目病例列表中将符合自身科研课题需求的患者纳入科研队列中进行管理,支持纳入患者单次和所有就诊病例信息,另外可执行删除患者操作3.项目信息维护▲1.用户在此模块中可以查看该项目下属的所有队列情况,并支持对项目基本信息、科研队列进行维护操作,方便管理人员开展相应追溯事宜。▲2.支持用户对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描述在内。▲3.用户可在此创建相应的科研队列赋能临床课题研究,支持在原有科研队列的基础上创建亚队列,并相应的设置亚队列的团队以及删除现有队列等操作。4.项目成员管理*项目管理员可对科研项目的成员进行统一管理,包括添加新成员、编辑成员信息、删除成员、设置成员所属科研队列、设置成员角色等操作。5.项目角色管理▲1.具备权限的管理员用户可对科研项目中的功能权限进行设置,自定义功能项目对应的用户角色并保存。▲2.具备权限的管理员用户可对用户角色的数据权限进行设置,实现用户角色与科研队列之间的关联与管理。 6.项目文件管理▲项目成员可对项目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统一列表管理,支持查看、上传、下载和删除文件资料等操作,上传的文件格式支持 PDF、JPEG、PNG 等常见文件格式在内。7.项目队列管理▲1.可在同一项目中创建多个队列,并支持创建多个子队列支持队列切换查看:归属同一项目下的不同分类队列的研究人员可以在查看时进行快捷队列切换;▲2.支持队列权限配置,队列的创建者及更高权限的用户可以对现有科研队列的功能操作权限进行分配与管理;▲3.支持队列数据独立,未经授权的角色用户不能进入陌生队列进行相应操作和数据查看;8.科研数据导出▲导出各方面的 xlsx/csv 格式的文件(申请与审批)随访管理平台1.随访空间概览▲1.支持展示我的随访项目总数/已随访人数/累计随访次数等数据以及最近的随访项目信息▲2.对全部随访计划中的问卷数据分布情况进行概览式探查2.随访项目管理*1.支持新建项目,对随访项目进行重命名/结题/终止/删除等操作,可生成供患者扫码入组的二维码▲2.维护项目基本信息,患者扫码页面需要提供就诊号及姓名与HIS数据校验及图形码验证3.随访多级队列管理▲1.项目成员可创建子队列▲2.对整个队列的病例添加计划,队列的新增入组病例自动绑定该计划▲3.汇总病例基本信息和随访信息,支持展示全部随访计划时间轴▲4.支持医生人工录入问卷数据4.随访进度管理*1.支持为项目内病例添加随访计划,并可对计划时间节点和问卷进行修改▲2.支持对计划进行“启动/终止/暂停”的状态管理▲3.支持展示各计划在不同进度节点下的人数汇总列表▲4.支持展示各随访进度(待推送/已推送/已完成/已结束/已终止/已暂时)下的病例汇总列表▲5.支持对病例随访状态进行“启动/暂停/终止”等管理 5.随访数据质量管理▲对于“失访”、“逾期”的定义和统计等1.4基础管理模块功能要求系统基础管理1.系统资源管理▲1.支持管理所有模块的菜单、页面,包括新增,修改,删除;▲2.支持对专病库中的功能菜单、业务域、科室进行资源配置。 2. 组织机构管理*对医院、科室、联盟、研究中心、医疗团队等进行维护,支持多层次树形关系3.角色权限管理*支持自定义角色,并支持对角色的功能权限进行配置,包含可访问页面、可使用按钮以及可使用的接口;支持对用户的数据权限进行配置,包含科室来源、业务域是否可见、数据元是否可见、是否脱敏等进行设置。4.用户管理▲对系统用户进行管理5.系统日志▲记录系统接口行为日志,可通过用户或接口编码进行检索6.密码安全管理▲对用户密码格式要求设置,对用于密码时效性设置,输入密码时重试约束,支持设置新用户的初始密码等个人中心1.申请中心▲数据下载申请,角色申请等,召回密码等2.审批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批3.消息中心▲支持查看站内消息,包含任务完成通知、审批通知、下载成功通知等多个场景;(二)服务器(单台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功能要求1虚拟化软件*提供至少4颗CPU正版虚拟化5年使用授权,支持接入医院虚拟化平台。2规格▲4U机架式服务器。3芯片组▲支持可扩展处理器。4处理器▲性能不低于四个参照或者相当于Intel至强铂金8系列CPU,不低于24核心,主频 ≥2.4GHz,最大可支持至≥28核处理器。5内存▲不低于512G TruDDR4 (2Rx4 1.2V)RDIMM,实配48根内存插槽,最大支持≥6TB内存扩展6硬盘▲2x800G SAS SSD热插拔2.5寸硬盘,最大支持16个2.5英寸硬盘扩展,支持直连NVMe PCIe SSD硬盘。7阵列卡▲≥12Gb阵列卡配,≥1GB闪存,支持0/1/10/5/50/6/60 RAID级别, 最大可支持大于等于8GB闪存。8网卡▲配置不低于4个千兆以太网控制器LOM,1个专用的管理端口9电源▲实配电源输出功率≥1100W 80+铂金电源,1+1热插拔冗余电源。支持240V高压直流。10HBA▲配置2个16GB单口HBA卡带模块11冷却系统▲支持6个带故障预报警(PFA)功能的冗余热插拔系统风扇。12I/O扩展▲最大支持不少于13 个PCIe插槽,包括一个板载的LOM接口和一个为M.2适配器预留的专用接口。可选前置VGA选件。可支持两个PCIe 3.0用于M60 GPU。13工作温度▲提供前置USB口可连接手机管理服务器。14▲支持ASHARE A4标准,工作温度最高支持50°C。15服务器管理▲提供管理软件可管理同品牌服务器、网路与存储,提供管理软件的注册商标和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16故障定位▲支持针对处理器,内存,内部存储,风扇,电源,阵列卡等关键部件的故障预报警机制。17能耗管理工具▲支持针对处理器,内存插槽,风扇,电源,CPU板的LED故障报警指示灯,支持手机故障诊断面板,支持可选的LCD故障诊断面板。18▲支持上千台服务器功耗管理,可灵活预设功耗;生成服务器节点生成能耗图表,报告功耗状态和趋势;并能监视CPU、内存、硬盘、网卡实时功耗和利用率,可选升级至控制版,实现服务器限电等功能19安全*1.提供服务器USB接口的访问策略控制,可在禁用、只读和读写三种模式间任意切换。*2.提供服务器原厂安全软件,提供数据安全存储、安全传输、安全销毁、以及提示系统安全的配套工具,支持数据加密功能、文件文件/文件夹/分区的粉碎功能、安全U盘功能、基于软件自身实现和基于BIOS实现的智能USB保护功能,以上功能提供功能截图。20产品认证※3C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21厂商资质*1.浪涌(冲击)抗扰度:通过4kV电压试验。*2.静电放电抗干扰:抗干扰度不低于4级,接触放电不低于8KV,空气放电不低于15KV22可靠性*服务器平均无故障时间≥15万小时。23设计特点▲全模块化设计,前后可维护。(三)存储设备(单台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功能要求1存储设备*企业级集中式存储设备,标配2个热插拔存储控制器,双控制器配置2颗存储专用处理器(每个控制器配置1颗处理器)。2设备缓存▲存储系统支持≥24GB设备缓存,掉电无需电池进行保护,要求支持断电时将控制器缓存数据写入硬件存储设备中,可永久保护,在保护过程中不需要电池保护方式。3主机接口▲配置≥8个16Gbps FC主机接口4硬盘▲1.同时支持SSD、15K SAS、10K SAS和7.2K NL-SAS硬盘,支持硬盘混插,实配≥12块12TB SAS HDD硬盘。▲2.支持RAID 0 / 1 / 5 / 6 / 10 ,支持高速多对多磁盘故障恢复功能,提高恢复速度的同时,可保证磁盘复期间应用的性能,无专用指定热备盘,重建全局并发。▲3.支持智能写感知功能,通过写I/O分辨,将随机写IO数据自动存储到性能层(SSD),将顺序写I/O数据存储到更加经济的标准层和归档层。提高数据存储介质选择的精准度,节约成本。5容错条带再平衡*支持容错条带再平衡功能,当多盘故障且没有足够热备空间的情况下,实现条带保护层智能调整,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可支持连续坏 4 块硬盘而不影响业务。6远程复制软件*远程复制软件,支持基于控制器的远程磁盘镜像功能,存储远程镜像软件应具备与主机平台无关性、应用透明性,以充分支持今后主机平台的更换、应用的更换、数据库的更换;镜像方式支持同步和异步两种,支持以上两种模式之间的在线转换。7存储虚拟化▲存储虚拟化配置存储虚拟化功能,可以整合异构的FC存储阵列,通过虚拟化功能将存储资源统一管理和分配;支持FC阵列。8数据智能分层▲支持数据智能分层功能,单个LUN中的数据,按照实际的I/O压力自动在性能层(SSD)、标准层(10/15K SAS)和归档层(7.2K NL-SAS)之间进行自动迁移,无需中断业务。自动分级存储功能支持I/O每个卷可在三个不同类型的硬盘之间进行自动迁移。可以进行手动或自动迁移。9磁盘快照▲配置磁盘快照功能,支持128个时间点的卷(数据)拷贝。(四)笔记本电脑(单台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功能要求1处理器*处理器≥12核,16线程,最大睿频频率≥4.7HZ2内存▲内存大于等于16GB3硬盘▲固态硬盘≥1TB4网络▲支持使用4G移动卡5系统▲参照或相当于正版win11及以上系统6屏幕*屏幕分辨率不低于2K屏(五)光纤交换机(单台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功能要求1端口*端口≥8端口激活,最大支持不低于24个端口2SFP模块▲包含≥8个16Gb多模SFP模块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中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初次验收:完成合同约定内容,配套硬件完成安装,系统上线试运行一月后,试运行期间,软件功能全部实现,系统运行正常,性能稳定,无卡顿、延迟等影响采购方正常使用相关现象。2.最终验收:中标人按采购合同模块交付系统并且中标人已完成对采购方相关人员培训,有培训记录,参培人员已掌握操作方法并确认签字。系统运行正常3个月后,无重大问题即可由院方组织最终验收。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人员费、交通费、通信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配套硬件、第三系统接口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如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产品质量保证期:软件为项目验收后三年,硬件为项目验收后五年。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1全年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1.2指定专人远程技术支持,要求每年不能超过1次人员变动;1.3有售后服务保障团队人员,当通过远程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能够3小时内到达医院现场解决问题;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为保函时,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须涵盖采购合同要求的服务期。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40%预付款,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完成验收后(以签署验收报告为准),除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办理支付手续,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60%费用给中标人。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七、违约责任1、乙方(即中标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伤或乙方派遣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造成甲方(即采购人)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含因事故行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乙方积极履行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人履行,并且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八、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40%)技术需求响应3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30分。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重要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0.5分。此项共计28条。3.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从起评分中扣除0.16分。此项共计100条。技术方案10制定项目技术方案,共10分,方案包括:(1)需求分析:有详细的现状分析,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系统功能分析,共4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2)总体架构:有详细的总体架构设计方案,包含系统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网络架构、安全架构等内容,共6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分2;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0分。自行编制方案(格式自定)。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1)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2)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3)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4)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5)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6)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0%)团队成员科研能力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具有科研项目参与经验,提供一名得3分,提供两名得6分,提供三名及以上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需提供截图证明或者相关红头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需包含参与人员信息,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售后服务能力10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②人员配置与培训、③项目实施进度、④重大问题处置流程、⑤服务质量保障内容的计10分,缺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方案格式自拟。项目业绩10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专病管理或病程管理或中医服务能力相关项目合作案例。每提供一个合同得2.5分,最高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则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内容和公章。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说明:中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供应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采购代理服务费。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人员费、交通费、通信费、保险费、培训费、税费、配套硬件、第三系统接口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5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的要求处理。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采购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工伤或乙方派遣人员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含因事故行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乙方积极履行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第三人履行,并且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1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病管理系统建设 专病科研管理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