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集安市自然资源局2024)



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通公-KQ〔2024〕010号
 
 
受出让人集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按照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集安市迎宾路999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
(二)勘查矿种:石墨
(三)地理位置:集安市财源镇泉眼村
(四)勘查区面积:4.64平方公里
(五)勘查区范围拐点坐标:1、125°41′40.000″,41°25′14.000″ 2、125°41′47.000″,41°25′23.000″ 3、125°41′59.000″,41°25′23.000″ 4、125°42′49.000″,41°24′53.000″ 5、125°43′33.000″,41°24′41.000″ 6、125°43′33.000″,41°23′59.000″ 7、125°42′08.000″,41°23′59.000″ 8、125°42′08.000″,41°24′22.000″ 9、125°41′40.000″,41°24′22.000″ 10、0,0
(六)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七)勘查投入要求:完成国家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八)拟出让年限:5年
(九)该项目为无底价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6.4万元(大写:肆拾陆万肆仟元整)
(十)出让收益率:1.70%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
  (四)需于2024年11月12日16时前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至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价交易活动。竞买保证金专用存款账户: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账号:435900323710888;缴纳保证金需注明: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挂牌
  (二)挂牌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整至2024年11月14日 16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4日 16时00分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系统将进入限时竞价直至竞价结束。
 (三)交易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时00分整至2024年11月14日 16时00分整。
 (三)申请报名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凭数字证书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申请报名。
数字证书办理网站:http://thsggzyjy.tonghua.gov.cn/
咨询电话:04353295811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保证金缴纳凭证,缴纳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查询结果;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出具竞买证书,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的交易风险。如因竞买人未实际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出现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2.竞买人应知晓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体系、生态环境、安全、土地、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国家和省产业等政策调整对竞买人行使探矿权人权利的影响或限制,并知晓因上述原因造成查明资源后未能转为采矿权的风险。
3.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并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
4.本方案中所列的区域地质概况仅供参考,不做为出让探矿权区域内成矿条件判断的依据。
5.探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根据矿产勘查工作高风险、高投入和高不确定性等特点及地质勘查项目现状,竞买人应考虑和独立承担获取探矿权及取得探矿权后勘查投入所具有的投资风险。
6.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结束前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平台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违约责任
1.因探矿权出让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出让人可以依法撤销成交结果,不与竞得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对竞得人参与竞买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结果无效,竞得人应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①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竞得人未在交易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后进行电子签章或拒绝进行电子签章的;
④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二)失信联合惩戒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

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十一、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30日。
(二)增价幅度:该项目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6.4万元(大写:肆拾陆万肆仟元整),在竞价过程中每次增长幅度不得低于5.0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三)挂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证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集安市自然资源局(住所:集安市迎宾路999号)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办理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事宜,视为竞得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挂牌出让的更多信息,可咨询: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  磊 
  联系电话:04353295837
  集安市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冯立平
  联系电话:04356215967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集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同时发布。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7日

附件:
泉眼石墨矿探矿权挂牌出让方案9.25.doc

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方案2024/9/25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吉自然资规〔2020〕2号)等有关规定,集安市自然资源局委托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矿业权交易项目进行公开挂牌出让。一、拟出让探矿权的合规性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探矿权设置区划已列入《集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纳入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发布系统,符合《集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等),Ⅰ级保护林地、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国家重点林区林地,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世界自然(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及文物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保护区。拟出让探矿权勘查区内未设置其他探矿权、采矿权,未受理其他探矿权、采矿权申请。二、拟出让探矿权概况(一)拟出让探矿权要素1.项目名称:吉林省集安市泉眼石墨矿详查2.矿权类别:探矿权3.矿种:石墨4.矿区编号:T22058220240025.区块面积:4.64平方公里6.挂牌起始价:46.4万元7.出让收益率:1.70%8.增价幅度:5万元9.出让年限:首次出让5年10.区块坐标(2000大地坐标):1、125°41′40.000″,41°25′14.000″2、125°41′47.000″,41°25′23.000″3、125°41′59.000″,41°25′23.000″4、125°42′49.000″,41°24′53.000″5、125°43′33.000″,41°24′41.000″6、125°43′33.000″,41°23′59.000″7、125°42′08.000″,41°23′59.000″8、125°42′08.000″,41°24′22.000″9、125°41′40.000″,41°24′22.000″10、0,0(二)勘查区交通位置与自然地理1.交通位置拟出让探矿权位于集安市财源镇泉眼村。勘查区地理坐标:东经125°41′40″—125°43′33″,北纬41°23′59″—41°25′23″,面积4.64km2。勘查区距集安市95km,区间有公路与矿区相连,交通尚属方便。2.自然地理、经济情况勘查区地处长白山系老岭山脉南部,地貌特征属构造剥蚀低山区。区内海拔标高300—588m,一般标高400m,相对高差100—300m。本区属北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漫长,夏季温热多雨,春秋两季干旱温和。年最高气温32℃,最低气温—35℃,年平均气温5.5℃。雨季多集中在7—8月份,年平均降水量800—1000mm。11月上旬至翌年4月中旬为冰冻期,最大冻土层深度1.50m。区内经济以农林业为主,兼顾药材和养殖业。采矿业相对发达,开采的矿种主要为硼、石墨、云母等。区内水电资源丰富,可满足当地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需要。(三)以往地质勘查工作概况经吉林省地质资料馆查询,涉及该区域的地质勘查报告有一个,为《吉林省集安市泉眼-双兴四队矿区晶质石墨矿普查报告》。(4)区域地质概况矿区所处大地构造位置为中朝准地台(Ⅰ)、辽吉台隆(Ⅱ)、太子河一浑江陷褶断束(Ⅲ)、桓仁—集安隆起(Ⅳ)的北缘。矿区内出露的地层为元古界集安群荒岔沟组、蚂蚁河组。矿区地处三半江—报马川复式向斜西翼南端,构造较为发育。褶皱构造以次一级复式褶皱为主,对矿体形态起控制作用。三、竞买人基本要求竞买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1.符合受让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2.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履行矿业权人义务,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录。4.具有较强的履约保证能力。四、竞买人需具备的与勘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要求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方可参与网上挂牌竞价交易活动。五、探矿权出让方式(一)出让方式和基本原则出让方式:挂牌基本原则:交易平台挂牌出让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二)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人委托交易中心将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信息公告在交易平台予以公开发布。出让人将本次矿业权挂牌出让的信息公告在本级门户网站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予以公开发布。六、挂牌出让程序(一)挂牌文件取得竞买人需登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交易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栏目获取文件(二)提交申请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通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在报名时间期内登录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后,填报申请书及上传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材料。3.《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材料。4.保证金缴纳凭证,缴纳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买人名称一致。(三)资格审查交易中心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四)竞买规则交易平台确认竞买人资格后,允许其进行(首次)报价,报价不得低于当前交易平台显示的交易价格,并按照增价幅度进行报价。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一)确认成交结果挂牌时间结束后,在交易平台确认的竞买人中,以“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1.交易平台确定竞得人后,交易中心、竞得人须在交易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当日进行电子签章后确认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2.交易中心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公示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3.《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改变竞得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该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二)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1.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共同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2.竞得人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等文件时,须向出让人提供《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公示结果》、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3.竞得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4.竞得人按照《矿业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方可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5.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交易平台出具的《成交确认书》自动废止,并对其按相关规定实施惩戒。温馨提示:建议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3至5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及时登录交易平台完善相关信息。八、风险提示1.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组织现场踏查。竞买人可自行前往实地踏查,充分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的交易风险。如因竞买人未实际了解本次挂牌出让项目出现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2.竞买人应知晓因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体系、生态环境、安全、土地、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国家和省产业等政策调整对竞买人行使探矿权人权利的影响或限制,并知晓因上述原因造成查明资源后未能转为采矿权的风险。3.竞买人自行承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风险,并应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如实提供建设项目与勘查区重叠区找矿成果情况,若没有压覆已查明或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不应提出赔偿要求。4.本方案中所列的区域地质概况仅供参考,不做为出让探矿权区域内成矿条件判断的依据。5.探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根据矿产勘查工作高风险、高投入和高不确定性等特点及地质勘查项目现状,竞买人应考虑和独立承担获取探矿权及取得探矿权后勘查投入所具有的投资风险。6.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林草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九、对交易项目异议的处理方式1.竞买人须全面阅读并知晓本次挂牌出让项目相关文件,如对出让项目相关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挂牌时间开始前向出让人或交易中心进行咨询。2.参加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有异议的,须在本次挂牌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向出让人提交书面材料和证据,经出让人审定后予以受理,以其他方式提出异议的均不受理。异议成立的,出让人通知交易中心中止或终止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交易。3.竞买人在报名时间期内通过交易平台填报申请书及上传申请材料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无异议。十、违约责任及失信联合惩戒提示(一)违约责任1.因探矿权出让登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出让人可以依法撤销成交结果,不与竞得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对竞得人参与竞买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2.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次挂牌出让项目成交结果无效,竞得人应承担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①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③竞得人未在交易平台生成《成交确认书》后进行电子签章或拒绝进行电子签章的;④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二)失信联合惩戒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十一、注意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应当在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交易期间内中止或终止挂牌,并发布变更公告:1.出让人出具书面意见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2.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3.涉及出让探矿权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矿业权交易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会审的;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交易平台不能正常运行的;5.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6.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的其他情形。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无法正常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二)竞买人在参加本次竞买前应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详细查阅有关地质资料,应到出让的探矿权勘查区实地踏查,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独立承担探矿风险和竞买风险。(三)多目标管理要求1.勘查过程中,必须实施绿色勘查。2.遵守国家有关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勘查过程中造成土地、环境破坏的,必须按规定实施修复。3.勘查过程中,必须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或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四)出让探矿权详细信息等问题咨询联系方式联系单位:集安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35-6215967联系地址:集安市迎宾路999号(五)出让人对本《挂牌出让方案》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出让人:集安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9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