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防车辆招标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2024)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GPC-2024-A-0217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
预算金额:1168.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第二包:水罐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第三包:重型泡沫消防车(18T)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第四包:举高喷射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第五包:抢险救援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二包:水罐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三包:重型泡沫消防车(18T)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四包:举高喷射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五包:抢险救援消防车 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7日 至2024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
方式:(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联系方式:刘泽轶 022-273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丁亚天 022-24538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亚天、傅耀、鲁志强
电 话:  022-2453831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采购单位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16: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8: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

预算金额
¥1168.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亚天、傅耀、鲁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
022-24538319

采购单位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泽轶 022-27330119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丁亚天 022-24538319

附件:

附件1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A-0217)公开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GPC-2024-A-0217)P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9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滨海支队水上消防站消防车辆项目(二)项目编号:TGPC-2024-A-0217二、项目内容第一包: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二包:水罐消防车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三包:重型泡沫消防车(18T)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四包: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第五包: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即交货期为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向采购人用户交付全部货物。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三、项目预算第一包:2549000元第二包:1460000元第三包:1600000元第四包:4480000元第五包:1600000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1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标前答疑会。七、网上应答时间2024年9月27日9:00至2024年10月18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九、开标时间及方式(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8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开标解密。(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自行查看开标信息。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三)联系人:丁亚天、傅耀、鲁志强(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六)咨询服务电话:1.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1672.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3.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3194.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刘泽轶(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30119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部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708号3.联系人:王鹏4.联系方式:022-27330119-8717(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0%100-5000.8%500-10000.65%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05%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65%=53732.5元,服务费缴纳5373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12050162490000000675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纳税人识别号:12120000MB1E44809C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pay.tjggzy.cn/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2024年9月27日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整车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二)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后只收取折扣后更换零配件价格,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在天津市的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3.中标供应商须与总队战勤保障大队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明确技术培训、零配件供应、应急维修保障服务等内容。4.中标产品主要部件为进口的,供货时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报关证明。5.提供随车赠送的易耗品清单、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6.提供保修期后设备维修全部零配件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提供设备全寿命保养计划和价格明细清单。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4个监造名额,监造期间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用户自行承担。8.车辆交货后第一年首保由投标人负责,首保需至厂家指定维修网点(4S店)或由厂家技术人员上门服务,包括底盘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油水分离器、干燥罐滤芯、空调滤芯、变速箱齿轮油、取力器齿轮油、后桥齿轮油、轮边齿轮油等。如车辆交付至用户时,行驶里程超过1000公里,则还需提供免费的二保服务。9.中标供应商应每年组织底盘和上装部分的技术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少于2次的免费巡检和巩固培训服务,每年至少向使用人递交一份售后服务分析反馈报告,协助使用人员做好车辆维保档案,帮助使用人解决车辆在实际使用中遇到的问题。10.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人员、服务、技术、零备件和重大现场保障服务。11.消防车按照《应急救援专用号牌式样和车辆涂装样图》(国办发[2018]114号)要求进行涂装。12.交车后,中标人需根据用户执勤的消防器材种类和规格,为最终用户提供消防车器材固结的免费服务。13.中标人按用户要求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的现场技术使用培训,可做到上门进行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8课时,每车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培训至少包含车辆的技术性能讲解、车辆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及维修知识、车辆结构及电气路设计等内容,每车提供一份车辆操作流程、维护保养、安全事项等方面的影像资料,培训后向采购人反馈培训结果。(三)交货要求1.交货期: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投标人须注明自合同签订日起的供货日期。2.交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水上消防救援站(滨海新区东疆港观海道与营海路交口)(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4.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四)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额的70%,同时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产地、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车型前、侧、上三个位置彩色图片、器材箱结构设计情况彩色图片及其在技术、安全、性能、管理、厂家标准、使用年限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提供详细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资料。(三)按照项目需求书中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所投车辆实际配置提供底盘、发动机、泵、炮、压缩空气泡沫系统、牵引装置、起吊装置、升降照明装置、发电机等主要部件的品牌型号和彩色图片,并填写“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四)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性能质量的证明材料,如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与所投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等。(五)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证明所投产品制造商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六)投标文件中提供从所投产品原材料采购、设计、加工制作、存储、流通、回收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详细阐述该产品节能、环保及绿色供应链管理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形式包括证书、图示、文字说明等。(七)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辆底盘改装前和改装后的外型尺寸(mm)、最小转弯半径(米)、接近角(度)、离去角(度)、最小离地间隙(mm)、最大总重量(公斤)、最大装载重量(公斤)、轴载荷量(公斤)、制动距离(米)、最大车速(公里/小时)等参数表,并填写“附件14:所投车辆底盘改装前和改装后参数表”。★(八)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内容为承诺在交车时提供车辆办理应急牌照所需的全部资料(整车购车发票第四联、整车左前45度3寸彩色照片2张、发动机拓印件2张、车架识别号码拓印件2张、整车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整车出厂合格证、底盘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底盘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明)。★(九)所投产品若为整车进口的,须承诺所投产品为消防车总厂生产。(十)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 价格(3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0第二部分 客观分(38分)分值1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所投产品具备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报告扫描件得4分42产品认证评价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专利证书扫描件,提供1份扫描件得0.5份,最多2分23售后服务评价承诺所投产品5年的免费上门保修和保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和保养耗材。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与总队战勤保障大队签订售后服务协议,明确技术培训、零配件供应、应急维修保障服务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车辆所有维修备件的明细表、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得2分2承诺车辆交货后第一年首保由中标人负责,车辆验收合格6个月内或根据用户需求,由厂家指定维修网点(4S店)或由厂家技术人员上门进行首保服务,包括底盘更换机油、机油滤芯、柴油滤芯、空气滤芯、油水分离器、干燥罐滤芯、空调滤芯、变速箱齿轮油、取力器齿轮油、后桥齿轮油、轮边齿轮油等。如车辆交付至用户时,行驶里程超过1000公里,提供免费的二保服务。得2分2承诺车辆配发后,按照采购人要求,为最终用户免费提供消防车器材固结服务。得2分2在保修期内,中标人承诺随时免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采购方组织的全市巡检巡修和大型培训活动,并每半年自行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巡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情况报告。得2分24产品业绩投标文件中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A. 合同扫描件(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B. 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所盖的甲方印章)。1个业绩1分,最多4分45“●”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20分;“●”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存在1条扣2分,最低0分20第三部分 主观分(32分)分值1整体性能评价至少包含所投产品的整体设计、关键部件选型、操作自动化程度,整体配置等方面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20分;每出现1处瑕疵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10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功能操作不便捷、不利于灭火救援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02产品结构设计评价至少包含结构设计方案:关键部件连接处、管路设计、电气系统设计、器材箱结构部分的描述及相关图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10分;每出现1处瑕疵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功能操作不便捷、不利于灭火救援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3培训方案评价至少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人员、培训周期、培训内容,逐队上门开展装备接装培训,对装备技术性能、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细致的讲解等。培训后,将培训单原件送到采购人处,培训视频和照片发送至tianjinzbc@163.com邮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1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0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需求书一、项目背景为切实做好滨海新区水上消防救援站执勤能力建设工作,确保水上消防救援站投入执勤前具备各项作战能力。在聚焦“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切实担负起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责使命,强化执勤作战能力,减少作战力量需求,合理优化战斗部署,结合东疆港辖区实际,需为水上消防救援站执勤车辆进行采购。本项目属于工业二、采购清单注: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条款为重点条款,若出现负偏离将在评审时扣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加注“■”号的产品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符合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的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进行投标,并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未加注“■”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第一包:★1.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车辆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一、整车●1.外型尺寸:长×宽×高≤9100mm×2550mm×3600mm。2.满载质量:≤18500kg。3.载液量:≥4400L(水≥3400L+B类泡沫≥500L+A类泡沫≥500L)。4.压缩空气泡沫系统:可A/B类泡沫联用。●5.乘员人数:≥6人。6.驱动形式:4×2二、底盘★在“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写明具体品牌型号1.底盘规格●(1) 发动机功率:≥250kw。★(2) 排放:国六。(4)最高车速:≥95km/h。●(5) 轴距:≥4400mm。(6) 取力器:底盘原厂匹配变速箱取力。(7) 转向:液压助力,方向盘高度和倾角可调。(8) 轮胎:原厂轮胎,子午线钢丝型备用轮胎1个。(9) 制动:电子制动系统(EBS)、含防抱死制动系统(ABS)。(10)在车后无遮挡位置预留1个牌照托架,尺寸不小于480mm×140mm,设置牌照照明灯,符合国家标准。(11)蓄电池:原装蓄电池,安装部位应方便更换,带蓄电池充电装置。(12)空滤及进气管、排气管等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防水防淹。2.驾驶室(1)为达到部局对灭火救援作战行动提出的“一短三快”为目标,结合现有车辆乘室“1+1+4”空间布局,经过合格设计和布局优化,应能满足救援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的容纳摆放和位置固定,具有“整洁、美观、紧凑”的效果,同时应能满足救援人员登车着装的需求。(2) 结构:四门双排驾驶室,整体全钢前翻式。(3) 座位设置:1+1+4,前排2个;空气悬挂司机座椅;(4) 翻转:电动液压翻转机构。(5)设备:内部带冷暖空调、车载多媒体、倒车雷达、360°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小于32G)、气喇叭,加装控制水泵系统、电器照明、取力器控制开关、爆闪灯开关、220v车载逆变器。(6)预留卫星定位系统(GPS/北斗)、计算机、车载集群电台的电源接口和安装位置。原装或加装深色座套。(7)顶部装饰:驾驶室顶安装红色长排警灯,覆盖驾驶室前部和左右侧。(8)车内合适位置具有底盘和整车的铭牌。3.行车操作控制面板底盘仪表板:根据底盘制造商标准,配备所有必备的仪表及控制。4.消防操作控制面板(1) 取力器启动:位于驾驶室消防控制面板上,并带有指示灯。(2) 警报系统:驾驶室内应设警灯警报系统的控制。(3) 驾驶室内水泵控制面板:配备有控制、仪表、开关、常压表、水罐液位显示、泡沫罐液位显示、泡沫罐出液/停止开关等。三、上装1.乘员室:(1)乘员室需具有良好的隔音、防震及隔热功能,地面铺板应采用防滑设计,有车顶及车壁装饰。乘员室内部装有扶手,确保消防人员戴有空呼装置时亦可自由出入。(2) 内部灯光应采用LED人性化设计,避免对乘员造成影响。2.厢体及附件(1) 厢体结构:车厢的骨架应采用全铝合金框架焊接式结构,外蒙皮应采用铝合金板粘接技术;车厢内器材骨架应采用铝合金型材搭接结构,可灵活布局器材箱结构最大限度地提高空间利用率,器材箱内应采用新型滑动托架、拖板或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盒等存放结构;内饰板和底板均采用光面拉丝铝合金板材。(2) 材质:箱体应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罐体应采用不低于316L不锈钢材料,罐体底板≥4mm,顶板及侧板≥3mm,内部器材搭架应采用铝合金型材和板材搭建,并可根据器材调整。要求布置科学,布局紧凑,器材存取方便,合理,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3) 储物箱:车左右两侧各设有不少于3个,储物箱门应采用优质防水防尘铝合金卷帘门,卷帘门各密封、滑动胶件、锁等关键部件,应保证耐老化与抗拉压,并可轻松实现开启和关闭,且应密封性好,噪音低,外型美观。所有卷帘门通用一把钥匙。各门应设带随门开关的LED照明灯条,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打开状态警告灯。(4) 泵室:位于车尾后部,整体布局应紧凑合理,内设消防泵及其管路系统、控制面板等。(5) 车顶通道:左、右应采用铝合金整体模具拉制成型护围,护围内侧设置LED照明灯,护围外侧安装频闪警灯及车外照明灯。车顶设有快速翻转15米拉梯架。(6) 梯子:在车后右侧,设推拉式后爬梯,带有车顶扶手,防滑梯蹬。(7) 脚踏板:应采用铝合金型板整体拉制结构,踏脚翻板翻下时高度≤450mm,每个踏脚翻板承受重量≥200kg,采用机械弹簧,翻上时符合GB11567的规定。(8) 脚踏侧部标志:前后带警示灯。4.水罐(1)设有横向和纵向阻浪板(防荡板)阻挡车辆行驶时液体波浪产生的冲击。罐体顶板及侧板采用高强度型材制成,厚≥3mm,底板厚≥4mm。水罐和泡沫罐均设有1个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的人孔,直径≥450mm,所有与车固定的注水口、出水口等接口为铜制。水罐保修使用不少于10年。(2) 位置:内藏式罐体,位于后桥之上。(3) 容量:≥3400L。(4) 材质:不锈钢,经过防锈处理。(5) 溢流口:1个,满足罐体溢流及通气要求。(6) 罐排水:罐底底部应设有不锈钢球阀,气动控制。(7) 罐液位感应器:1套,分别在驾驶室和泵室控制面板上显示。5.泡沫罐(1)设有横向和纵向阻浪板(防荡板)阻挡车辆行驶时液体波浪产生的冲击。罐体顶板及侧板采用高强度型材制成,厚≥3mm,底板厚≥4mm。适用于运输及储存所有标准泡沫液。(2) 容量:≥500L(A类泡沫)+≥500L(B类泡沫)。(3)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材料,罐体经过防锈处理。(4) 罐液位感应器:1套,分别在驾驶室和泵室控制面板上显示。四、消防系统1.水泵(1) 参照或相当于卢森宝亚、希尔、大力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2) 流量:常压(1.0Mpa)时≥60L/s。(3) 真空装置:电动免维护真空泵。(4) 水泵位置:后置式。(5) 外吸水口:DN150吸水口,带手动启动碟阀,过滤器、内扣式接扣及闷盖。(6) 出水口:泵室左右两侧不少于4个常压出口,带DN80内扣式快速接扣及闷盖。(7) 吸水时间:≤50秒。(8) 吸水深度:≥7米。2.B类泡沫比例混合器 (1)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成。(2) 常压泡沫比例:3%、6%。(3) 控制:通过按钮起动。3.压缩空气泡沫系统(1) 泡沫水气比:压缩空气泡沫的干湿度可调节。●(2) 压缩空气泡沫流量:≥5000L/min。(3) 压缩空气泡沫出口:2个DN65常压侧出口及1个CAFS卷盘出口。(4) 泡沫混合器: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高精度可调。(5) A类泡沫:不小于0.1-1%(6)系统采用全自动控制器控制,泡沫比例0.1%--1.0%,可向高层输送A类泡沫混合液,干泡沫、湿泡沫可调。(7)空气压缩机具有压缩机过热自动报警功能,声光报警。4.快速灭火卷盘—CAFS(1)回绕:手动回绕。(2)软管:轻质软管,长度≥40m。(3)雾枪:软管末端带1个CAFS直流枪。6.车顶炮(1)品牌型号:参照或相当于博克、阿密龙、大力、威斯特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2)喷嘴:水及泡沫联用。(3)泡沫筒:低倍数泡沫筒。(4)转动范围:旋转:≥270°,俯仰:不小于-15°至65°。●(5) 流量:48L/s(可调)。 ●(6) 射程:水:≥65m,B类泡沫:≥60m。 (7) 操作方式:无线遥控,带有电、气控失效时的应急控制。五、车载发电机●1、额定电压:220V/380V;●2、额定功率:≥6.25KVA;3、频率:50Hz;4、电源圈盘:220V\\380V卷盘各1盘,每盘30米;六、牵引装置1、电动绞盘,与底盘大梁牢固连接;2、标定拉力:≥5400kgf(12000BLS);3、钢丝绳长度:≥38m;4、钢丝绳直径:≥10mm;5、安装方式:绞盘安装于车头保险杆前端,有防水保护设施;6、具有限扭保护装置,有电源开关、双重保护;7、牵引装置加装防护罩,有压力支撑装置,便于日常保养。七、附加电器系统1.警报系统(1)颜色:红色。(2)红色长排警灯1个,设置于驾驶室顶部,外形应符合整车外观要求。(3)侧警灯:车身两侧各装有不少于3组红色爆闪警灯; (4)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采用独立电路。2.上装电气(1) 电压:24V。(2) 器材箱照明:每个器材箱设有不少于1个LED照明灯条。(3) 驾驶室内设有器材箱控制灯开关。(4) 火场照明灯:1个搜索灯。安装于车顶尾部。(5) 倒车系统:设有倒车可视系统,车辆两侧、前端、尾部加装摄像头(360°全景摄像头),在驾驶室内显示屏上显示,驾驶室内设有1个≥6寸液晶显示器。3.加热系统(1) 泵室加热:泵房设有暖风机和冬季防冻保温设施,热流量应满足8-12m³空间的取暖,确保在-20℃下供液系统正常运行。关键部件具有防水功能;同时应避免废气排在车内。(2) 泵出水口加热:泵左右两侧出水口设有电子加热阀。八、器材布置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6.备品备件:随车提供2年内常用备品备件,投标文件需附清单九、外表颜色、标识1.驾驶室和上装外表面:车辆主体颜色应采用R03消防红。2.整车标牌:具有永久标识。3.整车标识:所有操作按钮旁均应设置中文铭牌并提供详细中文操作说明。十、产品执行标准1.GB7956.6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2.XF 39 消防车要求和实验。3.GB 7258 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十一、交货时,车内柴油/汽油、尿素、润滑油、防冻液等均应加满。各液罐应标注容积。十二、随车文件1、整车合格证(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2、如是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或证明书(如有)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1份)。3、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4、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5、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3寸照片(2张)。6、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7、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8、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9、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10、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11、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12、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等。(1份)十三、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1消防水带25型25-80-20m卷62消防水带25型25-65-20m卷103分水器FIII80/65×3-1.6件24集水器FJ150-2B-1.6件15直流开关水枪QZG3.5/7.5支26直流喷雾水枪QLD6.0/8III支27A类泡沫枪支28泡沫枪QP4支19泡沫枪QP8支110干粉灭火器8kg具111吸水管扳手FS150件212泡沫外吸管及板手套113橡皮锤把114地上消火栓扳手件115地下消火栓扳手件116异径接口65/80(内扣)只217异径接口65内扣/65雄只218异径接口65内扣/65雌只219异径接口80内扣/65雌只120异径接口80内扣/80雌只121异径接口65雌/80雄只122吸水管转换接口150/100件123水带护桥副224水带包布QT-SB件825水带挂钩QT-SQ件826消防平斧GFP710把127充电式手提灯只228吸水管Φ150(2m)根429滤水器FLF150件130消防钩HG4把131挂钩梯TGZ4副132单杠梯TDZ3副133拉梯TEZ6副134制动垫快个2辆1第二包★1.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车辆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水罐消防车一、整车●1、外形尺寸:长×宽×高≤8500mm×2550mm×3900mm。2、最大总质量:≤18000kg。3、比功率:≥12kW/t。二、底盘★在“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写明具体品牌型号1、参照或相当于豪沃、汕德卡、五十铃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驾驶室为原厂改装。●2、驱动型式:4×2。3、发动机功率:≥210kw。4、最高车速:交货时车辆限速至110km/h。●5、轴距:≤4500mm。★6、排放标准:国六(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7、轮胎:原厂标准配置(含备用轮胎),备用轮胎每型号各1个,子午线钢丝型。8、牌照托架(含牌照照明灯):在车后无遮挡位置预留1个,尺寸≥480mm×140mm,符合国家标准。9、电气: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10、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滤芯等易耗件方便更换。空滤及进气管、排气管等部件适当提高安装位置,做到防水防淹。11、变速箱形式:可实现自动换挡行驶。12、制动系统:具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控制动系统(EBS)、驱动防滑系统(ASR)、电子车身稳定系统(ESP)和排气制动等。前轮盘式制动。三、驾驶室1、结构:双排座四开门,双液压缸倾翻、带安全锁止装置,电动液压泵。2、车门:开启角度≥85°,车门把手方便戴手套开启关闭。●3、座位设置:乘员≥6人。后排座位后加装9L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套(模具制作)、航空座椅4个。座椅安放空呼器后留够35CM以上进深,坐垫采用耐磨、结实、软硬适中的材料,保证消防员的乘坐舒适和安全。驾乘室座椅具备安全带。4、设备:顶部安装有长排警灯。带冷暖空调、数字收音机及CD、MP3播放功能、倒车雷达、360°行车影像,优质行车记录仪、气喇叭、可电动调节的左2右4后视镜;除原车设备外,中间设置操作仪表板,控制水泵系统及电器照明、加装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警灯、≥100W的警报器、爆闪灯开关;预留卫星定位系统(GPS/北斗)、计算机、车载集群电台的电源接口和安装位置。铺设驾驶室地面保护地革,加装深色座套,材质舒适、耐磨、美观。5、驾驶室内合适位置具有底盘和整车的铭牌。四、容罐1、容量:≥6000L。2、材质:优质316L不锈钢板,罐顶板、纵横防荡板厚度均≥3mm,前后封板、罐两侧壁板厚度≥4mm,罐底板厚度≥5mm。3、设备:3.1、1个可泄压的入口孔(≥450mm),带有快速锁紧装置。3.2、≥1个溢流阀装置。3.3、≥1个液位指示器。3.4、2个80mm注水口,车体中部两侧各1个,接口为卡式接口(雄口带闷盖),罐内设注水管路(不需单向阀)。3.5、放余水管路:在管路和泵体最低处便于操作的部位设有放余水阀,可快速排除系统内余水,≥1个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DN40的排污口。3.6、1个≥125mm的后进水管路,连接水罐与水泵,水泵与水罐之间加装过滤网。3.7、各罐设有呼吸阀应保证消防车使用时罐内不会产生真空。4、罐体10年免费维修。五、取力器1、型式:原车自带取力器。2、控制方式:电控气动。3、润滑方式:飞溅式油润滑。4、具有冷却系统,确保车辆正常连续工作24小时以上,若采用水冷却,应在冷却管路最低处设置放余水装置。六、消防泵及管路系统1、消防泵1.1、参照或相当于大力、希尔、瓦特尔斯、卢森堡亚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1.2、水泵流量:≥60L/s(1.0MPa),≥30L/s(1.7MPa);免维护机械密封。●1.3、吸水时间:≤50s(吸深≥7m);真空泵可自润滑。1.4、安装形式:后置式。2、管路系统2.1、吸水管路:与水泵出水流量相匹配的吸水管进水口,可从天然水源吸水或从液罐吸水;配有吸水管2m×4根,吸水管与水泵螺旋接口,配有原进水口变100mm吸水管变口2个。吸水口有截门。2.2、出水管路:≥2个65mm出水口和2个80mm出水口,车两侧各有1个,卡式接口(雌口),带闷盖;出水口不能与操作面板在同一操作面,避免水带脱口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泵房顶部有1个直径≥100mm的水炮管路。2.3、在水罐后封板右侧有1个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水泵与水罐之间加装过滤网;水罐至水泵阀门采用电控气动,并带有应急手动操作扳手(易操作),阀门应启闭自如、不得漏水。2.4、放余水管路:为保护水泵及管路各球阀,在其最低处加装放余水阀,手动球阀控制,开关设置在车辆明显易见位置,便于操纵。2.5、管路标明流动方向,管路外保护挡板可拆卸或打开,便于维护保养。管路颜色应按GB7956.1的规定。2.6、每个开关需设置永久性中文铭牌。七、消防炮1、参照或相当于博克、埃尔克、TFT、阿密龙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2、流量:≥50L/s@1.0MPa。●3、射程:≥65m。4、操作方式:电控。●5、回转角度:≥300°。●6、俯仰角范围不小于-15°~+65°。八、器材箱及泵房1、材质:骨架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尺寸≥40mm×40mm,蒙板为平铝板或氧化铝合金花纹板。2、结构:可调式结构,空间上下可调,牢固可靠,确保强度和刚度。蒙板为优质航空用高强度粘结胶粘结(无铆钉)。每个卷帘门设置通用门锁。3、开门:器材厢及泵室开口应采用带锁卷帘门,材质等于或优于铝合金型材,锁具钥匙全车通用,门把手和锁坚固耐用,不宜变形。门口与卷帘门间及各帘板之间有良好的防雨、防尘密封性能。4、器材布置:器材存放采用滑动托架、拖板、旋转器材架、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盒以及各种夹具等专用工具,有≥4具空气呼吸器支架,空呼支架不要伸缩式。5、器材布置原则:器材布置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进行设计,按器材的使用频率和实战灭火的需要配置和放置器材,满足人员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取用任何器材。6、器材固定原则: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器材。器材固结按用户要求固结。7、车顶:两侧设置护栏,设置≥4个可栓绳索的器材固结点;提供15米拉梯固定架,具备滑道,滑道能翻转,方便拉梯装卸;加装器材箱,不超过整车高度。8、防滑层:车外翻板、踏脚板、梯蹬、车顶表面需有金属材质防滑层。9、车辆尾部设有供消防员上下车顶的登高爬梯。10、防冻系统:泵房设有暖风机和冬季防冻保温设施,热流量满足8-12m³空间的取暖,确保在-20℃下供液系统正常运行,具有防水功能。出水口具有电加热装置。11、泵房和器材厢:显著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固定在明显且不易被磨损部位)。九、翻板踏脚1、材质:高强度型钢;蒙皮为铝合金板(阳极氧化处理)。2、结构:采用气动弹簧和锁销双重锁定,安全可靠。3、说明:踏脚翻板翻下时高度≤450mm,静载荷≥200kg,翻上时符合GB11567的规定。车外翻板、踏脚板、梯蹬、车顶表面需有金属材质防滑层。十、电器系统1、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独立电路设计。2、警灯:红色长排警灯,设置于驾驶室顶部,外形符合整车外观要求。3、警报器,带警笛和电子公共广播系统,包括麦克风及≥100W扬声器。4、侧警灯:车身两侧装各有≥3组红爆闪警灯(爆闪控制盒要求采取一拖一形式);车身两侧下方安装≥1组安全侧标志灯。5、车顶尾部设有1只红色旋转警灯和≥1个高亮度探照灯,满足夜间作业需要。6、照明灯:每个器材箱和泵房内均安装有照明灯或LED灯带。十一、信息采集装置消防车加装信息采集装置。1.上装系统具有数字信息输出功能,输出信息至少包含消防泵出口压力、消防泵入口压力(真空度)、水罐液位、泡沫罐液位、水泵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2.底盘系统具有数字信息输出功能,输出信息至少包含里程、燃油使用总量、发动机工作时间、燃料液面、发动机转速、车速、发动机冷却液温度高报警、机油液位低报警等关键信息;3.具有上装及底盘系统信息采集与远程传输功能,相关信息能够自动接入到新版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中,并可与北斗消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位置信息推送功能。十二、防腐防锈处理所有板材、骨架、零部件和结构件,均经过严格的防锈防腐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和花纹板均进行氧化处理,水罐及相接法兰、内部管路、螺栓等采用最新防腐防锈技术。十三、喷漆1、喷漆:车辆主体颜色:R03 消防红(包括:驾驶室、器材厢、泵房,其中铝合金卷帘门除外)2、前轮罩和保险杠:保持原底盘颜色不变。3、器材室、泵室内外露表面:保持原铝板颜色不变。4、胎压(巴或MPa)漆在车轮挡泥板中心位置。十四、整车造型以车头外轮廓截面为标准,整车造型呈流线型;车尾转角处呈圆弧形造型;车顶高度与车头一致,车身与车头造型协调一致。十五、总体技术要求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铭牌标志。2、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3、液罐质量符合XF39.4-92的规定。4、整车外观美观大方,平整度符合XF39.4-92的规定。5、所有焊接牢固、焊后打磨光整。6、提供易损件报价清单。7、车上所有与消防水带相连接的接口全部为卡式接口,出水口为雌口,进水口为雄口,带闷盖。十六、交货时,车内柴油/汽油、尿素、润滑油、防冻液等均应加满。各液罐应标注容积。十七、随车文件1、整车合格证(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2、如是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或证明书(如有)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1份)。3、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4、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5、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3寸照片(2张)。6、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7、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8、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9、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10、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1套)。11、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12、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13、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14、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和零件目录等。(1份)15、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含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1份)。十八、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吸水管2米,管径与水泵匹配PVC材质4根2吸水管扳手吸水管扳手2把3滤水器及引绳与吸水管相匹配1只4消火栓扳手消火栓扳手1件5异径接口消火栓专用,吸水管转100mm1件6开关直流水枪卡式接口1支7多功能消防水枪参照或相当于TFT、博克、阿密龙等品牌2支8三通分水器闸阀式1件965mm水带25-65-202盘1080mm水带25-80-202盘11多功能消防斧带快速安装支架1件12异径接口卡式80雄/65雌,2.5MPa4件13异径接口卡式80雄/80雄,2.5MPa2件14异型接口卡式65雄/内扣式65,2.5MPa2件15原车工具及附件、常用套筒工具原车工具及附件、常用套筒工具1套16干粉灭火器固定在适当位置2具17黄油枪固定在泵室内适当位置1个18原车钥匙原车钥匙4把19备用灯泡备用灯泡1套20备用保险备用保险1套21备用灯罩转向灯、尾灯、侧灯1套22备用空调滤芯、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油水分离器滤芯、干燥罐滤芯、转向滤芯原车同型号、同品牌3套23备用取力器齿轮油、转向机液压油原车同型号、同品牌1套24胎压表胎压表1件25防火帽与底盘排气管配套1件26防滑链与车辆轮胎配套1套27电控气动阀水罐与水泵连接处配套1套28橡皮锤1个29丁字镐1个30多功能铁挺1个31水带包布8件32水带挂钩8件33水带桥2副辆1第三包★1.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车辆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重型泡沫消防车(18T)一、整车●1、外形尺寸:≤11870mm×2550mm×3650mm●2、满载总质量:≤37000kg3、载液量:≥18t二、底盘★在“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写明具体品牌型号★1、驱动型式:8×4。2、发动机投标注明品牌、型号3、类型:柴油,电喷涡轮增压式●4、发动机额定功率:≥390kw5、油箱容积:≥300L(油箱入口带滤网)★6、排放标准:国六7、轮胎:采用原厂轮胎,子午线钢丝型备用轮胎1个。8、变速箱:手动变速箱12个前进挡和2个倒档,投标注明品牌、型号。9、在车后无遮挡位置预留1个牌照托架,尺寸不小于480mm×140mm,设置牌照照明灯,符合国家标准。10、蓄电池:原装蓄电池,安装部位应方便更换。11、空滤及进气管等部件的安装位置应防水防淹。12、车辆限速:车辆限速至95km/h。13、制动系统:具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控制动系统(EBS)、电子车身稳定系统(ESC)和排气制动等。三、驾驶室1、结合现有车辆乘室“1+1+4”空间布局,经过合格设计和布局优化,应能满足救援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的容纳摆放和位置固定,具有“整洁、美观、紧凑”的效果,同时应能满足救援人员登车着装的需求。2、转向类型:左侧驾驶,动力助力转向。3、结构:采用全钢结构,液压翻转驾驶室,悬挂优良,可适应恶劣环境。车门开启角度≥85°;车门把手方便戴手套开启关闭。4、座位设置:乘员≥6人,驾驶员座椅为空气悬挂式,乘员室座位后靠背设4套9L空气呼吸器架;座椅下可放入4具9L空气呼吸器备用瓶;座椅安放空气呼吸器后留够35CM以上进深,所有座位具有安全带,坐垫应采用耐磨、结实、软硬适中的材料,保证消防员的乘坐舒适和安全。5、乘员室内所有栏杆、扶手、内衬都应软化处理。设置方便消防员上下的脚踏板,踏板站立面应有防滑措施。6、设备:顶部安装有长排警灯或圆柱型警灯,带冷暖空调、电动车窗、倒车雷达、360°行车记录仪(内存不小于32G)、气喇叭、设置主驾驶侧广角后视镜副驾驶侧下视镜,前望地镜,主驾驶侧广角后视镜可电动调节和电加热。7、驾驶室设置操作仪表板,控制水泵系统及电器照明、加装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警灯、≥100W的警报器、爆闪灯开关、220v车载逆变器;预留GPS卫星定位系统、计算机、车载集群电台的电源接口和安装位置。铺设驾驶室地面保护地革,原装或加装深色座套。8、驾驶室内设有底盘和整车的铭牌。四、容罐●1、容量:载水量≥10000升;载泡沫量≥8000升。2、型式:车厢中部独立式;●3、材质:316不锈钢材料,应耐海水和泡沫液腐蚀,罐顶板、两侧壁板、纵横防荡板厚度均3mm,前后封板、隔板、罐底板厚度4mm;水罐保修10年。4、结构:具有防吸水漩涡紊流结构,防渗漏可靠性强。5、设备:5.1水罐和泡沫罐均应设有1个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的人孔,可泄压,直径不小于450mm;5.2水罐和泡沫罐应具有液位指示传感器,用于消防泵控制面板电子液位指示;5.3水罐和泡沫罐应具有罐底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DN40的排污口;5.4 车两侧共有不少于4个外接压力水源的80mm注水口,接口为卡式雄接口,罐内设注水管路,左右对称设置;5.5设有带报警装置的低液位电子传感器;5.6各罐设有呼吸阀应保证消防车使用时罐内不会产生真空。5.7所有与车固定的注水口、出水口等接口应均为铜制。五、消防泵及泡沫比例系统1、水泵●1.1品牌:水泵型号:参照或相当于大力、希尔、瓦特尔斯、卢森堡亚等品牌;1.2水泵额定流量:≥150L/S @1.0MPa;1.3最大真空度:≥85Kpa,电动免维护真空泵;1.4最大吸深:≥7m;1.5引水时间:≤100s;2、泡沫比例系统2.1型式:全自动泡沫比例混合器;●2.2混合比:1-10%;2.3最大混合液流量:≥150L/s;2.4具有外吸泡沫的功能。六、管路系统:1、进液口:1.1泵吸水口:DN150mm外吸口不少于3只,开关蝶阀带滤网。配有原进水口变100mm吸水管转换接口不少于3个。1.2水罐加注口:DN80mm水罐外加注口,车辆两侧设置不少于四只,铜制卡式雄接口,带闷盖。1.3 B类泡沫罐加注口:DN65mm,数量≥1只,铜制卡式雄接口,带闷盖。1.4具有B类泡沫系统外吸功能。2、出水口:2.1水/泡沫输出口:不少于6只DN80mm的铜制卡式雌输出口带闷盖。2.2排污口:水罐具有排污口1只,B类泡沫罐具有排污口1只。2.3自保系统:车身具有自保系统及喷嘴,喷头可喷射水或泡沫混合液,总流量≥1200L/min,所有喷嘴通过驾驶室控制。3、管路3.1所有管路、阀芯材质优于或相当于304不锈钢,关键部件材质优于或相当于黄铜等高强度、耐腐蚀材料。3.2管路系统:管道等承压零部件在泵最大工作压力×1.5倍情况下,不应发生破裂、渗漏和永久形变等现象。3.3管路标明流动方向,管路外保护挡板应可拆卸或打开,便于维护保养。管路颜色应符合GB7956.1的规定。4、每个开关应设置永久性中文铭牌。七、消防炮1、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埃尔克、博克、TFT、阿密龙等品牌。2、角度:水平≥355°,俯仰角度范围-15°~+60°。3、控制方式:无线遥控距离≥150m。●4、额定流量:≥9000L/min@1.0MPa。●5、最大射程:水≥90m,泡沫≥85m。八、器材箱及泵房1、结构:主框架采用304不锈钢框架。内骨架、蒙板应采用全铝合金板材制造,上装采用多用途、可调节,轻型、耐腐、抗压机构设计。车身两侧和后背应设有防滑踏板,每个踏板可承重≥180公斤。2、储物箱2.1左右两侧至少各2个储物箱,应具备防水、防尘、储量大的特点。储物箱采用轻质铝合金带锁卷帘门,卷帘门开关应平滑,无杂音。储物箱表面均采用防滑铝板制成,内设联动照明灯。储物箱内部分隔合理,保证能够放置各种水带、水枪、分水(集水)器等常规消防灭火器材,同时箱内器材放置设计应符合互不干涉和快速搬移的需求。2.2器材布置:器材存放采用滑动托架、拖板、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盒以及各种夹具等专用工具,有不少于2具9L空气呼吸器支架。2.3器材布置原则:应按器材的使用频率和实战灭火的需要配置和放置器材,满足人员站在地面上1-2个动作取用任何器材。2.4器材固定原则:装夹牢固,取用方便;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器材;器材固结按用户要求固结。3泵室:位于车后部,符合防水、防尘要求。4、车顶:4.1、器材箱及泵房顶部应采用防滑铝板制成,可行走,车边扶手应采用轻型防腐金属或复合材质。4.2配登顶爬梯一架,车顶设置15米铝合金梯1架及辅助安装固定装置。4.3车顶设置铝合金防水器材带锁器材箱1只。●5、防冻系统:泵房设有暖风机和冬季防冻保温设施,热流量应满足8-12m³空间的取暖,确保在-20℃下供液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应避免废气排在车内。6、防水:关键部件应具有防水功能。7、标识:显著位置应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九、电器系统1、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采用独立电路;2、警灯:驾驶室顶部设红色长排警灯1只,外形应符合整车外观要求;3、警报器:含麦克风及不小于100W扬声器;4、侧警灯:车辆两侧上方应设爆闪灯,并符合GB4785规定。5、车顶尾部应设有红色旋转警灯和一个高亮度探照灯,满足夜间作业需要;6、照明灯:乘员室、器材箱、泵房内均应装有照明灯或LED灯带;车厢上部两侧应装有照明灯,满足夜间灭火作战时的照明需要。十、信息采集装置消防车加装信息采集装置。1.上装系统具有数字信息输出功能,输出信息至少包含消防泵出口压力、消防泵入口压力(真空度)、水罐液位、泡沫罐液位、水泵工作时间等关键信息;2.底盘系统具有数字信息输出功能,输出信息至少包含里程、燃油使用总量、发动机工作时间、燃料液面、发动机转速、车速、发动机冷却液温度高报警、机油液位低报警等关键信息;3.具有上装及底盘系统信息采集与远程传输功能,相关信息能够自动接入到新版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中,并可与北斗消防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对接实现位置信息推送功能。十一、喷漆:车辆主体颜色应采用R03消防红。十二、总体技术要求1、整车性能应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2、符合XF39.5的有关规定;3、可操作位置全部有中文标识铭牌。4、车外翻板、踏脚板、梯蹬、车顶表面均有金属材质防滑层。5、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铭牌标志。6、液罐质量符合XF39.4的规定。7、整车外观美观大方,平整度符合XF39.4的规定。8、所有焊接牢固、焊后打磨光整。9、提供易损件报价清单。十三、交货时,车内柴油/汽油、尿素、润滑油、防冻液等均应加满。各液罐应标注容积。十四、随车技术文件1、消防整车合格证(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2、车辆一致性证书(1份)3、底盘合格证(1份)4、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5、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6、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度3寸彩色照片(2张)7、底盘驾驶员操作手册(中文)(2份)8、底盘维修手册或光盘(中文)(2份)9、底盘质量保修卡、检查保养手册、保修手册、等(1套)10、上装使用说明书(中文)(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水系统安装布置图,水泵中文使用说明书等)(1套)11、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检查保养手册(1套)12、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等13、自动进口许可证复印件(1份)14、如是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或证明书(如有)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1份)。十五、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消防水带25型25-65-2010盘2消防水带25型25-80-2010盘3分水器3个4集水器2个5直流水枪2只6多功能水枪2只7泡沫枪QP4、QP8各1只8干粉灭火器8kg1具9泡沫外吸管及板手1把10橡皮锤1把11吸水管扳手(150mm)2把12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13地下消火栓扳手1把14异径接口65/80(内扣)6只15吸水管转换接口150/1001件16水带护桥2副17水带包布8件18水带挂钩8件19消防平斧1把20充电式手提灯2只21吸水管Φ150(2m)4根22滤水器150mm1件23挠钩1副24挂钩梯1副25单杠梯1副266米拉梯1副27轮楔2块辆1第四包★1.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车辆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举高喷射消防车一、整车参数要求1.性能标准要求:消防车整车性能、选用底盘性能、上装性能必须符合《消防车第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1-2014)及相关标准要求。2.外形尺寸(长×宽×高):≤13500mm×2550mm×4000mm。●3.最大允许总质量:≤43000kg。★4.底盘驱动形式:8×4。5.驾驶室成员数量:≥2人(含驾驶员)。6.行车记录仪:360°全景行车记录仪安装在驾驶室内合适位置,能够完整的记录车辆行驶状况,记录仪存储卡≥64G。7.驾驶室总体要求:驾驶室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驾驶室具有翻转助力系统,驾驶室翻转支撑结构要可靠。二、底盘技术要求(在“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写明具体品牌型号)★1.排放标准:国六。●2.发动机最大输出功率:≥350KW。3.油箱容积:油箱采用合金材质,容积≥300L,油箱盖带锁、配油水分离器。4.尿素罐容积:≥40L。5.制动系统:前后桥独立双回路,盘式制动,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控制动系统(EBS)/电子车身稳定系统(ESP)/驱动防滑系统(TCS),发动机排气制动+缸内制动缓速装置(VEB+);6.变速箱:自动或手自一体变速箱。7.参照或相当于沃尔沃、奔驰、曼等品牌。驾驶室为原厂改装。三、支撑系统★1.支腿横向跨距≤7000mm,支腿纵向跨距≤9000mm;。●2.支腿具备半身或单边作业。●3.支脚伸展时间:≤40s四、臂架系统●1.臂架结构:伸缩、折叠或伸缩加折叠●2.最大工作高度:≥60m●3.满载最大工作幅度:≥30m●4.臂架展开时间:≤180s5.臂架材质:臂架结构应采用高强度材质,以满足水炮的任意调整臂架动作;6.臂架系统设置:臂架系统设置阻燃、隔热防护装置,应能够确保在火灾现场操作使用时免受火焰及高温的烘烤而失去作战能力。五、消防系统1.消防泵流量:工作压力在1.0Mpa下,流量≥6000L/min。2.消防炮流量:≥4800L/min●3.整车额定工作流量:≥70L/s●4.消防炮最大射程:射水有效射程≥70m;泡沫有效射程≥65m。六、视频监控系统1.末端摄像头:高清摄像头,随水炮转动2.自动视频存储:连续存储时间不低于48小时3.车尾视频显示:≥10寸高清液晶显示屏4.遥控器视频显示:遥控器需具备不小于7寸的高清液晶显示屏七、水罐1.载水量:≥3T;2.结构:带纵横防荡板,内部维修入口孔方便进出;3.材质:采用先进工艺的防腐、防锈材料板焊接,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顶部、侧壁板厚≥3mm,底部板厚≥4mm;八、泡沫罐1.载液量:≥2T;2.结构:带纵横防荡板,内部维修入口孔方便进出;3.材质:采用先进工艺的防腐、防锈材料板焊接,内外经严格的多道防腐处理,顶部、侧壁板厚≥3mm,底部板厚≥4mm;九、安全保护技术要求1.臂架的缓冲保护: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2.臂架限幅保护:臂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3.回转对中:回转在接近中位时,自动降速,确保中位精确对准。4.上下车互锁: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动作;臂架离开支架,支腿不能动作。5.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梯架和支腿。6.支腿动作报警:支腿动作时,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触碰伤人。7.软腿保护:当臂架在动作过程中,支腿出现虚腿,自动切断危险方向的动作。8.支腿未缩提示:如支腿未缩到位,光自动报警,防止行车发生事故。9.水路超压保护:当水炮入口压力超过额定值时,报警并限制发动机继续加速。水路超过压力时,安全阀溢流。10.水罐涨罐保护:除了设置足够大孔径的溢水口,还设置罐口压力溢流装置,水罐补水时,防止意外超。11.发动机限速:臂架动作时,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当水泵工作时,防止水路超压或水泵超速,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12.超风速报警:当风速超过12.5米/秒时,声光自动报警并切断向危险方向动作。十、电气系统技术要求1.供电型式:整车采用24V供电,蓄电池容量≥170Ah,发电机输出电流≥100A2.蓄电池开关设置:蓄电池总电源开关,双重控制,一个电子开关位于驾驶室内,一个手动开关位于蓄电池箱近旁,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十一、液压系统1.液压系统:液压系统应采用进口优质泵、阀要求安全可靠,并应配备应急动力回收装置。2.备用液压系统:要求配备一台燃油驱动的备用液压泵组,用于在底盘发动机及主液压系统故障时,完成臂架和支脚回收操作。十二、器材箱1.器材箱结构:器材箱整体结构采用高强度型材焊接结构,铺设花纹铝板,铝板厚度≥3mm。2.卷帘门:采用带锁铝合金卷帘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极氧化处理,卷帘门可用1把钥匙开启,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每个器材箱内有照明灯,由卷帘门开闭控制。十三、随车文件1、消防救援车辆整车合格证(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2、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包括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或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官方公告文号和批次所在页、附件中所投产品车型所在页、汽车产品公告参数页)复印件(1份)3、如是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或证明书(如有)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1份)。4、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5、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6、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3寸照片(2张)。7、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8、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9、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10、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11、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1套)。12、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13、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14、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15、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和零件目录等。(1份)16、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含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1份)。十四、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消防水带25-80-2010只2消防应急照明灯2只3干粉灭火器1只4吸水管ABC扳手2只5吸水管扳手2只6地上消火栓扳手1只7集水器1只8地下消火栓扳手1只9异型接口80 内扣/80 雄2只10异型接口80 内扣/80 雌2只11异径接口65 雄/80 雌2只12内扣式异径接口65/802只13外吸泡沫管1只14自动绕线器1只15支腿垫板4只16常用密封件一套1套17消防车手册(数码打印)2套18消防车操作培训视频U盘1只19活扳手1只20内六角扳手10件组1套21钢丝钳1只22尖嘴钳1只23双头呆扳手1只24高压黄油枪1只25随机工具箱1只26呆扳手套装16件组1套27梅花扳手套装1套28一字螺丝刀1只29十字螺丝刀1只30泡沫炮头1只31底盘备胎1只辆1第五包★1.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同型号车辆底盘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技术参数序号标的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1▲抢险救援消防车一、整车●1、外型尺寸:长×宽×高≤8800mm×2550mm×3600mm。2、最高车速:交货时车辆限速至110km/h。3、比功率:≥14kW/t。4、满载总质量:≤18000kg。二、底盘★在“附件10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写明具体品牌型号1、参照或相当于斯堪尼亚、奔驰、曼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驾驶室为原厂改装。2、驱动形式:4×2。3、轴距:≤4500mm。4、最大允许总质量:≥18000kg。●5、发动机功率:≥210kw。6、发动机型式:直列六缸增压中冷高压共轨电控柴油发动机。★7、排放标准:国六。8、燃油箱:≥180L。9、轮胎:原厂标准配置,备用轮胎每型号各1个,子午线钢丝型。10、牌照托架:在车后无遮挡位置各预留1个,尺寸≥480mm×140mm,设置牌照照明灯,符合国家标准。11、蓄电池安装部位合理,更换方便。滤芯等易耗件方便更换。空滤及进气管、排气管等部件适当提高安装位置,做到防水防淹。12、变速箱形式:可实现自动换挡行驶。13、具备起源输出接口,可为其它车辆进行补气。14、制动系统:具备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电控制动系统(EBS)、驱动防滑系统(ASR)、电子车身稳定系统(ESP)和排气制动等。前轮盘式制动。三、驾驶室1、结构:双排座四开门,全钢框架焊接结构,双液压缸倾翻、带安全锁止装置,电动液压泵。2、车门开启角度:≥85°;车门把手方便戴手套开启关闭。3、座位设置:乘员≥6人。后排座位后加装9L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套(模具制作)、航空座椅4个。座椅安放空呼器后留够35CM以上进深,坐垫采用耐磨、结实。驾乘室座椅具备安全带。4、设备:顶部安装有长排警灯。带冷暖空调、数字收音机及CD、MP3播放功能、倒车雷达、360°行车影像、行车记录仪、气喇叭、可电动调节的左2右4后视镜;除原车设备外,中间设置操作仪表板,控制电器照明、加装有指示灯、警灯、≥100w的警报器、爆闪灯开关;预留卫星定位系统(GPS/北斗)、计算机、车载集群电台的电源接口和安装位置。5、乘员室内饰为模具压制而成。铺设驾驶室地面保护地革,加装深色座套,材质舒适、耐磨、美观。6、驾驶室内合适位置具有底盘和整车的铭牌。四、升降照明系统1、发电机:●1.1、型号:独立发电机。1.2、额定输出功率:≥10KVA,配接地器总成一根。1.3、电压:220V/380V。1.4、频率:50Hz。1.5、燃油:汽油。2、升降杆:●2.1、型式:多节气动升降杆。●2.2、可升高度:≥7.5m(从地面算起)。2.3、升(降)行程时间:≤80s。2.4、抗风等级:≥10级。3、照明灯:●3.1、功率:≥1000w×4只或2000w×2只。3.2、照度:≥5lx@50m处平均照度。3.3、照明寿命:≥2000h。3.4、垂直旋转:≥180°。3.5、水平旋转:≥360°。4、移动照明灯:●4.1、功率:≥400w×2具。●4.2、移动线盘:≥50m×2个。5、控制部分:5.1、操作集中于部分控制柜上,并能准确快捷的控制全部运转动作。5.2、控制柜上设置多功能插座,220V三项插孔≥3个,两项插孔≥3个,插孔间距互不影响,可为对讲机、照明灯等电气设备充电。五、牵引系统1、参照或相当于冠军、沃恩等品牌。●2、最大牵引拉力:≥7000kg。3、牵引绞盘钢绳最大工作长度:≥35m。4、牵引绳索满足最大载荷需要,直径:≥9.5mm。5、附件:配一组滑轮组。6、有过载保护功能。7、配置于车前部。8、绞盘为液压驱动。六、起吊系统1、参照或相当于希尔博、海沃、帕菲格等品牌。投标注明品牌、型号。2、安装位置:消防车尾部,处于整车纵向中心线上,与汽车大梁牢固连接。3、支腿形式:H型,双油缸液压支腿,配有承重垫板,伸展宽度≤5m,回位后吊臂高度≤3.3m。支腿垂直方向需可同时伸展。●4、最大额定起重质量:≥5000kg。5、最大起重力矩:≥10kNm。6、最大有效工作跨度:≥7m。7、最大工作高度:≥10m。8、回转角度:≥400°。七、器材箱1、材质:骨架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尺寸≥40mm×40mm,可调节,蒙板为平铝板或氧化铝合金花纹板。2、结构:可调式结构,空间上下可调,牢固可靠,确保强度和刚度。蒙板为优质航空用高强度粘结胶粘结(无铆钉)。合理设计并增加器材放置空间,放置器材隔断空间可调整。适当位置采用滑动推拉盘、悬挂架、滑动抽屉和旋转开启架以及高强度的塑料存放箱的方式,保证器材便于取用。在器材箱内设置至少3套空气呼吸器托架,空呼支架不要伸缩式。对车厢内部需要经常检测的部件,在适当部位安有活门,其他需要进入车内部检查和维修的地方也应敞开或有可移动的板。要求空间的利用率高、外形的美观、取放器材的方便。铝板表面平整、观瞻性好。隔断空间可随用户装配器材的需要任意调整。3、厢体开启方式:铝合金卷帘门,卷帘门密封性能要经过水淋实验,锁拉杆及防护罩不得凸出卷帘门平面2cm;拉手和锁销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卷帘门两侧滑道内固定滑块应有固定装置以免脱落。4、器材厢:醒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铭牌(固定在明显且不易被磨损部位)。5、器材固结按消防救援局抢险救援车统型要求固结。八、翻板踏脚1、结构:采用气弹簧和锁销双重锁定。2、踏脚翻板翻下时高度≤450mm,静载荷≥200kg,翻上时符合GB11567的规定。3、车外翻板、踏脚板、梯蹬、车顶表面需有金属材质防滑层。前后安装有黄色闪烁警示灯。九、电器系统1、整车设有电源总开关,警灯、警报器、标志灯、示廓灯等操控开关设在驾驶室内,独立电路设计。2、警灯:红色长排警灯,设置于驾驶室顶部,外形符合整车外观要求。3、警报器,带警笛和电子公共广播系统,包括麦克风及≥100w扬声器。4、侧警灯:车身两侧装各有≥3组爆闪警灯(爆闪控制盒要求采取一拖一形式);车身两侧下方安装≥1组安全侧标志灯。5、车顶尾部设有1只红色旋转警灯和≥1个高亮度LED探照灯,≥55w,满足夜间作业需要。6、照明灯:每个器材箱内均安装有照明灯或LED灯带。7、环绕照明灯:车厢上部两侧装有欧式照明灯≥70w×6/24V卤素雾灯,满足夜间灭火作战时的照明需要。十、防腐防锈处理所有板材、骨架、零部件和结构件,均经过严格的防锈防腐防锈处理,铝型材、铝板和花纹板均进行氧化处理。十一、喷漆1、喷漆:车辆主体颜色:R03消防红(包括:驾驶室、器材厢、泵房,其中铝合金卷帘门除外)2、前轮罩和保险杠:保持原底盘颜色不变。3、器材室、泵室内外露表面:保持原铝板颜色不变。4、胎压(巴或MPa)漆在车轮挡泥板中心位置。5、车尾及侧面具有反光标识。十二、整车要求1、车尾部一侧配置铝型材攀梯或上下踏板。2、车身均为直线造型,外形美观大方,空间利用率高。3、所有操作面板为全中文操作,全部汉字表述。十三、交货时,车内柴油/汽油、尿素、润滑油、防冻液等均应加满。各液罐应标注容积。十四、总体技术要求1、整车性能符合GB7956《消防车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规定。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中文铭牌标志。3、所有焊接牢固、焊后打磨光整。4、提供易损件的报价清单。十五、随车文件1、整车合格证(需与工信部提供数据一致)(1份)。2、如是进口货物,提供报关单或证明书(如有)或自动进口许可证(如有)(1份)。3、车辆识别代码拓印件(2份)。4、发动机号拓印件(2份)。5、消防车涂装后左前方45°3寸照片(2张)。6、底盘驾驶员中文操作手册(2份)。7、底盘中文维修保养手册和中文光盘(2份)。8、底盘中文零件目录图册或中文光盘(2份)。9、底盘质量保修卡和改装手册等(1套)。10、润滑计划、数据卡、标明车总重量及底盘号的图表(1套)。11、中文上装使用说明书(包括控制气路、电路配线图等)(2套)。12、上装零件目录图册或光盘(2套)。13、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1套)。14、其它技术资料,如附属外购设备的维修手册和零件目录等。(1份)15、易耗易损件报价单(含型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1份)。十六、随车器材序号名称规格数量11000w灯管配件4支2400w灯管配件4支31000w触发器配件2支4400w触发器配件2支5原车随车工具配件一套6多功能消防斧带快速安装支架1件7原车工具及附件、常用套筒工具原车工具及附件、常用套筒工具1套8干粉灭火器固定在适当位置2具9黄油枪固定在泵室内适当位置1个10原车钥匙原车钥匙4把11备用灯泡备用灯泡1套12备用保险备用保险1套13备用灯罩 转向灯、尾灯、侧灯1套14备用空调滤芯、空气滤芯、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油水分离器滤芯、干燥罐滤芯、防冻液滤芯、转向滤芯、空压机油滤芯、空压机空气滤芯、发电机空气滤芯、发电机机油滤芯原车同型号、同品牌3套15备用取力器齿轮油、转向机液压油原车同型号、同品牌1套16胎压表胎压表1件17防火帽与底盘排气管配套1件18防滑链与车辆轮胎配套1套辆1第三部分投标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联合体投标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5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6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7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5.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3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5.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需求(3)投标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2.4条款执行。10.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0.5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15.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6.3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投标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18.3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9.投标保证金19.1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19.2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21.3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D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22.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23.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23.1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23.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特别提醒:(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安装包及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23.3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4.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25.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E开标和评标26.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26.1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26.2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26.3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6.4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26.5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6.6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7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27.3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27.4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7)存在串通情形的;(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电子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2.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授予合同33.中标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34.中标通知34.1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6.签订合同36.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36.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7.履约保证金37.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7.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8.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合同分包39.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9.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车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