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服务类招标公告(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024061
1
.
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委托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
“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
需求一览表。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物资类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1.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5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
(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13)其他
3.1.6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类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1.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1.9 其他
3.2 设计类、服务类
3.2.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2.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3.2.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2.1.3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3.2.1.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1.5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1.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1.7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3.2.1.8 业绩要求
设计类项目业绩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其他服务项目业绩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3.2.1.9 项目经理要求
设计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其他服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
3.2.1.10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1.11 其他
(1)设计、施工、监理类项目增加: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
(2)施工类项目增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
(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按照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5)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招标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投标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招标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
3.2.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3.2.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2.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2.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4.4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意:注意:请各应答人在报名过程中,如实填写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应答人在购买标书截止日期前填写《投标信息确认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00211@163.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投标信息确认表+采购编号+应答单位全称”。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
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出具《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弃标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00211@163.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弃标函+投标单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收该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1:00(北京时间)。
5.2 文件递交份数:商务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技术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报价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以优盘形式递交,单独封装。
5.2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服务中心(原新疆电力宾馆)。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00整(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会议服务中心
6.3开标媒介:腾讯会议(779-419-38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
邮 编:830013
联系人电话:0991-2928358
电子邮件:zbb00211@163.com
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sgccetp.com.cn/portal/#/(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
9.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0.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其他重要事项
1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本公告条款,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入至投标商务文件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针对不同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如下:
(1)投标保证保险
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单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截止日办理的保单将在当日24:00后生效,属于无效保单),保险保单必须涵盖招标批次名称、批次编号、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基本信息。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如果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参与投标活动,请仔细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或年度保证金公告所述规则和约定,所签订的保单中必须包含其保险责任要求的相关内容,以落实保险责任,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险办理投标人咨询电话:0991-2311060/15609912981。
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银行保函、电汇等其他方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证金原件,但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候选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11.2),请各中标候选人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等因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尽早安排相关事宜,避免影响后续中标事宜。
银行保函办理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电汇投标保证金
电汇投标保证金账号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致。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分标名称,包号,例如“3024061,BZJ,服务一标段,包1”。
如为首次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务必按表格内容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发送至2509631960@ qq.com(文件名:XX公司新增主数据维护信息),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银联号查询截图(百度“银联号查询”选择开户银行,输入支行名称)。
退还要求:投标保证金收取期间有利息产生,请与相关专责(胡工:0991-2928361)确认保证金利息及后续办理手续。
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领取:
需要投标人提交“资金占用费”利息发票,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收 件 人:王工:0991-2928361
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放弃:
请投标人填写好上述文件(XX公司关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方式)退还的告知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509631960@ qq.com;为确保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效率,请投标人提供的账号与供应商主数据维护(基本户)一致。
(3)投标保证金办理、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投标保证保险具体办理方法流程详见如下文档内容(办理指南中功能点使用仅作参考,如投标人办理界面与指南不一致,以实际办理流程为准):
11.2中标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日内,寄达或现场成功递交所中标包的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签字盖章不得为打印或复印,签字为手签,加盖鲜章,必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无需密封)及以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原件,逾期送达的中标人将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受不可抗力影响无法按时送达的情况除外)。递交和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收件人:朱玲,联系电话13565626519。请各位成交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
1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将未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行为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绩效评价。
11.4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单(招标代理服务费)填写要求
(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通过中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650501616650000013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
(2)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3024061,zbf”(注:招标编号与业务类型之间用逗号(不区分全角半角)分隔开,便于系统自动识别)
(3)对应业务类型的标准简称为:招标代理服务费-zbf。
(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批次合计金额转账,不得以“包”为单位进行缴纳。
11.5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1)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转2
传真:010-63411000 服务邮箱:kfzx-dgjy@sgcc.com.cn
(2)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服务热线:400-6111229
传真:010-60348990 服务邮箱:sgccetp@sgm.sgcc.com.cn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答疑咨询:
姓名:张工 电话:13659913365
姓名:程工 电话:13999106052
服务邮箱:zbb00211@163.com
答疑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工作日)
(4)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联系方式:
姓名:王工 电话:0991-2928361 17690896139
11.6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注意事项:
首次中标供应商或信息变更供应商需要请提供开票信息(Word文件版)。新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表(截图或照片均可),变更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为不影响开票的精准性,请及时提供正确无误的开票信息。
以上信息请发送至邮箱账号2509631960@ qq.com。(邮件名: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
11.7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谷歌浏览器打开)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
https://sgccetp.com.cn/portal/#/list/down/2022040178954615_4_2022040178960291/old/22
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
https://sgccetp.com.cn/portal/#/list/down/2022040178954615_4_2022040178961837/old/22
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
1: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格式样本)
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
批次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3024061
申请详情:我公司已经获取招标文件但决定放弃投标的标包信息如下,特此提出。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包号
1
2
3
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部分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并将扫描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对应位置,否则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本弃标函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于投标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包信息,《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上传“物资辅助管理系统”并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报价,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参与相应标包的投标,不进入开标阶段,因投标人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XXXXX公司(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招标公告附件4:投标信息确认表(格式样本)
投标信息确认表
批次名称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
批次编号
3024061
投标人名称
XXXXXX公司
联系人姓名
XXXXX
联系人电话
移动电话:XXXXXXXXXXX 固定电话:区号+XXXXXXXXX
传真
区号+XXXXXXXXX
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必须填写
标包购买情况
标段XX包XX,标段XX包XX (此处以投标人为单位,填写本批次购买所有标包,无须一个标包填一张,填写时请将此格式样本中标红字删除)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下载:
1、招标公告.zip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3024061
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包号
服务内容
投标人资质要求
总投资(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备注
1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7年
全厂消防服务项目
3024061-FW01
服务一标段
包1
厂区围墙范围内的所有构筑物、生产区域、办公区域、职工公寓楼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检修维护)、生产区员工宿舍区域(火灾报警系统检修维护)、热网监控中心(火灾报警系统检修维护)等区域消防系统设备的检修维护,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消防安全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预防、应急响应、消防设施维护、消防演练、消防培训等。
(1)投标方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并提供该系统查询截图;
(2)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之内。
(3)项目经理应有二级及以上消防工程师证;
(4)或近三年必须拥有至少一项火电2×350MW项目两台机组及全厂消防服务保障及检修、维护业绩。
780
78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吉亚乡团结新村国华路8号
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2023年版)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1章招标公告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3024061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委托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为保障电网和设备本质安全,维护良好电工装备质量生态环境,确保投标人提供优质产品。招标人有权对违反“投标函”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物资类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3.1.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3.1.5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投标。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投标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投标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8)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10)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制造商的产品。(11)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12)违反“投标函”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13)其他3.1.6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类专用资质业绩要求。3.1.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3.1.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3.1.9其他3.2设计类、服务类3.2.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3.2.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3.2.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2.1.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2.1.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3.2.1.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1.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2.1.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3.2.1.8业绩要求设计类项目业绩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其他服务项目业绩要求:具有类似业绩(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招标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3.2.1.9项目经理要求设计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其他服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一览表为准。3.2.1.10安全质量要求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3.2.1.11其他(1)设计、施工、监理类项目增加:建设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存在较大安全质量事故或2年内存在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3年内存在特大安全质量事故。事故信息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事故快报为准。(2)施工类项目增加: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不含本年度,上一年度尚未完成审计的可向前顺延一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附件原始证明文件材料复印件。(因成立日期所限无法提供近三年相关证明材料的只需提供成立后的证明材料)。(4)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按照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执行。(5)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服务类采购项目未在招标说明书中明确要求应用国家电网标识的,投标人不得随意添加标识应用内容。拒绝投标人额外添加标识应用项目的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招标项目中确需使用国网标识应用的,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标识应用手册》的相关要求。3.2.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3.2.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3.2.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3.2.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3.2.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时(北京时间)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同)获取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4.4未按本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注意:注意:请各应答人在报名过程中,如实填写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应答人在购买标书截止日期前填写《投标信息确认表》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00211@163.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投标信息确认表+采购编号+应答单位全称”。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2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出具《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弃标函)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00211@163.com,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为“弃标函+投标单位全称”,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接收该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3。5.投标文件的递交5.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11:00(北京时间)。5.2.2文件递交份数:商务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技术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报价文件(纸质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以优盘形式递交,单独封装。5.2文件递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210号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服务中心(原新疆电力宾馆)。6.开标时间地点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11:00整(北京时间)。6.2开标地点:新疆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分公司会议服务中心6.3开标媒介:腾讯会议(779-419-383)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第十二师)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邮编:830013联系人电话:0991-2928358电子邮件:zbb00211@163.com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网址:https://sgccetp.com.cn/portal/#/(新手指引中提供的浏览器)9.合规声明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10.权利声明禁止对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或补充内容等)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招标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招标文件或公示信息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1.其他重要事项11.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照正常流程办理,办理流程及要求详见本公告条款,所有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入至投标商务文件中,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针对不同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如下:(1)投标保证保险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单原件,投标保证保险保单作为有效的投标文件依据,应由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查询的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截止日办理的保单将在当日24:00后生效,属于无效保单),保险保单必须涵盖招标批次名称、批次编号、分标编号、分标名称、包号等基本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如果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参与投标活动,请仔细对照招标文件条款或年度保证金公告所述规则和约定,所签订的保单中必须包含其保险责任要求的相关内容,以落实保险责任,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保险办理投标人咨询电话:0991-2311060/15609912981。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于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银行保函、电汇等其他方式①采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方式办理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时无需再单独递交保证金原件,但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候选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原件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11.2),请各中标候选人考虑节假日及快递等因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尽早安排相关事宜,避免影响后续中标事宜。银行保函办理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电汇投标保证金电汇投标保证金账号与招标代理服务费一致。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分标名称,包号,例如“3024061,BZJ,服务一标段,包1”。如为首次投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务必按表格内容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发送至2509631960@qq.com(文件名:XX公司新增主数据维护信息),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银联号查询截图(百度“银联号查询”选择开户银行,输入支行名称)。退还要求:投标保证金收取期间有利息产生,请与相关专责(胡工:0991-2928361)确认保证金利息及后续办理手续。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领取:需要投标人提交“资金占用费”利息发票,于3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收件人:王工:0991-2928361该笔投标保证金利息放弃:请投标人填写好上述文件(XX公司关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方式)退还的告知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2509631960@qq.com;为确保后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效率,请投标人提供的账号与供应商主数据维护(基本户)一致。(3)投标保证金办理、格式等相关要求及投标保证保险具体办理方法流程详见如下文档内容(办理指南中功能点使用仅作参考,如投标人办理界面与指南不一致,以实际办理流程为准):11.2中标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原件递交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日内,寄达或现场成功递交所中标包的纸质版全套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必须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完全一致,签字盖章不得为打印或复印,签字为手签,加盖鲜章,必须胶装,不可活页装订,无需密封)及以银行保函方式办理的投标保证金原件,逾期送达的中标人将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受不可抗力影响无法按时送达的情况除外)。递交和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米兰街2号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收件人:朱玲,联系电话13565626519。请各位成交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11.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入围)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未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扣减相应金额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并将未按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行为纳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绩效评价。11.4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单(招标代理服务费)填写要求(1)招标代理服务费应通过中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名称:新疆新能电网建设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5050161665000001356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支行(2)各投标单位在进行银行汇款或转账时,需在汇款单备注栏信息中注明:“3024061,zbf”(注:招标编号与业务类型之间用逗号(不区分全角半角)分隔开,便于系统自动识别)(3)对应业务类型的标准简称为:招标代理服务费-zbf。(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批次合计金额转账,不得以“包”为单位进行缴纳。11.5咨询服务联系方式(1)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转2传真:010-63411000服务邮箱:kfzx-dgjy@sgcc.com.cn(2)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服务热线:400-6111229传真:010-60348990服务邮箱:sgccetp@sgm.sgcc.com.cn(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答疑咨询:姓名:张工电话:13659913365姓名:程工电话:13999106052服务邮箱:zbb00211@163.com答疑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工作日)(4)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联系方式:姓名:王工电话:0991-29283611769089613911.6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注意事项:首次中标供应商或信息变更供应商需要请提供开票信息(Word文件版)。新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证表(截图或照片均可),变更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变更说明并加盖公章,为不影响开票的精准性,请及时提供正确无误的开票信息。以上信息请发送至邮箱账号2509631960@qq.com。(邮件名:开票信息+供应商名称)。11.7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谷歌浏览器打开)供应商操作手册及视频https://sgccetp.com.cn/portal/#/list/down/2022040178954615_4_2022040178960291/old/22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https://sgccetp.com.cn/portal/#/list/down/2022040178954615_4_2022040178961837/old/22附件招标公告附件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招标公告附件3: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格式样本)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批次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3024061申请详情:我公司已经获取招标文件但决定放弃投标的标包信息如下,特此提出。序号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包号1231.本表由投标人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有效。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如有部分标包放弃投标的,必须填写本弃标函并将扫描件上传至“物资招标采购辅助管理系统”对应位置,否则予以拒收投标文件。本弃标函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如影响开、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对于投标人填写在此表中的标包信息,《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情况的说明》上传“物资辅助管理系统”并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撤回报价,视为该投标人放弃参与相应标包的投标,不进入开标阶段,因投标人误填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XXXXX公司(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招标公告附件4:投标信息确认表(格式样本)投标信息确认表批次名称新疆能源(集团)和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七次服务类招标采购项目批次编号 3024061投标人名称XXXXXX公司联系人姓名XXXXX联系人电话移动电话:XXXXXXXXXXX固定电话:区号+XXXXXXXXX传真区号+XXXXXXXXX邮箱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填写标包购买情况标段XX包XX,标段XX包XX(此处以投标人为单位,填写本批次购买所有标包,无须一个标包填一张,填写时请将此格式样本中标红字删除)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