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长沙市北雅中学2024)
长沙市北雅中学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市北雅中学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或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3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FCG-202409030017 项目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总预算金额:2550000元。 最高限价:255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1
项
850000
85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学校物业管理业绩。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免费获取公开的招标文件。 2、因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及操作: 1)投标人应确认是否已成功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操作,可在下列地址通过投标人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toInfoList。查询到信息说明已成功登记,如未查询到信息请在下列地址完成登记操作http://123.56.248.190/csgp/registerSupply/register。为不影响参与电子化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及时在长沙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在长沙政府采购网登记过程中如存在疑问可通过长沙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0731-89575669咨询。 2)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及使用问题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http://www.hunca.com.cn)。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现场办理地址: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认证窗口,咨询电话:4006682666;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31-89938899转湖南CA 3)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 4)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CSZF或.CSC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STF)。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操作存在疑问的,可通过:0731-89938899 咨询。 3、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长沙政府采购网及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长沙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投标截止:2024-10-23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4-10-23 09:00 分。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五、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0 元。 2、缴纳时间:2024-10-23 09:00 分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缴纳方式:
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六、公告期限: 2024-09-29 起至 2024-10-11 止(5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市北雅中学
联系人:刘羽
电 话:0731-89711627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福雅路10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芳菲
电 话:0731-89675059
地 址: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招标正文.doc
2024 年9 月29 日
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KFCG-202409030017采购人:长沙市北雅中学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2024年9月关键信息一、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提交《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申明);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7投标人需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学校物业管理业绩。 说明: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5、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6、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情况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0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1.0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2.0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0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0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0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0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0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07投标标的范围小于采购标的范围的3不符合★条款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5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中心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6选了非本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投标人需依据本项目所需岗位、人数提交拟派人员详细表格(表格内容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物业项目经理证书、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中级以上证书、园林绿化类相关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有缺漏按无效投标处理。★条款汇总序号条款内容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号条款未在★条款汇总表中的,请视为无效★号条款。目录关键信息1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须知6投标须知前附表6正文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12四、投标14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15六、中标信息公布17七、合同签订17八、其他规定18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19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19正文19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22(1)学校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22(2)物业管理(室外)23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231、基本服务232、项目经理253、房屋维护服务254、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55、保洁服务266、绿化服务287、保安服务28六、其他相关规定31七、履约验收31八、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322、由学校按照上述6项服务标准按月自行组织日常考核。有1项未达到服务标准要求的扣1分。32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7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7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2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3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32一、封面45二、投标函32三、开标一览表32四、分项价格表32五、商务响应偏离表32六、中小企业声明函32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32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32九、技术响应偏离表32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2十一、电子开标一览表32十二、资格证明文件封面32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1十五、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62第一章投标邀请长沙市北雅中学对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标段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采购标段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编号:KFCG-202409030017采购标段预算:2550000元采购标段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2550000元2、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是否为定点项目:否定点家数和定点方式:/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环保产品□(3)预留份额: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合同分包预留份额□(中小企业份额为/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为/)(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需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以来学校物业管理业绩。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5、合同分包: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合同分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进入“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格式化电子招标文件的下载。3、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0-2309: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10-2309:00(北京时间)。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2、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9-2917:00至2024-10-1117:00止(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七、疑问及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人:长沙市北雅中学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福雅路10号联系人:刘羽电话:1397325526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联系人:谢芳菲邮编:410000电话:0731-89675059传真:0731-89675059E-MAIL:14035176@qq.com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95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采购,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2、请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政府采购CA驱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第二章投标须知1.1.投标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1.1款采购项目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福雅路10号联系人:刘羽联系电话:13973255260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联系人:谢芳菲联系电话:0731-89675059第2.6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三节第3条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第6.1款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第6.2款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10-14 17:00前。二、招标文件第8.2款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第7.4款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4-09-29 17:00至2024-10-10 17:00第9.2款信息公告媒体长沙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第22.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4-10-23 09:00(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第14.1款投标报价的规定850000元/年,2550000元为三年总预算;电子开标一览表按1年报价。第14.5款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采购预算:2550000(元)如果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550000(元)第16.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及第四章。2、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保管、封存规定:/第17.1款投标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18.1款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第21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第20款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文件: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四、投标22投标文件的递交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zfcg.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完成文件递交。第24.1款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不允许分包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第26.1款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无第26.2款解密时长30分钟六、中标信息公布第31.2款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随机抽取的方式。七、合同签订第34.1款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八、其他规定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9500元,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第39.1款其他规定根据《关于修改招标采购文件范本及明确事项的通知(三)》长采管[2016]12号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留存备查。附页2-1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竞买人、受让人等交易主体适用范本)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交易形象,本人作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一)本单位填报或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和信息,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二)严格依照国家、湖南省和长沙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系本单位自愿行为。保证无组织或参与围标、串标、出卖(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接受他人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参与竞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恶意报价、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守合同、重信用,加强单位诚信建设。保证无恶意提高造价、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良好秩序,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执行诚信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措施,触犯法律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本人郑重作出上述承诺。本人和单位员工均已熟悉诚信承诺内容并认真践行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2-2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波名城支行客户经理13874998873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肖勇光分行高级经理13755192647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黄飞燕营业部总经理13308463468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蒋寒奇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1354898297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刘栅延支行行长13337316405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蒋修远支行客户经理18607310422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邓永胜岳麓支行副行长13617319650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蔡学军公司银行部负责人13055167195中信银行长沙分行宋学农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0731-845822141长沙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联系人职 务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谢俊峰湘江中路支行公司业务管理经理84919503;13687320956光大银行长沙分行唐红英溁湾支行行长89750053;18673166920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颜国恒芙蓉中路支行88665238;13574801920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李 宁天心区支行副行长85114839;13975813058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刘 毅丽臣路支行行长82741897;13808436058长沙银行钟柯金城支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84413595;13875880163邮储银行长沙分行严春燕岳麓支行副行长85579459;13875864330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何嘉010-88822659/13718642233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蔡建雄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彭球邓霞英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1.2.正文1.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服务是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3.2本章第3.1款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以及合同款项支付具体规定。(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投标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5.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会议期间澄清。答疑会后,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章第10.1款或第10.2款相应规定办理。6.3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供应商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1.2.2.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7.2本章第10.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媒体信息发布内容存在差异的,以长沙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指定媒体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7.4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自长沙政府采购网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7.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偏离与实质性响应8.1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8.2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条款数之和)或范围时,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允许偏离的最多项数或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少于五个工作日。9.2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登录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信息公告媒体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不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费用。9.3各供应商自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指定的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4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3.三、投标文件11.投标语言11.1除专用术语外,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计量单位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两册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3.2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该节点内容的必须上传或填写在节点的对应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3.4供应商未将资格证明或商务技术相关文件上传到对应文件册的视同未提交。13.5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电子件能在电脑上正常阅读、识别和判断。14.投标报价1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报价。14.2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14.3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4.4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此修改应符合本章第22.1款的相关规定。14.5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果设)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5.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15.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提供样品的规格、型号不一致的。17.投标有效期17.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投标无效。17.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8.投标保证金18.1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签署19.1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19.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19.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交易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9.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四、投标20.供应商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投标文件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后缀名为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制作。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1.1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含澄清、说明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在安装此软件之前,须先安装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21.2供应商应使用长沙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认可的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进行系统登录、身份识别、签章、文件加解密等。CA数字证书具有唯一性,仅限于本单位在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不得转让和出借;21.3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关内容上传或填写到对应的节点位置,未按要求填写或上传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签字(含电子签章);21.5电子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供应商应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固化,并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录“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或0731-89938899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按本通用条款第10条规定,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修改后,供应商须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最新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再次上传。22.2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遇到文件递交问题,请及时咨询。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投标方在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2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4.分包24.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可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24.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4.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5.串通投标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2.5.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组织网上开标。供应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中登陆“长沙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网上开标会。26.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以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在网上进行开标、唱标,同步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26.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如开标时出现系统、网络等故障,为保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采购人可采取延期开标或延长文件上传、解密时间等措施,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27.资格审查27.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7.2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内容:本章第3.3款第(4)项规定;(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https://credit.hunan.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27.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本章第3条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2)联合体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27.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27.5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环节。27.6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及停电、系统故障等情况短时内无法恢复正常的,采购人应暂停开、评标等交易活动,并如实记录相关情况。待故障和问题解除后,恢复交易活动。1.2.6.六、中标信息公布31.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1.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4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2.供应商询问及质疑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本章第32.2款所称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4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5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2.6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2.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2.8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32.9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以书面形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2.10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组成后提出的质疑事项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2.11质疑函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1.2.7.七、合同签订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3.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履约担保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费用,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担保。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2.8.八、其他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36.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36.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实行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相应评标方法给予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6.3价格评审优惠:支持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6.4优先采购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5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36.6符合本章第36.1款、第36.2款、第36.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2)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截图)或证书(复印件)。(3)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格式)。(4)监狱企业: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6.7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投标须知前附表】附页2-2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37.招标不足三家处理37.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7.2属上款第(2)项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38.招标代理委托内容及服务费38.1招标代理委托内容:(一)、起草、编制采购文件(二)、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三)、组织采购答疑会(四)、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五)、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六)、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七)、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八)、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九)、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十)、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十一)、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十二)、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38.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3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9.1招标文件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最低评标价)1.3.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请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4.2款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第5.3款相同品牌产品,报价相同的,确定供应商推荐资格规定☑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提示:也可另行规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5.4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提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具体产品为核心产品)□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提供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包各自投标总价/%的,为核心产品。(提示:也可另行规定)第5.2款价格评审优惠①小微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优惠,其中货物、服务类项目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给予3%-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不重复享受政策;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③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且分包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5.2款优先采购①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②环境标志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上述两类产品中取其中一类。1.4.正文1.评标方法1.1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2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评标程序2.1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3.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3.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3投标文件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单位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可采用电子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6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投标报价按以下规定修正或调整:(1)如果有算术错误,投标报价将按本章第4.2款进行算术修正及修正次序规则修正。(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的,按【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相关规定进行价格调整。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1)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5.4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6.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本章第5.2款修正或调整的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1.2款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7.编写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停止评标8.1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9.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9.1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9.2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一、项目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物业管理服务二、项目金额:85万元/年(255万元/三年)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全日制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1号)服务人员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2100元/月(不含奖金加班补贴及过节福利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缴纳社保(包含五险)。三、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长沙市北雅中学(2)学校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福雅路10号2.物业服务范围(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总面积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51975平方米外墙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真石漆总面积:33000平方米外墙外墙需清洗面积(㎡)清洗面积:33800平方米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室1:大会议桌:1张、椅子:24张、功放一套;会议室2:大会议桌:1张、椅子:24张会议室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2个;总面积:120平方米报告厅室内设施说明报告厅1:椅子:200条,桌:10条,一套功放设备。大礼堂:椅子:800条,桌:10条,一套功放设备.报告厅报告厅数量(个)及总面积(㎡)报告厅:350平方米 大礼堂1020平方米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数量:102间;总面积:2550平方米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各楼栋楼层:20个;面积:35平方米车位数地上车位数地上车位数量:132个车行/人行口车行口车行口数量:1个车行/人行口人行口人行口数量:1个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电梯系统客梯:1台;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空调系统立式空调的数量46台、总功率92kw、已过质保期。壁挂式空调数量46台、总功率69kw、已过质保期。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给排水系统排水潜水泵:10台/2200瓦;总功率:22000瓦,不在质保期内;给水泵1:1台/4500瓦、给水泵2:1台,2200瓦,总功率:6700瓦,已过质保期。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自动喷淋、消火栓、广播、119联网监控、气体灭火、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防火卷帘门、组网系统、电梯联动控制系统。以上系统均已超过质保期。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安防系统门禁系统、人脸识别、监控系统,共300个左右摄像头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照明系统由学校高压配电间低压柜220V输出供电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供配电系统高压柜1台:12KV;低压柜:2台、功率400KVA(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用地面积49898平方米绿化19947平方米运动操场10599平方米路灯、草坪灯、音箱路灯:40个消防栓203个垃圾站1个门前三包门前三包面积:200平方米监控摄像头:500个指示牌、显示屏指示牌1个、显示屏3个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1)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2)全面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包含人员、车辆进入管理;卫生保洁管理、电气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等。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3)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4)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5)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建立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4档案管理(1)建立物业信息,准确、及时地对文件资料和服务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并确保其物理安全。(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①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记录。②房屋维护服务:房屋台账、使用说明、房屋装修、维保记录等。③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④保安服务:监控记录、突发事件演习与处置记录等。⑤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⑥绿化服务:绿化总平面图、清洁整改记录、消杀记录等。⑦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5 服务改进 (1)明确负责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过程进行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持续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6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及会务(1)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2)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对车辆进行有序引导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3)活动进行中应重点关注对师生的疏导,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4)活动进行中发现不当行为应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采购人;(5)活动后应对物品物资进行盘点和归位,清洁场地卫生,关闭灯光、空调等设备。(6)提供会前、会中茶水保障服务,会后会场保洁工作7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学校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8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房屋维护服务方案、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绿化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宿管员服务方案等。9信报服务(1)对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2)及时投送或通知收件人领取。(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10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2)紧急维修应当1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2、项目经理工作内容① 建立健全各项物业管理制度,并将主要管理制度上墙公示。② 建立学校各类委托设备及房屋的台账资料,物资台账基本相符率达到 99%以上,并每季度更新。③及时收集并处理投诉、维修、物业服务等问题,对物业工作平台进行维护。④每学期召开一次师生恳谈会,了解师生的实际需求,并予以改进。⑤每学期进行一次服务项目内的师生满意度测评。⑥对物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⑦根据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各项综合管理服务并达到考核要求。3、房屋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走道及扶手、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天台隔热层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4)根据校舍木结构、砖石结构、钢结构等不同的养护要 求,制定防潮、防腐、防蚁蛀、防锈等定期保养、修缮计划。(5)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6)根据防汛、防梅雨、防冻、防治白蚁等需要,制定季节性预防养护计划。(7)适时向学校提出油饰、粉刷、集中更换门窗等中修维护计划。(8)学校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9)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2其他设施(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围墙、道路、场地、管井、沟渠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雨污水管井、化粪池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3标识标牌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4、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2设备机房(1)所有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2)所有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4)设备机房消防、通风、应急照明的维护,防止小动物进入。(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7)实时关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汇报。3给排水系统(1)污水泵、提升泵、排水泵、阀门、曝气风机、排水系 统通畅,各种管道阀门完好,仪表显示正确,无跑、冒、滴、漏; 用户末端的水压及流量满足使用要求。(2)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水箱每学期清洗消毒,无二次污染,清洗消毒后的水箱应取得水质检测报告。(3)卫生间、水房设施正常运行。(4)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5)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6)应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维护、润滑。4消防系统(1)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2)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宜图文结合。(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4)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5)校区内所有灭火器的检查、维护、更换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6)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7)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5弱电系统实时关注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汇报。6电梯系统(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月至少开展1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3)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维修保养合同完备。负责电梯每年的年检工作并按要求取得质检部门核发的电梯使用标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的有关要求。(5)确保升降电梯 24 小时正常运行,轿厢内、外按钮、 灯具等配件保持完好。电梯出现故障或险情时,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6)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7)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5、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外围场地及绿化的保洁①房屋周边区域、道路、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落叶。②道路地面、广场地面、绿化带、开放式地沟大件垃圾 ≤1 件。③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④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2)大厅、楼内公共通道: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④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 教学及辅助用房保洁①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 污渍。②平台台阶、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 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扬尘蛛网。③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④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⑤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垃圾 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⑥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地脚线、照明开关无 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⑦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 面)光亮、无污迹和扬尘蛛网。(4)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功能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③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5)作业工具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6)公共卫生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绿地内无杂物、无改变用途和破坏、践踏、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垃圾装袋,日产日清。(6)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7)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8)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9)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清运垃圾至指定点。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次作业。(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孳生,达到基本无老鼠活动迹象,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四害处理工作。。(3)蚊虫控制目标达到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颁布的虫害密度控制标准。(4)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配合学校做好消杀工作。6会务服务(1)在会议期间,提前到达会议室,进行细致的会议室布置和检查。确保桌椅摆放整齐、音响设备正常运行、灯光照明适宜等。准备好充足的茶水、纸巾等物品,确保参会者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2)在会议进行中,保持高度的警觉性,随时关注会议进程和参会者的需求。主动为参会者提供茶水、更换纸巾等服务。(3)会后做好桌面、地面的保洁的工作,桌椅、设备的还原,灯、空调及设备的断电工作。(4)会务人员必须具备会务设备操作技能,熟悉各种会务保障流程和礼仪,提前做好会务场地布置,设备调试工作,确保会议正常进行。(5)具备灵活应变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7其他协助工作(1)根据学校考试安排,配合做好考场部署工作:调摆课桌椅,考试结束后,协助委托方恢复教学设施状态,打扫考场卫生。(2)大型活动后应对物品物资进行盘点和归位,清洁场地卫生。 6、绿化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制定绿化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绿化服务工作记录,填写规范。(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4)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应当符合规定要求。2室外绿化养护(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基本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基本无枯叶、无病虫、基本无死树缺株。(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6)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9)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7、保安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安服务相关制度,并按照执行。(2)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2出入管理(1)设置门岗。学校主出入口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2)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区,确保治安环境良好。(3)在出入口对外来人员及其携带大件物品、外来车辆进行询问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4)大件物品搬出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清单,经核实后放行。(5)排查可疑人员,对于不出示证件、不按规定登记、不听劝阻而强行闯入者,及时劝离,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6)上下学期间及时疏导学生,保持大门进出通道畅通,保证学生安全通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疏导学生家长,有效疏导如出入口家长集聚、车辆拥堵、货物堵塞道路等情况。(7)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品进出实行安检、登记、电话确认等分类管理措施。大宗物品进出会同接收单位收件人审检,严防违禁品(包括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品等)、限带品(学校自行规定的学生限带品等)进入。(8)对进入校区的施工人员及工具、材料等实行验证、登记管理。(9)提供现场接待服务。①做好来访人员、车辆进出证件登记,及时通报。②严禁无关人员、可疑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内。③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分类放置。④现场办理等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等待较长时间应当及时沟通。⑤对来访人员及时处理或答复。⑥与被访人进行核实确认;告知被访人的办公室门牌号;告知访客注意事项等。(10)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3值班巡查(1)建立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每日教学、办公活动结束后,对教学、办公场所进行巡查清场。(2)制定巡查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执行,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装修区域的巡查。(3)巡查期间保持通信设施设备畅通,遇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在现场采取相应措施。(4)收到监控室指令后,巡查人员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5)劝阻和制止危害安全、影响教学环境秩序的行为。(6)巡查中发现各区域内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4监控值守(1)监控室环境符合系统设备运行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系统功能正常。(2)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3)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4)值班期间遵守操作规程和保密制度,做好监控记录的保存工作。(5)监控记录保持完整,保存时间不应少于90天。(6)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记录,经授权人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7)监控室收到火情等报警信号、其他异常情况信号后,及时报警并安排其他安保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5车辆停放(1)校内机动车辆实行车辆通行证制度,外来机动车辆出入需进行验证和刷卡。(2)车辆行驶路线设置合理、规范,导向标志完整、清晰。(3)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4)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停放车辆或充电。(5)非机动车定点有序停放。6消防安全管理(1)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2)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1人并持证上岗。(3)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带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室外消防栓、室外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巡查工作。(4)人员逃生通道、消防车通道无堵塞,可随时正常使用。(5)易燃易爆品设专区专人管理,做好相关记录。(6)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7突发事件处理(1)制定突发事件安全责任书,明确突发事件责任人及应承担的安全责任。(2)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3)识别、分析各种潜在风险,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配备应急物资。(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有相应记录。(5)发生意外事件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维护学校学生的正常上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6)应急预案终止实施后,积极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消除事故带来的不良影响。(7)事故处理后,及时形成事故应急总结报告,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8大型活动秩序(1)制定相应的活动秩序维护方案,合理安排人员,并对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2)应当保障通道、出入口、停车场等区域畅通。(3)活动举办过程中,做好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确保活动正常进行。(4)对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支持,重点部位和目标的警戒,防止无关人员靠近或进入,活动进行中应重点关注对师生的疏导,避免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活动进行中发现不当行为应及时制止,必要时报告委托方。9其他协助工作(1)针对残疾、生病、少数民族等特殊学生群体提供必要的帮扶。(2)对校园安全文明行为进行宣传和引导。(3)维护考场秩序,配合相关方开展考场周边警戒,及时劝止喧哗、干扰、闹事等情形发生。5、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岗位人数工作内容及要求项目经理1人1、岗位要求①学历要求: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②执业资格要求:应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房屋及公共维护人员1人1、岗位要求① 年龄要求:年龄 45 岁(含)以下。②至少拥有2年以上的泥瓦工相关工作经验。③必须熟练掌握泥瓦工的基本技能,包括但不限于砌砖、抹灰、贴瓷砖、地面找平等。④熟悉各类建筑材料的特性和使用方法,能够根据需要进行选择和搭配。⑤具备一定的识图能力,能够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保安员9人1、岗位要求①执业资格要求:全部9人应持有《保安员证》;其中3人还应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中级以上证书。②年龄要求:年龄 45岁(含)以下。2、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保洁员8人1、岗位要求年龄要求:①其中6人年龄为女性50岁(含)以下,男性55岁(含)以下②另2人年龄为女性40岁(含)以下。2、服务时间:24小时按需服务。绿化服务人员1人1、岗位要求①执业资格:应持有园林绿化类相关证书。②年龄:55岁(含)以下2、服务时间:24 小时按需服务。注:1、投标人需依据本项目所需岗位、人数提交拟派人员详细表格(表格内容包含名字、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物业项目经理证书、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或中级以上证书、园林绿化类相关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资料有缺漏按无效投标处理。2、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如在中标后出现无法到岗工作,采购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合同签订前采购需对拟派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如查验证件有虚假的报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虚假应标处理。4、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前物业公司办理好交接手续,拟派与投标文件一致的团队成员投入校园物业管理工作,不得因此耽误学校日常工作。六、其他相关规定1、维修资金(1)大楼主体、设施设备在规定保修期间内,由物业部门联系保修单位负责保修。(2)维修养护项目和房屋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由中标人报请采购人实施。2、由学校提供物业公司办公、仓库用房、员工住宿用房,水电费由学校负责。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物业公司免费使用,合同终止后交回采购人。3、物业使用的职员劳保用品(含制服)由物业公司负责,学校负责督查。4、对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防火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格管理工作人员,确保全年无一例安全防火事件,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物业公司承担。5、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及费用的要求: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6、对物业管理公司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及健康状况的要求:统一着装,持证挂牌上岗,健康状况无传染疾病,仪容合格。7、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其他要求:(如保密等)不得透露本校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对外不得损害我校名誉,和我校师生交往不得散布流言蜚语,遵守我校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要求。8、私人财产自己保管,丢失自负。学校尽可能为物业员工提供生活便利。9、中标单位需每年从学校可回收物中分拣出的可再利用物资折算六千元人民币,由学校考核并用于表彰奖励在后勤服务中表现卓越、对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贡献突出的个人,以此激发后勤人员对垃圾收集与分类工作的执行效率。10、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了解学校现场情况的,请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至长沙市北雅中学总务处报备登记,由学校安排专人带领进行踏勘和了解情况(联系人:刘羽,联系电话:13973255260),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七、履约验收1、验收的主体:采购人。2、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3、时间或条件:中标人应在次月初提交上月验收申请书,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4、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由采购人完成验收。5、验收程序:5.1采购人派工作人员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合同落实服务质量的事项,填写《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附件)交中标人负责人签收,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监督。5.2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在次月内对上月度物业服务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项进行扣分并填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汇总表》和出具个人验收意见、项目验收书,待中标人和采购人确认后,经采购人审核通过,按《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约定扣分值,计算减付当月度物业服务费总额。5.3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费用申请后,采购人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5.4验收资料归档:每月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5.5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中标人整改后3日内重新申请验收。6、验收内容: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标准及要求结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验收。7、验收要求:按照《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执行8、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8.1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服务内容及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累计两个月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8.2因中标人管理责任,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且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从当月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按伍仟元/次减付物业服务费;未经采购人批准,物业服务人员擅自放行采购人委托管理的公用设备及配件、器材等出学校外,从当月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按捌仟元/次减付物业费;造成学校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影响正常秩序的,从当月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壹万元/次减付物业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除按实赔偿外,从当月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按2万元/次扣除物业服务费,并且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后续《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9、争议处理:中标人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因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0、验收费用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1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对中标人服务内容按照《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进行验收。(2)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支付手续。(3)如中标人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累计两个月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中标人承担。12、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要求。(2)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3日内申请重新验收。(3)中标人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八、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1、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人:长沙市北雅中学3、付款方式:每月验收合格并依据考核情况进行结算。4、本项目投标报价实行综合全面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保险、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暂行办法项目考核指标分值得分情况基本服务1、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2、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3、着装分类统一,佩戴标识。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4、是否定期安排人员培训5、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保密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10房屋维护服务1、学校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2、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3、路面状态良好,地漏通畅不堵塞。4、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10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3、消防、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4、给排水、电梯、空调、供电、照明等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或使用。20保洁服务1、外围场地及绿化的保洁①房屋周边区域、道路、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落叶。②道路地面、广场地面、绿化带、开放式地沟大件垃圾 ≤1 件。③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和扬尘蛛网。④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2、教学及辅助用房保洁①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②平台台阶、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扬尘蛛网。③消防栓、消防箱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④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⑤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⑥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⑦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⑧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垃圾 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⑨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地脚线、照明开关无 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⑩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和扬尘蛛网。⑪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⑫玻璃幕墙明亮、无污渍,横档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3、垃圾分类与清运①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②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③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4、卫生消杀①无老鼠活动迹象。②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20保洁服务1、外围场地及绿化的保洁①房屋周边区域、道路、周边绿化带内无明显垃圾、落叶。②道路地面、广场地面、绿化带、开放式地沟大件垃圾 ≤1 件。③室外体育场地面无明显垃圾和扬尘蛛网。④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贴、乱涂、乱画和乱悬挂现象。2、教学及辅助用房保洁①卫生工具摆放在工具室,保持工具整齐,地面干净无污渍。②平台台阶、楼内走道、扶梯地面无污渍,无大件垃圾;扶梯扶手、栏杆保持干净,无扬尘蛛网。③消防栓、消防箱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④桌椅保持干净、无水迹和污渍;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污迹、水迹。⑤教室多媒体设备保持整洁,表面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⑥饮水机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下面水槽无污渍积水。⑦坐厕内、小便池内刷洗干净,无明显尿渍,保持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镜面保持光亮,无明显水迹,面盆无水锈。⑧垃圾箱筒表面无污渍、无积灰、里面套垃圾袋,垃圾 箱筒内的垃圾不超过 3/4 的高度。⑨隔断、人手高墙面、门、门框、地脚线、照明开关无 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⑩电梯轿厢四壁光洁明亮、无浮灰,不锈钢表面(镜面)光亮、无污迹和扬尘蛛网。⑪每日更换轿厢内地垫,保持地垫干净、无明显污迹。⑫玻璃幕墙明亮、无污渍,横档无明显积灰和扬尘蛛网。3、垃圾分类与清运①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②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③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化粪池清掏,无明显异味。4、卫生消杀①无老鼠活动迹象。②室内区域无苍蝇、蟑螂、白蚁等活动迹象。20绿化服务①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②花草树木生长正常,剪修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③落实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④根据季节和天气对植物进行浇水、施肥、松土和补栽苗木。10保安服务(1)出入管理及车辆停放管理①对巡查、值守及异常情况等是否做好相关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②配备保安服务必要的器材是否齐全。③合理规划车辆停放区域,张贴车辆引导标识,对车辆及停放区域实行规范管理。(2)安全巡查①校区设置24小时巡查岗,制定相对固定的巡查路线, 路线设置覆盖率100%。②监控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监控室实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监控记录画面清晰,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3)消防系统①消防系统设施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②消防泵至少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 ,每学年保养一次,保证工作站工作正常;消火栓、灭火器至少每月巡查一次,保持消火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能正常供水,消防栓、供水管道做好冬季防冻措施,做好台账记录;消防带至少每学期检查一次,阀杆处每学期加注润滑油并做放水检查一次。(4)突发事件处理①建立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队伍,明确各自的职责。201、本考核办法按月考核,不定期抽检。2、由学校按照上述6项服务标准按月自行组织日常考核。有1项未达到服务标准要求的扣1分。3、每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不予扣除款项;考核得分在95分(不含95)至85分(含85)每分扣除100元;85分(不含85)至80分(含80分)每分扣除200元;考核低于80分每分扣除500元;在每季度结算时对应扣除款项后进行支付。年度月平均考核不低于80分,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未发生治安案件,未发生扰乱正常秩序事件,合同可续签至下一个合同期。月考核低于60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暂不支付本月物业服务费,待下季度复核整改情况后再统一结算物业服务费,如果连续两个月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选择供应商。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人员:考核时间:年月日序号存在问题整改时限整改结果123……物业公司负责人签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工作考核汇总表考核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考核内容考核分数考 核 情 况基本服务20房屋维护服务10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20保洁服务20绿化服务10保安服务20总 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管理信息(1)采购组织形式:(2)采购方式:(3)项目名称:2.合同标的及金额序号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3.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4.付款:。5.履约验收方式: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页、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不可抗力19.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9.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9.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0.解决争议的方法20.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0.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2.通知22.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4.合同生效24.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1.1款甲方名称、地址 第五章第1.2(6)项项目现场第五章第5.1款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及方式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第五章第9.2(1) 项质量保证期第五章第9.2(3) 项响应时间第五章第13.5款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第五章第14.2(6) 项伴随服务 ,或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第五章第20.2款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五章第23.1款合同未尽事项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开标一览表四、分项价格表五、商务响应偏离表六、中小企业声明函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九、技术响应偏离表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一、电子开标一览表十二、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十五、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材料一、封面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日期:二、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价格表四、商务响应/偏离表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部分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技术响应/偏离表九、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十、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二、授权委托书十三、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三、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项目名称 1每年报价大写: 人民币(元)整 小写: 人民币(元)整2投标总价人民币(已包含价格优惠) 大写: 人民币(元)整小写: 人民币(元)整3服务期限4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5备注:“电子开标一览表” 按1年填报。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第14.1款的要求报价。(2)供应商的价格折扣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四、分项价格表1、分项报价表说明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3)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供应商自已承担。2、分项报价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类别分项数量月度费用年度费用备注合计(每年)总计(每年物业费*服务年限)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投标文件章节和条款号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_日六、中小企业声明函附页5-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商(服务商)为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商(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运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资产总额。3、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八、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1、本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工种或岗位身份证号码年龄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水平)类别及等级联系电话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2、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人员证书或证明文件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文件目录:1、2、3、......3、根据第四章需求内容投标人自行编制服务方案。九、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投标文件章节条款号及内容响应/偏离说明备注:“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_日十、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第四章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十一、电子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标题 内容 十二、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长沙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投标文件第二册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日期: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作为签字代表的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询问、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五、供应商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填写须知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等)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页13-3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页13-4分包意向协议书附页13-5其他说明附页13-6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附页1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根据项目具体履约需求明确)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有的话)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附页1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备注: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附页13-3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