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招标公告(成都市气象局2024)



成都市气象局2024-2025年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成都市气象局2024-2025年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68-2441ZHBC-1728
项目名称:成都市气象局2024-2025年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4月期间,共计140天,具体开始日期根据采购人作业需求确定,采购人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2、远程获取:将介绍信(含联系方式)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盖鲜章后扫描(或拍摄)为电子档发送至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1341712511@qq.com,(报名联系人:陶女士,电话:18181917623,获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经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招标文件电子档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 3、供应商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400万元,其中留机服务费最高限价:14000元/天,结算价按照实际的飞行总时长据实结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气象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980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电话: 028-870361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联系方式:李先生,电话:028-83388382-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28-83388382-8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成都市气象局2024-2025年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气象服务

采购单位
成都市气象局

行政区域
成都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15:3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30

开标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388382-820

采购单位
成都市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9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孙老师 ,电话: 028-87036194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801-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电话:028-83388382-820

附件:

附件1
1728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了抗御干旱、保护农业生产、增加水库蓄水、阻力生态文明建设,计划租用飞机(含机场保障)在我市及上游区域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及开展大气探测。采购内容包括飞机租用、机场保障、空域协调、实施飞行、大气探测、提供增雨焰条并实施飞机增雨作业等服务。(二)技术服务要求★1.人影作业天气条件分析。每次开展飞机人工增雨作业为采购人提供作业条件分析:包括天气形势分析、云系特征及演变预报、云垂直结构和作业条件分析预报、作业条件分析。提交不少于10架次人工增雨作业的效果评估报告(提供承诺函)。★2.作业飞机:作业飞机经民航管理部门批准适航,且经过人工影响天气设备改装,具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机舱容量除飞行机组外,可同时搭载机组操作人员至少3人。具备夜航能力,续航能力达4小时以上;作业飞机具备双发密封舱,作业飞行高度能达到海拔6000米以上(提供承诺函)。★3.负责作业飞机的维护、使用和飞行管理;任务期间每天必须有1架飞机待命,保障随时实施作业飞行(提供承诺函)。★4.机组配备:提供至少一套飞行员机组,包括一名机长、一名副机长以及机务人员,飞行员机组具有扎实的飞行技术,熟悉通用航空飞行规章及行业规范,无不良飞行记录,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商用驾驶员执照。机组人员能够配合采购人的作业操作人员进行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提供承诺函)。★5.起降机场:主机场距离成都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成都市温江区科锦路980号)直线距离60公里以内,具有夜航保障能力(提供承诺函)。★6.催化设备:作业飞机配备增雨作业设备,每次使用的催化焰条碘化银含量不低于320g。(提供承诺函)。★7.空域保障:负责办理采购人实施飞机作业范围的空域审批手续及每次作业的空域申请,包括相关机场的空域协调保障(提供承诺函)。★8.飞行服务保障:办理起降机场有关飞行手续,负责飞行计划的申报;在收到采购人下达的飞行任务后,应立即向空管部门上报飞行计划;在计划批准后,供应商立即到位待命(提供承诺函)。▲9.熟悉有关飞机增雨作业的空域管理、适航审批、安全监管等业务流程,负责飞机作业空域申请、适航审批等相关手续、批件的办理工作,保证飞机作业顺利实施。▲10.飞行员能够在复杂天气条件下飞行,每次作业必须按照采购人预先提供的飞行路线和方案进行飞行作业,在保证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在云中实施催化剂播撒。如遇有天气条件等发生变化,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空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及时修正飞行航线和高度。▲11.供应商应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采购人的人工增雨工作,服务期内不得无故拒飞、影响任务执行,且每次飞行按民航现行法规执行。▲12.作业飞机具备空地信息传输设备,应将飞机飞行日期、时间、经度、纬度、高度、航速、轨迹等信息实时传输到地面成都市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合同期间供应商负责空地信息传输设备的维护,确保数据传输正常。▲13.开展大气探测飞行期间,机载设备具备温、压、湿等气象要素探测、数据分析和存储能力,具备大气粒子2-6200微米的探测能力,具备空中液态水含量的探测能力,能给出温、压、湿、空速、轨迹信息、粒子谱、二维图像、计算含水量等原始数据,在每次开展探测飞行后,将探测数据拷贝给采购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得分)▲14.因作业飞机、有关器械设备出现故障不能作业时,供应商须启动2套应急方案:一是在24小时内解决故障并可开展增雨作业;二是提供备用作业飞机,满足48小时内开展增雨作业要求。★(三)商务要求1.服务实施1.1实施时间:2024年11月-2025年4月期间,共计140天,具体开始日期根据采购人作业需求确定,采购人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1.2飞行实施计划1.2.1开展增雨作业飞行81小时,飞行总时长达到81小时后,若采购方仍有飞行作业需求,中标人不得拒绝;每次使用催化焰条碘化银含量不低于320g。飞行服务费(飞行小时数)以飞机发动机运转时间结算,装备测试如启动发动机,运转时间可计入飞行小时数。飞机发动机启动运转至实际起飞,如超过30分钟,仅能结算30分钟,其余不计入飞行小时数;飞机落地后至发动机停止,如超过20分钟,仅能结算20分钟,其余不计入飞行小时数。1.2.2开展云物理探测8架次(可与增雨作业同时实施)。1.3飞行作业实施地点:成都地区及其降水云系上游地区。1.4服务期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作业,服务期按耽误时间顺延或每耽误1天飞行,按中标总价的千分之五扣除。1.5中标人应提供每次飞机人影作业记录表(由采购人提供模版),记录表内容包括作业人员、飞行航线、飞行时间、催化剂用量等作业信息。2.安全责任2.1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专业飞行工作细则》《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民航《运营手册》及有关部门制订的飞机人工增雨飞行保障措施。2.2中标人负责安装和检查执飞任务的催化剂(焰条)。2.3中标人负责提供任务所需的机载设备,包括催化、探测、通信等机载设备,并检查设备系统状态保证使用安全。2.4中标人负责放飞安全把关,负责飞机及设备安全和飞行安全。2.5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如发生飞行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应事故责任。3.付款方法和条件3.1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价款50%给供应商。3.2合同执行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验收结算价款支付剩余金额。4.履约验收4.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每一项技术要求、服务内容等方面组织验收,中标人配合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意见。(具体实施流程将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作出详细安排)。4.1.1合同执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中标人应当提供本项目验收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空域申请、飞行计划单、飞行作业记录、作业天气条件分析等)。4.1.2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人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4.1.3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4.2验收不合格的处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须退还预付款,采购人不予支付采购资金且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虚假响应中标处理报财政部门备案作出相关处罚。(四)其他要求1.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需求分析,内容包括:①项目及背景理解和认识;②本项目对飞机作业的需求分析;③复杂天气条件对作业飞机的性能要求;④项目实施效果预期分析。2.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①作业天气条件分析方案;②具体服务内容及流程方案;③飞机作业时段及保障措施方案;④作业覆盖区域及技术准备。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证措施内容包括:①外场作业装备、技术等保障;②服务质量管控方案;③作业飞机及人员安全保障措施;④应急响应措施。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其他成员具有具有航空类或气象类职称证书。5.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含)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注:1、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实质性条款负偏离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其余未标注“★”号条款均允许负偏离。2.条款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效力相当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条款视为负偏离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条款中标注“优于”、小于或大于等要求,无特别说明外,均包含本数。4.条款中,要求为明确数值且未载明大于或小于的,根据产品性能或功能需要,属于小于该数值更优的响应数值在小于时不视为负偏离,属于大于该数值更优的响应数值在大于时不视为负偏离。5.条款中,对产品有明确性能(或功能)、技术、材质要求的,使用性能(或功能)、技术、材质相当或更优的其它性能(或功能)、技术、材质,不视为负偏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飞机增雨作业及保障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