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共富研究招标公告(缙云县水利局2024)
项目概况
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4-88
项目名称: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研究通过调查分析水利、文化及其他特色资源,梳理总结好溪流域多年治理经验基础,明确治水成效和作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缙云县新区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六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缙云县水利局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洁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013095
质疑联系人:杜洁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8-3013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4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开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3316398
质疑联系人:江敏杰
质疑联系方式:0578-33163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缙云县财政局7楼
传 真:
联 系 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x187.8K
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磋商文件.docx
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Y分散磋商2024-88采购单位:缙云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五章磋商文件相关格式3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58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8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4-88项目名称: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0万元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标项1: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资格条件:/。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竞争性磋商获取: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3.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4.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2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5.招标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四、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935110941@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七、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八、磋商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磋商、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十、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开放联系电话:0578-3316398质疑联系人:江敏杰联系电话:0578-3316398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405号2.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水利局联系人:杜洁琴联系电话:0578-3013095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层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好溪为缙云县的母亲河,近年来缙云水利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实施了潜明水库、好溪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为好溪流域进一步探索流域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要素保障。二、工作内容本研究通过调查分析水利、文化及其他特色资源,梳理总结好溪流域多年治理经验基础,明确治水成效和作用。三、工作要求结合好溪流域的水域及岸线的资源、保护及发展需求,开展产业集群研究、研究要素保障、分析资金筹措方案和实施路径,引导引进可促进流域区域共富项目,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提交《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报告四、技术标准1、提交的报告应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五、项目进度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40%作为预付款,乙方应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按其要求执行。(2)乙方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30天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经甲方确定金额的税务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七、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交通住宿成本、办公经费、管理费、税金、代理服务费、专家费、验收等其他费用所有费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缙云县水利局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6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地址:935110941@qq.com)。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7答疑与质疑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必现场参加磋商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1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成交通知书。1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地点:缙云县水利局。17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8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采购项目是属分散采购类型。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招标代理基准费率(计价格[2002]1980号文)*75%计取(如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0温馨提示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400-903-958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注:磋商文件后面的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缙云县水利局。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2.1.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1.8“电子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2.1.9“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点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详见采购公告。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竞争性磋商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服务、竞争性磋商、评审程序和合同条款。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采购公告6.1.2采购需求6.1.3供应商须知(包括磋商须知前附表)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五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等上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五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2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11.1.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1.1.3资格声明;▲11.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1.1.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11.1.9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2.1磋商声明书;▲11.2.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11.2.3商务响应表;11.2.4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磋商的其它商务技术材料等)。11.2.5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的服务、技术指标等。11.2.6根据评分项自行编制11.2.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11.2.8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3.1开标一览表11.3.2分项报价表11.3.3磋商报价▲11.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3.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1.3.3.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5本项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人工、保险、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12.磋商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12.1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均为90天。14.磋商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4.1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4.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14.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备份响应文件电子且有效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包括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视同放弃投标;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导入及加密15.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15.2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6.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17.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五开标和磋商18.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18.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8.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磋商、评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18.3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项目磋商会议开始,介绍参加本次磋商文件的相关人员;(2)介绍招标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填写并通过电子邮箱(935110941@qq.com)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时间为询标函发出后30分钟内,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4)宣布开标纪律;(5)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935110941@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18.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8.5开标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19.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磋商,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磋商流程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成交候选人。20.2响应文件的审查20.2.1符合性审查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二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3磋商20.3.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竞争性磋商结果提出异议。20.3.2磋商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宣读磋商会日程安排等。公布磋商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后,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供应商名称、首次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20.3.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0.3.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3.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0.3.9磋商会结束。20.3.10磋商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0.4评审(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评分。对各响应文件商务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计算得分。21.响应文件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磋商最终报价,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4.1自项目评审时起至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4.2本项目开标、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会、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5.1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的;25.3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5.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5.5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5.6磋商小组评定有单个产品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25.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5.8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5.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25.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5.11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5.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在线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3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5.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5.16不同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相同;25.17不同供应商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25.18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25.1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6突发情况处理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法律责任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29.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0.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3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0.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导错位置;八询问3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1.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答复内容传真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4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九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投诉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十一授予合同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将包括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中发布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通过系统内结果查看栏目查看项目成交通知书。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补充合同交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37.签订合同37.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7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验收38.供应商应分年度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通过采购人或其上级相关部分组织的验收会。38.1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8.2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3其他供应商,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4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2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39.3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4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40.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40.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0.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40.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十四其他事项41.解释权41.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人。4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3.项目监督43.1本项目接受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署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项目名称)中所需(服务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以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成交)通知书;c.变更补充文件(如有);d.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修改文件);e.中标(成交)人响应文件(含澄清内容);二、服务内容三、提交成果4、项目进度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五、总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六、履约保证金:本合同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协调本项目工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的配合问题;(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并对委托范围内的任务结果的完整性,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和投标书中有关服务质量方面的承诺进行合同任务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服务的质量;(3)乙方应依据合同,接受甲方的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并不因此变更或免除乙方的责任。八、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九、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40%作为预付款,乙方应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按其要求执行。(2)乙方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30天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经甲方确定金额的税务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一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如期提交成果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如期提交成果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如期提交成果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退还全部已收取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1.2_种方式解决争议:1.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向___丽水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项目甲方招标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均作为本合同要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一式六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甲方:乙方:名称:(印章)名称:(印章)年月日年月日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五章磋商文件相关格式1、资格文件格式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资格审查文件)采购编号:参与标段: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地址:资格审查文件目录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3.资格声明;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8.联合体协议书。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2.电子文档须加盖电子签章确认。2、授权委托书缙云县水利局:我(负责人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附:1、被委托人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性别: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3、资格声明缙云县水利局:(供应商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标段(采购编号:)的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注:1.上表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缙云县水利局: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缙云县水利局: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不偷逃税款和逃避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缙云县水利局:我方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2监狱企业证明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联合体协议书模板(联合体提供)(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工作内容),(成员名称)承担(工作内容)。(以上工作内容按实际内容填写,且不可重复填写)6.在本次联合体报价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费用分配说明: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大型企业合同金额达到%,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一式贰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成员名称:(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商务技术文件)采购编号:参与标段: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地址: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磋商声明书;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3.商务响应表;4.其它(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和打分内容格式自拟)。1、磋商声明书缙云县水利局:(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供应商名称)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以及磋商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份;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详见报价表。4、如果我方成交,在前完成该项目。5、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6、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我方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报。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机构代码编号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编号供应商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供应商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磋商:采购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品牌(如磋商文件有品牌可选)1234供应商(电子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3、商务响应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类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供应商承诺备注1服务期请自行填写2付款方式345……67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4、其它(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和打分内容格式自拟)。三、报价文件格式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报价文件)采购编号:参与标段:磋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地址: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分项报价表1、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报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名称总报价项目总报价大写: (¥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电子章,否则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3.本项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人工、保险、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磋商小组应要求该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按规定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2、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内容要求:1、供应商需按“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对产生总报价的分项报价进行详细列表说明。以下表格仅供参考,供应商可以按第二章和第五章相关内容和要求自行设计。序号项目名称内容概况数量单价总价12345678总计注:1、供应商对产生报价的分项详细列表说明。2、“分项报价表”所涉及的表格和内容较多,各供应商没有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评审总则和规定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资信、商务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1.2评审时,磋商小组应对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可当场询问供应商,并可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1.3评审原则:1.3.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由磋商小组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磋商因素的量化指标磋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磋商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磋商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二、磋商小组2.1磋商小组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磋商小组成员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磋商程序3.磋商方式及程序:3.1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会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二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3.2磋商:3.2.1初审和初评: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和初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存在“▲”项不允许实质性负偏离,或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本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3.2.2第一轮磋商:对进入第一轮磋商的供应商再次进行评审、质疑和澄清。在此阶段,磋商小组依据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服务和商务磋商,根据评审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重新承诺服务以满足采购人最大需求。3.2.3第二轮磋商:对第一轮磋商结果不满意,磋商小组可以再次要求供应商进行第二轮磋商,磋商内容及要求跟第一轮磋商相同。3.2.4每轮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对该轮磋商情况进行讨论,综合考虑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及性价比,有权对技术方案最差供应商或性价比最低的供应商进行淘汰,最多淘汰一名,并将淘汰理由写入磋商报告。3.2.5磋商轮次最多不得超过二轮,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供应商二家以上(含)的,最后一轮的入围供应商应不少于二家。3.2.6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入围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供应商进行最后一轮报价。3.3评审3.3.1技术文件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2)各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磋商小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3.3报价文件评审(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保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2)报价修正;(3)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4)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3.4评标结果3.4.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供应商的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3.4.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3.4.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成交人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3.5宣布响应文件得分,宣读最终报价。3.6磋商小组对最终报价进行打分。3.7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4.磋商注意事项4.4.1磋商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派代表按磋商小组在线通知的时间参加磋商。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人员应及时在线解释和澄清磋商响应文件相关内容,以线上方式重新做出承诺并签署确定。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4.4.2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要求该供应商在线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4.4.3出席磋商的有关人员:监督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小组负责现场监督。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每次报价及重新承诺)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接收,任何参与磋商的个人均不得私自拆封。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成交候选人、填写评审报告等。四、评审纪律和要求4.1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4.2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4.3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4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4.5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4.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4.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4.8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9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4.10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4.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12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4.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4.1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15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4.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4.15.2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的;4.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4.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4.15.5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4.15.6上述4.15.1至4.15.5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4.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4.17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评审内容及规定5.1本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5.1.1项目资信及技术权重为90%,总分值为90分: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磋商小组成员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供应商最终技术得分为各磋商小组成员对该供应商的技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5.1.2报价权重为10%,总分值为10分,由磋商小组成员按各供应商的报价统一计算。5.1.3磋商小组成员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5.2结果确定规则要求: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磋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技术、报价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5.3磋商小组将以各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为依据,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磋商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5.4磋商报告由采购人确认,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5.5磋商结果在评审当日在开标室宣布。六、评审原则及办法6.评审内容和标准6.1资信商务及技术分值共90分,权重为90%。序号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备注1投标人实力(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4)供应商具有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1、认证范围须包含工程咨询、工程设计;2、如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成员单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4客观分2类似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类似项目指生态共富类项目研究或生态共富类项目方案或生态共富类项目设计)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成员单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1客观分3项目组技术人员配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指派。)具有水利规划相关专业正高级(教授级)职称得3分,副高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指派。)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证书、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分,具有一项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6客观分3项目组技术人员配备拟派本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具有水文、水利规划设计、水利工程、水资源、水环境、水利工程信息化、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高级(副教授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具有一个专业的得1分,最高得8分。注:如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牵头人具备,成员单位提供不得分。【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8客观分4项目解读和总体思路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概况、项目背景的理解和认识程度,详细阐述项目的思路和重点方向。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技术难点把握准确,设计服务重点突出。方案完整、科学、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2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欠可行、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12主观分5政策分析通过梳理国家、省级、市县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研究分析符合本项目的政策导向,为项目争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提供有力支撑。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2分,内容欠完整、欠科学、欠可行、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12主观分6重点难点分析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和提出的重点、难点的相应解决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完整、科学、可行、合理、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欠完整、欠科学、欠可行、欠合理的每项扣1分;10主观分7技术服务方案1.项目需求分析(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及预期目标的理解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优秀,科学合理、分析到位的得6分。②在此基础上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③内容基本提及的得2分;④未提及的不得分。6主观分8技术服务方案2.总体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方案内容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各项措施是否明确、到位且满足采购需求进行综合评分。①分析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0分;②分析内容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7分;③分析内容笼统,内容模糊,不够合理的得4分;④分析未提供的不得分。10主观分9技术服务方案3.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提出的保障措施具有的科学合理性、严密性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措施全面可靠,对本项目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得5分;②措施简单,缺乏对本项目的针对性的得3分;③措施存在明显缺陷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10技术服务方案4.进度安排(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计划,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3分;③内容笼统,内容模糊,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11技术服务方案5.质量保证(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5分;②内容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3分;③内容笼统,内容模糊,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12服务承诺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工作安排,工作内容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得3分;②内容较完善、基本科学合理的得2分;③内容笼统,内容模糊,不够合理的得1分;④未提供的不得分。3主观分13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依据建议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创新性进行评分,建议内容详尽、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3分。3主观分6.2供应商报价满分为10分,报价权重10%,由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算打分:6.2.1.报价评分应在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磋商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属供应商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6.2.2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2.3最终报价有漏项的或报价数量少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其报价无效,且报价得分为0分,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如最终报价有增项的或报价数量多于磋商文件要求数量的,不对其价格进行修正。若该供应商成交的,将按其承诺的有利于采购人的增项和数量提供服务,风险由成交人自行承担。6.2.4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⑴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20%的扣除,投标报价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小微企业报价×(1-20%);⑵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⑶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定基准价/投标报价)×报价权重×100。6.3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得分+商务技术得分+磋商报价得分;6.4评分时保留小数2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合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X)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投标人代表签名):年月日注:1、供应商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该声明书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935110941@qq.com;3、该声明书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准备好。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JY分散磋商2024-88采购单位:缙云县水利局采购代理: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五章磋商文件相关格式33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58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68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Y分散磋商2024-88项目名称: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80万元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标项1: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180万元最高限价:18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二、磋商供应商的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特定资格条件:/。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竞争性磋商获取: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3.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4.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2条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5.招标项目信息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四、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五、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未加密造成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当)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935110941@qq.com),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供应商确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发送至上述邮箱内,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七、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八、磋商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缙云县新区黄龙路广电大楼六楼)。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需在磋商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00)后30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须插入CA锁。九、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磋商、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十、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竞争性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李开放联系电话:0578-3316398质疑联系人:江敏杰联系电话:0578-3316398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旭山路405号2.采购人名称:缙云县水利局联系人:杜洁琴联系电话:0578-3013095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和泰城17号楼9层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朱航监督投诉电话:0578-3318985传真:0578-3318985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好溪为缙云县的母亲河,近年来缙云水利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实施了潜明水库、好溪流域综合治理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为好溪流域进一步探索流域共同富裕提供了坚实的水利要素保障。二、工作内容本研究通过调查分析水利、文化及其他特色资源,梳理总结好溪流域多年治理经验基础,明确治水成效和作用。三、工作要求结合好溪流域的水域及岸线的资源、保护及发展需求,开展产业集群研究、研究要素保障、分析资金筹措方案和实施路径,引导引进可促进流域区域共富项目,推动生态价值转化。提交《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报告四、技术标准1、提交的报告应满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五、项目进度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40%作为预付款,乙方应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签订合同时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按其要求执行。(2)乙方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成果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30天内支付合同剩余价款。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前,乙方需提供经甲方确定金额的税务发票,由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而导致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及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七、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交通住宿成本、办公经费、管理费、税金、代理服务费、专家费、验收等其他费用所有费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人缙云县水利局4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磋商有效期磋商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6响应文件份数1.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2. 备份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地址:935110941@qq.com)。注:投标人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响应文件。7答疑与质疑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9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0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1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必现场参加磋商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1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的项目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给予20%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上述填写的所属行业详见《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评审办法和细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1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确定成交单位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等媒体上发布,并发布成交通知书。16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地点:缙云县水利局。17磋商文件解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8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http://lssggzy.lishui.gov.cn/jyweb/)1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采购项目是属分散采购类型。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招标代理基准费率(计价格[2002]1980号文)*75%计取(如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0温馨提示中标供应商有资金需求,可申请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2、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履约保函,政采贷,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办理方式。中标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我的工作台——金融服务——融资专区或保函专区申请。金融专线400-903-95833.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注:磋商文件后面的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缙云县水利局。2.1.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1.3“供应商”系指符合本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并报名参与项目的供应商。2.1.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1.5“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1.6“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缙云县好溪生态共富研究项目。2.1.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2.1.8“电子响应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2.1.9“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本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第“六”点的规定。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详见采购公告。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竞争性磋商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二磋商文件说明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服务、竞争性磋商、评审程序和合同条款。本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采购公告6.1.2采购需求6.1.3供应商须知(包括磋商须知前附表)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6.1.5磋商相关文件格式6.1.6评审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供应商的风险7.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应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五日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等上公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五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要求9.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3响应文件、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供应商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供应商承担。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0.2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格式、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11.1.2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有被委托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11.1.3资格声明;▲11.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5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11.1.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11.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1.1.8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11.1.9以上材料有格式的严格按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2.1磋商声明书;▲11.2.2供应商磋商申请表;11.2.3商务响应表;11.2.4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磋商的其它商务技术材料等)。11.2.5供应商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内容提供完整的服务、技术指标等。11.2.6根据评分项自行编制11.2.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技术资料。11.2.8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中注明上述相关明细或证明的,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3报价文件编制的内容和要求11.3.1开标一览表11.3.2分项报价表11.3.3磋商报价▲11.3.3.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所附表格格式填写产品、服务的单价和磋商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3.3.2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1.3.3.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4供应商报价只有总报价而无分项报价的,供应商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只有分项报价而无总报价的,其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11.3.3.5本项目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含人工、保险、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1.4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采用黑色,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并应设在每页的页脚正中,页码应采用单纯的阿拉伯数字标示,数字两侧不出现诸如括弧、小横线等其他符号,页码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任何一页上不设置页眉。正文文字说明部分的行距为1.5倍行距,表格内文字部分的行距为单倍行距。11.5封面: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制作封面,并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12.磋商产品(或服务)应符合第二章采购需求的要求。12.1供应商需提交其拟供产品(或服务)所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其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磋商有效期▲13.1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磋商有效期均为90天。14.磋商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4.1响应文件形式: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4.2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14.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备份响应文件电子且有效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响应文件(包括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视同放弃投标;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文件的导入及加密15.1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15.2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16.响应文件的提交16.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6.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6.3不予接收的响应文件情形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响应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17.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17.2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1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五开标和磋商18.开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18.1磋商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列表18.2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磋商、评标,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身承担;18.3开标程序(1)主持人宣布项目磋商会议开始,介绍参加本次磋商文件的相关人员;(2)介绍招标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填写并通过电子邮箱(935110941@qq.com)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时间为询标函发出后30分钟内,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权利;(4)宣布开标纪律;(5)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解密未成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935110941@qq.com)提供备份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投标;(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18.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18.5开标会议结束。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19.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磋商,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磋商流程20.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采购服务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成交候选人。20.2响应文件的审查20.2.1符合性审查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二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20.3磋商20.3.1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列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竞争性磋商结果提出异议。20.3.2磋商会上,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通知,宣读磋商会日程安排等。公布磋商会主持人、记录人、监督人等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响应文件解密后,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供应商名称、首次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20.3.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20.3.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3.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0.3.8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告知有关供应商。并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0.3.9磋商会结束。20.3.10磋商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负责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0.4评审(1)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评分。对各响应文件商务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3)报价评审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后计算得分。21.响应文件澄清21.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电子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务必在线等待,留意手机短信,及时在线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否则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内容,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21.3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修正错误的的磋商最终报价,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调整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最终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2.对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答复内容及重新承诺情况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3.评标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后提交。24.保密和磋商过程的监控24.1自项目评审时起至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4.2本项目开标、磋商、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会、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六磋商无效的情形2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无效:25.1供应商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5.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电子签章的;25.3不具备响应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5.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25.5磋商小组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25.6磋商小组评定有单个产品非实质性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25.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5.8报价超过响应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5.9磋商文件中未要求供应商额外免费、无偿赠送或分项报价为0元情况的;25.10磋商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5.11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的;25.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在线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3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响应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5.1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1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不按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5.16不同供应商ip地址、MAC地址相同;25.17不同供应商计算机硬盘序列号相同;25.18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细节错误一致且无合理解释;25.19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6突发情况处理26.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采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七法律责任2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7.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7.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7.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27.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26.1至26.5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2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8.1向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2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3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8.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8.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成交无效。29.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0.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0.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30.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30.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0.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0.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0.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0.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导错位置;八询问31.供应商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提出询问。31.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31.2.1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1.2.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工作日前对供应商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浙江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传真号码将答复内容传真给供应商,请供应商在报名时正确填写传真号码及务必关注相关网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4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九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2.3质疑供应商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2.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供应商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3质疑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3.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供应商。33.2质疑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十投诉3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十一授予合同35.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缙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将包括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内容,但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5.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中发布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通过系统内结果查看栏目查看项目成交通知书。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36.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之前,采购人经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同意,补充合同交缙云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37.签订合同37.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37.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7.3成交人不遵守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7天内,无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7.4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成交结果的质疑期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7.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十二验收38.供应商应分年度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通过采购人或其上级相关部分组织的验收会。38.1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38.2如本项目采购人将邀请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成交产品的技术指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磋商文件、成交人响应文件的内容相符合。38.3其他供应商,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将参与验收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书面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在验收二日前告知其参加验收的具体时间和地址。参加验收工作的人员,应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38.4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三政府采购政策3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9.2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39.3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39.1条的扶持政策。40.信用信息记录查询40.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0.2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40.3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0.4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40.5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共富研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