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招标公告(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2024)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10-08 至 2024-10-12

撰写单位: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季扬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2-00562

项目名称: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86,157.60

最高限价(元):786,157.6

采购需求:查看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实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富屯街道富屯村

联系方式:
0416-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方式:
0416-3486888

邮箱地址:
2191220272@qq.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7215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季女士

电话:
0416-3486888 1394069565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北镇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0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78.6157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3486888 13940695657

采购单位
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富屯街道富屯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16-000000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16-3486888

附件:

附件1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招标文件.docx

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项目编号:JH24-210782-00562采购单位: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编制单位: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1第三章工程量清单56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7第五章评审办法58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66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0782-00562项目名称: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人民币786,157.6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86,157.60元采购需求:北镇市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60天(实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10月0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8、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地址:富屯街道富屯村联系方式:1504164433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联系方式:0416-3486888邮箱地址:2191220272@qq.com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中支行账户名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101007372153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季女士电话:0416-348688813940695657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09月30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北镇市富屯街道办事处地  址:富屯街道富屯村联 系 人:崔先生联系方式:15041644336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联系人:季女士电 话:0416-34868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人民币786,157.6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786,157.6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人民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辽宁政府采购网需要上传签字、盖章后已设置标签的PDF版投标文件正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备案份数的纸制胶装响应文件。备份电子文档1份,密封递交。(U盘,与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一致)。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以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无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无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38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造价咨询费由 中标人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支付形式:转帐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评审费按实际支出情况,向中标人收取。41.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质疑函联系单位: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季女士 联系电话: 0416-3486888 通讯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其它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且经财审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其它质保期1年 其它质保金工程结算款的3% 其它废标条件(1)投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识及装订的;(3)投标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4)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文件或虚构内容或投标文件的建造师与报名不符的;(5)投标文件没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封面没有编制单位的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若委托中介机构的,没有附相应的委托协议书的; (6)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包括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7)工程量清单没有按相关规定填写或规费、安措费及税金未按规定计取的;(8)工程量清单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数量填报;(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该投标报价为低于个别成本报价或有哄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之嫌;(11)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在开标前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12)不同投标文件之间的内容或数据大量雷同具有明显的互相抄袭现象;(1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后审时不一致的或资格后审不合格的;(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5)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投标总价、分部分项计价、主要材料价格表、设备价格表逻辑关系不一致,评委会认定属重大偏差的;(1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规定的。 其它备注1、开标现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只允许一个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会议。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开标现场须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或安排好解密、二次报价事宜,代理机构不提供电脑,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学***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4、开标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限:(1)供应商须自解密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在开标现场或者场外自行解密。(2)二次报价时限:二次报价时间起30分钟内。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6、因不提供现场报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未能及时关注更正信息的供应商提出任何异议,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7、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开标现场有磋商环节,如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到现场导致不能参与磋商的,视为放弃磋商,未对磋商环节进行实质性响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后果。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关于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关于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供应商提出疑问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在竞争性采购文件中“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该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采购文件有关工期、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供应商应按第三章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响应报价说明”的要求进行报价。1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修改响应函中的响应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12.4要求只能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6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12.7工程量清单中涉及运距的项目,供应商将运距的费用考虑到响应报价中。12.8采购文件中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采购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提出的问题在实施中所发生的费用。12.9供应商必须详细研究工程量清单,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风险因素,所有因忽略或误解工程状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将不被批准。12.10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2.11工程量清单修正报价供应商如提交须修正报价必须提供修正理由、依据和相应单价修正明细表,并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还要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2.12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供应商应以人民币填报所有综合单价和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档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和“在(磋商会议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工程量清单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27.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3-5%后参与。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913信用记录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4技术需求响应表135商务条款偏离表14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7承诺函16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73施工组织方案184同类或类似项目情况表195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生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请供应商按要求,针对本项目所采购的所有品目如实填报此函。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电子备份文件份。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项目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项目名称响应总价计划工期质量标准备注小写:大写:最终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 响应总价供 应 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单位盖章)响 应 总 价采 购 人:项 目 名 称:响应总价(小写): (大写):供 应 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章)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合计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金额(元)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合价其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计量单位计量单位综合单价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 计综合单价分析表-全费用工程名称:标段:第 1 页 共 1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单位综 合 单 价 组 成(元)综合单价综合合价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量单位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不含安全施工措施费)规费安全施工措施费税金综合单价综合单价12345678910……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调整费率(%)调整后金额(元)备注合 计注: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表-11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合 计0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 计—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供应商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响应总价中。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暂估(元)确认(元)差额±(元)备注序号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暂估确认单价合价单价合价单价合价注:此表由采购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供应商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表—12—2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合 计0注:此表“暂估金额”由采购人填写,供应商应将“暂估金额”计入响应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表—12—3计 日 工 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 页编号项目名称单位暂定数量实际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单位暂定实际总 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采购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采购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供应商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响应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表—12—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合 计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采购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采购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供应商自主报价,计入响应总价中。表—12—5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工程名称: 标段:第 1 页 共 1页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计算费率(%)金额(元)合计 表-13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选用表工程名称:第 1 页 共 2 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单位市场价数量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备注注:本表中所列材料设备应仅限于承包人自行采购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本表格可以按照同样的格式扩展。格式13技术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依据技术文件要求,本项目的施工验收、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计划工期:60天(实际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且经财审通过后,一次性付清★4质量标准:合格★5质保期:1年质保金:工程结算款的3%★6验收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程序:按照采购方指定相应程序验收报告:按照采购方指定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6承诺函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文件(U盘),且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文件(U盘)一致,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8施工组织方案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施工现场布置、劳动力安排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设备进场计划、承诺等。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2.图表及格式要求: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三:进度计划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格式19近年同类或类似项目情况表2021年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元)质量标准完成时间附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第三章工程量清单请双击打开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项目;(5)为本磋商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磋商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8)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磋商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或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工程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参加磋商会议时需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0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2中小企业声明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3信用记录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技术需求响应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5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磋商须知 1.5 所述情形7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包号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50分)响应报价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其它有效供应商报价得分按此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响应报价)×50。关于评标基准价的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成本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0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安排,网络图或横道图所设计的工程量进度是否可行,包括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2)组织安排:项目经理部的组成,劳动力的配备及保证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3)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4)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检查设备安好率、利用率高。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5)施工工艺先进科学合理。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6)施工平面、临时设施布置。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3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7)重点部位的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解决的具体方案。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8)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9)保证安全质量的措施及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10)保修服务承诺。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4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4分技术部分(40分)施工组织设计(11)季节性施工计划与措施。内容科学合理、安排全面、详尽得3分;内容基本合理、安排较全面得2分;内容勉强合理得1分;无具体内容不得分。3分商务部分(10分)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6分)项目管理部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以上人员应提供岗位证书。要求该人员应是该单位的固定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证明。以上证件齐全得6分,缺一项扣1.5分,最少得0分。6分商务部分(10分)企业业绩(4分)具有2021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4分合 计100(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x价格部分总分值 10 × 3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3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X价格部分总分值 10 × 3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20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元(人民币)¥: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专用条款十、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一、工程验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十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十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十四、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年。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5、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六、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七、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采购中心审核后实施,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通用条款十九、词语涵义(一)发包人(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供应商(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二十一、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四)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二十二、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二十三、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和宿迁市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二十四、付款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二十五、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二十六、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二十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十八、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九、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方式向甲方索赔:(一)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二)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三)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三十、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三十一、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乙方:(盖章)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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