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 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招标公告(佛山市中医院2024)



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D240631-1
项目名称: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1,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二种证明材料之一:1)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④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或者由不同供应商承建(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现场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5.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协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8.本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中医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联系方式:0757-8306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联系方式:0757-8333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电话:0757-83332518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相关附件:

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招标文件(2024092904).zip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pdf

委托协议.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佛山市中医院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5: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
¥4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757-83332518

采购单位
佛山市中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83067029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83332518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4-0306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631-1项目名称: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人:佛山市中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受佛山市中医院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4-0306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631-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41,00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41,00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10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二种证明材料之一:1)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④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或者由不同供应商承建(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佛山市中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联系方式:0757-830670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联系方式:0757-8333251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方小姐电话:0757-83332518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由中标供应商全额出资,负责对采购人现有热水供应系统、蒸汽供应系统、饭堂燃气灶天然气供应等进行改造,采购人定期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约定的费用。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10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算。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无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任何关于本项目的改造费用(含原有设备、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运维等); 2、托管服务期内,由中标供应商按期交付本项目所产生的能源费用,并向采购人提供能源缴费发票复印件(水费和饭堂的日常照明、给排风系统、空调电费除外)。 3、托管服务费用分20期支付,每满6个月结算一次。采购人自收到能源缴费发票复印件和等额完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即:每期费用=合同总额÷20期)。 4、如核算用能量少于基准用能量,或用能终端有增减导致用能量增减的,经双方确认后,在当期支付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时,进行相应增减。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验收标准:改造所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 2、验收模式:由双方共同进行,采取采购人测试,中标供应商见证模式(如有需要,委外检测)。 3、验收期限:自节能设备安装完毕且中标供应商提请采购人验收之日起,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0日。采购人在验收完成当日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提供验收合格报告;未通过验收的提供未通过验收报告)给中标供应商。如采购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验收报告的,视同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说明:说明:1、履约保证金递交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 2、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如未能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提交。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5、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采购人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履约保证金额扣除后不足50%的,中标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补足保证金;当损失赔偿额高于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要求1、报价不高于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 3、报价中须包含托管服务期内所有托管内容所产生的能源使用费、改造费(应包括但不限于原设备的拆除及处理、设计、施工、管理、设备设施投入、安装、托管服务期内维修保养、清理、吊装、运输、风险、保险、装卸、整体调试、雇员、培训辅导)、维护所需人工和材料费用以及托管服务期内所有本项目托管内容所产生的能源使用费(例如:燃气费、电费等能源使用费),饭堂的炉灶、夹层锅、蒸柜的用能供应费、合理利润、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所有费用(水费和饭堂的日常照明、给排风系统、空调电费除外)。2现场踏勘1、供应商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一旦成交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风险提示:在用的主要设备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各类可调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施工场地障碍条件以及各种不利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3知识产权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本项目中使用的标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维保服务1、合同周期内中标供应商所投资建设的设备维护保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维保期间,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施工安全引起的安全事故、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5风险管理实际运行过程中,风险随时可能出现,中标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加强风险管理,做好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量化分析,制定风险的应对预案。中标供应商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采购人合理的现场指挥。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1.0041,000,000.0041,0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项目主要内容(1)本项目属于旧楼供热系统改造,大范围改造将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要求在改造的同时不影响医院现有的系统正常运营。(2)供应商应深入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并按项目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值守管理方案以及特种设备管理方案。(3)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设计方案及施工实施方案在中标后需与采购人最终确认后再进行施工,如涉及更改施工方案或设计变更时必须与采购人双方确认后再进行变更。(4)技术改造方案拟采用设备需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锅炉排放的要求以及《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3-2022)的标准。(5)技术改造方案拟采用设备设施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采购人能提供安装设备场地,周边都是手术室、病房、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附近,中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通过各种措施严格控制设备运行时排放的噪音、震动、废气在最小值(噪音值日间不能超过55分贝,夜间不能超过45分贝),使之不能干扰采购人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影响病人、医护工作人员的休息。(6)在用主要设备清单及参数1)、锅炉设备设备类型型号额定蒸发量额定蒸汽压力数量劲马牌锅炉WN56-125-Y(S)6吨1.25MPa2台锅炉水泵2GC5*511KW33KW3台流动床软水器LWLN系列10m³/h0.21台2)、热水转换设备信息表:设备类型型号制热量出水温度数量生产年份备注热高蒸汽热交换机SW2B+115.17m³/h554台20061#楼热高蒸汽热交换机SW2B+73.29 m³/h504台20061#楼大型蒸汽热交换机//551台19945#楼大型蒸汽热交换机//552台19946#楼3)、蒸汽利用流程图锅炉房→产出蒸汽↓1#楼5#楼6#楼7#楼↓↓↓↓生活热水医疗消毒2#、3#、5#楼生活热水医疗消毒生活热水饭堂4)、使用热水终端清单地点淋浴器/个冷热水龙头/个1号楼5987292号楼72785号楼31436号楼261272合计96211225)、使用蒸汽设备清单地点蒸汽灭菌炉/台蒸汽柜/台蒸汽夹层锅/台流量峰值/h/压力1号楼1150kg/h/0.3Mpa5号楼4150kg/h/0.3Mpa7号楼590.4Mpa6)、饭堂天然气灶清单名称85CM大灶50CM小灶双头煲仔炉数量16617)各楼层设备连接主管道参数地点接入点数量口径介质材料1号楼4个DN100热水紫铜管1号楼1个DN50蒸汽无缝碳钢管2号楼1个DN50热水304不锈钢管5号楼1个DN50蒸汽无缝碳钢管6号楼1个DN50热水304不锈钢管7号楼1个DN50蒸汽无缝碳钢管7号楼1个80mm天然气无缝碳钢管 2项目实施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托管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对服务现场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对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2)中标供应商进场施工前,需为本项目的设备及施工人员购买工程保险和意外险。需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申请以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待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如有需要,需按采购人要求办理施工人员证。如需动火作业的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办理动火审批手续。(3)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规规定进行施工,施工及验收标准按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4)中标供应商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围蔽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做好文明施工措施,及时清理施工垃圾;在施工期间不得损坏采购人原有的设备、设施,如损坏,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修复和赔偿。(5)采购人可提供临时存放场地,但所有现场产品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保管等工作及现场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若出现遗失等问题,采购人概不负责。(6)中标供应商在实施过程和托管期内,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如属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7)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对中标供应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责令中标供应商及时整改、完善。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工作要求和监督工作。(8)改造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使用。改造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采购人热水、蒸汽及其它用能的供应。(9)设备归属:托管服务期内,属于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设备、管道及配电线路,所有权归属中标供应商;托管服务期满或者中标供应商无故单方终止/中止托管服务的,所有权归属采购人。(10)中标供应商需建设能源管理平台,能实现远程监控管理,能实现分区分项计量、能满足故障提示预警、设备系统实时动态监测、运行数据、能耗数据分析、导出等功能。能源管理平台可供采购人使用并免费开放接口,可以对接采购人其他管理平台。(11)中标供应商需提供2人(或以上)驻点维保服务,一周工作六日,每日工作时长7小时(即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其余时间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保证在接到电话报障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因特殊故障未能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的,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解决方案。如遇紧急故障中标供应商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采购人将收取超时响应罚金2000元/次。(12)拟派的驻点维保服务人员须持证(工种:水暖、锅炉工或建安C证)上岗,中标供应商如需调整或更换驻点维保服务人员,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和征求采购人意见及建议,在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适当调整和更换,更换成员不得低于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13)中标供应商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服务范围内的设备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定期组织设备系统巡查、维护保养,每月向采购人提供运营维护报告。(14)在托管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每年至少免费组织策划一次应急演练及相关培训。(15)在托管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和检查。(16)中标供应商委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驻点人员等,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进场施工或维保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有效工作证。(17)中标供应商需保证在托管服务期内所知悉采购人的相关内容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18)托管期内,如遇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调整,需要对托管项目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出资改造。(19)由于托管医院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能源管理平台的主动管控权由采购人合理管控,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并协助管控。(20)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建立和健全医院能源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体系,并协助采购人执行。(21)托管期内,如采购人用能设备和其他用能项需要增加或减少的,需及时通知中标供应商,双方应当对增加或减少的设备和其他用能项予以书面确认。其他用能项包括但不限于用能建筑面积、用能时间、用能人员等。(22)用能量增减核算①中标供应商改造期内,应对采购人托管的用能终端消耗的热水量、蒸汽量、饭堂燃气量及中标供应商改造投入的设备运行消耗的电量或天然气安装计量器具进行独立计量,经双方确认后,以中标供应商改造投入的设备消耗的天然气量或电量作为用能量的核准依据。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次月第一日起确认为托管基准起始时间,用能量核算时间以12个月为一个用能周期,连续使用12个月后所产生的用能量为本项目的基准用能量。以采购人2023年全年(1-12月)能源支出费用平均单位电价(0.80元/kwh)或天燃气平均单位价格(3.8元/立方)作为用能计算单位价格。②在采购人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现有院区用能终端不变的情况下(扩改建区域除外),如核算用能量高于基准用能量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不变,高出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核算用能量少于基准用能量时,按减少比例扣减相应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即:下一用能周期核算用能量低于基准用能量(基准用能量-下一用能周期核算用能量)*用能计算单位(单位电价或单位燃气价格)=减少用能量的费用。③托管期内采购人用能终端有增减时导致用能量发生增减的,按照双方确认的增减量调整能源托管费用,采购人于当期按调整后的费用支付。双方确认的增减量由提出增减要求一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另一方审核。如有异议,异议方可聘请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出具依据,能源审计费用由异议方负责。3其他要求:(1)改造后必须符合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省、市、地方相关安全、环保、质量等标准。若采用的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则供应商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文件给采购人,只有供应商采用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项目要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可能为采购人所接受。如有关标准、规范和法令之间产生差异的,应当按其中最严、最优、最新且于三者之间选择最有利于采购人的标准或规定执行。(2)托管服务期内需保证采购人热水每天24小时连续稳定供应,热水回水温度必须达到(50-55℃)、出水量(峰值100t/h)。(3)托管服务期内需保证采购人蒸汽每天24小时连续稳定供应、蒸汽压力和温度均满足蒸汽设备连续稳定使用。(4)托管服务期内需保证采购人饭堂炉灶、夹层锅、蒸柜的用能供应和能源使用费支付(水费和饭堂的日常照明、给排风系统、空调电费除外)。(5)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能源使用费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另外约定除外部分的能源使用费由采购人支付。(6)主要设备需具备一主一备功能,当设备出现故障时,能迅速启用备用设备,不得影响整体热水、蒸汽和其它用能供应。(7)因6号楼的热水回水管道已经报废停用,中标供应商需负责6号楼的热水循环回水管道铺设改造。(8)如需使用储热水箱等占地面积较大的承重物体必须符合采购人场地限制及楼体屋面荷载要求,不能对楼宇主体结构进行加固改造;不能在院区设立气站、使用槽罐、杜瓦罐液化天然气。(9)设计必须结合现有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符合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确保原有建筑物安全,因设备拆除和安装等造成原有建筑结构破坏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10)一号楼结构设计标准,参考值如下:1)结构体系:主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裙房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抗震设防类别:本医院为三级医院,属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建筑)。3)抗震设防标准: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即 7 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即 8 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4)屋面活荷载取值 :屋面荷载(非上人屋面)0.5kN/㎡屋面荷载(上人屋面)1.5kN/㎡(12)中标供应商拟安装设备的场地需经过采购人批准后才能使用,设备安装场地应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消防等法规的要求。拟投入的设备设施应安全可靠、外形布局美观,不得明显影响医院建筑外观度。(13)旧设备拆除后,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搬运处理,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佛山市中医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1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费基数为中标价。以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30%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其他,1.询问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传真号码:0757-83332578;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层A区之一。 2.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后果。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粤公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yd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方小姐电话:13318393418传真:0757-83332578邮箱:zgydfs@126.com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0号金融广场17楼A区邮编:528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佛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8号财政大厦8楼电话:0757-83282245邮编:528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二种证明材料之一:1)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④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或者由不同供应商承建(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报价符合要求1.投标(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且分项报价未超过分项预算报价。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2.对标的没有报价漏项。 3.如有报价修正的,投标人按规定要求书面确认。2投标文件完整性提交投标函。投标文件完整,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3“★”号条款完全响应满足采购需求中标注有“★”号的条款。4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可接受的附加条件。5未出现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未出现视为投标人串标投标所列的情形。6不存在其他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报价得分20.0分技术部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4.0;7.0;10.0;)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的描述(实施方案必须为供应商勘查现场后提供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从系统设计、主要设备的选型、安装施工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10分; (2)方案全面、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得7分; (3)方案不全面、不合理、针对性一般,得4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改造投资方案 (10.0分),(等次分值选择:0.0;4.0;7.0;10.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改造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根据自身条件制定的节能方案、节能起点,改造投资金额、投入设备等内容)进行评审: (1)改造投资金额高,投入设备质量可靠、先进,节能方案可行,得10分; (2)改造投资金额较高,投入设备质量较可靠、先进程度一般,节能方案较可行,得7分; (3)改造投资金额低,投入设备质量一般,节能方案差,得4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项目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时间、针对各种仪器维修措施、维修质量考核机制)进行评审: (1)项目进度计划详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得5分; (2)项目进度计划较详细,可行性较好,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得3分; (3)项目进度计划不够详细,可行性差,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得1分; (4)未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不得分。应急保障方案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应急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施、人员技术支持、管道气的应急抢险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全面、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 (2)方案全面、较为合理、针对性较强,得3分; (3)方案不全面、不合理、针对性一般,得1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系统维护方案评价 (8.0分),(等次分值选择:0.0;2.0;5.0;8.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系统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配置、服务响应速度、跟进服务情况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8分; (2)方案较完善、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3)方案不完善、合理性一般,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投入的蒸汽设备评价 (5.0分)供应商拟投入的蒸汽设备具有市级(或以上)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得5分。 注:须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改造空间设计评价 (7.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4.0;7.0;)根据供应商对改造设备占用场地总面积进行评审: (1)占用场地总面积≤300平方米的,得7分; (2)300平方米<占用场地总面积≤400平方米的,得4分; (3)400平方米<占用场地总面积≤500平方米的,得1分; (4)占用场地总面积>500平方米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1)拟投标设备的注明尺寸的设备说明书,(2)标注占用场地总面积的设备平面安装布局图,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综合履约能力评价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简介资料,对其履约、保障能力进行评审: (1)综合履约能力强的,得5分; (2)综合履约能力较强的,得3分; (3)综合履约能力一般的,得1分; (4)未提供或综合履约能力差的,得0分。安全生产措施 (5.0分),(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审: (1)安全生产措施详细、合理,非常利于本项目开展的得5分; (2)安全生产措施比较详细、合理,利于本项目开展的得3分; (3)安全生产措施的详细、合理程度一般,基本满足本项目开展的得1分; (4)未提供或安全生产措施不完整或不合理,不能适用项目需求的得0分。商务部分同类业绩 (5.0分)供应商自2021年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独立承接的热能节能改造项目的,每提供1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须包括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指可证明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签订日期 、双方盖章等。未提供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提供资料不齐全的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团队人员 (13.0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成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燃气专业/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专业)的得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燃气专业/太阳能及其他能源工程专业)的,得4分。其他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技术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①每提供一个电工作业证(低压)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②每提供一个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的得1分,最高得2分; ③每提供一个高空作业证的得1分,最高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即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以供应商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和社保证明不齐的人员不计分。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2.0分)根据供应商承诺到达现场维修的响应时间及更换本项目的相关设备或配件的响应时间进行评审: (1)响应时间<1小时的,得2分; (2)1小时≤响应时间<2小时的,得1分; (3)响应时间≥2小时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4-03069项目编号:GDYD240631-1项目名称: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模式就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与用能单位以合同形式约定能源托管服务项目的实施内容,能源供应商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能源托管费支付能源供应商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能源托管服务机制。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术语和定义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1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指甲乙双方以契约形式约定项目改造目标,乙方为实现能源托管目标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甲方以约定的能源托管费用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合理利润的能源托管服务机制。1.2节能设备:指本项目下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1.3甲方现有设备:指与项目建设或运行相关的,甲方自有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第2节项目期限2.1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托管服务期结束且双方履行完毕各自权利与义务之日止。2.2本项目建设期为180天,自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了项目施工的必要条件之日起,至双方共同对本项目实施改造并通过验收日止。2.3本项目能源托管服务期的起始日为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托管服务期为10年。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3.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方案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实施。3.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3.3乙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3.4甲乙双方按照如下标准和方式进行项目的验收:3.4.1验收标准:改造所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范标准。3.4.2验收模式: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采取甲方测试,乙方见证模式(如有需要,委外检测)。3.4.3验收期限:自节能设备安装完毕乙方提请甲方验收之日起,至验收完成总时间不超过10日。甲方在验收完成当日提供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提供验收合格报告;未通过验收的提供未通过验收报告)给乙方。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供验收报告的,视同验收合格。3.4.4如验收结果达不到第3.4.1条规定的验收标准的,由双方共同进行重测,以重测结果为准。重测后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乙方应负责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再次提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的标准、模式、期限再次组织验收。第4节付款方式4.1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关于本项目的改造费用(含原有设备拆除及处理、新设备的安装调试、运维等);4.2托管服务期内,由乙方按期交付本项目所产生的能源费用,并向甲方提供能源缴费发票复印件(水费和饭堂的日常照明、给排风系统、空调电费除外)。4.3本次托管服务费用合同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托管服务期内所有托管内容所产生的能源使用费、改造费(应包括但不限于原设备的拆除及处理、设计、施工、管理、设备设施投入、安装、托管服务期内维修保养、清理、吊装、运输、风险、保险、装卸、整体调试、雇员、培训辅导)、维护所需人工和材料费用以及托管服务期内所有本项目托管内容所产生的能源使用费(例如:燃气费、电费等能源使用费),饭堂的炉灶、夹层锅、蒸柜的用能供应费、合理利润、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所有费用(水费和饭堂的日常照明、给排风系统、空调电费除外)。4.4托管服务费用分20期支付,每满6个月结算一次,甲方自收到能源缴费发票复印件和等额完税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额的5%(即:每期费用=合同总额÷20期)。4.5如核算用能量少于基准用能量,或用能终端有增减导致用能量增减的,经双方确认后,在当期支付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时,进行相应增减。第5节甲方的义务5.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批准。5.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5.3甲方应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5.4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包括重测及二次验收),并向乙方提供验收合格报告。5.5甲方须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听从乙方或其聘请的第三方技术人员的指导。5.6甲方应对节能设备承担妥善保管和监管责任,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托管服务期届满前,因甲方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故障、毁损或灭失,甲方须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5.7能源托管服务期届满前,如节能设备因自身原因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5.8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5.9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托管服务期内,如节能设备故障是因甲方未尽妥善维护、保管义务及操作不当等甲方原因导致,或虽为设备自身原因导致但乙方按本合同第6.7条规定及时履行了免费维修义务的,甲方仍应按照合同规定足额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5.10如本合同提前解除且根据合同规定由乙方拆除、取回节能设备的,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第6节乙方的义务6.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项目方案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自行或者通过第三方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及运营。6.2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6.3乙方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应根据项目情况及本合同的规定,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节能设备操作、维护能力。6.4乙方应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6.5乙方安装和调试节能设备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6.6设计必须结合现有建筑结构设计标准,符合建筑设计相关规范,确保原有建筑物安全,因设备拆除和安装等造成原有建筑结构破坏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6.7在能源托管服务期届满前,如节能设备自身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节能设备的免费维修。能源托管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有偿维修服务。6.8乙方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以及维保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安全负全部责任。维保期间,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因施工安全引起的安全事故、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6.9乙方应配合甲方或共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能耗评估和项目验收。6.10本项目能源托管服务期届满时,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节能设备不得设置抵押、查封、租赁等任何形式的权利限制,如存在,则乙方必须在移交前消除该等权利限制。6.11乙方每年至少免费组织策划一次应急演练及相关培训。6.12托管期内,如遇到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的调整,需要对托管项目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的,由乙方负责出资改造。第7节项目的更改7.1如在本项目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能源托管服务乙方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后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费用的分担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7.2托管期内,如甲方用能设备和其他用能项需要增加或减少的,需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对增加或减少的设备和其他用能项予以书面确认。其他用能项包括但不限于用能建筑面积、用能时间、用能人员等。7.3改造期内,乙方应对甲方托管的用能终端消耗的热水量、蒸汽量、饭堂燃气量及乙方改造投入的设备运行消耗的电量或天然气安装计量器具进行独立计量,经双方确认后,以乙方改造投入的设备消耗的天然气量或电量作为用能量的核准依据。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次月第一日起确认为托管基准起始时间,用能量核算时间以12个月为一个用能周期,连续使用12个月后所产生的用能量为本项目的基准用能量。以甲方2023年全年(1-12月)能源支出费用平均单位电价(0.80元/kwh)或天燃气平均单位价格(3.8元/立方)作为用能计算单位价格。②在甲方位于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6号现有院区用能终端不变的情况下(扩改建区域除外),如核算用能量高于基准用能量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不变,高出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核算用能量少于基准用能量时,按减少比例扣减相应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费。即:下一用能周期核算用能量低于基准用能量(基准用能量-下一用能周期核算用能量)*用能计算单位(单位电价或单位燃气价格)=减少用能量的费用。③托管期内甲方用能终端有增减时导致用能量发生增减的,按照双方确认的增减量调整能源托管费用,甲方于当期按调整后的费用支付。双方确认的增减量由提出增减要求一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另一方审核。如有异议,异议方可聘请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出具依据,能源审计费用由异议方负责。第8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8.l本合同到期前3个月,乙方应配合完成设备移交甲方的所需手续。8.2节能设备的所有权不因甲方违约或者本合同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时,节能设备依照第11.7条的规定处理。8.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期内,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的节能设备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8.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能源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因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维护不到位导致在运行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若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5乙方进行的技改部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改造自身存在系统缺陷或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若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6甲方前期建设的用能设备和能源供应系统,由于设备和系统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8.7甲乙双方应就自身带来的环保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环保问题由乙方负责和承担。8.8合同执行过程中,无论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在合同正式解约前,均应保持设备在正常运行。第9节违约责任9.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按以下方式处理:9.1.1延迟付款在15日以上(含15日)的,则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1.2如出现本合同第11.3条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支付完毕前述款项后,节能设备归属于甲方。9.2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外的其它义务,按以下方式处理:9.2.1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在15日以上(含15日)的,则每日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2如出现本合同第11.4条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工程已投资金额支付违约金,(工程已投资金额以乙方提供的项目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为准)。违约金不足以偿付乙方损失的,甲方应予补足。9.2.3如出现本合同第11.6条规定的情形且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一次性支付当期已完成托管服务的对应的费用(按实际天数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前述款项后,节能设备归属于甲方。9.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除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甲方或第三方过错造成的之外,按以下方式处理:9.3.1工期延误在15日以上(含15日)的,则每日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2如出现本合同第11.5条规定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节能设备由乙方拆除、取回,并恢复项目现场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9.4如乙方违反除第9.3条外的其它义务,按以下方式处理:9.4.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在15日以上(含15日)的,则每日按人民币壹仟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4.2如出现本合同第11.6条规定的情形且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节能设备由乙方拆除、取回,并恢复项目现场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9.5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9.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9.7乙方违反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即元,大写:人民币)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如履约保证金额扣除后不足50%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补足保证金;当损失赔偿额高于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对超过的部分予以赔偿。9.7.1乙方履行完成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甲方在合同期满之日起15天内退还,不计利息。第10节不可抗力10.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b)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10.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10.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10.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10.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各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需承担任何责任。第11节合同解除11.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1.2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1.3当甲方迟延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达30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1.4当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5.2、5.3条规定履行项目施工所必需的协助、配合义务导致项目无法开工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履行通知后30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1.5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期限达30日时(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甲方或第三方的过错造成),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1.6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c)一方违反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且在另一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后30日内仍未纠正或履行。11.7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终止实施。因甲方原因违约的,节能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置,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节能设备归甲方所有。11.8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支付违约金等义务的履行。第12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各方约定,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12.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前,应书面通知乙方。12.2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为无效。12.3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前,应书面通知甲方。12.4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之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为无效。第13节人身、财产损害和赔偿13.1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13.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第14节保密条款14.1甲乙双方在订立、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技术、经济等信息均为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或解除,除司法程序需要、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外,均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14.2如未经权利方许可擅自泄露、使用其秘密资料及信息的,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第15节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采取以下第b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a)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6节保险16.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购买保险:乙方应提供已购买产品责任险的设备。16.2双方应协商避免重复投保,并及时告知对方已有的或准备进行的相关项目、财产和人员的投保情况。第17节知识产权17.1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享有就该知识产权申请专利等权利。17.2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使用的标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乙方承担。17.3合同总额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第18节费用的分担18.1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18.2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18.3受限于第18.2条的规定,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或附件另有规定,则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并承担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及维护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设施、技术购置、更换的费用。第19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9.1项目联系人负责双方商务往来文件的发送和接收,双方定期会晤的召集和决议跟踪。19.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9.3本合同下的通知应由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形式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19.4所有经双方或多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乙方若有优于需求承诺的以其最优的为准。19.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形式。19.6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见证单位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佛山市中医院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见证单位(盖章):见证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分项报价表》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3、《廉洁协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方:佛山市中医院乙方:甲、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人身、财产的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业部门的条例,掌握安全动态。对上级相关安全工作的批示、命令和规定等及时向乙方传达,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由甲方主管安全人员监督乙方组织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必要时进行各种培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措施,让每个工人在教育记录上签字。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聘用人员的相关上岗证件。4.甲方应向乙方告知项目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安全隐患、安全问题及作业中的注意事项。5.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责令乙方消除不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并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要求乙方停工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6.由于乙方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等造成的事故,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7.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安全措施,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3.遵守施工工程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范标准和劳动纪律开展作业,积极落实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乙方负责项目所有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向甲方提供组织相关人员名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必须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5.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填写书面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害性较大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含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乙方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无证、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进场作业。7.严格履行特种作业工作告之审批制度,动火、架设临时用电线作业必须经用户和有关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作业,并派专人负责现场监护。8.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全面的责任,任何第三者在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责任人承担责任以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因安全生产事故产生的索赔问题,乙方应当尽力调解处理并就发生的情况及时上报甲方,因乙方处理不力或者无故拒赔致使甲方受牵连而赔偿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9.乙方对委托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乙方施工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10.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声誉、利益,按照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制定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11.乙方不得纵容、包庇工程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拒绝甲方的管理要求。12.遵守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不得违章办事和作业,乙方应落实岗位责任制,不得违章指挥。13.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劳保用品、设施器具,并保证使用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14.每天开工前由班组长或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执行危险预知训练,针对不同的工作环境、对象、工种制定防范措施,并将危险预知训练内容填写在《安全日记》上。1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受到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罚,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16.乙方不能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17.乙方对于其施工队所聘任的劳务人员,应当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险及工伤保险保障等,因乙方没有办理由乙方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责任。18.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病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物品购置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电器设备、线路的使用、安装、铺设和维修,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消防技术规定。19.如乙方违反规定聘用未经过岗位安全和技能培训考核,未获得甲方对作业岗位的认定和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作业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清退相关人员,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中止委托合同,其损失由乙方自负。20.施工单位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符合本单位的消防制度,配备合理的消防人员,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的义务21.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22.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禁止烟火区域内,不准擅自动用明火及吸烟(施工现场发现施工人员现场吸烟扣罚1000元/人;施工现场发现烟蒂扣罚500元/个),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凡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储存的库房必须符合防火要求。23.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等电热器具,确因工作需要,须经甲方同意,并落实责任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施工现场发现乱接电线扣罚500元/次),工作场所严禁生活用火或将制热电器用作生活用途,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用火规定。根据消防安全要求,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位、外借和移作他用。2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防火安全责任意识,做到上岗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应经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发现未持证上岗的扣罚500元/人次,当事人重犯加倍处罚)。熟知消防重点,灭火器材操作等,定期宣传消防常识,落实防火措施。对于发生水、电、火患等警情的除应赔偿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外,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500~5000元/次。25.施工企业应教育本企业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及文明施工活动,努力提高施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确保施工现场施工生产的安全。26.施工企业每天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提出整改,对于整改情况要全程追踪,并应及时反馈;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和行为,要坚决制止,督促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27.施工现场电工负责对现场用电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并作好记录,确保机具不带病运转,漏电动作无误。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设施工用电线路设备,安装施工机具。28.作好入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工人要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院区的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作好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与维修,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不得滞后于工程的施工进度。29.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需向甲方申请高空作业票,得到批准后才能开始实施。对高空作业人员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或穿戴不规范、不系保险绳、不采取保护措施等违反高空作业规范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30.擅自改动建筑结构和承重结构的(如拆除或破坏承重的梁、板、柱、剪力墙、承重墙等),或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或补强加固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1.施工时凡钻孔洞的(如穿楼板安装给、排水管、穿墙面施工等),施工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且开、封洞口时须连续不间断施工。对我院正常运转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应赔偿损失外,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32.依附天花安装设施的(如安装输液导轨、灯盘、挂件等),安装件需与楼板直接固定。如果依靠天花安装造成意外的,除责令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施工单位扣罚1000~10000元/次;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3.除指定的建筑材料、垃圾暂存点外,严禁在院区内堆放各种建筑材料与垃圾。一经发现,每次予以5000-10000元的扣罚,情节严重或不听指引者,甲方有权终止其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乱倾倒垃圾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必须服从建材、垃圾暂存点工作人员的管理。34.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本责任书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35.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如果违反以上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再次违反,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能成为某个方面的借口、推辞,协议在生效期内,如果双方还有其它条款补充,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2.有新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时,以新的为准。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中医院廉洁协议甲方:佛山市中医院乙方:为进—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2.严格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3.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执行。4.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在商务活动中如发现对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及其人员的责任1.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并办理入库等手续,对采购内容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2.严禁索要或接受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3.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4.不得参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5.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6.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投资入股,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借款或委托买卖股票、债券等。7.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其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8.不得接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9.不得利用职权通过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配偶、子女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10.不得违反规定在乙方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谋取个人私利,或将其提供泄漏给乙方及其工作人员。11.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12.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第三条乙方及其人员的责任1.不得向甲方及其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提供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2.不得将捐赠资助与采购公务挂钩。3.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采购或使用的选择权)的宴请、健身等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活动,不得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4.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5.不得为甲方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6.不得为甲方人员在购买或装修住房、婚庆嫁娶、配偶和子女的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7.不得为甲方及其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8.不得为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9.不得违反规定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或乙方相关企业兼职和领取兼职工资及报酬;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10.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人员廉洁从业方面的评价与信息。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及其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外,还将在医疗卫生系统内给予通报,并给予限制或禁止与其交易的处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第五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方式签订交易合同的,本协议作为交易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本协议独立有效。第六条甲、乙双方及其人员在经济合同履行完毕后,发生或发现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仍按本协议规定处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佛山市中医院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4-03069采购项目编号:GDYD240631-1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投标保证金八、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九、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承诺函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二、监狱企业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五、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七、商务条件响应表十八、履约进度计划表十九、各类证明材料二十、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一、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二、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三、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四、附件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你方组织的“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GDYD240631-1],我方愿参与投标。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对全院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十三)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四)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 生活热水系统及解决消毒供应室、饭堂蒸汽需求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