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 预算委托审核服务招标公告(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4)
项目概况
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宁德市财政局委托,拟对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宁德市财政局
2、联系人:宋泽城
3、联系方式:0593-2839752
4、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征集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协作机构”),协助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开展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期2年。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
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项
其他未列明行业
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1
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宁德市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
2368037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若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滢、肖榕
联系电话:0591-8727823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征集人:宁德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30日
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240926001)-文件集.zip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征集公告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报价明细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付费标准序号报价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式1★付费标准★付费标准项,-{供应商响应}%费率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序号报价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式1★付费标准★付费标准项-{供应商响应}%费率备注:无序号报价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式1★付费标准★付费标准项-{供应商响应}%费率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报价一览表公司名称:包号:1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低限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形式1付费标准项,-,-{供应商响应}%费率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响应函致:{征集人名称}我单位作为{征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征集,充分理解征集公告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9、本项目响应的产品原则上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10、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1、我单位承诺,征集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天。12、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3、我单位自愿按照征集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服务,报价以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的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14、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公告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5、我单位一旦入围,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严格履行框架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6、我单位一旦入围,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规定向贵单位缴纳征集代理服务费。17、本响应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造成损失,概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我单位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采购包号}服务要求(一)服务项类型:{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的描述:{服务项描述}响应内容:{响应内容输入}注:本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第1页-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征集人:宁德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1页-目录第一章征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五、征集人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征集文件四、响应文件五、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六、纪律要求七、询问、质疑和投诉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十、采购人是否可以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参与合同规则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二、技术参数:三、商务要求四、报价要求五、量价关系折扣第四章资格审查一、一般资格审查二、特定资格审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二、评审委员会三、评审程序四、评审争议处理规则五、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六、废标-第2页-七、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资格响应文件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四、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文本和拟签订框架协议一、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二、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第3页-第一章征集邀请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财政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项目概况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征集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协作机构”),协助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开展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期2年。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若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获取的征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第4页-五、征集人联系方式地址:宁德市财政局邮编:352101联系人:宋泽城联系电话:0593-2839752-第5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采购包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三章第四点报价要求描述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的货物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货物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维护产品时,需根据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规定提供已售产品的证明。对货物项目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有要求的,应当同时对产品的选配件、耗材进行报价。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万元,由入围供应商均摊,即每家入围供应商支付2000元10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第6页-11结果公告渠道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适用采购人范围13适用采购人范围序号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3适用采购人范围11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购单位14框架协议签订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标段/包1:标段/包1:标段/包1:标段/包1:标段/包1: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序号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适用规则适用规则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1直接选定直接选定直接选定规则,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直接选定规则,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16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17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8入围淘汰规则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第7页-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宁德市财政局。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并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3、“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4、“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征集邀请、供应商须知、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入围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响应文件的组成-第8页-1、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2、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六)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七)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货物项目单价按照台(套)等计量单位确定,包含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八)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九)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十)响应文件的提交1、(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十一)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一)开启及开启程序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家的,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2、开启准备工作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4、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第9页-6、开启7、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8、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二)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四)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五)入围通知书1、征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纪律要求(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第10页-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1、采购清单及明细(1)采购清单:采购包1:序号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是否采购节能产品是否采购环保产品1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项其他未列明行业0.00否否否(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采购包1:采购标的: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服务)序号服务人员要求资质要求数量计量单位1注册造价师供应商须投入至少6名注册造价师(其中土建、安装、公路、水利专业资质人员至少各配备1名)。担任工程专业协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造价师(一级),其他从事评审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从业资格和范围的规定执行。6名二、服务要求标段/包1:采购标的: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服务)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第14页-18.服务经验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所完成的与本次项目类似(采购人须是财政部门)的服务经验情况进行打分,每服务过1个财政部门的得0.25分,同一财政部门的服务经验最多得0.25分,满分为2分。注:供应商须提供①汇总表(列明财政部门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履行完毕、用户评价意见)②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③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④合同文本复印件、⑤项目已履行完毕且用户评价为优良、满意等表示好评的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服务经验不给予计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9.评审承诺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包括①能积极主动配合评审工作开展、②能按期完成评审任务、③能按期整理资料归档、④遇到紧急项目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对以上情形均进行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或承诺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得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价格分付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付费标准(服务期间若省财政厅出台新付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的80%计取。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情况计算价格分。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价格分得0分。15.0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序号价格扣除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C1)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格式-第37页-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00%-第38页-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00%-第38页-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征集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六、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1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七、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一)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二)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三)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第39页-(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40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格式内容采购包1:一、价格文件内容内容二、投标书组成内容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41页-第七章采购合同文本和拟签订框架协议一、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框架协议编号:XXXXX征集人:入围供应商:合同名称: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或服务要求单价金额1-1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0.0000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0.00000.0000说明{{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采购人XXX乙方:入围供应商/代理商XXX合同金额(元):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标的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适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某省某市辖区。验收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付款期限-第42页-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五、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六、违约责任自定义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开户银行:XXX银行账号: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二、框架协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项目信息-第43页-项目名称:XXXX项目编号:XXXXX采购标的和入围服务分包名称:采购品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国民行业经济分类)入围服务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使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最高限制单价和协议价格(元)/最高折扣率和协议折扣率}:根据报价方式展示最高限制单价:XXXXX.XX,大写:XXXX协议价格:XXXXX.XX,大写:XXXX最高折扣率:XXXXX.XX协议折扣率:XXXXX.XX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两种方式二选一):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序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人所属区划地址联系方式1234567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区划列表}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区划列表}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采购需求-支付方式}一次付清/分期付款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第44页-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如果选择“是”,编制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采购人{可以/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选择可以的,展示下面文字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或最高折扣率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或协议折扣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45页-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第46页-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征集人:宁德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征集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五、征集人联系方式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征集文件四、响应文件五、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六、纪律要求七、询问、质疑和投诉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十、采购人是否可以授予非入围供应商参与合同规则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二、技术参数:三、商务要求四、报价要求五、量价关系折扣第四章资格审查一、一般资格审查二、特定资格审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二、评审委员会三、评审程序四、评审争议处理规则五、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六、废标七、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二、资格响应文件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四、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第七章采购合同文本和拟签订框架协议一、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合同二、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第一章征集邀请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财政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项目概况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入围供应商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征集1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协作机构”),协助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开展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评审,服务期2年。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K3509012024000002(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项目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若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三、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获取的征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公告,如有变更详见征集(更正)公告。(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五、征集人联系方式地址:宁德市财政局邮编:352101联系人:宋泽城联系电话:0593-283975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采购包最高限制单价详见第三章第四点报价要求描述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采购包签订,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响应的货物的技术、商务等条件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货物应当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维护产品时,需根据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规定提供已售产品的证明。 对货物项目每个采购包只能用一个产品进行响应,征集文件有要求的,应当同时对产品的选配件、耗材进行报价。6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7投标保证金不收取保证金8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9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万元,由入围供应商均摊,即每家入围供应商支付2000元10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11结果公告渠道第一阶段入围结果公告发布渠道: 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征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 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渠道: 福建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12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3适用采购人范围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1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采购单位14框架协议签订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采购一体化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标段/包1: 序号 第二阶段供应商成交方式 适用规则 1直接选定直接选定规则,除征集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提高绩效等要求,在征集文件中载明采用二次竞价或者顺序轮候方式外,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应当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16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17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18入围淘汰规则标段/包1:本项目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为15家,淘汰比例为20%,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仅为2家时,淘汰1家供应商;当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供应商大于2家时,按比例淘汰供应商;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淘汰比例淘汰供应商后,供应商数量仍大于征集入围上限的,则按评审排序和上限数量要求淘汰其余供应商。二、总则(一)适用范围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二)有关定义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宁德市财政局。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并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3、“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4、“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一)征集文件的构成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征集邀请、供应商须知、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入围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二)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语言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六)响应文件的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2、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六)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七)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有量价关系折扣的,包括量价关系折扣),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货物项目单价按照台(套)等计量单位确定,包含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八)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九)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十)响应文件的提交1、(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十一)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一)开启及开启程序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家的,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2、开启准备工作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4、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6、开启7、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8、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二)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三)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四)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五)入围通知书1、征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纪律要求(一)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6、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7、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12、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三)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七、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宁德市财政局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征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征集过程、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框架协议的订立阶段或合同授予阶段的质疑。(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1、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5、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征集人联系人:宋泽城联系电话:0593-2839752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邮编:352101答复主体:征集人联系人:刘滢、肖榕联系电话:0591-8727823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邮编:350003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诉受理单位: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7)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8)其它情形:为加强、规范协作机构的管理、运作,评审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德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及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建〔2019〕15号)、《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2022〕1号)对协作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协作机构应予以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如发现协作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费用,并解除第一阶段框架协议,同时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者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二)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费用的;(三)除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外,无故不履行审核义务的;(四)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执业印章;(五)协作机构人员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六)与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串通,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核报告;(七)提示、协助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编制虚假项目资料;(八)故意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或者费用;(九)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入围供应商被清退后,若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将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均与本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供应商的履约有效期与原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致。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采购需求标准1、采购清单及明细(1)采购清单:采购包1: 序号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标的物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采购环保产品1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项其他未列明行业0.00否否否(2)服务人员组成要求采购包1:采购标的: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服务) 序号 服务人员要求 资质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1注册造价师供应商须投入至少6名注册造价师(其中土建、安装、公路、水利专业资质人员至少各配备1名)。担任工程专业协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造价师(一级),其他从事评审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从业资格和范围的规定执行。6名二、服务要求标段/包1:采购标的: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评审咨询服务) 序号 服务项类型 服务项名称 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服务原则:财政投资评审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供应商应当独立、公正地执行业务。2.服务事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审核和评审中心委托的其他业务。3.审核内容:(1)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对项目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等程序性内容的审批情况进行审核。(2)建筑安装工程费,主要对工程量计算、定额标准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审核。(3)对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进行审核。(4)设备投资费,主要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及价格进行审核。(5)审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其它内容。2服务标准服务标准1.协作机构在接受评审中心委托后,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审核依据、取费标准、施工方法与措施、审核结论、重要事项或需要披露事项等”。对其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评审指标1)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评审中心沟通,如有疑问或资料不完整,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催报,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联系。(评审指标2)3.如需到工地现场勘查或会商等,应征得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在项目负责人组织下进行。 (评审指标3)4.协作机构应妥善保管评审中心交付的项目评审资料。评审任务完成后,应按规定及时将资料移交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 (评审指标4)5.协作机构应对委托项目的评审质量负责。协作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经复核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协作机构应按评审中心要求及时予以更正;如提供错误、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国家法律的,根据实际情况交有关部门处理。 (评审指标5)6.协作机构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财政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 (评审指标6)7.对评审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告,对重大事项的协调应通知评审中心派员参加,并形成会商记录和评审台账;涉及需调查、核实、取证等事项,应向评审中心申请协助办理。 (评审指标7)8.按规范及要求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评审指标8)9.建立健全对评审报告的内部复核机制,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中心出具规范的评审报告(结论)。 (评审指标9)10.应具备齐全的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审核时效工作制度、廉政监督制度等,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过程及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评审指标10)11.协作机构应遵守国家有关廉政、保密方面的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对所了解到的工作信息、被委托项目的情况、评审结论及商业秘密等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不得接收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施工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礼金或礼券)等利益输送,不得参与项目施工组织的宴请等形式的商务活动。(评审指标11) 12.服务时间内出现评审质量达不到要求,在评审和核查中出现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评审中心有权按照委托合同约定或《宁德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及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建〔2019〕15号)、《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因严重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评审报告(结论)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终止其助审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评审指标12)3技术保障★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须投入至少6名注册造价师(其中土建、安装、公路、水利专业资质人员至少各配备1名)。担任工程专业协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造价师(一级),其他从事评审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从业资格和范围的规定执行。4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质量标准协作机构出具的评审结论的造价误差率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产生的造价误差率(误差金额/送审金额)按以下原则处理:1.审核报告造价偏差率在±3%以内的,为合理偏差范围;2.审核报告造价偏差率在±3%~±10%的,扣减该项目10%的审核费用,并暂停其新增业务1年。3.审核报告造价偏差率超过±10%的,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费用,并解除第一阶段框架协议。评审中心在预算审核抽查中,延伸核查预算编制情况,如发现预算编制报告造价偏差等质量问题的,且预算编制单位为评审中心管理的协作机构,将参照上述审核结果存在造价偏差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如预算编制单位不属评审中心管理的协作机构,将移交造价主管部门处理。5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承诺时限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评审优化营商环境》(宁财建〔2020〕7号)规定,30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收齐资料后(下同),评审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3000万元以上项目,评审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特殊(重大)项目,核准后,评审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6其他服务要求★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为加强、规范协作机构的管理、运作,评审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宁德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算对外委托审核及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建〔2019〕15号)、《宁德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协作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2022〕1号)对协作机构进行管理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方式,协作机构应予以理解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办法,接受项目业主的监督。如发现协作机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支付该项目审核费用,并解除第一阶段框架协议,同时移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者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工作;(二)故意少算、高估冒算工程造价或者费用的;(三)除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外,无故不履行审核义务的;(四)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执业印章;(五)协作机构人员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六)与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串通,出具有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审核报告;(七)提示、协助委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编制虚假项目资料;(八)故意抬高或者压低工程造价或者费用;(九)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7其他服务要求★付费标准(1)参照《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取费标准(服务期间若省财政厅出台新付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的80%计取。 (2)报价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文本费、差旅费、车辆费、通信费、聘请专家费用及伴随服务等一切费用。三、商务要求标段/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或服务对象)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完成。2★交货的地域范围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区、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福安市、福鼎市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支付时间和条件(1)支付时间:项目审核完成,达到付款条件后按采购人相关财务规定支付供应商相关费用。每半年结算一次,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费用。(2)支付条件:按照委托合同规定执行;入围供应商在项目审核完成,审核报告经宁德市财政局批复并将完整审核资料归档后,须提供委托预算评审费用的100%正式等额发票,采购人予以支付其相关费用。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费用。5★产品升级换代规则不支持6★违约责任(1)因入围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对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入围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入围供应商违约,对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的,入围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在合同履约期间,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推脱项目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入围供应商。(4)因入围供应商原因多次被相关部门投诉,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征集人有权更换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5)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现入围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入围供应商。(6)在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现入围供应商未书面呈报征集人,私自更换场地及项目投入人员的,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更换入围供应商。(7)因入围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征集人有权更换入围供应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8)若发生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征集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征集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征集人有权终止合同,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入围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7★其他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障征集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代理机构和征集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征集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四、报价要求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 报价类型 数据类型1付费标准项%无限制费率服务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征集人负责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响应函二、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审查项目 具体要求 响应格式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若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具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能力。)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和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评审委员会(一)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三)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征集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评审程序(一)审查征集文件和停止评审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2、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征集人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采购网公告。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 序号 审查项目 具体要求 响应格式1符合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1.违反征集文件中载明响应无效条款的规定; 2.属于征集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情形; 3.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 4.征集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对征集文件第三章以“★”标示的内容出现负偏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商务应答表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 封面 响应函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三)解释、澄清有关问题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人书面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响应报价表中的报价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6、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7、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四)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五)复核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入围候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征集人应当组织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在采购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征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3、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审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4、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征集人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质量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货物项目质量因素包括采购标的的技术水平、产品配置、售后服务等。服务项目质量因素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水平、供应商的履约能力、服务经验等。(七)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二)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四、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五、评审细则及标准(一)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三)其他说明。1、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抽取确定相应数量入围供应商后,剩余供应商淘汰。2、质量优先法采用质量优先法的,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响应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0评审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响应报价。3、评审标准采购包1:质量优先法采购包1: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详细评审:85.0000分价格分:15.0000分 评审因素分类 评审项 详细描述 分值 客观/主观 关联格式详细评审1.服务要求响应情况根据供应商对征集文件第三章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审并评分:(1)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的得42分,正偏离不加分;(2)带“★”号技术条款一项不满足响应无效;(3)未标注符号的服务要求(以评审指标计算,共计12项)全部满足得42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5分。42.0000客观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2.咨询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切实可行的咨询服务方案(包括①工作标准与技术要求、②工作方法、③实施要点、④质量标准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上述方案每包含一个要素得0.5分,要素不齐全的只得要素分;要素齐全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1)方案详实完整、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切合项目实际的加1分;(2)方案阐述合理,虽部分内容表述有所欠缺,但总体符合项目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加0.75分;(3)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内容总体合理的加0.5分。满分3分。3.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3.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包括①对各项工作内容的程序、②重点、难点的控制措施、③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④解决措施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上述方案每包含一个要素得0.5分,要素不齐全的只得要素分;要素齐全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1)方案详实完整、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切合项目实际的加1分;(2)方案阐述合理,虽部分内容表述有所欠缺,但总体符合项目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加0.75分;(3)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内容总体合理的加0.5分。满分3分。3.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4.进度控制方案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编制的进度控制情况方案(包括①评审工作的流程图、②进度的控制方式、③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④超时的解决措施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上述方案每包含一个要素得0.5分,要素不齐全的只得要素分;要素齐全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1)方案详实完整、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切合项目实际的加1分;(2)方案阐述合理,虽部分内容表述有所欠缺,但总体符合项目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加0.75分;(3)方案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内容总体合理的加0.5分。满分3分。3.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5.成果保密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编制的成果保密措施(包括①保密措施细则、②保密人员守则、③可能存在问题的分析、④解决措施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供应商提供上述方案每包含一个要素得0.5分,要素不齐全的只得要素分;要素齐全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1)措施详实完整、阐述清晰明了、可操作性强,切合项目实际的加1分;(2)措施阐述合理,虽部分内容表述有所欠缺,但总体符合项目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加0.75分;(3)措施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但内容总体合理的加0.5分。满分3分。3.0000主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6.工作底稿根据供应商提供已完成类似项目的工作底稿(包括①评审结论、②评审依据、③审减(增)情况、④评审发现的问题及重要事项披露和处理建议),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有提供工作底稿的得1分,工作底稿中每包含上述一个要素的加0.5分。满分3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7.土建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土建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3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7-10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8.安装专业人员(一级造价师)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安装专业的造价师(一级)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造价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7-10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9.公路专业人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执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办理情况证明或网上注册管理系统注册信息查询截图(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7-10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0.水利专业人员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资格(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1分,满分2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执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上述两种证书中均没有明确专业的,还应另提供该专业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7-10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1.信息化,智能化专业类工程师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备软硬件开发、网络、大数据等方面的信息化、智能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在职人员),每提供1名得0.5分,满分1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11-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1.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审小组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11-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情况(在职人员)由评审小组进行打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的得0.5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超过4人以上的,多出的人员可代替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与本项评分),总分2分。供应商需提供人员列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书类别等)、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该人员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供应商成立时间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的,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社保中心打印的缴交记录复印件,供应商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的本项不得分。 备注:按评分顺序进行评审,第11-13项人员有重合的,不得重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4.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①内部管理规章制度、②劳动保障相关制度、③财务制度、④廉政风险制度),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完整提供以上4个要素的得2分,缺一个要素扣0.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5.协作机构信誉供应商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诺在为业主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中除一般资格证明条件“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形外,未因违约情形受到行政部门处罚或未被法院、仲裁机构裁判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未被业主要求且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不得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6.送评项目类型1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以项目成果报告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项目中有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别的得0.5分,满分3分。(以单项工程的主体工程划分,每个项目只能划分一个工程类别)。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汇总表、合同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汇总表中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金额、完成时间等。合同中应含有:双方印章、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时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单位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类别项目不得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7.送评项目类型2根据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以项目成果报告时间为准),自身完成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造价咨询的情况进行评分。供应商每提供1个信息化工程造价咨询的得0.5分,满分1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汇总表、合同及成果证明材料文本。汇总表中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金额、完成时间等。合同中应含有:双方印章、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时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信息。成果证明材料文本中应含有:单位印章、造价师执业印章等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1.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8.服务经验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自2021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所完成的与本次项目类似(采购人须是财政部门)的服务经验情况进行打分,每服务过1个财政部门的得0.25分,同一财政部门的服务经验最多得0.25分,满分为2分。注:供应商须提供①汇总表(列明财政部门名称、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履行完毕、用户评价意见) ②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③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④合同文本复印件、⑤项目已履行完毕且用户评价为优良、满意等表示好评的证明材料,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服务经验不给予计分。2.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19.评审承诺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包括①能积极主动配合评审工作开展、②能按期完成评审任务、③能按期整理资料归档、④遇到紧急项目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限完成),对以上情形均进行承诺的得3分,未承诺或承诺内容出现错误的不得分。3.0000客观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价格分付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闽财建[2008]141号)付费标准(服务期间若省财政厅出台新付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的80%计取。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及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情况计算价格分。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价格分得0分。15.0000客观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价格扣除 序号 价格扣除评审内容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C1) 具体标准和要求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是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5.0000%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如下: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征集文件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六、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1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七、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一)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二)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三)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征集人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文件格式内容采购包1:一、价格文件内容 内容二、投标书组成 内容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第七章采购合同文本和拟签订框架协议一、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框架协议编号:XXXXX征集人:入围供应商:合同名称:包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技术或服务要求单价金额1-1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委托审核服务项目0.0000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0.00000.0000 说明{{直购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合同合同编号:XXXXX甲方:采购人XXX乙方:入围供应商/代理商XXX合同金额(元):XXXXX人民币大写:XXXXX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标的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适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某省某市辖区。验收标准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质保期、售后服务标准应按照生产厂商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付款期限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五、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六、违约责任自定义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开户银行:XXX银行账号: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XXXX年XX月XX日二、框架协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项目信息项目名称:XXXX项目编号:XXXXX采购标的和入围服务分包名称:采购品目:采购标的: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标的物所属行业:(国民行业经济分类)入围服务类别具体描述服务分项报价(按金额报价的使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技术保障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可删除或新增类别{最高限制单价和协议价格(元)/最高折扣率和协议折扣率}:根据报价方式展示最高限制单价:XXXXX.XX,大写:XXXX协议价格:XXXXX.XX,大写:XXXX最高折扣率:XXXXX.XX协议折扣率:XXXXX.XX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两种方式二选一):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序号采购人名称采购人所属区划地址联系方式1234567本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行政区域的采购人:{区划列表}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区划列表}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支付方式{采购需求-支付方式}一次付清/分期付款支付时间和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X年。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否(如果选择“是”,编制规则)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采购人{可以/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选择可以的,展示下面文字采购人证明能够以更低价格向非入围供应商采购相同货物,且入围供应商不同意将价格降至非入围供应商以下的,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采购人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的,应当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抄送征集人,由征集人按照单笔公告要求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或最高折扣率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或协议折扣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协议履行情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甲方(公章):甲方代表:XXX甲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XXX乙方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单位地址:XXX协议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预算对外委托审核服务 预算委托审核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