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招标公告(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数字农业研究所2024)



玻璃温室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玻璃温室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B[GK]2024070
项目名称:玻璃温室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服务要求

1
玻璃温室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采购项目
1批
栽培槽:几字槽规格200*90,材料规格≥0.6mm厚乳白色四层抗老化涂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至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方式:①现场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期限内自行前往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投标人应在报名现场如实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中的各项内容,方为有效报名。 ②网络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并扫描,与招标文件购买凭证(银行回单)一并发送至fjsdzb@163.com,方为有效报名。注:为方便辨识,请网络方式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邮件主题处填写“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 号:35050189000700001394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数字农业研究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埔垱村104号        
联系方式:葛慈斌13705930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林炜、杨文0591-879595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杨文
电 话:  0591-8795958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玻璃温室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农业和林业机械/种植施肥机械

采购单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数字农业研究所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10:5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预算金额
¥19.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淑芬、林炜、杨文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959580

采购单位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数字农业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埔垱村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葛慈斌1370593091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淑芬、林炜、杨文0591-87959580

附件:

附件1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本联由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本联由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本联由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本联由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投标单位联系方式办公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邮箱标书购买时间合同包号注意:请用正楷、清楚、完整填写,并明确承诺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如有发现虚假填报,视为无效报名,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面支架式栽培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