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招标公告(苏州市公安局2024)
项目概况 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 JSZC-320500-JZCG-G2024-047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1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76
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
预算金额:4112.813464万元(采购包1:85.704772万元;采购包2:470.812426万元;采购包3:602.210480万元;采购包4:711.593700万元;采购包5:755.696338万元;采购包6:745.803117万元;采购包7:740.992631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112.813464万元(采购包1:85.704772万元;采购包2:470.812426万元;采购包3:602.210480万元;采购包4:711.593700万元;采购包5:755.696338万元;采购包6:745.803117万元;采购包7:740.992631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市政府对“批量集采”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带量议价优势,苏州大市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纳入市级集中采购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次招标根据各个使用部门实际需求进行采购,中标单位在《供货协议》签订生效后,于35日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供货协议》约定将产品送至实际使用方(包含市局本级、各市(区)局、分局等。下同)指定交货地点。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其它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1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
联系人:莫理华
联系电话:65111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6982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69820881
JSZC-320500-JZCG-G2024-0476采购文件.doc
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76采购单位:苏州市公安局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项目类别:货物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024年9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函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3第四章招标书37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71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83前附表序号名称内 容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762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人:夏工、孙工 联系电话:0512-69820881、698208884采购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莫理华联系电话:0512-651161765标书组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投标有效期九十天(日历日)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9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1评标时间评标地点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12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3投标报价本位币人民币1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10%15中标通知书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16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7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一章投标邀请函项目概况: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762.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肆仟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小写:4,112.813464万元)标段一:(帽类)85.704772万元标段二:(装具标志类等)470.812426万元标段三:(鞋类)602.21048万元标段四:(服装类等)711.5937万元标段五:(服装类等)755.696338万元标段六:(服装类等)745.803117万元标段七:(服装类等)740.992631万元5.最高限价:肆仟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小写:4,112.813464万元)标段一:(帽类)85.704772万元标段二:(装具标志类等)470.812426万元标段三:(鞋类)602.21048万元标段四:(服装类等)711.5937万元标段五:(服装类等)755.696338万元标段六:(服装类等)745.803117万元标段七:(服装类等)740.992631万元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次招标根据各个使用部门实际需求进行采购,中标单位在《供货协议》签订生效后,于35日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供货协议》约定将产品送至实际使用方(包含市局本级、各市(区)局、分局等。下同)指定交货地点。质保期两年。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第四章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CA证书办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2)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政府采购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安局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莫理华联系方式:0512-651161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联系方式:0512-69820881、69820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工、孙工电话:0512-69820881、6982088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词语释义2.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3投标人(供应商):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5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6甲方(采购人):指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7乙方(中标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8天:日历日。2.9时间:除特别说明,均指北京时间。2.10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投标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投标: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代表4.1指授权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6.联合投标及转包、分包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2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6.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不是直接从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并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对外进行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对于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投标人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补充通知(包括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9.勘察现场(不涉及此条的忽略)9.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4投标人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投标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本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10.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必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质疑函范本下载网址详见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10.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请将合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10.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质疑联系人:质疑处理专岗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69820820现场递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大厅16号窗口邮寄收取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四楼4007室。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知识产权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14.1.1封面14.1.2开标一览表14.1.3公开分项报价14.1.4资格审查文件14.1.4.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14.1.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4.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14.1.4.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4.1.4.5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14.1.4.6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4.1.5符合性审查文件14.1.5.1投标函(格式见第三章);14.1.5.2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不得出现价格,格式见第三章);14.1.5.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第三章);14.1.5.5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需提供该产品有效期内的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4.1.5.6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14.1.6综合评审文件标段一: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库存备品14.1.6.6体系认证14.1.6.7类似业绩14.1.6.8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9交货期限标段二: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库存备品14.1.6.6体系认证14.1.6.7类似业绩14.1.6.8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9交货期限标段三: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生产设备14.1.6.6库存备品14.1.6.7体系认证14.1.6.8类似业绩14.1.6.9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10交货期限标段四: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生产设备14.1.6.6库存备品14.1.6.7体系认证14.1.6.8类似业绩14.1.6.9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10交货期限标段五: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生产设备14.1.6.6库存备品14.1.6.7体系认证14.1.6.8类似业绩14.1.6.9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10交货期限标段六: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生产设备14.1.6.6库存备品14.1.6.7体系认证14.1.6.8类似业绩14.1.6.9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10交货期限标段七:14.1.6.1项目实施方案14.1.6.2服务管理方案14.1.6.3样品比较14.1.6.4检测报告14.1.6.5生产设备14.1.6.6库存备品14.1.6.7体系认证14.1.6.8类似业绩14.1.6.9免费质量保证期14.1.6.10交货期限14.1.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4.1.8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相关资料。注:(1)以上14.1.4.1-14.1.4.7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4.1.5.1-14.1.5.6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14.1.4-14.1.8”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4)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5)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15.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6.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综合考量提供全部货物和服务所需的各项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保险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如为多标段项目,则上述提到的全部内容是指所投标段对应采购的全部内容)。16.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6.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6.6最低的报价或最高的折扣率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8.1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署、上传19.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19.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以系统收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五、投标文件的递交、补充、修改和撤回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投标人应当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0.2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21.投标截止时间2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成提交(上传)。逾期提交(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21.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将按本须知规定的更正公告的方式对外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线主持,邀请投标人在线参加。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确认投标价格,如投标人未在线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资格审查23.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无效投标。23.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23.3.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3.2.2查询渠道: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3.3.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3.4经查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1.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4.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2.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2.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2.4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4.2.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4.2.6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26.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26.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6.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6.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6.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6.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6.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6.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2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低于预算价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5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打分过程中不应当出现打分畸高畸低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在主观分打分上和评标委员会总的平均分相比有明显畸高或畸低情形(偏离度达到±30%)的,需要现场由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本人的打分做出情况说明。26.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7.投标的澄清27.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其单位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投标无效28.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9.废标29.1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9.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9.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9.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2废标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30.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3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0.2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1.中标单位的确认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采购人的委托向采购人推荐中标人。31.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2.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投标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3.中标通知书33.1确定出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3.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合同的签订34.1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文件精神,采购人与中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2采购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4.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八、其他事项35.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36.对投标人的机器码检查机器码检查中,出现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37.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我方收到贵中心(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中心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投标的报价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内容。3.我方已详细审查并同意招标文件及更正文件(若有)中的规定。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方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6.我方承诺若在机器码检查中被查出存在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机器码一致情形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参与后续本项目因故废标后重新开展的相关采购活动。7.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方承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3.公开分项报价公开分项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23456…合计: 元(大写: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报价表包含投标单位各项成本核算和投入的成本明细,合计金额应与《开标一览表》合计金额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各投标人应根据此表格式按项目分别填写报价详细清单,栏数不够可自加。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附件7.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品牌规格、性能、交货期说明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规格、性能单位数量交货期12345678……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9.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序号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响应内容,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以上表格内容不够的请自行添加。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0.相关业绩一览表相关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合同金额备注12345注:1.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2.请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在本表后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澄清说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本公司愿就由贵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对于本公司的投标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如下:投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自拟答复并根据评标委员会关于澄清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备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6.4条要求,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或者低于项目预算金额的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出具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包括库存清单、进货合同及发票、仓库照片和往期类似项目合同报价清单。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3.提交样品人授权委托书提交样品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项目编号)的现场提交样品流程。代理人在现场提交样品流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因未及时取回样品造成的损失,由代理人自行承担。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招标书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苏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4-0476二、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三、预算金额:肆仟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小写:4,112.813464万元)标段一:(帽类)85.704772万元标段二:(装具标志类等)470.812426万元标段三:(鞋类)602.21048万元标段四:(服装类等)711.5937万元标段五:(服装类等)755.696338万元标段六:(服装类等)745.803117万元标段七:(服装类等)740.992631万元四、最高限价:肆仟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壹佰叁拾肆元陆角肆分(小写:4,112.813464万元)标段一:(帽类)85.704772万元标段二:(装具标志类等)470.812426万元标段三:(鞋类)602.21048万元标段四:(服装类等)711.5937万元标段五:(服装类等)755.696338万元标段六:(服装类等)745.803117万元标段七:(服装类等)740.992631万元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次招标根据各个使用部门实际需求进行采购,中标单位在《供货协议》签订生效后,于35日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按《供货协议》约定将产品送至实际使用方(包含市局本级、各市(区)局、分局等。下同)指定交货地点。质保期两年。六、招标内容:(一)项目背景:根据市政府对“批量集采”工作的重要部署及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集中采购带量议价优势,苏州大市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纳入市级集中采购范围。(二)服务内容1、根据目前苏州大市在编辅助人员实际需求,进行采购。2、中标单位应承诺除承担款式设计、量体、调换、校准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提供对特殊体型的单独制作,在服装制作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到中标单位抽查服装质量。3、该项目共分七个标段,兼投不兼中,顺序开标(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具体标段情况如下:标段一:帽类(最高限价总额857047.72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战训帽顶2536124.642交警大檐帽(卷檐帽)顶250244.243交警大檐凉帽(卷檐凉帽)顶301440.3标段二:装具标志类(最高限价总额4708124.26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新款雨衣套60364352反光背心件7099703内腰带(男)条1125936.834内腰带(女)条2373405战训腰带条2048806绒手套双5395127白手套双826158领带条1153316.289领带卡枚11240410软肩牌副48164711软肩套副22848512丝织胸号个287331.8513丝织胸徽个26214214大帽徽枚2351 515小帽徽枚11544标段三:鞋类(最高限价总额6022104.8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战训靴双1560251.492夏作训鞋双12920118.713棉皮鞋双42002734单皮鞋双143781905雨靴双431850.4标段四:服装类(战训服)(最高限价总额7115937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夏战训服(长袖)套25228362春秋战训服套242210403冬战训服套118312274战训多功能棉服套5941746标段五:服装类(张家港市局、太仓市局、吴江区局、吴中分局、高新区分局)(最高限价总额7556963.38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551778.572夏执勤服(涤)件1117477.6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246395.484夏单裤件12301104.795春秋执勤服套7858279.476冬执勤服套46513887多功能服套1767414标段六:服装类(昆山市局、园区分局、相城分局)(最高限价总额7458031.17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021578.572夏执勤服(涤)件1365577.6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67295.484夏单裤件12626104.795春秋执勤服套6616279.476冬执勤服套53583887多功能服套678414标段七:服装类(苏州市局机关、姑苏分局、常熟市局)(最高限价总额7409926.31元)序号品名单位预算数量最高限制单价(元)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058678.572夏执勤服(涤)件1058677.6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231495.484夏单裤件10584104.795春秋执勤服套9063279.476冬执勤服套36543887多功能服套10064148夏作训服套4001494、详细参数清单如下:标段一:帽类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战训帽顶1.执行标准:符合《警帽 战训帽》(试用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GA 447-2003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混纺格子布》中的相关规定。3.丝织帽徽图案样式中的“POLICE”改为“FU JING”字样。2交警大檐帽(卷檐帽)顶1.执行标准:交警大檐帽符合《GA 317-2010 警帽 大檐帽》中的白色大檐帽标准;交警卷檐帽符合《GA 319-2010 警帽 女布帽》中的白色女布帽标准。2.面料标准:交警大檐帽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GA 740-2007 警服材料 机织热熔粘合衬布》中的相关规定;交警卷檐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3交警大檐凉帽(卷檐凉帽)顶1.执行标准:交警大檐凉帽符合《GA 321-2010 警帽 大檐凉帽》中的白色大檐凉帽标准;交警卷檐凉帽符合《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白色女凉帽标准。2.面料标准:交警大檐凉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3.交警卷檐凉帽材料规格及标准执行《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相关规定。《R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战训帽标段二:装具标志类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新款雨衣套1.执行标准:符合《GA392警服 风雨衣》(报批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57-2009 警服材料 聚氨酯湿法涂层雨衣布》中的规定。3.警察风雨衣前身“警察”文字标志改为“辅警”;后身“警察POLICE”文字标志改为“辅警FU JING”。=2反光背心件1.执行标准:符合《警服 反光背心》(报批稿)。2.款式反光背心为前开襟马甲式样,开襟用拉链拉合,前后身分别具有三道横向反光条带,胸部和背部反光条带上分别印有“辅警”字样的文字标志;前身胸部左右分别缀钉对讲机袢和胸徽、警号搭扣;两侧用四件按扣连接,可针对不同腰围三档调节肥瘦;两肩部用搭扣带连接,可根据不同身高调节长短。3.反光背心所使用的材料及性能要求执行《警服 反光背心》(报批稿)中的相关规定。浦警3战训腰带条1.执行标准:符合《特警战训腰带》(生产检验稿)标准。2.腰带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特警战训腰带》(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3.插扣座正面特警战训圆形标识浮雕图案改为“苏州辅警”专用标志;带体无特警战训矩形标识“特 SWAT 警”连续机织图案。 市公辅警SZF插扣座图案4内腰带(男)条1.执行标准:符合《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标准。2.内腰带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3.钎子正面图案中的“警察”和“JING CHA”字样分别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5内腰带(女)条1.执行标准:符合《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标准。2.内腰带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3. 钎子正面图案中的“警察”和“JING CHA”字样分别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6绒手套双1.执行标准:符合《QB/T1617-1992氨纶手套》标准。2.主面料:涤纶低弹布、外观为麻灰色。3.掌心:涤纶点塑布;里料:涤腈麻混纺驼绒。N中7白手套双1.执行标准:符合《QB/T1617-1992氨纶手套》标准;2.主面料:涤纶低弹布、外观为白色。8领带条1.执行标准:符合GA282-2009《警用服饰 领带》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B/T 14460-2015 涤纶低弹丝》《FZ/T 42002-2021 桑蚕绢丝》中的相关规定。3.领带正面下端居中的警用徽标图案中的“警察”和“JING CHA”字样分别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9领带卡枚1.执行标准:符合《GA283-2001 警用服饰 领带夹》标准。2.领带卡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283-2001 警用服饰 领带夹》中的相关规定。110软肩牌副1.执行标准:符合《GA287-2017警用服饰 软式肩章》标准。2.软肩牌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287-2017警用服饰 软式肩章》中的相关规定。3.软肩牌版面图案改为使用部门所提供的图案。4.袢带提花无“POLICE”图案。W711软肩套副1.执行标准:符合《GA286-2017警用服饰 套式肩章》标准。2.软肩套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286-2017警用服饰 套式肩章》中的相关规定。3.软肩套版面图案改为使用部门所提供的图案。12丝织胸号个1.执行标准:符合《GA 675-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警号》标准。2.丝织胸号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 675-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警号》中的相关规定。3.丝织胸号的结构、版面组织、文字、数字等外观特性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参考右图)。交通00387913丝织胸徽个1.执行标准:符合《GA 674-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胸徽》标准。2.丝织胸徽的材料规格和质量要求执行《GA 674-2007 警用服饰 丝织胸徽》中的相关规定。3.丝织胸徽的结构、版面组织、文字等外观特性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参考右图)。辅苟福誉14大帽徽枚1.执行标准:符合《GA 270-2009 警用服饰 帽徽》中大帽徽的标准。2.大帽徽的材料及要求执行《GA 270-2009 警用服饰 帽徽》中大帽徽的相关规定。3.帽徽正面图案的“警察”和“POLICE”字样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图片展示品种名称:大帽徽计量单位:个对应号型:无申领单价:5.6限购数量:物资性别:不分说明:此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发放为准15小帽徽枚1.执行标准:符合《GA 270-2009 警用服饰 帽徽》中小帽徽的标准。2.小帽徽的材料及要求执行《GA 270-2009 警用服饰 帽徽》中小帽徽的相关规定。3.帽徽正面图案的“警察”和“POLICE”字样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图片展示品种名称:小帽徽计量单位:个对应号型:无申领单价:4.3限购数量:物资性别:不分说明:此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发放为准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新款雨衣标段三:鞋类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战训靴双1.执行标准:符合《警鞋 特警战训靴》(生产检验稿)标准。2.战训靴主要用料规格及要求执行《警鞋 特警战训靴》(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夏作训鞋双1.执行标准:符合《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标准。2.夏作训鞋的材料规格、要求执行《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中的相关规定。we3棉皮鞋双1.男棉皮鞋执行标准:符合《GA311-2021警鞋 男棉皮鞋》标准;女棉皮鞋执行标准:符合《GA312-2021警鞋 女棉皮鞋》标准。2.男棉皮鞋主要材料规格、要求执行《GA311-2021警鞋 男棉皮鞋》中的相关规定;女棉皮鞋主要材料规格、要求执行《GA312-2021警鞋 女棉皮鞋》中的相关规定。男棉皮鞋女棉皮鞋4单皮鞋双1.男单皮鞋执行标准:符合《GA309-2021警鞋 男单皮鞋》标准;女单皮鞋执行标准:符合《GA310-2021警鞋 女单皮鞋》标准。2.男单皮鞋主要材料规格、要求执行《GA309-2021警鞋 男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女单皮鞋主要材料规格、要求执行《GA310-2021警鞋 女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图片展示品种名称:201计量单位:双对应号型:单皮鞋申领单价:276限购数量:2物资性别:男说明,此图片仅供产品说明规格参数Chtmlcetahtto-eouls"Cache-Comtreccnteo-sachelinkrel=st男单皮鞋图片展示品种名称:2018款女计量单位:双对应号型:单皮鞋申领单价:276限购数量:2物资性别:女说明:此图片仅供参考1产品说明规格参数商品评价linkrel="styleshe女单皮鞋5中筒雨靴双1.执行标准:符合《GA315-2001 警鞋 胶靴》中的中筒胶靴标准。2.材料规格、要求执行《GA315-2001 警鞋 胶靴》中的中筒胶靴的相关规定。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单皮鞋标段四:服装类(战训服)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夏战训服(长袖)套1.执行标准:符合《警服 特警战训夏服》(生产检验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规定。3.胸号、胸徽的尼龙搭扣带尺寸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4.公安臂章、胸袋标志、后背标志图案改为“苏州辅警”专用标志。14001411辅辅警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胸袋标志SZFJ辅警YY臂章苏州辅警后背标志2春秋战训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警服 特警战训春秋服》(生产检验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规定。3.胸号、胸徽的尼龙搭扣尺寸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4.公安臂章、胸袋标志、后背标志图案改为“苏州辅警”专用标志。14001411辅辅警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胸袋标志SZFJ辅警YY臂章苏州辅警后背标志3冬战训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警服 特警战训冬服》(生产检验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规定。3.胸号、胸徽的尼龙搭扣带尺寸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4.公安臂章、胸袋标志、后背标志图案改为“苏州辅警”专用标志。14001411辅辅警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胸袋标志SZFJ辅警YY臂章苏州辅警后背标志4战训多功能棉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警服 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生产检验稿)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规定。3.胸号、胸徽的尼龙搭扣带尺寸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4.公安臂章、胸袋标志、后背标志图案改为“苏州辅警”专用标志。001411辅辅警胸袋标志SZFJ辅警YY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臂章苏州辅警后背标志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春秋战训服标段五:服装类(张家港市局、太仓市局、吴江区局、吴中分局、高新区分局)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要求,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1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2夏执勤服(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6.夏执勤服款式分束腰款及非束腰款,以实际使用部门需求为准;如实际使用部门需求,在左侧胸号位置上方加对讲机袢,长9cm,宽3cm。021112夏执勤短袖衬衣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苏州公安警辅FUJING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2.面料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规定。3.训练服左胸口部位带有“苏州辅警”专用标志。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左胸口标志4夏单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258-2009警服 单裤》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春秋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0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6冬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带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苏州公安警辅FUJING7多功能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交、巡警款多功能服后身反光标志“警察”和“POLICE”字样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苏州公安警辅FUJING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春秋执勤服标段六:服装类(昆山市局、园区分局、相城分局)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要求,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1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2夏执勤服(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6.夏执勤服款式分束腰款及非束腰款,以实际使用部门需求为准;如实际使用部门需求,在左侧胸号位置上方加对讲机袢,长9cm,宽3cm。021112夏执勤短袖衬衣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苏州公安警辅FUJING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2.面料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规定。3.训练服左胸口部位带有“苏州辅警”专用标志。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左胸口标志4夏单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258-2009警服 单裤》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春秋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0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6冬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带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苏州公安警辅FUJING7多功能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交、巡警款多功能服后身反光标志“警察”和“POLICE”字样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苏州公安警辅FUJING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冬执勤服标段七:服装类(苏州市局机关、姑苏分局、常熟市局)序号名称单位技术参数要求样品图样(本图样仅作参考,涉及执行标准中有不同款式的,以及参数中有个性化要求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要求,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1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2夏执勤服(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胸号、胸徽粘扣带环面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6.夏执勤服款式分束腰款及非束腰款,以实际使用部门需求为准;如实际使用部门需求,在左侧胸号位置上方加对讲机袢,长9cm,宽3cm。021112夏执勤短袖衬衣束腰式夏执勤短袖衬衣苏州公安警辅FUJING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2.面料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规定。3.训练服左胸口部位带有“苏州辅警”专用标志。公安局市州苏辅警SZF左胸口标志4夏单裤件1.执行标准:符合《GA258-2009警服 单裤》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春秋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021112苏州公安警辅FUJING6冬执勤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规定。3.袖头刺绣图案“POLICE”标志改为“FU JING”字样。4.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5.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6.胸号、胸徽的锦丝起绒搭扣带规格应符合实际使用部门的要求。苏州公安警辅FUJING7多功能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标准。2.面料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规定。3.纽扣正面图案参照所对应的材质标准,正面图案的“CHINA POLICE”改为“SUZHOU FUJING”。4.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5.交、巡警款多功能服后身反光标志“警察”和“POLICE”字样改为“辅警”和“FU JING”字样。苏州公安警辅FUJING8夏作训服套1.执行标准:符合《GA466-2009警服 训练服》中的夏训练服标准。2. 面料标准:执行《GA 447-2003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混纺格子布》中的相关规定。3.标志:夏训练服配有挂式臂章;臂章图案改为由“苏州公安”、“辅警”、五角星、带有“FU JING”字样的飘带、长城和橄榄枝构成。苏州公安警辅FUJING注:本标段核心产品为:春秋执勤服1、以上所有清单中所有参数均不允许负偏离,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如***有最新技术标准修正的,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及协议时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最新修改标准执行。☆2、以上所有清单中每个采购品类/标的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否则为非实质性响应。(三)服务标准:1、服务团队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单位应组建服务团队(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销售主管、订单管理员各1名,提供相应名单及联系方式),负责处理生产供应等情况;负责执行和检查产品订单、售后服务、投诉处理及情况反馈,按时报送产品供货和交货周期等工作情况。2、生产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中标单位须严格按照面料要求及相关执行标准进行生产,并根据实际使用方需求注意区分部分货品警种及款式的不同,具体要求根据供货协议中实际使用方需求为准,战训服及战训腰带须使用阻燃面料,同一品名的产品,不同款式的所报单价应一致。3、包装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中标单位按采购人明确的包装要求,并参照***人民警察服装等相关系列产品包装标准进行包装。(2)中标单位对需装箱的产品按采购人要求装箱,不足整箱的要单独进行包装,各单位间(具体到科、所、队)不得混装,不同品种不得混装。(3)每个小包装应有标签,注明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姓名、性别、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内容。(4)中标单位须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标明品名、单位(具体到科、队、所)、人员姓名、性别、号型、数量等内容。(5)中标单位须在包装箱两侧贴有装箱明细单,注明箱号、品名、单位(具体到科、队、所)。包装箱内须附一份本箱明细单(标明品名、单位(具体到科、队、所)、人员姓名、性别、号型、数量等内容)。(6)交货时,中标单位须提供货物装箱汇总单及装箱明细单一式三份(须预留双方确认签字处)。装箱汇总单须注明到货单位、品名、数量(男、女款式数量、总数、箱数等)等。(7)包装费用均含在成品里,由中标单位承担。(8)包装方式必须符合长途运输的要求。(9)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绿色包装相关要求。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10)便于采购人使用管理,中标单位在进行产品批次、批量生产时,产品外包装需标明“苏州市公安局监制-20年月日”字样。被装物资品种的水洗标需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时间、面里料成分、号型、质保期、洗涤说明等内容。4、运输要求:(1)中标单位须按合同约定将产品全部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中标单位须每车委派不低于一名交货人员和一名装卸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负责装卸、清点、核对,与采购人办理交接签收手续等工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不接收无中标单位交货、装卸人员的产品。如中标单位未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关应急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3)产品运输(送)安全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造成服装物资丢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等情况,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由供应商完全负责,采购人将依据合同条款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4)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5)运输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5、样品要求:(1)投标单位递交的样品的规格、材质、制作等须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样品明细清单如下:标段号序号样品品名单位数量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标准样品尺码标段一1战训帽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帽 战训帽》(试用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GA 447-2003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混纺格子布》中的相关规定。59号标段一2交警大檐帽顶11.成衣(品)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帽执行《GA 317-2010 警帽 大檐帽》中的白色大檐帽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帽执行《GA 319-2010 警帽 女布帽》中的白色女布帽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帽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GA 740-2007 警服材料 机织热熔粘合衬布》中的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59号标段一3交警卷檐帽顶11.成衣(品)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帽执行《GA 317-2010 警帽 大檐帽》中的白色大檐帽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帽执行《GA 319-2010 警帽 女布帽》中的白色女布帽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帽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GA 740-2007 警服材料 机织热熔粘合衬布》中的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57号标段一4交警大檐凉帽顶11.成衣(品)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凉帽执行《GA 321-2010 警帽 大檐凉帽》中的白色大檐凉帽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凉帽执行《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白色女凉帽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凉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凉帽执行《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相关规定。59号标段一5交警卷檐凉帽顶11.成衣(品)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凉帽执行《GA 321-2010 警帽 大檐凉帽》中的白色大檐凉帽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凉帽执行《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白色女凉帽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①交警大檐凉帽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的相关规定。②交警卷檐凉帽执行《GA 673-2010 警帽 女凉帽》中的相关规定。57号标段二1新款雨衣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392警服 风雨衣》(报批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57-2009 警服材料 聚氨酯湿法涂层雨衣布》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85标段二2反光背心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反光背心》(报批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反光背心》(报批稿)中的相关规定。175/96标段二3内腰带(男)条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110标段二4内腰带(女)条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GA290-2001警用服饰 内腰带》中的相关规定。90标段二5战训腰带条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特警战训腰带》(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特警战训腰带》(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标段三1战训靴双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鞋 特警战训靴》(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警鞋 特警战训靴》(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42码标段三2夏作训鞋双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警鞋 2018款作训鞋》(试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42码标段三3棉皮鞋双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311-2021警鞋 男棉皮鞋》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GA311-2021警鞋 男棉皮鞋》中的相关规定;男42码标段三4单皮鞋双21.成衣(品)检测标准:①男单皮鞋执行《GA309-2021警鞋 男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②女单皮鞋执行《GA310-2021警鞋 女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①男单皮鞋执行《GA309-2021警鞋 男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②女单皮鞋执行《GA310-2021警鞋 女单皮鞋》中的相关规定。男42码女37码标段三5雨靴双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315-2001 警鞋 胶靴》中的中筒胶靴的相关规定。2.面料(材质)检测标准:执行《GA315-2001 警鞋 胶靴》中的中筒胶靴的相关规定。男42码标段四1夏战训服(长袖)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特警战训夏服》(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B/86B标段四2春秋战训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特警战训春秋服》(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B/86B标段四3冬战训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特警战训冬服》(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B/86B标段四4战训多功能棉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警服 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警服材料 特警战训服面料》(生产检验稿)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B/86B标段五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175/96B标段五2夏执勤服(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带袢式175/96B标段五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86标段五4夏单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58-2009警服 单裤》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86B标段五5春秋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女带袢式165/88B/76B标段五6冬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96B/86B标段五7多功能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相关规定。男交、巡警款175/96/85标段六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175/96B标段六2夏执勤服(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带袢式175/96B标段六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86标段六4夏单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58-2009警服 单裤》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86B标段六5春秋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女带袢式165/88B/76B标段六6冬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96B/86B标段六7多功能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相关规定。男交、巡警款175/96/85标段七1长袖制式衬衫(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255-2022警服 长袖制式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175/96B标段七2夏执勤服(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 568-2022警服 夏执勤短袖衬衣》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5-2022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涤棉麻平纹布》中精梳涤棉平纹布(浅蓝色)的规定。男带袢式175/96B标段七3省标体能夏训练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江苏省公安厅2024款省标夏体能训练服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男175/96/86标段七4夏单裤件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58-2009警服 单裤》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86B标段七5春秋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3-2009警服 春秋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女带袢式165/88B/76B标段七6冬执勤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565-2009警服 冬执勤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0-2009 警服材料 精梳毛涤混纺织品》中的相关规定。男带袢式175/96B/86B标段七7多功能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260-2009警服 多功能服》中的相关规定。2.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362-2009 警服材料 防水透湿复合布》中的相关规定。男交、巡警款175/96/85标段七8夏作训服套11.成衣(品)检测标准:执行《GA466-2009警服 训练服》中的相关规定。2. 面料检测标准:执行《GA 447-2003 警服材料 精梳涤棉混纺格子布》中的相关规定。男夏款175/96/85(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评分标准部分。如样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品类、款式、尺码(含未提供样品等)等,按无效样品处理,样品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样品采用明标评审,各投标人需按标段分别将样品存放在包装箱内,如标段一需提供五项帽类样品,该五个样品存放于一个包装箱内,箱上需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标段,包装箱需密封。各投标人需将所有的样品在尺码标记处做好各自产品的标签(与招标文件中的产品名称一致)、吊牌及品牌标识。(4)样品递交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样品递交时间:_2024年11月1日8点30分(北京时间),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在此之前样品由投标单位自行保管。采购单位不接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样品。样品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样品接收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0512-69820881。(5)样品的处理:评审结束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中标负责人负责运送到采购人处进行封存,中标样品将作为项目履约验收的依据。未中标样品由各投标单位对所属样品于当日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6)投标供应商将样品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至出样地点,各单位的样品编号由现场随机抽签产生,评委以编号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定。评审结束前,供应商不要离开现场,直至样品取回。(7)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求制作样品。(8)投标供应商提交样品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3),未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将拒绝接受样品。6、量体要求:(1)量体需测量数据包含身高、体重、头围、领围、胸围、腰围、臀围、鞋码等,中标单位须在采购合同及采购协议签订后10日内完成上门量体服务,最终形成量体信息表,加盖中标单位公章后交采购使用部门。(量体信息表须包含上述所有测量数据)(2)服装下发后,如有服装不合体,经调换货后仍无法解决的,需提供二次上门量体服务,直到服装符合人员需求。7、质量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辅料及内衬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同时应提供各种辅料及内衬名称、产地、质地规格明细表,并保证供成衣使用的辅料及内衬与之匹配。(2)所有采购服饰的色牢度、光源、缩水率等其他相关指标必须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服装上注有面料成份。(3)中标单位中标后成批生产时,须提供布料样品、色板及产品款式等,用以采购人确认产品颜色、款式等。(4)制作工艺:中标单位须采用先进的现代生产技术工艺,各道工序均需全数检测合格,保证出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8、检测及验收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技术规格等文件要求、相关技术标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等严格执行。(2)采购人在中标单位生产、交货期间有权组成验收小组前往工厂、仓库,随机抽取部分货品(包括面料和成品),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产品(含包装)的检测内容、验收方式和检测机构由采购人确定,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中标单位要保障采购的原材料质量,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到位后,中标单位应立即向采购人提交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供货合同文本、发票及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检测合格报告。2)在产品生产制作期间,采购人依据中标单位提供的生产进度、供货计划表,现场随机抽取部分货品,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每个品种抽检比例为生产的该品种总数量的千分之三且不高于5件,不低于2件。若抽检合格,采购人出具《抽检合格说明》,作为实际使用方收货凭证之一;若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3)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实际使用方首先查验《抽检合格说明》(无此报告不予收货),再对照采购清单对数量、包装,货品的外观、做工等进行验收,双方应按要求填写《送货单》、《履约验收报告》等单据。4)实际使用方在收到货物后,认为该批货物仅从外观等方面无法确认货物质量的,将随机抽取部分货品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若检测报告有不合格项,则该批次验收不合格,实际使用方有权退回本批次全部产品,中标单位需重新生产或返工该品种全部产品,二次交货时间不超过10日,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二次交货后,实际使用方按上述要求和标准重新验收,若再次验收不合格,实际使用方将上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单位本次合作,中标单位应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3)《履约验收报告》上的签收日期为最终验收合格日期。9、售后服务:(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本项目免费质量保证期要求不低于2年。免费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中标单位至少承诺质保期内实行“三包”服务,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处理,须在2小时内响应,10日内解决到位,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交货后,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指定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在接到调换货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响应,对常规尺码货品在5日内调换到位,对特殊体型不合体货品在15日内调换到位,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4)中标单位必须明确作出服务承诺,详细阐述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和范围;并按照服务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如中标单位未履行服务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5000元/次从采购人待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中标供应商在生产任务过半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书面形式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采购人将对生产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6)合同执行过程中,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应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无答复视为认可。(7)退换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10、库存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1)服装类(含新款雨衣及反光背心)常规尺寸:尺码165、170、175、180、185,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1%,服装类(含新款雨衣及反光背心)非常规尺码:尺码155、160、190,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0.5%。(2)男帽常规尺码:55、56、57、58、59、60,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1%,男帽非常规尺码61、62,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0.5%。女帽常规尺码:54、55、56、57、58、59,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1%,女帽非常规尺码59、60,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0.5%。(3)男鞋常规尺码:41、42、43、44,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1%,男鞋非常规尺码39、40、45,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0.5%。女鞋常规尺码:36、37、38、39,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1%,女鞋非常规尺码35、40、41,每个型号备库存不少于该型号交货总数的0.5%。(4)所有库存服装的面料和款式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面料和款式保持一致。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备足一定的库存量(备查)便于采购人采购及尺码调换,采购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和承担相关费用。11、仓储及生产能力要求:(须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中标单位需具有特定仓储场所,专业管理人员,现代化仓储管理水平,具有及时科学调配货物能力,保障被装物资及时调换增发。中标单位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特定仓储场所的相关承诺:①自有:提供购买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或提供相关证明;②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③承诺中标后且在合同签订之前购买或租赁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单位在生产任务期间,需将生产任务情况及时向采购方汇报,采购方有权对中标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如中标单位承诺的特定仓储场所及专业管理员不存在或生产任务出现分包、转包等现象,采购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中标单位将支付采购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12、保密要求:1.中标单位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方一切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采购方的内部资料、业务信息、技术资料及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价格、合作条件等书面或口头信息,中标单位承诺严格遵守对上述信息的保密约定。中标单位承诺对保密信息之使用仅限于本合同签订与履行的,未经采购方明确书面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范围或场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2.本合同履行终止后,中标单位应当归还由采购方向其披露的一切保密信息的原始资料及其相关副本或复制品(包括书面的或电子的),中标单位返还保密信息资料后,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中标单位应对项目实施的服务人员定岗定责。中标单位服务人员、合作单位等凡是有机会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主体,均负有前述保密义务,中标单位应当采取充足措施保障前述主体履行保密义务,否则视为中标单位违反保密义务。4.中标单位对保密信息未经采购方许可进行披露(包括且不限于故意,过失或疏忽)或有其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中标单位应当按本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采购方支付泄密违约金,并向采购方及其关联主体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采购方还有权寻求停止侵害的禁令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救济。5.无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中标单位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合同履行完成时,当采购方向中标单位发出返还全部保密信息资料的媒体、复印件、影印件、摘要的书面通知后,中标单位应在书面通知送达后的5日内全部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成后,中标单位及其所属员工也不得再为任何目的使用上述保密信息。13、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采购方提交本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中标单位应向采购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标单位应赔偿采购方一切直接、间接损失。在服务期满、服务缺陷全部更正完毕,且采购方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经双方签章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后,采购方凭中标单位的收款收据在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有缺陷不予更正,或更正后不符合本采购合同要求,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以及给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采购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中标单位违约,则采购方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单位以转账、现金(包括数字人民币账户支付)的方式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若采购方超期未退还,每逾期一日,则应以逾期退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0,向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在中标单位以第三方担保的方式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如第三方担保期限已经届满或担保义务免除,则视为采购方返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消灭,采购方无需实际返还行为。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如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的形式代替提供履约保证金。(四)其他1、综合说明:(1)投标单位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计划、服务管理计划、库存备品计划及相关业绩证明等。(2)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需具备生产被装物资的相关生产设备,保障货物质量、促进生产效率。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单位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调研,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单位应承担前期调研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及详细需求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列入投标文件中的偏离表。任何不按此要求的投标文件将承担被拒绝接受的风险。(4)投标单位须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响应,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5)参加本次招标中标单位,无特殊约定不得将货物转包或分包给他人承制,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肃追究其责任。(6)中标单位逾期交付合格货物的,每逾期1日,中标单位应向实际使用方支付供货协议总价款【4】‰的违约金。如中标单位未按期按合同约定要求交货超过【30】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因包装或运输造成的货物的损坏、灭失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8)中标单位保证不因订货量少或其他不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其他有关说明:(1)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提供全部货物、包装、运输、验收、人工、量体、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其它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投标单位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技术规格标准”只能用于本次招标采购的货物,不得转让或用于其他产品的生产。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七、综合说明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此次投标报价应综合考量投标人提供全部货物及其安装所需的辅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吊装、安装、基础的开挖及恢复、损耗、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人工、机械、仓储、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质保、售后服务与维护及相关劳务支出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纳入的其它一切费用。3.中标单位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相关约定,承担合同责任,履行合同义务。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八、政府采购政策1.小、微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其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3.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绿色采购(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文件规定,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标准要求实施相关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或服务。(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包装应符合标准要求。九、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1.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2.采购过程中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供应商若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的,请携带相关地方、部门对较大数额认定标准的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若无法提供,则可能承担投标无效等相应不利后果。4.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由失信供应商进行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录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十、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第五章合同及主要条款项目名称:2024年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标段)项目编号:甲方:苏州市公安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联系人:电话: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采购单位(甲方)和供应单位(乙方)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书及本合同书签署后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的补充协议等;(2)中标通知书;(3)采购文件;(4)投标文件;(5)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定义货物是指乙方基于其已中标的投标文件而应向甲方提供的符合招标要求规格及功能的产品及其全部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合同价是指根据中标的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甲方是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代表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主体单位。实际使用方是指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包含市局本级、各市(区)局、分局等。乙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及第三方的各种损失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失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差旅费用、律师费用等。三、合同标的序号标的物名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交货期限(日)123…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为______________圆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2.本合同总价款(含税)不超过________万元,结算金额达到上述总价款或达到合同有效期一年后(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自动终止,以上述条件先到者为准。3.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等一切应有费用。4.对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及乙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2.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同时须满足甲方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3.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乙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乙方应保证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警务辅助人员制式服装及标记标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